合肥市体育馆等维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合肥市第九中学2026)



合肥市第九中学四牌楼校区体育馆等维修项目监理招标邀请函

尊敬的竞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保证项目监 理服务质量优、品质高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采购 性价比,加强监督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合肥市第九中学四牌楼校区体育馆等维修项目监理服务公开遴选,请具备资质的单位能够积极响应,具体招标文件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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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九中学四牌楼校区体育馆等维修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合肥市第九中学日期: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合肥市第九中学四牌楼校区体育馆等维修项目监理1.招标条件1.1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九中学四牌楼校区体育馆等维修项目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改委关于合肥市第九中学四牌楼校区体育馆等维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5〕1162号1.4招标人:合肥市第九中学1.5项目业主:合肥市第九中学1.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7项目出资比例:100%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九中学四牌楼校区体育馆等维修项目监理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2.3建设地点:合肥市2.4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体育馆内局部维修,及室外局部消防管网维修更换等,增设广播系统及分体空调,实验楼与主教学楼之间地埋消防主管网维修更换等,涉及总建筑面积约1500平米。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19.6万元2.8监理服务期限:暂定850日历日,具体服务日期以实际为准。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交完成且保修期满质量回访合格时止,若因工程建设需要延长工程监理服务期的,中标人不得因工程监理服务期延长而增加工程监理服务费。2.9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建设中所有内容全过程监理,设计图纸(含初步设计)综合审查、招投标管理、施工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变更管理、农民工工资管理、信访管理等,并配合跟踪审计和结算的初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协助招标人进行报审,报批、报建等相关手续。协助项目使用单位在二次招标过程中完善功能需求并提供相关设备、资料等的技术支持。包括业主要求的专项工程的管理和移交协调,总包工程的所有内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的范围如有增加,服务内容相应予以增加。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监理2.11质量标准:合格2.12合同估算价:2.41万元2.13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70万元;(2)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注:本招标项目“公共建筑”判定标准: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2条术语第2.0.3款,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涵盖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综合类等场所的建筑。3.1.3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元。3.1.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6年3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肥市第九中学官网http://www.hfjz.com/)。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或快递送达,其中快递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地点:合肥市第九中学新站校区行政楼十楼总务处。6.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8.开标时间及地点8.1开标时间:2026年3月6日15时00分8.2开标地点:合肥市第九中学新站校区行政楼十楼总务处9.联系方式9.1招标人招标人:合肥市第九中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临涣路558号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551-628071639.2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第九中学纪检部门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51-6280980811.投标文件内容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保证采购监理服务质量优、品质高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采购性价比,加强监督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合肥市第中学拟将合肥市第九中学四牌楼校区体育馆等维修项目监理公开遴选服务单位,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参加竞标单位需密封提交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0.1公司营业执照及监理相关资质证书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0.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证明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10.3材料审核及评分标准中所列材料项目(加盖单位公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附录1(2)业绩要求:见附录2(3)信誉要求:见附录3(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及业绩要求:见附录4(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5(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附录6(7)其他要求:见附录7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1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形式: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2.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月日17时30分前。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3.2.1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算方法(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3.2.3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定价: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有,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3.7.1监理大纲编制的特殊要求1.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在投标文件中总结陈述;2.其他:建议编制要求如下:(1)页面排版要求:纸张:A4;行距:固定值22磅;页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1监理大纲编制的特殊要求距:上2.5厘米,其余均为2.0厘米;(2)字体图片要求:字体:宋体;标题:三号;其他为四号;图表、图片大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3.监理大纲编制最多不超过50页(若超过,监理大纲部分不予得分)。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文件中重点阐述。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7.2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监理资质证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注: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或监理业务手册(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并盖单位公章)。(4)其他材料:/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总投资额等),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1个。