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6)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字体大小: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因招标实施需要,现就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一、项目
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Y202602100001 。
3.比选范围、工作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
4.项目概况:详见本公告附表,附表中内容,与实际招标情况不一致时,以实际招标情况为准。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库内成员单位,具体详见第六章附件。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保证金

无。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官网(http://www.nngdjt.com/)的招标招商中的招标公告处下载比选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3 月19 日09 时00 分至09时30 分。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 月19 日09 时30分。
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05 会议室。

六、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屯里车辆段
电话:0771-2778979
联系人:鲍工

七、公告附表

《比选范围、工作内容和业绩要求一览表》

附件1-2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docx
附件2 公告附表( 比选范围、工作内容和业绩要求一览表).xlsx

比选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03 月11日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比选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03月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1一、项目概况1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三、比选保证金1四、比选文件的获取1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1六、比选人联系方式1七、公告附表2第二章比选须知前附表3一、总则5二、比选文件5三、比选报价说明5四、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6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7六、评审8七、授予合同8第三章合同条款10招标代理协议书11第一部分通用条款13第二部分专用条款20第四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30一、报价部分格式31二、资信部分格式32三、技术部分格式33第五章评审办法34一、评审方法34二、评审细则36第六章附件38第一章比选公告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因招标实施需要,现就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YY202602100001。3.比选范围、工作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4.项目概况:详见本公告附表,附表中内容,与实际招标情况不一致时,以实际招标情况为准。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参选人须为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库内成员单位,具体详见第六章附件。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三、比选保证金无。四、比选文件的获取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官网(http://www.nngdjt.com/)的招标招商中的招标公告处下载比选文件(见本公告附件)。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3月1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9日09时30分。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05会议室。六、比选人联系方式比选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屯里车辆段电话:0771-2778979联系人:鲍工七、公告附表《比选范围、工作内容和业绩要求一览表》比选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03月11日第二章比选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标题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概况具体详见公告附表3项目内容具体详见公告附表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5计费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计费方式:1、招标代理服务费=某招标项目的实际中标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比选下浮费率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型(工程招标或货物招标或服务招标)以实际招标类别为准。2、(如有)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某招标项目的实际中标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比选下浮费率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型(工程招标或货物招标或服务招标)以实际招标类别为准。6下浮率下浮率≥0%的整数7报价方式下浮费率的方式报价,详见报价表。8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成之日止。9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参选人须为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库内成员单位,具体详见第六章附件。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10比选文件的获取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官网(http://www.nngdjt.com/)的招标招商中的招标公告处下载比选文件(见本公告附件)。11比选有效期270日历天(比选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比选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审和与中选人签订合同而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比选有效期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12比选申请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 五 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一份。注:如同时参与多个标包的评比,需分标包编制比选申请文件。1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单位和地址单位: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屯里车辆段综合楼 205 会议室1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2026 年03 月 19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03 月19日 9 时 30 分1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要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密封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6评比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17中选通知1.比选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比结果在比选有效期内向中选的比选申请人发出中选通知书。2.比选人无义务向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解释未中选原因和退还其比选文件。18比选保证金无。1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各标包内每个项目 1000.00 元;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递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备注: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前缴纳。2.若中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20其他事项1.中选单位如放弃中选资格,则比选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其参加比选人的任何比选项目。2.单个招标项目单独签订招标代理合同。3.因本项目的比选范围、工作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因实际需要和比选人决策等原因可能随时调整或者取消,比选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比选人均不负任何责任。一、总则1.项目比选说明1.1项目比选的说明见比选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第20项所述。