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陪护工驻点服务招标公告(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2026)



龙华区中心医院陪护工驻点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2026.03.05

龙华区中心医院陪护工驻点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华区中心医院陪护工驻点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33号云松大厦10楼E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16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ZB20260226001
项目名称:龙华区中心医院陪护工驻点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1
龙华区中心医院陪护工驻点服务招标项目
1


注:详细采购需求见《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3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6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人员近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交凭证证明(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33号云松大厦10楼E室
方式:邮件购买
在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indezb.com/)投标人自助模块,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列明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发至投标单位指定的邮箱25110079@xindezb.com。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购买招标文件款概不退还。
户名: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账 号:4000032409201115118(购买标书账号)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3月16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33号云松大厦10楼E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xindezb.com)。
2.法定媒体: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xindezb.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187号
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13714227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33号云松大厦10楼E室 
联系方式:0755-25110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工
电 话:0755-25110079  
邮 箱:25110079@xindezb.com
发布人: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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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龙华区中心医院陪护工驻点服务招标项目(服务类)(深圳•2026年)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龙华区中心医院陪护工驻点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XDZB20260226001项目名称:龙华区中心医院陪护工驻点服务招标项目包 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3.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3.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人员近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交凭证证明(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相应财政预算金额(或设定的财政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7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的平均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三为第三候选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人。价格分计算方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评审部分评审因素评分细则权重(%)分值(分)一技术部分(32分)1实施方案评审标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管理设想、整体运作规划、组织机构、服务团队配置、人员培训计划、管理措施等提出具体实施方案。1、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的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1)整体管理设想;(2)整体运作规划;(3)组织机构;(4)服务团队配置;(5)人员培训计划;(6)管理措施。每体现一点内容加2分,最多加12分。2、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情况按照以下评审标准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条理非常清晰的)的加5分;评审为良(方案整体较比科学合理、有较强针对性、有较强可操作性、比较条理清晰的)的加2分;评审为中(方案整体科学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条理清晰度一般的)的加1分;评审为差(如不满足项目要求的)的不加分。17172质量保障措施及应急方案评审标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及需求,制定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并提供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应对预案。1、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的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1)质量保障措施;(2)应急方案;每体现一点内容加3分,最多加6分。2、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情况按照以下评审标准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条理非常清晰的)的加5分;评审为良(方案整体较比科学合理、有较强针对性、有较强可操作性、比较条理清晰的)的加2分;评审为中(方案整体科学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条理清晰度一般的)的加1分;评审为差(如不满足项目要求的)的不加分。11113违约承诺评审标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在实际服务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承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针对本项目服务期满后的管理工作(人员撤离场地、与后续服务公司的过渡交接以及服务期满以后新服务公司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提供服务(最长不超过6个月)等)承诺。1.在实际服务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承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有提出具体的违约应对措施;2.服务期满后的人员撤离场地安排;3.服务期满后与后续服务公司的过渡交接计划;以上3项全部包括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44二商务部分(56分)1拟派项目经理(仅限1人)评价评审标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①具备一年医院陪护管理工作经验得2分,具备两年或以上医院陪护管理工作经验得5分;②具有中级或以上护理职称证书得5分。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同时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交的近三个月社保(以养老保险为准)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10102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及素质要求评审标准:拟派项目服务人员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年龄在18-58岁,且具有医院陪护工工作经验的,取得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卫健部门或医学学会颁发的医疗护理员证书,每提供一名人员得1分,最高得15分。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同时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交的近三个月社保(以养老保险为准)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15153同类项目业绩评审标准:投标人自2025年3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医院相关陪护服务业绩(含医疗护理或养老护理),且服务评价证明为满意或优秀或优或良好或良评价的(如服务评价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评价内容的不得分),每提供一项业绩得5分,最高得20分。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重复计分;每个项目须单独开具评价证明。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及服务评价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判断的不得分。20204投标人体系认证情况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通过一项有效认证的得2分,最高6分;证明文件:第①项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打印认证证书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截图(网址以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网站公布为准),资料证书状态须显示“有效”。第②项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判断的不得分。665诚信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55三价格部分(12分)1一对一、一对二、一对三普通陪护投标报价落实政府政策规定价格,参考文件《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关于印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168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备注:1、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33一对多陪护投标报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备注:1、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44一对一产科陪护投标报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备注:1、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33租床投标报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备注:1、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22合计100100 备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序号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3.