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促弱转壮招标公告(河津市农业农村局2026)



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9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822026ATP00006
项目名称: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4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城区、柴家、小梁和阳村4个乡(镇、街道)的14万亩左右晚播弱苗小麦通过追施尿素,实现促弱转壮,搭建丰产苗架,确保全市夏粮生产安全。所投产品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肥料)和《肥料登记证》(或农业部门网上备案截图,国家免于登记的肥料,须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肥料)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包含肥料)、《肥料登记证》(或农业部门网上备案截图,国家免于登记的肥料,须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9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09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御泽苑8号楼2单元302室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津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河津市泰兴东路1号人民政府五楼
联系方式:13111196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启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8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19003597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9003597817

附件信息:

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pdf445.3K

紧急情况说明.pdf612.2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河津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23:5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
¥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9003597817

采购单位
河津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河津市泰兴东路1号人民政府五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111196588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启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8号楼2单元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003597817

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谈判文件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项目编号:1408822026ATP00006谈判文件采购人:河津市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山西启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谈判文件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参考)..............................-22-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4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9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8822026ATP000062、项目名称: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元):1400000.005、最高限价(元):1400000.006、采购需求:对城区、柴家、小梁和阳村4个乡(镇、街道)的14万亩左右晚播弱苗小麦通过追施尿素,实现促弱转壮,搭建丰产苗架,确保全市夏粮生产安全。所投产品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肥料)和《肥料登记证》(或农业部门网上备案截图,国家免于登记的肥料,须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肥料)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包含肥料)、《肥料登记证》(或农业部门网上备案截图,国家免于登记的肥料,须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9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3月09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供应商在招标开启解密后自行解密。-3-2、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驻。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否则为无效质疑。4、监督部门:河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359-5061235。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津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河津市泰兴东路1号人民政府五楼联系方式:131111965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启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8号楼2单元302室联系方式:0359-85218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9003597817-4-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河津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河津市泰兴东路1号人民政府五楼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311119658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启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小区8号楼2单元302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19003597817邮箱:474803783@qqcom1.1.4项目名称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1.1.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对城区、柴家、小梁和阳村4个乡(镇、街道)的14万亩左右晚播弱苗小麦通过追施尿素,实现促弱转壮,搭建丰产苗架,确保全市夏粮生产安全。所投产品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1.3.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1.4.1报价人资质条件、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肥料)和1.4.1报价人资质条件、能力《肥料登记证》(或农业部门网上备案截图,国家免于登记的肥料,须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肥料)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包含肥料)、《肥料登记证》(或农业部门网上备案截图,国家免于登记的肥料,须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1(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开标截止日前3年。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报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3日以前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3日以前1.11偏离不允许重大偏离2.1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报价人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3日以前2.2.3报价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3日以前2.3.2报价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3日以前3.3.1报价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1谈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1、交纳账户信息:开户名:山西启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绛县支行行号:203182281362账号:203142731001000002272712、本项目采购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3、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4、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以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4.1谈判保证金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4、注: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除电汇形式外,采用其他形式的须代理公司出具投标保函接收函。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谈判文件格式要求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6.4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在山西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用于开标解密,本次项目开标解密时长为30分钟,超时导致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4.2.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6年03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2026年03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6.1.1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3人,其中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谈判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6.3.1谈判方法两轮谈判、三轮报价7.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是7.3.2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分为银行见索即付保函和转账汇款两种方式。履约保证金推行银行见索即付保函制度。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见索即付保函方式提交的,在签订合同前,项目响应方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向项目发起方提交,保额为中标合同金额5%。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项目货物交付完成后,14日内一次性返还。履约保证金采用转帐汇款方式提交的,项目响应方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合同金额5%从其基本账户向项目发起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转账汇款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项目货物交付完成后一次性退还。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资格审查资料及要求资格审查资料:1、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9.1资格审查资料及要求2、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肥料)和《肥料登记证》(或农业部门网上备案截图,国家免于登记的肥料,须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肥料)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包含肥料)、《肥料登记证》(或农业部门网上备案截图,国家免于登记的肥料,须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见附件格式)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见附件格式)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见附件格式)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见附件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格式)9、信用记录查询凭证(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0、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1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2、诚信投标承诺书等。注:资格审查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上传。