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耗材 缝合线类耗材 普通耗材招标公告(桐梓县人民医院2026)
项目概况
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遵义市) 网上办事系统下载(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http://111.124.94.50:88//TPBidder)或登录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后跳转到网上办事系统下载(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LB-TZ采-2025-094-2
项目名称: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 ZYB-20260305-000035-0
预算金额(元):1887099.72
最高限价(元):310520,633960.8,942618.92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C包)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1052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C包:缝合线类耗材一批;E包:普通耗材2类一批;G包:专机专耗一批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E包)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33960.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C包:缝合线类耗材一批;E包:普通耗材2类一批;G包:专机专耗一批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G包)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42618.9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C包:缝合线类耗材一批;E包:普通耗材2类一批;G包:专机专耗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注为阳光平台的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已进入阳光平台注册的网页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6日至2026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2:01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遵义市) 网上办事系统下载(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http://111.124.94.50:88//TPBidder)或登录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后跳转到网上办事系统下载(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111.124.94.50:88/TPBidder/memberLogin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7日 09:00
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梓县人民医院
地 址:桐梓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18984264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天津路水榭花都B幢1-4-5
联系方式:15585018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坤林
电 话:15585018811
本公告的采购文件下载仅用于浏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pdf1001.1KB
交易公告.pdf109.7KB
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C包)二次项目编号:GZLB-TZ采-2025-094-3招标文件招标人:桐梓县人民医院代理机构: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3月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E包)二次项目编号:GZLB-TZ采-2025-094-5招标文件招标人:桐梓县人民医院代理机构: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3月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G包)二次项目编号:GZLB-TZ采-2025-094-7招标文件招标人:桐梓县人民医院代理机构: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说明————1、该项目实行电子招标、电子投标(即: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资料登陆遵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2、招标文件中关于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的相关情况具体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的公告。3、该项目报名须进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平台进行报名,供应商在招投标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系统工作人员以免影响投标业务。咨询电话:0851-232587234、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从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注册的基本户账号向交易中心账号缴纳规定金额的保证金,转账时需在备注栏填写下载招标文件页面的随机码(未填写随机码或者随机码填写错误的,系统将无法识别,附言中只能写随机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5.供应商查看保证金状态:供应商单位在银行打款缴纳保证金后,注意登陆系统在“投标保证金”菜单中查询缴纳状态;保证金缴纳状态显示未缴纳,则表示保证金未交纳成功;系统保证金缴纳状态显示匹配成功则表示保证金缴纳成功。若采用其他形式提交保证金证明材料的,在开标现场需出示证明材料原件。注:保证金未从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随机码填写错误、打款账户错误等操作失误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银行会自动退款,系统保证金缴纳状态显示无法匹配。6、招标文件中在招标采购阶段,招标人和采购人;代理人和代理机构;供应商和供应商均属同一含义。采购文件和招标文件;供货期(供货期)或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格式中,采购人(招标人)和甲方,中标人和乙方属同一含义。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新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LB-TZ采-2025-094项目名称: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内容:C包:缝合线类耗材一批;E包:普通耗材2类一批;G包:专机专耗一批;预算金额:C包:310520.00元;E包:633960.80元;G包:942618.92元;最高限价(如有):C包:310520.00元;E包:633960.80元;G包:942618.92元;供货期:医院根据科室业务需要,不定时向中标人发出供货需求,中标人在收到交货需求后按要求将相应医疗耗材送到医院相应科室;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及服务期):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能力承诺书);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2.特殊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注为阳光平台的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已进入阳光平台注册的网页截图。3.政府采购需落实的财政政策: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规定:(1)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进入“会员系统”后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进入“会员系统”后进行招标文件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111.124.94.50:88/TPBidder)或登录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后跳转到网上办事系统(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桐梓县人民医院地址:桐梓县联系方式:令狐先生(1898426414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遵义市汇川天津路水榭花都B栋405联系方式:刘坤林(15585018811)重要提示1、该项目采用全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采取电子文件投标,请各投标人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下载中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贵州省版)2、全电子投标学习地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通知公告栏——点击《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业务培训的通知》3、请认真阅读保证金缴纳说明。4、本项目采用现场参与开标和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该方式由供应商自主选择。如投标人选择到现场参与开标会议,则开标现场请携带投标企业有效期内的CA锁和一份密封完整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U盘或U盘。准时到会议现场参加会议;如投标人选择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通过投标系统中“不见面开标手册”进行学习。