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3.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人员近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交凭证证明(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 体 补 充 内 容3.1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3.2采购机构 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5.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踏勘现场不组织10标前会议不组织12/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投标文件的大小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无”3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8定标方法非评定分离46履约担保不需要54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中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的规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价为计费基准,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在此计算结果基础上下浮20 %,作为中标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按参仟壹佰元整计取:类型及费率中标金额各类型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注: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至:开户名称: 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00003240920111511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中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的规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价为计费基准,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在此计算结果基础上下浮20 %,作为中标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按参仟壹佰元整计取:类型及费率中标金额各类型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注: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至:开户名称: 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00003240920111511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中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的规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价为计费基准,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在此计算结果基础上下浮20 %,作为中标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按参仟壹佰元整计取:类型及费率中标金额各类型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注: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至:开户名称: 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00003240920111511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方法非评定分离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非评定分离中标供应商家数非评定分离2.非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3中标供应商家数1(二)其他事项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全部均由优惠主体制造,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制造是指货物由优惠主体生产且使用该优惠主体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优惠主体制造货物,又有非优惠主体制造货物的,不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服务,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融资服务平台(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financeplatform/),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咨询电话:0755­88653386。3.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若因中标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费所产生的时间影响到合同签订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深财购〔2018〕27号文所列标准收取。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1)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在此计算结果基础上下浮20%,作为中标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按参仟壹佰元整计取:(2)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类别金额(万元)工程采购货物采购服务采购100以下1.00%1.50%1.50%100-5000.70%1.10%0.80%500-10000.55%0.80%0.45%1000-50000.35%0.50%0.25%5000-100000.20%0.25%0.10%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如某货物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元,总共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标准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500-100)万元×1.1%+(600-500)万元×0.8%=1.5万元+4.4万元+0.8万元=6.7万元(3)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按规定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向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及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经营性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00003240920111511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转账备注: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1龙华区中心医院陪护工驻点服务招标项目1项2、项目概况为落实《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机构陪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卫健规〔2020〕7号)和《关于加强深圳市医疗机构护理员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深卫计医政〔2018〕239号)要求,采购人需重新寻求专业的公司承接陪护驻点服务工作。3、服务内容与标准(一)服务范围1.为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陪护,包含一般患者照护、老年人照护、母婴照护等。2.护理员及患者家属所需陪护床的日常管理。(二)服务模式1.提供“一对一”“一对二”“一对三”及“一对多”的服务模式。“一对一”陪护模式下护理员实行24小时连续在岗制;“一对多”陪护模式下护理员实行至少两班12小时轮换制(其他陪护模式的排班方式,可由科室护士长根据患者病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2.护理员在公司及医院陪护管理办公室共同监管下工作;在服务科室范围内,需服从科室护士长的指导与管理,为住院患者提供全面、全程、连续且安全的护理服务。3.每个病区配置护理员组长1名,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与质量督查。(三)服务内容及执行标准类别项目内容执行标准1.生活照护清洁照护(1)完成患者晨间、晚间护理。(2)为住院周期较长的患者提供周期性清洁服务。(3)维护患者个人卫生整体状态。·每日执行:整理床单位、口腔、面部、会阴、足部清洁。·每周执行:更换床单位≥2次、温水擦浴≥3次、洗头≥1次、协助剪指(趾)甲≥1次。·保持标准:达到“三短六洁四无”(三短:头发、胡须、指甲短;六洁:口腔、皮肤、头发、手足、会阴、肛门洁;四无:床上无臭味、被褥无潮湿、床单无皱褶、皮肤无压力性损伤)。饮食照护(1)协助患者进食、饮水、服药。(2)协助观察管饲患者。(3)提供订餐协助。·协助并记录:在护士指导下根据患者饮食要求协助正确体位下进食、饮水量等并做好登记。进食时无烫伤、误吸等不良事件的发生。·及时报告:协助护士观察肠内营养耐受性,发现异常及时反馈。·按需完成:为有需要的患者完成订餐流程协助。排泄照护(1)协助患者如厕及失禁护理。(2)执行尿道口清洁。(3)处理排泄物及标本。·及时响应:要求铃响后3分钟内到达床旁,患者有需求时及时协助床上使用便器或如厕,便后及时清洁无异味。·固定频次:温水冲洗会阴部,每日2次。·规范处理:正确协助留取标本,按要求处理并倾倒排泄物。·照护期间确保皮肤不受损。睡眠照护(1)营造睡眠环境。(2)巡视睡眠情况。•每日布置:午间、夜间睡眠前调整光线、噪音等环境因素。•定时巡视:定期(30min)主动巡视病房,及时发现并响应影响睡眠的需求,及时发现及避免患者出现安全事件,如睡眠不佳引起下地后的跌倒、走失、脱管等。2.基础护理辅助体位护理(1)协助患者移动与翻身。(2)协助卧床患者功能锻炼。•预防性护理:根据病情协助有效翻身、拍背,预防压力性损伤发生,•规律执行:为卧床患者安置舒适体位,每2小时翻身一次并每日至少2次协助四肢功能锻炼。管道护理协助护士进行各类管道管理•保持通畅:保持管道在位、通畅,避免受压、扭曲、脱出。•及时报告:任何管道异常(如移位、堵塞)立即告知护士。陪检服务陪同患者外出检查/治疗•全程安全:全程陪同,做好途中安全防护(如防跌倒、防走失)。•信息闭环:检查结束后,及时向主管护士反馈情况。环境维护维护病室环境整洁有序•持续保持:病室整洁、安静、无异味,地面清洁干燥。•符合规范:物品摆放符合医院6S管理要求,垃圾废物及时清理。3.康复及心理支持康复协助在护士或康复师指导下协助患者进行康复锻炼•主动锻炼:为可下地患者协助早期功能锻炼,每日≥2次。•被动锻炼:为行动不便患者协助踝泵运动、肢体被动活动等。心理安抚提供陪伴、沟通与情绪支持•有效沟通:耐心倾听患者,进行情绪安抚,沟通态度良好。•信息传递:及时将患者的心理诉求或需求反馈给护士或家属。4.其他服务病情观察在护士指导下观察患者病情与输液情况•主动巡视(定期30min巡视):注意输液进度、穿刺部位及早期症状。•及时报告:发现神志、呕吐、输液穿刺部位肿胀等任何异常情况,立即通知护士。交接管理执行床边交接班•规范交接:跟随护士交接班,上下班时与接班人员在患者床边进行交接,内容清晰。•特殊交接:对特殊患者或情况重点交接,并报告当班护士。应急响应配合处理突发事件•立即行动:遇患者跌倒、坠床等事件,立即报告并协助初步处理。•熟悉流程:掌握应急预案,能有效配合护士进行应急处置。增值服务为家属提供远程反馈•定期反馈:对住院≥1周的患者,每周至少1次向家属同步患者照护情况,以提升家属满意度。(三)禁止性规定护理员不得从事以下工作:1.连接输液管或者拔出输液管路、调节输液速度、更换引流管等;2.操作监护仪等急救、诊疗设施设备;3.调节氧气开关,更换或者加减湿化瓶用水,为患者做吸痰、雾化吸入等;4.患者需要约束时,不擅自给患者松开约束。5.未经医疗卫生人员指导,做热敷、冷敷;6.未经医疗卫生人员同意,为危重、术后或者病情不稳定患者更换床单、改变体位或者下床活动等;7.未经医疗卫生人员同意,为患者喂食、喂水;8.擅自翻阅病历或者其他医疗文书;9.为患者解释病情;10.在医疗机构内从事推销商品等活动;11.开展其他医疗卫生技术活动。4、技术要求:(一)人员配置要求1.通用要求:(1)公司护理员基本要求:陪护公司护理数量不少于300人,年龄18-58岁,取得医疗护理员证书占比不少于20%。(2)健康要求:上岗前需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证,上岗后每年体检1次;患有精神障碍、传染性疾病(处于传染期)、药物过敏、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者不得任职,无不良嗜好。