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样检验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食品抽样检验任务招标公告(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1402-2026-00117
预算金额:3000000.0000
采购品目: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黄苏豫
项目负责人:叶高
项目概况
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02-2026-00117
项目名称: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2(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3(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2(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3(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包2(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包3(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至 2026年03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溪南路1号
联系方式:0753-2396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龙上村佳都·智慧绿洲1栋16层01单元
联系方式:0753-2222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高
电话:0753-2222302
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3日
相关附件:
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6030303).zip
委托代理协议书(盖章版).pdf
资格承诺函.docx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402-2026-00117采购项目编号:441402-2026-00117项目名称: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服务项目采购人: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402-2026-00117采购项目编号:441402-2026-001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0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采购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1(项)详见第二章1,1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包2(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采购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2-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1(项)详见第二章1,1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包3(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3-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1(项)详见第二章8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采购包2(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采购包3(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包2(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包3(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溪南路1号联系方式:0753-23966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龙上村佳都·智慧绿洲1栋16层01单元联系方式:0753-22223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高电话:0753-2222302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概况:1、抽检范围覆盖梅州市梅江区行政区域,供应商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全部的风险因素。2、检测周期约为10个工作日,每个周期抽检前安排检测机构的抽检任务。3、中标人的服务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4、项目需求一览表:采购包号承检内容总批次数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服务期限采购包1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836批次110000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包2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836批次1100000.00采购包3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608批次800000.00备注:1、本项目共分3个采购包,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采购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采购包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采购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采购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采购包2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2、投标人参与投标应充分考虑到服务期内的业务运作中的风险等因素,并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员,中标后除采购人另有规定外,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向采购人收取中标价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二)相关说明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合同包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以合同包为单位的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2、关于分包问题:本项目合同包不允许分包。采购包1(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标的提供的地点梅州市梅江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按实际抽检工作任务,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结算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实际抽检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由采购人组织,按广东省有关规定的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投标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下浮率仅针对本项目的检验费(具体计价规则如下:已纳入国家或广东省现行有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检验项目,按对应现行政策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未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检验项目,参考《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检验费用参考表》(市监食检 (司) 函〔2022〕133 号)相关标准,或结合采购人市场调查结果、检测机构公示的市场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其他费用(抽样费、购样费、税费及其他费用)不进行下浮。 2、投标报价应包括:检验品的抽取与运送、分析、检测、报告撰写、报送主管部门审批以及其他伴随服务等相关的全部费用,其中抽样费按100元/批计算。 3、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确定该项目检验费的价格,不作任何调整。服务期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增加费用。 (二)投标报价风险: 投标报价已包含检验品的抽取与运送、分析、检测、报告撰写、报送主管部门审批以及其他伴随服务等相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三)采购人配合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四)其他要求: 除采购人同意外,中标人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检资格,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项目费用: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委托检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即购样费,抽样费(协助抽样派出交通车辆的交通费、邮寄票证费用、中标人随行抽样人员的人工成本(包括餐饮、食宿)、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等)、检验费、销毁费和税费等。 