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2026)
项目概况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58.16.209.32:8088/ywp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TH20260207
项目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B-20260228-000036-1
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6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RTH20260207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须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58.16.209.32:8088/ywpt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http://58.16.209.32:8088/ywpt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磋商保证金额(元):10000.00元 3.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 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 4.1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 4.2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加磋商,磋商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4.3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 4.4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 4.5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磋商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磋商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 账 号: 0802001200000507 5.本项目磋商方式:各供应商自行在4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6.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CA证书有效期,若临到期,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前办理续期,避免出现因续期问题导致CA锁key值变化而无法参与竞争性磋商。 7.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已落实,详见RTH20260207竞争性磋商文件。 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 9.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659313445 群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3版)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670876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兴县路 17 号
联系方式:0858-8939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瑞泰鸿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凉都里C7-2-10
联系方式:15685865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青
电 话:15685865525
本公告的采购文件下载仅用于浏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976.3KB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pdf4.7KB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RTH20260207采购人意见:能项目联系人:部日期:2026.3.4采购人盖章)备案监督单位意见:年检备案监督单位授权代表:旯题日期:223.4备案监督单位(盖章):贵州瑞泰鸿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3月第1页第1页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四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35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报价要求和磋商保证金缴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第六章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公开最高限价第七章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第八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九章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第十章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第十一章磋商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磋商原则及磋商纪律第十二章磋商有效期第十三章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第十四章采购代理机构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第十五章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地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第十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2页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7日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TH20260207项目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序列号:/预算金额(元):650000.00元最高限价(折扣):100.00%注: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报价范围:0%~100%,磋商折扣比例,不得为负数,例:若供应商打7.5折,即报价的折扣为:75%;该折扣报价即为结算时的实际支付比例。采购需求: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标项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650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RTH20260207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履约期限:详见RTH20260207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第3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须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上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持CA证书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2.28:8088/ggzy),下载EGP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成功注册企业诚信库并绑定CA证书的,仍登录不上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联系CA证书办理机构将企业信息及CA证书信息下发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在左侧菜单‘系统功能’‘组件下载’下载磋商企业操作手册及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根据操作手册进行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网址):供应商需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2.28:8088/ggzy),响应文件以加密电子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准。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接受。磋商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30第4页磋商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2.磋商保证金额(元):10000.00元3.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4.1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4.2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加磋商,磋商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4.3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4.4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4.5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磋商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磋商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5.本项目磋商方式:各供应商自行在4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6.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CA证书有效期,若临到期,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前办理续期,避免出现因续期问题导致CA锁key值变化而无法参与竞争性磋商。第5页7.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已落实,详见RTH20260207竞争性磋商文件。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9.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659313445群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3版)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6708767。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兴县路17号联系人:李主任联系方式:0858-8939025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瑞泰鸿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凉都里C7-2-10联系人:罗青联系方式:15685865525第6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项目属性服务类3资金情况已落实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主要内容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注:具体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6供应商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7.供应商信用记录证明材料;8.承诺函;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0.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须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6供应商资格注: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9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示范围。10服务期限1年11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日历天12报价要求本项目的响应报价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全费用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食堂食材配送全部服务内容所产生的食材采购成本、运输配送费(含装卸、保鲜、冷链等费用)、仓储费、分拣加工费、磋商费用、成交服务费、各项运营管理费、工作人员工资薪酬、社保公积金费用、办公经费、交通费、培训费、合理利润、各类税金及其他所有不可预见的相关费用。13调价原则供应商所报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4磋商答疑会□召开☑不召开15响应文件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1.1响应文件需是加密响应文件电子档上传。1.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1.3响应文件以加密电子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为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如未上传至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16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需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贵州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17磋商截止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上的时间为准18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上的时间为准磋商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9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及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发布公告。21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玖仟柒佰伍拾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缴纳方式:现金或转账收款账户信息:公司名称:贵州瑞泰鸿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凤凰新区支行账号:13305313588522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2.