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散土堆清运处置服务招标公告(淮南市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



淮南市高新区零散土堆清运处置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淮南市高新区零散土堆清运处置服务
1.2 项目编号:GN2026-0001
1.3 采购人:淮南市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淮南春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标包划分:1个标包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淮南市高新区零散土堆清运处置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
2.3 服务地点:淮南市
2.4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安徽省及项目所在地关于土方清运、建筑垃圾处置、道路运输的现行规范标准,做到无扬尘、无遗撒、按时清运、消纳合规。
2.5采购限价(费率):100%(最高限价单价详见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具备项目所在地(安徽省淮南市)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2 供应商业绩要求:/。
3.1.3信誉要求:(提供截图或承诺)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2项、第1.2.3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电话报名后将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yoloyep@163.com,备注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8日14点30分。
地点: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与润水路交口高新区管委会五楼2号会议室。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
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公告发布媒介:淮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uainan.gov.cn)。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淮南市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康街与润水路交口淮南市高新区管委会5楼
联系人:彭经纬
联系方式:0554-6628065
采购代理机构:淮南春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康街与润水路交口淮南市高新区管委会5楼
联 系 人:陈瑞
电 话:19746390636

淮南市高新区土方及渣土清运处置服务询价采购文件-0311.doc

淮南市高新区零散土堆清运处置服务(采购编号:GN2026-0001)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淮南市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淮南春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20第四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2第五章合同款及格式3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1.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淮南市高新区零散土堆清运处置服务询比采购公告1.1.1.采购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淮南市高新区零散土堆清运处置服务1.2项目编号:GN2026-00011.3采购人:淮南市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4采购代理机构:淮南春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6标包划分:1个标包1.2.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淮南市高新区零散土堆清运处置服务,详见采购需求。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2.3服务地点:淮南市2.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安徽省及项目所在地关于土方清运、建筑垃圾处置、道路运输的现行规范标准,做到无扬尘、无遗撒、按时清运、消纳合规。2.5采购限价(费率):100%(最高限价单价详见采购需求。)1.3.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3.1.1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具备项目所在地(安徽省淮南市)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1.2供应商业绩要求:/。3.1.3信誉要求:(提供截图或承诺)(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3.2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2项、第1.2.3项规定的情形。3.3其他要求:无。1.4.4.采购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获取方式:电话报名后将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yoloyep@163.com,备注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1.5.5.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8日14点30分。地点: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与润水路交口高新区管委会五楼2号会议室。1.6.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1.7.7.补充事宜1.响应保证金:免收。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公告发布媒介:淮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uainan.gov.cn)。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1.8.8.联系方式采购人:淮南市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泰康街与润水路交口淮南市高新区管委会5楼联系人:彭经纬联系方式:0554-6628065采购代理机构:淮南春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康街与润水路交口淮南市高新区管委会5楼联系人:陈瑞电话:19746390636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7.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1.8询比采购预备会不召开1.9分包不得分包1.10.2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允许偏差的范围:/允许偏差的项数: / 项1.11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2.1(7)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资料名称:/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对在规定时间前收到的澄清答疑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均书面予以答复。疑问的答疑获取均书面形式进行发布。供应商请注意: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发布,该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2.3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补充文件获取均书面形式进行发布。供应商请注意: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发布,该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3.1.1(9)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资料名称:/3.2.2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3.2.3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费率100%,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无效。3.2.4报价的其他要求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成交费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地质状况、地下水及降水等因素,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3.3.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3.4.1响应保证金不要求递交3.4.2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3.4.3(3)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3.5(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3.5(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资质证书包括:见询比采购公告3.5(3)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3.5(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3.5(5)信誉要求证明材料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见询比采购公告3.5(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3.5(7)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3.5(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不需提供证明材料3.5(9)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不适用3.6.1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3.7.5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电子版要求除正本一份外,还需提供副本两份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不要求R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建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一份,可以采用光盘或优盘的形式,可随响应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提供,或单独提供。无论是否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均不影响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3.7.6分册装订要求需要分册装订4.1.1响应文件密封£不需要密封R需要密封,密封要求: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附与正本一致的电子版一份。响应文件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密封,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封面须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标段号】标段响应文件(非加密响应文件)在【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分前不得开启4.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见询比采购公告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询比采购公告4.2.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5.2开启程序开启顺序:随机开启5.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成交供应商为多家时,供应商不足的数量要求:3家6.1.1评审小组组建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2.