(开标时间到后请选择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的投标人及时对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开标期间(30分钟)未实行远程解密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采购人名称:桐梓县人民医院联系地址:桐梓县项目联系人:令狐先生联系电话:18984264142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遵义市汇川天津路水榭花都B栋405联系人:刘坤林电话:155850188111.1.4项目名称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1.1.5项目地点桐梓县人民医院(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内容及范围C包:缝合线类耗材一批;E包:普通耗材2类一批;G包:专机专耗一批;1.3.2供货期医院根据科室业务需要,不定时向中标人发出供货需求,中标人在收到交货需求后按要求将相应医疗耗材送到医院相应科室1.3.3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及服务期)一年1.3.4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需求1.4.1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1供应商资格条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能力承诺书);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6)特殊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注为阳光平台的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已进入阳光平台注册的网页截图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1)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2)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重大偏差;(3)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证件过了有效期;(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5)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费用补偿;(6)不同供应商委托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编制投标文件、办理响应事宜;(7)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供应商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或同一单位电脑同一加密工具;(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1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相同;(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IP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1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供应商针对响应项目特点自行编制部分)出现整章节、整段落或错误异常一致;(15)不同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16)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清单XML电子文档未按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17)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交易平台验证认定为被篡改;(1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从同一供应商处领取或者由同一供应商分发;(19)参加响应活动的人员为其他供应商的在职人员;(20)供应商提供的证照、证件、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辩认;(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①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9.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不足15日的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非实质性澄清不受此限。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2.2.2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澄清内容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告,澄清变更公告发出后视为供应商已收到。2.3.2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修改内容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告,澄清变更公告发出后视为供应商已收到。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3.2.1投标报价1.针对该项目的特殊情况,投标人需对对所投标包内的所有耗材目录报一个单价。(单价作为签订合同和后期供货依据)2.投标人需根据耗材标包中耗材目录的最高限价综合考虑后考虑一个合理的整体下浮率,投标报价在预算价的基础上下浮后,作一个投标总价。(例如:B包招标人预算价3263625.00元,投标人根据所有耗材目录最高限价后考虑作1%的下浮,则投标总价为3263625.00*(1-1%)=3230988.75元;若作2%的下浮,则其投标报价为3263625.00*(1-2%)=3198352.50元,以此类推);此投标报价只作为本次投标报价得分计算,不作为后期结算依据。若投标人投标总价下浮比例明显较大,但在实际的耗材单价报价中没有下浮或下浮比例较少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耗材目录的实际单价与每个对应的耗材目录的最高限价作一个比值来测定其实际的下浮值,或后期中标后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按其总价下浮率同步下浮耗材单价。3.投标人所报每个耗材的单价不得高于给定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0元的,表示该耗材与其他耗材是配套使用或需免费提供,投标人报价时也只能报0元;此报价作为后期据实结算的依据。注:若投标人对上述报价理解有不清楚的可咨询代理机构。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其投标无效。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3.4.1投标保证金1)C包: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0元;E、G包: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2)交纳方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帐号:52306150007356400013)交纳时间:具体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注:1.采用银行转账的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转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银行业务单附言中填入14位随机码,随机码及3.4.1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在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获取。(附言中只能写随机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CA密匙或账号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2.采用其他形式提交保证金证明材料的,在开标现场需出示证明材料原件(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除外)。3.5资格审查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能力承诺书);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6)特殊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注为阳光平台的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已进入阳光平台注册的网页截图注:该项目采用电子投标,供应商不用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只需将资格审查资料单独打印盖章后和投标文件电子档一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在开标时现场递交。(选择不见面开标和远程投标方式的投标人按远程解密步骤完成确认,无需到场进行验证,以上验证相关资料请用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3.7投标文件(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YTF格式,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投标文件份数交易服务系统指定位置上传)。(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U盘一份(此U盘模式针对供应商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3.7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则采用U盘开评标,要求U盘中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被否决。(4)供应商在开标时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U盘一份带至开标会场备用。(选择不见面开标和远程投标方式的投标人按远程解密步骤完成确认。无需提供U盘)3.7.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1)所有要求签章的地方都应用本人的CA印章签章。(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的CA印章。(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未提供方式的,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制作,在签字、盖章完成后扫描,在投标工具指定位置上传扫描件。(选择不见面开标和远程投标方式的投标人按远程解密步骤完成确认。无需提供U盘)4.1投标文件电子档及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电子档需和资格审查资料密封在文件袋内,开标现场递交。文件袋封套外注明以下信息:项目名称: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ZLB-TZ采-2025-094文件内容:投标文件电子档和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在2026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时(具体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电子投标文件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ZYTF(加密)及*.nZYTF(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YTF格式)到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3)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U盘一份(此U盘模式针对供应商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4)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供应商未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经交易中心及系统平台服务商证实,供应商提供载有*.ZYTF10及*.nZYTF两份投标文件的U盘履行电子招标投标应急措施。