(3)背景要求:经公安机关信息审查,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4)保险购买:中标方需为所有在岗人员购买有效期内的团体人身险(含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5)档案管理:具有培训合格证书的护理员应建立个人档案,档案应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住址、从业经历等,未建档者不得从事陪护工作。2.岗位专项要求:(1)项目经理: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保证明齐全,无岗位重复任职情况。(2)专职管理人员:按服务规模配备不少于2名具备医护背景(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驻点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及协调工作。(3)护理员:年龄18-58周岁;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医院护理员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能识别常用汉字,会听、说普通话,沟通能力良好,团队协作意识强。3.人员储备:投标人需储备不少于在岗人数30%的备用护理员,确保不缺岗。(二)、同类业绩要求1.具有三甲医院护理员外包服务或无陪护照护服务经验,提供2025年3月1日以来的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服务情况证明(如业主满意度评价等)。(三)、制度及方案要求1.具备护理员考核机制:提供制度文件,明确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患者满意度评价等内容。2.具备监督管理机制:提供制度文件,对医院考评不合格的护理员,应有解除合作关系,不再录用的管理制度。3.提供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及应急方案及违约承诺。五、管理与培训要求(一)日常管理规范1.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遵守医疗机构及病区有关管理制度。3.实行“五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着装、统一标识(工牌)、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4.考勤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开患者;外出需征得当班护士同意,向项目主管请假并登记;禁止私自带患者离开医院;不得睡在患者床或病房空床;在岗期间禁止玩手机、扎堆聊天、脱岗或干私活。5.服务准则:服从陪护管理办公室护士长和科室护士长指导与管理,不挑选病人或科室;尊重患者隐私,对患者的个人资料及隐私予以保密不泄露患者信息;发现患者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值班医师或者护士报告,秉持“三轻四心”服务理念(说话轻、走路轻、做事轻,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6.行为规范:不向患者或家属索取小费、食物或其他物品,不私自谈论价钱或提出额外要求;不私自向他人租借陪人床;不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治疗室等区域,不翻阅病案及医疗护理文件;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患者病情及治疗情况。7.环境要求:不在病区使用病房功能槽插座及电厨具煮食;不在配餐室、开水房洗头、洗衣、晾晒衣物;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抽烟、喝酒、打牌、聚赌或讲脏话;不私动物品及仪器,爱护公物。8.院感要求:为多耐药或感染性疾病患者提供服务时,落实标准预防要求,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二)培训要求1.公司需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公司每季度至少开展理论及技能培训≥3场,培训参培率必须达到100%(所有在岗护理员、管理人员均需参加规定培训,无特殊豁免情形)。2.固定科室的护理员需按时完成科室医疗护理员培训手册,并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3项,可退回公司进行重新培训后再上岗。3.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医院规章制度、消毒隔离知识、生活护理技能、康复协助技巧、沟通交流技巧、手卫生、消防知识、CPR、应急处置流程等。(三)应急管理1.建立人员应急调配机制:护理员请假或突发缺人时,24小时内补齐岗位,缺岗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视为违约。2.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涵盖患者跌倒、坠床、误吸、噎食等场景,每季度组织演练,确保护理员掌握基本应急处理流程并及时上报。六、考核与监督机制(一)考核体系1.月度考核公式:管理满意度×20%+患者满意度×40%+工作考核×40%。2.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1)管理满意度(20分)由陪护管理办公室、科室护士长联合评分,对照以下标准逐项打分:评分维度评分标准分值人员调配及时性缺岗后24小时内补齐,无投诉得5分;超时补齐但未影响服务得3分;影响服务得0分5分培训落实情况每月按计划完成培训、资料齐全得5分;未按计划但补训完成得3分;未培训得0分5分问题整改效率反馈问题7日内整改到位得5分;超时整改但达标得3分;未整改得0分5分资料上报及时性每月10日前按时提交花名册、出勤等资料得5分;延迟3日内得3分;延迟超3日得0分5分注:先计算所有评分者的总分均值(总分÷评分人数)×20%计入总分(2)患者满意度(40分)通过二维码扫码调查,涵盖8项核心指标,每项5分,按患者评价折算得分:指标序号指标名称评分标准(每项5分)1服务态度很满意5分、满意4分、基本满意3分、较不满意1分、不满意0分2照护规范性很满意5分、满意4分、基本满意3分、较不满意1分、不满意0分3安全保障很满意5分、满意4分、基本满意3分、较不满意1分、不满意0分4响应效率很满意5分、满意4分、基本满意3分、较不满意1分、不满意0分5隐私保护很满意5分、满意4分、基本满意3分、较不满意1分、不满意0分6环境维护很满意5分、满意4分、基本满意3分、较不满意1分、不满意0分7康复协助很满意5分、满意4分、基本满意3分、较不满意1分、不满意0分(无康复需求此项按满分计)8综合满意度很满意5分、满意4分、基本满意3分、较不满意1分、不满意0分注:取当月所有患者调查平均分×40%计入总分(3)工作考核(40分)由科室护士长每日巡查+陪护管理办公室每周督查,按月汇总评分:评分维度评分标准分值岗位履职情况全程遵守工作流程、无遗漏服务得10分;偶有遗漏但及时补做得6分;多次遗漏得0分10分操作规范度生活照护、康复协助等操作完全符合标准得10分;基本符合得6分;不符合得0分10分院感执行情况手卫生、防护用品使用等100%达标得10分;达标率≥80%得6分;<80%得0分10分纪律遵守情况无迟到早退、脱岗、玩手机等违规得10分;1次违规得6分;2次及以上得0分10分注:先分别计算科室护士长的月度日均得分、陪护管理办公室的月度周均得分,两者取平均值作为工作考核原始均值,再×40%计入总分3.补充说明:(1)考核评分需留存记录(如巡查记录表、患者调查截图),以备核查。(2)若出现重大不良事件(如造成患者跌倒伤害、违规操作),直接扣除工作考核全部分值,当月考核按不合格处理。(3)发生以下列情况,当月需以违约金形式由公司直接支付给医院:·12345投诉:500元/次;·医护人员投诉:100元/次;·私自离岗未向护士交代被投诉:100元/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100元/人/次;·体检不合格上岗:100元/人/次;·未进行入职培训上岗:100元/人/次;·发生未造成伤害的三四级不良事件:500元/例;·陪人床未收回库房:100元/人/次;·违反岗位要求:100元/人/次;·未按公示价格收费:200元/人/次。(二)结果应用1.考核≥90分:合同履行并优先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80分:为不合格,公司应支付当月服务费的2%作为违约金;院方并约谈公司负责人并提交整改方案,连续2个月考评不合格或年度累计3次不合格,解除合同。(三)监督措施1.公司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自查机制,每日由护理员组长开展岗位巡查,每周由驻点管理人员组织服务质量全面自查,每月形成自查报告(含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及成效),并于每月15日前将上个月的检查报送医院陪护管理办公室备案。2.院方抽查督查:陪护管理办公室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现场督查,科室护士长每日进行日常巡查,重点核查服务规范、院感执行、纪律遵守等情况,记录问题并跟踪整改闭环。3.投诉反馈监督:设立多渠道投诉反馈通道(含现场投诉、电话投诉),投诉响应时限不超过2小时,24小时内给出处理方案,复杂问题7日内解决;处理结果需及时向投诉方反馈,并留存记录备查。七、收费与结算(一)收费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平日最高限价备注1一对一280元/人/天具备医学背景的护理员,在此基础上增加20%收费2一对二180元/人/天3一对三140元/人/天4一对多(小组制)50-130元/人/天5产科(一对一)400元/天/人6陪人床20元/天/人(二)收费要求1.明码标价并在医院及科室醒目位置公示。2.“三无人员”(无姓名、无家属、无力支付费用)照护费用为50元/人/天,含一日三餐及日常生活照护费用。3.公司进场前需向医院缴纳不少于1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般用于我院的救济途径,如公司有重大违约情况且拒不履约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比如因陪护人员造成重大医疗纠纷事故或造成医院大型设备损坏等,公司不履约赔付义务,医院可以用该履约保护金先行赔付。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无息退还。八、责任与义务(一)陪护公司责任1.对护理员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因护理员照护不当导致患者意外伤害、纠纷的,由公司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给医院造成声誉或财产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合法用工:依法与护理员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其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资福利等合法权益;陪护人员由医院和公司双重监管。3.健康管理:承担护理员健康体检费用,每年组织一次三级以上医院体检,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障碍等人员立即调离岗位。4.保险保障:为护理员购买团体人身险(含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确保全覆盖。(二)配合义务1.配合医院等级评审、三甲创建、院感检查等工作,落实相关整改要求。2.按医院要求提供护理员花名册、出勤记录、培训档案等资料,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数据。3.服从免陪管理办公室及科室护士长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护理员,5日内完成更换。九、其他要求1.公司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医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2.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地方相关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公司需无条件配合。3.有条件可配备智能化管理软件,需实现服务订单管理、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数据统计、满意度评价等功能,确保医院可实时查询相关数据。4.护理员工作服由医院统一洗涤消毒,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5.公司为本项目购买公共责任险(保障范围含中毒、摔伤、爆炸等意外情形),保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需在进场后1个月内提供有效保险证明书。6.签订合同后10日内,公司需向院方方缴纳当年的管理费用,分别为:房屋租赁150元/月、水电费:7000元/月。7.付款方式:所有陪护人员服务费用及投入本项目的一切设备设施费用由中标公司向病人或其家属收取,中标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8.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人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9.售后服务要求:当陪护人员与病人或病人家属出现纠纷时,由中标公司自行调解,调解无效时走法律程序。十、追责条款1.护理员陪护期间如果有偷窃及猥亵患者等违法行为,一律报警追究法律责任;因护理员与患者(或家属)发生纠纷、工作失误导致患者摔伤、烫伤、坠床、走失等意外伤害或引发其他医疗纠纷的,由公司全权负责处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2.