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案招标公告(李遂镇魏辛庄村委会2026)



(2022)京01破146号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再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再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4日作出(2022)京01破申3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7月8日作出(2022)京01破14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3年5月29日,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截至招募期限届满,共有五家意向投资人成功报名。2023年7月3日,经管理人及新源公司的债权人代表遴选,选定其中一家作为重整投资人。重整筹备期间,新源公司因其生产所使用的部分厂区建筑物分别于2024年7月5日、2025年7月22日两次遭受属地政府强制拆除,导致生产经营停止,原重整投资人退出投资。2025年9月12日,管理人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但截至招募期限届满,未有意向投资人报名。综上,因生产经营停止、资质能否存续存疑且无法迁出、原投资人撤出、新投资人招募失败等原因,已不存在重整可行性,不存在和解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破产的相关规定,根据管理人申请,2026年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源公司破产。
本案在继续清算过程中,债务人和部分债权人认为新源公司仍未完全丧失重整可行性,通过公开招募有实力的投资人,仍有可能恢复新源公司生产经营。为发掘新源公司重整可行性,现管理人以新源公司现状再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
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
2007年6月6日至2037年6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663131845K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魏辛庄村东2号
法定代表人
李兴

股权结构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
李兴持股20%
杨文亮持股15%
经营范围
生产商品混凝土;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销售商品混凝土。
(二)主要资产及权益
新源公司现用于生产经营的厂区占地面积50余亩,配备有三套全自动化混凝土搅拌机组。厂区土地所有权人为李遂镇魏辛庄村委会,厂区内地上建筑、设备设施等资产因迁建、扩建等历史原因,存在手续不全、权属不清等情形。
新源公司的核心价值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许可颁发的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且新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并完成验收。但因新源公司生产所使用的部分厂区建筑物分别于2024年7月5日、2025年7月22日两次遭受属地政府强制拆除,目前新源公司的生产经营处于停止状态;新源公司能否于现址恢复生产经营或将前述生产资质迁至他址均存在不确定性。
前述资产及权益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使用,具体情况以意向投资人自行尽调判断为准。
二、重整模式
因新源公司的生产资质不能独立于公司主体资格存在,为保留资质价值,本案拟采取清算式重整模式。意向投资人应一次性向管理人支付重整投资款,取得新源公司的100%股权进而获得新源公司名下的全部现有资产和权益。重整投资款作为新源公司的偿债资金,由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按照清偿顺位清偿新源公司债务。
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及前述清算式重整方案,管理人协同意向投资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在破产清算阶段提交债权人会议预表决。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主体资格
1.为自然人或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高的社会责任感;
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不存在被限制高消费或被强制执行情况;
4.投资人应当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确保投资资金来源确定、合法合规;
5.不得存在损害或很可能将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利益的行为或情形;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但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名成员须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二)保证金
1.金额、缴纳期限及方式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缴纳500万元保证金,并注明用途为“保证金”。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管理人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
账号
0200048439200293329
2.保证金的退还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在该情形发生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参选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未能通过初步审查;
(2)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提交投资方案;
(3)意向投资人提出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但破产清算程序未能转入重整程序的,或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
3.保证金的没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没收参选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及附件的;
(2)意向投资人违反承诺函中承诺的内容;
(3)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并经遴选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又拒绝担任重整投资人或拒不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又拒不按照《重整计划》履行投资人义务的。
4.保证金的转化
意向投资人根据《重整计划》向管理人一次性支付重整投资款时,已缴纳的500万元保证金转化为重整投资款。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类文件
法人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现行有效的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有权机构同意本次投资决议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内容自拟)、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自然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若为联合体,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以上资料。
2.承诺书(见附件二)
内容包括:1.本公司/本人/联合体同意按照本招募公告确定的招募程序及规则参与招募;2.本公司/本人/联合体同意本招募公告确定的保证金处理方式;3.本公司/本人/联合体同意本招募公告不能代替本公司/本人/联合体应进行的尽职调查,本公司/联合体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各项内容承担最终保证责任及其他相关责任;4.报名及后续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
3.保证金支付凭证

交纳保证金500万元的支付凭证。
4.接受退款的账户信息
5.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见附件三)
6.联合体书面协议或承诺(格式自拟)
若为联合体还需提交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说明联合体成员的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公章或签字。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6年3月26日18:00前,通过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全部报名材料。逾期寄出材料的无效。
管理人收件地址信息
收件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16层,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
王律师
联系电话
18801004356

