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本地化部署及安全保障设备招标公告(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数据本地化部署及安全保障设备采购项目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数据本地化部署及安全保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数据本地化部署及安全保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招标预算为5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文件(附件)预公示。招标文件预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6日。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预公示期内对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及相关依据。
提出建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 26 号
联 系 方 式:1733451539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正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
联 系 方 式:彭宇 15155789583
电 子 邮 件:937628079@qq.com
附件: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数据本地化部署及安全保障设备采购项目2026.3.11(1)(1)(1).pdf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数据本地化部署及安全保障设备采购项目2026.3.11(1)(1)(1).pdf
采购项目: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数据本地化部署及安全保障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P-YQQT2026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采购人: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盖章)代理机构:安徽中正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监督部门: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3月监督部门和交易平台一、本项目监督部门: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宿州市凤鸣路和子骞路交叉口监督电话:0557-3939027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人民路公园道一号商务楼二楼电话:0557–3058008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保证金缴纳)户名:/开户行:/目录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二、商务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原则二、评审办法三、评审程序四、资格性审查表五、符合性审查表六、评分办法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六、评标七、定标和授予合同八、质疑与投诉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第六章采购合同(货物类供参考)一、合同条款前附表二、合同条款三、合同格式四、合同特殊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货物类)四、技术规格响应情况表(货物类)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六、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数据本地化部署及安全保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P-YQQT2026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数据本地化部署及安全保障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5万元最高限价(如有):55万采购需求:数据本地化部署及安全保障设备,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招标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因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原则上不到现场参与交易活动,将通过在线视频直播。供应商可通过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开标直播。具体操作详见公告附件或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关于《宿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视频及常见问题》的操作指南。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采用远程方式进行,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录系统,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处理2、本招标项目的询标、澄清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评审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询标响应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3、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解密、询标、澄清等环节导致无法接受评审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26号联系方式:173345153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安徽中正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元一新天地B1栋16楼联系方式:151557895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宇电话:151557895834.在线质疑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数据本地化部署及安全保障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EP-YQQT20263采购人名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26号联系人:林小龙联系方式:173345153914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安徽中正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元一新天地B1栋16楼联系人:彭宇联系方式:彭宇5采购内容和预算详见招标公告6项目类别☑货物类单一产品采购☑非单一产品采购,其中标符号的为核心产品□服务类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有效最低价8中标人个数1个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五章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五章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1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0万元。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1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14农民工工资要求(适用于施工类项目)1、根据宿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宿治欠办〔2020〕15号)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依法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未按规定设立的,取消中标资格。2、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8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21〕229号)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到人社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的,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2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21〕229号)文件执行。办理部门: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地点:南翔云集10号楼宿州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521室联系人:王蓓蕾联系电话:0557-3052082注:该项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施工类项目15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严格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适用行业填写16投标文件份数系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18交货日期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货。1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22公告公示媒介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并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2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重要)1、本项目投标文件组成中另外设置以下节点供投标人上传对应资料,不能对应的,可上传至资格证明文件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节点:24电子招投标具体要求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sztf的为加密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招投标系统。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不得相同。如有雷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3、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4、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24电子招投标具体要求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不符合以上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评委会评审可以按无效标处理。6、投标人使用CA解密锁(生成谈判响应文件的CA锁)远程解密。7、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4009980000或0557-30303268、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标处理:①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②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③恶意提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④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hidao.bqpoint.com/epointknow2/bqepointknowquestion.html?producttype=1&platformguid=a7ba1ee8-4ab0-47d8-9527-90773a2f09b1&areacode=340000&CategoryCode=1825其它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治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25其它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13200元,由中标人支付;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是□否(1)供应商总报价中应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2)成交候选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汇款形式支付;(4)成交供应商须在以下账户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名:安徽中正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淮海支行账号:1312047809300047382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序号名称配置参数单位数量1超融合服务器1.≥2U机架服务器,非OEM产品,自主研发;2.处理器:配置≥2颗性能不低于英特尔至强金牌6338(2.0GHz/32-Core/48MB/205W)的处理器;3.内存:配置≥320GBDDR43200MHz内存,≥32个内存插槽;4.硬盘:系统盘≥2块960GBSSD固态硬盘,存储盘≥4块4TBSATA企业级硬盘,缓存盘≥2块960GB-SSD-NVME本次所投产品最大支持45个2.5英寸硬盘或支持34个全NVMeSSD;5.