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是否排序:排序数量:1-3名7.5发布成交公告公告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其他应公告的内容: / 7.6履约保证金R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7.7.4签约合同价成交价8.1异议渠道异议(质疑):1、对采购文件的异议(质疑):供应商未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3 日前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文件无异议(质疑),上述时间之后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的将不予受理。。2、对开启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启现场提出。3、对评审结果的异议(质疑):采购响应相关各方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1)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④相关请求和主张;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3)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③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4)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10.1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固定金额20000元。10.2电子化采购/10.3评审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0.4知识产权(1)构成本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货物(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0.5样品不需要提供10.6询比采购文件的解释构成本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询比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询比阶段规定的,按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0.7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合同价款的100%。2.2.1.总则2.2.1.1.1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T/CTBA001-2019)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与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2.2.2.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2.2.3.1.3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4.1.4保密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5.1.5语言文字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2.6.1.6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7.1.7踏勘现场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2.8.1.8询比采购预备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2.2.9.1.9分包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2.10.1.10响应和偏差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2.2.11.1.11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采购文件2.3.1.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3.2.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2.4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4.3.响应文件2.4.1.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如有);(3)报价表;(4)资格审查资料;(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2.4.2.3.2报价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四章“评审办法”第2.2.2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成交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3.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2.4.4.3.4响应保证金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2.4.5.3.5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2.4.6.3.6响应方案(如有)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3.6.2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6.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4.7.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7.3谈判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5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7.6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5.4.响应文件的递交2.5.1.4.1响应文件的包装和标记4.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2.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5.3.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4.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2.6.5.开启响应文件2.6.1.5.1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2.6.2.5.2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3)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报价,并记录在案;(4)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5)开启会议结束。2.6.3.5.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可按照下述情形分别处理:(1)终止询比并重新组织采购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比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采购项目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也可以选择终止询比采购,采取相应完善措施,重新组织采购。(2)继续询比采购采购项目不存在应该终止询比情形,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询比采购的,采购人应按照本章第5.2款规定的程序继续开启响应文件,并按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规则组织响应文件评审,完成询比采购后续程序。2.7.6.评审2.7.1.6.1评审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见须知前附表。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2.6.2评审6.2.1评审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7.合同授予2.8.1.7.1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2.8.2.7.2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候选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1)所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服务期限;(2)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份额(如有)及选择原因;(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2.8.3.7.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2.8.4.7.4发出成交通知书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5.7.5发布成交公告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可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成交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服务期限、成交份额(如有)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2.8.6.7.6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2.8.7.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2.8.8.7.8特殊情形处理因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2.9.8.异议2.9.1.8.1提出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8.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2.9.2.8.2异议处理采购人将针对异议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提出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2.10.9.纪律要求2.10.1.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10.2.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2.10.3.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2.10.4.9.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2.1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1.1.10.1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11.2.10.2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采购需求3.1.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淮南市高新区零散土堆清运处置服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服务地点:淮南市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安徽省及项目所在地关于土方清运、建筑垃圾处置、道路运输的现行规范标准,做到无扬尘、无遗撒、按时清运、消纳合规。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清运、弃置等内容,主要包括淮南市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范围内土方工程、临时需要挖运的土堆和业主指派的其它土方工程,部分土堆为高新区范围内常年堆积的土堆,可能存在掺混建筑垃圾、周边居民开荒现象等。土方外运实际运距超过或等于13公里的综合单价均按13公里计算,运距小于13公里的据实组价计算。实际开挖前土方量需第三方测绘,土方量以实测体积为准,相关测绘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实际运距需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具体运距综合单价限价详见下表。