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交育肥羊招标公告(乌苏市八十四户乡人民政府2026)



[政采云]乌苏市八十四户乡陈家庄村萨福克杂交育肥羊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苏市八十四户乡陈家庄村萨福克杂交育肥羊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7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BT20260305-02(GK)
项目名称:乌苏市八十四户乡陈家庄村萨福克杂交育肥羊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940300
最高限价(元):29403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苏市八十四户乡陈家庄村萨福克杂交育肥羊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403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3-4个月龄萨福克杂交育肥羊,共计3800只(具体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3800只羊的交付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须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6日至2026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7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锁,凡参加本项目投标须自行申领CA加密锁。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锁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苏市八十四户乡人民政府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八十四户乡政府
联系方式:139997129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城区街道物流园社区黄浦江西路2号福升华市场2幢2层206号
联系方式:0992-7268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保坤(13289928711)、蓟文兵
电 话:0992-7268876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乌苏市八十四户乡陈家庄村萨福克杂交育肥羊采购项目.pdf589.8K

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乌苏市八十四户乡陈家庄村萨福克杂交育肥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HBT20260305-02(GK)采购人:乌苏市八十四户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03月05日招标公司: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城区街道物流园社区黄浦江西路2号福升华市场2幢2层206号联系电话:0992-7268876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文件确认发布表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乌苏市八十四户乡陈家庄村萨福克杂交育肥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HBT20260305-02(GK)),招标文件,经我单位审核通过并符合我单位提出的采购要求,现同意对外发布。采购单位(盖公章):乌苏市八十四户乡人民政府2026年03月05日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第五章评审内容第六章合同条款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招标公告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乌苏市八十四户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乌苏市八十四户乡陈家庄村萨福克杂交育肥羊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HBT20260305-02(GK)项目名称:乌苏市八十四户乡陈家庄村萨福克杂交育肥羊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940300.00最高限价(元):29403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乌苏市八十四户乡陈家庄村萨福克杂交育肥羊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940300.00单位: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3-4个月龄萨福克杂交育肥羊,共计3800只(具体需求详见采购需求)备注:无。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03月06日至2026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3、方式:线上获取4、售价(元):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16: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7日16: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锁,凡参加本项目投标须自行申领CA加密锁。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锁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乌苏市八十四户乡人民政府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八十四户乡政府联系人:萨克联系方式:1399971298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城区街道物流园社区黄浦江西路2号福升华市场2幢2层206号联系方式:0992-72688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蒲保坤(13289928711)、蓟文兵(13609921184)、徐晨晨(18290718752)电话:0992-726887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项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乌苏市八十四户乡陈家庄村萨福克杂交育肥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HBT20260305-02(GK)2招标人乌苏市八十四户乡人民政府3资金来源2026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预算金额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2940300.00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招标范围采购3-4个月龄萨福克杂交育肥羊,共计3800只(具体需求详见采购需求)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7付款方式预付款: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用于供应商筹备羊只、安排运输等相关工作,预付款支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尾款:全部羊只交付后,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全部羊只检疫观察完成可正常饲养后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5%尾款。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验收单、合法有效的发票等相关结算材料。8交货及完成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3800只羊的交付及验收9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0隔离期交付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货物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未在“信用项号项目内容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3.1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均为3家13.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1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1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6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16:00(北京时间)1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注:供应商可通过CA登录新疆政采云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项号项目内容1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2.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18投标保证金保证金:50000.00元(伍万元整)账户名: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829010012010137636925联行号:402901300139缴纳形式:转账、电汇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咨询电话:0992-7268876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16:00前确认到账;项号项目内容18投标保证金如投标多个标项请分别进行缴纳保证金!电汇、网银转账须知1.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网银、电汇、银行柜台公对公等转账的形式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出。1.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缴纳工作。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到账时间为准。2.新疆政采云电子保函须知2.1新疆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2.2如采用新疆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可按照以下形式进行在线申请,电子保函申请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letter/product/detail?id=30&source=41),如遇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9039583;2.3将保函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即可。19投标文件份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前三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须与上传新疆政采云的投标文件一致)纸质版叁份,盖章处按要求盖章或签字,递交(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20投标文件签章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规定的签章处签章的,应逐一签章,在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无效。