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服务系统查询。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人员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2.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资格审查)数量0个。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最低要求)中标人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须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招标人要求,增加仪器设备,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相关费用。注: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承诺即可。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处理。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2.其他要求:/注: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2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2)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3推荐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1.3最多可中标段数量/2.1初步评审标准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2.2.1分值构成(100分)技术文件:66分商务文件:34分2.2.2评分标准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表。3.2.2(1)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见附件1。3.7.2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见附件2。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可辨。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本招标项目不适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下列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2)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号码相同。(4)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相同。未出现投标报价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本招标项目不适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承诺。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监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须满足免缴条件且须进行相应承诺)。监理大纲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偏差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注:1.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2.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列明的业绩序号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如未填写序号或序号填写错误,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表格中列明的业绩从上到下进行评审),且仅评审“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规定数量的业绩,超出规定数量部分或未在表中列明的业绩均不作为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或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予以评审。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2(1)技术评分标准项目服务8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服务方案的完善性、可操作性、响应及时性以及本项目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2≤合格<4分;4≤良好<6分;6≤优秀≤8分)。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本小项不得分。竣工验收、审计、移交的管理措施10分对本项目后期竣工验收、审计、移交的管理措施。(4≤合格<6分;6≤良好<8分;8≤优秀≤10分)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本小项不得分。监理内容、重难点,制度及具体措施6分监理大纲内容全面、针对本项目重点突出,制度健全,有具体措施。(1≤合格<3分;3≤良好<5分;5≤优秀≤6分)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本小项不得分。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对策及监理建议8分针对本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对策及监理建议。(2≤合格<4分;4≤良好<6分;6≤优秀≤8分)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本小项不得分。工程质量控制措施8分工程创优及工程质量控制措施。(2≤合格<4分;4≤良好<6分;6≤优秀≤8分)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本小项不得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8分工程合同、信息管理及检测管控措施。(2≤合格<4分;4≤良好<6分;6≤优秀≤8分)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8分针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高空作业,进户协调的控制措施。(2≤合格<4分;4≤良好<6分;6≤优秀≤8分)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本小项不得分。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10分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4≤合格<6分;6≤良好<8分;8≤优秀≤10分)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本小项不得分。2.2.2(2)商务评分标准体系认证6分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类证书得2分,满分6分。注:同类证书不重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2.2.2(2)商务评分标准体系认证6分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业绩6分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2)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6分。注:1.本招标项目“公共建筑”判定标准: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2条术语第2.0.3款,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涵盖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综合类等场所的建筑。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审业绩不参与此项评分;3.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规定数量:4个。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总监业绩6分投标总监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2)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6分。注:1.本询价项目“公共建筑”判定标准: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2条术语第2.0.3款,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涵盖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综合类等场所的建筑。2.投标总监业绩(详细评审)规定数量:2个。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服务承诺4分1.承诺向询价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询价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询价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2.承诺监理服务费用不因工程延期而增加。3.承诺建设过程中,总监及监理部人员能力不满足业主要求及现场管理需求,由总公司分管生产的领导任现场监理主要负责人,且按工程建设需要驻现场调度,驻场时间每月不低于22天。