2、费用结算:按实际抽检工作任务,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结算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实际抽检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1)抽样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在抽样过程中发生的物料费、人工费、餐饮费、交通费、税费等费用,按照每批次100元核算; (2)购样费按实结算,结算时中标人须提供相关购样费用清单、发票、收据等; (3)检验费(已纳入国家或广东省现行有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检验项目,按对应现行政策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未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检验项目,参考《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检验费用参考表》(市监食检 (司) 函〔2022〕133 号)相关标准,或结合采购人市场调查结果、检测机构公示的市场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按照中标人所报下浮率进行结算; (4)税费及其他费用。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抽检费用结算明细表;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合同; (4)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5)中标通知书。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5、本合同的费用结算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双方同意本条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合同或附件中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项1.001,100,000.001,100,000.001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内容1、采样地点:梅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每次任务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确定具体采样地点。2、采样人员:由中标人负责,每个抽样点的抽样人员不少于2人。采购人将根据抽检性质和要求,决定是否安排执法人员协助抽样,以及执法人员的数量。3、采样办法:根据检验项目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采样方法及采样数量抽取样品。4、样品运输:由中标人负责,具备单日采样送到实验室,并确保样品质量不受影响。5、样品检验:由中标人负责,并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6、结果判定: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即判定本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7、结果送达:由中标人负责,检验完毕后,中标人应当出具检验报告,并按要求及时送达。中标人应当在检验结论做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一份纸质检验报告报送至采购人。如不合格样品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在梅江区管辖范围内的,必须提供一式四份检验报告,中标人应保存邮件详情单,以备查询2(二)服务要求1、中标人具有满足承检任务的检测能力,具有参加过国家认监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CNAS认可单位组织的食品相关项目能力验证。2、中标人具有能满足承检任务的抽样车辆(具备冷藏功能)和充足的持证抽样人员。3、中标人具有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食品样品冷藏及冷冻功能的冷库面积;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专业人员应具备对应的专业职称水平;同时应抽验分离,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有符合抽样、检验资质的职称或证书,能满足食品检验的相关要求,能依法按时按质完成抽检任务,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4、中标人具有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食品检测实验室面积,实验室环境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实验室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实验室设置应当满足样品储存、处理、检验、数据处理、结果分析汇总等工作要求。实验室具有固定并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保证仪器设备运行良好,有完整的仪器设备档案。不得租赁或借用他人检测设备。实验室具有配合食品检验活动所需的环境控制、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等设备设施。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检测有关程序文件齐全。5、中标人技术服务水平高,采样操作规范,实验室质量控制严格,近3年无食品检验数据严重质量问题。6、中标人应按照专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国际国内的相关标准进行样品的抽样、检验及判定工作,并且按当次抽检方案约定日期出具检验报告;在采购人与第三方同等的条件下,中标人应优先完成对采购人的抽检和监测任务。7、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遵照国家总局制定的最新工作规范执行。8、中标人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9、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中标人必须对抽检监测的结果及数据等信息保密,不得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承检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10、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抽检及后续工作,及时反馈检验不合格样品的信息。应安排专人与采购人联系,并提供手机、微信、邮箱等联系方式,必要时应在半小时内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11、中标人对其抽取的样品负责,检验结果反映送检样品的真实状况。12、中标人应针对每次任务提供承接项目的质量保障计划、措施和结果,保证原始记录规范完整,并接受上级组织的专家检查及评估。13、对中标人在开展抽检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14、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相关内容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有权向中标人追偿所有损失。3(三)检验工作的实施要求检验依据及判定依据:本次检验依据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规定,其中种植业产品依据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判定;畜禽产品依据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并参照《农业部250号公告》相关规定进行判定。检验结果按照最新现行有效标准进行判定,结论真实、准确、合规。如有必要,采购人可在具体项目实施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要,调整不同环节的采样批次和检测项目。最终结算以中标人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按实结算。4(四)应急抽检要求中标人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方式、方法和工作内容,制定本项目完整的食品检测突发事件的应急抽检、专项抽检、夜间紧急抽检、突击抽检、应急管理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抽检快速有效。为确保应急抽检的快速进行,投标人应当具备能快速响应的能力。应急抽检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项目开展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和应急抽样任务,对于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抽检任务,承检机构应拟定相应的采样抽样应急工作方案,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等级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和配合突发的应急抽检工作,承检机构应保证24小时全天待命,接到采购人的应急抽检要求后,30分钟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依法开展抽检工作,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后续服务。5(五)考核及违规处罚中标人应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按采购人委托协议的要求开展抽样检验工作,并接受采购人对其考核。对中标人出现检验质量问题、任务响应超时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委托协议进行警告、减少委托任务、解除委托合同等处罚。1、对出现检验质量问题的处罚:(1)中标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部分检验任务,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警告;(2)中标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全部检验任务,采购人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2、对任务响应超时的处罚: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任务需求未能在0.5小时内响应(以电话记录、传真记录、微信对话记录等联系方式),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对中标人减少委托任务,第三次解除委托合同。3、对任务不响应的处罚:(1)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改变的,在符合法定要求前提下,按照相关要求执行。