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微改造招标公告(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2026)



荔湾区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设计单位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设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改造范围为东至永乐路(不含永乐路),南至荣兴路,西至东漖北路,北至永乐路(不含永乐路)。本项目改造面积约4.3公顷,改造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户数约1046户。其中涉及改造建筑14栋,共41梯,建筑为2000年前后建设。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

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及要求

1.服务范围: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概算及竣工图编制工作等。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若中选人在履行合同期间违约,中选人应当向询比单位赔偿,询比单位有权对中选人发出书面通知,与中选人解除合同。

3.其他要求:如本项目因政策、有关部门决策等原因暂停或者短期内不实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都无法实施相关设计服务工作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

工作内容及成果

1.设计需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的规范及标准,满足项目建设安全性、绿色环保的要求。

2.项目在设计和建设中,根据建筑节能法规,采用节能型新技术、新材料,选用国家规定的节能型设备。

3.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设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禁止使用污染环境的建筑材料和实施降解室内空气污染的措施。

4.配合项目报建、招投标、验收所需进行正式出图盖章,落实施工图审查意见的设计调整及回复。

5.中选人人员如存在不能胜任的条件或严重失职等违法行为,中选人应及时更换相关人员,更换人员的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原人员。如因此造成询比单位损失的,中选人除须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比例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6.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7.中选人在服务期间只能获得本项目中规定的报酬,此外不得索要额外的报酬。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

3.报价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询比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988,100.00元(大写:玖拾捌万捌仟壹佰元整)。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00%—20.00%。

2.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询比代理服务费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评委费)人民币1800元(大写:壹仟捌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七、

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3月11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3月17日。

八、

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1.由报价意向人在2026年3月18日上午9:30—10:0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逾期恕不受理。

2.若本项目满足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报价单位不足3家或经评审有效的报价单位不足2家,则本次询比失败,询比单位将视情况重新组织询比。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3228****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小姐、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7037139、13302228168

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设计询比文件.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11日