1.2上述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并按照南宁市政府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比选来择优选定服务单位。2.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公告附表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见前附表第4项所述。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4.1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前附表第9项相应的资格要求。5.申请比选费用5.1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评比结果如何,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比选文件6.比选文件的组成6.1比选文件包括比选公告、比选须知、合同条款、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评比办法。6.2比选申请人应认真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比选文件内容要求。如果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不能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负责。实质上不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7.比选文件的答疑7.1比选申请人在获取比选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均应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用当面递交或传真书面通知比选人,其他方式为无效。比选人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在比选人官网发布,予以答复。8.比选文件的修改8.1在递交文件截止日期前2天,比选人可以采用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比选文件。8.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在比选人官网发布,补充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申请人起约束作用。三、比选报价说明9.比选报价9.1申请比选报价见比选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述。9.2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计费方式:9.2.1招标代理服务费=某招标项目的实际中标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比选下浮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型(工程招标或货物招标或服务招标)以实际招标类别为准。9.2.2(如有)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某招标项目的实际中标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比选下浮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型(工程招标或货物招标或服务招标)以实际招标类别为准。9.2.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50000  0.05  0.05  0.05  50000-100000  0.035  0.035  0.035  100000-500000  0.008  0.008  0.008  500000-1000000  0.006  0.006  0.006  1000000以上  0.004  0.004  0.004四、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10.比选申请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0.1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有可能导致该比选申请文件被拒绝。10.2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本比选项目所涉及的资格条件、价格、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10.3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所有来往函件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0.4比选申请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比选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1.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比选申请文件由报价部分、资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详细要求与部分格式详见第四章。11.1报价部分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表;11.2资信部分包括下列内容:(1)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11.3技术部分包括下列内容:(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写)。11.4比选申请人需按照比选人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和顺序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1.5比选申请文件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2.比选有效期12.1比选申请文件在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日期之后的270天内有效。13.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3.1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编制一份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四份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和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一份,并标明“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比选申请文件副本”。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3.2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水打印或书写,装订成册,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加盖印鉴,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如是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请注意需附上相应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13.3全套比选申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比选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比选申请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比选申请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否则修改无效。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14.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4.1比选申请文件装订要求:(1)采用A4纸张、胶装;(2)比选申请文件厚度不超过1厘米,页数不超过200页;(3)比选申请文件中报价部分、资信部分和技术部分装订到一本中。14.2密封袋封口处都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或粘贴加盖公章的密封条,若密封袋没有加盖公章或破损严重,有可能导致比选人的拒收。14.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无效,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15.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期15.1比选申请人应在前附表第14项所述规定的时间,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六、评审17.评审办法17.1详见第五章18确定中选人18.1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在评审报告中依次推荐排序前一至三名为中选候选人。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的比选申请人综合评分相同,则报价得分较高的排名靠前;如报价得分也相同,则资信部分得分较高的排名靠前;如资信部分得分也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较高的排名靠前,如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则由评审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18.2如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如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仍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比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19.评比结果公示19.1在评比结束后,比选人将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官网(http://www.nngdjt.com/)的招标招商中的中标信息处公示评比结果。