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2026)
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350211]GWCG[GK]2026002、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4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1]GWCG[GK]2026002
项目名称: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30,000.00元
采购包1(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3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1(项)
否
详见招标文件
1,330,000.00
物业管理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服务期:一年(服务具体起止时间合同中约定)。 2.入驻时间:合同签订后服务期起始之日前3日内入驻完毕并提供服务,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做好交接及验收等相关事项工作,保证顺利入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整个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投标人需按第五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3-03 至 2026-03-1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24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91号
联系方式:0592-6157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0层
联系方式:0592-223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雅祯、杜亚娟
电话:0592-2229570、223302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3日
相关附件:
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350211]GWCG[GK]202600220260302001)-文件集.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
行政区域
集美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10: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3月03日至2026年03月1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09:15
开标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13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雅祯、杜亚娟
项目联系电话
0592-2229570、2233020
采购单位
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9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2-6157008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2-2230888
附件:
附件1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备案编号:CGXM-2026-350211-00004[2026]00010项目编号:[350211]GWCG[GK]2026002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03月第一章投标邀请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6-350211-00004[2026]000102、项目编号:[350211]GWCG[GK]2026002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预留比例:100%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整个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投标人需按第五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投标无效。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91号邮编:361021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592-615700812、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0层邮编:361004联系人:黄雅祯、杜亚娟联系电话:0592-2229570、2233020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33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33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1.001,330,000.00项物业管理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元1,33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第五章项元1,330,000.00总价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3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技术项总得分较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技术项总得分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以单个包的总金额为准(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按总的服务年限2年的总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 2、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可续签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未续签部分相应服务费。 6、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2)其他: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闽财规〔2023〕29号)规定,取消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内容的要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本国产品与非本国产品相关约定17.1.1本国产品(1)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②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具体判定标准以《******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为准。③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具体判定标准以《******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为准。(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7.1.2非本国产品17.1.2.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1.2.2其它非本国产品:指非进口产品且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整个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投标人需按第五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4带★号条款4.1本项目最低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两名电工,其中一名需同时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另一名需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或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投标人需提供①人员证书扫描件、②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8.4条款要求提供),否则投标无效。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无商务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0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项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项满分值。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项目适用对象比例描述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项目比例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0.00%1、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优惠。 2、因系统不支持分项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辑投标分项报价表,在客户端系统中的价格扣除模块上传完整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未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65.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13.