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辅工程EP 机械租赁服务 吊车 铲车 曲臂车 挖掘机 板车招标公告(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2026)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机关)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60302179
二、询价书名称: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机械租赁服务采购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6-03-11 10:00: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16 10: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6-03-16 10: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梁红喜
联系电话:13811022839
采购单位: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机关)
2026-03-11 10:00:00
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租赁采购询价文件.doc
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租赁采购询价文件.pdf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611002004018
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机械租赁

1.0
6
2026-04-06 00:00:00

第一章询价公告采购方式:公开询价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租赁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报价。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使用的机械设备租赁(详见第二章询价清单)二、本次采购限价为2805600.00元(含增值税),请报价人合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三、报价人的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商事主体资格。2.本次采购接受服务商报价,经营范围需包含机械租赁或设备租赁。四、报价人注意事项1.报价人务必严格按照要求报价,非分项成交的不得少报或漏报,同一物料系统填报的含税单价及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如有)中含税单价及总价相同,如有偏差,以系统报价为准。2.报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IP地址相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报名、报价。3.报价人出现围标、串标、无正当理由放弃报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列入失信供应商,禁止参与中煤集团任何采购活动。4.成交人拒签或拒绝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列入失信供应商,禁止参与中煤集团任何采购活动。5.报价人应承担报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6.报价人必须对报价及标的物来源的合法性负责,由报价方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我公司概不负责。7.参加询价活动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询价活动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8.《询价清单》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技术参数等,与中煤供应链平台物料明细不一致时以《询价清单》为准,中煤供应链平台上的物料明细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与联系人确认。9.请报价人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填报税率。10.报验、检测、验证等相关资料根据实际要求,进场后提供。五、报名报价流程1.报名流程:(1)参与报价人请登录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https://ego.chinacoal.com/进行注册。(2)已注册用户的供应商直接登录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在线报名。(3)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在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上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可以参与报名。(4)参与报名资格审核的采购项目,报价人登陆平台后请在公开询价报名中点选或检索需要参加的项目点击“录入报名”简要填写企业介绍,点击“保存”后按项目报名资格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文件,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报价。2.报价流程:报价人可在“报价管理”报价页面下载询价文件并认真仔细阅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在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进行报价,并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报价界面作为附件上传。响应文件格式应为PDF文件。六、询价/评审1.询价/评审小组:采购人组建五人评审小组。2.评审方式:最低评审价格法(评审)。3.询价/评审程序:(1)实质性响应审查。评审小组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满足资格性、响应性评审表任意一条的,作废标处理,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2)询价小组所有成员就技术、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审。(3)询价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人将在中煤供应链平台上询价书变更模块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报名、报价的单位。(4)除实质性问题外,其它非实质性问题评审小组视情况可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4.报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报价及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1)报价人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2)报价超过采购限价或严重偏离市场价的。(3)不能满足《询价清单》中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材质等要求的。(4)不响应供货周期、结算方式、付款条件要求的。(5)不满足要求的其它情形。5.推荐成交候选人对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且有效报价人,评审小组将根据报价人除税总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如遇报价相同,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比较企业的综合实力(例如:报价人实力、优惠承诺等)。七、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4号安信大厦A602室联系人:方琼联系方式:13394773145第二章询价清单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设备数量计划进场日期预计使用时长(月)备注1吊车25T台32026-03-014承租4个月,每月3台机械,带司机、司索工、信号工2吊车70T台22026-03-014承租4个月,每月2台机械,带司机、司索工、信号工3铲车30台12026-03-014承租4个月,每月1台机械,带司机4铲车50台22026-03-014承租4个月,每月2台机械,带司机5曲臂车20米台32026-03-014承租4个月,每月3台机械,带司机6挖掘机75台12026-03-014承租4个月,每月1台机械,带司机7板车9.6米台12026-03-014承租4个月,每月1台机械,带司机合计15备注:1、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时,数量按实际发生计算,税金按实际开票税率计取。2、《询价清单》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技术参数等与中煤供应链平台物料明细不一致时,以询价清单描述为准,系统描述仅供参考。3、所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服务本身价格、司机人工、风险、税费、进出场费、维修保养费、装卸车费等,乙方保证设备在使用期满前能正常使用的所有费用。