19.2比选申请人如对评比结果有异议,在评比结果公示3天内,可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质疑。比选人应当在收到比选申请人的书面质疑后3天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七、授予合同20.中选通知书20.1比选人将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20.2比选人无义务向落选的比选申请人解释落选原因和退还比选申请文件。20.3中选通知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合同的签署21.1中选人应按中选通知书中的相关要求,由中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前往比选人处与比选人进行签订合同。21.2中选人如放弃中选资格,则比选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其参加比选人发起的任何比选活动。21.3中选人被废除中选资格后,比选人有权将标的授予后续中选候选人。21.4因本批次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的比选范围及工作内容存在不确定性,中选的项目因实际需要和比选人决策等原因均可能随时调整或者取消。比选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比选人均不负任何责任。第三章合同条款(填写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合同合同编号:委托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受托人:招标代理协议书委托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受托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二、服务范围:三、合同价款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如有)按类型标准计取。2、本项目顺利完成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受托人向中标方收取,受托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中标方支付上述费用。3、在指定媒介发出招标公告后,若本项目因故终止招标代理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改为其他采购方式时由项目合同乙方支付,费用的计算方式以附件2招标代理费用计算方式一览表为准。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书;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南宁市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l.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招标代理业务委托给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招标代理的条款。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1.7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实施招标的工作内容。1.8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1.9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1.10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2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1.13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1.14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5中标金额:指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价。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合同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资料;(2)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3)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5)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6)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3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5.受托人的义务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在专用条款内写明。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3)向委托人宣传招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人的咨询业务。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委托人和受托人共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2)向受托人询问本项目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3)审查受托人为本项目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6)依法选择中标人;(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会议和活动;(6)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由受托人自己承担。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9.2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5)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11.索赔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合理时间内给予答复,如受托人索赔理由和证据不齐全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补齐或拒绝受托人的索赔要求;(3)委托人在接收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受托人可采用法律手段。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12.争议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13.合同变更或解除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末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14.合同生效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合同终止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六、其他16.合同的份数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1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中文。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专用条款5.1-(1)。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前期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根据招标工作的进度安排提供;(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根据招标工作的进度安排提供。(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配合受托人的工作。(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联系号码:(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根据招标工作进度安排,协调第三方关系,配合受托人的工作。(6)应尽的其他义务:①委托人在受托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②对受托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在合理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③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受托人工作。④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⑤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受托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等。5.受托人的义务5.1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及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1)具体范围和内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招标前的准备工作b.编制代理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计划(如有);c.负责联系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d.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有);e.编制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f.编制招标控制价(如有),将成果文件经编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委托人处;g.