21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城区街道物流园社区黄浦江西路2号福升华市场2幢2层206号联系人:蒲保坤(13289928711)、蓟文兵(13609921184)、徐项号项目内容21代理机构晨晨(18290718752)联系电话:0992-7268876电子邮件:3364330153@qq.com22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22.1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农、林、牧、渔业参照后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500万元-20000万元小型50万元-500万元微型50万元以下23同品牌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标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应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中有一种核心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2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按中标价计算后由中标人领取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25分包按法律法规政策执行26特别提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视项号项目内容26特别提示为无效投标。27(1)为保证本项目产品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2)招标文件中部分加“★”、加下划线、加粗等特殊字体、符号的内容,为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为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倡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3)政采云投标制作软件中内容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新疆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备注: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的及其电子版投标文件属性一致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供应商应认真按要求在电子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数据以电子客户端数据为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为乌苏市八十四户乡人民政府。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凡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的要求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1.3.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投标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3.2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内容;1.3.3投标人应为新疆政府采购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1.3.4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4.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3.4.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3.4.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4.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3.5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3.6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货物:否。2.资金来源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或者未按照要求报价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的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者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3对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网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澄清或在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投标人在应自行查看网上澄清或修改公告。5.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5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6.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所投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其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6.2开标、评标、定标均以标项为单位,投标人根据公司的自身实力可对多个标项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参与多个标项时,应分别编写投标文件。6.3无论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服务均应符合国家现行及最新行业标准。6.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文件、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在有差异时以简体中文为准。6.5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投标文件构成7.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内容及第七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7.2所有投标人和投标货物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被视为该文件未被递交。7.3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8.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8.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8.2.1货物和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品质、性能和服务内容及承诺的详细说明。8.2.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8.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得为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9.投标报价9.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除完成本次采购需求以外,最终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中所需投标总报价须包含税金、防疫检查、疫苗接种、运输、保险费用、售后服务及其他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需计入投标成本的等一切相关费用)。9.2为保证公平竞争,根据财库〔2026〕2号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10.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服务费10.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0.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不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不按有关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人擅自放弃中标的。10.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10.4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付招标服务费。10.5中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提供采购合同的复印件。10.6我公司于每周三(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时请将账户开户信息发送至3364330153@qq.com,请于我公司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992-7268876,我公司不退还现金。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盖章规定12.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纸质版。12.2投标文件的纸质版需打印或用不退色黑色墨水书写,并按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内容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应当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文本、图片等内容清晰可见。12.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有效。12.4联合体投标的,对于要求盖章之处,除提供的格式中规定或本招标文件中要求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的以外,其余均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即可。12.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2.6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投标人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处亲笔写上本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处加盖个人名章、手签章、印鉴等。12.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对纸字版投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前三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须与上传新疆政采云的投标文件一致)纸质版叁份,盖章处按要求盖章或签字,递交(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和递交13.1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3.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4.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传。14.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4.3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4.4任何不完整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4.5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或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导致的无法解密、数据丢失或损坏投标包装体内的投标文件时,招标方不负责任。五、开标与评标15.开标15.1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15.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5.3开标时,在现场监督人员、招标人等监督下,由主持人宣布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5.4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5.5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开标会议大厅进行确认)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6.评标委员会16.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6.