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 新能源洗扫车 新能源洒水车 小型电动扫地车 快速巡回保洁车 清扫保洁招标公告(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2026)



项目概况

环卫清扫保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01日 09时1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62026000072
项目名称:环卫清扫保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每月考核得分汇总情况,年终总评得分大于等于80分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年终总评得分=12月得分汇总/1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提供行政审批主管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0日至2026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09时1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95989.23元/年。
预算品目:C13050100 清扫服务。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36号 联系电话:028-8580472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
地址:双流区三强西路212号
联系方式:13540695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花园南路66号603
联系方式:85825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晨鹞、潘磊
电话:85825052

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3月09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采购包1:标的名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环卫清扫保洁采购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服务内容一、服务内容双流区东升街道各社区道路清扫保洁。2★服务范围二、服务范围涉及东升街道各社区道路清扫保洁区域,核准面积为566445.25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1。3★服务要求及标准三、服务要求及标准(一)车行道作业标准1、凡能实行机械化作业区域,必须采取机械化作业方式。(1)道路机械洗扫①作业范围:城镇道路的机动车快车道、辅道,农村道路机动车道。②作业内容:机械洗扫,洗扫车加喷头冲洗路沿石。③作业频次:≥1次/日。(根据季节、气候变化、重污染天气和道路污染等情况,可适当增加作业次数。)④作业时间:冬季09:00和夏季08:30前完成普扫作业(大雾天气、冰冻天气除外)。⑤作业时速:15公里/小时。⑥作业车型:新能源洗扫车。⑦作业标准: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⑧检查方式:利用环卫作业等监管平台,监管作业里程、作业频次、作业时速、作业时间及作业现场等。利用环卫作业等监管平台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监督作业质量。(2)道路冲洗作业①作业范围:城镇道路的机动车快车道、辅道,农村道路机动车道。②作业内容:冲洗除尘。③作业频次:≥1次/2日。(根据季节、气候变化、重污染天气和道路污染等情况,可适当增加作业次数。)④作业时间:22:00至次日06:00(大雾天气、冰冻天气除外)。⑤作业时速:15公里/小时。⑥作业车型:新能源洒水车。⑦作业标准:路面、路沿石无积泥、积尘、积水,无残留垃圾,雨水箅表面洁净,交通标志线无污渍,现本色。⑧检查方式:利用环卫作业等监管平台,监管作业里程、作业频次、作业时速、作业时间及作业现场等。利用环卫作业等监管平台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监督作业质量。(二)人行道作业标准1、主要采取人工作业为主,小型机械化作业为辅的作业方式。(1)人行道清扫作业①作业范围:人行道路面清扫,牛皮癣清理、果屑箱清掏,协助共享单车规范。②作业方式:人工作业(鼓励有条件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小型机械作业)。③作业人员着装:按《成都市环卫工人服装及装备1.0版技术导则》执行。④作业机具:小型电动扫地车、软扫帚、竹扫把、塑料扫把、密闭式撮箕、长柄夹子、灰刀、作业垃圾收集桶,劳保手套、垃圾袋。⑤作业频次:每日集中清扫作业1次;其余时间巡回,“牛皮癣”及时清除,果屑箱及时清掏,共享单车及时规范。⑥作业时间:06:00至22:00不间断巡回保洁。⑦作业标准: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无“牛皮癣”,共享单车停放规范。⑧检查方式:采取人工检查的方式,随机抽取作业路段,依据考核标准进行检查。(2)人行道冲洗作业①作业范围:人行道、路沿石。②作业内容:冲洗除尘。③作业频次:≥1次/月,巡回冲洗。④作业时速:15公里/小时。⑤作业车型:洒水车。⑥作业标准:无积泥、积尘、积水、残留垃圾、油渍污垢、口香糖等,现本色。行道树树池无弃物、污渍。⑦检查方式:环卫作业等监管平台和人工检查相结合。(三)人工快速保洁作业标准①作业范围:人行道、辅道、道路边沟及可视范围内。②作业方式:作业人员骑快速巡回保洁车,使用长柄夹子捡拾人行道、辅道、道路边沟及可视范围内废弃物。③人员着装:按《成都市环卫工人服装及装备1.0版技术导则》执行。④作业频次:06:00至22:00不间断巡回保洁。⑤安全要求:禁止作业人员进入机动车道。⑥作业标准: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无白色垃圾等。⑦检查方式:采取人工检查的方式,随机抽取作业路段,依据考核标准进行检查。(四)市政设施清洗作业标准①作业范围:环卫作业服务区域沿线设置的果屑箱、灯杆、休闲座椅等环卫市政设施清洗。②作业机具:小型高压冲洗车,毛巾、塑料刷、橡胶手套、消洒剂、洗涤剂(瓶装)等。③作业内容:果屑箱清洁除尘除污除臭、灯杆、休闲座椅等市政设施等清洗。④作业频次:1次/日。⑤作业时间:早7:30前完成第一次清洗;晚7:30前完成第二次清洗。⑥作业方式:人工作业。⑦人员着装:按《成都市环卫工人服装及装备1.0版技术导则》执行。⑧安全要求:作业时,作业人员站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作业,注意避让非机动车及行人。⑨作业标准:果屑箱、垃圾桶内的垃圾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投放口周边整洁,无垃圾悬挂;箱(桶)体周围地面无撒落存留垃圾、无陈旧油污,箱(桶)体无破损、无锈迹、无污垢、无污渍,外观干净整洁。⑩检查方式:采取人工检查的方式,随机抽取作业路段,依据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五)绿化带、树池保洁作业标准1、绿化带生活垃圾捡拾①作业范围:中央隔离绿化带、机非隔离绿化带、机非隔离绿化带两侧边沟、景观绿化带、树池保洁。②作业方式:人工作业。③作业内容:巡回捡拾中央隔离绿化带、机非隔离绿化带、机非隔离绿化带两侧边沟、景观绿化带废弃物(非绿化工程垃圾)、树池。④人员着装:按《成都市环卫工人服装及装备1.0版技术导则》执行。⑤安全要求:进入所有绿化带作业前,必须观察车辆,确保安全。进入中央隔离绿化带必须通过人行横道。在机非隔离带作业时,必须面向来车方向,并在作业区域来车方向设置临时警示锥桶。严禁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或穿越机动车道。⑥作业工具:长柄夹子、垃圾袋、专用扫帚、塑料撮箕。⑦作业时间:8:00至16:00。⑧作业频次:适时巡回保洁。⑨检查方式:采取人工检查的方式,随机抽取作业路段,依据考核标准进行检查。2、绿化带冲洗①作业范围:行道树、中央隔离绿带、机非隔离绿化带、景观绿化带。②作业方式:洒水车冲洗行道树、中央隔离绿带、机非隔离绿化带、景观绿化带。