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巩义市民政局2026)
项目概况
巩义市民政局养老机构食材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6-4
2、项目名称:巩义市民政局养老机构食材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巩财公开采购-2026-4-1
巩义市民政局养老机构食材配送项目
5000000
5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选定2家供应商,承担巩义市民政局养老机构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内容包含:米、面、油、调味品、干货、副食品、鲜肉类、肉类冻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蛋、豆制品、面条、非肉类冻品等所有食材。配送范围:巩义市民政局4所养老机构,分别位于市区、小关镇、夹津口镇、康店镇(注:服务期内配送范围如有变化以实际为准)。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5.4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巩义市民政局养老机构。5.5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5.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征集人及服务对象要求。5.7 本项目按比率进行报价。设定最高限价(比率)为112%。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备案凭证。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岀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10日 至 2026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3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GYTF)须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凭CA密匙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yggzy.gongyishi.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完毕。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3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投标人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活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批发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备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2)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3)所有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投标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投标人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5)监督单位名称:巩义市财政局采购办地址: 巩义市新华路85号联系方式:0371-643898033.代理费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收取,由入围单位均摊支付(32500元/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民政局
地址:巩义市行政西街9号
联系人:李磊
联系方式:0371-64353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马奔、姜克、庞利珂
联系方式: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奔
联系方式:0371-60992507
采购需求 .pdf
巩义市民政局养老机构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需求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选定2家供应商,承担巩义市民政局养老机构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内容包含:米、面、油、调味品、干货、副食品、鲜肉类、肉类冻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蛋、豆制品、面条、非肉类冻品等所有食材。配送范围:巩义市民政局4所养老机构,分别位于市区、小关镇、夹津口镇、康店镇(注:服务期内配送范围如有变化以实际为准)。配送时间要求:配送方每天8:00分前须将食材送至指定地点,临时增加食材须在60分钟内配送完成。技术要求:一、食材要求:果蔬类1.供应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大白菜、白萝卜、红萝卜、小白菜、上海青、生菜、香菜、茄子,长豆角、西红柿、青椒、土豆、莲菜、洋葱、大葱、娃娃菜、苦瓜、菠菜、茼蒿、冬瓜、大蒜、生姜、香葱、苋菜及香菇、平菇、金针菇等常见蔬菜和菌菇,以及苹果、梨、桃子、西瓜、香蕉、橙子、火龙果、哈密瓜等水果。2.供应商须承诺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的最新版本要求。对于本文件列明的的产品,将同时符合其对应的产品标准如:(GB/T23188《松茸》、GB/T10651《鲜苹果》、NY/T749《绿色食品食用菌》)以及质量等级标准(如GB/T34343《农产品质量分级导则》)。所有标准均以其最新生效版本为准。3.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包装完好,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清晰标注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信息。3.2叶菜类:茎叶幼嫩,无枯黄、病叶、泥土、病虫害或腐烂。3.3果菜类:果实整洁、成熟适中、无裂果、坏果、疤痕或空洞。3.4根茎类:无发芽、霉变、裂痕或糠心,不带泥沙。3.5菌菇类:干燥适度、菇大根短、包装足量。3.6水果类:大小均匀、无压伤病斑、保持合适成熟度与水分,不得过熟或欠熟。蛋类1.供应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鸡蛋、鸭蛋、皮蛋、鹌鹑蛋、咸鸭蛋等。2.供应商须承诺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T37108-2018《农产品基本信息描述禽蛋类》等最新版标准,并按照征集人要求免费加工。3.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包装完好,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3.2鲜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灯光透视下呈橘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无异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蛋白稀稠分明。3.3皮蛋:外包装料完整无霉斑,灯光透照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后蛋体凝固、不粘壳、呈半透明棕黄色,有弹性及特有芳香,无辛辣味。3.4咸蛋:蛋壳无裂纹霉斑,摇动有轻度水感,灯光透视可见蛋黄凝结呈橙黄色靠近蛋壳,蛋清透明,生蛋打开蛋黄红润黏稠,熟蛋品尝时蛋黄应具沙感、多油,并富有固有咸香。豆制品类、面条类1.供应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豆腐、豆腐干、千张、面筋、绿豆芽、黄豆芽、杂粮面条、鲜面条、米皮、凉皮等。2.