重要提示:本项目采用现场参与开标和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该方式由供应商自主选择。如投标人选择到现场参与开标会议,则开标现场请携带投标企业有效期内的CA锁和一份密封完整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U盘或U盘。准时到会议现场参加会议;如投标人选择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通过投标系统中“不见面开标手册”进行学习。(开标时间到后请选择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的投标人及时对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开标期间未实行远程解密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选择远程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的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遇见问题的请及时联系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网址: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门户网站会员系统)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具体可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公告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2)相关专业专家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最终由采购人确认成交人(中标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C包:310520.00元;E包:633960.80元;G包:942618.92元;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招标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向招标人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参会出示法人证明书原件(手持1份)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会的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手持1份)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选择不见面开标和远程投标方式的投标人按远程解密步骤完成确认,无需到场进行验证,以上验证相关资料请用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告。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财政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该项目监督部门为桐梓县财政局。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2关于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规定:(1)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监狱企业、10.2关于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2.具体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0.3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货物类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费标准下浮3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10.4其他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中标人需在公告期内持授权委托书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因中标人的原因可延长到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2、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送一份到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送财政局办理备案和合同公告手续;3、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不得有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出让或者出租资格和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行为;不得有提供虚假的许可证件、财务状况、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保险、信用状况、获奖项目等一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的行为。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有无条件证明的义务;评标结束后,采购人有权核实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5.履约保证金: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0.5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并开具发票后一次性支付。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供货期和质量和要求1.3.1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供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该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2)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重大偏差;(3)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证件过了有效期;(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5)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费用补偿;(6)不同供应商委托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编制投标文件、办理响应事宜;(7)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文件;(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供应商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或同一单位电脑同一加密工具;(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1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相同;(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IP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1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供应商针对响应项目特点自行编制部分)出现整章节、整段落或错误异常一致;(15)不同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16)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清单XML电子文档未按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17)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交易平台验证认定为被篡改;(1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从同一供应商处领取或者由同一供应商分发;(19)参加响应活动的人员为其他供应商的在职人员;(20)供应商提供的证照、证件、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辩认;(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采购文件费:该项目采购文件免费提供。1.5.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是否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1.9.2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资料。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4供应商在踏勘现场中获得由招标人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招标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变更公告的形式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发布。2.2.2澄清文件的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一经发布视同供应商收到。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非实质性修改不受此限。2.3.2修改文件的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一经发布视同供应商收到。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2)报价明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8)项目管理机构;(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内容和技术规格要求”中详细实施内容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报价编制依据主要有:(1)采购详细实施内容;(2)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内容、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及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3)招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情况;3.2.5投标报价说明3.2.5.1供应商编制报价时,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实施内容,套用相应单价,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合理的调整。