(2)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任务需求拒绝响应的,解除委托合同。(3)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因自身经营管理等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采购人任务需求的,解除委托合同,如有剩余任务未完成的,采购人可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处理。4、违规处罚:(1)对中标人在开展抽检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2)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检资格,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3)中标人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4)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中标人必须对抽检监测的结果及数据等信息保密,不得向除采购人以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承检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2(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标的提供的地点梅州市梅江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按实际抽检工作任务,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结算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实际抽检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由采购人组织,按广东省有关规定的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投标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下浮率仅针对本项目的检验费(具体计价规则如下:已纳入国家或广东省现行有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检验项目,按对应现行政策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未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检验项目,参考《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检验费用参考表》(市监食检 (司) 函〔2022〕133 号)相关标准,或结合采购人市场调查结果、检测机构公示的市场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其他费用(抽样费、购样费、税费及其他费用)不进行下浮。 2、投标报价应包括:检验品的抽取与运送、分析、检测、报告撰写、报送主管部门审批以及其他伴随服务等相关的全部费用,其中抽样费按100元/批计算。 3、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确定该项目检验费的价格,不作任何调整。服务期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增加费用。 (二)投标报价风险: 投标报价已包含检验品的抽取与运送、分析、检测、报告撰写、报送主管部门审批以及其他伴随服务等相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三)采购人配合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四)其他要求: 除采购人同意外,中标人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检资格,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项目费用: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委托检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即购样费,抽样费(协助抽样派出交通车辆的交通费、邮寄票证费用、中标人随行抽样人员的人工成本(包括餐饮、食宿)、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等)、检验费、销毁费和税费等。 2、费用结算:按实际抽检工作任务,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结算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实际抽检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1)抽样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在抽样过程中发生的物料费、人工费、餐饮费、交通费、税费等费用,按照每批次100元核算; (2)购样费按实结算,结算时中标人须提供相关购样费用清单、发票、收据等; (3)检验费(已纳入国家或广东省现行有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检验项目,按对应现行政策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未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检验项目,参考《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检验费用参考表》(市监食检 (司) 函〔2022〕133 号)相关标准,或结合采购人市场调查结果、检测机构公示的市场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按照中标人所报下浮率进行结算; (4)税费及其他费用。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抽检费用结算明细表;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合同; (4)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5)中标通知书。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5、本合同的费用结算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双方同意本条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合同或附件中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项1.001,100,000.001,100,000.001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内容1、采样地点:梅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每次任务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确定具体采样地点。2、采样人员:由中标人负责,每个抽样点的抽样人员不少于2人。采购人将根据抽检性质和要求,决定是否安排执法人员协助抽样,以及执法人员的数量。3、采样办法:根据检验项目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采样方法及采样数量抽取样品。4、样品运输:由中标人负责,具备单日采样送到实验室,并确保样品质量不受影响。5、样品检验:由中标人负责,并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6、结果判定: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即判定本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7、结果送达:由中标人负责,检验完毕后,中标人应当出具检验报告,并按要求及时送达。中标人应当在检验结论做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一份纸质检验报告报送至采购人。如不合格样品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在梅江区管辖范围内的,必须提供一式四份检验报告,中标人应保存邮件详情单,以备查询2(二)服务要求1、中标人具有满足承检任务的检测能力,具有参加过国家认监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CNAS认可单位组织的食品相关项目能力验证。2、中标人具有能满足承检任务的抽样车辆(具备冷藏功能)和充足的持证抽样人员。3、中标人具有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食品样品冷藏及冷冻功能的冷库面积;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专业人员应具备对应的专业职称水平;同时应抽验分离,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有符合抽样、检验资质的职称或证书,能满足食品检验的相关要求,能依法按时按质完成抽检任务,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4、中标人具有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食品检测实验室面积,实验室环境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实验室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实验室设置应当满足样品储存、处理、检验、数据处理、结果分析汇总等工作要求。实验室具有固定并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保证仪器设备运行良好,有完整的仪器设备档案。不得租赁或借用他人检测设备。实验室具有配合食品检验活动所需的环境控制、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等设备设施。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检测有关程序文件齐全。5、中标人技术服务水平高,采样操作规范,实验室质量控制严格,近3年无食品检验数据严重质量问题。6、中标人应按照专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国际国内的相关标准进行样品的抽样、检验及判定工作,并且按当次抽检方案约定日期出具检验报告;在采购人与第三方同等的条件下,中标人应优先完成对采购人的抽检和监测任务。7、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遵照国家总局制定的最新工作规范执行。