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种油菜招标公告(化隆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2026)



项目概况
化隆县2026年扩种油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塞特竞磋(货物)2026-04号
项目名称:化隆县2026年扩种油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化隆县2026年扩种油菜项目包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5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化隆县2026年扩种油菜项目包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5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截图,并提供所投产品(肥料)近一年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包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种子质量自检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为1500000.00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0.0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金额为0.00,占0.00%。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4号红星美凯龙世博广场6楼东北角全过程咨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投标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前上传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化隆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地 址:化隆县群科新区幸福路与育英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972-8711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4号红星美凯龙世博广场6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0971-82769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菲菲
电 话:0971-8276974

附件信息:

化隆县2026年扩种油菜项目(5)(1).doc442.3K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塞特竞磋(货物)2026-04号采购项目名称:化隆县2026年扩种油菜项目采购人:化隆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代理机构: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19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3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55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化隆县2026年扩种油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化隆县2026年扩种油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塞特竞磋(货物)2026-04号项目名称:化隆县2026年扩种油菜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500000.00(包一:1005000.00元包二:495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化隆县2026年扩种油菜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00((包一:1005000.00元包二:495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备注: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截图,并提供所投产品(肥料)近一年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种子质量自检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为1500000.00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0.0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金额为0.00,占0.00%。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0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4号红星美凯龙世博广场6楼东北角全过程咨询)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投标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前上传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化隆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地址:化隆县群科新区幸福路与育英路交叉口联系人:高先生、冶先生联系方式:0972-871254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4号红星美凯龙世博广场6楼东北角全过程咨询联系方式:0971-8276974邮箱:qhstzbdl@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971-82769742026年03月12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化隆县2026年扩种油菜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塞特竞磋(货物)2026-04号3采购人化隆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额度1500000.00元(包一:1005000.00 元 包二:495000.00元)8最高限价1500000.00元(包一:1005000.00 元 包二:495000.00元)9项目分包个数210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1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截图,并提供所投产品(肥料)近一年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种子质量自检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为1500000.00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0.0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金额为0.00,占0.00%。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包一: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包二:人民币9900.00元(大写:玖仟玖佰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银行账号:9729 0241 8110 001(保证金专用账号)缴费时间: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注:供应商在缴纳响应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12缴费方式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13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16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方式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进行线上解密。(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17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18磋商时间2025年03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19磋商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0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2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成交人收费金额:包一:15055.00元(壹万伍仟零伍拾伍) 包二:7425.00元(柒仟肆佰贰拾伍元整)22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23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和一份电子版备案。24磋商有效期本次磋商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60个日历日。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磋商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3.磋商费用参与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参与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参与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参与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响应将被拒绝(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参与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答复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3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采购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1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磋商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磋商币种是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采购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未成交且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9.2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9.3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9.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9.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9.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日。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2)磋商响应文件目录(3)磋商函(4)首次报价一览表(5)分项报价表(6)技术规格响应表(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9)供应商承诺函(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1)资格证明材料(1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5)磋商保证金证明(16)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7)最终报价表(1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9)投标产品相关资料(19.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12.2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磋商供应商法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3.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13.2投标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4.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4.1允许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磋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否则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同级财政部门。五、磋商程序及方法15.磋商小组15.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响应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5.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响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5.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6.磋商程序16.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6.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6.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响应保证金的;(3)未按第11.1款(1)-(15)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响应文件编排混乱,导致评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6)产品交货期、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参与响应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8)参与响应产品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9)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11)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系统自动检测,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信息相同;②不同供应商上传或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机器码(如网卡MAC地址、主板序列号等)相同;③不同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IP地址相同。16.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6.2.3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6.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6.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6.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提供或未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评审办法17.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最终报价)、技术水平和售后服务方案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货物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须按要求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7.2评分细则:包一:序号类别满分分值评审标准报价 (30 分)报价分30在所有的有效磋商报价中,以最终最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技术水平 (51 分)技术参数27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7分,参数每有 1 项负偏离扣 3 分,直到扣完为止。(评分以生产厂商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为依据)2投标产品具有节能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最高得 1分;投标产品具有环保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最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为准。项目实施方案22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10 分):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并且 有科学、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及质量保障方案,质量标准符合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于①项目管理机构 ②产品交货进度③产品质量保证措施④协调组织措施⑤项目应急预案,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 2 分,每有一项存 在缺陷或不足的扣 1 分,满分10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 货物配送方案( 12 分):磋商供应商需按要求制定相应的货物配送、装卸、搬运方案及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组织配送方案②配送验收方案③配送进度保障措施④配送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等,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 3 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5 分,满分 12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履约能力 (9 分)业绩9提供自 2023 年 03月 0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 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每提供1项得 3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售后服务 (10 分)售后服务计划、 措施及服务承诺10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应包含:①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②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③售后服务响应间和质量④售后服务方式和特色⑤售后服务承诺。