3.2.5.2招标人对不可预见风险因素造成的误工、或因交通延误供货期造成的误工等损失不予补偿,请投标单位将此风险自行考虑列入投标报价中。3.2.5.3招标人发出的实施内容清单中数量不得调整,单价由供应商自行报价,供应商所报的各项费用金额应是全部完成该项目并达到合格标准并提供相应售后服务的所有费用,各供应商可自行考察现场后,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投标价格。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4.3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交易中心系统直接退还到公司基本账户)3.4.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需1个工作日内送一份合同原件到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办理合同公告后由交易中心系统直接退还到公司基本账户。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5资格审查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能力承诺书);(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6)特殊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注为阳光平台的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已进入阳光平台注册的网页截图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后向评标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3.6备选投标方案:该项目不允许提交投标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参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该项目采用电投标,不用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按照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的要求,编辑上传相应的投标资料。为避免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供应商需准备投标文件电子档一份,用U盘刻录或U盘拷贝,当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启用投标文件电子档。4.投标4.1投标文件电子档的密封和标记:详见供应商需知前附表。(选择不见面开标和远程投标方式的投标人按远程解密步骤完成确认。无需提供U盘)4.2投标文件的递交(选择不见面开标和远程投标方式的投标人按远程解密步骤完成确认。无需提供U盘)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不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4.4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准时参加。(选择不见面开标和远程投标方式的投标人按远程解密步骤完成确认,无需到场进行验证,以上验证相关资料请用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参会代表验证:法人参会出示法人证明书原件(手持1份)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会的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手持1份)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参会代表未出具相应参会证明材料的不得在开标记录相应表格上签字,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结果有异议。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会提出任何异议。)(4)宣读本项目预算(即控制价);(5)按照任意顺序由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当众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供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供应商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6.评标6.1资格审查根据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根据前款规定,开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章3.5条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按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能力承诺书);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6)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前附表1.4.3情形。注:供应商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采购人)审查只针对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评标结束后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若供应商虚假应标的责任自负。6.2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的;(4)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董事、监事的;(5)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6)与供应商的法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7)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6.4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7.3履约担保:具体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采购活动的质疑和投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质疑和投诉范本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不使用质疑和投诉范本的,代理机构(采购人)或监督部门不予受理。质疑接收部门: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遵义市天津路水榭花都B405联系电话:15585018811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关于政府采购政策:9.2.1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规定:(1)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9.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备注:小型和微型企业需提供协议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方予以认可,否则不予给予优惠评审,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9.3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费用。9.4其它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2、维护采购人的合法利益;3、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议;4、保密:在评标过程中及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的研究情况和所有供应商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三、评标委员会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评标程序根据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根据前款规定,开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第二章6.1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完成后向评标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分标准进行符合性审查及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两个成交候选人并列推荐,最终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因素如下: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资格评审标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能力承诺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需提供承诺书或网页截图。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符合第二章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规定(提供承诺书)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注为阳光平台的。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已进入阳光平台注册的网页截图投标报价未超过预算价2符合性评审标准服务地点桐梓县人民医院(具体由采购人指定)供货期医院根据科室业务需要,不定时向中标人发出供货需求,中标人在收到交货需求后按要求将相应医疗耗材送到医院相应科室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及服务期)一年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需求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保证金按规定交纳3、综合评分表具体如下(C包):评审项目评分范围评审标准报价(45分)45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45注: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得分取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目采用低价优先法计分中,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根据财库〔2026〕2号文件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报价(45分)45分应)报价商务部分(25分)样品评审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从样品的品牌信誉与市场口碑、与现有设备的兼容性、标签信息、适用性、样品材质质量及包装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1、样品的品牌信誉与市场口碑非常好、与现有设备的完全兼容、标签信息清晰、适用性较强、样品材质质量及包装情况好的计5分;2、样品的品牌信誉与市场口碑一般、与现有设备的兼容相对较弱、标签信息不够清晰、适用性强、样品材质质量及包装情况一般的计3分;3、样品的品牌信誉与市场口碑较差、与现有设备的兼容相对较差、标签信息不清晰、适用性差、样品材质质量及包装情况较差的计1分。