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公告(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2026)



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宁法院)于2026年1月12日作出(2026)苏0115破申1号民事决定书,决定对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陶瓷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担任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有效推进省陶瓷公司重整进程,通过市场化机制充分发现和识别省陶瓷公司的价值,盘活省陶瓷公司的资产,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公开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并就预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招募须知
(一)管理人采取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京东拍卖网公开方式发布本预招募公告,同时接受各方监督。
(二)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预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预招募公告规定的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三)本预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四)本公告所述之公司概况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未必能完整描述债务人实际状况和瑕疵情况且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预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程序的完全知晓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五)意向投资人可在提交相关材料并经管理人通知后,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顾问、专业投资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本预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也并非要约邀请或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六)管理人有权根据本重整案件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临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的预招募和遴选,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如管理人决定终止本次预招募,已收取的尽调保证金在本次预招募程序终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参与本次预招募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34762457T

法定代表人
丁青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1992年10月10日

注册资本
8,821.472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
南京市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1155号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初级农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与零售,国内贸易,房屋租赁,实业投资;电子陶瓷类电子元件及其基础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简介
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是一家工贸合一的综合性集团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等。
公司是以陶瓷制品为核心的进出口贸易企业,为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陶瓷分会的副理事长单位。公司业务涵盖初级农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批发、电子陶瓷研发等领域,已登记注册众多商标及专利等知识产权,其中“天韵”商标为江苏省著名品牌,其出口规模曾多次进入江苏省内资企业前100名。
省陶瓷公司已通过ISO9001:2015、ISO14001:2015、ISO45001:2018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国际认证;2003年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并连续18年保持此荣誉。
(三)核心资产
省陶瓷公司投资建设开发“天韵·南京科创产业园”项目,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1155号,占地约40亩,土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已建设完工并取得不动产证。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6万㎡,建有4栋14层高层科研楼及2栋沿街裙楼,目前房屋出租率超过60%,年租金超过1000万元,并在持续招商中。项目内建筑密度合理,楼间距开阔,保障通风采光与空间舒适度。
(四)项目优势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位于南京市东南部,是国家重要的科教中心和创新基地,国家东部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交通物流枢纽和空港枢纽,江宁区从东西南三面环抱南京主城,航空(南京?口国际机场)、航运、铁路(高铁南京南站)、公路交通体系汇聚,为南京重要对外枢纽。
“天韵·南京科创产业园”项目东侧至兴苑路,南至科建路,西至湖山路,北侧至规划道路,位于江宁科学园核心区域(义乌小商品城西南侧),距地铁一号线龙眠大道地铁站仅800米,临近高速出入口,周边路网通达性极佳,公共出行极为便利。
项目园区集创新智慧办公、艺术品展示、陶瓷展览、非遗文化、科研总部、定制/生态办公、商务配套等多功能于一体,集聚总部型企业,构筑文化创意产业集群。
项目园区内专属商务配套面积近7000㎡,涵盖高规格企业服务中心、皇家葳汀宴会大厅、丽枫酒店、园区食堂、健身会所、便利店、咖啡厅等,全方位满足园区内企业办公与员工生活需求配备。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须知
(一)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不存在被限制高消费或被强制执行情况。
3.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本次重整投资,且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本次预招募可由两个或多个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其中至少有一个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二)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进展合理调整预招募进度或开展正式招募工作。
(三)报名资料
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的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意向书(详见附件)。
2.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详见附件)。
3.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
4.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含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有相关项目经验的,也可进行说明;联合报名的,需分别进行介绍,明确各主体的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5.意向投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联合报名的,各主体均需提供。
6.与本次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管理人可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在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5日内,管理人将资格审查结果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逐一通知意向投资人。
未在上述期限内收到管理人资格审查通知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五)尽调保证金
1.通过管理人资格审查的合格意向投资人须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投资人资格。缴纳之后,意向投资人可以联系管理人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对省陶瓷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费用自行承担,并对尽调结果独立负责。
2.缴纳了尽调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在尽职调查完成后若无意继续参与省陶瓷公司重整投资的,可向管理人递交书面申请,经管理人审查确认不存在违反保密承诺函情况的,则尽调保证金将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如发现违反保密承诺的,管理人将对尽调保证金予以没收,如尽调保证金无法弥补损失的,管理人保留主张赔偿责任的权利;如有意继续参与省陶瓷公司重整投资的,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将转为后续正式的重整投资保证金。
3.尽调保证金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户  名: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江东中路支行
账  户:932010013000885632
四、报名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
按照报名须知中的要求进行报名的视为已报名,通过管理人资格审查并在期限内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文件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1155号(天韵·南京科创产业园)F栋13楼,收件人:杨律师,电话:18262625252。报名文件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同时将扫描电子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yangzhuochao@grandall.com.cn。
管理人负责人:刘律师,联系电话:13338603272。
(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可针对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等情况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在合理范围内配合或协调债务人配合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未尽事宜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咨询。
2.管理人预招募的全部过程均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的监督。
特此公告!
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6年03月03日

参考价值:
处置主体: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资产类型:股权
资产所在地:科建路1155号

附件1-报名意向书.docx

附件2-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docx

附件3-保密承诺函.docx

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人报名意向书报名主体□单体报名姓名/企业名称(全称):□联合体报名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名称:其他成员名称:财务状况截至 年 月 日,本单位资产总额为 元,净资产为 元。意向投资人通讯方式及送达地址确认(联系人应为有权代表意向投资人的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地址: 投资意向本单位已充分知悉并了解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公开预招募投资人的公告内容,承诺符合该公告所要求的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本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本单位自愿参与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人的预招募报名。退款账户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 意向投资人(盖章):附件2: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我方拟参与贵方开展的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人的预招募,我方承诺:一、我方符合贵方发布的投资人预招募公告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下述各项预招募条件:(一)我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二)我方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不存在被限制高消费或被强制执行情况。(三)我方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本次重整投资,且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四)我方如由两个或多个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我方保证其中至少有一个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五)我方承诺,如未来正式成为重整投资人,投资方案中将包含经营方案及支付在重整程序中可能存在的涉及延续债务人重要资质的必要整改资金。二、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我方自愿参与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人的公开预招幕,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特此承诺。承诺人(盖章):年月日附件3:保密承诺函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我方拟参与贵方开展的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人的预招募。鉴于我方在参与过程中可能接触或使用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的保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就保密义务相关事宜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承诺对参与投资人预招募过程中取得(接触、获取及/或知悉)的贵方任何未公开的资料、信息、记录、文件、有关意见、研究报告,以及进行的谈判磋商、文件签署等任何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且不论该等信息是否标注保密。二、我方不会将任何保密信息用于参与投资人预招募(含尽职调查)之外的任何目的。未经贵方许可,我方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出售、公布、复制保密信息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三、我方工作人员及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均会遵守本函的规定。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将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并赔偿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保密承诺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承诺人(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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