③作业时速:15公里/小时。④作业频次:≥1次/2日。⑤作业时间:9:30至16:30。⑥作业车型:新能源洒水车。⑦检查方式:利用环卫作业等监管平台,监管作业里程、作业频次、作业时速、作业时间及作业现场等。利用环卫作业等监管平台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监督作业质量。(六)垃圾收运转运作业标准1、清扫保洁垃圾收运转运①作业范围:保洁区域人工作业清扫保洁垃圾、果屑箱清掏垃圾等。②作业方式:收集装袋后转运至垃圾压缩站或指定中转点。③作业频次:≥2次/日。④作业车型:快速巡回保洁车。⑤作业时间:每日05:30~23:00进行,并避开交通高峰时段(07:30~9:30,17:00~19:00)。⑥检查方式:利用环卫作业等监管平台对作业频次、作业点位进行检查,利用人工检查对作业质量进行检查。(七)“牛皮癣”清除服务要求及标准1、总体要求①作业范围:所有街道、临街墙体、路灯杆、电线杆、公交站台、商家店铺、路牌、宣传栏、行道树、道路栏杆等2米以下。②作业对象:张贴类小广告、宣传单、招聘启事、办证电话号码等。喷涂类广告:违规宣传标语、办证电话号码等。③作业方式:张贴类、保洁员配备专用工具,适时清除张贴类小广告。高处作业须配备安全绳、安全帽等防护装备。④作业频次:每日 9:30 分前清理干净,全天持续性清理。2、喷涂类:配备专门人员,定期清除喷涂类广告。遮盖用灰浆的颜色必须与原墙体颜色一样或相近,不得损坏该作业范围的原有颜色。每日清除一次。 3、检查方式:利用人工检查对作业质量进行检查。(八)垃圾收集点服务要求及标准 ①作业时间:收集、转运站(点)的开放时间应根据服务半径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作业的时间确定。原则上为每日5:30—23:00。 ②作业方式:收集、转运站(点)垃圾应做到袋装化分类暂存,按照垃圾暂存量及时分类收运、密闭运输、日产日清,每日应对垃圾容器和地面进行清洗,工作时间应开启通风、除臭设备,排污设施运行良好。农村(涉农)收集点无污水排放设施的,每日使用湿拖布、毛巾清洁地面和立面不少于1次。收集、转运站(点)每周消杀次数不低于2次,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加大消杀次数,每日不低于1次。转运站每日消杀次数不低于2次,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加大消杀次数,每日不低于6次。协助垃圾运输车辆在收集、转运站(点)装卸垃圾,注意观察确保无人员在车体旁逗留;进行装卸操作时,确保车身箱体与泊位或卸料口安全对接。 ③作业标准:收集、转运站(点)内及周边地面整洁清爽,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墙面无明显污迹、积尘,无明显异味。收集、转运站内有防噪、通风、除臭、排污设施设备且运行良好,噪音、灰尘、臭气、污水和渗滤液等处置符合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和标准,污水排放标识清晰醒目。进入收集、转运站内的分类运输车辆应进行登记,车容整洁、车箱密闭、无垃圾外漏。有条件的转运站应设置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出场必须冲洗,保持车容整洁。④检查方式:利用人工检查对作业质量进行检查。4★其他要求四、其他要求{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一)依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修订)》的通知要求,落实环卫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作业,做好岗前安全培训,如发生各种意外事故情况,包括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二)遇突发事故、节假日、迎接检查、突击整治等紧急需要清扫时,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对政府有重大保障需求时无条件服从安排。(三)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及车辆安全问题,并承担全部责任。(四)环卫工人工资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环卫工人薪酬应包含基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补助、特殊情况下支付的报酬等内容。并于次月5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完成上月工资支付,基础工资按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130%确定。合同期内逢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须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之月相应调整其基础工资,采购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和义务。(五)供应商应保障环卫工人休息、休假权利,对在休息日、节假日以及因工作需要安排环卫工人加班的,供应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足额发放加班工资,安排环卫工人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未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六)供应商应与环卫工人依法签订用工合同,并依照相关标准为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按政策规定不能纳入职工工伤、养老等保险的超龄环卫工人,供应商应为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保障额度不得低于60万元/年。如遇政策调整及时按新政策执行。(七)供应商应按时足额发放酷暑寒冬补贴,酷暑寒冬补贴为每年1、2、3、7、8、12月(共6个月)实行环卫作业补助,标准为100元/人/月。(八)若东升街道因拆迁等客观原因核减清扫保洁作业面积,供应商须根据缩减面积比例,减少配置的服务人数及设施设备,采购人将根据缩减的服务配置,按比例减少服务费用的支付。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述不确定性因素,相关风险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九)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应专项用于本项目履约服务,不得擅自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十)供应商在进行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行投放。(十一)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施设备运行状况须满足本项目实际使用要求。(十二)供应商须承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内容,不得因人员或设施设备配置不足等原因拖延履行,否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三)作业车辆应按照《成都市环卫作业机动车、小型机具自编号及外观涂装导则》统一印制所在区(市)县、单位(公司)名称、自编号和外观涂装。作业车辆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省、市要求的感知设备,并纳入智慧化监管。(十四)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应商应向审批部门申请《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1天,扣除当月应付服务费的1%,逾期2天,扣除当月应付服务费的2%,以此类推。逾期超过30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十五)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的耗材(包括塑料扫帚、拖把、撮箕、垃圾袋、工作服、工作牌、口罩、手套、毛巾、塑料刷、肥皂、消洒剂(瓶装))等物资由供应商自行配备。