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方案(至少包括物业管理服务理念、整体目标、管理模式、服务流程)进行评价:①有针对本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方案且方案包含以上内容的得2.7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详细具体、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1-23.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垃圾分类、垃圾的收集处理及清运服务方案进行评价:①有针对本项目提供垃圾分类、垃圾的收集处理及清运服务方案的得2.7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能够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方案描述详尽全面,有具体服务保障措施,能够切实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承诺每日做好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周围无污垢、无积水,离垃圾箱两米无臭味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1-33.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教室、卫生间等消毒方案进行评价:①有针对本项目提供对教室、卫生间等消毒方案的得2.7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措施内容详细具体、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同时承诺配合学校做好教室、卫生间消毒工作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1-43.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宿舍管理服务方案进行评价:①有针对本项目提宿舍管理服务方案且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2.7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内容包含日常住宿管理、日常宿舍秩序维护、日常巡查、静校管理,各部分内容详细完整,且能确保项目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1-53.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绿化养护管理方案进行评价:①有针对本项目提供绿化养护管理方案的得2.7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有落实该项服务的工作细则、流程、突出重难点、计划措施具有针对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1-63.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至少包括火警及电梯困人应急处理、台风及暴雨应急处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进行评价:①有针对本项目提供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且方案包含以上内容的得2.7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详细具体、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1-73.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定期对化粪池、雨污管网进行清理维护和设施故障应急响应方面方案进行评价:①有针对本项目提供定期对雨污管网进行清理维护和设施故障应急响应方面方案的得2.8分;②在满足①基础上,能够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方案描述详尽全面,有具体应急保障措施,能够切实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承诺定期对化粪池、雨污管网进行抽於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1-83.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四害”消杀消毒及防治措施方案进行评价:①有针对本项目提供“四害”消杀消毒及防治措施方案且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2.8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分析滋生的原因,定制各个不同区域的虫害控制方案、四害灭效流程、计划定期对服务区域进行综合防治,实施现场消杀作业、消杀消毒效果评估、消杀整改措施、防治措施等,各部分内容符合本项目情况,同时承诺定期对学校进行“四害”消杀消毒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1-93.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进行评价:①有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方案的得2.8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完整、清晰,对服务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有具体质量控制措施、有相应的人力、物力投入安排,能够确保服务质量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1-103.00否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列出的管理重点、难点及提出相应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进行评价:①有针对本项目列出管理重点、难点并提出相应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的得2.8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能全方位分析管理重点、难点,并结合自身实际经验提供相应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1-113.00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考核机制、人员激励机制、稳定措施等进行评价:①有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考核机制、人员激励机制、稳定措施等方案的得2.8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机制全面详细,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人员稳定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1-123.00否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用机械设备、工具、物料配置方案进行评价: ①主要工具配备齐全(至少配套高压冲洗设备1套、绿篱机1台、油锯1台、打草机1台、高空修剪机1台、鼓风机1台、高空消杀设备1台,需提供①设备照片、②设备为自有的须提供购置发票、设备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且承诺租赁期限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满足日常服务及常见应急事件处理需求,且承诺在服务开始时配备到位的得2.8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配备充足,有完善的库存、领用管理制度,能满足日常服务及各种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需求,能有效提高服务效率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工具、设备配备表(工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用途等)1-132.00是投标人能为本项目提供洗地机并承诺在服务开始时配备到位且每天清扫3次或以上的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①设备照片;②设备为自有的须提供购置发票、设备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且承诺租赁期限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③书面承诺;未按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143.00是投标人能为本项目提供路面扫地机并承诺在服务开始时配备到位且每天清扫3次或以上的得3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①设备照片;②设备为自有的须提供购置发票、设备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且承诺租赁期限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③书面承诺。未按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153.00是投标人能为本项目提供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车的得3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①车辆照片;②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购置发票、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且承诺租赁期限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③车辆行驶证、登记证。未按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163.00是投标人能为本项目提供高压冲洗车的得3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①车辆照片;②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购置发票、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且承诺租赁期限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③车辆行驶证、登记证。未按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173.