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h.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经过审定的答疑、澄清和补充通知各个投标人,在行政主管部门处完成备案(如有);i.组织开标、评标会务工作;j.负责清标,整理评标报告,并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备案(如有);k.整理中标通知书,备案手续(如有);l.负责草拟项目合同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合同的签订;m.根据委托方档案管理要求,向委托方移交有关招标工作资料,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将全部投标文件(含非中标单位)正本移交至委托人采购主办部门,电子文件(盖公章的纸质文件正本扫描件)移交至委托人合约法规部;n.向委托人提供招标前期和招标过程中的咨询服务;o.负责招标文件及合同的汇总、审核、印刷、装订、发售和解释工作;p.负责招标资料向有关审批部门的送审及备案等(如有);q.配合招标人完成本合同后续的计量、结算及决算工作;r.负责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其它事宜。(2)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a.总体联络人姓名:联系号码:b.文件审核人姓名:联系号码:c.文件编制人姓名:联系号码: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委托人将必需的完整资料提供给受托方之日起至合同备案之日止。(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在项目招标期间,提供咨询、顾问等相关服务。(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如编制招标文件、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和执行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印刷合同及协调合同签订等服务费用外,还应该包括招标代理工作过程中发生劳务费、技术服务费、通讯、交通、办公场地、评标专家评审费、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与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及外地评标专家(如有)食宿费和来往交通费。(4)编制招标文件、控制价文件等代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受托人工作要求及违约处理一览表。(5)应尽的其他义务:①受托人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②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③受托人成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④因受托人的单方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并消除影响。⑤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不承担责任。⑥受托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⑦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管理及考核,并按委托人管理办法及招标代理合同开展工作。5.3履约保证金(1)在合同签订前,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1000元,币种应为人民币。(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转账或电汇的形式。受托人采用电汇或转账的形式,应从基本账户中递交至甲方指定账户。(3)受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所产生的费用由受托人承担。(4)因受托人违约产生的违约金委托人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不足部分受托人应补足违约金,如项目仍在继续履行,受托人需再补足履约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四十五(45)天后,根据履约期间委托人的索赔情况,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款项无息退还受托人。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①委托人有权参与受托人开展的和本项目有关的招投标的有关活动;②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应回避的人员;③委托人有权确定受托人的具体工作内容;④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受托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或越权代理的行为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及时纠正,如该行为多次发生,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受托人应赔偿因违约造成委托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代理报酬:(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库公开征集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各项目的实际中标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比选下浮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某招标项目的实际中标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比选下浮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暂定不含税价格金额元,税款:元,合同总价:元,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分别以本项目委托范围内的各标段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别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1)(2)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作时间顺延;(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5)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自约定支付条件成就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如不按期支付按照逾期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受托人支付违约金;(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无;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1)一(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未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按时完成每天罚扣应支付代理服务费的千分之二;(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托人支付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的及间接的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委托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的及间接的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4)受托人应确保项目组人员到位,承担人员缺失的违约责任:项目组人员未向委托人请假,擅自离开南宁的按每人每天罚扣应支付代理服务费的千分之二;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的,第5.1.1和5.1.2款的人员按每人每次罚扣10000元,其余人员按每人每次罚扣3000元。(5)其他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详见附件3受托人工作要求及违约处理一览表。(6)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违约赔偿限额:受托人的违约赔偿限额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报酬全额。12.争议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时,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可选择(2)方式解决:(1)将协议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他16.合同份数16.1双方约定合同正本2份,副本3份,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各执正本1份,委托人执副本2份,受托人执副本1份。17.补充条款:17.1项目投资规模及投资估算:序号标段名称内容投资估算(万元)17.2上款为暂定内容,项目投资规模及投资估算以批复文件和实际招标情况为准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50000  0.05  0.05  0.05  50000-100000  0.035  0.035  0.035  100000-500000  0.008  0.008  0.008  500000-1000000  0.006  0.006  0.006  1000000以上  0.004  0.004  0.004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本项目顺利完成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向受托人支付,受托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中标方支付上述费用。