注:需要提供的样品详见第五章商务部分(25分)场地及其他设施5分1、供应商在贵州省范围内具有仓储库,提供仓储库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等证明的得1分。(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虚假应标,将取消成交资格)2、供应商具有医疗用品仓储库区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2分。3、配送车辆:投标人具有自有配送车辆或租赁配送车辆的,每提供1辆得1分,满分2分。注: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用于配送的车辆情况进行评价;注:①投标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行驶证作为证明材料;投标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机动车行驶证作为证明材料。②另还须提供驾驶员的劳动合同作为佐证材料。业绩5分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今的类似业绩(药品配送或器械、耗材、试剂配送),提供1份有效的类似业绩得1分,满分5分。注:提供购销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配送承诺10分1、投标人承诺配送时长评价;(1)保证24小时内送达的得1分;(2)保证12小时内送达的得2分;(3)保证8小时内送达的得3分;(4)保证4小时内送达的得4分;(5)保证2小时内送达的得5分;2、不得以耗材订单量少为由拒绝或延迟配送的得5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30分)技术参数响应20分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技术偏离表”,提供逐条对应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详细技术要求为评标依据,漏项视为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供应商必须如实对招标文件中各项技术规格要求作出明确的逐条响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技术部分(30分)技术参数响应20分虚假应标,按无效标处理并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项目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实施方案(2)供货进度计划安排;(3)人员配备;(4)产品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1.方案内容完整,人员配备完善,进度安排合理,技术服务完全匹配项目要求,整体完全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综合评价得5分;2.方案内容完整,人员配备较完善,时间安排合理,技术服务符合项目要求,整体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综合评价得4分;3.方案内容较完整,人员配备较完善,时间安排合理,技术服务基本符合项目要求,整体基本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综合评价得3分;4.方案内容简单,有人员配备,时间安排不够细致,技术服务等勉强满足采购项目需求,应急方案及项目的检查验收方案简陋,综合评价得2分;5.方案内容有缺陷,整体内容单一,不符合采购项目需求,综合评价得1分。(未提供得0分)售后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本地化服务及响应时间;(2)售后服务团队;(3)售后服务承诺;(4)售后保障方案;(5)售后服务体系等进行评审: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清晰明确,响应速度快,解决时间短,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专业度高,保障措施针对性、可实施性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与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契合度高得5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为全面,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切实可行,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得4分;3.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成熟,有一定的可实施性,计划条例清晰,售后服务流程基本明确,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3分;4.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可实施性较差,售后服务流程勉强明确,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勉强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分;5.方案内容有缺陷,无可实施性,售后服务流程模糊,不符合采购项目需求得1分。(未提供得0分)综合评分表具体如下(E包):评审项目评分范围评审标准报价(45分)45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45注: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得分取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目采用低价优先法计分中,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根据财库〔2026〕2号文件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报价(45分)45分商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三)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商务部分(25分)样品评审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从样品的品牌信誉与市场口碑、与现有设备的兼容性、标签信息、适用性、样品材质质量及包装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1、样品的品牌信誉与市场口碑非常好、与现有设备的完全兼容、标签信息清晰、适用性较强、样品材质质量及包装情况好的计5分;2、样品的品牌信誉与市场口碑一般、与现有设备的兼容相对较弱、标签信息不够清晰、适用性强、样品材质质量及包装情况一般的计3分;3、样品的品牌信誉与市场口碑较差、与现有设备的兼容相对较差、标签信息不清晰、适用性差、样品材质质量及包装情况较差的计1分。注:需要提供的样品详见第五章场地及其他设施5分1、供应商在贵州省范围内具有仓储库,提供仓储库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等证明的得1分。(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虚假应标,将取消成交资格)2、供应商具有医疗用品仓储库区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2分。3、配送车辆:投标人具有自有配送车辆或租赁配送车辆的,每提供1辆得1分,满分2分。注: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用于配送的车辆情况进行评价;注:①投标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行驶证作为证明材料;投标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机动车行驶证作为证明材料。②另还须提供驾驶员的劳动合同作为佐证材料。业绩5分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今的类似业绩(药品配送或器械、耗材、试剂配送),提供1份有效的类似业绩得1分,满分5分。注:提供购销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配送承诺10分1、投标人承诺配送时长评价;(1)保证24小时内送达的得1分;(2)保证12小时内送达的得2分;(3)保证8小时内送达的得3分;(4)保证4小时内送达的得4分;(5)保证2小时内送达的得5分;2、不得以耗材订单量少为由拒绝或延迟配送的得5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30分)技术参数响应20分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技术偏离表”,提供逐条对应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详细技术要求为评标依据,漏项视为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供应商必须如实对招标文件中各项技术规格要求作出明确的逐条响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虚假应标,按无效标处理并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项目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实施方案(2)供货进度计划安排;(3)人员配备;(4)产品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1.方案内容完整,人员配备完善,进度安排合理,技术服务完全匹配项目要求,整体完全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综合评价得5分;2.方案内容完整,人员配备较完善,时间安排合理,技术服务符合项目要求,整体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综合评价得4分;3.方案内容较完整,人员配备较完善,时间安排合理,技术服务基本符合项目要求,整体基本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综合评价得3分;4.方案内容简单,有人员配备,时间安排不够细致,技术服务等勉强满足采购项目需求,应急方案及项目的检查验收方案简陋,综合评价得2分;5.方案内容有缺陷,整体内容单一,不符合采购项目需求,综合评价得1分。(未提供得0分)售后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本地化服务及响应时间;(2)售后服务团队;(3)售后服务承诺;(4)售后保障方案;(5)售后服务体系等进行评审: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清晰明确,响应速度快,解决时间短,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专业度高,保障措施针对性、可实施性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与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契合度高得5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为全面,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切实可行,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得4分;3.