(十六)因供应商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或因此导致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七)供应商作业人员在岗位上因自己或他人原因,造成自己或他人发生意外事故,由供应商负责涉事人员的保险理赔等一切相关事宜,其发生的用工争议、工伤、工亡等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十八)环卫作业人员服装按《成都市环卫工人服装及装备1.0版技术导则》执行。按采购人要求安装智慧监督设施设备,且保持运行良好接受采购人监督。5★岗位配置要求五、岗位配置要求序号岗位类别配备岗位数(个)岗位要求备注1项目经理11.定员定岗,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调离。2.身体健康、无吸毒史。驾驶员应提供所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2项目副经理13新能源洗扫车驾驶员14新能源洒水车驾驶员15小型电动扫地车操作员26快速巡回保洁车驾驶员117清扫保洁人员538安全员19文员1合计72说明:1.上表描述内容为完成本项目需求所设岗位数量及要求,岗位数量不等同于实际服务人数。供应商须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根据岗位配置要求及自身经营情况,核定所需人数,进行人员配置。2.投标时,岗位配置要求以承诺方式响应,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如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1)自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具体配置人员清单,并在清单中分别注明人员相关职务以及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信息,并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例如工资发放证明、用工合同或者其他可以证明人员在供应商单位就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驾驶员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各驾驶员的驾驶证准驾车型须与本项目对应驾驶车辆保持一致)供采购人查验;(2)各岗位人员安排不得重复;(3)配置人员符合采购文件要求。(4)本项目中项目经理岗、项目副经理岗实行定岗定人,不得随意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替代人员须更换相同资格人员)的简历,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3.供应商可优于以上人员配置,超类别增配人员不得与上述岗位人员重复。6★设施设备要求六、设施设备要求序号设施设备数量(辆)要求备注1新能源洗扫车1总质量≧12吨/2新能源洒水车1总质量≧18吨/3小型电动扫地车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4快速巡回保洁车(三轮)1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计:15//说明: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用承诺方式响应。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如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以下内容:(1)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设施设备配置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交采购人核验,清单主要包括设施设备权属状况(自有或非自有)、取得使用权时间、配置数量等信息;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自有机动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和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非自有机动车辆,需提供供应商合法取得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其中须包含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可上置车牌的车辆提供牌照信息;其他设施设备属于供应商自有的,应提供购置发票,非自有的,须提供供应商合法取得使用权的证明材料。(2)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设施设备配齐并投入到项目使用。(3)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设施设备与投标文件中响应配备的设施设备一致。六、设施设备要求序号设施设备数量(辆)要求备注1新能源洗扫车1总质量≧12吨/2新能源洒水车1总质量≧18吨/3小型电动扫地车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4快速巡回保洁车(三轮)1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计:15//说明: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用承诺方式响应。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如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以下内容:(1)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设施设备配置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交采购人核验,清单主要包括设施设备权属状况(自有或非自有)、取得使用权时间、配置数量等信息;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自有机动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和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非自有机动车辆,需提供供应商合法取得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其中须包含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可上置车牌的车辆提供牌照信息;其他设施设备属于供应商自有的,应提供购置发票,非自有的,须提供供应商合法取得使用权的证明材料。(2)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设施设备配齐并投入到项目使用。(3)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设施设备与投标文件中响应配备的设施设备一致。7服务方案编制要求七、服务方案编制要求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及自身经营情况,编写如下服务方案:1.现状作业分析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实际情况描述和保洁作业重难点分析、垃圾分类处理的重难点描述和分析、环卫设施作业重难点分析、防扰民服务内容的重难点分析的重难点分析。2.清扫保洁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机械清扫方案、道路冲洗方案、人行道保洁方案、市政设施保洁方案、绿化带、树池保洁方案、各道路清扫保洁线路规划方案。3.垃圾转运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垃圾收集点(中转房)可视范围内的杂物转运、垃圾分类方案、生活垃圾转运、垃圾转运路线及计划、垃圾清运人员职责及分工。