上述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动、司机人工费变动、油料费及运费涨跌等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4、设备性能:所投设备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要,租赁设备必须保证各项功能完好,运行良好,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环保要求。5、每辆吊车配备一位带Q1证书的信号工和一位司索工,并且不能是同一个人持有两个证指挥吊车。6、每辆车保险为100万,并配套满足现场使用钢丝绳、吊装带。7、每天工作10个小时,如加班叠加累计。8、技术质量要求:所投设备规格型号统一,外观颜色尽量一致,机械设备良好;出租方所提供的租赁物必须手续、资料齐全(包括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维护和保养记录、操作人员资格证书、车辆保险等)。第三章报价响应文件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租赁(二)采购响应文件报价单位(盖章):响应文件组成一、营业执照二、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三、报价一览表1、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承诺方:(盖章)地址:电话:年月日三、报价一览表序号标的物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材质品牌/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除税单价(元)除税金额(元)税率%含税单价 (元)含税金额(元)备注1吊车25T月123台2吊车70T月82台3铲车30月41台4铲车50月82台5曲臂车20米月123台6挖掘机75月41台7板车9.6米月41台合 计以上产品价税合计金额(大写):(小写:元)备注:1、我单位完全响应采购人关于供货周期、结算方式、付款条件的要求。2、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服务本身价格、司机人工、信号工、风险、进出场费、维修保养费、装卸车费等,乙方保证设备在使用期满前能正常使用的所有费用。上述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动、司机人工费变动、油料费及运费涨跌等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3、数量按实际发生计算,税金按实际开票税率计取。4、设备性能所投设备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要,租赁设备必须保证各项功能完好,运行良好,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环保要求。5、每辆吊车配备一位带Q1证书的信号工和一位司索工,并且不能是同一个人持有两个证指挥吊车。6、每辆车保险为100万,并配套满足现场使用钢丝绳、吊装带。7、每天10小时,如加班叠加累计。报价单位(盖公章):联系电话:1.第五章评审资料2.一、评审成员廉洁承诺书为规范非招标采购评审活动,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维护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人作为评审组成员,特作如下承诺:1、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与任何报价人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收受报价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向采购人征询其确定成交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报价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3、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不泄露参与评审活动中所获知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4、本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主动申请回避:(1)报价人或者报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2)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非招标采购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询价、评审以及其他与非招标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自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发生,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二、评审小组登记表名称: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租赁采购序号姓名工作单位专业职称联系电话12345三、资格性、响应性评审表名称: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租赁采购序号资格性、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人1是否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2报价是否超过控制价或严重偏离市场价。3是否满足《询价清单》中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材质、品牌/生产厂家等要求。4是否响应供货周期、结算方式、付款条件要求。5其它情形。评审结论备注:供应商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性响应性评审表中的任何一项,该家供应商报价按废标处理。 评审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四、有效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租赁采购序号报价单位名称报价(不含税/元)评审小组签字五、成交候选人推荐表名称: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租赁采购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单位名称不含税金额(元)123 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六、评审报告名称: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租赁采购评审结论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第六章合同条款【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二)】设备租赁合同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物资/项目名称:【机械租赁】甲方(承租方):【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出租方):【】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1条租赁物明细(详见附件1)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按下列第2种方式约定:(一)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自租赁物经承租方验收,出租方取得加盖承租方印章(无承租方印章的其他任何形式均无效)的验收证明文件之日为租赁起始日期;自承租方通知出租方返还租赁物日期为租赁终止日期。第三条使用地点承租方可将租赁物在其所属项目部调剂使用。第4条租金计算方式(一)本合同采用以下第2种租金计算方式:1.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元)。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2.其他租金计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实际结算以现场双方签认单为准,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结算,超出整月以外的天数,按天结算,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计。(二)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承租方不支付停用期间的租金,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三)在租赁期间,若因工程停工或项目发生变化,承租方不再需要租赁物或租赁物不能满足承租方施工需要,承租方可提前10日通知出租方终止合同,返还租赁物,并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民事赔偿责任。第五条租金支付方式(一)本合同采用以下第2种租金支付方式:1.承租方每6个月向出租方支付一次租金;租赁期间最终不足6个月时,在租赁期限实际结束后一次性支付。2.其他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与出租方核对租赁费用,办理结算单,经承租方签字确认核对完成后支付租赁费的50%,3个月后支付剩余的租赁费。(二)承租方付款时可为承兑或电汇。承租方每次付款前出租方应按本合同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并按承租方要求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否则承租方有权不支付合同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民事赔偿责任。第六条增值税发票开具(一)本合同使用的增值税发票按以下第1项执行: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二)增值税发票税率标准:1.