公司人员与院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公司人员在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的人身安全及相关意外风险,均由公司自行负责,与院方无关。3.若公司未达到院方约定的服务要求,院方有权要求公司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公司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成效的,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给院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应予以全额赔偿。十一、年度计划与总结管理1.年度计划:公司需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医院陪护管理办公室提交当年服务工作计划,内容需涵盖人员配置优化方案、培训提升计划、服务质量改进目标、增值服务深化措施、应急演练安排等核心内容,经医院审核通过后严格遵照执行。2.年度总结:每年1月15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服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计划落实情况、服务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总结需附相关佐证材料(如培训记录、考核数据、患者满意度报告等)。3.执行要求:年度计划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需提前15日向医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未按要求提交计划或总结、未落实计划内容的,将在当月管理满意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每次扣2分)。十二、其他重要条款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4、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5、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6、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com.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第四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是关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通用条款(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投标人须知和本前附表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前附表为准。下表中“■”表明本项目选择该符号后所列内容,“□”表明未选择该符号后所列内容。序号条款名称内 容1.总则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采购人名 称: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联系人:蒋工联系方式:13714227612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八路33号云松大厦十层10E联系人:向工电话:138233696874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龙华区中心医院陪护工驻点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XDZB202602260015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项目内容详见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三章 项目需求书7信息发布媒体详见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四章 招标公告8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0是否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允许1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2.招标文件1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形式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求澄清的形式:书面方式,包括邮件、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3采购人书面澄清时间和形式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澄清/修改的形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投标文件1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120天16投标保证金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7签字或盖章要求公章指投标人经备案的行政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或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加盖骑缝章。签字方式可以是手写方式、盖人名章方式或盖手签章方式。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内容将被视作无效。18装订要求左侧纵向装订(胶装或其他不易松散、便于长期存档的装订方式),统一按顺序装订成册,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19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取纸质投标,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20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以U盘存储方式递交(PDF 格式的正本投标文件盖章连续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上应标明投标人名称,电子文件封装在“唱标信封”密封袋中。21密封及封套要求密封袋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袋2:唱标信封[开标一览表/分项目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电子文件/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证明文件(若有)]密封袋封面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一章 四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2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开标2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招标公告24逾期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八路33号云松大厦十层10E6.资格审查及评标26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适用评标定标分离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不适用评标定标分离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注: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8项目采购模式及评标定标方法■授权确定模式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评标定标分离模式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最低价法定标方法:□自定法□抽签法□竞价法29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 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 3 家7.授予合同30签署合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签署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特别提醒: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正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5)项目详细报价2.投标文件附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要求(4)警示情形自查确认表(5)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6)技术规格偏离表(7)商务要求偏离表(8)技术保障措施(9)认证情况(10)同类项目业绩(11)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文件正文一、投标函致: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7、我方已知晓本次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所列收费标准计算),并承诺向贵单位足额支付。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话:邮箱: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我单位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不存在编制、加密或上传标书的设备mac地址与其他投标人相同的情形。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要求。12.我单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不存在我单位与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13.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14.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一)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二)供应商受到财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四)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五)依法应予联合惩戒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采购单位或财政部门可暂停我方两年内参与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的投标资格,并愿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投标人:日期:年月日三、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我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若存在下述情况,我单位愿意依法承担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一、我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存在法律风险,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我单位应审慎核查,确保其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我单位对投标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使用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四、我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我单位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我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日期: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需由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采购文件增加风险告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22〕22号),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中按要求已在正文部分提供了“二、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的,此处可不重复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其中按要求已在附件部分提供了“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要求”的,此处可不重复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2、信用信息证明材料要求截图要求(未按要求提供截图的,视为投标无效):(1)信用信息查询需登录信用中国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www.ccgp.gov.cn下载企业信用信息,信用文档需体现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标志、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信息、报告生成时间(需下载完整的报告,以下截图为首页模板)。