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设计(项目编号:GDKX202602003)询比文件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询比代理单位: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第1章询比公告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设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一、项目概况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改造范围为东至永乐路(不含永乐路),南至荣兴路,西至东漖北路,北至永乐路(不含永乐路)。本项目改造面积约4.3公顷,改造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户数约1046户。其中涉及改造建筑14栋,共41梯,建筑为2000年前后建设。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及要求1.服务范围: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概算及竣工图编制工作等。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若中选人在履行合同期间违约,中选人应当向询比单位赔偿,询比单位有权对中选人发出书面通知,与中选人解除合同。3.其他要求:如本项目因政策、有关部门决策等原因暂停或者短期内不实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都无法实施相关设计服务工作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三、工作内容及成果1.设计需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的规范及标准,满足项目建设安全性、绿色环保的要求。2.项目在设计和建设中,根据建筑节能法规,采用节能型新技术、新材料,选用国家规定的节能型设备。3.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设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禁止使用污染环境的建筑材料和实施降解室内空气污染的措施。4.配合项目报建、招投标、验收所需进行正式出图盖章,落实施工图审查意见的设计调整及回复。5.中选人人员如存在不能胜任的条件或严重失职等违法行为,中选人应及时更换相关人员,更换人员的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原人员。如因此造成询比单位损失的,中选人除须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比例在合同中进行约定。6.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7.中选人在服务期间只能获得本项目中规定的报酬,此外不得索要额外的报酬。四、报价人资格要求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2.报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3.报价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询比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五、报价及结算方式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988,100.00元(大写:玖拾捌万捌仟壹佰元整)。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00%—20.00%。2.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六、询比代理服务费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评委费)人民币1800元(大写:壹仟捌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3月11日;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3月17日。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1.由报价意向人在2026年3月18日上午9:30—10:00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逾期恕不受理。2.若本项目满足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报价单位不足3家或经评审有效的报价单位不足2家,则本次询比失败,询比单位将视情况重新组织询比。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十二、联系方式: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3228****询比代理单位: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宋小姐、李先生联系电话:020-87037139、13302228168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2026年3月11日第二章评审办法一、评审办法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首先审查报价单位的资格性和符合性条件,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将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分(详见附件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2.对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不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不予评分。3.评分按照各报价人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两家或以上的报价人总得分相同时,则报价部分得分高的排前;若报价部分得分相同,则由报价文件提交顺序较早的排前(详见附件二:综合评分表)。4.若本项目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报价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有效的报价人不足2家,则本次询比失败,询比人将视情况重新组织询比。第三章报价文件一、报价文件编制要求1.报价文件编制规范、签署合格、报价唯一固定、报价无重大漏项及重大不合理。2.报价文件份数为一式三份,一份为正本,两份为副本,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报价文件(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拷贝至光盘或u盘,光盘或u盘内的文件内容应与纸质版的报价文件内容一致,并与报价文件(纸质版)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封口须加盖公章密封,否则报价文件当无效处理。3.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报价文件的空隙。外面应标注“项目名称”“报价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报价单位”等字样。4.报价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内容(复印件、截图证明等)须清晰可见,模糊不清晰的则当无效材料处理。报价文件须附上材料目录(附页码)。二、完整的报价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报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三);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委托书(原件);4.业绩情况汇总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四);5.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6.综合评分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7.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六);8.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以上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2.综合评分表;3.报价表;4.业绩情况汇总表;5.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配备情况表;6.承诺书。附表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设计序号审查内容报价人1报价人2.....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2报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3报价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询比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00%—20.00%。8报价文件按询比文件的要求编制、签署及盖章。结论注: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报价。附表二综合评分表项目名称: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设计分项内容分值评分说明商务部分评分标准(30 分)业绩情况10分参选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建筑设计项目的,每个项目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中载明的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情况10分参选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需提供职称证扫描件服务响应承诺10分(1)参选供应商承诺在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1小时内(含1小时)响应,并提供服务的,得10分;(2)参选供应商承诺在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1.5小时内(含1.5小时)响应,并提供服务的,得6分;(3)参选供应商承诺在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2小时内(含2小时)响应,并提供服务的,得2分;(4)其它情况不得分。注:需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参选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0 分)对项目的认识与理解10分(1)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对服务的各项工作和要求理解到位,符合本项目要求,得10分;(2)思路较清晰、目标较明确,对服务的各项工作理解较好,符合项目要求,得7分;(3)有思路,但不清晰,对项目的各项工作理解不够到位,得4分;(4)其他不得分。总体工作思路及技术方案15分(1)总体思路和方法清晰、明确,技术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可操作性强,得15分; (2)总体思路和方法基本清晰、明确,技术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可操作性一般,得10分; (3)总体思路和方法模糊、不够明确,方案不够合理,可操作性不强,得5分;(4)其他不得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10分(1)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解决措施及建议合理、切实可行,得10分; (2)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到位、解决措施及建议较合理、较可行,得7分; (3)重点难点分析不够准确、解决措施及建议不够合理,得4分;(4)其他不得分。