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终端生产制造基地勘察及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合肥新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6)
青年创业园--智慧终端生产制造基地勘察及设计总承包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2026AFXBZ50143
各投标人:
1、我院为大学下属设计院,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在大学缴纳社保,在设计院从事工作,注册在设计院,并得到了中国住建部的认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查询到该人员注册在大学下属设计院。我院可以提供该人员由大学出具的劳动合同证明、在大学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在住建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社保的要求。
答: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8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2、招标文件第66页,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类或工业建筑类设计业绩(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1)问:项目负责人业绩若为与外方设计单位联合承接,方案阶段为外方设计单位设计,该业绩是否认可(2)问:项目负责人业绩,同一项目拆分为2个设计合同,方案阶段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分开签订了设计合同,非单个合同,我司可提供该项目方案设计合同与施工图设计合同扫描件、方案审定通知书与审图合格证,请问该项目是否认可
答:(1)不予认可;(2)不予认可。
3、本项目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中的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合同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方案审定通知书、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仍然无法体现出评审要素的,可否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
答:不予认可。
4、 针对过往设计项目合同签订时采用地块名,后期该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审图合格证上采用的是案名或是评奖时采用是案名报奖,这些造成与合同名称不一致情况。
请问:如若同时提供合同和审图合格证或获奖证书资料未能明确反映一致的,是否认可额外提供的业绩合同发包人盖章的业主证明进行说明
答:认可。投标人须提供由原合同发包人(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明确说明两个不同名称指向的是同一个建设项目;该证明文件须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和审图合格证,与业主证明文件一并提交,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5、招投标评分标准的“建筑立面与单体设计”的评审标准中,提到“各专业图纸齐全”,请问在现阶段招投标中,各专业的图纸是否一定要体现
答:投标阶段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应体现概念方案深度各专业的主要设计意图和关键性技术指标,但无需达到施工图深度。
6、投标人公司名称正在办理变更中,因资质证书公司名称变更滞后,是否可以提供工商系统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函作为评审依据?
答:可以。
7、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第二类:(1)合同协议书。(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方案审定通知书、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二类:(1)合同协议书。(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附录5(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中比附录3(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中多一个“方案审定通知书”,请问“方案审定通知书”是否适用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业绩。
答:适用。
8、本项目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9 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类或工业建筑类设计业绩(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若同一个项目,分不同的阶段签订合同,投标人承担了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投标可提供方案、施工图阶段对应的合同关键页(证明是同一个发包人、同一个项目)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请问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9、请问业主对于目前一期的总体规划及功能布局中是否还有认为没有考虑到的内容和遗憾,如存在改进或提升需求的方面,可否简要说明,我们可以在二期规划方案中给予重点考虑。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10、招标文件第66页,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9 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类或工业建筑类设计业绩(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问:如合同无法提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由发包人盖章的业主证明是否认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1、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系统内标段处默认为01标段,请问投标文件其他标段处是否均填写为01标段
答:此处为系统默认格式,本项目部分标段。投标人在填写时,填写“01标段”或“/标段”均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0551-65770798
招标代理: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孙海洋
联系方式:0551-65777672
2026年03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终端生产制造基地勘察及设计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