租赁设备适用税率为:%;2.其他:/。(三)增值税发票提供时间:承租方每次向出租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四)有关要求1.因出租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出租方需依法向承租方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向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2.出租方应按照承租方要求,及时向承租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发票。因出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及时给承租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等情形的,出租方需向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3.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出租方必须确增值税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且票面信息与本合同内容相一致。因增值税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开的,出租方需向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相关损失等。4.其他发票有关要求:/第七条租赁物交付(一)交付前,出租方应对租赁物进行检验,并按承租方要求提供相关能证明租赁物合格的手续或证明文件。(二)租赁物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交付:1.出租方运送。由出租方在年月日前(或以承租方通知要求为准)将租赁物运送至承租方指定地点,运输、装卸过程中租赁物损毁和灭失的风险全部由出租方承担,每延迟一天出租方需承担违约金2000.00元。2.承租方自提。由承租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运输,出租方应/年/月/日前在按本合同约定将租赁物备齐,延误承包方提取租赁物的,每延迟一天出租方需承担违约金/元。(三)承租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的型号、规格、数量或技术性能等有不符或瑕疵,承租方有权不予接收,出租方应在3日内予以调换,调换设备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未按期调换,承租方有权另行租赁,由此增加的费用及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第八条租赁物返还租赁物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返还:(1)出租方自提。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出租方接到承租方返还租赁物通知后5日内自行将租赁物运离,出租方未按承租方通知时间将租赁物自行运离的,自承租方发出通知之日起承租方无需向出租方继续支付租金。租赁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损毁和灭失的风险全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物运离承租方施工现场后出租方不得再对租赁物完好情况提出任何异议。(2)承租方运送。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承租方无需继续支付租金,承租方在扣除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款)后,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将租赁物运至出租方住所处或指定地点,出租方拒收的,视为承租方以完成租赁物返还,不再对租赁物承担任何保管、看护责任,租赁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全部由出租方承担。第九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约定交付租赁物,并承诺租赁物具备正常使用的性能。2.出租方所提供的租赁物必须手续、资料齐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维护和保养记录、车辆保险100万等)。如因租赁物相关手续、资料不全被处罚、扣留等一切责任由出租方承担。3.在租赁期间,若因租赁物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损耗、不符合使用要求等)出现故障,造成承租方不能或无法正常使用该租赁物时,出租方在接到承租方维修通知后0.5日内应抵达租赁物使用现场进行维修,如出租方未按要求履行维修义务,承租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有权从租金中抵扣,出租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因此给承租人造成其他任何损失也由出租方承担。如果租赁物发生故障,停机时间超过24小时,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施工工期延误,承租方可提出赔偿,并可从月租金或其它途径从出租方处获得补偿。4.在租赁期间,出租方确认并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享有完全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主张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抵押、质押等任何权利,也无诉讼、法院查封和强制执行等事项。若出现上述事项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5.出租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增值税发票开具”相关规定的,需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0元,并对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出租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的,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纠正其违约行为之日或承租方解除合同之日止,出租方需每日向承租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7.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自行将租赁物进行转租,承租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出租方也可自行向实际承租人索要租金,承租方予以配合。8.其他出租方的义务:/(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如承租方出现资金困难,出租方同意给予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承租方违约。宽限期过后,仍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承租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款项,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的1%,除此之外,承租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及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资金占用费等。2.有权要求出租方按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若延迟交付或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2天以上时,承租方有权要求更换租赁物或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4.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应保证承租方能够正常使用租赁物,若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接到承租方通知后0.5日内负责完成对租赁物的修复。5.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让、抵押。6.其他承租方的权利: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及业主方现场施工指挥和管理,承租方有权向出租方每次处10000.00元以下罚款。第十条合同解除及终止出现下列情形时,承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民事赔偿责任,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还有赔偿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出租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交付租赁物的,延迟交付超过1天时;2.出租方接到承租方返还租赁物通知后,在5日内未将租赁物运离承租方现场时;3.租赁期间出租方未及时维修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超过1天时;4.出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5.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承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时。6.