保障措施5分(1)保障措施全面、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5分;(2)保障措施较合理、不全面,基本可行,得3分;(3)保障措施不合理且可行性差,得1分。(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进度计划10分(1)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保证措施针对性强,得10 分;(2)进度计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7分;(3)进度计划不合理,保证措施不可行得4分。(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价格部分评分标准(20 分)20 分询比报价得分采用最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询比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 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报价 (1-报价下浮率)(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报价,下同)为评审基准价(1-报价下浮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评分权重注:1、所有评委的评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附件三报价表项目名称: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设计序号服务内容最高限价(元)报价总价(元)备注一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设计988,100.00下浮率:    %  小写:¥      大写:      注:1.总价为人民币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3.若报价金额与下浮率不一致时,以报价金额为准,并修改报价下浮率。4.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工、现场查勘、住街设计、交通费、图纸资料、文印费、汇报视频、展览展板、会议组织费用、各种评审时发生的会务费(包含资料费)、专家评审费、专家调研费、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及调整等费用、成本、利润、税费、赶工费等乙方履行合同项下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业绩情况汇总表(20年1月1日至今)项目名称: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设计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中标价或合同价(万元)项目类型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12…注:1.本表后应按要求附业绩证明材料。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设计序号职责分工姓名学历职称/注册执业资格1项目负责人2主要经办人员及其他人员配备情况34…注:本表后应按要求附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及近一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页。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承诺书本公司承诺本次关于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设计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均为属实,提交本承诺书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虚假,本公司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4章合同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工程地点: 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甲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设计人(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甲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设计人(乙方):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1.3建设工程批准相关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服务范围等如下:2.1项目名称:花地街道怡芳苑社区微改造项目2.2本项目工程概况:2.2.1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改造范围为东至永乐路(不含永乐路),南至荣兴路,西至东漖北路,北至永乐路(不含永乐路)。2.2.2本项目改造面积约4.3公顷,改造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户数约1046户。其中涉及改造建筑14栋,共41梯,建筑为2000年前后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楼道修缮、楼栋“三线”、楼栋消防设施、楼栋排水设施等基础类改造,小区公共空间、小区照明设施等完善类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等提升类改造。2.3本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并应满足当地报审及审查通过的要求,同时应满足发包人对各阶段图纸的内部审查、成本控制及施工的要求。2.4本项目具体设计服务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服务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概算备案、图纸会审、施工变更、竣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定期参加现场踏勘、每周工程例会、设计评审会议等工作。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有关规划用地批文//2有关规划设计条件1签合同时3有关市政设计资料//说明:以双方签收确认文件为准。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效果图、方案文本)一式四份按双方约定 2初步设计图一式四份方案确定后45天内提交 含专家评审意见3概算一式四份方案确定后45天内提交4施工设计图一式八份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提交  说明:以双方签收确认文件为准,设计人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应提交相应的电子版。 第五条设计费及收费依据5.1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设计收费暂按项目估算建安费金额2570.02万元为计费依据,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2002】10号),本项目工程设计费金额为万元,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附加调整系数为1.1,浮动系数(投标下浮系数)为%。最终设计费以荔湾区住建局备案概算的建安费为基数,按上述系数计算,支付时间依据荔湾区财政局拨款时间确定。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由设计单位承担支付。5.2合同金额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资料文件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计划编写费、展板、配合协调费、文印费、管理费、办公费、利润、税金等设计人履行本项目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本条款明示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第六条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 第一次付费30%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30%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全套初步设计图及概算文件,发包人支付至60%。第三次付费25%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经过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后,发包人按概算批复中建安费为基数计算的设计费,支付至85%。第四次付费15%工程竣工验收,1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余额。本合同项下发包人的付款时间,均是指发包人向财政申请支付而办理申请手续的时间,而非指实际付款时间,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若因财政审批或财政支付程序原因导致支付延迟的,不属发包人违约,设计人对此无异议。设计人应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及时完成工作。设计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向发包人提交等值、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向发包人提供按前述合同约定各阶段支付条件成就的证明文件。第七条双方责任7.1发包人责任:7.1.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的,除支付本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外,还应承担当次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7.1.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进度款的,除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款外,还应承担当次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7.1.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乙方设计竣工结算款的,除应支付乙方设计竣工结算款外,还应承担当次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7.1.4因甲方违约或过错以致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在乙方能够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甲方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7.1.5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7.1.6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7.1.7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7.1.8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但发包人根据法律的要求或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公开的除外。7.2设计人责任:7.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7.2.2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充分尊重和理解甲方、代表甲方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对设计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对合同没有约定的部分和没有描述的部分,双方应另行协商。