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 保洁员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2026)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阿克苏检察分院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6202603063405743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龙刚  13565109657 
 报价起止时间:2026-03-10 11:44  -  2026-03-13 18: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物业管理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期限1年:配备 1 名专职物业经理,实行巡查制,下设保洁部、绿化部,共配置室内保洁人员不少于 3 人;绿化人员不少于 3 人;人员配置6人中须录用 1 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就业。;采购需求:详情见服务采购需求附件。;次要参数要求:
1年
282389.70
-

 
 
买家留言:- 

 附件: 阿克苏检察分院物业服务采购要求-定.doc 
 响应附件要求:竞价截止前,需在政采云平台同步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文件清晰可辨,未按要求上传则响应无效):1、营业执照正 / 副本;2、信用查询结果截图;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授权委托书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5、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不联合体竞价承诺函;6、现场踏勘证明;7、残疾人证、项目人员配置表;8、物业服务方案、人员保障承诺函、交接工作承诺函、人员管理承诺函。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阿克苏市 新城街道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上海路阿克苏检察分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1.阿克苏检察分院物业管理服务政采云竞价采购条件2.一、基础资格条件(未满足则响应无效)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服务相关类目,需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需上传《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扫描件。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需上传竞价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内的信用查询结果截图。4、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上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的,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需上传《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扫描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需上传相关承诺函。2.1.二、项目专属实施条件(未满足则响应无效)2.1.1.(一)人员配置要求1、室内保洁人员不少于3人,同时提供人员配置表(含姓名、岗位、民族、资质等信息)。2、绿化人员不少于3人,该人员需采购方面试合格后上岗,需纳入人员配置表统一申报。3、所有岗位人员民汉比例适中,民族人员具备国语交流及文字能力,需上传相关承诺函。4、承诺为所有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意外险,每年组织全员体检并将结果报采购方备案,需上传人员保障承诺函。5、人员配置6人中须录用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就业。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安置录用承诺函,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验收时须提供残疾人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凭证,未落实残疾人录用要求的,验收不予通过。(二)工作交接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原物业服务供应商合同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原供应商全部现场工作、物品、资料的交接验收,共同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阿克苏检察分院作为监交方签字确认),确保新合同(2026.4.1)生效后无缝衔接服务,未按此承诺的视为无效响应,需上传交接工作专项承诺函,具体权责约定:1、物业服务费用结算:原供应商服务费由采购方结算至原合同到期当日;成交供应商服务费自2026年4月1日(新合同生效日)起算,按本项目成交包干总价折算计取,采购方按合同约定支付。2、人员薪资福利承担:原供应商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意外险等所有薪资福利,由原供应商承担至原合同到期当日,成交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成交供应商派驻的所有工作人员,需在交接期内到岗配合交接,自到岗之日起的薪资福利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方无支付义务。3、交接期服务兜底:交接期内,原供应商需正常履行保洁、绿化等基础服务职责至原合同到期;成交供应商需在交接期内完成人员、工具全部到位,配合原供应商做好交接,确保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开展服务,无任何空档。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交接,每超1日按成交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且需无偿完成超期期间的基础物业服务。4、交接资料及物资:交接时需同步完成物业服务档案、工具耗材、设施设备等全部物资的登记造册,形成明细台账,三方签字确认后留存;新老供应商不得因交接、薪资问题影响采购方正常办公,否则由责任方承担全部损失。(三)现场踏勘要求供应商须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集中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第1个工作日,踏勘完成后需获取并上传采购方出具的现场踏勘函扫描件,未按要求参加踏勘或未上传踏勘函的,响应无效。(四)服务管理要求1、承诺配备1名专职物业经理,实行巡查制,下设保洁部、绿化部,制定完善的物业服务方案(含保洁、绿化服务细则、考勤考评制度),需上传物业服务方案扫描件。2、承诺人员辞退/更换均征得阿克苏检察分院同意,岗前专业培训不少于1周,人员保持相对稳定,需上传人员管理承诺函。2.2.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条件(未满足则响应无效)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四、报价与响应文件要求(一)报价规则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282389.7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报价为一年服务期(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的包干总价,包含人员工资、社保、医保、意外险、培训、管理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无后续追加费用,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3、成交规则:符合所有条件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优先选择提供同类机关单位物业服务业绩的供应商。(二)响应文件上传要求竞价截止前,需在政采云平台同步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文件清晰可辨,未按要求上传则响应无效):1、营业执照正/副本;2、信用查询结果截图;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5、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不联合体竞价承诺函;6、现场踏勘函;7、残疾人证、项目人员配置表;8、物业服务方案、人员保障承诺函、交接工作承诺函、人员管理承诺函。五、履约考核条件(成交后约束项,需纳入竞价文件)1、承诺接受采购方日常不定时检查、每周/每月考评,考评结果与物业服务费支付挂钩,服务不达标按要求整改并接受费用扣减,需上传履约考核承诺函。2、承诺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劳动合同纠纷、人员人身安全、工伤等问题产生的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影响采购方工作开展,需上传相关责任承诺函。六、其他补充条件1、供应商近3年内具有同类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服务项目业绩的,可自愿上传合同扫描件(非强制性,仅作为报价相同情况下的成交参考)。2、承诺成交后按要求提交所有资质、人员证件原件供采购方审核,审核不合格则取消成交资格,需上传原件审核承诺函。3、承诺协助采购方完成临时性紧急工作任务(如重大接待卫生保障、灯笼红旗悬挂等),需上传相关服务承诺函。4、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无法正常履约的,视为异常低价。异常低价供应商须在成交之日起1天内提供成本构成说明,无法提供合理说明或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不予推荐为成交候选人。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需后附网上查询截图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本声明函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3:弃标函(弃标单位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兹有(公司名称)因(弃标原因)无法前来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项目,故放弃此项目投标。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弃标单位名称(盖章):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单位自愿将本单位相关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予以上传,上述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并自愿做出如下承诺:凡我单位在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资料,均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我单位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退出涉及项目的投标,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承诺人(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2.2.1附件6: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姓名民族岗位职责概述资质要求(证书/经验)备注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统筹、对外协调、团队管理及预算把控3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巡查制2保洁员公共区域清洁、玻璃清洗、垃圾清运、楼道保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3绿化工花草养护、修剪、浇灌、补种、景观维护具备园艺知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保洁员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