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场煤 煤炭 煤矿招标公告(贵州黔西中水发电有限公司2026)
【黔西分公司2026年3月至4月省内5000大卡以上市场煤采购】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黔西分公司2026年3月至4月省内5000大卡以上市场煤采购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MJJD-134880-202603-003
贵州黔西中水发电有限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炭品种:煤,原煤
2. 采购数量:40,000吨
3. 交货地点:贵州省 毕节市 黔西县 黔西电厂
4. 交货日期:2026-03-14 至 2026-04-30
5. 运输方式:汽运直达
6. 交货价格:包到厂价(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见公告中合同模板。
二、交易平台
国家电投集团煤炭现货采购平台(https://www.spic-coalcg.com)
三、时间安排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13 16:50:00
四、质量标准
提示:
1.热值区间范围包含端值。例如:发热量典型值为2000-5500,即发热量包含2000和5500。
2.挥发分区间范围不包含端值。例如:挥发分典型值为10-48,即挥发分不包含10和48。
煤炭指标
单位
典型值
基准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5,000-
5,000
空干基挥发份(Vad)
%
-15
-
干燥基全硫(St,d)
%
≤3
-
收到基灰分(Aar)
%
-
全水分(MT)
%
<12
-
空干基内水(Mad)
%
-
粒度
mm
-
灰熔点(ST)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
-
五、奖惩标准
见公告中合同模板
六、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竞价保证金汇款账号:2406074009200193741。
竞价汇款账户户名:贵州金元绿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黔西分公司。
竞价保证金汇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支行。
2.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400,000元。
履约保证金汇款账号:2406074009200193741。
履约汇款账户户名:贵州金元绿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黔西分公司。
履约保证金汇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支行。
七、争议解决
见公告中合同模板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贵州金元绿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黔西分公司
2. 联系人:田爽
3. 联系电话:13639240660
九、备注
1.公告内容均以纸质的附件竞价采购公告(QXDCJJGG-2026-018)为准。 2.请详细阅读纸质的附件竞价采购公告(QXDCJJGG-2026-018)及相关内容。 3.公告(QXDCJJGG-2026-018)包含竞价公告、报价函模板、合同模板
十、附件
报价函.docx
QXDCJJGG-2026-018(2026年3月至4月黔西电厂5000大卡以上省内市场煤竞价采购).pdf
**公司报价函贵州金元绿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黔西分公司:我公司认真阅读了贵公司电煤竞价采购公告,针对贵公司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煤炭竞价采购(竞价单编号NMJJD-134880-xxxxx),我公司经过研究,正式报价如下:煤种:洗精煤序号项目内容备注1煤炭指标收到基低位热值Qnet,ar(千卡/千克)5000高于或低于部分按合同执行干燥基全硫St,d(%)3.0全水Mt(%)12空气干燥基挥发分Vad(%)152煤炭价格**元/(千卡/千克).吨一票到厂3合同数量**吨4收煤地点黔西电厂5发煤属地黔西、百管委区域煤矿注:1.投标每一个煤种为单一的需求段,本报价函作为本次投标附件,填报内容应与系统采购平台中填报内容保持一致,当两者填报内容发生冲突时,以系统采购平台中填报内容为准;2.热值、全硫、全水、挥发分、供应量都应为预测单一数值(如:热值5000千卡/千克;全硫3.00%等),不应为区间较大的范围值,不能有大于和小于符号;3.煤炭价格请在备注栏中明确一票到厂价/坑口价结算;4.报价函需加盖公章并签字;5.验收方式以到厂验收为准;6.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见合同附件)。我公司郑重承诺:实际到厂加权热值、加权全硫、供应量与上述报价内容偏差不超过贵公司合同约定,如超过则按与贵公司合同约定考核;电煤运输原则上需全程采用电动重卡,使用非电动重卡运输产生的各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延误、合同违约、经济损失等)均由我方承担。报价单位:XX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XX年XX月XX日编号:QXDCJJGG-2026-018贵州金元绿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黔西分公司省内市场煤竞价采购公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对我公司2026年3月至4月所需电煤竞价采购,公开竞价,报价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16:50至2026年3月13日16:50。一、竞价要求(一)竞价方要求1、具备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合法有效的运营资质以及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注册资金达到贰佰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原件上经营范围明确包含煤炭经营的内容。3.具有可靠、稳定的煤炭来源。4.竞价方需遵守竞价规则,按要求提供运营资质并保证全部真实、有效。5.同一个集团或同一个法人控股的两个不同下属公司同时参与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二)纪律要求1.采购方和竞价方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遵守竞价的各项规定。2.竞价方不得相互串通,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和搜集竞价情况,干扰竞价工作。3.竞价期间严禁竞价方与采购方工作人员私下接触:严禁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严禁竞价方以任何方式向采购方相关人员谋取竞价信息。4.竞价方如违反上述有关纪律,采购方有权取消其参与当期竞价的资格。二、煤质要求(以采购方到厂验收为准):项目基准单位指标(合同执行期内加权)低位热值收到基Qnet,ar千卡/千克W5000全硫干燥基St.d%≤3.0%全水Mt%<12%挥发分空气干燥基挥发分Vad(%)%<15%1.收煤地点:黔西电厂。2.交货期限:中标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三、结算方式:一票到厂结算(请报价时备注清楚)。