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成熟,有一定的可实施性,计划条例清晰,售后服务流程基本明确,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3分;4.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可实施性较差,售后服务流程勉强明确,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勉强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分;5.方案内容有缺陷,无可实施性,售后服务流程模糊,不符合采购项目需求得1分。(未提供得0分)综合评分表具体如下(G包):评审项目评分范围评审标准报价(45分)45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45报价(45分)45分注: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得分取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目采用低价优先法计分中,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根据财库〔2026〕2号文件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商务部分(35分)样品评审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从样品的品牌信誉与市场口碑、与现有设备的兼容性、标签信息、适用性、样品材质质量及包装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1、样品的品牌信誉与市场口碑非常好、与现有设备的完全兼容、标签信息清晰、适用性较强、样品材质质量及包装情况好的计5分;2、样品的品牌信誉与市场口碑一般、与现有设备的兼容相对较弱、标签信息不够清晰、适用性强、样品材质质量及包装情况一般的计3分;3、样品的品牌信誉与市场口碑较差、与现有设备的兼容相对较差、标签信息不清晰、适用性差、样品材质质量及包装情况较差的计1分。注:需要提供的样品详见第五章场地及其他设施5分1、供应商在贵州省范围内具有仓储库,提供仓储库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等证明的得1分。(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虚假应标,将取消成交资格)2、供应商具有医疗用品仓储库区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2分。3、配送车辆:(1)投标人具有自有配送车辆或租赁配送车辆的,每提供1辆得1分,满分2分。注: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用于配送的车辆情况进行评价;注:①投标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行驶证作为证明材料;投标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机动车行驶证作为证明材料。②另还须提供驾驶员的劳动合同作为佐证材料。业绩15分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今的类似业绩(药品配送或器械、耗材、试剂配送),提供1份有效的类似业绩得3分,满分15分。注:提供购销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配送承诺10分1、投标人承诺配送时长评价;(1)保证24小时内送达的得1分;(2)保证12小时内送达的得2分;(3)保证8小时内送达的得3分;(4)保证4小时内送达的得4分;(5)保证2小时内送达的得5分;2、不得以耗材订单量少为由拒绝或延迟配送的得5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20分)技术参数响应10分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技术偏离表”,提供逐条对应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详细技术要求为评标依据,漏项视为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供应商必须如实对招标文件中各项技术规格要求作出明确的逐条响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虚假应标,按无效标处理并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项目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实施方案(2)供货进度计划安排;(3)人员配备;(4)产品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1.方案内容完整,人员配备完善,进度安排合理,技术服务完全匹配项目要求,整体完全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综合评价得5分;2.方案内容完整,人员配备较完善,时间安排合理,技术服务符合项目要求,整体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综合评价得4分;3.方案内容较完整,人员配备较完善,时间安排合理,技术服务基本符合项目要求,整体基本满足采购项目需求,综合评价得3分;4.方案内容简单,有人员配备,时间安排不够细致,技术服务等勉强满足采购项目需求,应急方案及项目的检查验收方案简陋,综合评价得2分;5.方案内容有缺陷,整体内容单一,不符合采购项目需求,综合评价得1分。(未提供得0分)售后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本地化服务及响应时间;(2)售后服务团队;(3)售后服务承诺;(4)售后保障方案;(5)售后服务体系等进行评审: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清晰明确,响应速度快,解决时间短,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专业度高,保障措施针对性、可实施性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与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契合度高得5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为全面,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切实可行,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得4分;3.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成熟,有一定的可实施性,计划条例清晰,售后服务流程基本明确,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3分;4.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可实施性较差,售后服务流程勉强明确,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勉强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分;5.方案内容有缺陷,无可实施性,售后服务流程模糊,不符合采购项目需求得1分。(未提供得0分)政策性加分或价格扣除评分标准一、关于中小型企业的政策(1)中小企业界定本文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项目必须符合本节第(4)项规定)(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政策性加分或价格扣除评分标准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非预留份额政策执行标准: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的政府采购项目中,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未超过该项目最高限价或预算价的前提下,本项目采用低价优先法计分中,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10%-20%(本项目为小、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工程类项目为3%-5%(本项目为小、微型企业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本项目为小、微型企业增加5%价格分)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用低价优先法计分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本项目为大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的给予6%价格扣除,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的给予6%价格扣除)的扣除,工程项目为1%—2%(本项目为大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的给予2%价格扣除,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的给予2%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本项目为大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的增加2%价格分,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的增加2%价格分)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管在直接控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5)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中小微型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应当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允许分包的项目,大中型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并注明具体份额。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相关政策性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⑤《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59〔2017〕141号;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二、补充说明(1)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中小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单位产品必须是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扣除后的价格只作为本次招标价格评审的依据,中标人的报价为投标人最终报价。(2)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还等。供应商对上述提供的材料负责,在评审结束后,成交公告发布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示上述证书原件作进一步核实,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出示相关原件核验或证明材料有造假的,作废标处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1、详细评审1.