序号名称综合单价限价(元/立方米)备注1土方开挖、外运5KM28.772土方开挖、外运10KM37.113土方开挖、外运13KM42.31注: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地下障碍物清理、地下管线迁移、建筑垃圾清理、生活垃圾清理、运输费、渣土费、协调费、道路卫生清理费及市容、路政、环保等部门征收费用等费用。3.2.二、服务要求(一)清运作业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详细的清运方案,合理调度车辆,确保按期完成清运工作;土方装卸过程中,应使用合格机械,避免现场土体坍塌、道路损坏,装车量不得超过车辆核定载重量,不得出现冒尖装载;(二)车辆设备要求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均为自有车辆,所有车辆必须具备有效的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安装全密闭液压加盖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遗撒、无扬尘)、GPS/北斗定位系统;车辆车身需统一喷涂企业名称、联系方式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无故障作业;供应商需投入足够的装卸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机械需具备有效合格证,操作人员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三)环保与扬尘控制要求(符合安徽省及当地环保标准)装车点需设置雾炮机、喷淋设备,装卸作业时持续喷淋降尘,现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沉淀池,所有车辆出场前必须清洗轮胎、车身,确保车轮不带泥、车身无污物,避免污染道路;现场临时便道需采用碎石铺垫,定期洒水降尘,保持道路整洁;运输过程中,车辆密闭装置必须关闭到位,严禁出现渣土遗撒、扬尘现象,若发生遗撒,供应商需组织人员清理干净;作业时间需符合当地环保规定,严禁夜间违规作业产生噪音污染。(四)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要求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所有作业人员(驾驶员、装卸工、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等劳保用品,严禁无证操作、违章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限速、禁行、注意安全等),做好现场防护,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供应商需为所有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运输车辆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车辆损失险,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作业过程中,供应商需服从采购人及现场监理的管理,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有序作业。(五)资料与验收要求供应商需向采购提交《清运日报表》,注明当日清运量、车辆调度情况、作业进度;每月提交《清运月报表》,配合采购人进行现场验收;清运工作完成后,供应商需提交竣工资料(含清运方案、作业记录、验收记录、消纳证明等),供应商组织现场验收,验收标准为:项目范围内土方清运完毕,现场无残留渣土、建筑垃圾,场地平整,道路无污染,符合采购人要求。3.3.三、人员要求所有作业人员需固定,不得随意更换,若需更换,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采购人并经同意,更换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3.4.四、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承担因自身作业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如道路损坏、周边设施损坏、环境污染处罚等);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部门的检查(如城管局、交通局、环保局等),提供所需的资质、证明文件;服务期间,供应商需保持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清运工作完成后,清理现场所有作业痕迹,恢复现场原貌。4.第四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1.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符合第六章响应函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依法设立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人员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响应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响应方案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完成期限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合同条款符合第二章第1.10.1项规定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的规定2.2.2评审价格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 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商务部分: 30 分(2)技术部分: 40 分(3)报价: 30 分3. 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评审基准价的计算:(1)响应报价的确定:响应报价=响应函文字报价;(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审基准价(如果参与响应报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供应商大于等于6家,则计算响应报价平均值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如果参与响应报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供应商小于6家,则计算响应报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除计算错误外,评审基准价在整个评审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条款号及名称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3(1)商务评分标准企业业绩(15分)供应商具有 2023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土方/建筑垃圾清运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5分,满分15分。注:(1)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体现服务内容的需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同一合同甲方的业绩不重复记分;运输车辆(10分)供应商自有运输车辆4辆,且车辆均具备有效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全密闭运输装置、GPS / 北斗定位系统的得6分,每多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满分10分。注:提供车辆清单、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保险单等证明材料。运输团队配置(5分)供应商每配备一名驾驶员(具备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得1分,最多得3分;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书)得2分,满分5分。3.3(2)技术评分标准土方运输的进度保证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对土方运输进度的保证措施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酌情评分。7分<优秀≤10分;4分<一般≤7分;0分<差≤4分,未提供不得分。土方运输的安全保证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对保证本项目土方运输安全等措施及管理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酌情评分。 7分<优秀≤10分;4分<一般≤7分;0分<差≤4分,未提供不得分。土方运输的环保与扬尘保证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环保与扬尘保证措施及计划安排,酌情评分。 7分<优秀≤10分;4分<一般≤7分;0分<差≤4分,未提供不得分。土方运输的应急预案 (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临时突发状况及场景,针对性的应急处理措施及预案,酌情评分。 7分<优秀≤10分;4分<一般≤7分;0分<差≤4分,未提供不得分。3.3(3)价格评分标准(30分)响应报价得分计算:①当供应商响应报价>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当供应商响应报价≤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本采购项目 E1=0.5;E2=0.25 其中:F 是响应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响应报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响应报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注: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如25.88。当响应报价得分为负时,均按 0分计算。条款号及名称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 6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其他方法: / 4.2.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4.3.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4.3.1.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3.2.2.2初步评审程序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计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5特殊情形处理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获经采购人同意,直接转换选择其他采购方式,与原供应商共同完成后续采购程序。选择直接转换采购方式采购的,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5条“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重新评审。除了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提出修改补充兵接受新的条件和要求外,原采购文件与原响应文件对采购人和供应商仍然具有相应约束力。4.4.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4.4.1.3.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4.2.3.2评审基准价计算(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4.3.3.3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4.4.3.4评分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4.5.3.5汇总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4.4.6.3.6排序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房屋拆除和运输费用评审价格低的优先;房屋拆除和运输费用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废料处置费用评审价格高的优先;如果废料处置费用评审价格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4.4.7.3.7特殊情形处理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未超过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6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价格合理且物有所值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直接推荐上述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4.5.4.