供应商须承诺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制品》、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针对豆类、小麦等原料)、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所有标准均以其最新生效版本为准。豆制品及面条类产品原料须采用非转基因原料,严禁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杜绝掺假、过期、变质、变味、含杂质及有毒有害物质。3.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包装完好,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3.2豆腐:色泽均匀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中,富有弹性,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正常豆香,无异味。3.3豆腐皮:色泽均匀、有光泽,厚薄一致,富有韧性,不粘手、无杂质,具有正常豆香,无异味。3.4豆芽:芽苗新鲜整齐,无豆壳、不浸水,无异味。3.5鲜面条:形态完整、条状均匀、筋道,无明显断条,面身无杂物,无异味。非肉类冻品1.供应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冻玉米粒、速冻水饺、速冻包子、汤圆等非肉类冻品。2.供应商须承诺所供应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针对谷物、蔬菜等原料)、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所有标准均以其最新生效版本为准。3.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包装需完整且无破损,标识应清晰明确;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所供应的食材应为最新生产日期或最新上市日期的产品。3.2验收时应拆箱检查,冻品应形态完整,无解冻、软化、出水现象,无风干、变色、霉变等变质情况。3.3产品称重以净重为准,外包装标有净重的按标识入库,未标识净重的按5%扣除含冰量。鲜肉类1.供应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等。2.供应商须承诺所供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污染物限量》、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所有标准均以其最新生效版本为准。供应商须按照征集人要求免费加工。3.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随供应肉品提供每批次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且凭证信息与货物完全相符,送货单等资料;牛羊肉产品应符合清真要求,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应提供供应商与屠宰合作企业的《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清真屠宰资质证明》。3.2包装完好,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3.3本包段所供应的猪肉、牛羊肉、禽肉等所有肉类食材,应为冷鲜肉或经过冷却排酸工艺的肉类。供应商不得供应任何形式的冷冻肉(含冻鲜肉)、解冻肉。肉类在接收时,其中心温度应始终保持在0℃~4℃范围内,且无任何再次冷冻的迹象(如冰晶、冻结块等)。3.4肉品应色泽鲜亮、无异味、未经过注水处理;肉体纹理清晰可辨,肉质细腻,品质优良。肉类冻品类1.供应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目鱼花、龙利鱼、蝴蝶鱼片、舌鳎鱼、带鱼、猪头肉、肥牛、鸡翅、鸡胸、鸡腿、鸭腿、鸭血、冻虾尾、丸子类等肉类冻品。2.供应商须承诺所供应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所有标准均以其最新生效版本为准。3.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包装需完整且无破损,标识应清晰明确;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所供应的食材应为最新生产日期或最新上市日期的产品。3.2验收时应拆箱检查,冻品应形态完整、无解冻、软化、出水或血水,无风干、变色等变质现象。3.3产品称重以净重为准,外包装标有净重的按标识入库,未标识净重的按5%扣除含冰量。鲜活水产1.供应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鲢鱼、鲤鱼、黑鱼、草鱼、鲫鱼、虾、花甲等。2.供应商须承诺所供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09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05-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以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250号)等标准文件。所有标准均以其最新生效版本为准。供应商须按照征集人要求免费加工。3.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鱼类:应鲜活供应;如需特殊处理的,供应商要按照要求处理干净,以净鱼实际重量×(1+25%)计算。3.2贝类:外壳完整、无破损、无裂纹。外壳颜色有自然光泽,无明显附着物(过量淤泥、寄生物等)。静止状态下,应自然紧闭或微开后触碰能收缩或闭合。大米1.供应商须承诺所供应大米均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T1354-2018《大米》、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标准。所有标准均以其最新生效版本为准。2.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2.1大米应为厂家原装密封包装,包装严密、标识完整并随附检验合格证,产品应为最新生产日期或最新上市日期。2.2所供应大米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当年收获加工新米,严禁供应陈米。2.3米粒应色泽正常、形态完整、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并具有新米固有的天然清香,无异味。面粉1.供应商须承诺所供应面粉均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T1355-2021《小麦粉》、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标准。所有标准均以其最新生效版本为准。2.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2.1面粉应为厂家原装密封包装,包装严密、标识完整并随附检验合格证,产品应为最新生产日期或最新上市日期。2.2所供应面粉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当年新麦加工制品,严禁使用陈年小麦磨制的面粉。2.3粉体应色泽自然、质地均匀、无结块、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且具有面粉固有的天然麦香,无异味。杂粮类1.供应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大豆、绿豆、黄豆、红豆、小米、黑米、玉米糁、江米、糯米、花生、薏米等。2.供应商须承诺所供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及GB/T1352-2009《大豆》、GB/T10462-2008《绿豆》(注:红豆、黄豆常参考此标准或行业标准,黄豆即大豆,执行GB/T1352)、GB/T11766-2008《小米》、GB/T22438-2008《黑米》、GB/T22496-2008《玉米糁》等标准。所有标准均以其最新生效版本为准。所供大豆、玉米等产品均采用非转基因原料。3.