(2)信用信息生成时间须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3)如查询结果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且仍处在有效时段及范围内的,则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采购人、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对该信用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直页CREDITCHINAGOVCN信用动政师法规履范信息公示站内立量信用服务联合息H区专诒理R城减信文化行业信用城市信用园诚选信用研完信用物物个人信用网站导航一社会用代:91440300580064747L了行情用复请看程南引4G烫电提交重下用值息基础信息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1-07-26记机关阳市市场普管里局住所深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主体名称:一社会信用代文件编号生成目期2019年30月2日出单位国家公共用息中心SN-A有ThEEm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gov.cm颜成朱活现买服务检息公告GPA专栏PPPH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e售北目址F老日#相HqtM-110-1市量公司51W4区111章电AR11--2021-06-105市11114国中号11加201--301-08-111工时量科南重人H01-0021-08-HP1(以上截图为首页模板,需下载完整报告)(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如民办非企、社会组织团体等)请遵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谨慎填写!)。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货物(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货物(标的)为同一企业制造,“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货物;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可在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章节查看);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制造商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承接/承建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判断。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企业名称:日期: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企业名称:日期:五、项目详细报价(一)一对一、一对二、一对三普通陪护投标报价序号名称单价(元/人/天)1***(填写相关内容)2***3***单价合计(元/人/天)注:1.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2.所有价格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价款、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3.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二)一对多陪护投标报价序号名称单价(元/人/天)1***(填写相关内容)2***3***单价合计(元/人/天)注:1.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2.所有价格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价款、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3.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3)一对一产科陪护投标报价序号名称单价(元/人/天)1***(填写相关内容)2***3***单价合计(元/人/天)注:1.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2.所有价格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价款、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3.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4)租床投标报价序号名称单价(元/人/天)1***(填写相关内容)2***3***单价合计(元/人/天)注:1.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2.所有价格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价款、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3.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与综合实力评审相关的节点)………………投标文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复印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证件扫描件正面证件扫描件反面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你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复印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证件扫描件正面证件扫描件反面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你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要求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响应)供应商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序号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关系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必填项,不可删除或漏填)2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必填项,不可删除或漏填)3项目负责人(必填项,不可删除或漏填)4主要技术人员(必填项,不可删除或漏填)5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必填项,不可删除或漏填)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序号关联关系类型关联主体名称备注1控股股东(必填项,不可删除或漏填)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2管理关系(若无相关情况,可填写“无”)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说明:1.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为必填内容,应如实填写;若无相关情况,可填写“无”。若存在异常且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将不予通过,作投标无效处理。3.相关法律法规原文: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4.相关法律法规原文:《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社会保险不提供泽做废标处理),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警示情形自查确认表警示情形自查确认表(仅作为警示提醒)序号类别内容选项1串通投标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是;否2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是;否3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是;否4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非正常一致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是;否5我单位不存在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含)以上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是;否6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供应商利益补偿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是;否7虚假材料我单位已认真核查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合同、履约验收材料或从其他单位取得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资料,已通过出具机构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平台)等官方渠道核实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是;否8我单位不存在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是;否9我单位不存在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我单位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是;否10我单位不存在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是;否11我单位不存在投标保证金(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不是从我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是;否12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形我单位严格管理本单位的电子秘钥及电子营业执照,不委托或出借给第三方(人)使用和管理。是;否13我单位不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是;否14我单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时,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行为。是;否15我单位在参与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时,不存在同时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是;否16我单位在本项目中,□是□否 委托第三方(人)代为办理或从生产厂家、代理商等第三方(人)间接取得投标文件涉及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证明等材料。是;否若第16项选择“是”,则投标供应商需要如实填写:①相关材料类型(必填)(包括检验检测报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合同业绩、其他等,以下自行拉列表显示);②相关材料的名称(必填)(按材料类型填写,不同类型的需分别填写);③相关材料出具单位(必填)(按材料类型填写,出具单位即为相关材料的落款单位);④是否向材料出具单位核实材料真实性(必填)(按材料类型填写,以下自行拉列表显示“是”和“否”);⑤第三方(人)的基本信息(必填),(按材料类型填写,以下自行拉列表显示“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需填写单位全称、统一信用代码、联系人及电话,“个人”需填写个人姓名、联系方式);⑥相关材料的编号(选填)(按材料类型填写);⑦相关材料出具时间(选填)(按材料类型填写)。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警示情形自查确认表》,该表仅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作用,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和依据标准。