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元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注: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选择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开具磋商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2.1为防止围标、串标,供应商报名通过后需及时从基本账户汇出保证金,保证金22磋商保证金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不同银行间资金到账时间上的风险、银行对公账户工作时间、供应商书写错误等原因导致系统回退保证金等情况,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到账的,不论任何理由,其磋商将不受采购人接受。2.2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项目评审公示期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符合退款要求的,在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申请,供应商自行确认收款账户信息无误,由项目经理确定退款金额,由中心财务核退保证金,全程由相关人员在系统中点击完成,保证金退款名单将不再公布。2.3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署项目成交合同和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项目交易确认书后,采购代理机构按上述流程进行退款。2.4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及方便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可以不附磋商保证金收据扫描件,具体磋商保证金缴纳信息以银行系统实际到账情况为准。3.重要提示(请务必将此信息传达至实际缴纳保证金的工作人员):3.1选择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选择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磋商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竞争性磋商,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2缴纳保证金前,请先至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自行核对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如有误请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维护,并提交审核。如果您的基本账户开户行是农业银行,请注意查看基本账户号信息是否有区域代码,如果没有,请及时咨询开户银行,并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变更基本账户号信息。3.3系统生成随机码为9位,政府采购类型项目以CG开头,工程以GC开头。使用银行转账时需在银行系统中的附言、摘要、用途、备注等处必须且只能填写保证金随机码。注意:随机码中间或随机码与补充文字内容中间不能有其他字符或者空格存在,且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缴纳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不支持第三方支付及结算卡转账。3.4如未缴纳保证金或成功办理保函,响应文件不能上传至交易系统。3.5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3.5.1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3.5.2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加磋商,开标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5.3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电子保函方式交纳。3.5.4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3.5.5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磋商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3.6供应商均可使用担保函等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按自愿原则在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可选择办理磋商保证金担保函。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保证金缴纳形式,不可重复缴纳。3.7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3.8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58-6708767。23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4政府采购合同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合同扫描件一份,用于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合同公告,否则由此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4政府采购合同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及时到贵州省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办理免费的合同公证,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由此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贵州省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电话:0858-8269684。25履约验收报告1.采购人应当按照财库〔2016〕205号要求,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工作。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于验收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验收合格验收报告扫描件一份,用于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履约验收公告。2.本项目办理履约验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及时到贵州省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办理项目履约验收(免费办理),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由此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等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时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贵州省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电话:0858-8269684。26质疑投诉1.接受质疑函方式(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或邮寄纸质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接收质疑:纸质资料4.递交质疑函方式:现场送达纸质资料或邮寄纸质资料5.联系部门:贵州瑞泰鸿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6.联系电话:0858-87669907.联系人:罗青8.联系邮箱:GZRTHZB@163.com26质疑投诉9.通讯地址:贵州瑞泰鸿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凉都里C7-2-10)10.邮政编码:55300111.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实行实名制,投诉主体:六盘水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58-8324301,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花渔路11号。供应商可以通过现场递交投诉书和邮寄递交投诉书的方式依法投诉,并按规定的要求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通过邮寄递交投诉书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进行邮寄,并配合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现场身份确认,以确保其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为投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投诉人拒绝配合依法调查,未提供证据、依据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响应事项视为投诉不成立。对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驳回,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代理机构名称:贵州瑞泰鸿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凉都里C7-2-10联系电话:0858-8766990联系人:罗青28其他要求潜在供应商持CA证书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2.28:8088/ggzy),下载EGP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根据操作手册进行参与竞争性磋28其他要求商活动。29本项目明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0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第14页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31其他事项“项目编号”是指: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项目编号”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项目编号”。供应商填写上述其中任意一个项目编号,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项目编号的要求。3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分支机构参与限制说明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第15页A说明1.合格供应商的范围:1.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3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1.4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要求。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供应商应遵守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贵州瑞泰鸿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员。2.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第16页2.3供应商:是指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完成本项目登记(报名)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确定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2.6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指包括采购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2.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提供的磋商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2.8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得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2.9“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磋商客户端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供应商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磋商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或公章完成。2.10“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磋商客第17页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2.11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3.适用法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B竞争性磋商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四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报价要求和磋商保证金缴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第六章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公开最高限价第七章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第八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九章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第十章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地点第十一章磋商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磋商原则及磋商纪律第十二章磋商有效期第十三章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第十四章采购代理机构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第十五章供应商信用信息及截止时间地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等第十六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18页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可能被拒绝。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7.