若本项目因故终止或改为其他采购方式时,该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如有)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以附件2招标代理费用计算及支付方式一览表为准。附件2招标代理费用计算及支付方式一览表序号本项目服务各阶段招标代理费用计算标准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控制价文件(如有)委托人审定通过并在指定媒介发出招标公告前,招标项目因故终止或由公开招标改为其他采购方式。委托人不向受托人支付任何费用。2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控制价文件(如有)通过委托人审定并在指定媒介发出招标公告后至开标前(含已组织开标工作但未进入评标环节),招标项目因故终止或由招标改为其他采购方式。该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如有)以招标控制价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专用条款8.1条约定的计算结果下浮50%计取。3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控制价文件(如有)挂网招标后招标失败(包括候选人公示阶段全部候选人放弃候选人资格),委托人取消招标项目或由招标改为其他采购方式。该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如有)以招标控制价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专用条款8.1条约定的计算结果下浮20%计取。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委托人取消招标项目或由招标改为其他采购方式。该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如有)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专用条款8.1条约定的计算结果下浮10%计取。附件3受托人工作要求及违约处置一览表序号工作要求违约处置1在招标文件编制阶段,受托人接到经委托人采购主办部门发送的已审定的用户需求书后,周期性项目受托人需在5个工作日(非周期性项目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及控制价文件(如有)初稿编制并提交给委托人采购主办部门,委托人采购主办部门审核后,受托人需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委托人采购主办部门审核意见完成修改并提交至委托人采购主办部门复核,对同一修改意见,退回修改次数不超过2次。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招标文件及控制价文件编制或修改的,每超时一天罚扣100元。同一修改意见,退回修改次数超过2次的,每超时一天罚扣200元。超时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2在招标文件委托人合约法规部审核阶段,受托人接到委托人合约法规部审对招标文件及控制价文件(如有)的审核意见后,受托人需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委托人审核意见完成修改并提交至委托人复核(重新做市场调研或二次询价的时间另计),对同一修改意见,退回修改次数不超过2次。3在招标文件委托人决策机构审核阶段,受托人接到委托人决策机构对招标文件及控制价文件(如有)的审核意见后,受托人需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委托人会议审核意见完成修改并提交至委托人复核(重新做市场调研或二次询价的时间另计),对同一修改意见,退回修改次数不超过2次。4开评标评审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候选人公示(或流标公告)发布工作。因受托人原因导致未按时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每超时一天罚扣100元。5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招标文件、控制价文件及合同文件编制因受托人原因导致招标文件或控制价文件或合同需澄清或修改时,每次罚扣200元。6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及程序进行开评标受托人未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及程序进行开评标,导致项目现场被质疑、投诉的,经调查属实每次罚扣200元。附件4:合同违约处理通知单(格式)合同违约处理通知单编号:合同编号-年月-两位数流水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合同违约情况违约情况:XXXXXX合同违约条款:XXXXXX违约处理意向根据《XXX项目合同》中第XX条,决定对你司处以: XXXXXX业主审批意见采购主办部门合约法规部合约法规部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送达日期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签收人: 留置送达 送达地址: 电子送达 收件电子邮箱地址等;说明:1.本通知单一式三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运营公司执两份,由运营公司合约法规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填写;2.招标代理机构若对本次违约处理有意见,须在《违约处理通知单》送达后2个工作日内向运营公司合约法规部提交正式申诉材料提出申诉,否则视为接受违约处理意见,运营公司合约法规部在收到申诉材料后须在5个工作日给予回复;3.本表单按照违约处理决定的金额和授权方案逐级签批或用印,5000元(含)以下由合约法规部签批,5000(不含)-10000元(含)签批至合约法规部的分管领导并用运营公司印,10000元(不含)-20000元(含)签批至总经理同时报董事长知悉并用运营公司印,20000元(不含)以上签批至董事长并用运营公司印;4.本通知单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时间基准为:(1)直接送达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2)留置送达以通知单送达指定地点时间为准(如出现拒签情况,以通知单送达指定地点时派送人现场照片或物流信息显示送达时间为准);(3)电子送达以发送人发出通知单时间为准。第四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封面格式)(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地址:年月日一、报价部分格式(1)报价表格式(01~03标包均适用)1、报价表项目名称工作内容报价备注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XX标包)以本项目招标代理合同为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 %计取。2.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如有):下浮 %计取。注:1.未按照本比选报价表的格式及要求填写比选报价表的,将视为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从而导致该比选申请人竞选无效。2.服务类型(工程招标或货物招标或服务招标)以实际招标类别为准。3.报价表中报价数值填报大于或等于0的整数,如15。比选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资信部分格式1、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委托人名称项目承揽时间备注123…注:1、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2、比选申请人须随此表附上能明确反映出类似项目定义中的业绩证明材料(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应为已经完成的。三、技术部分格式服务方案建议服务方案主要从项目人员投入和质量保证、承揽本项目的优势等方面进行编写。第五章评审办法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1.评审委员会1.1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由3名或以上人员组成。1.2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比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对整个评比活动保密。1.3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在比选期间私下接触参加比选的参选人员,不得接受参选人或相关人员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参选人以任何形式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透露与评比工作有关的内容情况。比选人应当对参选人报送的文件内容保密,比选人及参与者不得泄露。如果参加竞争的参选人试图采用不正当手段对评委施加影响,取消其比选资格。1.4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操纵、干预评比过程和评比结果。2.评审2.2评审程序2.2.1比选申请人送达比选申请文件后即可离去。2.2.2评审委员会确认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按规定密封。2.2.3符合性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初步评审,判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并在实质性内容上予以响应。如果比选申请文件实质性不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将判定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并且不允许比选申请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比选申请文件。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对比选申请人进行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标准见评审细则中《符合性评审表》。2.2.4详细评审:评审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报价部分、资信部分和技术部分评审。2.2.5评审结果:报价、资信和技术部分汇总得分即为比选申请人评分综合得分。