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主管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得3分:①年龄在50周岁(含)以内(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年龄)、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②具有物业管理经验5年或以上;③具有物业项目经理证;④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⑤具有红十字救护员证。投标人需提供①人员有效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证明、②物业项目经理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红十字救护员证扫描件、③5年或以上物业管理经验证明(由业主单位开具证明,不同业主单位可累计计算)、④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第五章8.4条款要求提供)。⑤以上人员必须实际到岗担任物业主管的书面承诺。未按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183.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2名电工均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得3分:①年龄在50周岁(含)以内(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年龄);②具有相关工作经验3年或以上。投标人需提供①人员有效身份证、②3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由业主单位开具证明,不同业主单位可累计计算)、③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第五章8.4条款要求提供)。未按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193.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垃圾分类员(负责垃圾站垃圾清理及分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得3分:①年龄在50周岁(含)以内(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年龄)、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②具有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投标人需提供①人员有效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证明、②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③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第五章8.4条款要求提供)、④以上人员必须实际到岗负责垃圾站垃圾清理及分类的书面承诺。未按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203.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生管员至少1人满足以下要求的得3分:①年龄在50周岁(含)以内(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年龄);②具有卫生护理初级或以上证书。投标人需提供①人员有效身份证、②相关证书扫描件、③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第五章8.4条款要求提供)。未按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213.00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园艺师傅满足以下要求的得3分:①年龄在50周岁(含)以内(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年龄);②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业技能证书或培训证书(上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园艺师、绿化养护师、绿化管理师、绿化养护工程师、园林花卉栽培养护师绿化工、花卉工、园林绿化工、花卉园林师、园林景观工程师等任一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投标人需提供①人员有效身份证、②相关证书扫描件、③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第五章8.4条款要求提供)。未按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223.00是投标人承诺:“若中标,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人员。若其服务人员如因违法、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更换人员,所更换人员的资历、经验不得低于投标响应时所承诺的条件,且必须经过采购人的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按1万元/人·次交违约金,更换其他人员的按3千元/人·次交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追究因此带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的得3分;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25.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2-11.00是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的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处于有效状态)。否则不得分。2-21.00是投标人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的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处于有效状态)。否则不得分。2-31.00是投标人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的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处于有效状态)。否则不得分。2-43.00是投标人能在接到采购人通知20分钟内响应,并调配应急人员40分钟到达现场为本项目提供应急服务的得3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①书面承诺;②说明从何处调派人员;③百度地图显示的投标人应急人员从出发地到达现场的导航时间截图。否则不得分。2-53.00是投标人承诺:“如若中标,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意外险”的得3分,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2-63.00是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服务期内,对拟投入的本项目工作人员安全负全部责任,若本项目工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得3分,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2-73.00是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遇到节假日或临时突发事件(如重大活动、台风天、疫情等)及在采购人本单位举办的集体考试(包括但不限于期中考、期末考、中考、会考、高考、自考等)、集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运动会、军训、开学式、闭学式、文艺汇演等)期间,投标人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保障服务任务,所需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的得3分。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2-82.00是投标人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配合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的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2-92.00是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服务中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条令,不外泄、不交流,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的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2-103.00是根据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进行评价:每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注:(1)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自身承接的物业服务项目。(2)需提供业绩的以下四项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采购合同文本;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阶段性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有效扫描件。【说明:本项评分与商务评分2-11同一项目业绩不重复得分。】2-113.00是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得到业主认可并提供评价满意或正面评价(评价结果为满意或优秀或良好或更高,百分制的应不少于85分)的,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项目评价证明资料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合同及相应的好评材料,好评材料须有原服务业主的公章,否则不得分。【说明:本项评分与商务评分2-10同一项目业绩不重复得分。】