其他合同解除及终止:吊车必须配备司机、信号工和司索工,并且信号工和司索工不能是同一个人。第十一条通知及送达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需通知对方的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维修通知、返还通知、解除合同通知等),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通知:(1)承租方联系信息如下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微信号:传真号码:(2)出租方联系信息如下: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微信号:传真号码:以EMS发送至上述地址,不论是否签收、阅读均视为已通知或有效送达,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若拒收或无法送达的,以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短信、传真发送的,不论是否阅读,均视为已通知或有效送达,以该信息到达对方特定系统之日为送达之日。若双方上述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第12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不论产生何种裁判结果,诉讼或仲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调查费、人员差旅费等均由乙方(出租方)承担。第十三条其他事宜(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确认并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享有完全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主张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抵押、质押等任何权利,也无诉讼、法院查封和强制执行等事项。如出现第三方主张上述权利和事项时,全部法律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因此给承租方带来的其他一切损失也由出租方负责赔偿。(二)租赁期满,如承租方需继续租赁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证承租方续租,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三)乙方(出租方)确认:在同意订立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及内容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了充分的理解,对甲方(承租方)所特别提示的,免除或者限制甲方(承租方)责任的条款均充分知悉。(四)乙方(出租方)承诺:乙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违反合同相关约定,导致甲方(承租方)对乙方(出租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甲方(承租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出租方)承担;乙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被他人起诉或仲裁,连带甲方(承租方)被诉的,甲方(承租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出租方)承担。(前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承租方)代为支付的款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取证费、差旅费、鉴定费、处理费、违约金、执行费、政府机构行政处罚等)。上述款项承租方有权从尚未向出租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仍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此无任何异议。(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本合同附件伍份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补充条款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冬闲期,租赁费按计取承租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附件1合同标的、数量、价款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月数除税单价(月/元)除税金额(元)税率(%)税额(元)含税单价(月/元)含税金额(元)备注1吊车25T月123台2吊车70T月82台3铲车30月41台4铲车50月82台5曲臂车20米月123台6挖掘机75月41台7板车9.6米月41台含税合计金额(大写):备注:1.上述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本身费用、司机费用、风险、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调试费、进出场费等,乙方保证设备在使用期间能正常使用的所有费用。上述价格不因人工、油料价格变动、安装调试费、进出场费等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2.设备性能:所投设备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要,租赁设备必须保证各项功能完好,运行良好,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环保要求。3.每辆吊车配备一位带Q1证书的信号工和一位司索工,并且不能是同一个人持有两个证指挥吊车。4.每辆车保险为100万,并配套满足现场使用钢丝绳、吊装带。5.每天10小时,如加班叠加累计。附附件2供需廉洁互保协议甲方(需方):乙方(供方):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乙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乙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7.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与乙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1.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甲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甲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甲方报销或要求甲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甲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3.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4.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甲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5.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甲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甲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甲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6.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四条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第五条监督与举报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渠道:甲方设立举报电话:[甲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甲方举报邮箱],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乙方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举报处理: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六条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1.情节轻微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2.