8、中标人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9、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中标人必须对抽检监测的结果及数据等信息保密,不得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承检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10、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抽检及后续工作,及时反馈检验不合格样品的信息。应安排专人与采购人联系,并提供手机、微信、邮箱等联系方式,必要时应在半小时内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11、中标人对其抽取的样品负责,检验结果反映送检样品的真实状况。12、中标人应针对每次任务提供承接项目的质量保障计划、措施和结果,保证原始记录规范完整,并接受上级组织的专家检查及评估。13、对中标人在开展抽检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14、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相关内容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有权向中标人追偿所有损失。3(三)检验工作的实施要求检验依据及判定依据:本次检验依据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规定,其中种植业产品依据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判定;畜禽产品依据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并参照《农业部250号公告》相关规定进行判定。检验结果按照最新现行有效标准进行判定,结论真实、准确、合规。如有必要,采购人可在具体项目实施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要,调整不同环节的采样批次和检测项目。最终结算以中标人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按实结算。4(四)应急抽检要求中标人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方式、方法和工作内容,制定本项目完整的食品检测突发事件的应急抽检、专项抽检、夜间紧急抽检、突击抽检、应急管理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抽检快速有效。为确保应急抽检的快速进行,投标人应当具备能快速响应的能力。应急抽检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项目开展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和应急抽样任务,对于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抽检任务,承检机构应拟定相应的采样抽样应急工作方案,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等级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和配合突发的应急抽检工作,承检机构应保证24小时全天待命,接到采购人的应急抽检要求后,30分钟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依法开展抽检工作,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后续服务。5(五)考核及违规处罚中标人应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按采购人委托协议的要求开展抽样检验工作,并接受采购人对其考核。对中标人出现检验质量问题、任务响应超时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委托协议进行警告、减少委托任务、解除委托合同等处罚。1、对出现检验质量问题的处罚:(1)中标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部分检验任务,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警告;(2)中标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全部检验任务,采购人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2、对任务响应超时的处罚: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任务需求未能在0.5小时内响应(以电话记录、传真记录、微信对话记录等联系方式),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对中标人减少委托任务,第三次解除委托合同。3、对任务不响应的处罚:(1)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改变的,在符合法定要求前提下,按照相关要求执行。(2)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任务需求拒绝响应的,解除委托合同。(3)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因自身经营管理等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采购人任务需求的,解除委托合同,如有剩余任务未完成的,采购人可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处理。4、违规处罚:(1)对中标人在开展抽检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2)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检资格,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3)中标人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4)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中标人必须对抽检监测的结果及数据等信息保密,不得向除采购人以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承检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3(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标的提供的地点梅州市梅江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按实际抽检工作任务,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结算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实际抽检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由采购人组织,按广东省有关规定的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投标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下浮率仅针对本项目的检验费(具体计价规则如下:已纳入国家或广东省现行有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检验项目,按对应现行政策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未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检验项目,参考《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检验费用参考表》(市监食检 (司) 函〔2022〕133 号)相关标准,或结合采购人市场调查结果、检测机构公示的市场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其他费用(抽样费、购样费、税费及其他费用)不进行下浮。 2、投标报价应包括:检验品的抽取与运送、分析、检测、报告撰写、报送主管部门审批以及其他伴随服务等相关的全部费用,其中抽样费按100元/批计算。 3、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确定该项目检验费的价格,不作任何调整。服务期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增加费用。 (二)投标报价风险: 投标报价已包含检验品的抽取与运送、分析、检测、报告撰写、报送主管部门审批以及其他伴随服务等相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三)采购人配合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四)其他要求: 除采购人同意外,中标人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检资格,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项目费用: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委托检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即购样费,抽样费(协助抽样派出交通车辆的交通费、邮寄票证费用、中标人随行抽样人员的人工成本(包括餐饮、食宿)、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等)、检验费、销毁费和税费等。 2、费用结算:按实际抽检工作任务,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结算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实际抽检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1)抽样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在抽样过程中发生的物料费、人工费、餐饮费、交通费、税费等费用,按照每批次100元核算; (2)购样费按实结算,结算时中标人须提供相关购样费用清单、发票、收据等; (3)检验费(已纳入国家或广东省现行有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检验项目,按对应现行政策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未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检验项目,参考《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检验费用参考表》(市监食检 (司) 函〔2022〕133 号)相关标准,或结合采购人市场调查结果、检测机构公示的市场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按照中标人所报下浮率进行结算; (4)税费及其他费用。