4.牛皮癣清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张贴类清除方案、喷涂类清除方案。5.安全管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人员作业安全管控保障措施方案、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环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方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措施。注:本项目相关方案要求不作为实质性要求,仅作为评审因素,供应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具体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表8★考核办法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环卫清扫保洁采购项目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投标时,供应商不用提供考核办法,供应商须承诺接受采购人考核办法管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付款进度安排(以此处要求为准。)服务费按月支付,月应付服务费= 合同价款÷365×当月天数−当月考核扣款金额。支付时,供应商需提交服务费拨付申请资料(包括作业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表、设施设备作业台账、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证明等)供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在当月考核后于次月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及完整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结合当月考核结果,向供应商支付上月服务费。支付服务费前,供应商须递交支付服务费的书面申请,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暂缓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每月考核得分汇总情况,年终总评得分大于等于80分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年终总评得分=12月得分汇总/12)2★服务地点成都市双流区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程序:分阶段验收。 4.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5.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关于履约验收其他未尽事项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本项目付款进度安排按照“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执行,供应商投标响应时按照“ 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进行响应。本说明后的内容为系统模板,不作响应要求。,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采购人违约责任:(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无质量问题和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应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及完整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款除外)支付供应商服务费(因客观原因造成支付延期的除外,例如发生自然灾害、疫情等)。其余情况逾期,则按应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标准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一。 2、供应商违约责任:(1)因供应商疏于管理,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履行公共秩序防范义务,导致人身、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关系,并由供应商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还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按照实际损失赔偿)。(3)供应商发生违约事项,采购人可以从采购人应付或将付给供应商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4)若供应商以采购人名义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外的垃圾进行清运处置的,采购人发现一次按照1000元/次的标准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5)拖欠民工工资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关系,并由供应商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6)中标后分包、转包该项目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关系,并由供应商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7)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或因此导致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供应商若在合同期未按要求足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购买保险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每次扣减当月实得服务费的20%。 (9)供应商应向审批部门申请《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1天,扣除当月应付服务费的1%,逾期2天,扣除当月应付服务费的2%,以此类推。逾期超过30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0)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未支付的款项采购人有权不再支付。(11)合同期满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向新中标(成交)供应商办理移交手续。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实得服务费的5%。 3、争议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4.其他要求采购包1:★一、知识产权(一)供应商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二、本章节注明的“★”要求均为本项目不可变动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逐条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要求提供承诺函或单独响应的,须按要求响应,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清扫保洁 新能源洗扫车 新能源洒水车 小型电动扫地车 快速巡回保洁车 清扫保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