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专业评估机构 司法辅助对外委托评估类招标公告(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2026)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关于 (2026)湘0212委评字第4号选择专业评估机构的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6-03-11 16:01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关于选择专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湘0212委评字第4号
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6年3月12日上午11时00分选择(2026)湘0212委评字第4号一案的评估机构。凡符合以下报名要求的专业机构可于2026年3月11日16:0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网上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公开选择专业机构的具体要求如下:1、入围《2024-2025年度湖南法院司法辅助对外委托评估类专业机构名册》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机构。(在报名截止日前将相关资质提交至本院司法技术办公室,但已向本院提交过相关资质的无需再次提交)。2、接受委托后能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征求意见稿》(该时间从勘验的次日起计算)。3、机构跨市域接受委托,要求本次委托中派出的鉴定人员在机构执业满2年,中签后需提交相关材料至本院司法技术办公室。4、能认真负责的及时完成委托工作。
提示:
1、摇号选任机构根据省高院《湘高法明传(2020)190号》文件的要求实行轮候制。
2、根据相关规定本案机构选择采取计算机随机选择的方式。
3、摇号过程、结果可在 “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
4、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摇号资格。
5、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来本院司法技术办公室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司法技术办公室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本院司法技术办公室电话:0731-27671557 联系人:林莉
本院监察室监督电话:0731-27689706
标的概况
案号:(2026)湘0212委评字第4号
承办法院: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
委托事项:对案涉土地价值进行评估。
备注:
专业类别
(任一符合)
土地评估【A】
土地评估【B】
土地评估【无资质等级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业评估机构 司法辅助对外委托评估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株洲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