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 扩展坞 笔记本散热支架 打印机墨盒 刻录机 纸张招标公告(云南省地图院2026)
项目概况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6-G1-00440-YNSY-0002
项目名称: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
预算金额(元):310374
最高限价(元):31037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1037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满足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的材料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包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3.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状元楼社区汇都中心D幢15层1502室开评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包1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yunnan)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anti-disease/detail/yn?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状元楼社区汇都中心D幢15层1502室。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昆明城北支行
收款户名: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75 6000 0006 12345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状元楼社区汇都中心D幢15层1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地图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23号
联系方式:13608848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状元楼社区汇都中心D幢15层1502室
联系方式:0871-65638568
项目联系人:连光彪、徐艳琼、徐冬、熊博、王嘉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光彪、徐艳琼、徐冬、熊博、王嘉冲
电话:0871-6563856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定稿3.4.docx246.0K
招标公告(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pdf129.0K
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YZB-2026-390采购人:云南省地图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3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投标文件提交4五、开启(公开招标方式必须填写)4六、公告期限4七、其他补充事宜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总则122.招标文件133.投标文件144.投标155.开启时间和地点166.评审167.成交和合同178.询问与答复189.质疑接收、回复1810.纪律和监督18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第三章资格审查24第四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6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5第六章采购清单及要求4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2资格审查部分44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5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6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7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8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9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0七、其他51商务报价部分52一、开标一览表53二、投标函54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5四、授权委托书56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7六、商务条款偏离表58技术部分59一、技术参数评审60二、项目实施方案61三、进度计划方案61四、质量管理方案61五、项目售后服务方案61六、其他资料63注意事项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前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可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计算机)的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本项目提供的关于“政采云”及“云南CA”的相关办理及操作流程,以免影响投标。3、投标期间,如有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及“云南CA”进行咨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CA技术支持电话: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电话:15288315056。第一章招标公告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项目编号:CYZB-2026-390)项目概况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YZB-2026-390项目名称: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10374.00元采购内容: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内容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序号耗材名称单位数量1扩展坞个652笔记本散热支架个403打印机墨盒支1904刻录机个135打印机墨盒套207纸张(绘图纸)箱125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交货地点:云南省地图院,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质量要求: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货物验收后,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及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扫描件;供应商成立时间若不足1个年度的,则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03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尚未开展业务的,提供书面说明。②提供2025年03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2.3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元/份。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开启(公开招标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6年0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menuSelect=nav1)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地图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23号联系人:吴老师联系方式:136088487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状元楼社区汇都中心D幢15层1502室联系人:连光彪、徐艳琼、徐冬、熊博、王嘉冲联系方式:0871-6563856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连光彪、徐艳琼、徐冬、熊博、王嘉冲联系方式:0871-6563856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云南省地图院1.1.3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 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2采购预算金额310374.00元。1.2.3最高限价310374.00元。1.3.1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1.3.2供货地点云南省地图院,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3.3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1.3.4质量要求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货物验收后,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4.1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9.1现场考察不组织。1.10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修改等内容(如有)。2.2.3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最高限价为310374.00元,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投标报价为总价包干,不追加,不削减。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3、投标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4、供应商通过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须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专用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昆明城北支行账号:1075 6000 0006 12345联系电话:0871-656385685、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导致的无效投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标包公开保证金提交的情况。7、供应商通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退还,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办理。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需办理退还手续的,在采购活动结束后由供应商联系代理机构进行办理。8.供应商通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备注项目编号,例:CYZB-2026-390。3.5.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签字或电子签章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签字或电子签章要求:签字或加电子签章3.5.3电子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CA锁加密,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过程中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供应商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①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5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地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6.3.2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3名以上。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否7.2成交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付款方式及进度、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为支票或者网银转账,履约任务完成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及进度: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80%,待全部耗材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20%。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户名:云南省地图院银行账号:135600414637开户行: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1.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项目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1.3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6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 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7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8.