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程招标公告(瑞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2026)



[招标文件]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瑞安大桥至上望段海塘)信息化工程[A3303010410007791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瑞安大桥至上望段海塘)信息化工程

项目代码:

2205-330381-04-01-289298

标段(包)名称:

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瑞安大桥至上望段海塘)信息化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3010410007791001001

招标人:

名称:瑞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瑞安市臻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106791750

电话:13736788195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3-05 15:41:34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3-11 00:00:00

信息来源: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公示稿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瑞安大桥至上望段海塘)信息化工程.pdf

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瑞安大桥至上望段海塘)信息化工程(招标编号:A3303010410007791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瑞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瑞安市臻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二〇二六年三月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瑞安大桥至上望段海塘)信息化工程招标时间安排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月日8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17时00分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026年月日17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9时00分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收讫凭证、保险电子保函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9时00分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第三卷第七章发包人要求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瑞安大桥至上望段海塘)信息化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瑞安大桥至上望段海塘)信息化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2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瑞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瑞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安市臻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瑞安大桥至上望段海塘)信息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瑞安大桥至上望段海塘)位于飞云江下游北岸,始于瑞安大桥上游渔业码头,止于上望闸站,全长约4.82km。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设计潮水标准100年一遇。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54810万元。本标段招标范围为(1)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包括:水雨情监测系统、工程安全监测系统集成、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检(仅基础)、智慧路灯、道闸系统、水闸自动化控制、广播预警、网络安全等;(2)硬件实体保障环境包括:在1#便民服务点、上望闸站管理房内各配置1套LED液晶显示大屏、门禁系统及网络完全建设。在肖宅水闸、场四水闸和上望闸站二层管理房内配置工作电脑、操作台等工作设备。(3)信息资源共享: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瑞安大桥至上望段海塘)直接使用丁山二期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本项目不再重新开发。在统一平台内进行全市海塘的监管,实现全市海塘的智慧信息服务,相应概算投资约1079.84万元,计划工期与主体工程同步。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月日8时30分至2026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771/index.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771/index.html)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bidhall/wenzhou/login.html)。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771/index.html)上发布。7.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瑞安市水利局投诉受理部门:瑞安市水利局地址:瑞安市滨江大道气象防汛大楼368号1405室电话:0577-656368118.联系方式招标人:瑞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瑞安市臻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滨江大道368号气象防汛地址:大楼11楼,地址:瑞安市财税大楼7楼联系人:蔡先生,联系人:徐瑞雪、林芳电话:0577-66610703,电话:15967728185、13736788195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28144872@qq.com2026年月日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资格条件内容一企业1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400万元(含)以上水利工程信息化类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工程信息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3☑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400万元(含)以上水利工程信息化类业绩。4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三其他1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若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2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如合同中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反映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若合同不能体现具体信息化业绩金额要求的,应当补充提供业绩的投标报价清单。(2)包含在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3)若为联合体成员的业绩,需提供业绩项目投标时的联合体协议书(能够明确承担的工作包括信息化)。(4)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上述(1)、(2)、(3)必须提供;(4)视具体项目要求提供:若要求完成过类似业绩,则(4)必须提供;若要求承接过类似业绩,则(4)无需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瑞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地址:瑞安市滨江大道368号气象防汛大楼11楼联系人:蔡先生电话:0577-66610703电子信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瑞安市臻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瑞安市财税大楼7楼联系人:徐瑞雪、林芳电话:15967728185、13736788195电子信箱:328144872@qq.com1.1.4项目及标段名称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瑞安大桥至上望段海塘)信息化工程1.1.5建设地点位于飞云江下游北岸,始于瑞安大桥上游渔业码头,止于上望闸站。1.1.6现场管理机构瑞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1.1.7设计人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1.1.8监理人温州市远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1)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包括:水雨情监测系统、工程安全监测系统集成、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检(仅基础)、智慧路灯、道闸系统、水闸自动化控制、广播预警、网络安全等;(2)硬件实体保障环境包括:在1#便民服务点、上望闸站管理房内各配置1套LED液晶显示大屏、门禁系统及网络完全建设。在肖宅水闸、场四水闸和上望闸站二层管理房内配置工作电脑、操作台等工作设备。(3)信息资源共享:瑞安市海塘安澜工程(瑞安大桥至上望段海塘)直接使用丁山二期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本项目不再重新开发。在统一平台内进行全市海塘的监管,实现全市海塘的智慧信息服务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总工期与主体工程同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节点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注:因系统设置原因,投标函工期只能填数字,请投标人统一填写“900”日历天,签订合同时,计划工期为“与主体工程同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详见招标公告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时间安排表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主体工程、关键工作的施工内容不允许分包。分包内容须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人员须满足其承担的分包内容。分包单位及分包内容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工程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工程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承包人若无相关专业承包资质,须经发包人书面形式同意,才能进行该专业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范围和幅度: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投标将被拒绝。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提出澄清申请的时间及形式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形式: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2.2.2招标人发出澄清的形式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发出修改通知的形式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修改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3.4.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从基本账户转出),要求详见本章附件九“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备注:1.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2.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担保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3.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3.4.4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5.其他:/。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本项目不作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本项目不作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之外,其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由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并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人可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2.☑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页数不超过200页(包含附图3.□其他要求:3.7.4投标文件的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作为投标文件正本。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4.2.5投标文件拒收的情形☑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进行加密。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访问温州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无需到现场开标。4.