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 2 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 1 分,满分10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包二: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磋商报价30分报价3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0×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技术部分54分技术参数24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4分,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此项评分以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为准)项目管理及供货实施方案、技术力量及作业能力30分项目管理及供货实施方案(18分):①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实施计划;②项目实施团队配置及职责;③种子病毒检测计划及方案;④货物配送运输、交付及验收实施方案;⑤质量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⑥突发事件应急安全处置方案及措施。针对上述每一项要求作出了详细的方案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所提供的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逻辑错误、项目信息错误、内容不完整、不符合采购需求、简略笼统无实质性内容)。未提供不得分。技术力量及作业能力(12分):①提供具有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证及聘用合同(6分):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6分,不提供的不得分;②提供植保无人机(提供购置发票或租用协议),单日作业能力达到5000亩得6分;提供植保无人机(提供购置发票或租用协议),单日作业能力达到3000亩得3分;提供植保无人机(提供购置发票或租用协议),单日作业能力达到2000亩及以上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部分16分履约能力10分提供2023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扫描件),每提供 1 项得 2分,满分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售后服务6分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②售后服务内容及售后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流程④措施及服务承诺⑤售后服务质量,满分6分,以上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逻辑错误、项目信息错误、内容不完整、不符合采购需求、简略笼统无实质性内容)。未提供不得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18.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18.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8.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9.成交通知19.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19.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9.3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一正两副(纸质版)和一份电子版(PDF)投标文件。七、授予合同20.签订合同20.1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备案。20.2成交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评审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人,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0.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0.4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0.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八、采购活动终止情形21.采购活动终止情形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取消采购任务:(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采购活动终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九、处罚22.处罚情形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2.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后撤回其磋商的。22.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2.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2.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2.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2.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2.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22.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22.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2.10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货物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化隆县2026年扩种油菜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塞特竞磋(货物)2026-04号采购合同编号:QHST-2026-04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成交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2026年月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6年月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最终报价表;6.其他相关承诺;7.成交通知书;8.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如有,合同签订后提供给甲方)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个作物生长季。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5.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6.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7.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8.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本合同总价款的3%,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项目验收完成后,按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满足产品无质量问题后,退还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本项目合同总价款的3%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15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5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八授予合同”中第22.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或汇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磋商响应文件目录格式自拟附件3: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采购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日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审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首次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磋商报价交货期质保期 备注 大写:  小写:优惠承诺及其他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磋商报价”为投标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交货期”是指产品交付及验收完成的具体时间4.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       2         3        4        …        优惠承诺及其他: 磋商总价大写:               小写:注:1、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6: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响应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偏离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数量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数量 1        2        3        4        …        注:1.本表应按照采购一览表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响应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以相关产品的测试报告、彩页、官网和功能截图等或相关认证证书等资料为依据)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以相关产品的测试报告、彩页、官网和功能截图等或相关认证证书等资料为依据)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的,扣除相应分值。3.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应以磋商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参与要求,对超出或不满足磋商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4.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9: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1: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2、磋商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附件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证书、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附件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可自定)。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5:磋商保证金证明磋商保证金证明致:青海塞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6: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03月0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17:最终报价表最终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最终磋商报价交货期质保期 备注 大写:  小写:优惠承诺及其他注:此表在磋商期间,由磋商小组确定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后,在政采云平台线上填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7.1:最终分项报价表最终分项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       2         3        4        …        优惠承诺及其他: 响应总价大写:               小写:注:1、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此表在磋商期间,由磋商小组确定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后,在政采云平台线上上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采购标的),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采购标的),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1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8.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9: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相关认证等资料附件19.1供应商认为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1供应商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投标,但必须对所投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1.3投标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和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偏差。如果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按技术评分扣分处理。1.4服务时间、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并安装交付使用。2.报价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3.重要指标3.1磋商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2采购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采购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1.1.商务要求: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天内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2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个作物生长季。4.3付款方式:详见“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2、技术参数包一:序号采购内容技术参数数量及单位所属行 业135%油菜配方肥35%油菜配方肥参数:执行标准:GB/T21633-20201、总养分:N+P2O5+K2O≥35%2、配比式:(N-P2O5-K2O=15-15-5)3、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60%4、水分质量分数≤2%5、粒度(2.00mm-4.75mm)≥90%6、总氮(N)质量分数≥15.0%7、有效磷(P2O5)的质量分数≥15.0%8、氧化钾(K2O)的质量分数≥5.0%9、氯离子(低氯)的质量分数≤15%规格:50公斤/袋335吨制造业包二:序号采购内容技术参数数量及单位所属行 业1油菜种子(青杂4号)1.纯度≥96%、净度≥99%、发芽率≥90%、水分2020公斤 农、林、 牧、渔业2油菜种子(青杂5号)1.纯度≥96%、净度≥99%、发芽率≥90%、水分580公斤农、林、 牧、渔业3油菜种子(青杂7号)1.纯度≥96%、净度≥99%、发芽率≥90%、水分880公斤农、林、 牧、渔业4油菜种子(青杂21号)1.纯度≥96%、净度≥99%、发芽率≥90%、水分3900公斤农、林、 牧、渔业5油菜拌种剂35%噻虫嗪:有效成分含量≥35%,规格:10克/袋,剂型:种子处理微囊悬浮剂100公斤制造业序号采购内容技术参数数量及单位所属行 业1油菜杀虫剂有效成分含量环丙氟虫胺≥10%,规格:8毫升/袋,剂型:可分散液剂10000袋制造业总有效成分含量溴氰菊酯≥25克/升,规格:4毫升/支 ,剂型:乳油10000支制造业2油菜无人机飞防服务根据甲方要求开展飞防服务,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服务组织单日作业能力在≥2000亩(无人机飞防服务)10000亩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种油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