异常低价审查项目描述异常低价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结合本项目(采购包)实际情况,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响应报价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本项目为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标的如下:1.1服务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物业服务及生管服务。物业服务范围包括校区内所有办公、教学及建筑、道路、室外广场、绿化、水电等附属设施。学校目前约3400名学生,现有800多名住宿生,4栋学生宿舍楼,共126间宿舍。1.2服务区域:学校占地面积:620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429平方米,其中建筑物有:教学楼(弘毅楼)、教学综合楼(明德楼)、教学楼综合楼(求是楼)、教学楼综合楼(敏学楼)、食堂宿舍综合楼、学生宿舍楼、教学综合楼(和艺楼)、体育馆。1.3物业管理社会化的运作模式:实行执行机构、责任机构和监督机构有机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共管模式。1.4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服务项目延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厦财采〔2023〕2号)规定,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中标人服务情况经采购人考核合格,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延续采购1年。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2服务内容2.1校园保洁服务2.1.1负责全校范围各幢楼的大厅、校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及各公共用室、公共走道、窗户、公共墙壁、外墙(窗)、报刊宣传橱窗、天花板、天台、屋顶、各种灯具、楼梯、电梯、地下车库、栏杆或栏板、卫生间、给排水管道、屋面、校区内道路、室内外运动场、旷地、绿化带、通道、垃圾箱、各类标牌的日常清洁等。2.1.2负责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2.1.3定期针对鼠、蟑、蚊、蝇及下水道消杀。2.1.4定期清洗室内外玻璃。2.1.5定期清掏化粪池,校园消杀。2.2房屋及公共设施管理2.2.1负责校园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巡视、检查,及时报修,简单维护维修。2.2.2负责受理报修,根据约定范围及时维修或及时转报相关部门处理。2.3设备设施维修保养2.3.1保障校园内水、电、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校园内水、电等设施设备的零星维修以及空调简单维修、风扇的维护。2.3.2课桌椅、家具、黑板、门、窗、水、电等维修。2.3.3配合学校监督其聘请的专业维保公司做好设施设备的维保工作及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校方或维保公司。2.3.4协助学校水电日常维护事务以及其它学校安排的任务等。2.3.5化粪池、生活用水、雨水、污水等管道疏通。2.4校园绿化管理服务2.4.1负责学校范围内所有乔木、灌木、草地的修剪、施肥、浇灌、涂白等养护工作(交付管理前学校与中标人共同确认养护范围内草地、植株情况,需要增补的由学校决定是否补植并支付相关费用);定期的病虫害防治;室外盆栽的养护工作;协助春季绿化补苗和养护。2.5生管服务2.5.1负责宿舍生管服务及宿舍楼保洁服务,做好宿舍安全管理、考勤登记,严格执行作息制度、督促寝室卫生工作及安排公共区域卫生打扫,教育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2.6物业档案管理2.6.1负责学校物业档案管理工作,对物业工作做好记录、分类整理、保管等工作。2.7其它物业服务保障工作2.7.1协助学校会议、接待的场所布置,提供重要会议、团体接待的茶水服务。负责校园内零星物品的搬运(批量或繁重的搬运工作,经学校同意可另行支付相关费用),除约定的日常服务内容以外,学校如遇大型活动或检查等,应积极完成突击保洁任务(如临时紧急增加物业人员支援的,由学校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协助校园气氛布置、搭建临时舞台、设施等。协助完成学校春节、国庆等节假日的氛围布置。3服务要求3.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序号项目内容服务要求及标准1管理处设置(1)采购人为本项目设置物业管理处。(2)要求办公场所整洁有序。(3)配置办公用品(如办公家具、电话等)。2管理人员要求(1)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国家规定取得上岗证书。(2)管理人员着装统一、挂牌服务、行为规范、文明礼貌。3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节假日有管理人员值班,并提供服务。4日常管理与服务(1)建立健全劳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岗位职责、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2)与学校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责任权利明确,并严格履行承诺。(3)对所承接的物业项目按规定要求进行接管验收,手续齐全,并建立校舍资料、配电房维护及其他物业服务项目档案,查阅方便。(4)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接受报修、一般小修3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维修有记录。(5)建立学校求助、投诉记录,处理及时,并有回访记录。(6)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征求学校意见的活动,业主满意率在85%以上。3.2保洁要求序号项目内容服务要求及标准1垃圾收集、清运(1)按楼层需要设置垃圾投放箱、桶,垃圾收集及分类。根据需要及时清运,运送到学校垃圾分类指定地点,每天至少2次。每日至少清洗、擦拭垃圾投放箱、桶1次,确保垃圾箱、桶干净,无臭味、异味。并使用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车将生活垃圾集中压缩并密闭运输,防止垃圾抛洒滴漏和异味扩散,保持校园道路清洁。(2)每天及时对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垃圾桶进行保洁,保证分类垃圾桶的整洁,及时更换垃圾袋。(3)上级部门的垃圾分类检查时,须配合做好迎检工作。2大楼厅堂每天打扫2次,并且按需清洁,确保干净清洁,无积尘、无积水、无杂物。3楼道、通道、楼梯台阶每天打扫2次,每天擦洗1次,无积尘、无积水、无明显污渍。4楼梯扶手、公共窗台、消防栓箱每周擦洗2次,保持干净、基本无灰尘。5公共玻璃窗、天台、天沟保持清洁、无垃圾。6天花板、楼道灯、路灯、卫生间灯具每个月清洁不少于1次,目视干净,无明显积尘、杂物、无蜘蛛网。7宣传栏、小品、标示牌、室内雕塑等每周擦洗不少于2次,表面无明显积尘、无污迹。8公共卫生间(1)通风换气、冲洗洁具、清扫拖洗地面、清倒垃圾确保无臭味、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2)每天清洁次数不少于3次(上午、中午、下午放学后各一次),每隔2小时巡视一次,发现明显污迹及时处理。(3)卫生间消杀,每周1次。(4)墙面、门窗、洗手台、镜面污染及张贴物,无明显污渍。(5)卫生垃圾桶每天清理。9供水水箱供水水箱按规定进行清洗,水质达标。10外墙、室外雕像、风扇、灯具、窗帘、路灯、雕塑(1)灯具每年清洁1-2次(视情况清理)。(2)风扇4月份夏季开始使用前清洗1次、9月份开学前清洗1次。11道路、各种运动场地、旷地、绿地、明沟、喷水池(1)道路、场地、旷地、绿地每天人工或使用路面扫地机打扫2次(早上八点前、下午两点半前各完成1次清扫工作),目视地面、场地、旷地、绿地清洁无杂物,落叶较多季节需增加频次。(2)明沟每周清扫2次,无杂物、无积水。(3)水泥地面每月人工或使用高压冲洗车清洗1次,无积水、无明显污渍。(4)喷水池每月清理2次,无杂物、无明显污渍。12停车场、地下车库、车棚(1)每天清扫1次,无杂物。(2)每月地面冲洗一次,无明显污渍、无积水。13雨水、污水管道、所有下水管道、卫生间管道(1)每半年表面清洁、除尘1次,干净、无明显积尘。(2)至少每季度疏通1次,发现异常及时疏通,疏通到污水井。(3)防洪防汛排查应急响应,并做好相应记录。14雨水、污水井每季度检查清理一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15化粪池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清掏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确保化粪池无溢满,并有检查和清理记录。设置警示标志。16消毒灭害(1)校园的除四害消杀(一年两次),定期对鼠、蟑、蝇、白蚁消杀和其它虫害预防。(2)定期对教室、卫生间进行全面的卫生消毒防疫。(3)若学校有另外委托专业消杀公司进行消杀的,中标人需配合学校监督消杀工作。17校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用室(1)每周清扫一次。(2)使用前后各清洁1次,无尘、无杂物。(3)负责卫生间的清洁。18功能室、体育馆(1)功能室每周打扫一次。(2)体育馆每天打扫一次。(3)上述区域若有举办活动的,使用前后须各打扫一次。19保洁人员人员统一着装。20保洁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表格中的要求,表中的保洁频率内容为最低要求标准,中标人应视污染程度增加保洁次数。如遇到活动或检查时,物业管理中心应负责完成突击保洁任务。投标人应提供明确的承诺。3.3房屋及公共设施管理、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序号项目内容服务要求及标准房屋及公共设施管理1资料管理协助学校做好各类房屋等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妥善管理。2维护制度(1)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建立校舍水电木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养护制度。需要维修的,属小修的按需及时组织维修,配件、耗材向学校申领;属于大中修的,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负责维修改造,投标人委派相关人员进行配合处理。(2)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3楼内墙面、顶面、地面定期巡视墙面、顶面粉刷层完好情况,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4管道、排水沟、屋顶每季度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保障排水畅通,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鼓、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上报学校处理。