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7.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C响应文件的递交8.响应文件的递交8.1响应文件递交:8.1.1响应文件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8.1.2电子档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和时间递交。8.1.3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采购公告上公布的递交截止时间一致。8.1.4响应文件以加密电子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为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如未上传至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9.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需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贵州省六盘水市第19页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加密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2.28∶8088/ggzy)10.供应商应自行网上解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0分钟内,使用CA密钥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2.28∶8088/ggzy)对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应满足三家及以上,否则不予磋商。11.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竞争性磋商。1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上午9:30。13.采购方将拒绝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自行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和撤销其响应文件。15.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采购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没收磋商保证金。D无效响应情形及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定原则16.1无效响应情形确定原则:16.1.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的;16.1.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标准的;16.1.3向采购主管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6.1.4拒绝财政及有关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16.1.5私自更改、删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内容:主要是指《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中所要求的内容、数量、单位等。16.1.6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16.1.7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第20页16.1.8法律、法规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6.2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定原则:16.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2.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E磋商17.磋商:17.1实行网上解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0分钟内,使用CA密钥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2.28:8088/ggzy/)对其电子响应文件完成解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时磋商会议继续进行;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终止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8.竞争性磋商小组:18.1采购方将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出具采购人评审授权委托书)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9.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19.1磋商后,采购方将组织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响应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9.1.1响应文件中磋商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函为准;19.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第21页19.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9.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19.2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响应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9.3采购方将确定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买方的权力和卖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19.4采购方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9.5采购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19.6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主管部门。20.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0.1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22页20.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1.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1.1由采购方组织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1.2磋商时除考虑价格和技术服务费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1)响应文件中所报服务期等;(2)服务的技术水平、人员配备;(3)其他要求因素;22.保密:22.1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2.2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方的磋商活动,否则将取消磋商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F成交23.成交:23.1成交原则:采购人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2竞争性磋商小组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3.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3.4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第23页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23.5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并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6采购代理机构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竞争性磋商资料。24.成交通知:24.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4.2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采取有效的通知方式,并退还其保证金。24.3《成交通知书》签订书面合同的依据。25.签订合同:25.1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书面合同的依据。25.3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第24页25.4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合同扫描件一份,用于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合同公告。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贵州省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申办合同公证(免费办理),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由此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贵州省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电话:0858-8269684。公证后的合同由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递交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备案。25.5公告履约验收报告:25.5.1采购人应当按照财库〔2016〕205号要求,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工作。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于验收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验收合格验收报告扫描件一份,用于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履约验收公告。25.5.2本项目需在合同的规定时间内组织履约验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及时到贵州省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办理项目履约验收(免费办理),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由此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等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时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贵州省六盘水市凉都公证处电话:0858-8269684。26.除资格审查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竞争性磋商小组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的,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27.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处理原则(下列2种方式,任选其中1种方式):28.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也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顺延第三成交候第25页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28.2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的原因报送同级财政部门。30.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用为玖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G供应商磋商纪律要求3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有涉及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第26页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32.供应商不得串通响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磋商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I质疑、投诉33.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第27页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3.2接受质疑函方式(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或邮寄纸质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2.1.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2.2.接收质疑:纸质资料33.2.3.递交质疑函联系方式33.2.3.1联系部门:贵州瑞泰鸿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33.2.3.2联系电话:0858-876699033.2.3.3联系人:罗青33.2.3.4通讯地址:贵州瑞泰鸿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凉都里C7-2-10)33.2.3.5邮政编码:55300134.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实行实名制,投诉主体:六盘水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58-8324301,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花渔路11号。供应商可以通过现场递交投诉书和邮寄递交投诉书的方式依法投诉,并按规定的要求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通过邮寄递交投诉书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进行邮寄,并配合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现场身份确认,以确保其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为投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投诉人拒绝配合依法调查,未提供证据、依据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响应事项视为投诉不成立。