4.承诺一旦中标,将根据询价文件提供相关办公、检测设备。注:以上4条完全承诺得4分,否则不得分,格式自拟。投标人奖项、荣誉6分自2021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所监理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的:省级及以上奖项,每个奖项得2分,满分6分。注:(1)本询价项目“公共建筑”判定标准: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2条术语第2.0.3款,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涵盖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综合类等场所的建筑。(2)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按最高表彰计取一次得分;本项最多仅计三个奖项得分。(3)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5)“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6)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总监理工程师奖项、荣誉6分自2021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总监所监理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的:省级及以上奖项,每个奖项得2分,满分6分。注:(1)本询价项目“公共建筑”判定标准: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2条术语第2.0.3款,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涵盖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综合类等场所的建筑。(2)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按最高表彰计取一次得分;本项最多仅计三个奖项得分。(3)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5)“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6)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业绩评审要求1.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2.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列明的业绩序号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如未填写序号或序号填写错误,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表格中列明的业绩从上到下进行评审),且仅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规定数量的业绩,超出规定数量部分或未在表中列明的业绩均不作为详细评审标准予以评审。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合肥市;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投标文件;(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盖章。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暂定价(大写):,(¥),监理服务费结算价计算方式为:监理范围内各工程的结算审定价乘以监理费费率(招标人招标时确定的监理费费率)。最终结算监理服务费不超过签约酬金暂定价,超出部分不予支付(专用合同条款6.2约定的情形除外)。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交完成且保修期满质量回访合格时止。2.相关服务期限:/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合肥市。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委托人:(盖章)委托人:(盖章)经办人:经办人:住所: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监理人:(盖章)电子邮箱:经办人: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准备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工程建设中所有内容全过程监理,设计图纸(含初步设计)综合审查、招投标管理、现场劳务管理,并配合跟踪审计和结算的初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三车整治”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助委托人进行报审,报批、报建等相关手续。包括业主要求的专项工程的管理和移交协调,除特殊约定外,工程所有内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的范围如有增加,服务内容相应予以增加。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设计阶段: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协助审核设计概算,综合审查设计图纸。招投标阶段:协助委托人进行招投标工作,审核相关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等,确定招标中的重点、难点内容,做好招投标过程中的各项衔接工作。施工准备阶段: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做好各种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做好前期地表构筑物的调查统计,地下管线调查统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计,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包括配合委托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等。施工阶段:1.对本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含竣工结算量、价审核)、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理,做好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2.监理人在图纸设计交底后7天内编制并向委托人提交详细的监理规划,委托人在7天内予以审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批准实施监理。3.监理人对施工承包单位月施工计划进行核实后送交委托人。4.监理人在每月20日之前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月报,统计报表一式四份;每月20日之前向委托人提供已完成工程支付证书,一式四份。5.应按照委托人要求及监理项目实际情况向委托人提供专项报告(如招标策划专题报告、调研报告、新材料新工艺专项调研报告、拆改加固技术分析专题调研报告等),报告一式四份。6.监理例会会议纪要按时报送委托人。7.监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技术要求,按施工企业投标承诺质量标准进行监理。8.工程施工质量的报验工作由监理人监督承包人完成。遇有质量问题,必须按质量承包等级要求返工纠正或停工处理,未纠正而造成损失由监理人承担。9.隐蔽工程隐蔽前由监理人监督承包人进行自检,自检合格书面通知委托人验收,委托人及监理人按要求到现场进行验收,经委托人及监理人确认合格并办理签证后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监理人要监督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0.监理人监督承包人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认真做好记录,在办理工程中间交接的同时,向委托人提供交接清单。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履行规范相关要求和规定。12.农民工资发放、资金监管、防污染措施监管等。1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和投标承诺的其他内容。按相关规定做好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调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同时协助委托人做好质量回访工作等。2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建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规范、标准;2)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3)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4)委托人和承建商签订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5)市重点局相关管理文件(附件列示)(若市重点局的相关制度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了修订,应履行修订后制度所规定的义务)。6)设计变更文件。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执行通用条款3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执行补充条款。