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招标公告(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2026)
项目概况
受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SDGP370404000202602000010、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6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4000202602000010
项目名称: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000.00元
采购包1(其他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8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5,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99000000-其他服务
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
1(项)
否
285,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和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3-13 至 2026-03-1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3-26 14: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3-26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宏学路2号
联系方式:0632-7727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新城文鑫花园一号楼二单元二楼门市
联系方式:0632-8665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经理
电话:0632-8665988
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2日
相关附件:
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需求文件(SDGP37040400020260200001020260312001).pdf
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SDGP37040400020260200001020260312001)-文件集.zip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所属年度:2026编制单位: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编制时间:2026年03月-第1页-一、项目总体情况(一)项目名称: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二)项目所属年度:2026(三)项目所属分类:服务(四)预算金额(元):285,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五)项目概况:以市级审查涉及土石料对外处置和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为重点,聚焦项目论证、施工管理、土石料处置和收益使用、违规超采等问题,全面排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协同推进问题整改。(六)本项目是否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否二、项目需求调查情况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需要需求调查,具体情况如下:(一)需求调查方式(二)需求调查对象(三)需求调查结果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2.市场供给情况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5.其他相关情况三、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一)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本项目是否单位自行组织采购:否(四)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五)是否采购环境标识产品:否(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否(七)项目的采购标的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否(八)采购标的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九)是否属于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否(十)是否属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否(十一)是否属于PPP项目:否-第2页-(十二)四、项目需1、执采购包12、采采购包1采购包预采购包最是否属于一签求及分包情行政府采购:不属于专门面购标的:算金额(元)高限价(元)多年项目:否况、采购标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向中小企业采购。:285,000.00:285,000.00关政策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峄项城区矿山生态修整治排查项目复专1.00285,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评采购包14、联采购包15、合采购包16、拟采购包1标的名称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合体投标:不接受同分包选项:不允许分包;采购标的的::峄城区矿山技术要求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序号参数性质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项目说明1、本项目为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二、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市级审查涉及土石料对外处置和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为重点,聚焦项目论证、施工管理、土石料处置和收益使用、-第3页-1项目说明及要求违规超采等问题,全面排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协同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内容按照“全覆盖”原则,将本行政区域内全部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纳入排查范围,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进行内外业排查,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对内外业排查出存在问题和涉及土石料对外处置的项目按照“一案一册”要求整理有关材料。排查内容包括:项目立项论证不充分问题;工程施工层层转包问题;土石料资源处置和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违法采矿问题;修复标准不高、推进迟缓、主体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成果要求建立《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制作《××项目“一案一册”目录清单》;协助完成《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四)项目人员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等内控管理制度,须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须配备齐全、职责分明且稳定性强。2、项目负责人须负责整个过程的组织、质量、进度等工作。项目负责人应保持与采购人的对接沟通,确保在采购人提出需求后及时做出反应、提出解决方案。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无法有效组织项目成员完成该项目所要求的工作内容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项目负责人,成交供应商有义务接受。3、项目组成员必须稳定,项目组主要人员因不可抗力因素更换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必须与原工作人员经验水平相当。4、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等,无论因何种原因发生,其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投入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并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应投保的保险种类。(五)其他要求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2、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服务方案进行详细、完整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分析、项目总体思路及具体技术路线部署、质量控制及进度保障措施、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后续技术服务、安全保密措施等。3、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拟投入项目设备配备情况,确-第4页-认拟投入本项目的数量、种类、性能、质量等,完全满足项目需求。5、供应商可提供以往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自己有能力顺利高效的完成本次项目。三、商务条款: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2、服务地点:枣庄市峄城区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且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付款至合同金额30%,项目服务完成并出具成果资料且审核完成后付款至合同金额100%。(具体按财政拨付情况支付)。4、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行验收。7、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4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9、分包的评审条款采购包1: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技术部分80.00分商务部分9.00分报价得分11.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值客观/主观技术评审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内容全面、与项目实际相结合、贴近实际,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工作指导思想、管理目标明确,能切实指导工作实施的得10分;发现一处不全面、不合理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轻微偏离减1分,减完为止;缺项不得分。10.00主观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表述清晰、完整准确,理解到位,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得20分;发现一处不全面、不合理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轻微偏离减1分,减完为止;缺项不得分。20.00主观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针对本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全面、具体、可实施性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分,发现一处不全面、不合理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轻微偏离减1分,减完为止;缺项不得分。10.00主观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5分;发现一处不全面、不合理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轻微偏离减1分,减完为止;缺项不得分15.00主观工作计划安排、工作效率控制工作计划安排、工作效率控制;工作计划安排切实可行、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分;发现一处不全面、不合理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轻微偏离减1分,减完为止;缺项不得分。5.00主观拟配备的仪器、设备情况拟配备的仪器、设备情况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分;发现一处不全面、不合理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轻微偏离减1分,减完为止;缺项不得分。10.00主观-第6页-安全保密措施安全保密措施;安全保密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具有针对性;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有明确、完整的安全保密培训,能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得10分,发现一处不全面、不合理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轻微偏离减1分,减完为止;缺项不得分。