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2开标程序一、开标程序(1)宣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读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见证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5)抽取系数(若有)(6)公布开标结果招标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等内容。(7)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8)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本次开标结束。二、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详见本章附件八不见面开标5.3特殊情况处置1.特殊情况的处置(一)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应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二)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2.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3特殊情况处置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五)其他:/。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7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2人,库选技术、经济专家5人;6.3评标办法与中标候选人推荐1.综合评估法☑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分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方法2;□方法3;□方法4;□方法5;□方法6;□方法7;□其他: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评定分离: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若3名≤有效投标人数<10名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数≥10名时,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771/index.html)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注:项目有业绩要求的应公示中标候选人业绩。7.1.1中标人确定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是否评定分离☑是□否7.1.7定标委员会组建定标委员会由7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日内召开定标会议。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以下定标要素排名不分先后顺序1.择优要素:(1)投标价格;(2)资质等级;(3)业绩经验:类似工程业绩等;(4)社会责任:企业纳税、就业人员贡献程度等;(5)评优标化:企业获奖、评优、奖励、荣誉等;(6)企业市场主体诉求响应: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服务响应时间等。2.比劣要素:(1)串标挂靠:有无以串标围标、挂靠、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行为;(2)行政处罚;(3)失信“限高”: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4)业主诚信评价:招标人对所管项目合同履约的不良评价;(5)履约不良表现:中标合同履约中存在项目负责人变更、标后检查通报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6)信用记录:企业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信用“黑名单”等。定标方法☑票决法7.3.1履约担保及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含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合同价格(扣除预留金后)的2%,招标人将提供相同金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3.1履约担保及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相关约定:详见合同专用条款。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上述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5)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若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一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或造价锁号相同的。(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9.5异议与投诉1.异议(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5异议与投诉(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四)对招标文件、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均应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前款所提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交易平台可供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以交易平台可供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招标人发起的投诉除外)。投诉受理机构:瑞安市水利局。10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详见招标公告。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1.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询标时,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供);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选择提供建造师证书)、副项目负责人(如有)注册执业证书;8.技术负责人(如选择提供职称证书)、副项目负责人(如有)职称证书;9.拟派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10.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12.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条款提供)并附无行贿犯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13.《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条款提供)。☑14.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1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险保单或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金联保证明);16.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17.委托代理人(若有)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二、评审打分资料:(详见评标办法要求,未提供的不予评分)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退休返聘协议。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10.5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柒万壹仟捌佰叁拾柒元整(¥7971837元)。其中:预留金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元整(¥260000元)。☑招标预算人民币(大写):玖佰零贰万叁仟肆佰伍拾壹元整(¥9023451)其中:预留金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元整(¥260000元)。10.6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6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为准;(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为准;(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下列第2项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10.7特别说明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进一步明确及重点内容的概括,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应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2.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10.8否决投标的情形1.技术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技术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3)联合体投标未附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的。(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若有)不明确的。(6)拟实行分包的,其分包的工作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款为准)。(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9)投标工期和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1.3.3项为准)。(10)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以下条款规定的:无。(11)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12)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项或投标人须知“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项规定情形之一的。(13)/(14)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8否决投标的情形2.技术评审如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技术评审不合格处理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3)附有工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条款的。(4)/3.资信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资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4.商务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商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函载明的投标工期和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1.3.3项为准)。(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分项限价的。(5)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预留金或暂估价等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和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6)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项规定情形之一的。(7)/(8)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5.商务评审投标报价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人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2)因投标人自身多算、少算、错算、漏算而造成的错误金额超过投标总价的3%的。(3)安全生产措施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4)通过商务符合性审查的最低投标评标价低于通过商务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投标评标价8%,且经询标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5)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6)/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1)企业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地级市和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全部冻结的。(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项规定的形式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偏离内容、范围和幅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规定的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无需确认。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无需确认。2.3.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资格审查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若有)二、联合体协议书三、投标保证金四、资格审查资料五、其他材料。技术标:一、施工组织设计二、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信标:一、企业信用等级二、评审打分业绩。三、其他资料四、原件的复制件。商务标: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3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回(当地交易平台或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回。