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人);1.8.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8.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1.8.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1.8.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 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8.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 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 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4.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11.4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为4500.00元。交纳时间: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交纳。11.5纸质文件成交人需在成交后向采购人提供贰份与“政采云”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投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情况、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1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项目地点、合同履约期限、质量要求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合同履约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条件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条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放弃中标。1.6保密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公开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资格审查;(4)评审方法;(5)合同草案条款;(6)采购需求;(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2.2.4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电子签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5.3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5.3要求或开启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加密递交。5.开启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评审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审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启、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6.3评审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成交和合同7.1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公告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4.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询问与答复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9.质疑接收、回复9.1质疑接收9.1.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投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71-65638568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状元楼社区汇都中心D幢15层1502室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9.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4)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0.5廉洁自律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以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号)。采用扫描件发送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三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前附表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及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扫描件;供应商成立时间若不足1个年度的,则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3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尚未开展业务的,提供书面说明。②提供2025年3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审查。3.供应商为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二、资格审查报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第四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投标文件签署、电子签章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电子签章、签字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规定,且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保证金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合同履约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采购内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条款规定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实质性条款(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如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得改变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降低技术标准和要求等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详细评审评审总得分计算公式评审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分因素权重报价部分F1:满分30分技术部分F2:满分70分投标报价部分评审F1=30分投标报价评审(满分30分)对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其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3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投标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价格进行10%的扣除。技术部分评审F2=70分技术参数评审(20分)①所投产品“▲”项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每有一项“▲”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2分,分数扣完为止。②所投产品非“▲”项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2分,每有一项非“▲”项技术参数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注:1、所投货物技术参数需在投标文件中所附产品彩页或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真实有效性,产品彩页必须为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验报告必须为专业检测机构出具,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支持资料应答,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2、若提供检测报告的,检测报告所检测的产品须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否则不予认可。供货方案(20分)(1)供货计划安排;(2)配送流程;(3)人员、车辆配置;(4)供货及服务过程保密安全性;以上4项内容科学合理,方案针对性、配送措施具体,人员、车辆配置科学,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每项得5分,共20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扣分,扣完为止。①无方案内容得该项得0分;②表述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的每项扣5分;③对实际情况表述不明确不具体,内容过于简略不足以支撑项目的每项扣3分;④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1分。产品质量保障方案(12分)(1)产品来源渠道;(2)产品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3)产品交付验收方案;(4)违约责任及违约处罚措施;以上4项内容科学合理、完整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的,每项3分,共12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对每项内容进行扣分,扣完为止。1)以上内容表述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或无保障措施或无处罚的每项扣3分。2)以上内容存在缺陷的每项扣2分(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等任意一种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情形)。3)以上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1分(瑕疵是指能满足项目需求情况下存在的缺点)。售后服务方案(12分)(1)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2)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流程;(3)售后服务保障措施;(4)问题产品调换货解决方案;以上4项内容科学合理、完整具体,有完备的保障措施,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每项3分,共12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对每项内容进行扣分,扣完为止。1)无内容或内容表述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的每项扣3分;2)以上内容存在缺陷每项扣2分(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等任意一种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情形);3)以上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1分(瑕疵是指能满足项目需求情况下存在的缺点)。环境标志产品(1分)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1个及以上的得1分。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类似业绩(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产品供货经验进行打分,每提供一项供货经验得1分,满分5分。注:(1)时限要求:2023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供货经验内容的不得分。一、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1的规定。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审纪律。(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审委员会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评审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审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审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三、评审委员会职责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审纪律(一)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评审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六)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审委员会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审原则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委员会应当告知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六、评审程序评标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的程序进行。