5道路、场地等每周一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上报学校,以便学校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路沿石平直无缺损。6景观小品等每日一次对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及时上报学校,以便学校及时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7标识大堂、楼层、公共设施、设备房、道路有明显标识。设备设施维修保养1制度建立(1)建立公共设备设施档案,包括设备台帐、设备卡、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2)按法规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属于小修的应及时维修,耗材、配件、配备的维修人员向学校申领;零星安装及改造由中标人负责,属于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应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改造;设备设施维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100%。(3)课桌椅、家具、黑板、门、窗、水、电等及时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4)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不得外包,检验记录齐全。(5)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管理、运行、保养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各种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2人员要求(1)配备专职的机电工程人员负责公共设备设施日常的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维修保养记录齐全。(2)每天一次对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并有记录。3供水系统每月对供水设备检查三次及以上,每季对水泵润滑点加油,每季一次对泵房、管道等进行除锈、油漆,每年保养二次水泵,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4照明系统(1)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照明灯亮灯率在98%以上,耗材、配件等向学校申领。(2)每日巡查室内、室外电气柜,每月一次保养室内、室外电气柜,每年一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5消防系统由专业运维公司进行维保,投标人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送维保公司,并督促维保公司及时修复。3.4绿化管理序号项目内容服务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1)校园内所有绿化植物修剪及养护工作。(2)每天巡查校园,发现问题上报学校,及时处理。(3)向学校提出合理建议,做好养护记录。2服务内容及标准(1)按园林绿化要求,不能有黄土裸露现象,做好绿化草坪、植被养护、修剪工作、清除有害杂草、消杀虫害。(2)按园林园艺要求,做好盆花、盆景栽培、桩景的培育、塑造、绿篱改造、整形修剪。要求树木生长茂盛、无枯枝;树形美观完整、无倾斜;绿篱修剪整齐、无缺枝;花坛土壤疏松、无垃圾;草坪平整清洁、无杂草。(3)监测校园较大灌木、乔木的虫害,开展有效消杀、剪枝。(4)配合学校做好运动会、艺术节、校庆等重要活动的用花摆放。(5)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绿化更新换花改造工作。(6)发现有小部分非人为管理因素等造成的枯死、缺棵、地被、草坪踩死等应及时上报学校。补种栽植所需费用按实际结算。(7)养护应达到绿化、美化、彩化、整洁的景观效果。(8)有计划、有步骤、科学规范管理绿化,精心养护,建立规范管理档案。(9)根据绿地、草坪、绿篱、乔灌木等植物的生长特点,进行松土、换土、施肥、培土。(10)灌木,草坪、花坛,绿篱植物适时浇水,如因缺水造成死亡,要追究责任。(11)绿化带内的枯枝,落叶杂物及时拾检,杂草及时拔除。(12)一年施肥两次,肥料由中标人提供。(13)每年台风季来临之前应对学校大型树枝进行裁剪,人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运输及垃圾处理所需费用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支付。3工作要求(1)草坪保洁平整、草的高度不应超过10公分,超过应及时进行修剪。(2)草坪内常年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孽生。(3)花草树木无枯死,发现死树应在一周内清除并适时补种。(4)绿篱超过平齐线10公分时应进行修剪,绿篱要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每天清除修剪的废弃物。(5)乔木应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6)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7)五大虫害的树木不超过树木的总数的2%。(8)斩除根系较发达植物的根系避免破坏路面和树池。(9)绿地整洁,无砖块、纸张、垃圾。(10)绿化档案齐全,有动态记录。(11)按建设部物业管理绿化养护的一级水平定期施肥和进行必要的病虫害防治。(12)浇水:经常浇水,不干不浇;整穴:每年至少2-3次,以改善土壤通透性及花草生长环境,视情况施肥,采用人工除草、生物防治与化学除草相结合,抑制杂草生长。3.5生管服务序号项目内容服务要求及标准1宿舍楼保洁(1)生管保洁范围为宿舍走廊、楼道和卫生间等其它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并做好垃圾分类。(2)宿舍内部的保洁由学生自行负责,生管人员监督、检查、落实。(3)对垃圾分类进行管理、监督、宣传教育。2管理内容及要求(1)严格执行作息制度: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就寝,准时熄灯,按时离开宿舍。(2)做好考勤登记工作:每晚熄灯前(23:00),宿舍管理人员须进行深入点名工作,不得由学生替代;对缺勤人员应以电话方式联系班主任或家长,了解其去向,如去向不明须立即报送晚值班行政人员或生管科正、副科长。(3)做好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宿舍门锁管理,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保卫科及总务科。(4)科学有效管理:负责推选楼长及每个寝室的寝室长各一名,定期召开会议,并做好记录;每学期开展一次“文雅静美”宿舍评比工作。(5)负责督促寝室卫生工作及安排公共区域卫生打扫工作,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及做好记录;劝导学生按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宿舍区域的消杀工作。(6)教育学生爱护公物,节约用水;每周进行公物损坏情况检查,并追查损坏人及以书面形式报送生管科、总务科进行登记、维修。(7)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按学校安排负责寄宿生开水供应工作;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寄宿舍生管理制度》的行为,并上报生管科备案。(8)严禁学生带易燃易爆品、各类游戏纸牌及手机、大功率充电宝等电子产品进入宿舍,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学生使用学校禁止使用的物品,先给予没收,再报生管科处理。(9)上班时间严禁管理人员离校,每天轮值的生管员到生管科坐班,处理学生请假等事务;确需离开者须报生管科,经审批后方可离校,否则视为旷勤。(10)未尽事宜按照生管科发布的通知和要求执行。3工作要求(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熟悉工作内容。关心爱护学生,对待学生态度热情、耐心、和蔼、举止文明。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礼仪。(2)关心学生生活,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做好失物招领,物品寄存等工作,禁止私营未经许可的有偿服务项目,严禁小商贩到宿舍楼内及楼栋辖区卖东西或宣传产品。(3)上班时间应不定时上楼巡视,维持学生宿舍的正常生活秩序,杜绝宿舍楼内的高声喧哗、吵闹、酗酒、跳舞、高声播放音乐等现象;防止被盗、打架、赌博等违规违纪行为和其它安全事故等的发生。(4)处置紧急突发事件时生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相关部门的指令,及时配合参与处置。(5)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不得透露学校有关重要消息和情况,对外不得损害学校名誉;不得损害学校师生合法权益。(6)寒假、暑假、节假日因补课、军训等活动,要无条件服从学校工作需要,生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岗。(7)因中标人服务不到位或管理不当,造成采购人住宿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负责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人员要求4.1本项目最低人员配置要求部门岗位人数备注后勤管理物业主管1人年龄:30-55周岁,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朴实肯干,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较好的协调能力。并具有物业项目经理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红十字救护员证等证书,负责处理应急事件。维修部高压电工1人进入高低压配电室操作的电工,需具有电工证,熟悉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水电工1人根据学校设备的管理需求,具有相关资质证书及相关设备操作经验,熟悉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管道疏通1人根据学校设备的管理需求,具有设备操作经验,熟悉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两名电工,其中一名需同时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另一名需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或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投标人需提供①人员证书扫描件、②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8.4条款要求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保洁部保洁员9人年龄:30-55周岁,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朴实肯干,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清洁工作标准操作技能。