管理人将在收到意向投资人的报名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并确认收到保证金的,即报名成功,管理人将向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发送《报名成功通知书》。
四、尽职调查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将有权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收到管理人报名成功通知后,如需查阅、了解新源公司的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等资料的,新源公司及管理人将提供协助。意向投资人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应在提交投资方案前结束。
五、遴选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遴选会暂定于2026年3月28日-31日期间其中半天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及会议议程等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管理人将邀请新源公司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共同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进行遴选,通过评比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选定一家意向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遴选会召开前,意向投资人应提交投资方案一式柒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资人名称,同时需提交投资方案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入U盘,与纸质投资方案一并密封提交。
为依法有序推进债务人重整进程,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新源公司的经营方案、一次性重整投资金额及其他相关内容,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有效执行,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重整投资人遴选会上,意向投资人应就其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陈述及说明。
六、特殊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招募公告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可以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本次招募,或者修改本招募公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投入工作进行任何补偿、赔偿。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是管理人为让各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并不完整、准确和全面,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以尽职调查、自行判断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时应对知悉的新源公司相关信息保密。
3.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作为债务人核心权益的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存在被收回的风险,提请意向投资人自行核实、判断由此对用途、价值、投资等的影响、变化并自行承担风险,债务人、管理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5.若《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或因新源公司已被裁定宣告破产,未能转入重整程序,或法院未予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等任何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应当自行就已投入成本承担风险。
诚挚欢迎各意向投资方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投资。