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投标人在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等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比较发生变化的,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若无更新或补充,可不必提交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同的资料。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制件。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招标公告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制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制作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当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节、第4节规定进行编制并递交。4.3.4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特殊情况处置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作出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办法与中标候选人推荐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媒介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3日内,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法依规进行复核和纠正,应在原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的,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项中明确。定标前,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的证书、业绩、诚信等进行核查。评定分离的定标办法按本章7.1.7项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7.1.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7.1.3招标人在定标前,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4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5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资质动态核查处于“合格”状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核查),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核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7.1.6出现本章第7.1.2项~第7.1.5项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的,在剩余推荐名单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7评定分离定标办法(1)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兼顾择优和竞价、公平竞争的原则。(2)评定分离定标组织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定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1名定标委员会组长。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现场面试、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组长(集体议事法除外)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5)现场面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在定标阶段对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现场面试由定标委员会具体实施。(6)定标因素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细化。(7)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直接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在组成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作书面记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8)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9)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中标结果(定标结果)进行中标公告。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合同。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双倍的投标保证金。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出现本须知第7.1.6项情形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8.1款(1)规定情形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具体行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与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和投诉。异议与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或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10.5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特别说明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否决投标的情形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内容需要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并发出。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附件四: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企业信用等级开标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开标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附件五: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单位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个月(或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副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详细地址)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7.3条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六:中标结果通知书编号:(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本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并提示。二、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方法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压缩包)已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等内容。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应另行下载。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澄清文件的,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三、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1.1项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各部分的内容,并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投标文件内容导入投标工具、完成CA签章。(一)商务标1.投标函,应在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投标函”处填写相应的信息(投标函信息中的大写金额由小写金额通过投标工具自动转换,无需填写),并通过投标工具转换成PDF格式,最后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2.投标函附录、商务标其他资料,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的对应目录,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应当生成WZTB(或WZTBX)格式,导入至投标工具-“工程量清单”-“新增工程量清单文件”,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二)技术标1.技术标(除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外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以Word文件格式编制(设置纸张大小为A4,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技术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CA电子签章(要求暗标编制的除外)、验证。2.技术标(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应以Word文件格式(设置纸张大小为A3,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编制,分别导入投标工具-“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模块,并进行CA电子签章(要求暗标编制的除外)、验证。(三)资信标资信标,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其中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等编入单个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资信标文件”-“资信标”,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四)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其中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等编入单个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资格审查文件”,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五)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制作后生成投标文件的加密文件格式(《标段名称(加密).WZTF》,投标应使用加密文件格式!)和不加密文件格式(《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或自行选择保存备用投标文件或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四、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一)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温州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选择本项目并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标段名称(加密).WZTF”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会弹窗提示“上传成功”且在操作历史处显示上传具体信息。详细操作步骤请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源下载-系统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查阅)。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如有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0577-88926890,QQ:2328795508。(二)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完整性和有效性,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五、注意事项(一)投标工具的下载及具体使用,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art/2022/8/7/art_1229657119_29.html)。(二)投标人可点击投标工具“预览标书”,检查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和内容完整情况,并进行重新编辑。如要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可从投标工具“预览标书”界面中选择资料打印。(三)投标人应按本要求编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未按要求上传到指定模块、制定位置)的,可能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人应当保证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与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五)技术标要求采用暗标编制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投标工具在自动签章步骤不会对技术标附件进行自动签章,请勿在手动签章步骤对技术标附件进行CA电子签章。