对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驳回,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第28页34.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J法律责任35.法律责任: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K其他37.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应当坚持有利于本国企业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术的原则,优先购买向我国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品。38.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应当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必备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采购人应当立即终止合同。39.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明示有进口产品,成交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40.进口产品第29页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1.磋商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42.关联企业磋商说明42.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其磋商将被拒绝。42.2对于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3.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4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4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作调整。第30页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供应商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两面)按格式文本要求填制和盖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法人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供应商提供2025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第31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计制度2026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单位提供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之一提供:1.1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2026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单位提供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1.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注: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不包含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按照下述要求提供:2.1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包含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相关材料扫描件。2026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单位提供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包含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注1:供应商需提供符合上述依法缴纳税收和社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文件格式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按文件格式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信用记录证明材料购活动期间。注:1.供应商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信用报告或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承诺函按文件格式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0品特殊资格要求合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一改革的,须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1、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第34页第四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落实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政策。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1.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1.2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1.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2.1.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2.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工程项目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的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5小型、微型企业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第35页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小微企业)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联合体10%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A1的价格扣除(A1为扣除比例,取值范围为10%-20%),即:评审价=供应商报价×(1-A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10%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B1的价格扣除(B1为扣除比例,取值范围为10%-20%),即:评审价=供应商报价×(1-B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4%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为4%),即:评审价=供应商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审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最后报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5.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评审办法。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第37页10.《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实施预留采购份额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3.1对于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2对于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或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和中小企业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在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的比例,且比例不得低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比例要求。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3.3对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14.实施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4.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见表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4.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见表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第38页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和小微企业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在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的30%。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4.3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15.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方法,并附政府采购网站上相关产品的网页截图,将分别给予供应商在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分值进行加分评审。15.1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的,对清单中磋商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1%;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16.如磋商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产品属于清单中要求的制造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产品,如提供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并附政府采购网站上相关产品的网页截图,则认定其磋商文件无效。第39页17.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磋商文件中提交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磋商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本要求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磋商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8.鼓励创新,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收购和订购管理办法》;19.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20.关于无线局域网产品,必须执行财政部、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等部门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货物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21.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22.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并提供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和证书。23.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公示、审批手续。24.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第七章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因素允许偏离除外)。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1小型、微型企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才能按价格给予10%第40页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和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2.1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能按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才能按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采购标的需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第七章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因素允许偏离除外)。5.价格扣除相关要求5.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第41页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向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3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4上述评审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最后报价为准。第42页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报价要求和磋商保证金缴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一、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及报价要求1.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及磋商和采购人竞争性磋商内容,应以中文书写。1.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的编制2.1.1响应文件应采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文本”。3.响应报价要求:3.1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货物或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有出入,以大写金额为准。