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承诺书》;3.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4、管理人联系方式:王律师18801004356、刘律师 133115871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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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再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4日作出(2022)京01破申3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7月8日作出(2022)京01破14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年5月29日,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截至招募期限届满,共有五家意向投资人成功报名。2023年7月3日,经管理人及新源公司的债权人代表遴选,选定其中一家作为重整投资人。重整筹备期间,新源公司因其生产所使用的部分厂区建筑物分别于2024年7月5日、2025年7月22日两次遭受属地政府强制拆除,导致生产经营停止,原重整投资人退出投资。2025年9月12日,管理人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但截至招募期限届满,未有意向投资人报名。综上,因生产经营停止、资质能否存续存疑且无法迁出、原投资人撤出、新投资人招募失败等原因,已不存在重整可行性,不存在和解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破产的相关规定,根据管理人申请,2026年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源公司破产。本案在继续清算过程中,债务人和部分债权人认为新源公司仍未完全丧失重整可行性,通过公开招募有实力的投资人,仍有可能恢复新源公司生产经营。为发掘新源公司重整可行性,现管理人以新源公司现状再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1一、债务人基本情况(一)工商登记信息企业名称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营业期限2007年6月6日至2037年6月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663131845K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魏辛庄村东2号法定代表人李兴股权结构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李兴持股20%杨文亮持股15%经营范围生产商品混凝土;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销售商品混凝土(二)主要资产及权益新源公司现用于生产经营的厂区占地面积50余亩,配备有三套全自动化混凝土搅拌机组。厂区土地所有权人为李遂镇魏辛庄村委会,厂区内地上建筑、设备设施等资产因迁建、扩建等历史原因,存在手续不全、权属不清等情形。新源公司的核心价值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许可颁发的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且新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并完成验收。但因新源公司生产所使用的部分厂区建筑物分别于2024年7月5日、2025年7月22日两次遭受属地政府2强制拆除,目前新源公司的生产经营处于停止状态;新源公司能否于现址恢复生产经营或将前述生产资质迁至他址均存在不确定性。前述资产及权益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使用,具体情况以意向投资人自行尽调判断为准。二、重整模式因新源公司的生产资质不能独立于公司主体资格存在,为保留资质价值,本案拟采取清算式重整模式。意向投资人应一次性向管理人支付重整投资款,取得新源公司的100%股权进而获得新源公司名下的全部现有资产和权益。重整投资款作为新源公司的偿债资金,由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按照清偿顺位清偿新源公司债务。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及前述清算式重整方案,管理人协同意向投资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在破产清算阶段提交债权人会议预表决。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主体资格1.为自然人或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高的社会责任感;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不存在被限制高消费或被强制执行情况;4.投资人应当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确保投资资金来源确定、合法合规;5.不得存在损害或很可能将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利益的行为3或情形;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但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名成员须符合全部资格条件。(二)保证金1.金额、缴纳期限及方式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缴纳500万元保证金,并注明用途为“保证金”。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管理人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账号02000484392002933292.保证金的退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在该情形发生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参选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1)意向投资人未能通过初步审查;(2)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提交投资方案;(3)意向投资人提出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但破产清算程序未能转入重整程序的,或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3.保证金的没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没收参选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及附件的;4(2)意向投资人违反承诺函中承诺的内容;(3)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并经遴选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又拒绝担任重整投资人或拒不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又拒不按照《重整计划》履行投资人义务的。4.保证金的转化意向投资人根据《重整计划》向管理人一次性支付重整投资款时,已缴纳的500万元保证金转化为重整投资款。(三)报名时应提交的书面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类文件法人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现行有效的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有权机构同意本次投资决议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内容自拟)、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自然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若为联合体,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以上资料。2.承诺书(见附件二)内容包括:1.本公司/本人/联合体同意按照本招募公告确定的招募程序及规则参与招募;2.本公司/本人/联合体同意本招募公告0确定的保证金处理方式;3.本公司/本人/联合体同意本招募公告不能代替本公司/本人/联合体应进行的尽职调查,本公司/联合体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各项内容承担最终保证责任及其他相关责任;4.报名及后续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3.保证金支付凭证交纳保证金500万元的支付凭证。54.接受退款的账户信息5.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见附件三)6.联合体书面协议或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还需提交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说明联合体成员的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公章或签字。(四)报名时间及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6年3月26日18:00前,通过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全部报名材料。逾期寄出材料的无效。管理人收件地址信息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16层,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收件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8801004356管理人将在收到意向投资人的报名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并确认收到保证金的,即报名成功,管理人将向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发送《报名成功通知书》。四、尽职调查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将有权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收到管理人报名成功通知后,如需查阅、了解新源公司的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等资料的,新源公司及管理人将提供协助。意向投资人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应在提交投资方案前结束。6五、遴选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遴选会暂定于2026年3月28日-31日期间其中半天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及会议议程等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管理人将邀请新源公司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共同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进行遴选,通过评比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选定一家意向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遴选会召开前,意向投资人应提交投资方案一式柒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资人名称,同时需提交投资方案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入U盘,与纸质投资方案一并密封提交。为依法有序推进债务人重整进程,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新源公司的经营方案、一次性重整投资金额及其他相关内容,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有效执行,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重整投资人遴选会上,意向投资人应就其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陈述及说明。六、特殊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1.本招募公告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可以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本次招募,或者修改本招募公告,管理人不承担21(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投入工作进行任何补偿、赔偿。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是管理人为让各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并不完整、准确和全面,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以尽职调查、自行判断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时应对知悉的新源公司相关信息保密。3.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当7谨植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A化出信条人核心权益的预拌混凝十生产资质仔在被收国的险担语音向投资人白行核实、判新由此对用、、页于的影响变化并白行承相风险,债务人、管理人不对此承担仕何责任。日共/香敕计划(草案)》未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或四新酒八司已被裁定宣告破产,未能转入重整程序,或法院禾丁裁定批淮乖敕计划等任何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应当自行就巳投入成本承担风险。诚垫欢迎各意向投资方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投资。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二O二六年三月十+日件,1/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承诺书》;3.文洋法址确认书:4、管理人联系万式:土伴州18801004356、刘律师133115871128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职务,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意向投资人(盖章):年月日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要写全称,并加盖公安机关备案且现行有效的公章;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附件二:承诺书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意向参与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并就本次重整事宜承诺如下:1本公司/本人联合体同意按照招募公告确定的招募程序及规则参与招募;2.本公司/本人/联合体同意本招募公告确定的保证金处理方式;3.本公司/本人/联合体同意本招募公告不能代替本公司/本人联合体应进行的尽职调查,本公司/联合体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各项内容承担保证责任及其他相关责任;4.本公司/本人/联合体保证报名及后续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5.管理人提供的一切保密信息将仅用于与重整有关的目的,本公司/本人/联合体保证对其予以严格保密。保密信息是指一旦泄露就会造成新源公司财产、商誉、商业机会等方面的不利益或者可使获取者因此获利的信息,包括管理人向本公司/本人/联合体提供的新源公司业务及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记录、文件和资料。.承诺人(签章):年月日10附件三:送达地址确认书告知事项一、意向投资人参与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重整,应当填写本送达地址确认书。二、意向投资人后续需要变更送达地址的,需要提前以书面方式告知。三、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文件传送的成本,管理人对重整程序中的部分信息将酌情采用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电子送达方式送达意向投资人。四、因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先行告知管理人、意向投资人本人或者其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书未能被意向投资人实际接收的,相关文书寄出之日视为送达之日。采取电子送达方式的,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为送达之日。联系人微信号送达地址信息指定接收信息通讯地址指定接收信息手机号码指定接收信息电子邮箱意向投资人确认本单位/本人已经详细阅读了告知事项,并同意管理人采取邮寄、短信、微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文件。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提供的内容准确、有效。若变更送达地址或其他信息,将先行以书面方式告知管理人,未及时告知管理人导致文书不能送达的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本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签章/签字):年月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清算案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