五、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填写相关内容)2(填写相关内容)3…………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六、技术要求偏离表序号项目名称招标技术要求投标技术响应规格偏离情况说明1(填写相关内容)(填写相关内容)(填写相关内容)(填写相关内容)(填写相关内容)………………2(填写相关内容)(填写相关内容)(填写相关内容)……3(填写相关内容)(填写相关内容)(填写相关内容)……证明资料【如有的话,提供的证明资料应统一编号(排序),格式自定】:《技术要求偏离表》编制指引:1、技术要求偏离表的序号、名称、招标技术要求等栏目对应“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要求”章节相关内容。2、“投标技术响应规格”一栏必须一一对照“招标技术要求”,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投标的具体参数,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以体现具体响应情况。3、“偏离情况”一栏填写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其中:“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招标技术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招标技术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招标技术要求一致”。“投标技术响应规格”对比“招标技术要求”存在响应不全(包括未响应整项招标技术要求或者未响应一项招标技术要求的部分内容),均视为“负偏离”。4、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招标技术要求,可以不提供证明资料(如实响应即可)。5、证明资料条款响应要求: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且已对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作出明确要求)进行响应的条款,应当在“说明”一栏中列明是否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证明资料,以及所提供证明资料在表后“证明资料”中的编号(位置),以便评审;此类条款应严格依照要求的形式、内容提供证明资料,如未提供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要求;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技术要求;证明资料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技术要求),且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响应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将判定为负偏离。6、表后“证明资料”部分内容的编制:提供的所有证明资料应当统一编号(排序),且证明资料的编号(顺序)、数量和名称(形式)均应与“说明”一栏所填内容保持一致(一一对应),以便评审委员会查看。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表后放置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承担不利后果,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相关技术要求将判定为负偏离。7、证明资料的形式及其它具体要求:(1)除照片、图片(截图)及不需加盖公章的文字说明(技术说明)外,其它证明资料均要求为原件复印件;(2)提供证明资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a.制造商公布(出具)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b.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c.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测试)报告、认证证书等;已对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作出具体要求的,必须严格按要求的形式、内容提供证明资料;(3)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测试)报告、认证(证明)证书应为中文报告或证书;提供外文报告或证书的,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文字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文字说明内容为准,外文报告或证书仅供参考;报告或证书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其它证明资料的形式要求参照以上要求执行;(4)证明资料均要求原件备查。8、其它注意事项:(1)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的响应情况作出判断(评审结论);(2)评审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经招标代理机构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七、实施方案八、质量保障措施及应急方案九、违约承诺十、拟派项目经理(仅限1人)评价十、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及素质要求十一、同类项目业绩十二、投标人体系认证情况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合同条款(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项目需求为准)甲方:乙方: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单位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时间: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荷载试验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第二条服务范围1、2、3、4、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第三条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1、合同签订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2、3、4、第四条咨询服务资料归属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第七条乙方的义务1、应按照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成桥荷载试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通部交工验收相关标准。3、向甲方提交检测资料等各套,一套电子版文件。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八条甲方的权利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第十条甲方的责任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一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二条人员要求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2、参加本项目的试验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3、必须以直属试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第十三条乙方咨询服务工具要求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第十四条保密要求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第十五条验收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三个阶段: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3、验收依据为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第十六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办法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八条风险责任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在实施荷载试验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九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3、如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7天内无条件修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3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第二十条其他1、本合同与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投标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187号地址:邮编:518110邮编:电话:0755-23772842 电话: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澜支行开户银行:帐号:4000026809024904484 银行帐号:开户号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455769713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日期:日期: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1.通用条款说明1.1本采购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1.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投标人资格要求、采购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等内容。1.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1.4“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2.投标人责任2.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投标人参与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采购活动。2.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投标人的投标无效。2.3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并参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条件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4.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4.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4.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采购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4.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采购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4.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4.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选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4.6对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详细的《交货进度表》,列明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验收。4.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踏勘现场6.1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采购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6.