(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4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变更方面):不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42.4可以接收承包人的变更建议,也可以自行提出变更建议,但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无权擅自发出变更指示,仅有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变更签证单、工程联系单等变更文件无效。承包人不能依据仅有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变更签证单、工程联系单等变更文件向发包人主张权利。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不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获得委托人同意后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53.4委托人代表为:委托人对委托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协调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但所有事项均须以委托人盖章确认为准。6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见专用条款5.3约定。77争议解决。7.2调解7.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8.2检测费用:无98.3咨询费用: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支付,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监理费中。补充条款根据项目建设要求,监理人承担该项目过程中相关专家论证费。108.4奖励:无。118.6保密:执行通用条款。129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2.1监理依据包括: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不执行通用条款)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不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无权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获得委托人同意后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1)监理人在图纸设计交底后7天内编制并向委托人提交详细的监理规划,委托人在7天内予以审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批准实施监理。2)监理人对施工承包单位月施工计划进行核实后送交委托人。3)监理人在每月20日之前向甲方提供监理月报,统计报表一式四份;每月20日之前向委托人提供已完成工程支付证书,一式四份。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委托人不提供财产给监理人。2.8监理人的其他义务:执行合同附件所列示的相关制度所规定的义务(若相关制度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了修订,应履行修订后制度所规定的义务)3.委托人义务3.3提供工作条件:不执行通用条款,工作条件监理人自理。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监理人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按照市重点局《关于加强项目经理和总监请销假管理的通知》(附件列示)履行请销假手续。监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经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查时发现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不在场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0元,同时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还将停止支付监理费用,扣留任何未付的监理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监理人索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不利后果由监理人承担。(2)委托人不同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违约责任: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按合同暂定价的15%支付违约金;更换总监代表的,监理人按合同暂定价的5%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均不得低于5万元。同时,监理人应及时整改,且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自行承担。监理人应赔偿由此造成委托人的全部损失。(3)委托人同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违约责任:监理人确需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须至少提前14天书面报请委托人同意。在委托人未予书面回复期间内,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应继续履行职责。委托人同意更换的,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监理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同时,监理人需支付违约金,按上述第4.1.1(2)缴纳违约金(自项目中标之日起2年未开工的可以申请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免除违约金,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资质和技术水平不得降低;(因死亡、重大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不能履职的,经发包人研究同意后更换的可免除违约金)。(4)因监理人不能胜任职责,委托人要求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但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的违约责任:如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极度不负责任、不能胜任管理职责等原因,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监理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通知中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监理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委托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监理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委托人要求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更换人选须经委托人考核通过方可任职。同时监理人按上述第4.1.1(2)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在市重点局承建的项目中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市重点局有权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后续招标投标活动进行限制。(6)出现质量责任事故的,处以本合同暂定价*20%的违约金,且三个月内限制其参与市重点局承建的项目建设。(7)监理人未获得委托人同意,擅自同意工程变更,造成委托人支付承包人变更工程款的,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追偿因变更增加的工程款。(8)结算审核中若(A-B)/A>3%时(其中:A指监理人审定承包人送审的工程结算总造价,B指经审计机构审定后的工程结算总造价),将对监理人处违约金(违约金=[(A-B)/A-3%]*监理费暂定价)。(9)除合同中对违约金收取已进行明确约定外,委托人有权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治、质量管理、农民工工资管理等)以及对拒不执行委托人发出相应指令的,依据具体情况以及造成的影响程度对监理人处违约金;一般情况,处违约金1000元-1万元每次,情节严重的或影响恶劣的,处违约金1万-5万元每次。(10)本合同中所有关于监理人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为:委托人发现监理人的违约行为后,将向监理人发出《违约金缴纳通知单》,监理人可在收到《违约金缴纳通知单》后7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监理人应在收到《违约金缴纳通知单》后15日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委托人有权暂停支付监理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监理人承担。违约金扣减以“确保进度款正常支付”为原则,本项目最终处以的违约金比例不超过监理范围内各合同的工程结算审定价之和*监理费费率*30%。本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的约定,所有违约金应及时缴纳,在价款结算之前应缴清所有违约金,否则委托人有权在结算价款支付时予以扣除。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不执行通用条款):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逾期支付监理费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违约金。5.支付5.1支付货币种类为:人民币。5.2支付申请:执行通用条款。