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最终审计服务招标公告(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2026)



【浮桥镇】2026年度浮桥镇零星最终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6年度浮桥镇零星最终审计服务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浮桥镇备案。招标人为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6年度浮桥镇零星最终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市浮桥镇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850001000416001001

2026年度浮桥镇零星最终审计服务

2026年度浮桥镇零星最终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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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9日 11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网上递交,太仓港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122.193.93188/TPBidder)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在太仓港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确定中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各投标单位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太仓分中心网页发布的相关要点,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太仓港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s://122.193.93.1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系统提示解密后15分钟内未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退回。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太仓港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122.193.93.188/TPBidder)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的相关信息。4、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技术人员周工,QQ:974740244,联系电话:13962281668。5、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6、2026年度浮桥镇零星最终审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市政、绿化景观、机电安装等专业造价咨询服务。本次招标共确定四名中标人,根据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为第一中标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人,以此类推。即确定投标人是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后,不再参与后续终审、监理、设计标段的评审,依此类推。7、造价编制单位在编制标底时应保证标底编制质量,如发生重大漏项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补偿等条件。8、造价编制单位在开展造价服务时应按照与招标人协定的时间出具造价成果报告,如未按照协定时间完成造价编制并出具成果报告,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9、村(社区)造价项目由中标单位与所属村(社区)单独签订每个项目的造价合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太仓恒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太仓市浮桥镇北环路12号

代理地址:

太仓市兴业南路22号娄申商业广场17幢101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高工

代理联系人:

岳晨露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12-53700631

代理联系电话:

13372118998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2026年度浮桥镇零星最终审计服务招标文件招标人: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太仓恒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第1页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招标人名称: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地址:太仓市浮桥镇北环路12号联系人:高工电话:0512-5370063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太仓恒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太仓市兴业南路娄申商业广场17幢101联系人:岳晨露电话:133721189983工程名称2026年度浮桥镇零星最终审计服务4建设地点太仓市5建设资金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招标范围2026年度浮桥镇零星最终审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市政、绿化景观、机电安装等专业造价咨询服务。本次招标共确定四名中标人,根据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为第一中标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人,以此类推。即确定投标人是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后,不再参与后续监理、设计标段的评审,依此类推。7工期要求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6年03月25日至2027年03月24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他形式:9质量要求合格10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11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公告、招标澄清、答疑(如有)等文件;13澄清和答疑(1)答疑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16:00(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上述截止时间前致电招标代理单位。如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答疑,招标人将发布答疑文件。14投标文件有效期45天(日历日)15.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15.2履约保证金无1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7评标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六、开标、评标、定标”。18投标报价以苏价服(2014)383号文为收费基准,按下浮率报价。19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2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9日11:0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网上递交,太仓港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122.193.93.188/TPBidder)2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9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上递交,太仓港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122.193.93.188/TPBidder)2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2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各投标单位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太仓分中心网页发布的相关要点,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太仓港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122.193.93.1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系统提示解密后15分钟内未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退回。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后续条款中如有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3、投标资料均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投标文件模板中无处上传的材料可上传至其他材料中。4、2026年度浮桥镇零星最终审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市政、绿化景观、机电安装等专业造价咨询服务。本次招标共确定四名中标人,根据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为第一中标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人,以此类推。即确定投标人是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后,不再参与后续监理、设计标段的评审,依此类推。2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5、造价编制单位在编制标底时应保证标底编制质量,如发生重大漏项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补偿等条件。6、造价编制单位在开展造价服务时应按照与招标人协定的时间出具造价成果报告,如未按照协定时间完成造价编制并出具成果报告,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7、村(社区)造价项目由中标单位与所属村(社区)单独签订每个项目的造价合同。8、服务费结算方式:按照每个项目最终审计价为收费基础,按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收费基准*(1-成交下浮率)计算,单个项目最低收费为210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9、合同期满并提交报告后按照结算价一次性付清。10、所有咨询人员的更换须提前一星期书面通知业主,且须得到委托人的书面认可,未经同意调换本合同咨询组成人员视为咨询人的违约行为委托人可根据咨询人人员到位情况保留解本咨询合同的权利,并由咨询人赔偿委托人直接或间接损失。11、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咨询人必须按照工程需要调整作息时间或节假日正常上班(加班费已含在咨询费用中)12、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各标段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3500元。一、总则(一)工程概况招标条件、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投标单位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费用本项目投标人应承担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费/元,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四)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招标答疑。(五)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2、投标单位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六)招标文件的修改1、投标截至时间1天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第4页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2、补充通知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单位和其它有关部门。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标保证金(七)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八)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九)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十)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无正当理由和书面澄清即撤回投标的;(2)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四、投标报价(十二)投标报价2、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为:以苏价服(2014)383号文为收费基准,按下浮率报价。五、投标文件(十三)投标单位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十四)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人《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介绍一览表及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6、技术方案编制(包含评分办法中评分节点内容)7、企业信誉及实力第5页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资料;9、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十五)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要求电子签章的内容均需电子签章。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或行间加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印鉴。(十六)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竞争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印鉴。(十七)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十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视为无效标书。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书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十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平台。(二十)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标志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开标、评标、定标(二十)开标、评标、定标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办法确定中标单位,实施办法及程序如下:1、入围方法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2、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一、评标办法:标办法(一)价格部分(40分)1、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2、投标报价浮动率为基准价的-10%~-30%,超出范围得0分;浮动率为-30%得满分40分,浮动率为-10%得0分,浮动率在-30%~-10%之间按插入法计算。(二)综合服务方案(38分)1、针对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方案(9分):投标响应单位针对投标标段项目情况及特点阐述对本项目的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人员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协调管理、资料收集保管、风险防范与控制、保密措施、资料归档。整体内容是否全面、完整、科学、合理;是否有针对性和实际可操作性;能否满足服务需求等。内容全面、完整,有针对性,整体合理可行的得9分;内容较全面、完整,较有针对性,整体基本合理可行的得8分;内容基本完整,工作方案基本有针对性,基本可行的得7分;内容不够完整,或工作方案基本无针对性得5分;不满足服务要求,或无具体内容,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保障措施(9分):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质量,评审进度效率,人员到位,人员安全,廉洁自律等方面。整体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是否有针对性和实际可操作性,能否满足服务需求等。内容全面、完整,措施整体合理可行的得9分;内容基本全面、完整,措施整体较合理可行的得8分;内容一般,措施整体一般的得5分;不满足服务要求,或无具体内容,不得分;3、服务响应时效便捷性比较(10分):提供有针对性的响应方案,包含提供服务的响应时间及服务便捷性说明及佐证材料等内容。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服务响应时间及服务便捷性进行综合比较:服务响应时间短,服务便捷,方案可行性强的得10分;服务响应时间较短,服务便捷,方案可行的得8分;服务响应时间正常,服务较为便捷的,方案较为可行的得5分;不能满足服务要求,响应时间不合理、方案基本不可行的,或无具体内容的,不得分;(服务响应时间参考工作时间内的百度或高德导航投标单位注册地点(或项目组人员常住地点)到项目地点时间,或其它充分佐证材料)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5分)简述单位内部主要管理制度(组织机构、质量控制、风险控制、、档案管理、廉政建设等)的建设、贯宣情况,附相关佐证材料。综合良好的得5分;综合一般的得4分;综合基本合格的得3分;综合较差的或未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5、办公场所及配置(5分)标办法在太仓市区已有固定办公场所或承诺成交后(一个月内)在太仓城区区范围设置办公场所(可租赁)满足办公需求,有会议室、文印室、档案室等,办公设施良好的,得5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性资料)。在太仓市区已有固定办公场所或承诺成交后在太仓市区范围设置办公场所(可租赁)满足办公需求,会议室、文印室、档案室未配置齐全,办公设施一般的,得3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性资料)。在太仓市区有固定办公场所或承诺成交后在太仓市区范围设置办公场所(可租赁)满足办公需求,办公场所及设施较差的,得2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太仓市区无固定办公场所或未承诺成交后在太仓市区范围设置办公场所(可租赁)的,不满足办公需求的,得0分。(三)人员配备(17分)1、人员数量情况(5分)(1)投标人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具有10人以上的,得5分;投标具人有6-10名(不含)一级注册造价师的,得4分;投标人一级注册造价师在5人以下的,得3分;注:(1)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须提供开标前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上人员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注册证书的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组人员情况(5分)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含项目组长)需具有土建、市政、装饰、安装、水利5个专业,每个专业配备的人员不少于1名且均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满足该项的,得5分。缺专业或配备人员不满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职称情况(7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2)拟派本项目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注:(1)造价工程师须注册在本单位且须提供开标前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2)以上人员可以重复得分。(3)以上人员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四)企业信誉(5分)投标人2024年度苏州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获评A级的得5分;获评B级的得4分;获评C(含)及以下的,得1分;(按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中初评等第计取本项得分)。二、定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本次招标共确定四名中标人,根据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为第一中标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人,第三名为第三中标人,以此类推。