独立RAID卡:配置独立阵列卡缓存≧2G,支持RAID0,1,5,10;6.配置≥2*GE电口,≥2*10GE(满配光模块)支持≥2个OCP3.0网卡。7.内置存储:支持2*M.2SATASSD,支持硬RAID1,支持免开箱热插拔;8.电源:配置2个≥900W冗余热插拔电源,并提供配套的电源连接线;9.服务器具备全面的硬件故障预诊断和预警能力,支持对内存、PCIe设备等关键部件的故障告警和隔离功能,支持业界标准的Redfish管理协议,可实现自动发现和配置管理。投标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官方技术白皮书。10.售后服务:提供三年质保,提供服务承诺函。台32超融合软件提供配套≥6颗物理CPU授权计算、存储、网络虚拟化软件授权:1.支持在统一管理界面中监控和管理计算、存储、交换机、虚拟化平台;支持一键式或定期自动输出系统健康巡检报告,包括CPU、内存、硬盘、RAID卡、系统与版本信息的健康状态便于主动识别潜在的风险。2.支持在统一界面上进行超融合组件升级,在界面上可以通过系统升级功能完成虚拟化、分布式存储等组件的升级,提供管理界面截图。3.超融合系统支持“三员分立”的管理运维模式,有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的三员角色,满足高安全场景的权限分离要求;提供功能截图;4.支持内置备份,无需额外物理设备。支持虚拟机或虚拟机磁盘备份,支持备份到本地存储或额外的备份存储,支持备份上云。提供软件界面截图证明。5.售后服务:提供三年质保,提供服务承诺函。套13超融合交换机1.交换容量≥25.6Tbps,包转发率≥790Mpps;2.固定端口满足≥24个万兆SFP+、≥6个40GEQSFP+,支持可插拔双电源,本次配置双电源;3.支持MAC表项≥64K,支持FIBv4表项≥32K,支持FIBv6表项≥16K,提供产品官方技术文档或官网截图证明;4.配置6个万兆多模光模块/台。台24虚拟化安全采用B/S架构设计,管理控制中心高度集成化,无需额外安装或对接升级服务器即可实现文件、特征库的升级和分发;产品控制中心一次授权永久有效,本次提供防病毒、主机防火墙、入侵防御等功能,配置不少于6颗物理CPU授权许可,提供3年软件升级服务。项15出口安全防护标准≥1U机箱;千兆电口≥8个,千兆光口≥2个,万兆光口≥2个,满足以上接口之后还剩扩展插槽≥2个;网络层吞吐量≥10G,并发连接≥180万,每秒新建连接数≥10万;配置并开启3年病毒防护、入侵防御、应用识别、URL分类、威胁情报特征库升级服务,3年标准维保服务。台16数据迁移服务1.提供对整机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业务系统、各类系统配置、数据库和数据/文件的在线完整机迁移。2.支持完整迁移和增量迁移,第一次迁移时使用完整迁移保留整机应用的完整状态,后续采用增量迁移,大幅减少迁移的数据量。3.无需重启业务系统:即时开始迁移任务,安装、卸载、迁移过程不需要重启动客户的业务系统。4.数据重删和压缩:(1)支持数据重删内置重删数据库,迁移时不再迁移已经存在的数据;(2)采用增量迁移模式,已经迁移过的数据在客户端即实现去重,不在传输至迁移系统大幅减少对网络带宽和存储空间的占用;(3)迁移数据向迁移系统传输时采用数据压缩技术,迁移速度高于实际网络带宽;(4)迁移数据在迁移系统存储时采用数据压缩技术降低对存储空间的占用。5.支持基于IP和LAN-base迁移方式;6.提供基于迁移任务的数据流的流量控制功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限大小控制,避免对业务带宽的过度占用。提供基于源主机IO资源占用比例的控制功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避免对源机资源占用过多7.★提供原主机和异构目标机(X86物理机、虚拟机和云主机)之间的自动化迁移功能,可以实现P2P、P2V、P2C、V2P、V2V、V2C、C2C、C2P和C2V的迁移。(须对实现步骤提供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8.★提供目标机无需预置任何迁移环境(目标机无操作系统、目标机和原机操作系统不一致、目标机无应用系统、目标机无数据库等)可即时开展自动化的迁移功能。迁移方式为主机系统整体打包迁移,其中包含操作系统、应用软件、中间件、数据库等,迁移后相关系统业务可自动恢复,实现对现有及未来新上业务系统的保护兼容性;(须对实现步骤提供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9.★提供整机迁移功能,迁移时只需提供相应的主机资源(如硬盘、CPU、内存等),无需提前安装相同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中间件、数据库等,目标端采用裸机迁移介质一键引导,即可实现自动化迁移;(须对实现步骤提供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10.★迁移时可通过迁移系统Web管理界面完成所有操作,无需业务系统开发商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和迁移系统工程师支持;(须对实现步骤提供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项16数据迁移服务11.★千兆网络环境中,无预置迁移环境条件下,无论数据量大小可在20分钟内将迁移点应用系统迁移至异构主机上并可以对外提供服务实现业务恢复;提供无需启动介质整机全场景自动迁移功能,可在迁移系统的Web控制台上为目标机做差异硬件驱动配置、系统IP/路由配置和脚本配置等各种必要的配置,实现任意品牌/技术的X86服务器、虚拟机和云主机之间的异构自动化迁移。(须对实现步骤提供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12.管理方式上要求中文界面,基于https的WEB管理模式实现业务管理员管理、存储管理、迁移任务管理、远程复制管理及权限管理等。13.具备系统管理员和业务管理员双管理员角色,以保证迁移的安全性,用户可设定字母+数字组合复杂登录密码,支持配置登陆超时锁定策略、登录失败锁定,支持密码时限配置,最大限度确保系统安全。以上功能,要求在中标后进行测试,不满足的按废标处理。项17电路搭建点到多点50M电路,满足各乡镇卫生院正常、实时访问迁移后的系统,3年服务期。条1二、商务要求序号内容要求1质保期提供三年质保。2供货要求(货物类)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供采购人使用。3售后服务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4包装要求(货物)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涉及木质制品及木制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5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6付款付款人: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2%的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建行账户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账号:34050172600800001026开户行:建行宿州埇桥支行★农行账户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账号:12126001040040252开户行:农行宿州埇桥支行★徽行账户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账号:225003525381000002开户行:徽行宿州埇桥支行特别提醒:以上三个账户信息任意选择一项均可。注:采用保函形式的,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完成,质保期满后退还。温馨提示: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时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联系人手机号等主要信息。采用保函形式的,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履约保函。申请电子保函请登录: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g.htm选择投标电子保函平台,注意保函生效时间要在签订合同之前。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8其他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如果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翻译件。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外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容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上有关证书。□如有进口产品,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相关材料。□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对获得认证证书的品目清单内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二、评审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所有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排列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详见第二章第6点及第三章)品牌相同的,按本条规定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评审程序3.1评审程序包括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几个步骤。3.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通过的应记录原因,通过的填制通过资格审查表交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3.3投标文件由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符合审查指标的,为有效投标。3.4初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3.5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商务和技术评分、综合比较与评价。3.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7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四、资格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备注(声明函可合并提供或单独提供)1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书),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4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7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8信誉要求招标公告第二、3.条要求按招标公告第二、3.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9投标情况投标人须在网上投标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0进口产品审核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类项目适用11联合体投标满足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12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审查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备注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响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2商务要求响应情况付款响应、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响应、质保期响应等。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3标书规范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4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文件四码查询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不得相同。六、评分办法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及标准备注技术分70分技术服务水平(24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进行符合性评审: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所列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24分。“★”条款为重要指标项,每负偏离一项扣5分;非“★”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注:(1)技术参数须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2)相同产品,相同技术参数不重复扣分;(3)本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都须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后果自行承担。履约能力(28分)1、企业资质(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网络安全应急事件响应和处理能力,获得2025年以后市级及以上信息安全主管部门认证的市级及以上网络安全(或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提供证书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注:证书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公示截图。