5.3支付酬金签约酬金暂定价(大写):,(¥),监理服务费结算价计算方式为:监理范围内各工程结算审定价乘以监理费费率(以监理中标费率为准)。最终结算监理服务费不超过签约酬金暂定价,超出部分不予支付。房建类:工程进度款每月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的70%付款,付至合同已完工程总价的70%时停止支付(不含暂列金);结算完成后,若施工承包人采用3%的工程结算价款作为质保金(包含保函形式),则付到最终确定监理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争议后返还。(施工工期无论因何种原因延期时,监理费均不予调整,监理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补偿)。5.3.2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价为依据工程结算审核价及监理费费率计算得出,结算费率按照第五章要求在结算时进行核算。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函)后生效。6.2变更监理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等可能影响监理服务收费的因素。除发生下述情况按实调整外,监理人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提出增加监理服务收费。委托人对监理人在本标段外增加的合法工程项目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签订补充协议。7.争议解决7.2调解:《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7.3仲裁或诉讼:《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8.其他:《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9.补充条款9.1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的人身保险和人身伤害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概不负责。9.2如因政策性原因,本项目进度款实际支付需结合资金拨付情况确认。9.3监理人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针对质量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并跟踪整改复查,确保形成整改闭环。9.3监理人须安排专业的造价人员,对工程变更和经济签证加强审核,确保审核质量和时限,并签署意见。9.4监理人须有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9.5监理人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对分包的审核,审核材料报建设单位书面认可,劳务分包须报建设单位备案后方可进场施工。9.6监理人须落实对工程档案资料的有效监管,确保工程档案资料真实有效,且与工程进度保持同步。9.7设计单位完成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后监理人须立即开展综合研究并提出专业意见;监理人应严格审核园林绿化施工单位相关资质和业绩,及时审批园林绿化施工专项方案;安排专业工程师认真研究工程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结合项目特点,认真梳理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有影响的各种因素,提交合理化建议供建设单位参考,全程把控苗木、种植土进场质量,严格按照规范、图纸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按规定组织过程验收,同时做好园林绿化养护期监管工作,及时记录,复查整改落实形成闭合。监理人违反上述条款,委托人将依据具体情况以及造成的影响程度对监理人处违约金;一般情况,处违约金1000元-1万元每次,情节严重的或影响恶劣的,处违约金1万-5万元每次,并视情况分别采取预警、约谈、通报等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联合惩戒。9.8总代及其他监理人员须为承包人公司人员,社保至少满一年)如有人员不满足上述要求,承包人须无条件进行更换,更换人员水平不得低于相关要求。附件目录:附件1: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附件2:合肥市建设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托管制度及托管协议(暂行)附件3:合肥市重点局房建工程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暂行规定附件4:关于加强防水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附件5:关于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附件6: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附件7:市重点局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版)附件8:合肥市重点局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管理暂行规定附件9:关于将“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服务”更名为“工程质量安全咨询服务”的通知附件10:市重点局项目建设预警暂行规定附件11:关于加强项目经理和总监请销假管理的通知附件12:市重点局防水材料定点采购和使用管理指南附件13:市重点局电梯定点采购和使用管理指南附件14:市重点局小额工程变更内部会审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版)附件15:合肥市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6:市重点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附件17:市重点局工程合同履约评价管理暂行规定(试行)附件18:市重点局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附件19: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附件20:市重点局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流程(2025年修订)附件21:市重点局关于加强材料、设备进场质量管理的通知附件22:廉政协议附件23:履约保证金格式(履约保函)附件24:中标通知书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一.项目概况及工程监理内容1.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2.工程施工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系统、室外工程和结构加固施工等所有工程;工程监理阶段:包括项目的前期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行政报批报审阶段,以及工程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备案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3.在项目实施中如有增减项,中标人的服务内容则相应予以增加或减少,并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费用增减按合同约定执行。工程施工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内容和有关说明,本工程施工图纸请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查阅。4.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招标人的项目实施目标、拟采用的具体项目控制手段: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5.中标人须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清单控制价复核、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质保期服务等全过程服务及合肥市重点局其他相关需求。6.按照合肥市精品城市建设要求,本项目监理费需综合考虑项目全过程中设计、造价、施工等环节组织专家论证费用,费用由监理单位支付,由招标人在项目不同阶段牵头邀请相关专家,此部分费用投标人请自行考虑。当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对施工方各种材料及设施设备的质量有争议时,监理单位需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对材料及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此部分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请自行考虑。二.对投标人的要求1.投标人资质及本工程拟任总监、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项目说明规定。2.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相应监理技术装备及监理技术。3.投标人必须按本工程的特点,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及工程监理大纲,其内容必须详尽。4.投标人须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5.投标人在本工程中配备的总监及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现场监理工程师具备从业资格证书。6.担任本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现场,所有监理人员(含总监)出勤率为100%,否则业主有权进行处理,直至清退出场。7.