9.2预算金额及最终限价项目总预算1400000.00元,控制单价2元/kg。本项目为专款专用,项目总预算不变。本次采购采用单价采购,投标供应商所报的单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单价。本项目设最终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终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终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系数)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后为最终限价。②最终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系数)③下浮系数范围0.5%-3%④下浮系数于开标前由采购单位、监督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抽)随机抽取后取平均值,平均值取百分数的四舍五入两位小数。⑤投标报价高于最终限价的投标人,否决其投标。⑥投标人代表:按照递交响应文件顺序,不重复取前9家为代表,不足9家全部参与。⑦随机抽取范围:按下浮系数范围抽取。9.3中标(成交)公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将中标(成交)人及中标(成交)情况在本采购项目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9.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9.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出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如实填写《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2)价格优惠: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并附相关证明材料。5、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为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6、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产品为财库[2019]18号《关于印9.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10-二、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1.3本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1.5本采购项目建设地点: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计划服务期、质量要求1.3.1本次采购内容: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3.2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3.3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4报价人资格要求1.4.1报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格条件: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4.2报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经报价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报价人不符合国家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6)报价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报价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报价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报价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报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谈判预备会1.10.1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报价人提出的问题。1.10.2报价人应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报价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12-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谈判文件2.1谈判文件的组成2.1.1本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竞争性谈判须知;(3)合同条款;(4)采购需求及招标要求;(5)响应文件格式;(6)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2谈判文件的澄清2.2.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2.2.2谈判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报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谈判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但如果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13-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报价函、商务部分、资信部分三部份构成。报价函与商务、资信部分合并装订。3.1.1报价函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报价人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3.1.2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6)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7)特定资质要求;(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9)报价人廉洁自律承诺书;(10)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材料。3.1.3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开标一览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6)技术响应偏离表;(7)政策性要求;(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9)项目团队人员组成;(10)企业简况;-14-(11)供货方案;(12)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3.2谈判报价3.2.1报价人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3.2.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谈判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谈判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2.3报价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终限价,高于采购项目最终限价的将被否决,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文件前附表。3.2.4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谈判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2.5报价人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报价函的投标报价中给出。3.3报价有效期3.3.1除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报价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3.4谈判保证金3.4.1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报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3.4.3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负责向未中标的报价人退还谈判保证金;3.4.4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负责向成交人退还谈判保-15-证金。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报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报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报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若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无行贿犯罪承诺书、信用结果截图等材料的复印件。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需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3.6.4响应文件(开标后根据备案情况提供),副本份数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响应文件4.1响应文件的递交4.1.1报价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1.2报价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4.1.3除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4.2.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2.2报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报价人出具签收凭证。4.2.3报价人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代理公司自收到报价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5.谈判5.1谈判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谈判,并邀请所有报价人参加。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会。谈判时报价人须携带前附表规定的原件及本章第3.5项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5.2谈判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谈判:(1)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开启解密;(2)报价单位按时解密;(3)由监督人员核验谈判小组专家身份;(4)按谈判文件确定的谈判程序进行谈判;(5)确定中标单位及中标价;(6)会议结束。5.3谈判异议报价人对谈判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现场提出,采购人及谈判小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谈判6.1谈判小组6.1.1谈判小组(1)组建谈判小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技术方-17-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谈判由依法成立的谈判小组负责。(3)谈判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4)谈判小组成员到达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5)谈判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办法和本程序规定进行评标,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6.1.2由采购人组织的谈判小组分别对各报价人进行谈判。6.1.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6.1.4初始谈判后,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同时,谈判小组对报价人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要求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加以澄清、说明或纠正,并要求其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所有报价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作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在此基础上公平选定成交报价。6.1.5所有报价人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报价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并据此确定成交人。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报价人,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其前一次报价为准。6.2谈判原则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谈判标准及办法(1)本次谈判采取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2)正式开始谈判之前先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6.3.1资格审查(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2)资格审查内容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9.1款。