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或生产商具备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七星级】、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证书【五星级】,提供两个证书复印件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人员资质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当前在职在岗人员,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配备人员缴纳的一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1)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有软考-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数据合规官证书(CCRC)和IT服务项目经理(ITSS)证书的,得8分;每缺少1个证书扣2分;缺少3个及以上的,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技术经理具有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应急服务(专业级)ES/PL和云初级工程师的,得4分;每缺少1个证书扣2分。(3)投标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组其他成员至少应具有下列证书(同一人不重复计分):①软考-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得2分;②软考-中级网络工程师证书,得2分;③软考-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得2分;④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O),得2分。3、类似业绩投标供应商具有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数据迁移、服务器迁移、网站迁移、系统迁移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提供甲方签章的验收报告,未能提供的,不得分)注:本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都须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后果自行承担。售后服务(18分)一、技术实施方案(12分)1、技术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包含项目实施计划、组织架构、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内容,编制完善、合理、对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保证措施得6分;方案编制完善,对重点和难点缺乏针对性措保证施得4分;方案编制内容不完善,对重点和难点缺乏针对性保证措施得2分。2、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包含项目实施计划、组织架构、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内容,有针对性保证措施得6分;实施方案编制完善、合理、但缺乏针对性保证措施得4分;实施方案编制不完善、不合理、缺乏针对性保证措施得2分。二、售后服务(6分)(1)成交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如接到故障报修电话1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修复,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格式自拟)。(2)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售后承诺提交售后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故障响应机制、问题解决机制、保修承诺、培训和技术人员保障等,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方案内容全面、详尽、较为合理到位,但缺乏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内容不全面、不详尽、不合理,缺乏针对性的得1分。商务分30分货物由小微企业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用原报价参与计算。注: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小型和微型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2、在同等条件下,主要产品或核心产品使用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1-5)分的加分。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查询《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ccgp.gov.cn/);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查询《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ccgp.gov.cn/)(货物类适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标准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1.2凡在宿州市境内从事货物服务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须使用本标准文本。1.3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2、定义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2.2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3、投标人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供应商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能进入下一个交易程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3.4、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货物、服务项目:10%-20%)(工程项目: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货物、服务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工程项目,可给予联合体1%-2%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投标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勘察现场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9、偏离招标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构成10.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0.1.1第一章:招标公告;10.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10.1.4第四章:评标办法;10.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10.1.6第六章:采购合同;10.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1.8发布的附件、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含义表达不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11.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3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1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招标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12.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招标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12.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三、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13.1.1开标一览表13.1.2投标书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服务实施方案等。13.1.3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13.2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13.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3.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14、投标报价14.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14.2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费用、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14.3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14.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5.2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5.3.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5.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5.3.3政府采购项目有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及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质疑、投诉处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15.4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15.4.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人候选资格的;15.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5.4.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6.3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17、投标文件的签署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被授权人签字的,还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8、分包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投标主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四、投标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网上提交部分:sztf格式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9.2电子版投标书的制作和提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szzf格式)后请在如下地址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20d087cf-876c-448e-ae0b-575fa6bd6b43&CategoryNum=005002下载投标工具软件并安装(安装软件之前一定要关闭所有的杀毒软件,比如:360安全卫士、金山毒霸等),安装完毕之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所需资质、承诺函等相关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对复杂,制作过程需要一定耐心,请务必谨慎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57-3030326或400998000019.3注意事项:19.3.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_sztf_格式),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19.3.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19.3.3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20、以下情况拒收投标文件20.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0.2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21、联合体投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21.1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21.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参与投标的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代表,具体进行投标、签订合同等事务。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3联合体被授权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中标供应商,该被授权投标人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2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中的投标。五、开标22、开标22.1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携带有效证件;如为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若制作在电子标书中的,待打开电子标书后查验)。