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成员人数为5人,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评审专家的各项职责。16.4评标委员会成员因缺席、回避、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审专家职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告知。17.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17.1投标人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2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投标文件的综合比较与评价。17.3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17.3.2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核心产品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17.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第17.3.2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7.5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节能环保—点击节能产品查询—输入查询信息进行截图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currentPosition=所提供的查询证明截图均可),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17.6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17.7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18.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正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18.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将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9.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19.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19.2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19.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0.投标无效20.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出现超过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规定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的;(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IP地址、同一电脑上传投标文件的20.3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进口产品规定的;(2)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3)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7)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人声明函”及“投标函”的;(8)服务期限(或交货期或交货及完成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1.投标文件的综合比较与评价21.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第五章。21.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2.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2.废标情况2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3.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3.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3.3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确定中标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4.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及评标排序,确定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报价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24.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应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中有一种核心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如按前两款规定计算投标人数量后不足三家的,属于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5.确定中标人25.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5.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26.保留权利26.1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的权利。27.中标通知书27.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2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中标结果。2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其他原因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29.履约保证金29.1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金额和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另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30.投标人质疑30.1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第三十九条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法定质疑期内未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或未按质疑函范本提出质疑的,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应将质疑函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城区街道物流园社区黄浦江西路2号福升华市场2幢2层206号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蒲保坤13289928711),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364330153@qq.com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乌苏市八十四户乡陈家庄村萨福克杂交育肥羊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预算:2940300.00元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3800只羊的交付及验收质保期:交付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质保期内成活率需≥98%)二、采购标的及数量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萨福克杂交育肥羊月龄:3-4个月体重:单只体重≥30kg体型指标:体躯较长、腰背平直、四肢端正、体型呈圆筒状,无畸形、跛行等情况只3800含萨福克羊血统≥75%,公母比例(1:1)确保群体整齐度,便于统一育肥管理。(一)采购目的通过采购符合标准的3-4个月萨福克杂交育肥羊3800只,依托萨福克羊早熟、生长发育快、产肉性能好的品种优势,开展规模化育肥养殖,快速形成肉羊养殖产能,缩短养殖周期、提高出栏率和商品率,推动养殖产业转型升级,助力相关产业发展或乡村振兴建设,实现预期养殖效益与社会效益。(二)采购数量与预算采购数量:3-4个月龄萨福克杂交育肥羊,共计3800只,雌雄比例1:1,确保群体整齐度,便于统一育肥管理。采购预算:2940300元本采购标的为3-4个月龄萨福克杂交育肥羊,需符合萨福克杂交羊的品种特性,质量达标、健康无病,具体技术要求如下,所有指标需符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相关规定及畜禽养殖相关强制性标准。(三)品种与月龄要求品种:萨福克杂交育肥羊,以萨福克羊为父本杂交培育而成,杂交优势明显,具备萨福克羊体格健壮、肌肉丰满、生长速度快、瘦肉率高的典型特征,优先选择白色萨福克杂交后代(避免杂色被毛对后续养殖、销售的影响)。月龄:3-4个月,误差不超过7天,月龄判定以耳标记录、养殖档案为准,供应商需提供明确的月龄证明材料,确保月龄真实可追溯。(四)体重与体型要求体重:3-4个月龄育肥羊平均体重不低于30公斤,群体体重差异不超过5公斤,确保生长发育均匀,符合育肥标准,为后续快速育肥奠定基础。体型:体型匀称,结构紧凑,头短而宽,鼻梁隆起,耳大,无角(公母羊均无角),颈长且宽厚,胸宽深,背腰平直,后躯发育良好,肌肉丰满;被毛白色(允许少量有色纤维,不影响整体品质),头和四肢无羊毛覆盖且呈黑色,无畸形、无残疾(如跛行、瞎眼、断肢等),外观无明显缺陷,符合萨福克杂交羊的典型形态特征。(五)健康状况要求整体状态:精神饱满,反应敏捷,食欲正常,呼吸平稳,无咳嗽、流鼻涕、腹泻、发热等异常症状,皮毛光滑有光泽,无脱毛、皮癣、外伤等情况。防疫要求:已按国家及地方畜禽防疫相关规定,完成3-4个月龄阶段应接种的全部疫苗(包括羊快疫、黑疫、肠毒血症、羔羊痢疾、口蹄疫等),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防疫档案,明确疫苗接种时间、疫苗种类、接种人员等信息,确保防疫程序合规、可追溯;羊只无重大疫病(如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疫病检测合格报告,检测结果为阴性。检疫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羊只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确保羊只来源合法、检疫合格,符合畜禽调运相关规定,杜绝疫病传播风险。(六)其他技术要求遗传与品质:杂交纯度不低于75%,生长性能优良,耐粗饲、适应性强,符合规模化育肥要求,能够快速适应采购方养殖环境(如气候、饲料条件等)。耳标要求:每只羊均佩戴正规耳标,耳标信息清晰可辨,包含羊只编号、出生日期、品种、养殖户信息等,便于溯源管理,耳标需符合国家畜禽标识管理相关规定。交付地点:采购方指定养殖场地,供应商需将羊只安全送达指定地点,确保羊只在运输过程中无死亡、无受伤、无疫病传播,运输过程符合畜禽调运相关规定,运输车辆需经过消毒处理,配备必要的保温、通风设施,运输路线合理,缩短运输时间,减少羊只应激反应。交付验收:羊只送达后,采购方组织专业人员,结合本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对羊只的月龄、体重、体型、健康状况、防疫档案、检疫证明等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合格羊只,或退还相应采购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多次更换仍不合格,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验收过程需做好记录,纳入采购活动档案保存。(七)运输与包装要求运输车辆:选用专用畜禽运输车辆,车辆整洁、干燥、通风良好,具备保温、防滑、防挤压设施,运输前对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毒记录留存备查,确保运输环境符合羊只生长需求,避免疫病传播。运输过程:运输过程中,供应商需安排专业人员全程陪护,密切观察羊只状态,及时补水、补饲(如需),避免羊只挤压、踩踏、受凉,运输时间尽量控制在8小时以内,确保羊只运输安全。包装要求:羊只无需单独包装,但需按体型、体重合理分群装载,每群数量适中,避免拥挤,装载过程轻柔操作,防止羊只受伤,运输车辆需张贴畜禽运输标识、防疫标识等相关标志,符合畜禽调运管理规定。