垃圾分类员(垃圾站垃圾清理及分类)1人年龄:30-55周岁,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朴实肯干,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具备较好的协调能力。绿化部园艺师傅(技工)1人具有园艺、绿化养护经验,能吃苦耐劳。园艺师傅应具备园艺绿化相关证书。绿化养护(普工)1人生管部生管人员5人男(年龄55周岁以下),女(年龄50周岁以下),生管人员至少包含2名女性。(1)每学年开学前配合生管科处理好寄宿生的住宿申请及宿舍安排;学期中做好寄宿生的停宿、退宿、申请入宿等工作;学期或学年结束及时做好信息更新或删除。(2)跟生管科保持联系,及时处理学生反馈的问题。(3)认真完成采购人临时下达的其他工作。(4)至少1人具有卫生护理初级或以上证书,在校医非工作时间段,负责处理住宿学生突发伤病(如简单包扎等)。合计21人说明:1.上表为本项目各服务阶段所需的人员数量要求,投标人可提供优于采购要求的服务和人员数量,但不得低于采购要求的服务和人员数量,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投标人不得任意减少或调配各部门类别的人员数量,但可增加,若出现相关部门类别的人员数量不满足采购要求的(即使各类别人员之和满足上表要求),视为无效响应。4.2为了确保管理服务人员对服务区域、服务内容的熟悉程度以及能够更快的投入到实际的工作岗位中,在符合投标人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学校原有的人员经考核符合标准的应优先录用,并且不低于现在的工资待遇。4.3投标人如若中标,若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人员。若其服务人员如因违法、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更换人员,所更换人员的资历、经验不得低于投标响应时所承诺的条件,且必须经过采购人的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按1万元/人·次交违约金,更换其他人员的按3千元/人·次交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追究因此带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4.4投标人需为员工购买意外险,为员工缴交医、社保及政府规定的应该缴交的其他费用。并在服务期内,对拟投入的本项目工作人员安全负全部责任,若本项目工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4.5投标人服务人员必须接受学校的管理和考核,不服从管理或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要求调换人员。4.6工作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整年保洁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必须保证一半保洁人员到岗工作,其余时间全员到岗。寒暑假照常上班,不得减员。4.7对节日、检查或其他紧急事件需要的配合程度,如有关单位检查,服务人员不配合的出现三次后,学校有权利终止合同。4.8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如出现管理不到位,人员配备明显不足,给正常物业服务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且整改后仍反复发生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9人员素质:道德品质好、文明服务意识强、岗位能力好、身体健康。4.10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对进驻的工作人员进行政历审查,工作人员中不得有违法记录和劣迹的人员。中标人须将服务人员详细信息报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驻服务。4.11服务人员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厦门本地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医社保等,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和加班费,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4.12待遇包括:工资、防暑降温费、绩效奖、医社保、节日福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待遇。其它福利:雇主险、意外团体险等。4.13投标人须明确承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劳动保障制度、工资待遇、福利保障措施等,中标后严格按投标响应承诺执行。5其他要求5.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用工,学校寒、暑假期间不得减员减岗。5.2投标人中标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本项目的工作。本项目不接受挂靠,也不得转包、分包给他人(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除外),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中标人按一个季度的服务费用赔偿采购人,且另外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相应追究其违约责任。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5.3中标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标人不得利用采购人所拥有的软硬件资源开展其他经营性活动,以谋取利益。5.4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物业管理方案。投标人应结合现场考察情况,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并承诺其方案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5.5投标人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5.6所有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服装款式与颜色须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征得采购人认可),持证上岗,佩带明显的标识,工作人员对应的责任区域要相对固定。投标人须提供确保服务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无特殊原因不能更换人员,如需更换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5.7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自查自检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同时应具备承担风险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5.8中标人须做好物业档案的管理及保存。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时,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只有依法办理完结物业管理移交手续之后,中标人才能退出该管理区域。5.9遇到节假日或临时突发事件(如重大活动、台风天、疫情等)及在采购人本单位举办的集体考试(包括但不限于期中考、期末考、中考、会考、高考、自考等)、集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运动会、军训、开学式、闭学式、文艺汇演等)期间,投标人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保障服务任务,所需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5.10本物业项目的物业移交、验收、接管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实施。5.11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设施的使用功能,如确实需要,须经采购人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5.12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要求到位,应建立规范化流程及操作流程,员工须经培训后上岗,并严格按操作流程执行,接受采购人监督与考核。5.13中标人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配备相应的工具及设备(至少配套高压冲洗设备1套、绿篱机1台、油锯1台、打草机1台、高空修剪机1台、鼓风机1台、高空消杀设备1台及洗地机、路面扫地机、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车、高压冲洗车等),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相应的工具及设备在工作地点,不得挪作他用,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工具的一览表。5.14管理服务措施、用工条件及人员工资构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厦门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厦门市经济特区劳动管理条例》、《厦门市劳动管理规定(修订)》、《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厦门经济特区企业最低工资规定(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6服务考核及奖惩办法6.1考核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的标准规定,均为考核依据。6.2考核周期:按月进行考核。