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舟高速复线 经理部格构柱 格构柱招标公告(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
第一章采购信息由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组织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舟高速复线二期项目TJ1标段项目经理部需用的格构柱实施询价采购(采购编号:ZTSSJ-GSWZ-2026-S112)。
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报价。
本次询价采用线上开评标方式进行。
询价信息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发布,在“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并上传报价文件。
1、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报价单及技术规格书。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需求单位备注1格构柱0.52m*0.52m吨87.00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舟高速复线二期项目TJ1标段项目经理部2、计量方法、价款及结算方式2.1计量方法过磅计量。
以现场实际签收合格数量为准。
2.2报价单价报价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损耗及各种税费等,甲方场地内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2.2价款结算:固定单价结算结算货款: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实收数量以甲方工地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结算单价=报价单价2.3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乙方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收料单于每月11日到甲方核对并确认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当期结算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结算期限: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等方式进行支付,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根据资金情况,6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金额的70%,12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金额的95%,预留5%当期结算货款作为质保金,以此类推,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质保期为6个月。
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同等金额的有效收款收据。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或退还款项的,可自约定付款之日起宽限3个月支付。
宽限期满后,甲方仍未能支付或退还款项的,乙方有权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并可以应付未付款项金额为基数,自仲裁之日起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最高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3%。
甲方延迟支付或退还任何款项的,不再计算违约金,仅按上述约定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3、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3日08时00分-2026年03月08日08时00分通过铁建云链平台自行获取,收到我单位询价文件请在铁建云链平台自行进行报价,报价单位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电子询价文件(北京时间,下同)。
4、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3月13日09时00分前在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上进行报价,上传电子报价文件,逾期上传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合格报价人要求5.1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组织。
5.2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3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年来(2024~2025年)具有投标同类报价物资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至少2个供货合同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5.4报价产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采购文件条款)。
5.5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不在中国铁建警示名录内。
5.6报价人可以代理或经销一个或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报价。
代理商须提供有效代理证明、长期合作证明或出具的针对报价文件授权函。
5.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采购人、组织人信息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舟高速复线二期项目TJ1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联系人:刘庆光电话:18764016333联系人:闫乐电话:15365095366邮箱:2789394137@qq.com2026年03月03日
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报价。
本次询价采用线上开评标方式进行。
询价信息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发布,在“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并上传报价文件。
1、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报价单及技术规格书。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需求单位备注1格构柱0.52m*0.52m吨87.00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舟高速复线二期项目TJ1标段项目经理部2、计量方法、价款及结算方式2.1计量方法过磅计量。
以现场实际签收合格数量为准。
2.2报价单价报价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损耗及各种税费等,甲方场地内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2.2价款结算:固定单价结算结算货款: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实收数量以甲方工地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结算单价=报价单价2.3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乙方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收料单于每月11日到甲方核对并确认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当期结算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结算期限: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等方式进行支付,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根据资金情况,6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金额的70%,12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金额的95%,预留5%当期结算货款作为质保金,以此类推,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质保期为6个月。
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同等金额的有效收款收据。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或退还款项的,可自约定付款之日起宽限3个月支付。
宽限期满后,甲方仍未能支付或退还款项的,乙方有权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并可以应付未付款项金额为基数,自仲裁之日起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最高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3%。
甲方延迟支付或退还任何款项的,不再计算违约金,仅按上述约定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3、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3日08时00分-2026年03月08日08时00分通过铁建云链平台自行获取,收到我单位询价文件请在铁建云链平台自行进行报价,报价单位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电子询价文件(北京时间,下同)。
4、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3月13日09时00分前在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上进行报价,上传电子报价文件,逾期上传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合格报价人要求5.1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组织。
5.2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3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年来(2024~2025年)具有投标同类报价物资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至少2个供货合同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5.4报价产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采购文件条款)。
5.5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不在中国铁建警示名录内。
5.6报价人可以代理或经销一个或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报价。
代理商须提供有效代理证明、长期合作证明或出具的针对报价文件授权函。
5.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采购人、组织人信息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舟高速复线二期项目TJ1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联系人:刘庆光电话:18764016333联系人:闫乐电话:15365095366邮箱:2789394137@qq.com2026年03月0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甬舟高速复线 经理部格构柱 格构柱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