10.00主观商务评审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9.00客观价格分投标价格得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1.00客观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扣除比例说明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0.00%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比例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10、合同管理安排1)合同类型:采购包1:技术合同2)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30日3)合同履约地点:采购包1:-第7页-采购人指定地点4)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采购包1:不缴纳5)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采购包1: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6)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7)合同支付约定:采购包1: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生效后,且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付款条件说明:项目服务完成并出具成果资料且审核完成,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8)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行验收。9)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采购包1:无10)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采购包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11)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采购包1:根据合同约定12)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因一方违约导致纠纷的,违约方除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外,还需负担守约方为维护合同权益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维权费。4.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枣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3)合同其他条款:采购包1:详见采购文件11、履约验收方案-第8页-1)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2)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3)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项目服务完成并出具成果资料且审核完成,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4)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甲方为主组织,乙方全力配合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事项,满足甲方提出的合理技术调整、补充说明、履约验收要求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文件要求7)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项目服务完成并出具成果资料且审核完成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验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五、风险控制措施和替代方案该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本项目否需要组织风险判断、提出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第9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单位数量单 价(元)合 价(元)备注1234567...总价 (元)备注:1、本表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或调整。2、本表报价明细为项目所有报价内容。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若有)编制说明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SDGP370404000202602000010项目名称: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采购包:其他服务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其他服务项285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404000202602000010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3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4040002026020000101.2.采购项目名称: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以市级审查涉及土石料对外处置和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为重点,聚焦项目论证、施工管理、土石料处置和收益使用、违规超采等问题,全面排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协同推进问题整改。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以采购人在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四、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和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联系方式采购人: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宏学路2号邮编:277300联系人:贾科长联系电话:0632-7727826代理机构: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枣庄新城文鑫花园一号楼二单元二楼门市邮编:277000联系人:魏经理联系电话:0632-866598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85,0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接受联合体, 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 代表联合 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联 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 、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 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 3 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 : 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期限为准,按照履约年度签订,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6.投标(响应)保证金 ★不收取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不缴纳8.响应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9.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山东省招标投标协会《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收取。单标段或单次招标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不组织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兼投不兼中不分标包14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 、交易系统发生故障 (包括感染病毒 、应用或数据库出错) 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 、 因组织场所停电 、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 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 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5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 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6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 ★ ”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17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 以上 ” 、“ 以下 ”、“ 内 ”、“ 以内 ” 、“不少于 ” 包括本数; 所称的“不足 ” 、“低于 ”、“超过 ”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和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通用-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固定文字}}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注: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三、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项目服务完成并出具成果资料且审核完成,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四、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甲方为主组织,乙方全力配合五、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事项,满足甲方提出的合理技术调整、补充说明、履约验收要求六、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文件要求七、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项目服务完成并出具成果资料且审核完成八、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验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单位联系人:贾科长联系电话:0632-7727826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宏学路2号邮编:2773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本采购包无需提交样品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85,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85,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1.00(项)285,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项元285,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项元285,000.00总价无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 序号 参数性质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项目说明及要求一、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 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二、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市级审查涉及土石料对外处置和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为重点,聚焦项目论证、施工管理、土石料处置和收益使用、违规超采等问题,全面排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协同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内容按照“全覆盖”原则,将本行政区域内全部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纳入排查范围,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进行内外业排查,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对内外业排查出存在问题和涉及土石料对外处置的项目按照“一案一册”要求整理有关材料。排查内容包括:项目立项论证不充分问题;工程施工层层转包问题;土石料资源处置和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违法采矿问题;修复标准不高、推进迟缓、主体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成果要求建立《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制作《××项目“一案一册”目录清单》;协助完成《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四)项目人员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等内控管理制度,须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须配备齐全、职责分明且稳定性强。2、项目负责人须负责整个过程的组织、质量、进度等工作。项目负责人应保持与采购人的对接沟通,确保在采购人提出需求后及时做出反应、提出解决方案。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无法有效组织项目成员完成该项目所要求的工作内容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项目负责人,成交供应商有义务接受。