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抽检费用结算明细表;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合同; (4)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5)中标通知书。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5、本合同的费用结算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双方同意本条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合同或附件中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项1.00800,000.00800,000.001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内容1、采样地点:梅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每次任务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确定具体采样地点。2、采样人员:由中标人负责,每个抽样点的抽样人员不少于2人。采购人将根据抽检性质和要求,决定是否安排执法人员协助抽样,以及执法人员的数量。3、采样办法:根据检验项目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采样方法及采样数量抽取样品。4、样品运输:由中标人负责,具备单日采样送到实验室,并确保样品质量不受影响。5、样品检验:由中标人负责,并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6、结果判定: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即判定本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7、结果送达:由中标人负责,检验完毕后,中标人应当出具检验报告,并按要求及时送达。中标人应当在检验结论做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一份纸质检验报告报送至采购人。如不合格样品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在梅江区管辖范围内的,必须提供一式四份检验报告,中标人应保存邮件详情单,以备查询2(二)服务要求1、中标人具有满足承检任务的检测能力,具有参加过国家认监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CNAS认可单位组织的食品相关项目能力验证。2、中标人具有能满足承检任务的抽样车辆(具备冷藏功能)和充足的持证抽样人员。3、中标人具有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食品样品冷藏及冷冻功能的冷库面积;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专业人员应具备对应的专业职称水平;同时应抽验分离,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有符合抽样、检验资质的职称或证书,能满足食品检验的相关要求,能依法按时按质完成抽检任务,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4、中标人具有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食品检测实验室面积,实验室环境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实验室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实验室设置应当满足样品储存、处理、检验、数据处理、结果分析汇总等工作要求。实验室具有固定并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保证仪器设备运行良好,有完整的仪器设备档案。不得租赁或借用他人检测设备。实验室具有配合食品检验活动所需的环境控制、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等设备设施。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检测有关程序文件齐全。5、中标人技术服务水平高,采样操作规范,实验室质量控制严格,近3年无食品检验数据严重质量问题。6、中标人应按照专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国际国内的相关标准进行样品的抽样、检验及判定工作,并且按当次抽检方案约定日期出具检验报告;在采购人与第三方同等的条件下,中标人应优先完成对采购人的抽检和监测任务。7、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遵照国家总局制定的最新工作规范执行。8、中标人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9、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中标人必须对抽检监测的结果及数据等信息保密,不得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承检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10、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抽检及后续工作,及时反馈检验不合格样品的信息。应安排专人与采购人联系,并提供手机、微信、邮箱等联系方式,必要时应在半小时内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11、中标人对其抽取的样品负责,检验结果反映送检样品的真实状况。12、中标人应针对每次任务提供承接项目的质量保障计划、措施和结果,保证原始记录规范完整,并接受上级组织的专家检查及评估。13、对中标人在开展抽检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14、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相关内容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有权向中标人追偿所有损失。3(三)检验工作的实施要求检验依据及判定依据:本次检验依据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规定,其中种植业产品依据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判定;畜禽产品依据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并参照《农业部250号公告》相关规定进行判定。检验结果按照最新现行有效标准进行判定,结论真实、准确、合规。如有必要,采购人可在具体项目实施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要,调整不同环节的采样批次和检测项目。最终结算以中标人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按实结算。4(四)应急抽检要求中标人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方式、方法和工作内容,制定本项目完整的食品检测突发事件的应急抽检、专项抽检、夜间紧急抽检、突击抽检、应急管理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抽检快速有效。为确保应急抽检的快速进行,投标人应当具备能快速响应的能力。应急抽检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项目开展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和应急抽样任务,对于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抽检任务,承检机构应拟定相应的采样抽样应急工作方案,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等级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和配合突发的应急抽检工作,承检机构应保证24小时全天待命,接到采购人的应急抽检要求后,30分钟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依法开展抽检工作,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后续服务。5(五)考核及违规处罚中标人应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按采购人委托协议的要求开展抽样检验工作,并接受采购人对其考核。对中标人出现检验质量问题、任务响应超时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委托协议进行警告、减少委托任务、解除委托合同等处罚。1、对出现检验质量问题的处罚:(1)中标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部分检验任务,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警告;(2)中标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全部检验任务,采购人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2、对任务响应超时的处罚: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任务需求未能在0.5小时内响应(以电话记录、传真记录、微信对话记录等联系方式),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对中标人减少委托任务,第三次解除委托合同。3、对任务不响应的处罚:(1)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改变的,在符合法定要求前提下,按照相关要求执行。(2)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任务需求拒绝响应的,解除委托合同。(3)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因自身经营管理等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采购人任务需求的,解除委托合同,如有剩余任务未完成的,采购人可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处理。