否则将否决其投标。22.2开评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开始2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注意事项。3宣布开标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4公布投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远程解密、招标人解密。6电子唱标。7进行资格审查8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评审、技术标、商务标)9宣布评标结果六、评标23、评标委员会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另外,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2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投标截止后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除外)采购的,采购人可在评审现场提出。应征询现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同意,且现场所有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招标程序等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经报设区的市级财政部门同意可现场实施(采购人书面申请可后补)(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4.2开标、评标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废标:(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废标后,采购人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5.1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定标等有关的评审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七、定标和授予合同26、定标方式26.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指定的媒介进行公告。26.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7.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7.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27.4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8、履约担保28.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8.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中标人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28.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八、质疑与投诉29、质疑29.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3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29.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9.5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30、投诉30.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如有)31、未尽事宜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可以增加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投标人除认真阅读投标人须知外还必须认真阅读本补充事项,如投标人须知与本补充事项有抵触,以本补充事项为准。第六章采购合同(货物类供参考)项目编号: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付款人: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预付款比例:0%3付款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4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交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二、合同条款1、定义1.1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和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等。2、技术规格2.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3、知识产权3.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供应商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条件5.1中标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2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5.3中标供应商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中标供应商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6、支付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下列单据,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审核后签署验收单:(1)运输部门出具的有关收据;(2)发票;(3)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4)装箱单;(5)验收证书。6.3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6.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7、技术资料7.1中标供应商在交货时,应附上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或示意图。8、质量保证8.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正品。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8.2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8.3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十二小时内到场保修(或),以排除故障,使设备或软件完全恢复正常使用。免费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对该系统提供及时、良好、完整地维护维修服务。设备或软件由于其本身的设计缺陷或设备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任何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4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9、检验9.1在发货前,中标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中标供应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9.2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8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采购人应报请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凭检验证书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10、索赔10.1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10.2根据合同第8条和第9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中标供应商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采购人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人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中标供应商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0.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11、迟交货11.1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11.2如果中标供应商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金和/或终止合同。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12、违约条款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应商将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将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应考虑终止合同。12.2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按照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1%给予合理赔偿或者补偿。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采购人、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当地气象部门核定的五十年一遇的恶劣天气、地震等。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15、履约保证金15.1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CA登记的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15.2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6、仲裁16.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6.2在仲裁和诉讼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7.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18、破产终止合同18.1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终止合同,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9、转让19.1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中标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0、验收20.1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20.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20.3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0.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0.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合同生效及其它21.1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签字、盖章,并在中标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21.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留存一份。21.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合同格式采购人(甲方):中标供应商(乙方):采购代理机构:甲方通过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3)中标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货物服务报价表”。4.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5.付款条件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6.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在“货物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四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在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采购人(甲方):,中标供应商(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人或法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中心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四、合同特殊条款(如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书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书投标人:,(签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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