3、项目组成员必须稳定,项目组主要人员因不可抗力因素更换的,必须提前 5 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必须与原工作人员经验水平相当。4、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等,无论因何种原因发生,其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投入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并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应投保的保险种类。(五)其他要求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2、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服务方案进行详细、完整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分析、项目总体思路及具体技术路线部署、质量控制及进度保障措施、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后续技术服务、安全保密措施等。3、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拟投入项目设备配备情况,确认拟投入本项目的数量、种类、性能、质量等,完全满足项目需求。5、供应商可提供以往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自己有能力顺利高效的完成本次项目。三、商务条款: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 2、服务地点:枣庄市峄城区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且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付款至合同金额30%,项目服务完成并出具成果资料且审核完成后付款至合同金额100%。(具体按财政拨付情况支付)。4、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行验收。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内容 说明1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以市级审查涉及土石料对外处置和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为重点,聚焦项目论证、施工管理、土石料处置和收益使用、违规超采等问题,全面排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协同推进问题整改。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30日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且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项目服务完成并出具成果资料且审核完成,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3.4.其他要求采购包1:甲方有权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服务方须配合整改并持续优化。: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采购文件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五章评审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六、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4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承诺函、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无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和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响应文件完整性须符合磋商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未填写}}2文件要求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商务应答表、封面、技术参数响应表3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地点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地点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商务应答表4响应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有效期须满足供应商须知附表。商务应答表5无串通行为的情形无串通行为的情形。投标人承诺函6无认定为“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无认定为“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未填写}}7响应报价报价须是唯一的;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开标(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8磋商响应情况(如有)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是否响应磋商要求。商务应答表、技术参数响应表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所有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明确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磋商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9.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3名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1.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2.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技术部分80.00分商务部分9.00分报价得分11.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技术评审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内容全面、与项目实际相结合、贴近实际,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工作指导思想、管理目标明确,能切实指导工作实施的得 10分;发现一处不全面、不合理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轻微偏离减1分,减完为止;缺项不得分。10.0000主观其他材料(技术部分)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表述清晰、完整准确,理解到位,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得20分; 发现一处不全面、不合理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轻微偏离减1分,减完为止;缺项不得分。20.0000主观其他材料(技术部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针对本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全面、具体、可实施性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分,发现一处不全面、不合理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轻微偏离减1分,减完为止;缺项不得分。10.0000主观其他材料(技术部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5分;发现一处不全面、不合理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轻微偏离减1分,减完为止;缺项不得分15.0000主观其他材料(技术部分)工作计划安排、工作效率控制工作计划安排、工作效率控制;工作计划安排切实可行、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分;发现一处不全面、不合理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轻微偏离减1分,减完为止;缺项不得分。5.0000主观其他材料(技术部分)拟配备的仪 器、设备情况拟配备的仪器、设备情况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分;发现一处不全面、不合理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轻微偏离减1分,减完为止;缺项不得分。10.0000主观其他材料(技术部分)安全保密措施安全保密措施;安全保密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具有针对性;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有明确、完整的安全保密培训,能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得 10分,发现一处不全面、不合理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轻微偏离减1分,减完为止;缺项 不得分。10.0000主观其他材料(技术部分)商务评审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9.0000客观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价格分投标价格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11.0000客观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0.00%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比例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5.6.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附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详见附件: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其他材料(技术部分)详见附件: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SDGP370404000202602000010项目名称: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采购包:其他服务投标人名称: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最高限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 1 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285000 元 {=总价/数量} 元 1.0000 项 {供应商响应} 元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SDGP370404000202602000010项目名称: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采购包:其他服务投标人名称: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响应报价 价款形式 1 其他服务 项 285000 元 「汇总引用」 元 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docx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在响应文件中附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商务响应表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在《商务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并对上述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供应商不响应。供应商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序号
标的名称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描述
供应商商务响应情况描述
响应情况说明(+/=/-)
备注
1
2
3