(八)售后服务要求隔离期:羊只交付验收合格后,隔离期为30天,隔离期内,若羊只出现疫病、死亡(非采购方养殖不当导致)等情况,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响应,负责免费更换合格羊只,或按采购单价退还相应款项,同时提供技术指导,协助采购方做好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羊只健康生长。技术指导:供应商需提供免费技术指导服务,包括羊只饲养管理、饲料搭配、疫病防控、日常护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质保期内至少安排2次上门技术指导,解答采购方养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助力采购方开展规模化育肥工作,参考萨福克杂交羊的饲养管理标准提供专业指导。后续服务:隔离期结束后,供应商需提供长期技术咨询服务,及时响应采购方的技术需求,协助采购方解决羊只育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根据采购方需求,可提供后续饲料、疫苗等相关配套服务。(九)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方式严格遵循财政性资金支付相关规定,结合采购合同约定执行,具体如下:预付款: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用于供应商筹备羊只、安排运输等相关工作,预付款支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尾款:全部羊只交付后,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全部羊只检疫观察完成可正常饲养后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5%尾款。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验收单、合法有效的发票等相关结算材料。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五章评审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合格标准投标人名称1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证明材料及纳税证明材料或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对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对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投标人声明函提供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6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7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请投标人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报价明细表,否则不予以通过资格性审查。提交的声明函数据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结论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1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没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交货及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6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或单价限价的;7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9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文件中名称是否一致且未一致时提供有效证明的;结论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有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三、评分标准报价部分(占总分值的30%)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经济部分30分基准价为合理低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100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写明的方式,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最后报价。商务技术部分(占总分值的70%)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企业业绩3分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金额、签约日期、双方签章)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未提供或合同关键页缺失的不得分)。2运输配送方案18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采购内容对配送方案进行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配送人员方案(运输人员、驾驶人员的按排等);②配送路线及明确配送时间;③货物运输措施、装卸货措施;④现场管理方案;⑤配送人员安全教育培训;⑥配送签收流程;以上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3项目管理实施方案24分根据采购需求及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了具体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的实施计划及总体安排;②项目进度保障计划与措施;③养殖技术方案、防疫技术方案、配种技术方案;④疫病检测技术方案等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包含人员名单、职责分工等);⑤突发事件处理措施;⑥质量保证方案;⑦验收方案;⑧3项目管理实施方案24分供应方案;对本次项目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分析透彻、解决思路正确,进度安排合理,对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深入、到位,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安排合理的得2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4隔离管理措施16分隔离期间(30天)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配备人员安排值守情况;②隔离场地的卫生情况;③使用药物;④防疫及饲草料具体喂养情况等内容。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5后期指导方案9分后期指导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饲喂管理;②疫病防控;③日常管护;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小计70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的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注:1、商务技术部分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其内容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不得脱离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或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或存在不可操作性。如出现以上情况将按未编制其响应内容方案处理。计算综合评分时,如有小数,应保留两位小数。附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500万元-20000万元小型50万元-500万元微型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4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300万元一2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营业收入6000万元一8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80000万元小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一6000万元,且资产总额300万一5000万元微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2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一4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5人一2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5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2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5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5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一3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万元一3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3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3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2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2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2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1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50万元一1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20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一10000力元小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一5000力元微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5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一1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一120000万元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资产总额100万元一8000万元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小型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第六章合同条款草案【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的内容】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固定总价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1.5.2交付地点:;1.5.3交付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0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地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通知和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1履约保证金2.21.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2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2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正本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杂交育肥羊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