6.3服务考核指标:类别具体内容扣分标准卫生保洁(20分)卫生保洁不到位在半天以内1-2分卫生保洁不到位超过半天以上3-5分垃圾桶未做到每日清理并定期清洗;1次扣1-2分垃圾未做到日产日清和分类合规1次扣1-2分垃圾转运点脏乱差1次1-2分卫生间脏乱差臭1次1-2分化粪池、雨污水井未定期清掏,管道未及时疏通3-5分未定期进行公共环境消杀、 “除四害”1-2分教室、办公室灯具、墙面等按学期、建筑玻璃等未按规定次数清洁1-2分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扣分10-20分设施维护(20分)未做好日常巡检及维修保养记录1-2分未做到规范施工,私拉乱接电线,造成安全隐患3-5分小故障在当天内未修理好3-5分大故障在10分钟以内未做出反应,提出解决方案的3-5分属安全隐患1小时未处理3-5分属安全隐患半天时间未处理3-5分应急维修1小时未处理好3-5分应急维修半天未处理好6-7分其它(15)与师生争吵、漫骂、态度恶劣、动手打人、敲诈3-5分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3-5分不配合学校工作需要,消极懈怠3-5分工作时间私自会客、聊天、看电视和报刊等与工作无关事宜,干私活,擅自离岗3-5分管理不善,造成水、电等资源浪费3-5分绿化(15)日常修剪不及时或台风季节前未修剪大型树木、防范倒伏风险3-5分除草不及时3-5分施肥、杀虫不及时3-5分浇水不及时3-5分宿舍管理(30分)附细化考核标准出勤5宿舍管理10公物管理10节水、节电等5附:宿舍管理服务细化考核标准类别具体内容扣分标准出勤(5分)事假、病假(病假不影响工作的1个月2次内不扣分)1分/次会议缺席1分/次脱岗5分/次宿舍管理(10分)宿舍楼门未及时开关1分/次无关人员进出未登记1分/次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报告、未及时处理2-5/次学生夜不归宿未发现并报告5分/次就寝时间宿舍吵闹未及时制止并教育1分/次上课时间学生滞留宿舍未及时发现2分/次学生违纪未制止未处理未上报、点名未进行、缺勤学生未发现未追踪、午休、晚休未巡查2-5/次校领导或相关处室反馈宿舍卫生纪律秩序不良问题2分/次态度恶劣,被学生及家长投诉经查实、与管理人员争吵3-5分/次公物管理(10分)公物丢失,下落不明1-5分人为破坏设备、设施,未落实赔偿,视损坏程度及价值3-5分人为破坏设备、设施,有赔偿1-2分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报修、报修前未亲自查看造成虚报、浪费人力物力1分/次上课期间、放假期间电灯、风扇、空调等电器未关闭2-5分/次节水、节电等(5分)上课期间、放假期间水龙头、冲水阀未关闭1-3分/次完好的卫生工具随意丢弃1分/次注:以上考核要求将作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6.4服务初期(磨合期)3个月内,考评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达到75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75分为不合格。得分70-74分时,在学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扣除当月服务酬金的5%;得分65-69分时,扣除当月服务酬金的8%;65分以下时,扣除当月服务酬金的10%。30天后仍未纠正,采购人届时可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同,在提交终止合同通知30天后,合同应视为终止。6.5磨合期3个月后,考评得分95分及以上为优,达到8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得分80分及以上时服务酬金按当月全额给付;得分75-79分时服务酬金按当月95%给付;得分70-74分时服务酬金按当月85%给付;得分70分以下时服务酬金按当月60%给付。6.6磨合期后,如连续3个月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或一年服务期内累计三次月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时,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7现场踏勘7.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投标人若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项目需求,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7.2现场踏勘联系人:吕老师,联系方式:0592-6157008。7.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7.4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8技术响应要求8.1投标人应根据服务要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具体要求详见服务要求及评分条款。8.2本章的要求为基本要求,评分条款若有对优于本章要求进行加分的,投标人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获加分,具体详见评分条款。8.3投标人应根据服务要求及评分条款的要求明确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技术人员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导致不得分。8.4若要求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为人员缴纳社保的凭据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投标人,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8.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8.6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中标后需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8.7投标人应明确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需求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投标人若未对采购需求进行逐条响应,将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审后果。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1.服务期:一年(服务具体起止时间合同中约定)。 2.入驻时间:合同签订后服务期起始之日前3日内入驻完毕并提供服务,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做好交接及验收等相关事项工作,保证顺利入驻。2交货地点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3交货条件通过采购人验收及考核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验收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2、期次2,说明:中标人各项服务质量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各项标准,同时按双方约定的有关考核标准验收,并由双方确认;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6合同支付方式1、进度款,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情况,按月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其他本表由于系统限制编辑,序号6合同支付方式以本项为准:物业管理费用采取月结支付方式,当月服务考核合格下个月支付。8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说明:收取时间:合同签订时提交。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减半收取履约保证金。 退还时间:在合同履约完毕且无合同纠纷后5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清履约保证金。 提交方式:允许投标人自行选择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式。 不予退还的情形:投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其他商务要求9报价要求9.1本项目为整体采购,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不得对采购内容拆分报价,不完整响应或拆分报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9.2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别报出服务的每人每月单价、月合计、年总价和投标总报价。9.3投标报价为总价包干制,投标报价为服务期限内完成采购人所需服务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行政办公管理费用、员工保险费、福利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防暑降温费、保险及加班费等)、人员食宿、培训费、拟投入设备、器械、用品及折旧费(中标人自购)、绩效奖金、耗材、服装费、税收、保险、代理服务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9.4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总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9.5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9.6投标人对本项目投入人员发放的月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厦门市政府公布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并做好职工社保、医保的缴纳、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的投保、岗位津贴、加班工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保与其他福利的发放,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9.7采购人不承担政府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产生的任何费用。9.8投标人除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按客户端内容填写《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外,还可以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更细致的报价明细表,在《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附上,并在客户端上传。