四、报价方式:登陆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煤炭现货竞价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spic-coalcg.com,需先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点击左侧菜单栏【内贸煤采购】-【可参与项目】,选择贵州金元(贵州金元绿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黔西分公司)当期报价需求段【查看公告】,阅读公告并下载附件中的报价函后点击【立即报价】开始报价,并同步正确填写报价函(加盖公司印章并签字)彩色扫描件(jpg格式)上传至平台作为附件完成报价提交。(备注:由于我公司合同条款中有相应煤质指标考核,所以报价时请考虑煤质各项指标,煤炭指标尽量按照实际煤源加权后的指标情况进行填报)五、竞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所有供应商参与竞价前须缴纳10万元竞价保证金至我公司账户后方可参与竞价(注:同一投标供应商涉及多项投标参与竞价时,应按公告要求分别逐一缴纳竞价保证金,禁止同一保证金对应多项竞价,否则该保证金将列为参与的第一项竞价,其他竞价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无效),竞价成功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竞价失败,提交纸质申请后无息返还至原单位账户。2.为保障合同履约,中标方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中标量以10元/吨的标准补缴纳履约保证金至我公司账户,并联系电厂签订合同。如未在约定期限内补缴并签订合同,视为中标方违约,本次违约方报价作废,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违约方列入贵州金元绿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两年。3.竞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账号信息:【贵州金元绿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黔西分公司,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支行,账号:2406074009200193741】。4.从合同执行期第一天开始计算,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未启动发运的(启运日期以电厂收煤时间为准),我公司视为终止合同,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5.合同执行期满,中标方实际供应量未达到合同约定量80%,扣除全额的履约保证金;达到80%,可无息转入下次合同使用,或提交纸质申请无息返还。六、竞价采购根据以下原则进行遴选:1.供应商响应竞价公告提出的各项要求,视为报价成功。2.报价成功的供应商少于3家,本次竞价采购失败。3.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相应供应商取消当期相应需求段入围资格。4.报价成功的供应商数量等于或高于3家,但是报价均高于最高限价,本次竞价采购失败。5.报价成功的供应商数量等于或高于3家,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只有1家,本次竞价采购有效,可以进入下一步评选。6.报价成功的供应商数量等于或高于3家,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供应商2家及以上,同煤种价低、量大的供应商优先,不足部分优先选择最低报价者当期供货份额,若有剩余份额,则可按报价从低到高依次分解中标价格的其他供应商,各供货商合同约定量不得低于10000吨。报价相同时,量大者优先。以上指标均相同时,按照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先报价者优先。七、其他1.电煤运输原则上需全程采用电动重卡,凡使用非电动重卡的运输车辆,电厂有权拒绝接收电煤,因此产生的各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延误、合同违约、经济损失等)均由中标方承担;2.其它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联系方式:田爽(业务)电话:13639240660附件:**公司报价函贵州金元绿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黔西分公司:我公司认真阅读了贵公司电煤竞价采购公告,针对贵公司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煤炭竞价采购(竞价单编号NMJJD-134880-xxxxx),我公司经过研究,正式报价如下:煤种:洗精煤序号项目内容备注1煤炭指标收到基低位热值Qnet,ar(千卡/千克)5000高于或低于部分按合同执行干燥基全硫St,d(%)3.0全水Mt(%)12空气干燥基挥发分Vad(%)152煤炭价格**元/(千卡/千克)吨一票到厂3合同数量**吨4收煤地点黔西电厂5发煤属地黔西、百管委区域煤矿注:1.投标每一个煤种为单一的需求段,本报价函作为本次投标附件,填报内容应与系统采购平台中填报内容保持一致,当两者填报内容发生冲突时,以系统采购平台中填报内容为准。2.热值、全硫、全水、挥发分、供应量都应为预测单一数值(如:热值5000千卡/千克;全硫3.00%等),不应为区间较大的范围值,不能有大于和小于符号;3.煤炭价格请在备注栏中明确一票到厂价/坑口价结算;4.报价函需加盖公章并签字:5.验收方式以到厂验收为准;6.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见合同附件)。我公司郑重承诺:实际到厂加权热值、加权全硫、供应量与上述报价内容偏差不超过贵公司合同约定,如超过则按与贵公司合同约定考核:电煤运输原则上需全程采用电动重卡,使用非电动重卡运输产生的各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延误、合同违约、经济损失等)均由我方承担。报价单位:XX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XX年XX月XX日第4页共10页贵州金元绿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黔西分公司电煤合同甲方:贵州金元绿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黔西分公司乙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贵州省黔西市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贵州金元绿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黔西分公司合同编号:签订地点:贵州省黔西市签订时间:年月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购进乙方电煤销往贵州黔西中水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西电厂)。第一条煤炭品质1.1煤炭产地:贵州省资源矿点:1.2煤炭品种和质量标准:甲乙双方自觉遵守国家六部委发布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1.2.1煤种:洗精煤1.2.2含矸粒度:≤30mm,若含矸>30mm,黔西电厂通知乙方驻厂代表现场核实,有权根据来煤含矸情况如实计扣并双方共同现场人工采样。1.2.3挥发份Vad:<15%。1.2.4干基全硫St,d≤3.0%,黔西电厂有权根据实际化验数据按计价标准计扣。第二条数量及交货期2.1合同总量:2.2合同交货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发煤/交货地点、方式3.1发煤地点:报价函中约定的发煤点3.2交货地点:到黔西电厂指定煤场交货3.3交货方式:经黔西电厂采样、过衡、现场查验后按指定地点卸货。3.4由乙方组织车辆运输到黔西电厂煤场或卸煤沟,电煤运输全过程由乙方全权负责。