4、违规处罚:(1)对中标人在开展抽检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2)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检资格,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3)中标人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取消其承检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4)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中标人必须对抽检监测的结果及数据等信息保密,不得向除采购人以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承检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3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下浮率采购包2:下浮率采购包3:下浮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100%采购包2:0% - 100%采购包3:0% - 100%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 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采购包2:2家采购包3: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采购包2:1家采购包3: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采购包3: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共分3个采购包,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采购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采购包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采购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采购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采购包2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各采购包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以各采购包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按照以下标准计取: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取;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计取。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采购包2: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采购包3: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叶先生电话:0753-2222302传真:/邮箱:xh190412@163.com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龙上村佳都·智慧绿洲1栋16层01单元邮编:514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梅江区财政局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电话:0753-2196664邮编:514000传真:0753-2196664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采购包2(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采购包3(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依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3.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采购包2(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采购包3(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采购包2(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采购包3(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2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是固定唯一值的。4报价合理性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5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2)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采购包2(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2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是固定唯一值的。4报价合理性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5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2)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采购包3(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2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是固定唯一值的。4报价合理性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5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2)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流通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5.0分技术部分5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实施方案 (15.0分)根据投标人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细则编制、抽样、检验、总结分析、后续服务等)进行评审:1、实施方案逻辑严密、可操作性强,对项目重难点识别精准、解决方案可行,整体执行思路清晰的得15分;2、实施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构思方案完整,重难点分析到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0分;3、实施方案较合理、可操作性一般,构思方案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5分;4、实施方案不够合理、可操作性不强,构思方案不完整,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分;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项目服务熟悉程度 (15.0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服务熟悉程度(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流程与要求的熟悉、理解程度)进行评审:1、投标人熟悉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各种流程与要求,方案全面、详细、合理,优于或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5分;2、投标人积极了解熟悉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流程与要求,方案详细、完善,能符合要求的得10分;3、投标人基本了解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流程与要求,方案详细性、完善性一般,能基本符合要求的得5分;4、投标人不熟悉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流程与要求,提供的方案不够详细、完善、不够科学合理的得1分;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 (15.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抽查后样品运输和保存条件、分析及时性、空白试验、质控记录规范性等)进行评审:1、质量保障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详细、可行性强,满足需求的得15分;2、质量保障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较详细、可行性较强,满足需求的得10分;3、质量保障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需求的得5分;4、质量保障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内容较简单、可行性较差,不满足需求的得1分;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突发事件响应方案 (10.