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审计机构 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尽职调查招标公告(正定县农业农村局2026)



正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尽职调查审计机构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2

来源:正定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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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尽职调查审计机构比选的公告

根据我

单位

工作需要,拟聘请

审计机构对

投入

财政

衔接

资金

100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尽职调查

。现诚邀有资质、有实力的

单位

参与比选,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

根据《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指南》(冀乡振发〔

2022〕29号)要求,为加强对接受衔接资金投资的市场经营主体监督力度,

正定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审计机构对

投入

财政

衔接

资金

100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尽职调查,确保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使用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

申请

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三、

报名

办法

1.报名方式

将申请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密封报送,具体如下:



1)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3)报价单(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各比选申请单位根据行业标准合理自主报价,合理报价最低的为中选单位);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的截图;



5)申请单位承诺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情形;

2.报名地点

正定新区行政审批中心

C区819

3.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工作日时间)。截止时间过后不再受理任何报名材料。

四、联系方式

地址:正定新区行政审批中心

C区819

联系人及电话:史一彤

0311-88018736

正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尽职调查审计机构 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尽职调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