10风险承担与责任认定机制10.1中标人的服务人员工伤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0.2因意外事故或作业安全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中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3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以***门裁定为准;非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方式认定。10.4中标人聘请的所有人员由中标人全权负责,人员于合同终止后自动撤离,采购人对中标人聘请人员不负任何义务。10.5中标人的用工计划、员工薪酬待遇等须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若中标人与其雇员发生劳动纠纷或其他不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造成采购人负面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10.6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服务承诺管理到位,造成影响的,根据所造成的影响程度,采购人可以对中标人处以1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若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中标人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10.7中标人对采购人移交的房产设施设备,在日常维护、保养、保洁过程中,因中标人过失造成损坏的,中标人应赔偿相应的损失。10.8中标人与学校合同期满或解约后,无论何种原因,中标人必须从速尽快地移交其管理期间内所掌握的与本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图纸、文件、资料,并配合采购人办理好移交手续,否则,采购人有权视情况的严重性扣除部分或所有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因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11商务条件响应要求11.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说明对商务要求的响应情况。投标人若未对商务要求进行逐条响应,将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审后果。11.2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1.3投标人应能在接到采购人通知20分钟内响应,并调配应急人员40分钟到达现场为本项目提供应急服务。11.4投标人应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配合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并接受采购人监督。1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在服务中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条令,不外泄、不交流,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11.6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应具备物业服务项目类似业绩。11.7投标人应根据商务项评分条款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导致不得分。补充条款:说明:本补充条款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一、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补充如下: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项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815.1-(2)质疑函应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提交:(1)邮件形式:将质疑函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xmgwcgzy@163.com。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质疑答复过程中需要核对原件的,质疑人应提供原件核查,否则相关资料可能不被认可。(2)快递形式:将质疑函原件快递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0楼前台,收件人:程小姐,电话:0592-2230888。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3)现场送达:将质疑函原件现场送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0楼前台。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前台签收时间为准。注:提交质疑函须附上系统报名截图,质疑函须符合第三章第15条质疑的要求。1219关于本国产品政策的补充说明:《******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本项目为纯服务采购项目,不涉及采购货物,因此不适用本国产品政策。二、对《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内容补充如下:(一)《八、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补充如下: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界定详见第三章第17.3条的相关规定。需满足的条件1、服务由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承接的部分需达到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比例,否则投标无效。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①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则应联合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投标,且中小企业承接部分的金额占比需达到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比例。②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应联合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且中小企业承接部分的金额占比需达到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比例。③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则可以自己单独投标即可。3、若本项目允许分包的:①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则中标后需将部分内容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承接,且中小企业承接部分的金额占比需达到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比例。②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中标后需将部分内容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承接,且中小企业承接部分的金额占比需达到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比例。③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则中标后无需再分包。需提供的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服务承接企业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三章第17.3条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注意事项1、请投标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2、投标人需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则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注:1、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健康开展的通知》等政策,投标人中标后如需融资,可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网”(网址:https://zfcg.czt.fujian.gov.cn/zcdservice/zcd/home/index)办理合同融资。三、对《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补充如下:(一)《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格式补充如下: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的【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乐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根据情况选择一项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说明:1、填报的企业类型与划型标准不对应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在【】内填“\”即可。3、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建议按财务审计报告上的数据填写,可填写完整数值,也可填写取整至万元的数值,如1234.56789万元可填写为1234万元。4、从业人员数量建议按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填报的上一年度年报数据填写。5、带【】的地方都要填写,同时不得删减、更改内容,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6、若对填写本声明函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咨询,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