7.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国家建设部门有关建设行业的法规执行。7.2.4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按国家规定年限。7.2.5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7.2.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7.2.7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7.2.8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的由上一级单位组织的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方案的修改调整和意见回复。7.2.9设计人应委派能够代表其作出决策或提供技术支持的设计人员准时参加所有工程例会。如设计人因故无法参会的,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建设单位书面请假,并须获得许可。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席会议的,视为无故缺席。7.2.10设计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经参建各方确认的事项、工程资料、设计成果及相关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图纸、施工图审查文件、竣工验收资料、设计变更确认单、工程联系单等,以下简称‘需盖章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并在审核无误后及时加盖其单位有效的公章、设计出图专用章或注册执业人员执业印章。第八条违约责任:8.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发包人自身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8.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高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为上限。8.3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8.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设计费,如未按期付款,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当次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8.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8.6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遗漏、错误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限期内对设计成果文件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因此造成设计成果文件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条款第8.3条的约定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以相应部分设计费为赔偿上限。8.7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如有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每发生3例,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8.8如经过甲方或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设计变更的审核,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的,第一次按一般违约处理;第二次以后,每违反一次按一次严重违约处理。8.9如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含有明显倾向于某一专门厂商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描述,或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了具有专一性、排他性的材料、设备而又未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理由的,每违反一次按一次严重违约处理。8.10经甲方认可的本合同工程施工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施工图审查能力的单位审查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确认,乙方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中存在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8.7条的相关约定执行。8.11设计人无故缺席工程例会的,每缺席一次按一次一般违约处理;第三次以后,每缺席一次按一次严重违约处理。因设计人无故缺席工程例会,导致会议延期或项目决策延误的,因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相关责任由设计人承担。8.12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符合合同及法规要求的需盖章文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与用印。如文件存在不符合约定之处,应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提出修改意见。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反馈或拒不配合用印的,每违反一次按一次一般违约处理;第二次以后,每违反一次按一次严重违约处理。8.13设计人若发生以下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部分解除与本合同项下特定阶段(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或特定工作内容相关的合同义务,并要求退还该部分已支付的设计费及承担违约责任:8.13.1就特定阶段的设计成果,经委托方或相关审查机构两次书面提出修改意见后,设计人仍无法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文件;8.13.2设计人明确表示或无正当理由延迟履行特定阶段的设计义务超过30日,导致阶段工作无法推进;8.13.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14设计人若发生以下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未履行或无效履行的部分的设计费及承担违约责任:8.14.1设计人提交的关键设计成果存在重大缺陷或错误,导致无法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或若按此施工将必然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或工程根本性缺陷,且在甲方提出后拒绝或无能力修正的;8.14.2设计方将其核心设计工作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的;8.14.3设计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经委托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改正,且已构成根本违约的。8.15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8.15.1一般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000元/次。8.15.2严重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3000元/次。8.15.3赔偿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以相应部分设计费为赔偿上限。8.15.4部分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达到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即生效。乙方应在该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以相应部分设计费为赔偿上限。同时,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停止被解除部分的工作,五天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所交接资料必须完整且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交接资料不完整或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若因乙方拒交或延误交接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而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赔偿,以相应部分设计费为赔偿上限。8.15.5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即生效。乙方应在该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支付2倍定金金额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以相应部分设计费为赔偿上限。违约金与赔偿金之和不得低于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总额。同时,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停止全部工作,五天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天内离场。乙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且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和其它方面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以相应部分设计费为赔偿上限。8.15.6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缴纳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分别计算。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结算价款的25%,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以相应部分设计费为赔偿上限。第九条其他9.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不另收工本费。9.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3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9.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9.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9.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9.7本合同一式_陆_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9.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0其它约定事项:甲乙双方均应派专人负责此项目的文件签收及设计图纸确认。发包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设计人名称:街道办事处(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