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若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6.3采购人必须通过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6.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5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7.采购答疑7.1采购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采购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7.2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7.3如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或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答疑会。7.4未参与采购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第二章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的编制与组成8.1采购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在采购(或谈判)期间发出的答疑公告或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第三章项目需求书第四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采购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与处理第十二章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文件8.2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投标,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采购文件的答疑9.1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不论是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答复或发送给投标人。9.2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采购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9.3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0.1投标人与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必须有详细的、含页码编排的目录,商务、技术和经济部分合订成一本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并统一使用A4篇幅(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以证明投标人投标的真实性。它包括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3.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3.2.2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3.2.3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投标,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13.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13.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13.3相关资料不符合18.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投标,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13.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采购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13.5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14.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4.1对项目采购文件《评审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资格证书,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采购文件有关需求进行投标,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审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14.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投标人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具体见专用条款中投标有效期的天数要求。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中选单位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结束。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纸质投标,投标单位务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封表面均应正确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未按照前述要求递交将作投标无效处理。17.样品的递交17.1原则上,不接受样品要求(如有要求,详见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第二章相关内容)。如确有必要,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能反映货物材质或关键部分的极少部分的尺寸、价值不大的样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样品清单》,所提供样品必须密封包装,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2投标样品上必须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样品编号、样品名称”等信息。需要安装的投标样品必须为安装完整的成品,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安装。17.2.1样品递交签到:投标人授权人要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扫描件、样品清单(加盖公章),到达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按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样品递交签到。特别注意事项:(1)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予签到;(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签到;(3)未进行签到的,样品不予接收。17.2.2样品接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投标样品接收。投标样品接收必须进行身份核对、样品核对、登记确认、顺序编号。(1)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核对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扫描件”。资料不齐全的,不得接收投标样品。(2)样品核对。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投标样品与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清单》(盖公章)进行一一核对。有不一致的或损坏情况的,将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样品清单》上注明。(3)登记确认。在完成身份核对及样品核对后,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样品接收登记表》上登记确认。(4)顺序编号。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按投标样品接收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17.3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投标样品摆样,指引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将投标样品搬运到指定地点摆放、拆除包装,按要求摆放整齐。17.4样品的退回:(1)未中选的投标人投标样品,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按规定通知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完成评审后的三天内取回。(2)中选的投标人投标样品,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按规定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通知采购人代表三天内取走。投标样品移交时,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再次核对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或采购人代表身份、核对《样品清单》,签字确认后并取走样品。17.5投标样品未能及时退回的,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及时存放到样品室,并发函或电话敦促相关单位取回。经敦促仍未能按规定取回的,视同投标人或采购人放弃取回,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将定期清理。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8.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18.2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18.3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不退还投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章开标19.开标19.1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20.评审委员会组成20.1开标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会由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审授权书》参加评审。采购单位无代表参与评审,应在开标前一天提交《采购单位不派评委参与项目评审承诺书》给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0.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0.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过程和结果。20.4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审程序或采用采购文件未载明的评审方法或评审因素进行评审。20.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1.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21.1公开发布的采购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21.2其他评审必须的资料。21.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采购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采购的目的;(2)采购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因素;(5)采购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22.独立评审22.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人、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23.投标文件初审23.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投标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投标。23.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打√为通过审查,打×为未通过审查。23.3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23.