各项指标的分数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委员会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选候选人(当中选候选人不足3名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并标明排序。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的比选申请人综合评分相同,则报价得分较高的排名靠前;如报价得分也相同,则资信部分得分较高的排名靠前;如资信部分得分也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较高的排名靠前,如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比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2.2.6本次比选为3个标包,比选申请人只能中一个标包。评标定标顺序为按标段规模由大到小排序,定为:01标→02标→03标。若比选申请人同时参与多个标包的参选,在中选前一标包后,仍可作为有效比选申请人参与后序标包的评比,但无中选资格。当标包的有效比选申请人均已在前序标包中中选的前提下,则该标包取消上述比选申请人只能中一个标包的限制,允许该标包的有效比选申请人兼投兼中。2.2.7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表上签字确认。2.2.8评审结束。3.评审工作相关要求3.1本次比选的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3.2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时,可重新比选:3.2.2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到达时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足3家的。3.2.3评审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比选申请或者界定为否决比选申请后,因有效比选申请不足三家使得比选申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当有效比选申请仅剩两家时,评审委员会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的,应继续评审)”。3.2.4评审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比选申请的。3.2.5中选候选人均放弃中选资格的。3.2.6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况。3.3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则本公司将不再组织比选,而更改为直接委托方式:3.2.1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时没有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3.2.2经评审后,无合格比选申请人的。3.4评比过程的保密性。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不得透露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比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比选有关的其他情况。3.5比选申请人在评比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比公正性的活动,可能导致其中选无效。3.6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或说明3.6.1评比时评审委员会将通过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联系并要求比选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就其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错误等的内容通过微信或钉钉等线上方式予以澄清或说明,具体方式由评审委员会和比选申请人代表协商确定。3.6.2比选申请人通过上述方式澄清或说明后,需以书面形式补充提供澄清或说明的内容,该澄清或说明函应有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比选人。比选人收齐相关澄清或说明函后方进行评比结果公示。3.6.3比选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函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6.4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4.比选申请文件评比的否决条款比选申请人或其比选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视为无效或作否决处理:(1)比选申请文件未按照规定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比选须知第11条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比选须知第13条规定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未经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逾期送达比选申请文件的;(4)比选申请文件内容不真实的;(5)比选申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的;(包括以下内容:比选项目所涉及的资格要求、价格、服务内容、合同条款等);(6)比选申请人不按报价表格式和内容要求报价的;(7)比选申请人不符合比选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资格要求或比选申请人符合前附表第9项所述资格要求但就本比选项目分别提交(填写)个(每个正本一份、副本(填写)份)及以上的比选申请文件的。二、评审细则1.符合性评审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结果结论1比选申请文件按规定签署和盖章2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规定填写、内容齐全的;(按比选文件第四章节规定格式填写的)3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无虚假文件或资料的4无比选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比选申请条件注:1.评审结果填写合格打√,不合格打×,凡评审结果有一项不合格者,结论为不通过。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3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本项目报价评分(满分30分)招标代理服务费:每下浮1%,得1分,中间值按内插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最多得20分;不下浮,得0分。2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每下浮7%,得1.0分,中间值按内插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最多得10分;不下浮,得0分。注:(1)下浮率≥0的整数,如15%。否则,其比选申请无效。3.资信部分评分细则(满分3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企业类似业绩(满分30分)参选人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每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0分,满分30分。注:类似项目定义详见比选公告附表,业绩应为已经完成的。4.技术部分评分细则(满分4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服务方案(满分20分)由评审委员会横向比较进行评分:服务方案针对性强,内容具体、合理的,得分[10,20]服务方案一般,得分[1,10)无服务方案的不得分。2近期其他招标项目服务总体评价(满分20分)由评审委员会横向比较进行评分:从比选申请人的近期在我公司服务质量、人员配置、保证等方面进行评价:优[15,20] 良(5,15) 差[0,5]第6章附件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库成员单位序号公司名称1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3广西双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中化商务有限公司5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8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9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10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12广西晨瑞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3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4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5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6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7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8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9联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21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4中捷通信有限公司25广西润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6广西北投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7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8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范围、工作内容和业绩要求一览表