七、评审方法本项目所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一)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符合性审查标准对各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委员会应当告知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二)澄清有关问题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评审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初次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报价合理性说明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要求对投标异常低价启动审查程序,供应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视为异常低价,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3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1.小微企业优惠政策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交通运输业”行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2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1.5请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供应商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四)得分汇总1.评审委员会应首先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投标价格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审委员会成员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评审委员会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乘以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后的总和即为供应商最后得分。5.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八、推荐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九、评审报告编写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投标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投标文件评审情况、评标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作为参考,本章节中未明确内容将在合同谈判中明确,采购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本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序号内容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年。★质量要求: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货物验收后,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交货地点:云南省地图院,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2付款方式及进度: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80%,待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20%。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支票或者网银转账。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 目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 方: 乙 方: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仅供参考,具体可由双方另行约定)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于年月日进行了公开招标。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供应商为(乙方名称)。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单位)的物资采购签订以下采购合同。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品名单位数量单价 (元)合价(元)交货期 备注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包含运输费、保险、税金、货物价款、安装调试等费用):注:鉴于甲方系财政拨款单位,甲方因未收到项目财政拨款经费或收到经费但因办理相关支付财政手续造成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不认定为违约,乙方应予谅解并保证正常的供货进度,同时甲方承诺在相关支付、采购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或者网银转账。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0%,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的配合、协调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2)负责提供存货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产品进行验收。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合同价款。5)享有乙方提供的售后、培训等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的。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一切涉及物权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否则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立案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等)。3)严格遵守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货物和项目的验收。5)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供货义务的资格且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资证明到期前必须及时到甲方采购处办理更新备案。6)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价格不高于政府招标价,有多个价时按孰低原则供货。7)乙方须备足货源,确保按甲方要求供货的时限要求及时供货、不延误甲方工作;乙方对所供产品应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要。根据甲方采购下达的月采购计划,应在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内供货到位,临时采购计划及更换货物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供货。8)提供售后、培训等服务。5.质量和技术问题甲方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或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提供相应售后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针对本次采购的产品生产、发放、售后服务的专门人员,负责协调解决对甲方产品的生产、交货、调换及售后服务等全部事务。服务负责人:联系电话:6.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①乙方交货时,甲方应验收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有效期和包装,如果配送的产品与本合同及甲方通知内容不符或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货、换货、补货。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使用。甲方在使用中发现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含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事件),立即中止使用,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产生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②凡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4小时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本规定的执行不免除乙方因产品质量产生的其他责任。③因验收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7.违约责任(一)如乙方交付的产品因型号、规格、质量、有效期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选择行使下述任一权利:1.要求乙方在10日内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的1%的违约金。乙方拒不更换或经2次更换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进行退货处理,按实结算合同金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3.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但尚未收货的合同金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二)乙方每次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单后均应按甲方供货通知单载明时间及数量及时配送,在12小时内完成配送服务,节假日照常配送,随货提供与实物信息完全一致随货同行票据和相关证明资料。乙方逾期供货、未足额供货或未提供与实物信息完全一致随货同行票据和相关证明资料的,每次应向甲方承担0.5万元违约金。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配送的,乙方须及时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推迟配送,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否则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承担该批次配送产品总金额的15%-30%的违约金,若一年内累计四次及以上不能按时配送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三)乙方若需解除本合同或可能无法持续具备履行本合同相应资格要求的,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重新进行招投标并有新的中标方供应商后,且乙方支付违约金(按照平均月供货金额30%计算)后可解除本合同。(四)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自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7日内退还甲方已经支付但尚未收货的合同价款,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方;2.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3.乙方提供的产品及相关服务经甲方4次以上验收未通过的;4.乙方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权益的。(五)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在该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更正,并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在该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未更正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7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但尚未收货的合同金额并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六)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保险费、担保费、证据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8.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9.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0.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中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标段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非联合体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指定现场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见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无第六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的材料需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的规定。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序号名称类型、技术要求数量单位备注1扩展坞主连接口:USB-C;接口(十合一):USB-C输入、HDMI(4K)、USB 3.0、千兆网口、SD/TF卡槽、PD充电口(100W)、3.5mm音频口;功能:视频扩展、高速数据传输、有线网络、快充供电、音频、读卡;外壳材质:铝合金。