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23.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3.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3.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3.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3.3.6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选的投标人利益补偿;23.3.7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3.3.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23.3.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投标人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23.3.10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23.4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保无效的理由。24.澄清有关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5.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实地考察、演示或设备测试27.1在采购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或实地考察或检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27.2若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演示或设备测试的,投标人应做好相应准备。28.评审方法28.1最低价法最低评审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选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8.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选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8.1.3定性评审法定性评审法,是指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技术商务定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投标文件的优点、缺陷、问题以及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并形成评审报告。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废标或者无效标的投标人,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人。第八章定标及公示29.定标方法29.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29.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并推荐中选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9.1.2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29.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29.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29.2.1本项目采用评审和定标分离办法,即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项目规定的评审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人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候选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具体所采用的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定标规则)详见本采购文件关键信息中的《评审信息》和《定标方法》。29.2.2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最低价法”评审方法的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N+2”数量(N为需要的中标人数量,当有效投标人少于“N+2”时,全部推荐;N的具体数量由采购人在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候选中标人。采用“定性评审法”评审方法的项目,所有递交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投标人,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人。采用“定性评审法”评审方法的项目,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投标人,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人。29.2.3采购人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中标人:29.2.3.1自定法。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小组,由定标小组在候选中标人中确定中标人。29.2.3.2抽签法。抽签法是指候选中标人产生后,由采购人委托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在候选中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并由采购人和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签字确认抽签结果。29.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30.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31.中选公告31.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将在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indezb.com)上发布中选结果公告并公示。投标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向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反映。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32.中选通知书32.1中选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人质疑投诉,请中标人和采购单位凭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领取《中选通知书》。32.2中选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2.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或作废中选通知书。第九章公开采购失败的后续处理33.公开采购失败的处理33.1本项目公开采购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投标的投标人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采购失败,可由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招标采购组重新组织采购。若中标供应商因故弃标或被中标资格被依法认定无效,且项目紧急重新采购无法满足需求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33.2对公开采购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采购失败结论的同时,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采购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34.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人。3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采购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36.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选项目,不得将中选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7.合同的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上传至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备案。38.投标人违法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和深圳市政府采购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第十一章质疑处理39.质疑提出与答复39.1提出质疑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向采购人、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9.2法律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39.3质疑条件39.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39.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结果公示之日;39.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9.4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扫描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9.5收文地点地址: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33号云松大厦10楼E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25110079。39.6收文办理程序39.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39.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39.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9.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40.质疑后续处理40.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40.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十二章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文件41.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宜的通知》(深财购〔2022〕15号)41.2执行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1.3执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1.4执行政府采购支持脱贫地区政策。《财政部农业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41.5执行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标准中标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办库〔2022〕35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41.6执行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服务,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融资服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financeplatform/),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咨询电话:0755­88653386。----END----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陪护工驻点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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