3.5运煤车辆到黔西电厂收煤现场,必须遵守黔西电厂规章制度,服从调度,因乙方车辆造成人员、车辆、设备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及黔西电厂不承担任何责任。3.6电煤运输原则上需全程采用电动重卡,凡使用非电动重卡的运输车辆,黔西电厂有权拒绝接收电煤,此情况下产生的各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延误、合同违约、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3.7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价格4.1结算价格=合同价格+质量调整价4.2合同价格4.2.1采用按质计价方式,双方约定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以下简称“发热量”)、干基全硫St,d为计价指标。4.2.2采用到厂价一票结算方式,即到厂含税价(含13%增值税)。4.2.3到厂一票含税单价如下(以结算周期加权平均化验数据为计价依据):发热量区间(kcal/kg)价格(元/[(千卡/千克)·吨])Qnet,ar≥5000中选报价Qnet,ar<500010元/吨4.3质量调整价:硫分(干基全硫St,d):以3.0%为基准(以结算周期加权平均化验数据为计价依据),计价标准按下表执行:第6页共10页干基全硫范围计价标准St,d≤3.0%结算单价不增加、不扣减。3.0%<St,d≤3.5%以3.0%为基准,每增加0.01%,结算煤款单价扣减0.05元/吨。St,d>3.5%以3.5%为基准,每增加0.01%,结算煤款单价扣减0.1元/吨,以此类推,直至煤款扣完为止。第五条合同履约保证金5.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10元/吨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结束后,乙方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乙方可申请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流转至下期合同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5.2中标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交付履约保证金,联系黔西电厂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必须启动供应电煤,以电厂收到电煤时间为准,如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将视为弃标。5.3合同期内乙方供应煤量必须大于合同约定供应量80%,视为合同履约。第六条质量检测和数量检测6.1数量以黔西电厂过衡为准,质量以黔西电厂采制化为准,黔西电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检斤检质标准。到厂煤车必须车车采样、过衡称重。煤质化验以每500吨及以上为一化验批次,当月不足500吨的按一个批次化验。结算周期内各批次加权平均值作为结算煤款的计价依据。6.2黔西电厂采制化及过衡过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JJG539-2016)、《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GB/T475-2008)、《煤炭机械化采样第1部分:采样方法》(GB/T19494.1-2004)、《煤样的制备方法》(GB/T474-2008)、《煤炭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制备》(GB/T19494.2-2004)、《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GB/T211-2017)、《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212-2008)、《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213-2008)、《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GB/T214-2007)、《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GB/T483-2007)等国家和行业标准。6.3黔西电厂对乙方所供的每一批次电煤在化验结果出来后用信息发给乙方邮箱,若乙方对黔西电厂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信息三个工作日内到黔西电厂处理,逾期视为认可该批电煤的化验结果。若乙方对黔西电厂化验结果有异议申请送存备样(1mm)复查,需书面提出由双方共同将存备样送往省煤监所进行复检的申请,送检化验结果在国家规定允许范围内,以黔西电厂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若在国家规定允许范围外,以煤监所化验数据为结算依据,凡不是到省煤监所检验的报告一律无效。6.4根据国标规定,电煤存备样只能保留二个月。如超过二个月,黔西电厂不再对乙方提供电煤存备样。6.5由于黔西电厂燃料采制化工艺过程的特殊性和发电厂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决定了乙方所供电煤在投入使用后才能得出检验结果,不可能对所供电煤等化验结果出来后再行使用,所以,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甲方及黔西电厂不可能再返还乙方的货物,由此产生的标的物灭失、损害等不利后果只能由乙方承担,甲方及黔西电厂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6.6乙方如采取以次充好、分层、分区、夹包装车等不正当手段供煤(单车煤质上层与下层或前部与后部或中间与上下层或区域间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得大于±400kcal/kg,一经发现,将视为掺假使假,黔西电厂有权按入厂煤查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第七条结算与货款支付7.1结算周期:按合同周期结算。第7页共10页7.2甲方根据黔西电厂过衡数量和质量化验结果,依据本合同第4.2、4.3条价格及计价体系,开具结算单。乙方根据甲方所出具的结算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煤票据到甲方核准后按结算周期对单结算,票据不全、遗失、经甲方查实核准同意后,重新办理有关补单手续方可结算;如票据涂改,伪造及其他虚假行为,甲方一律不予结算。根据乙方要求,结合甲方财务情况,对已出化验结果的电煤可办理预结算及按相关规定办理进度款。7.3付款方式:乙方提供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自收到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信用证、汇票等方式付款到乙方账户。7.4当月煤款次月结算,若乙方自供煤结束之日起,超过3年未开发票结算,将视为自愿放弃该部分煤款,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守约方损失等违约责任。8.2乙方不得安排带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交售电煤,乙方运输车辆在黔西电厂厂区范围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与甲方及黔西电厂无关,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8.3乙方须选择具备合格运输资质的电动重卡或燃油重卡承运电煤,若因乙方资质及排放标准不合格,以及弄虚作假等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8.4违约的处理原则8.4.1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在继续履约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对非违约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8.4.2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8.4.