评审结果4.5.1.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4.5.2.4.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6.5.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4.6.1.5.1初步评审5.1.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5.1.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1.3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5.1.4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大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参照谈判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等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采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款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小于约定成交供应商数量且大于等于一家的,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采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一部分成交供应商,或者终止全部采购,重新组织采购选择全部成交供应商。初步评审后,当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时,应重新组织采购。4.6.2.5.2转换采购方式5.2.1参照谈判采购方式评审(1)谈判。1)评审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或评审小组抽签确定的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决定谈判轮次,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的非实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评审标准或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公开开启最终报价。评审小组将在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最终报价,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3)详细评审。评审小组将按本章第3条规定对响应文件及其最终报价进行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小组有权对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审基准价和第3.3(3)项规定的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调整,但评审小组应在谈判开始前向供应商公布,未公布的,视为评审基准价和报价评分标准不作调整;详细评审标准中除报价评审标准外的其他评审标准不作调整。通过谈判后,评审小组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仍然不合理的,应向采购人提出终止采购建议。(4)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按本章第4.2款规定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按本章第5.2.1(3)项规定提出终止采购建议,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5.2.2参照直接采购方式评审(1)谈判.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可根据需要,安排多轮谈判。(2)详细评审。评审小组通过对采购成本、供应能力、风险管控、采购目标等的分析,对供应商拟提供标的的技术、商务进行物有所值综合评价。(3)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根据预期的谈判目标综合谈判纪要编写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提出谈判终止建议。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注: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询比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淮南市高新区零散土堆清运处置服务2、服务地点:淮南市。3、工程专项批准文号:/。4、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清运、弃置等内容,主要包括淮南市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范围内土方工程、临时需要挖运的土堆和业主指派的其它土方工程,部分土堆为高新区范围内常年堆积的土堆,可能存在掺混建筑垃圾、周边居民开荒现象等。二、合同工期:1年。三、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徽省及项目所在地关于土方清运、建筑垃圾处置、道路运输的现行规范标准,做到无扬尘、无遗撒、按时清运、消纳合规。四、签约合同价与结算方式:签约合同价(费率)为:%。成交费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结算方式:土方外运实际运距超过或等于13公里的均按13公里单价计算,运距小于13公里的单价据实组价计算,按照《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执行,结算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如有不一致的,以有利于采购人的计量规则执行。五、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合同价款的100%。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履约保证金递交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为止,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期限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乙方发生违约行为而完全终止合同;(2)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响应承诺。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服务的质量责任。七、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方式:。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八、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②)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的其他重要组成部分:(1)合同文本及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成交通知书;(3)采购文件及附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4)响应文件及附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十一、其他约定事项:(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伍万元整的违约金/次。(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淮南市高新区零散土堆清运处置服务响应文件供应商:年月日6.1.目录一、响应函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报价表四、资格审查资料五、服务方案六、其他资料6.2.一、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淮南市高新区零散土堆清运处置服务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报价表中的报价完成本项目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如有);(3)报价表;(4)资格审查资料;(5)其他资料(如有)。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年月日6.3.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项目名称)询比采购项目签订成交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6.4.三、报价表序号项目内容备注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响应报价(费率)XX.XX%4服务期限响应询比文件要求5服务质量响应询比文件要求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分项报价表序号名称综合单价限价(元/立方米)报价(费率)备注1土方开挖、外运5KM28.77XX.XX%2土方开挖、外运10KM37.113土方开挖、外运13KM42.31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6.5.四、资格审查资料6.5.1.(一)基本情况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1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6.5.2.(二)近年财务状况(如适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2项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6.5.3.(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是否竣工项目负责人(如有)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6.5.4.(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6.5.5.(五)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职 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类似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供应商应提供项目主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要求)、职称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要求)。6.5.6.(六)供应商信誉情况诚信响应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公司郑重承诺:1.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第采购包的询比采购活动。2.本次响应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及奖项等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3.本次响应为我公司自行参与询比采购活动,未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未让他人挂靠参与询比采购活动。4.未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报价,未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5.未与采购人、询比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询比响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6.成交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不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违法分包。7.如提出异议(投诉),对提供的异议(投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恶意异议(投诉);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理、处罚。8.本次响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2项、第1.2.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其他补充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信誉要求我公司承诺: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6.6.五、服务方案格式自拟。6.7.六、其他资料供应商需递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散土堆清运处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