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树标准化管理招标公告(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2026)
静宁县新店乡2026年幼树标准化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静宁县新店乡2026年幼树标准化管理项目
采购单位
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编号
ZYS2026YG-01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093379334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否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3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3-13 23:59: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6-03-14 0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6-03-14 23:59: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静宁县新店乡2026年幼树标准化管理项目001
01
货物类
480000.0
公告内容
静宁县新店乡2026年幼树标准化管理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静宁县新店乡2026年幼树标准化管理项目以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S2026YG-01 2.项目名称:静宁县新店乡2026年幼树标准化管理项目 3.预算金额:4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内容:采购有机肥144吨、人工费2400工、愈合剂1200瓶、拉绳1200千克。(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报名及资质审核上传: 1、获取:我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3月13日23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发出邀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邀请报名。 2、竞价时间:2026年3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3月14日23时59分59秒(本次竞价完成后,竞价单位将纸质版文件邮寄到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纸质版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 四、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五、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利民巷2号4栋商铺1层114室),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新店乡 联系方式:0933-2691005 代理机构: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利民巷2号4栋商铺1层114室 联 系 人:吕金香 电 话:17793346016
采购文件
附件1: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
静宁县新店乡2026年幼树标准化管理项目邀请文件文件编号:ZYS2026YG-01采购人: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第四章、采购内容第五章、合同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静宁县新店乡2026年幼树标准化管理项目以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YS2026YG-012.项目名称:静宁县新店乡2026年幼树标准化管理项目3.预算金额:4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4.采购内容:采购有机肥144吨、人工费2400工、愈合剂1200瓶、拉绳1200千克。(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报名及资质审核上传:1、获取:我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3月13日23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发出邀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邀请报名。2、竞价时间:2026年3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3月14日23时59分59秒(本次竞价完成后,竞价单位将纸质版文件邮寄到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纸质版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四、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五、结果公示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2.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利民巷2号4栋商铺1层114室),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六、联系方式:采购人: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新店乡联系方式:0933-2691005代理机构: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利民巷2号4栋商铺1层114室联系人:吕金香电话:17793346016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静宁县新店乡2026年幼树标准化管理项目2文件编号ZYS2026YG-013采购人采购人: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新店乡电话:0933-26910054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利民巷2号4栋商铺1层114室联系人:吕金香电话:177933460165资金来源已落实6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6条件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付款方式本项目在货物供货结束后,经甲方最终组织验收合格,乙方凭验收合格证明及开具完税发票凭证,由采购单位一次性付清货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8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15日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9项目分包个数共一包10联合体形式不接受11考察现场、答疑会不组织。12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13资格审查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限额以下政府采购网系统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邀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竞争性或成交资格被取消。14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日历天)15响应文件数量一正一副;待项目竞价结束后,参与投标的所有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打印装订成册,邮寄至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存档。邮寄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利民巷2号4栋商铺1层114室收件人:吕金香电话:1779334601616签字盖章投标文件除要求的签章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签投标人单位公章。17公布媒体《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8履约保证金无10招标代理服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以及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达成的书面19务费等相关费用协议,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收取,所有投标人将此笔费用计入投标成本,不单独报价,如果投标人通过评审而被确定为成交人,在通知领取项目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0结果公示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1.总则1.1.定义本邀请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采购人”: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当事人;(3)“服务方”指其被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接受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的当事人;(4)“邀请文件”指由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5)“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邀请响应文件向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2.说明1.2.1采购人就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项目。本项目名称请参见前附表。本项目的资金已经到位,可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采购人将通过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和诚信守法、社会信誉好、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供应商,与之签订合同,完成本合同项目。1.2.2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理解邀请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按照邀请文件的要求填报响应文件。1.2.3采购人特别要求在供应商递交印刷的响应文件时,并同时递交电子文件,用“Microsoftoffice”、wps系列软件制作。1.3.对供应商的要求1.3.1符合公告所述的资质要求。即企业资质,同时符合下列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供应商应按照前附表规定或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2.2.邀请文件的内容2.2.1本邀请文件及基础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第四章采购内容第五章合同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2.2供应商应认真检阅邀请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参数及参考资料。