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果因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则其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8.4.4合同双方均有违约责任的,按责任大小确定主要、次要违约方,并按前原则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或双方协商解决。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9.1由于恶劣天气、战争、自然灾害、运输中断、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出示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相应证明。9.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部分义务,则双方协商终止部分合同履行,该部分合同不能履行应免除各方相应责任,并不影响其他部分合同继续履行。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0.1凡因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10.2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8页共10页10.3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连带列为被告、第三人等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处理诉讼等事宜所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10.4因纠纷诉讼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一条保密11.1除向政府及监管部门、检验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与本合同涉及的数量、价格及品种质量等任何未公开商业信息。但根据证券交易所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进行的公开披露除外。11.2协议双方确保参与本合同履行的本方员工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未公开信息。11.3任何一方因未遵守本项保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负责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11.4协议双方进一步承诺,对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晓的对方的所有商业信息和秘密,协议对方及参与本合同履行的员工均负保密义务。11.5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终止,除非需要保密的信息或资料非因任何一方的原因已向公众公开。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12.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本合下列约定的送达地址。12.1.1邮寄(或直接)送达、电子送达方式信息信息如下: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地址:地址:邮编:邮编:商务联系人:商务联系人:电话(含手机短信):电话(含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2.1.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送至约定地址即视为送达;以电子邮箱送达的,发送至约定电子邮箱即视为送达。12.2各方的送达地址信息/电子送达信息需要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邮寄、直接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诉讼阶段当事人地址变更时还应当向人民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12.3任何一方未履行以上通知义务的,各方确认的原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履行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地址。12.4除另有约定外,各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双方确认有效的送达地址。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各方合同履行时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诉讼阶段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一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第9页共10页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12.5本通知与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第十三条生效及其它13.1本合同仅作甲乙双方煤款结算专用,如用于未经甲方允许的质押、抵押等融资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伪造或者变造甲方的任何印章、印鉴、结算单、合同、承诺函等印鉴及资料。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13.2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结算单价为准,煤炭税费自行缴纳。13.3若查实乙方人员有勾结、拉拢黔西电厂收煤人员进行舞弊行为,甲方拒付乙方未结算所有煤款,根据情节轻重报公安机关处理。13.4本合同未尽事宜,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3.5若政府政策或市场发生变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执行。13.6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能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13.7乙方供应的电煤原则上由煤矿直发,若因特殊原因,不能由矿上直发,需乙方提供煤矿指定转煤场发运的证明,由黔西电厂驻点监督发运。合同期间内,经甲方或黔西电厂发现所供应的电煤不是由煤矿或煤矿指定转煤场发运,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合同期内所供应的电煤款按到厂一票含税价1元/吨办理结算。13.8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肆份(黔西电厂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以下空白)第10页共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场煤 煤炭 煤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