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乙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乙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甲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甲方因乙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导致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2)给乙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乙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3)给乙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乙方有权从给甲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甲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甲方”;本协议甲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甲方”,任一甲方对另外其他甲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乙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六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乙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第一章询价公告采购方式:公开询价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租赁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报价。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使用的机械设备租赁(详见第二章询价清单)二、本次采购限价为2805600.00元(含增值税),请报价人合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三、报价人的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商事主体资格。2.本次采购接受服务商报价,经营范围需包含机械租赁或设备租赁。四、报价人注意事项1.报价人务必严格按照要求报价,非分项成交的不得少报或漏报,同一物料系统填报的含税单价及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如有)中含税单价及总价相同,如有偏差,以系统报价为准。2.报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IP地址相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报名、报价。3.报价人出现围标、串标、无正当理由放弃报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列入失信供应商,禁止参与中煤集团任何采购活动。4.成交人拒签或拒绝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列入失信供应商,禁止参与中煤集团任何采购活动。5.报价人应承担报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6.报价人必须对报价及标的物来源的合法性负责,由报价方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我公司概不负责。7.参加询价活动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询价活动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8.《询价清单》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技术参数等,与中煤供应链平台物料明细不一致时以《询价清单》为准,中煤供应链平台上的物料明细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与联系人确认。9.请报价人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填报税率。10.报验、检测、验证等相关资料根据实际要求,进场后提供。五、报名报价流程1.报名流程:(1)参与报价人请登录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https://ego.chinacoal.com/进行注册。(2)已注册用户的供应商直接登录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在线报名。(3)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在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上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可以参与报名。(4)参与报名资格审核的采购项目,报价人登陆平台后请在公开询价报名中点选或检索需要参加的项目点击“录入报名”简要填写企业介绍,点击“保存”后按项目报名资格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文件,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报价。2.报价流程:报价人可在“报价管理”报价页面下载询价文件并认真仔细阅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在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进行报价,并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报价界面作为附件上传。响应文件格式应为PDF文件。六、询价/评审1.询价/评审小组:采购人组建五人评审小组。2.评审方式:最低评审价格法(评审)。3.询价/评审程序:(1)实质性响应审查。评审小组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满足资格性、响应性评审表任意一条的,作废标处理,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2)询价小组所有成员就技术、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审。(3)询价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人将在中煤供应链平台上询价书变更模块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报名、报价的单位。(4)除实质性问题外,其它非实质性问题评审小组视情况可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4.报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报价及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1)报价人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2)报价超过采购限价或严重偏离市场价的。(3)不能满足《询价清单》中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材质等要求的。(4)不响应供货周期、结算方式、付款条件要求的。(5)不满足要求的其它情形。5.推荐成交候选人对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且有效报价人,评审小组将根据报价人除税总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如遇报价相同,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比较企业的综合实力(例如:报价人实力、优惠承诺等)。七、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4号安信大厦A602室联系人:方琼联系方式:13394773145第二章询价清单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设备数量计划进场日期预计使用时长(月)备注1吊车25T台32026-03-014承租4个月,每月3台机械,带司机、司索工、信号工2吊车70T台22026-03-014承租4个月,每月2台机械,带司机、司索工、信号工3铲车30台12026-03-014承租4个月,每月1台机械,带司机4铲车50台22026-03-014承租4个月,每月2台机械,带司机5曲臂车20米台32026-03-014承租4个月,每月3台机械,带司机6挖掘机75台12026-03-014承租4个月,每月1台机械,带司机7板车9.6米台12026-03-014承租4个月,每月1台机械,带司机合计15备注:1、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时,数量按实际发生计算,税金按实际开票税率计取。2、《询价清单》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技术参数等与中煤供应链平台物料明细不一致时,以询价清单描述为准,系统描述仅供参考。3、所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服务本身价格、司机人工、风险、税费、进出场费、维修保养费、装卸车费等,乙方保证设备在使用期满前能正常使用的所有费用。上述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动、司机人工费变动、油料费及运费涨跌等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4、设备性能:所投设备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要,租赁设备必须保证各项功能完好,运行良好,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环保要求。5、每辆吊车配备一位带Q1证书的信号工和一位司索工,并且不能是同一个人持有两个证指挥吊车。6、每辆车保险为100万,并配套满足现场使用钢丝绳、吊装带。7、每天工作10个小时,如加班叠加累计。8、技术质量要求:所投设备规格型号统一,外观颜色尽量一致,机械设备良好;出租方所提供的租赁物必须手续、资料齐全(包括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维护和保养记录、操作人员资格证书、车辆保险等)。