……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供应商无需填写;可是,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响应的依据。3.请在“供应商商务响应情况描述”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采购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5.采购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供应商全称(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404000202602000010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3月-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4040002026020000101.2.采购项目名称: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以市级审查涉及土石料对外处置和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为重点,聚焦项目论证、施工管理、土石料处置和收益使用、违规超采等问题,全面排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协同推进问题整改。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以采购人在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四、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和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第2页-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联系方式采购人: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宏学路2号邮编:277300联系人:贾科长联系电话:0632-7727826代理机构: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枣庄新城文鑫花园一号楼二单元二楼门市邮编:277000联系人:魏经理联系电话:0632-8665988-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85,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期限为准,按照履约年度签订,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6.投标(响应)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8.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山东省招标投标协会《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收取。单标段或单次招标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不组织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兼投不兼中不分标包14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5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6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17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和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第5页-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通用-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固定文字}}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第6页-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第7页-,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注: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页-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三、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项目服务完成并出具成果资料且审核完成,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四、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甲方为主组织,乙方全力配合五、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事项,满足甲方提出的合理技术调整、补充说明、履约验收要求六、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文件要求七、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项目服务完成并出具成果资料且审核完成八、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验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9页-(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山东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单位联系人:贾科长联系电话:0632-7727826-第10页-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宏学路2号邮编:2773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第11页-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本采购包无需提交样品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2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85,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85,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1.00(项)285,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项元285,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项元285,000.00总价无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第13页-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可提供国产产本项目涉采购包1涉及采购进口品进行响应。及强制采购节: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能产品: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的、处于有效息截图,否则本项目涉采购包1应产品属于《期之内的节能作无效响应处及优先采购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能产品:》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合性审查表。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有效期之内可以享受优先本项目涉采购包1应产品属于《的节能产品认证采购政策。具及优先采购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境标志产品:》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期之内的环境可以享受优先3.2.技采购包1标的名称应产品属于《标志产品认证采购政策。具术要求::峄城区矿山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序号参数性质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项目说明1、本项目为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二、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专项整治工-第14页-1项目说明及要求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市级审查涉及土石料对外处置和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为重点,聚焦项目论证、施工管理、土石料处置和收益使用、违规超采等问题,全面排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协同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内容按照“全覆盖”原则,将本行政区域内全部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纳入排查范围,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进行内外业排查,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对内外业排查出存在问题和涉及土石料对外处置的项目按照“一案一册”要求整理有关材料。排查内容包括:项目立项论证不充分问题;工程施工层层转包问题;土石料资源处置和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违法采矿问题;修复标准不高、推进迟缓、主体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成果要求建立《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制作《××项目“一案一册”目录清单》;协助完成《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四)项目人员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等内控管理制度,须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须配备齐全、职责分明且稳定性强。2、项目负责人须负责整个过程的组织、质量、进度等工作。项目负责人应保持与采购人的对接沟通,确保在采购人提出需求后及时做出反应、提出解决方案。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无法有效组织项目成员完成该项目所要求的工作内容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项目负责人,成交供应商有义务接受。3、项目组成员必须稳定,项目组主要人员因不可抗力因素更换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必须与原工作人员经验水平相当。4、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等,无论因何种原因发生,其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投入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并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应投保的保险种类。(五)其他要求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2、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服务方案进行详细、完整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分析、项目总体思路及具体技术路线部署、质量控制及进度保障措施、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后续技术服务、安全保密措施等。3、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第15页-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拟投入项目设备配备情况,确认拟投入本项目的数量、种类、性能、质量等,完全满足项目需求。5、供应商可提供以往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自己有能力顺利高效的完成本次项目。三、商务条款: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2、服务地点:枣庄市峄城区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且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付款至合同金额30%,项目服务完成并出具成果资料且审核完成后付款至合同金额100%。(具体按财政拨付情况支付)。4、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行验收。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内容说明1峄城区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项目以市级审查涉及土石料对外处置和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为重点,聚焦项目论证、施工管理、土石料处置和收益使用、违规超采等问题,全面排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协同推进问题整改。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30日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且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项目服务完成并出具成果资料且审核完成,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3.4.其他要求采购包1:甲方有权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服务方须配合整改并持续优化。:-第16页-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采购文件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17页-第五章评审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第18页-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六、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公章。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4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承诺函、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和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响应文件完整性须符合磋商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未填写}}2文件要求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商务应答表、封面、技术参数响应表3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地点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地点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商务应答表4响应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有效期须满足供应商须知附表。商务应答表5无串通行为的情形无串通行为的情形。投标人承诺函6无认定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排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