3.2供应商按上述3.1款要求填写报价供磋商小组评审方便,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4.磋商货币:供应商一律用人民币填报。5.供应商资格证明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二、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2.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元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第43页注: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选择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开具磋商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2.1为防止围标、串标,供应商报名通过后需及时从基本户汇出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不同银行间资金到账时间上的风险、银行对公账户工作时间、供应商书写错误等原因导致系统退回保证金等情况,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到账的,不论任何理由,磋商将不受采购人接受。2.2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项目评审公示期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符合退款要求的,在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申请,供应商自行确认收款账户信息无误,由项目经理确定退款金额,中心财务核退保证金,全程由相关人员在系统中点击完成,保证金退款名单将不再公布。2.3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署项目成交合同和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项目交易确认书后,采购代理机构按上述流程进行退款。2.4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及方便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可以不附磋商保证金收据扫描件,具体磋商保证金缴纳信息以银行系统实际到账情况为准。3.重要提示(请务必将此信息传达至实际缴纳保证金的工作人员):3.1选择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选择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开具磋商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竞争性磋商,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2缴纳保证金前,请先至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自行核对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如有误请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维护,并提交审核。如果您的基本账户开户行是农业银行,请注意查看基本账户号信息是否有区域代码,如果没有,请及时咨询开户银行,并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变更基本账户号信息。3.3系统生成随机码为9位,政府采购类型项目以CG开头,工程以GC开头。使用银行转账时第44页需在银行系统中的附言、摘要、用途、备注等处必须且只能填写保证金随机码。注意:随机码中间或随机码与补充文字内容中间不能有其他字符或者空格存在,且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缴纳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不支持第三方支付及结算卡转账。3.4如未缴纳保证金或成功办理保函,响应文件不能上传至交易系统。3.5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3.5.1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3.5.2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加磋商,开标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5.3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电子保函方式交纳。3.5.4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3.5.5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磋商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3.6供应商均可使用担保函等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按自愿原则在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可选择办理磋商保证金担保函。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保证金缴纳形式,不可重复缴纳。3.7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3.8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58-6708767。4.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方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5.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第45页6.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5成交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6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6.7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文件有效期:7.1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特殊项目在“第七章”部分另行规定。8.响应文件其他要求: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第46页第六章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公开最高限价预算金额:650000.00元最高限价:100.00%注: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报价范围:0%~100%,磋商折扣比例,不得为负数,例:若供应商打7.5折,即报价的折扣为:75%;该折扣报价即为结算时的实际支付比例。第47页第七章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第一节技术参数一、项目概况1.本次采购项目为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算金额根据实际所送货物数量×单价×成交折扣进行结算。二、项目总体要求:本项目为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食堂用餐的人员提供食材。三、食材标准及要求(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堂食品配送1.肉类:新鲜、无异味,来源合法合规,具有相关检验检疫证明。2.蔬菜:新鲜、无腐烂变质,农药残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水果:新鲜、无明显碰伤或腐烂,口感良好。4.水产:鲜活或冷冻品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无异味。5.干货调料:包装完好,无过期、变质现象,标识清晰。6.牛奶:在保质期内,纯牛奶营养成分符合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鲜牛奶营养成分符合GB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早餐奶营养成分符合GB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7.粮油:大米符合GB1354《大米》国家标准;面粉符合GB/T1355《小麦粉》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符合GB2716《植物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二)食材采购具体参数1.肉类第48页猪肉:新鲜无异味,有正规检验检疫证明,瘦肉率不低于60%,脂肪含量适中。例如,五花肉肥瘦层次分明,里脊肉色泽红润。牛肉:肉质鲜嫩,纹理清晰,具有良好的色泽和弹性。可选择牛腩、牛里脊等常见部位。鸡肉:新鲜整鸡或分割鸡肉,表皮光滑,无破损和异味。如鸡胸肉、鸡腿肉等。2.蔬菜叶菜类:新鲜脆嫩,无黄叶、病叶和虫蛀。例如,菠菜、生菜、小白菜等。根茎类:表面光滑,无破损和发芽现象。像土豆、胡萝卜、白萝卜等。瓜果类:果实饱满,无畸形和腐烂。比如西红柿、黄瓜、茄子等。3.水果产品应新鲜成熟、无明显碰压伤、无腐烂变质、无霉变、无异味,口感正常,符合食用品质要求。4.水产鱼类:鱼眼明亮,鳞片完整,鱼鳃鲜红,无异味。常见的有草鱼、鲫鱼、鲈鱼等。虾类:活虾活泼好动,外壳完整有光泽;冻虾无解冻现象,虾肉紧实。贝类:外壳完整,无破损和异味,吐沙干净。例如蛤蜊、扇贝等。5.干货调料产品包装完好、密封无破损,标识清晰齐全(含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在保质期内,无受潮、无霉变、无变质、无异味。盐、糖、酱油、醋等:符合国家标准,在有效期内。香料:花椒、八角、桂皮等,干燥无异味,颗粒饱满。6.牛奶生产企业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在保质期内,包装完好无破损7.粮油大米:优质大米,颗粒饱满,无杂质,具有一定的香气。面粉:筋度适中,色泽洁白,无异味。第49页食用油:正规品牌的非转基因食用油,如大豆油、花生油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上为常用物品,采购商品包括以上物品。(三)质量要求1.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蔬果类农药等化学物不得超标,并提供送货当日农药残留检测证明(蔬菜利用率不低于95%);干杂、副食品等散装食材需提供当批次质检报告和合格证。2.冷冻类食材应选购标有厂名、地址、电话、保存期且包装完好的产品。食材在验货时不能有变软的现象,及食材表面或包装袋内附有许多霜的食材当作解冻食材,退货处理。3.海鲜、河鲜类水产必须新鲜。4.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98%)。鲜肉不能有猪脖子肉、淋巴结肉、种猪肉及病死猪肉;5.蛋类需新鲜、蛋黄完整、非人造。6.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厂商。7.粮油、调料类食材由厂商供货,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8.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的品种可无偿退货或换货;如需换货,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把货品送到目的地。9.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可追踪溯源。四、食材安全保障措施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供应商必须包退包换。第50页项目概况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20020260001NM项目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650000采购需求: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最高限价:合同履行期限: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详见RTH20260207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标项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6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须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0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12日23时59分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上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五、公告期限2026年03月05日00时00分到2026年03月12日23时59分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2.磋商保证金额(元):10000.00元3.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4.1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4.2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加磋商,磋商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4.3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4.4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4.5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磋商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磋商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5.本项目磋商方式:各供应商自行在4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6.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CA证书有效期,若临到期,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前办理续期,避免出现因续期问题导致CA锁key值变化而无法参与竞争性磋商。7.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已落实,详见RTH20260207竞争性磋商文件。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9.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659313445群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3版)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670876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兴县路17号联系方式:0858-89390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瑞泰鸿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凉都里C7-2-10联系方式:156858655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青电话:156858655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