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预包装杂粮应为厂家原装密封包装,包装严密、标识完整并随附检验合格证,产品应为最新生产日期或最新上市日期;对于散装杂粮,供应商所提供的溯源码应明确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或分装)日期及保质期等信息,并采用食品级专用容器密封运输。所有产品均须随附检验合格证。若溯源码信息缺失或无法有效溯源,视为产品不合格。3.2杂粮食材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最新收获加工制品,严禁供应陈年杂粮。3.3食材颗粒应色泽自然、形态饱满均匀,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无不良变色,且具有该品种杂粮固有的天然谷物清香,无异味。食用油类1.供应种类包括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花生油、香油等。2.供应商须承诺所供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95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以及GB/T1535-2017《大豆油》、GB/T1534-2017《花生油》、GB/T1536-2004《菜籽油》、GB/T10464-2017《葵花籽油》、GB/T19111-2017《玉米油》等标准。所有标准均以其最新生效版本为准。大豆油、玉米油须具有非转基因标识;配料纯正且在保质期内,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3.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食用油应为符合国家质量与安全标准的精炼制品,严禁供应使用变质油脂或非食用级原料生产的产品。3.2食用油包装应为厂家原装密封包装,桶身无渗漏、标签完整清晰并随附检验合格证,产品应为最新生产日期或最新上市日期。3.3油体应色泽清亮、质地纯正,无异味、无酸败、无悬浮物、无沉淀、无酸败哈喇味或其他任何异味。干货调料类1.供应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干木耳、干香菇、干银耳、干腐竹、干黄花菜、粉条、葡萄干等干货以及白糖、酱油、生抽、老抽食盐、醋、花椒、麻椒、小茴香、辣椒、陈皮、十三香、甜面酱等调味品。2.供应商须承诺所供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T15691-2008《香辛料和调味品总则》、GB31644-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香辛料酱》、GB709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GB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T13662-2018《黄酒》、SB/T10416-2007《调味料酒》、GB/T6192《黑木耳》、GB/T23191《干香菇》、GB/T23587《粉条》、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所有标准均以其最新生效版本为准。3.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干货、调料类产品须为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严禁供应使用变质、霉变或劣质原料制作;所供食材应为当季最新生产加工制品。3.2对于预包装产品,须为厂家原装密封包装,包装无破损、无泄漏,标签信息完整清晰,并标注符合规范的最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于散装产品,对于散装杂粮,供应商所提供的溯源码应明确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或分装)日期及保质期等信息,并采用食品级专用容器密封运输。所有产品均须随附检验合格证。若溯源码信息缺失或无法有效溯源,视为产品不合格。3.3该项目食材应具备该品种固有的纯正色泽与形态,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无结块(针对粉状调料)、无不良酸败或哈喇味,且气味浓郁纯正,具有其固有的特征性风味,无异味。副食品类1.供应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矿泉水、方便面、小面包、火腿肠、牛奶、酸奶等。2.供应商须承诺所供应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17324《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主要针对牛奶、面包原料等)、GB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及行业标准如GB/T20712《火腿肠》等标准。所有标准均以其最新生效版本为准。3.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该项目产品,应为厂家原装密封包装,包装无破损、无泄漏,标签信息完整清晰,并标注符合规范的最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所有产品均须随附检验合格证。3.2包装密封完好无胀气、无泄漏,无霉变、无结块、无异味。以上各类食材的标准有最新发布的以最新标准为准。二、食品安全要求供货商所供食材均应随时接受征集人内部质检部门检验,如征集人检验结果与供应商提供的检验结果不一致时,以征集人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征集人将建立供应商履约评估机制,定期从食材质量、配送时效、溯源合规性及服务配合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三、供应商基本服务规范与要求(一)食材溯源供应商须具备食材溯源管理的能力。实时追溯食材单品从产地、加工、物流至配送完毕的全链条信息,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因溯源信息缺失、错误或无法查询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二)运输与温控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运输操作规范,对冻品、肉类等易腐食材实施全程冷链运输。运输过程中须保持规定温度,并配备连续运行温度监测设备,相关温度记录应随货提供,供征集人核查。(三)应急与响应机制供应商应建立健全应急供应机制,制定并执行突发情况应急预案。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形,以及征集人突发的保障任务等情况,确保在上述情形下仍能维持稳定、及时的食材供应能力。(四)其他要求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但应包含供货服务计划、售后服务承诺及应急措施,包括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人员2小时到达现场、售后服务、解决问题时间等售后服务方案。(五)技术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食材供应保障措施;②食材质量及食材安全保证措施;③食品卫生制度及保障措施;④配送方案;⑤配送管理制度;⑥配送作业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⑦应急保障措施;⑧食品留样措施;⑨退换货措施;⑩食材检测;⑪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⑫“防鼠、防虫、防尘”设备布局等。商务要求:一、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当月结算上月费用)。按月度实际供货量及对应单价计算出月度总费用,征集人依据供货方开具的实际应付款项的正式发票,在财政拨款到位后进行支付。二、适用框架协议者服务对象范围:巩义市民政局养老机构。三、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巩义市境内四、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五、服务标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征集人及服务对象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养老机构食材配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