(六)投标人自行负责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的使用环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辅助软件、电脑及网络硬件配置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及早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七)投标保证金缴纳经“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认定符合要求的,无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编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查询所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附件八: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及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评标办法规定的参数抽取、开标时的异议及答复、评标时的澄清及答复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一)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应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Hall)。不见面开标大厅可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及在系统互动区反馈交流,推荐使用IE11浏览器。(二)不见面开标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三)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任意地点按设计定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自行实施在线解密,解密限定在设定时间内完成。(四)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发生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非正常情形的,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补救方案(如调整解密时间等,以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发出的指令为准),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五)解密全部完成后,不见面开标大厅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投标人的唱标次序,以系统公布为准。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结束后其他可公布的内容,将按规定陆续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束前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以文字(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如实记录。未按上述规定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投标的直接责任人)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接收评标阶段的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拟否决其投标时向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对,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等。(八)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摄像头、音响、麦克风、驱动、浏览器、等软硬件设备。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须安装正确驱动,可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进行驱动下载及后续安装。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各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投标文件解密、交互过程不稳定或中断、音视频卡顿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2.不见面开标通过投标人CA证书进行开标。投标人端持有投标人CA证书进行系统操作、参与远程交流互动的,视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投标的直接责任人)。投标人应当承担在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的所有责任,不得以不承认交流互动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3.CA证书和PIN码。PIN码是CA证书的识别密码,用来保护CA证书不被他人使用。如果投标、开标过程中多次输错PIN码,当前CA证书将被锁定,PIN码的再次开通需要一定时间。由于投标人输错PIN码导致CA证书被锁定,从而无法进行投标文件制作、上传、解密以及开标大厅交互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不见面开标交互内容应与本项目开标内容相关,不得涉及敏感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对其做出禁言处理。5.不见面开标未尽事宜,详见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和教学视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57119/index.html)。如有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0577-88926890;QQ:2328795508(请确保安装最新版本的QQ软件,用于技术支持进行QQ远程协助);电子邮箱:2328795508@qq.com。附件九: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保函(保单)(1)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的缴纳方式中选择“获取支付账号”,即获取针对投标人此次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中选择“保函(保单)”,点击“点此办理电子保函(保单)”,选择金融机构发起在线保函(保单)申请,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支付保费。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2.为避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以交易系统接收到保函(保单)时间为准。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无须再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4.投标保函(保单)应当通过银行基本账户支付保费。附件十:中标合同履约责任双告知函(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函告如下:一、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二、招标人和中标人要加强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管理。严把工程变更关,防止标后擅自提高工程造价。工程变更联系单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是标后履约检查的重点内容。三、招标人要做好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遇特殊情形确需变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中标人须承担更换关键岗位人员的合同违约责任,具体金额以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为准。四、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同时,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及时办理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在用工管理方面,须严格遵照农民工“六项制度”要求,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将督促限期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或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市纪委市监委和公安机关,依纪依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开展合同履约检查工作,请贵单位严格执行上述有关规定。(咨询号码:0577-65636811)瑞安市水利局年月日复函瑞安市水利局:你局《中标合同履约责任双告知函》已收悉,我单位将依法依规诚信履约。若有违反,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招标人(单位公章):中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日期: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1节评标办法方法二: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1.依据为规范招标的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30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九部委第23号令)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2.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评标程序和内容4.1评标的一般程序(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3)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4)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5)投标文件的商务符合性审查。(6)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7)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应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8)推荐中标候选人。(9)完成评标报告。4.2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4.2.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技术符合性审查。技术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2.2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4.2.3投标文件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1.技术符合性审查”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技术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的评审。4.3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4.3.1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4.3.2投标文件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2.技术评审”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技术评审不合格处理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4.3.3技术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3.4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分,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后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技术评分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扣除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某一份评分表的某一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份评分表无效。技术评分满分25分。技术评分标准表序号内容要求得分最高最低1技术方案的总体评价1.1对项目了解情况: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现状、目标和需求分析的了解程度,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21.21.2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切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的方案视其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高低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21.21.3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重难点进行分析并提供合理可行的建议与解决措施进行打分。21.22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选型及性能2.1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设备选型、设备性能指标与招标需求的符合性、适配性、先进性等进行打分等进行综合评分。63.63实施方案3.1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21.23.2安装及调试方案:包括所有项目涉及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工艺方案内容,视方案内容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21.24系统集成方案4.1施工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评价:根据投标人为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等方面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21.24.2人员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情况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21.24.3售后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的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落实的保障措施,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查等情况的时效性,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21.24.4平台数据接入保障措施:根据本项目已建内容,保障新建信息化设备实施接入丁山二期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以及省市县相关平台的相关举措,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31.8合计25154.4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分4.4.1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符合性审查。