第三章报价响应文件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租赁(二)采购响应文件报价单位(盖章):响应文件组成一、营业执照二、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三、报价一览表一、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承诺方:(盖章)地址:电话:年月日三、报价一览表序号标的物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材质品牌/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除税单价(元)除税金额(元)税率%含税单价(元)含税金额(元)备注1吊车25T月123台2吊车70T月82台3铲车30月41台4铲车50月82台5曲臂车20米月123台6挖掘机75月41台7板车9.6米月41台合计以上产品价税合计金额(大写):,(小写:元)备注:1、我单位完全响应采购人关于供货周期、结算方式、付款条件的要求。2、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服务本身价格、司机人工、信号工、风险、进出场费、维修保养费、装卸车费等,乙方保证设备在使用期满前能正常使用的所有费用。上述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动、司机人工费变动、油料费及运费涨跌等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3、数量按实际发生计算,税金按实际开票税率计取。4、设备性能所投设备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要,租赁设备必须保证各项功能完好,运行良好,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环保要求。5、每辆吊车配备一位带Q1证书的信号工和一位司索工,并且不能是同一个人持有两个证指挥吊车。6、每辆车保险为100万,并配套满足现场使用钢丝绳、吊装带。7、每天10小时,如加班叠加累计。报价单位(盖公章):联系电话:第五章评审资料一、评审成员廉洁承诺书为规范非招标采购评审活动,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维护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人作为评审组成员,特作如下承诺:一、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二、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与任何报价人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收受报价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向采购人征询其确定成交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报价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三、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不泄露参与评审活动中所获知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四、本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主动申请回避:(一)报价人或者报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二)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非招标采购公正评审的;(三)曾因在询价、评审以及其他与非招标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五、自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发生,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二、评审小组登记表名称: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租赁采购序号姓名工作单位专业职称联系电话12345三、资格性、响应性评审表名称: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租赁采购序号资格性、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人1是否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2报价是否超过控制价或严重偏离市场价。3是否满足《询价清单》中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材质、品牌/生产厂家等要求。4是否响应供货周期、结算方式、付款条件要求。5其它情形。评审结论备注:供应商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性响应性评审表中的任何一项,该家供应商报价按废标处理。评审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四、有效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租赁采购序号报价单位名称报价(不含税/元)评审小组签字五、成交候选人推荐表名称: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租赁采购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单位名称不含税金额(元)123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六、评审报告名称: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租赁采购评审结论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第六章合同条款【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公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机械(二)】设备租赁合同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物资/项目名称:【机械租赁】甲方(承租方):【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出租方):【】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物明细(详见附件1)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按下列第2种方式约定:(一)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自租赁物经承租方验收,出租方取得加盖承租方印章(无承租方印章的其他任何形式均无效)的验收证明文件之日为租赁起始日期;自承租方通知出租方返还租赁物日期为租赁终止日期。第三条使用地点承租方可将租赁物在其所属项目部调剂使用。第四条租金计算方式(一)本合同采用以下第2种租金计算方式:1.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元)。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2.其他租金计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实际结算以现场双方签认单为准,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结算,超出整月以外的天数,按天结算,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计。(二)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承租方不支付停用期间的租金,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三)在租赁期间,若因工程停工或项目发生变化,承租方不再需要租赁物或租赁物不能满足承租方施工需要,承租方可提前10日通知出租方终止合同,返还租赁物,并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民事赔偿责任。第五条租金支付方式(一)本合同采用以下第2种租金支付方式:1.承租方每6个月向出租方支付一次租金;租赁期间最终不足6个月时,在租赁期限实际结束后一次性支付。2.其他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与出租方核对租赁费用,办理结算单,经承租方签字确认核对完成后支付租赁费的50%,3个月后支付剩余的租赁费。(二)承租方付款时可为承兑或电汇。承租方每次付款前出租方应按本合同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并按承租方要求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否则承租方有权不支付合同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民事赔偿责任。第六条增值税发票开具(一)本合同使用的增值税发票按以下第1项执行: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二)增值税发票税率标准:1.租赁设备适用税率为:%;2.其他:/。(三)增值税发票提供时间:承租方每次向出租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四)有关要求1.因出租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出租方需依法向承租方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向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2.出租方应按照承租方要求,及时向承租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发票。因出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及时给承租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等情形的,出租方需向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3.