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交通服务招标公告(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务秘书有限公司2026)
宁波象保合作区共享交通(共享电单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采购 招标代理 比选公告
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02602120013
项目名称:
宁波象保合作区共享交通(共享电单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采购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
项目地点:
宁波象保合作区
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园区人员短途出行需求,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宁波象保合作区共享交通(共享电单车)服务,项目预估金额15.39万元/年,单日增减车辆服务费为8.28元/辆。项目服务期拟定为三年。
项目总预算:
46.17万元
服务内容:
对宁波象保合作区共享交通(共享电单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开标、评标、协助委托人定标、向招投监管机构备案登记、协助合同的签订和备案等招标有关事宜。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无
比选办法:
综合择优法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7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5600元 ,上限:7000元
价格说明:
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收费标准,并结合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及市场价格情况,相关费用一次性包干。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6-03-06 11:26 至
2026-03-09 11:26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具备实施本项目的相应人员、资金、能力。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象保合作区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翁老师
联系电话:
89510115
联系地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共享交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