6.3.2符合性审查-18-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3)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价的;(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不满足谈判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6.3.3第一轮公开报价(1)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开启解密后30分钟之内,报价人自行解密;(3)解密完成后,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6.3.4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1)谈判小组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①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技术陈述;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对报价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②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技术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技术谈判;③技术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要求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2)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一轮谈判整体情况,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6.3.5第二轮公开报价(1)各报价人以第一轮谈判后书面技术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调整性报价,报价采用书面方式;(2)代理机构将在各报价人第二轮报价完毕后,向所有参与报价的报价人公布第二轮报价情况;6.3.6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19-(1)谈判小组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具体步骤为:①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对供货期、质量、业绩、信誉情况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②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商务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商务谈判;③商务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信息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2)第二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二轮谈判情况,对采购项目商务信息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6.3.7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1)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2)第三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报价人须按照谈判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6.3.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项目最高限价×45%;(4)谈判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注: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4报价的澄清第三轮报价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第三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提交。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20-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6.5.确定成交候选人6.5.1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将根据技术谈判承诺、商务谈判承诺以及最终报价情况按顺序确定最低者为成交人。6.5.2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意见,确定成交人。6.6.谈判过程保密6.6.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6.6.2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成交人在中标结果发布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凭成交合同和履约验收评价报告退还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7.4.1确定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单位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7.4.2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21-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报价人的纪律要求报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报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8.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谈判。8.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22-第三章合同条款(参考)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23-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24-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项目编号:(3)采购计划编号:(4)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25-(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26-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27-(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28-(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9-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30-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31-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32-(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33-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34-(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35-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36-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37-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8-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40-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需求1、项目名称: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2、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1400000.00元,控制单价2元/kg。本项目为专款专用,项目总预算不变。本次采购采用单价采购,投标供应商所报的单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单价。3、采购内容:对城区、柴家、小梁和阳村4个乡(镇、街道)的14万亩左右晚播弱苗小麦通过追施尿素,实现促弱转壮,搭建丰产苗架,确保全市夏粮生产安全。具体参数为:品名规格要求区域数量(亩)亩用量总量(kg)控制单价备注尿素总氮(N)≥46.0%缩二脲≤1.5%符合GB2440-2018《尿素》国家标准城区、柴家、小梁和阳村4个乡(镇、街道)1400005kg7000002元/kg小颗粒(0.85-2.8mm)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报价要求1、本次采购为单价采购,项目总预算固定不变,投标供应商所报的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2、投标供应商须对单价和数量进行报价,投标数量不得低于上述采购总数量。且报价中包含第三方监督验收费用,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此费用。3、中标(成交)依据: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及报价人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报价人中,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按照经评审报价(投标单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人。最终合同金额=最终报价(单价)×所投标数量,合计出的金额超过项目总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41-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年月日-42-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谈判文件报价部分1.报价函……………………………………………………………………2.开标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6.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8.报价人廉洁自律承诺书………………………………………………………9.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材料……………………………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商务条款响应表……………………………………………………………4.技术响应偏离表………………………………………………………………5.政策性要求………………………………………………………………………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7.企业简况…………………………………………………………………………8.供货方案(格式自拟)…………………………………………………9.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43-河津市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谈判文件报价部分1、报价函报价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项目的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谈判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按上述谈判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全部义务和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确保质量达到,。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3.3.1条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44-2、开标一览表格式2.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单价投标总数量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元/公斤kg注:1.报价包含交通、保险、利润、税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5-2.2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投标参数数量(kg)单价(元/kg)合价(元)12345...-46-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报价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报价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等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8-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报价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9-关于2026年小麦促弱转壮项目紧急采购的情况说明河津市财政局: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一批)使用计划计划的通知》(晋农函【2026】52号)文件有关精神,中央财政安排给我市140万元,用于支持冬小麦促弱转壮补助资金,补助面积14万亩,补助标准为每亩10元。为确保资金的时效性,最大限度发挥补助资金的作用,我局已于2月14日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意向公告。当前我市小麦已进入返青期,农时紧、任务重,如果按照正常采购流程,则有可能错过小麦促弱转壮的最佳时期。基于上述原因,我局拟将小麦促弱转壮补助物资的申报、采购招标等相关工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尽快缩短采购时间,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采购尿素,力争3月初完成采购工作,补助物资能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小麦促弱转壮工作顺利进行。特此说明!河津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麦促弱转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