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出租方必须确增值税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且票面信息与本合同内容相一致。因增值税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开的,出租方需向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相关损失等。4.其他发票有关要求:/第七条租赁物交付(一)交付前,出租方应对租赁物进行检验,并按承租方要求提供相关能证明租赁物合格的手续或证明文件。(二)租赁物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交付:1.出租方运送。由出租方在年月日前(或以承租方通知要求为准)将租赁物运送至承租方指定地点,运输、装卸过程中租赁物损毁和灭失的风险全部由出租方承担,每延迟一天出租方需承担违约金2000.00元。2.承租方自提。由承租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运输,出租方应/年/月/日前在按本合同约定将租赁物备齐,延误承包方提取租赁物的,每延迟一天出租方需承担违约金/元。(三)承租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的型号、规格、数量或技术性能等有不符或瑕疵,承租方有权不予接收,出租方应在3日内予以调换,调换设备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未按期调换,承租方有权另行租赁,由此增加的费用及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第八条租赁物返还租赁物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返还:(1)出租方自提。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出租方接到承租方返还租赁物通知后5日内自行将租赁物运离,出租方未按承租方通知时间将租赁物自行运离的,自承租方发出通知之日起承租方无需向出租方继续支付租金。租赁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损毁和灭失的风险全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物运离承租方施工现场后出租方不得再对租赁物完好情况提出任何异议。(2)承租方运送。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承租方无需继续支付租金,承租方在扣除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款)后,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将租赁物运至出租方住所处或指定地点,出租方拒收的,视为承租方以完成租赁物返还,不再对租赁物承担任何保管、看护责任,租赁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全部由出租方承担。第九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约定交付租赁物,并承诺租赁物具备正常使用的性能。2.出租方所提供的租赁物必须手续、资料齐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维护和保养记录、车辆保险100万等)。如因租赁物相关手续、资料不全被处罚、扣留等一切责任由出租方承担。3.在租赁期间,若因租赁物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损耗、不符合使用要求等)出现故障,造成承租方不能或无法正常使用该租赁物时,出租方在接到承租方维修通知后0.5日内应抵达租赁物使用现场进行维修,如出租方未按要求履行维修义务,承租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有权从租金中抵扣,出租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因此给承租人造成其他任何损失也由出租方承担。如果租赁物发生故障,停机时间超过24小时,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施工工期延误,承租方可提出赔偿,并可从月租金或其它途径从出租方处获得补偿。4.在租赁期间,出租方确认并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享有完全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主张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抵押、质押等任何权利,也无诉讼、法院查封和强制执行等事项。若出现上述事项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5.出租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增值税发票开具”相关规定的,需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0元,并对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出租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的,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纠正其违约行为之日或承租方解除合同之日止,出租方需每日向承租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7.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自行将租赁物进行转租,承租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出租方也可自行向实际承租人索要租金,承租方予以配合。8.其他出租方的义务:/(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如承租方出现资金困难,出租方同意给予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承租方违约。宽限期过后,仍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承租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款项,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的1%,除此之外,承租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及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资金占用费等。2.有权要求出租方按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若延迟交付或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2天以上时,承租方有权要求更换租赁物或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4.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应保证承租方能够正常使用租赁物,若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接到承租方通知后0.5日内负责完成对租赁物的修复。5.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让、抵押。6.其他承租方的权利: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及业主方现场施工指挥和管理,承租方有权向出租方每次处10000.00元以下罚款。第十条合同解除及终止出现下列情形时,承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民事赔偿责任,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还有赔偿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出租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交付租赁物的,延迟交付超过1天时;2.出租方接到承租方返还租赁物通知后,在5日内未将租赁物运离承租方现场时;3.租赁期间出租方未及时维修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超过1天时;4.出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5.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承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时。6.其他合同解除及终止:吊车必须配备司机、信号工和司索工,并且信号工和司索工不能是同一个人。第十一条通知及送达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需通知对方的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维修通知、返还通知、解除合同通知等),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通知:(一)承租方联系信息如下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微信号:传真号码:(二)出租方联系信息如下: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微信号:传真号码:以EMS发送至上述地址,不论是否签收、阅读均视为已通知或有效送达,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若拒收或无法送达的,以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短信、传真发送的,不论是否阅读,均视为已通知或有效送达,以该信息到达对方特定系统之日为送达之日。