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满足本邀请文件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没有实质性,响应邀请文件要求的邀请响应文件。本章节是本次邀请文件(含邀请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非响应性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和邀请文件规定的其他非响应性情况外,响应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非响应性处理。邀请文件中有关非响应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1、在截止时间未上传资格文件的,或者未按规定上传资质文件的;2、未参加邀请或邀请审核未通过的;3、未按邀请文件规定的形式的;4、供应商名称与邀请时的名称不一致者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第四章、采购内容一、采购需求序号品目技术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备注1有机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525-2021;(1)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W30%(2)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W4%;(3)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4)酸碱度(pH)5.5-8.5;(5)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吨1442人工费果园拉枝修剪服务:针对幼树进行拉枝修剪,调整枝条的生长方向,改善树冠内的光照条件,促进果树的健康生长和早产、高产,采取“一推、二揉、三压、四定位”四项措施进行改良,以达到扩大树冠、改善光照、促进成花,平衡树势的目的。工24003愈合剂甲基硫菌灵状态为糊状:(1)3.0%士0.3%;(2)HAP质量分数mg/kg:≤0.1;(3)DAP质量分数mg/kg:川1.0;(4)低温稳定性合格,热帖稳定性合格。(5)规格:500g/瓶瓶12004拉绳材质:宽度为2cm的布拉绳,用途:果树拉枝,具备强度高,韧性好,结实耐用,不易断裂千克1200二、采购要求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10日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方凭验收合格证明及开具完税发票凭证,由采购单位一次性付清货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42.交货地点: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指定地点。3.合同付款方式:本项目在货物供货结束后,经甲方最终组织验收合格,乙方凭验收合格证明及开具完税发票凭证,由采购单位一次性付清货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第五章、合同文件静宁县新店乡2026年幼树标准化管理项目阳光采购合同项目编号:ZYS2026YG-01采购单位:供应商:代理机构: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5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一、说明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2.制定“合同主要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合同编》。二、成交内容: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合计:¥:(大写:)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10日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2.交货地点:静宁县新店乡人民政府指定地点。3.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甲方应当在交货结束当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16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当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口头或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本项目在货物供货结束后,经甲方最终组织验收合格,乙方凭验收合格证明及开具完税发票凭证,由采购单位一次性付清货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参数、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不合格产品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受的或特殊情况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同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乙方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数量减少,按质量不合格处罚,并及时进行调换并补足数量。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5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不合格、不达标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因知识产权引起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九、其他约定: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并由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见证后,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合同编》有关规定处理。以下无正文18需方:(盖章)地址:电话:邮编:供方:(盖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经办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经办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开户行:账号:开户行:账号:代理机构:甘肃卓优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17793346016邮编:743400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利民巷2号4栋商铺1层114室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标明正副本静宁县新店乡2026年幼树标准化管理项目邀请响应文件文件编号:ZYS2026YG-01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日期:20一、投标函致:XXXXXXXX(采购人)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为XXXXXX的XXXXXXXX采购项目的邀请文件及补遗文件,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邀请文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我方(授权代表全名)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提交下列文件:(1)响应文件;(2)电子文件。签字人以此书申明并同意:1.我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竞争性的法律、法规和与有关的规定;自觉维护正常秩序;保证服从有关议程事项安排。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资料并接受处罚。2.我方同意本有效期为自日后60天。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此期间内撤回或放弃成交资格,给贵方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进行赔偿。3.我方承诺完全响应邀请文件的条款实质性要求响应。4.我方承诺我司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完全与本《函》中的承诺一致,若有不一致,我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邀请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在买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验收服务。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收到的任何,并不作赔偿。8.我方保证我方的满足邀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1)若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标处理:若成交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贵方有权废除授标。2)在贵方组织的响应文件审查中,如果贵方发现我方的存在重大偏离,同意贵方有权废除授标。9.与本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供应商全称(盖法人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职务:电话:日期:21二、投标报价一览表(一)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供应商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备注小写:大写:注:1.投标报价必须是固定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小写与大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且22(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合计注:(1)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2)供应商的投标单价均为综合单价,应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和风险、保险金等一切费用。(3)表中物资数量应与供应商“技术要求”中对应供货清单一致,根据供货清单的内容及编排顺序,对以上各个栏位逐一填写并报价。(4)供应商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均满足采购人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3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五、书面声明关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声明不实,愿接受《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处罚。特此声明!授权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公章:年月日2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幼树标准化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