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响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抽检、专项抽检、夜间紧急抽检、突击抽检、应急管理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1、突发事件响应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构思方案完整,响应速度快的,得10分;2、突发事件响应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构思方案较完整,响应速度较快的,得7分;3、突发事件响应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一般,构思方案一般,响应速度一般的,得4分;4、突发事件响应方案一般,可操作性、构思方案,响应速度差的,得1分;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商务部分食品检验独立实验室情况 (5.0分)针对投标人提供的食品检验独立实验室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检验的独立实验室环境情况、内部管理)进行评审:1、独立实验室区域划分科学合理、使用方便、节能、安全性强,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完善,可操作性强,得5分;2、独立实验室区域划分较科学合理、使用较方便、较节能、安全性较强,内部管理制度较具体详细,可操作性较强,得3分;3、独立实验室区域划分基本合理、使用一般方便、一般节能、安全性一般,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具备,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4、其他或不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评审依据:独立实验室区域划分部分须提供相关说明及能体现评审标准的实验室现场照片;内部管理制度部分须提供实验室内部管理制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设施设备情况 (8.0分)对投标人拟投入用于食品检验的仪器设备进行评审:1、气相色谱仪(GC);2、液相色谱仪(LC);3、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或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GC-MS-MS);4、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或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LC-MS-MS)或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HPLC-MS-MS);5、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AFS);6、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7、离子色谱仪(IC)。8、冷藏车辆(或抽样车辆配车载冰箱(容积≥40L))。以上设备配备齐全的得8分,每缺少上述任一种设备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8分。【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清单和图片、购置合同(或发票)与校准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是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拟投入项目技术人员 (14.0分)1、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食品相关领域(如食品、药学、化学、生物、质量或检验检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食品相关领域(如食品、药学、化学、生物、质量或检验检测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提供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具有食品相关领域(如食品、药学、化学、生物、质量或检验检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注:提供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2)为本项目配备专职抽样人员,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注:提供抽样上岗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注:以上2项共计14分,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同类项目业绩 (8.0分)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8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采购包2(餐饮环节83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00批次、专项136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5.0分技术部分5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实施方案 (15.0分)根据投标人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细则编制、抽样、检验、总结分析、后续服务等)进行评审:1、实施方案逻辑严密、可操作性强,对项目重难点识别精准、解决方案可行,整体执行思路清晰的得15分;2、实施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构思方案完整,重难点分析到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0分;3、实施方案较合理、可操作性一般,构思方案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5分;4、实施方案不够合理、可操作性不强,构思方案不完整,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分;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项目服务熟悉程度 (15.0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服务熟悉程度(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流程与要求的熟悉、理解程度)进行评审:1、投标人熟悉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各种流程与要求,方案全面、详细、合理,优于或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5分;2、投标人积极了解熟悉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流程与要求,方案详细、完善,能符合要求的得10分;3、投标人基本了解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流程与要求,方案详细性、完善性一般,能基本符合要求的得5分;4、投标人不熟悉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流程与要求,提供的方案不够详细、完善、不够科学合理的得1分;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 (15.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抽查后样品运输和保存条件、分析及时性、空白试验、质控记录规范性等)进行评审:1、质量保障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详细、可行性强,满足需求的得15分;2、质量保障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较详细、可行性较强,满足需求的得10分;3、质量保障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需求的得5分;4、质量保障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内容较简单、可行性较差,不满足需求的得1分;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突发事件响应方案 (10.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响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抽检、专项抽检、夜间紧急抽检、突击抽检、应急管理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1、突发事件响应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构思方案完整,响应速度快的,得10分;2、突发事件响应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构思方案较完整,响应速度较快的,得7分;3、突发事件响应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一般,构思方案一般,响应速度一般的,得4分;4、突发事件响应方案一般,可操作性、构思方案,响应速度差的,得1分;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商务部分食品检验独立实验室情况 (5.0分)针对投标人提供的食品检验独立实验室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检验的独立实验室环境情况、内部管理)进行评审:1、独立实验室区域划分科学合理、使用方便、节能、安全性强,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完善,可操作性强,得5分;2、独立实验室区域划分较科学合理、使用较方便、较节能、安全性较强,内部管理制度较具体详细,可操作性较强,得3分;3、独立实验室区域划分基本合理、使用一般方便、一般节能、安全性一般,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具备,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4、其他或不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评审依据:独立实验室区域划分部分须提供相关说明及能体现评审标准的实验室现场照片;内部管理制度部分须提供实验室内部管理制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设施设备情况 (8.0分)对投标人拟投入用于食品检验的仪器设备进行评审:1、气相色谱仪(GC);2、液相色谱仪(LC);3、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或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GC-MS-MS);4、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或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LC-MS-MS)或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HPLC-MS-MS);5、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AFS);6、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7、离子色谱仪(IC)。8、冷藏车辆(或抽样车辆配车载冰箱(容积≥40L))。以上设备配备齐全的得8分,每缺少上述任一种设备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8分。