65个2笔记本散热支架1、材质:铝合金+硅胶2、承重:≧5kg3、适用设备:联想小新/拯救者/苹果Macbook笔记本4、颜色:深空灰5、折叠档数:5档40个3打印机墨盒▲适用机型:惠普打印机Color LaserJet Pro MFP M281fdw(原装)黑色55支▲适用机型:惠普打印机Color LaserJet Pro MFP M281fdw (原装)彩色(青色、红色、黄色)135支青色、红色、黄色各45支▲适用机型:富士FUJIFILM Apeos c3060(原装)四色高容墨粉套装5套▲适用机型:兄弟Brother DCP-L3568CDW(原装)四色粉盒一套15套4刻录机1. 盘片支持读取:支持CD-ROM、CD-R、CD-RW、DVD-ROM、DVD-R、DVD+R、DVD-RW、DVD+RW、DVD-R DL、DVD+R DL、DVD-RAM及BD-ROM(蓝光只读)等多种格式。写入:支持CD-R、CD-RW、DVD-R、DVD+R、DVD-RW、DVD+RW、DVD-R DL、DVD+R DL等格式的刻录。2. 读写速度DVD读取:最高8倍速。DVD刻录:最高8倍速。CD读取:最高24倍速。CD刻录:最高24倍速。BD读取:最高6倍速。3. 接口与连接采用USB 3.2 Gen1 (USB-A) 和 Type-C 双接口线缆,可灵活连接电脑的USB-A或Type-C端口。无需外接电源,直接由USB接口供电。4. 系统兼容性支持Windows 7/8/10/11及macOS 10.10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5. 工艺与设计采用铝合金外壳。13个5纸张大小:A3;重量:80g;每箱≧1500张5箱绘图纸大小:A4;重量:80g;每箱≧3000张120箱绘图纸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交货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2)交货地点:云南省地图院,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80%,待全部耗材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20%。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5.1产品应与其注册商标相吻合,且该注册商标具有合法性;5.2产品(设备)都要求是全新(非代生品);5.3产品的包装在交付时应保持密封、完好,产品未被擦伤或因装卸、雨淋而受损;5.4产品应与其说明书所列明的质量、性能、规格等内容相一致;5.5若产品出现故障或损坏,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换服务。5.6供应商设有专业的售后客服团队或人员,直接负责对接和处理售后问题。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供应商将成品交付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安排人员进行验收,因供应商造成的无法验收将视为供应商迟延交货。交付的产品经验收不合格的,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在验收结算书上签章视为验收合格。采购人应按照规定提供其注册许可证、每批产品发票等,甲乙双方应对产品进行验收,并查验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供货合同清单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根据合同商讨鉴定。因供应商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采购人无法按时交货的,供应商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交付的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的,供应商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采购人,由此产生的损失由采购人承担。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7.1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年。7.2成交价应包含的内容成交单价均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项目所需出厂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税金、专用工具、配送车辆的使用费、运杂费、堆放货物的仓库使用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后所做出的报价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投标文件项目编号:CYZB-2026-390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资格审查部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及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扫描件;供应商成立时间若不足1个年度的,则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电子签章)。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03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尚未开展业务的,提供书面说明。②提供2025年03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采购人)(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1.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行业划型标准为:(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其企业划型标准严格按照“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填写,杜绝出现企业划分类型与年度数据不匹配的情况出现。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性负责。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优惠。八、其他招标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商务报价部分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 目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大写:小写:2交货期3质保期4质量要求5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填表时间:年月日二、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开标一览表”所填写的投标总价,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服务。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2.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招标货物/服务。(3)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营业范围其他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六、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应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和第六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交付地点、履约保证金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1、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电子签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电子签章。2、表格中“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招标文件的页码及条款号。3、表格中“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4、本表格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报价明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商品名称生产制造商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投标单价:(元)投标合计(元)1扩展坞65个2笔记本散热支架40个3打印机墨盒55支135支5套15套4刻录机13个5纸张5箱120箱投标报价合计注:1、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第六章”列出的品目名称及顺序逐一进行报价,不允许有缺、漏项、多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报价”项价格应与附件二“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一致。3.此表可以格式扩展。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技术部分一、技术参数评审技术规格偏离表请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第六章采购需求的技术规范认真填写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技术参数偏离说明(证明材料页码)注:1表格中“偏离”一列,供应商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文件对应技术参数”一列中注明“技术参数及配置等”。2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六章采购需求的序号。3各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供应商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真实有效性,若响应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支持资料应答,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4.供应商应将支持该项技术要求响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说明”一栏中。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供货方案三、产品质量保障方案四、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要求编制)五、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1个及以上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六、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合同名称合同总价(万元)采购人名称签订合同时间备注12 345…注:(1)时限要求:2023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供货经验内容的不得分。七、其他资料(一)供应商能享受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招标公告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项目编号:CYZB-2026-390)项目概况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YZB-2026-390项目名称:云南省地图院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采购(第一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10374.00元采购内容: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内容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序号耗材名称单位数量1扩展坞个652笔记本散热支架个403打印机墨盒支1904刻录机个135打印机墨盒套207纸张(绘图纸)箱125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交货地点:云南省地图院,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质量要求: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货物验收后,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及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扫描件;供应商成立时间若不足1个年度的,则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03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尚未开展业务的,提供书面说明。②提供2025年03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2.3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元/份。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开启(公开招标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6年0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menuSelect=nav1)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地图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23号联系人:吴老师联系方式:136088487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状元楼社区汇都中心D幢15层1502室联系人:连光彪、徐艳琼、徐冬、熊博、王嘉冲联系方式:0871-6563856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连光彪、徐艳琼、徐冬、熊博、王嘉冲联系方式:0871-6563856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成果整理制作耗材 扩展坞 笔记本散热支架 打印机墨盒 刻录机 纸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