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污泥清掏处置服务招标公告(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2026)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因污泥清掏处置服务合同即将到期,现拟对其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来院提交询价资料。
一、询价内容
见附件1
二、报价要求
以人民币报价(税费、运输费、安装费等费用,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报价单详见附件2。
三、报价资质要求
报价公司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报价单及公司营业执照(提交资料均加盖公司鲜章)。
四、报名时间
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1日(8:30至12:00、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五、咨询电话
后勤保障部:18623022323
附件1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污泥清掏处置服务需求
一、项目简介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编制床位 660 张,开放床位 900 张,供应商主要负责对医院化粪池污泥进行清运处置工作(清掏时间接采购人通知为准)。化粪池5处,容积约150m3。
二、资质要求
1、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必须包括医疗废物HW01中的感染性废物841-001-01)。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运运输:医疗废物)。
3、具有医疗污泥干化处理及处置设施的合法环保审批手续(提供环评报告批复文件)。
4、污泥清理以及无害化处置的全过程需由一家供应商完成,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服务期限
三年。
四、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污泥、医药废物和废药物、药品处置的通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环保部门现行要求执行。
2、医院污泥属于感染性医疗废物,为防止感染源扩散,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得在院区内对化粪池污泥进行脱水干化处理。医疗污泥应立清立转运,不得在我院区内堆放。
3、由供应商对医院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清掏清运处置,每年对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池清掏至少两次,按照实际情况可再增加一次清掏,在清掏处置过程中不得在院内对污泥进行干化处理,不得在医院内进行暂存,需立即现场拉走。
4、由供应商派专人在现场对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清掏处置工作。
5、因清掏点位地势和位置原因,导致部分地区如车辆无法达到,常规清掏工作分为人工清掏及车辆清掏两种方式进行混合采用,每次清掏处置后,供应商负责医院污水井道内的污染物清掏处置。
6、在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清掏处置过程中,确保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人员、财产安全及第三方人身安全。
7、供应商对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清掏处置后的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清理。
8、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向环保局提交转运处置所需资料。
9、提供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池清掏处置方案。
五、安全责任
1、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禁在无人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必须设监督人员进场跟踪方能施工作业。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执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污泥、医药废物和废药物、药品处置的通知》等规章制度执行。在清掏处置和转运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在运输过程中供应商需保障危险废物防止二次污染(如:破损、泄露、遗失等)
3、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在15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如特别紧急需立即响应派车派人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4、运输车辆及相关驾乘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至少提供一辆运输车及负责运输人员的资料。提供运输车辆所属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医疗废物),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及相应车辆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押运员的《危险货物押运员证》,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六、业绩要求
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完成三甲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污泥处理、处置业绩三个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附件2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临采报价单
报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客户名称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报价日期
序号
名称
规格
生产厂家
单价(元)
数量
合计(元)
1
2
3
4
5
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泥清掏处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