【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清单和图片、购置合同(或发票)与校准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是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拟投入项目技术人员 (14.0分)1、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食品相关领域(如食品、药学、化学、生物、质量或检验检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食品相关领域(如食品、药学、化学、生物、质量或检验检测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提供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具有食品相关领域(如食品、药学、化学、生物、质量或检验检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注:提供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2)为本项目配备专职抽样人员,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注:提供抽样上岗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注:以上2项共计14分,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同类项目业绩 (8.0分)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8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采购包3(生产环节60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专项10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5.0分技术部分5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实施方案 (15.0分)根据投标人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细则编制、抽样、检验、总结分析、后续服务等)进行评审:1、实施方案逻辑严密、可操作性强,对项目重难点识别精准、解决方案可行,整体执行思路清晰的得15分;2、实施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构思方案完整,重难点分析到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0分;3、实施方案较合理、可操作性一般,构思方案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5分;4、实施方案不够合理、可操作性不强,构思方案不完整,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分;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项目服务熟悉程度 (15.0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服务熟悉程度(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流程与要求的熟悉、理解程度)进行评审:1、投标人熟悉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各种流程与要求,方案全面、详细、合理,优于或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5分;2、投标人积极了解熟悉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流程与要求,方案详细、完善,能符合要求的得10分;3、投标人基本了解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流程与要求,方案详细性、完善性一般,能基本符合要求的得5分;4、投标人不熟悉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流程与要求,提供的方案不够详细、完善、不够科学合理的得1分;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 (15.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抽查后样品运输和保存条件、分析及时性、空白试验、质控记录规范性等)进行评审:1、质量保障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详细、可行性强,满足需求的得15分;2、质量保障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较详细、可行性较强,满足需求的得10分;3、质量保障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需求的得5分;4、质量保障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内容较简单、可行性较差,不满足需求的得1分;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突发事件响应方案 (10.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响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抽检、专项抽检、夜间紧急抽检、突击抽检、应急管理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1、突发事件响应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构思方案完整,响应速度快的,得10分;2、突发事件响应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构思方案较完整,响应速度较快的,得7分;3、突发事件响应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一般,构思方案一般,响应速度一般的,得4分;4、突发事件响应方案一般,可操作性、构思方案,响应速度差的,得1分;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商务部分食品检验独立实验室情况 (5.0分)针对投标人提供的食品检验独立实验室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检验的独立实验室环境情况、内部管理)进行评审:1、独立实验室区域划分科学合理、使用方便、节能、安全性强,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完善,可操作性强,得5分;2、独立实验室区域划分较科学合理、使用较方便、较节能、安全性较强,内部管理制度较具体详细,可操作性较强,得3分;3、独立实验室区域划分基本合理、使用一般方便、一般节能、安全性一般,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具备,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4、其他或不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评审依据:独立实验室区域划分部分须提供相关说明及能体现评审标准的实验室现场照片;内部管理制度部分须提供实验室内部管理制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设施设备情况 (8.0分)对投标人拟投入用于食品检验的仪器设备进行评审:1、气相色谱仪(GC);2、液相色谱仪(LC);3、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或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GC-MS-MS);4、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或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LC-MS-MS)或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HPLC-MS-MS);5、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AFS);6、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7、离子色谱仪(IC)。8、冷藏车辆(或抽样车辆配车载冰箱(容积≥40L))。以上设备配备齐全的得8分,每缺少上述任一种设备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8分。【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清单和图片、购置合同(或发票)与校准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是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拟投入项目技术人员 (14.0分)1、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食品相关领域(如食品、药学、化学、生物、质量或检验检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食品相关领域(如食品、药学、化学、生物、质量或检验检测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提供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具有食品相关领域(如食品、药学、化学、生物、质量或检验检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注:提供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2)为本项目配备专职抽样人员,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注:提供抽样上岗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注:以上2项共计14分,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同类项目业绩 (8.0分)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8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购包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购包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2.……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五、付款方式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抽样检验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食品抽样检验任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