若双方上述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不论产生何种裁判结果,诉讼或仲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调查费、人员差旅费等均由乙方(出租方)承担。第十三条其他事宜(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确认并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享有完全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主张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抵押、质押等任何权利,也无诉讼、法院查封和强制执行等事项。如出现第三方主张上述权利和事项时,全部法律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因此给承租方带来的其他一切损失也由出租方负责赔偿。(二)租赁期满,如承租方需继续租赁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证承租方续租,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三)乙方(出租方)确认:在同意订立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及内容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了充分的理解,对甲方(承租方)所特别提示的,免除或者限制甲方(承租方)责任的条款均充分知悉。(四)乙方(出租方)承诺:乙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违反合同相关约定,导致甲方(承租方)对乙方(出租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甲方(承租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出租方)承担;乙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被他人起诉或仲裁,连带甲方(承租方)被诉的,甲方(承租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出租方)承担。(前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承租方)代为支付的款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取证费、差旅费、鉴定费、处理费、违约金、执行费、政府机构行政处罚等)。上述款项承租方有权从尚未向出租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仍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此无任何异议。(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本合同附件伍份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补充条款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冬闲期,租赁费按计取承租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附件1合同标的、数量、价款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月数除税单价(月/元)除税金额(元)税率(%)税额(元)含税单价(月/元)含税金额(元)备注1吊车25T月123台2吊车70T月82台3铲车30月41台4铲车50月82台5曲臂车20米月123台6挖掘机75月41台7板车9.6米月41台含税合计金额(大写):备注:1.上述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本身费用、司机费用、风险、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调试费、进出场费等,乙方保证设备在使用期间能正常使用的所有费用。上述价格不因人工、油料价格变动、安装调试费、进出场费等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2.设备性能:所投设备必须满足现场实际需要,租赁设备必须保证各项功能完好,运行良好,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环保要求。3.每辆吊车配备一位带Q1证书的信号工和一位司索工,并且不能是同一个人持有两个证指挥吊车。4.每辆车保险为100万,并配套满足现场使用钢丝绳、吊装带。5.每天10小时,如加班叠加累计。附附件2供需廉洁互保协议甲方(需方):乙方(供方):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乙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乙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7.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与乙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1.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甲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甲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甲方报销或要求甲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甲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3.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4.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甲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5.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甲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甲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甲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6.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四条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第五条监督与举报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渠道:甲方设立举报电话:[甲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甲方举报邮箱],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乙方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举报处理: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六条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1.情节轻微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2.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乙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乙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甲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甲方因乙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导致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2)给乙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乙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3)给乙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乙方有权从给甲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甲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甲方”;本协议甲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甲方”,任一甲方对另外其他甲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乙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六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乙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辅工程EP 机械租赁服务 吊车 铲车 曲臂车 挖掘机 板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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