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的人员及时到位,配备专业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投标人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和合同约定,保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拒不执行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增加人员的超过5个工作日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投标人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单方审计,投标人对此无异议。8.根据《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规定:监理人需派专人管理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出具专项检查报告。工程监理人应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督促工程总承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监理人未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记入监理日志和未按时核定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上报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由主管单位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全市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对工程发包人未按时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工程总承包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未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工资性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的,工程监理人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如有农民工投诉,由监理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和提供调查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法律责任。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机构和业主代表;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上报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由主管单位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全市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9.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电脑(满足项目监理部要求)、打印机、扫描复印机、摄像机、高清数码相机。三.人员配备表资格专业岗位人员配额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安全人员1人(不允许外聘、返聘)合计不得少于2人监理组织机构人员的配备须符合以上所列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上表中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指标。其余人员岗位资格和人员数量配备满足以上所列要求,具体人员名单中标后再行上报业主单位考核后确定。在本工程服务期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交完成且保修期满质量回访合格时止。暂定850日历日,具体服务日期以实际为准),拟派总监须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须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完成相关变更程序,全力服务于本项目,不在其他项目任职,否则将视为违约,招标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拟派总监须配备到位,不得影响本项目报建。其他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人员配备通则:1.各类助理人员配额由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2.岗位人员执业证书如不能反映专业的,可在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方面反映。3.相近专业是指招标文件要求专业和投标文件配备专业之间为建设部、水利部、交通部等不同行业(部门)定义的具备同一或类似功能的专业关系,或要求专业的功能涵盖在配备专业之中。例如:建设部的市政公用工程与交通部的道路与桥梁工程、绿化(要求专业)与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配备专业)均为相近专业。4.除总监外,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其余人员可认可相近专业。5.现场监理安全人员不得兼职。6.上表中要求人员须一次性配备到位,全员到岗,建设单位将组织对人员进行考核,不符合要求人员中标人须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四.对办公设备及检测设备的配备要求1.办公设备要求:中标人须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供招标人现场管理使用。2.检测设备一览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数量用途备注1回弹仪1台2平整度测试设备1台330-50m钢尺4把4激光测距仪1台53-5m卷尺人手一把6水准仪1台自动精平7经纬仪1台8游标卡尺1把五.其他要求1.中标单位须自行解决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需求的各项交通问题,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2.中标人不得与总包单位搭伙,须在现场开办食堂,开办食堂费用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内,招标人和联合工作组工作人员如在中标人食堂用餐,按成本价及人次向中标人缴纳伙食费用。3.重要要求:所有投标监理人员合同签订前须经业主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招标人有权从投标人单位挑选人员到该项目现场服务(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部分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可要求监理单位进行人员更换,所更换人员需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考核,投标人必须服从。4.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监理业绩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力,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本项目中标人配备的造价工程师须在项目前期介入,施工阶段常驻现场,主要负责概算复核,清单核对以及施工期间的工程变更、签证的造价分析,造价工程师必须对所审核成果负责并签字确认,若出现重大偏差(如漏项、工程量不符或费用审核偏差大等情况),建设单位将视情况,可在审结中扣除中标价的10%,并进行进一步处理。6.供电接引工程监理费含于投标报价中,监理成果需经招标人复核认可。六.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定价招标,暂定合同价:2.41万元,中标费率2.31%(此暂定合同价作为分期支付监理费的依据。本次工程的项目投资概算(建安费104.28万元),参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颁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算得出的基准价的70%。基准价:0+[(104.28-0)*(16.5-0)/(500-0)]=3.44万元暂定合同价为3.44万元*70%=2.41万元,此暂定合同价作为分期支付监理费的依据。项目费率=暂定合同价(2.41万元)/工程建安费(104.28万元)*100%=2.31%。最终结算价=工程结算审定价×项目费率(2.31%),最终结算监理服务费不超过签约酬金暂定价,超出部分不予支付(专用合同条款6.2约定的情形除外)。2.监理人投标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各种风险须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造价、调整费率。上述费率为完成以上工作所有内容的所有费用的综合费率,包括各项服务及服务中涉及到的材料消耗、人员、维保、验收、培训、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委托人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费用。3.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交完成且保修期满质量回访合格时止,若因工程建设需要延长工程监理服务期的,中标人不得因工程监理服务期延长而增加工程监理服务费。监理人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费率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合肥市第九中学四牌楼校区体育馆等维修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育馆等维修项目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