资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4.2投标文件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3.资信符合性审查”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资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4.4.3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包括项目组人员能力、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等因素,资信评分满分5分。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查阅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集体讨论后统一评分。序号评审因素内容得分1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1.01.0分。2项目组人员能力(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信息化相关专业副高职称的得0.8分,正高级职称的得1.6分。(2)项目组人员能力(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中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信息技术(系统集成)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的,每类得0.8分,最高得2.4分。(上述项目组成员若一人多证的,仅计一次,不重复得分。)证明材料:①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②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3个月);否则不得分。4.0投标资格中的业绩可以作为本项计分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如合同中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反映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若合同不能体现具体信息化业绩金额要求的,应当补充提供业绩的投标报价清单。(2)包含在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3)若为联合体成员的业绩,需提供业绩项目投标时的联合体协议书(能够明确承担的工作包括信息化)。(4)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上述(1)、(2)、(3)必须提供;(4)视具体项目要求提供:若要求完成过类似业绩,则(4)必须提供;若要求承接过类似业绩,则(4)无需提供)。4.5投标文件的商务符合性审查4.5.1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资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符合性审查。商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5.2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4.5.3投标文件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4.商务符合性审查”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商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4.6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4.6.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4.6.2商务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报价。其中算术错误的调整原则为:(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凡属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调整投标报价。若有算术性差错,均在投标报价不变的前提下按招标人要求调整单价及有关费用,调整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则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4.6.3投标报价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5.商务评审”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4.6.4商务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分。4.6.5商务评分计算办法: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分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平均报价值、B值、评分基准价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1.评分基准价的确定☑方法2:(1)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确定:☑低于B值的投标评标价,不计入平均报价值的计算范围。B=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85%除以上情形外,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评标价均计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2)平均报价值的确定:若计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平均报价值为计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投标评标价中剔除投标评标价由高到低排序前A个投标评标价和投标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前A个投标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A为计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投标人个数的20%,并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若计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投标人少于5家,平均报价值为所有计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3)评分基准价的确定:评分基准价=平均报价值×(1-X%)X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在0.5、1.0、1.5、2.0、2.5之中随机抽取确定。2.商务报价评分的确定:商务报价评分满分70分(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评标价—评分基准价)/评分基准价×100%(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2)商务报价评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当投标评标价≤评分基准价,商务报价评分=商务分值+偏差率×100×F1;当投标评标价>评分基准价,商务报价评分=商务分值-偏差率×100×F2。F1取0.5,F2取1.0。商务报价评分值的最低分30分。4.7询标4.7.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4.7.2除本评标办法规定的否决情形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4.8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投标人的技术评分、资信评分与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分之和。☑4.9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方法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进入推荐名单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若推荐最后一名综合得分相同,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推荐(不得弃权)。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4.10评标报告4.10.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4.10.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4.10.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被否决情况说明及依据。(4)询标澄清纪要。(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6)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7)其他建议。☑第2节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一、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二、定标组织(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三、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直接票决法(适用于线下定标):定标委员会参考评标报告、考察质询面试情况(若有)并结合市场主体履约响应能力,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取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由招标人抽签抽取)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四、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程序;2.定标委员名单;3.定标要素;4.定标办法;5.定标结果。附件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函投标文件澄清函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专用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针对具体工程项目协商制定的个性化约定。1.1.1.7通用合同条款:指预先制定的、适用于同类交易的标准化条款。1.1.1.8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9分项报价表:指承包人投标时的报价清单。1.1.1.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1.11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信息化方案设计服务、信息化系统开发、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其他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信息化方案设计服务、信息化系统开发、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其他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1.1.4信息化方案设计: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提供的包含信息化专题方案、实施方案等设计资料。1.1.5信息化系统开发: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提供的数字孪生平台(数据底板、模型平台、知识平台、孪生引擎)、数字孪生应用(建设期业务应用、运行期业务应用)等系统。1.1.6信息化基础设施: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提供的监测感知设施(水文监测、工程安全监测、安防监控、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及其他监测)、通信网络、工程自动化控制、信息基础环境(机房环境、计算存储、会商调度中心)等设备。1.1.7其他: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提供的网络安全体系等。1.1.8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1.1.9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1.1.10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发包人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1.1.11技术服务: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发包人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发包人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1.1.12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1.1.13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1.1.14工程1.1.14.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完成信息化方案设计、信息化系统开发、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其他等相关事项的工程。1.1.14.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5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6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7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技术文件;(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0)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