即确定投标人是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后,不再参与后续监理、设计标段的评审,依此类推。3、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第9页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合同编号:咨询类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0页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委托人:咨询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用途:5.项目规模:总投资额约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或/6.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等。二、本协议书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同。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为: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5.通过招标方式获得咨询业务的,还包括下列资料:(1)采购文件;(2)磋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3)成交通知书。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和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26年月日至本项目实施结束。若委托人提供咨询资料延后则时间相应顺延,若增加工作内容具体完成时间另行约定。七、本合同正本二份,委托人、咨询人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委托人肆份,咨询人贰份。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第11页共25页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26年月日,2026年月日第12页共25页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咨询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2、“咨询人”是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委托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5、“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6、“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7、“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咨询人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规定,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第五条咨询人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向委托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专业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咨询成果文件。第六条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合同规定的委托人利益的任何活动。第七条咨询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解决在咨询业务中的委托方问题,并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文件。第九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第13页共25页完整性负责。第十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支付咨询费用。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第十三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以及到工程现场勘察。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咨询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咨询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承担相应赔偿。第十五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独立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的权利。咨询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有失公平、公正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此原因造成的咨询合同终止咨询人免责。对于造成咨询人损失的,由委托人给予赔偿。委托人的权利第十六条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第十七条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八条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九条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人执行的专业咨询业务不符合相关规范时,有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咨询人的责任第二十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一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咨询业务范围内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二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第14页共25页咨询人造成的损失。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五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或重复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长了约定的咨询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7个工作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七条咨询人由于委托人的原因暂停或中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八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酬金第二十九条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数额和币种支付。第三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第三十一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部分酬金的支付。第三十二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其他第三十三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三十四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五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六条咨询人应对咨询报告的质量负责,委托人有对咨询工作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的权利。评价时间在咨询成果报告提交后一个月完成,并根据有关规定填写《咨询效果评价意见表》。对评价结果有争议时,以项目所在地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意见为准。第15页共25页第三十七条咨询人依据造价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咨询质量满足委托方及行业主管的要求。咨询人提交的咨询成果报告须文字清晰整齐,有较强的可复查性。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八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6页共25页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适用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国家及省、市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3.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营改增后调整内容等其他适用的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第四条本合同咨询项目负责人由,建[造](执业资格证号)担任,负责本咨询项目的具体实施及与委托人的联系等事宜。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1.委托工程造价咨询的工程范围:具体按照委托要求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内容(下列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2.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投资决策阶段□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其它工程设计阶段□编制建设工程概算审核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建设工程预算□审核建设工程预算□设计方案经济比较□其它工程发承包/招投标阶段□审核招标文件造价控制条款□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参与审查经济标□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起草合同文本□其它工程施工阶段□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发包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业主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第17页共25页□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其它工程竣工阶段□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其它2.2造价咨询其它业务□工程造价鉴定及仲裁咨询□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其它第八条实施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务,要求咨询人常驻施工现场时,由委托人提供下列必要的办公条件:/。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第十条委托人应在7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一条委托人授权为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第二十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因自身原因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由此造成的咨询人工作的缺陷或失误及额外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对咨询人进行赔偿。本合同约定的资料完整提供时间为年月日。第二十五条咨询人发生额外工作包括:□由于委托人提供的图纸等条件资料不全或发生变化,咨询人根据变化的条件资料发生的重复咨询工作;□实施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工程建设周期延长;□其它。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1、正常酬金计算方法根据江苏省工程造价行业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咨询服务酬金计算方法为:按照每个项目最终审计价为收费基础,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收费基准*(1-成交下浮率)计算。实际结算总金额低于元的,以实际结算金额支付。2、正常酬金支付方式本咨询项目合同生效后/天内,委托人向咨询人支付咨询预付款/元;正常服务酬金:合同期满并提交报告后按照结算价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前,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及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发票。3、其他约定第18页共25页附加服务酬金:合同外工作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并入总价,项目结束后付清。额外服务酬金:根据相关文件收费标准双方另行书面协议确定。如咨询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二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第三十八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太仓市人民法院起诉。第19页共25页附件一:资料保密协议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为保证资料的专用性,做好保密工作,双方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保密协议。一、资料定义协议提及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工期计划、产品方案、工艺流程、技术设计、图纸资料、相关函电等,具体内容为乙方完成本项目工作,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二、保密义务乙方收到资料后应指定专门责任人进行保管和跟踪。该资料以及以该资料衍生的产品均只能在乙方单位内部使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如乙方泄密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提供给第三方,由乙方负责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依法做好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乙方在完成使用后,须对资料进行返还或者销毁。三、保密期限:aa.无限期。b.自本协议生效后/年内。c.另行规定。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附则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订日期:第三章技术要求一、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投标单位的单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耗材、工具、设备、交通费、食宿费、加班费、保险、补贴、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资料无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026年度浮桥镇零星最终审计服务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投标函投标函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活动。1、我们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次投标的全部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招标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我们完全同意,投标报价下浮率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其注册证书编号:;该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资料费、咨询费、培训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和所需缴纳的任何税费。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5、我们愿意提供投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投标文件在投标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中“合格投标人的基本、特定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介绍一览表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人员情况分组姓名职务职称注册资格专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土建土建组长土建组员安装组长安装组员市政组长市政组员装饰组长装饰组员水利组长水利组员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最终审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