序号
标包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暂定项目金额(万元)
计费标准
类似项目
备注

1
01包
南宁轨道交通2、3号线污水处理系统委外维保项目(2027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1.805735
服务
货物类或服务类或工程类招标代理项目

2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增购、2号线东延线电客车受电弓架修委外维保项目(2025年—2027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1.929488
服务

3
南宁轨道交通1、4、5号线电客车制动系统零星故障修委外项目(2027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130392
服务

4
南宁轨道交通工建专业小型机械及高空作业车委外故障修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158024
服务

5
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运营期保险经纪服务项目(2027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2
服务

6
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276612
服务

7
南宁轨道交通1、2、4、5号线电客车牵引系统零星故障修委外项目(2027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443672
服务

8
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专用通信、AFC系统故障件维修服务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48732
服务

9
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场段工艺设备零星故障修委外项目(2027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50492
服务

10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增购、2号线东延线电客车轴箱轴承架修委外维保项目(2025年—2027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574
服务

11
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电客车车钩系统架修委外维保项目(2025年—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3.06152
服务

12
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视频监控系统补盲工程项目(2026—2027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3.499859
工程

13
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起重机、叉车委外维保项目(2027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3.572712
服务

14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增购、2号线东延线电客车空调及风道清洁架修委外维保项目(2025年—2027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4.028288
服务

15
南宁轨道交通1、2、5号线电客车应急模式改造项目(2026年-2028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4.051344
服务

16
南宁轨道交通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2030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4.29
服务

17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增购电客车车钩系统架修委外维保项目(2026年—2027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4.79688
服务

18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增购、2号线东延线电客车牵引电机及小型风机架修委外维保项目(2025年—2027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4.883648
服务

19
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电客车制动系统架修委外维保项目(2025年—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5.1436
服务

20
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站台门系统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7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5.21883
服务

21
南宁轨道交通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救援服务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5.229084
服务

22
运营公司2026-2029年消防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7.096496
货物

23
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工建专业设备设施委外维保项目(2027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7.738583
服务

24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增购电客车空气压缩机组及EP2002阀架修委外维保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7.7495
服务

25
南宁轨道交通1、2、3、5号线主变电站高压设备、110kV外部电源线路委外维保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8.382633
服务

26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增购、2号线东延线电客车物资采购项目(2025年—2027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12.82688
货物

27
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电扶梯系统设备委外维保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10.193728
服务

28
运营公司2026-2029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11.343365
货物

29
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工建专业设备设施委外维保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13.068275
服务

30
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安保服务、安检设备维保委外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2.352875
服务

31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正线安保委外服务及安检设备维保服务项目(2027年-2030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5.080499
服务

32
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电客车架修项目(2025年—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7.318363
服务

33
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正线安保委外服务项目(2026年-2029年)的项目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1.977087
服务

34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电客车大修综合委外维修及更新改造项目(2026年-2028年)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47.52
货物

35
02包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增购、2号线东延线电客车油压减振器架修委外维保项目(2025年—2027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1.87088
服务
服务类招标代理项目

36
南宁轨道交通等保三级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测评服务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2028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375384
服务

37
南宁轨道交通3、5号线地铁保护区安全巡查、界标维护及结构变形监测委外服务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8.18247
服务

38
南宁轨道交通1、2、4号线地铁保护区安全巡查、界标维护及结构变形监测委外服务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9.771592
服务

39
03包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增购、2号线东延线电客车应急模式改造委外项目(2026年—2027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1.4388
服务
服务类招标代理项目

40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增购电客车制动系统架修委外维保项目(2026年—2027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6.5263
服务

41
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运营期保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项目(2027年-2029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13.032415
服务

注:1、部分项目可能会出现合并或者拆分的情形。
2、因本批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比选范围及工作内容存在不确定性,中选的代理项目因实际需要和比选人决策等原因均可能随时调整或取消。比选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此
产生的任何损失,比选人均不负任何责任。请各比选申请人知悉其中风险,慎重选择所投标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招标代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