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1.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3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细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结果3.1评标委员会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3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成交供应商,并且在1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3.4成交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公告。3.5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4、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评标无效标条件6.1投标函的投标价格采用手写或作修改的;6.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6.3在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6.4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6.5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6.6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重大偏差;6.7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证件过了有效期;6.8不同供应商委托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编制投标文件、办理响应事宜;6.9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6.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6.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供应商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6.1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或同一单位电脑同一加密工具;6.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6.1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相同;6.1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IP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6.1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供应商针对响应项目特点自行编制部分)出现整章节、整段落或错误异常一致;6.17不同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6.18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清单XML电子文档未按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6.19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交易平台验证认定为被篡改;6.2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从同一供应商处领取或者由同一供应商分发;6.21参加响应活动的人员为其他供应商的在职人员;6.22供应商提供的证照、证件、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辩认;6.2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6.2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6.2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况;6.27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行政监管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3、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4、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5、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政府采购合同(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实施要求:二、质量、材料、实施等的特殊要求:三、项目人员及仪器设备配置:四、服务进度要求:五、付款方式: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如有)。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供货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供货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供货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供货范围内供货。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8.30采购人的采购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购。若设备损害或者报废导致不再使用相应耗材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该耗材的采购行为。8.3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最大化满足采购需求前提下在合同中商议约定。样品提供表C包:缝合线类耗材耗材名称规格参数(适用范围)材质需求可吸收性外科缝线0(线长90cm),带针-单针(针规格型号为圆针,针径1.00mm针长37mm1/2弧),缝线染成紫色。适用于人体软组织缝合、结扎。2-0(线长90cm),带针-单针(针规格型号为圆针,针径1.00mm针长37mm1/2弧),缝线染成紫色。乙交酯与丙交酯(比例为90∶10)共聚物可吸收性外科缝线可吸收性外科缝线--4-0PGA可吸收缝合线3/8▽5X14(90cm)可吸收性外科缝线供医疗机构做外科手术时对人体组织缝合、结扎用。以聚乙醇酸为原料经加工而成的紫色缝线,类别II类原料合成材料(聚乙醇酸,分子式(C2H2O2)n)结构多股编织染色经D&C紫罗兰2号(D&CVioletNo.2)染色呈紫色涂层有涂层(涂层材料为硬脂酸钙和聚乙酸内酯混合物)非吸收外科缝线各规格60cm(长度)BLACK/黑(蚕丝)多股60cm(长度)BLACK/黑(蚕丝)多股项目概况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032220260001TN项目名称: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序列号:ZYB-20260305-000035-0预算金额(元):1887099.72元采购需求:C包:缝合线类耗材一批;E包:普通耗材2类一批;G包:专机专耗一批标项一标项名称: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C包)二次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310520.00最高限价(元):310520.00保证金金额(元):4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缝合线类耗材一批备注:标项二标项名称: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E包)二次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633960.80最高限价(元):633960.80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普通耗材2类一批备注:标项三标项名称:桐梓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一批采购项目(G包)二次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942618.92最高限价(元):942618.92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专机专耗一批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保证金相关信息保证金收款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保证金银行账号:523061500073564000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09时00分三、公告发布媒体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其他,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注为阳光平台的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已进入阳光平台注册的网页截图。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06日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13日17时00分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111.124.94.50:88/TPBidder)或登录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后跳转到网上办事系统(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网上办事系统下载(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http://111.124.94.50:88//TPBidder)或登录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后跳转到网上办事系统下载(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09时00分00秒投标地点(网址):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111.124.94.50:88/TPBidder)或登录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后跳转到网上办事系统(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903开标室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桐梓县人民医院地址:桐梓县人民医院项目联系人:令狐先生项目联系方式:1898426414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遵义市天津路水榭花都B幢1-4-5项目联系人:刘坤林项目联系方式:155850188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耗材 缝合线类耗材 普通耗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