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维修工程招标公告(泰鑫现代城西区业主委员会2026)



泰鑫现代城西区外墙维修工程招标
公告

项目名称
泰鑫现代城西区外墙维修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自行公开)

企业资质要求
1.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提供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最少有3个外墙维修项目业绩,验收报告和合同,项目结算金额20万元及以上; 4.为确保维修质量的可追溯性,限注册地为滁州地区的施工企业参与; 5.投标企业提供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10年质保的承诺书,并提供不少于两人的担保,担保人要求社会信用正常,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正经工作,年龄55周岁以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8.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7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投标。 备注: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项目规模
滁州市琅琊区泰鑫现代城西区墙面维修工程一标段(北区),项目预算1674190.92元;滁州市琅琊区泰鑫现代城西区墙面维修工程二标段(南区);项目预算2300782.19元。

项目内容范围
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3月12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
2026年4月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滁州市琅琊区凤凰社区三楼会议室

信息内容

工程概况
泰鑫现代城西区外墙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两个标段,滁州市琅琊区泰鑫现代城西区墙面维修工程一标段(北区),项目预算1674190.92元;滁州市琅琊区泰鑫现代城西区墙面维修工程二标段(南区),项目预算2300782.19元。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工程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概算
3974973.11元
计划工期
90个日历天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维修基金)
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网站下载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2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单位: 泰鑫现代城西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泰鑫现代城西区 联系人:蒋主任 电话:13035037766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 188 号(新城国际大厦)商务办公 1902、1903 室 联系人:左强 电话:18655024368

附件:

泰鑫现代城外墙维修工程招标文件(定稿).doc

控制价和图纸.rar

泰鑫现代城西区外墙维修工程招标文件(自行公开招标)招标人:泰鑫现代城西区业主委员会(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发布日期:2026年0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13第四章合同条款19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8第六章工程量清单3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9第八章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5112.第一章泰鑫现代城西区外墙维修工程招标公告项目名称泰鑫现代城西区外墙维修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自行公开)企业资质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3.提供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最少有3个外墙维修项目业绩,验收报告和合同,项目结算金额20万元及以上;4.为确保维修质量的可追溯性,限注册地为滁州地区的施工企业参与;5.投标企业提供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10年质保的承诺书,并提供不少于两人的担保,担保人要求社会信用正常,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正经工作,年龄55周岁以下;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8.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7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投标。备注: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项目规模滁州市琅琊区泰鑫现代城西区墙面维修工程一标段(北区),项目预算1674190.92元;滁州市琅琊区泰鑫现代城西区墙面维修工程二标段(南区);项目预算2300782.19元。项目内容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3月12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2026年4月2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滁州市琅琊区凤凰社区三楼会议室信息内容工程概况泰鑫现代城西区外墙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两个标段,滁州市琅琊区泰鑫现代城西区墙面维修工程一标段(北区),项目预算1674190.92元;滁州市琅琊区泰鑫现代城西区墙面维修工程二标段(南区),项目预算2300782.19元。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概算3974973.11元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维修基金)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2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单位: 泰鑫现代城西区业主委员会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泰鑫现代城西区联系人:蒋主任电话:13035037766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 188 号(新城国际大厦)商务办公 1902、1903 室联系人:左强电话:186550243683.第二章投标须知4.投标须知前附表编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泰鑫现代城西区外墙维修工程项目总投资:3974973.11元2招标范围详见清单控制价全部内容3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4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5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7勘察现场及投标预备会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对现场不清楚或有异议可咨询业主项目负责人。8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6年3月22日17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598516901@qq.com。招标人不再集中召开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9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招标人将在2026年3月23 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采用1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12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章”部位,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琅琊区凤凰社区三楼会议室14评标小组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15最高限价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最高限价:1674190.92元,二标段最高限价:2300782.19元(应当包括总价、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性费用和税金。16开标开标时间:2026年4月2日15时00分 地点:滁州市琅琊区凤凰社区三楼会议室17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开启标书前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先开一标段,再开二标段;先资格审查,再资信标评,然后技术标评审,最后开商务标。18招标代理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和造价编制费16000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其中一标段:6739元,二标段9261.0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1500元/标段,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无发票。18.1外墙勘探费用本项目外墙勘探费的28200元,由中标单位分摊支付,其中一标段11877元,二标段16323元。19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97%,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20工程质量管理(1)承包人被发包人项目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或第三方巡查等检查出未按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施工,存在质量隐患的,必须按要求和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同时每次处以200-1000元的违约金。对拒不执行或整改不力的,加重处理。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偿经济损失。(2)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处理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直接从工程质保金中支付。21安全文明管理承包人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安徽省、滁州市的相关规定,同时遵守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经检查,达不到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由项目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处以承包人200元/项/次的违约金。施工现场卫生保洁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移交结束,切实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宿舍安全、卫生工作。22注意事项1、公示后如发现资料造假,中标资格作废,中标人顺延;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中标后,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加价!3、南区和北区,分开招标,施工单位均可以参与竞标;但不得同时中标,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二标段的评审,但不得推荐为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本次招标工程名称:泰鑫现代城西区外墙维修工程建设单位:泰鑫现代城西区业主委员会1.2本工程建设规模:滁州市琅琊区泰鑫现代城西区墙面维修工程一标段(北区),项目预算1674190.92元;滁州市琅琊区泰鑫现代城西区墙面维修工程二标段(南区),项目预算2300782.19元。1.3本工程概算造价3974973.11元。1.4现场条件:①施工场地:已具备;②施工用水、电:自行解决,费用自理;③场内外道路:自行解决,费用自理。2.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所有内容。3.承包方式3.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4.工期要求4.1要求工期:90个日历天,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500元/天处以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5.质量要求5.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5.2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定额、文件的规定。6.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招标公告7.资金来源7.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维修基金);资金已落实。8.标段划分8.1本工程划分:两个标段。9.招标方式9.1本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自行公开)。10.计价方式10.1本工程招标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10.2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固定总价。11.评标办法11.1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1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和《滁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评标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13.招标文件的组成13.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13.2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3.3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14.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中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4.2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15.1勘察现场及投标预备会15.1.1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对现场不清楚或有异议可咨询业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或现场存在的现状不清楚等理由增加工程造价。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15.2投标预备会15.2.1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16.招标文件的发出16.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发出。17.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17.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8.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清单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依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编制。(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招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4)需评审的主要材料等,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载明。(5)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19.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依据(1)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拟定的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其他相关资料。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省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2)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依据最高投标限价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其他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19.1计价依据(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4)2018版《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5)2018版《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6)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7)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8)2021版《安徽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9)省、市截止2025年11月的有关政策性文件。19.2材料价格:按《滁州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0期)发布的不含税价格和市场询价编制。本工程混凝土、砂浆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19.3暂列金额与暂估价本工程暂列金额与暂估价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20.最高投标限价20.1本工程控制价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1.投标文件的组成21.1投标文件由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组成。21.2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资信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②诚信投标承诺书;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企业资质证书;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建造师(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⑦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⑧企业业绩材料;⑨投标企业提供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10年质保的承诺书,并提供不少于两人的担保,担保人要求社会信用正常,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正经工作,年龄55周岁以下;⑩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材料。技术标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2)技术标评审所需其他材料。商务标文件①投标函;②工程量清单报价书;③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2.投标报价22.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2.2材料价格22.2.1材料价格:主要材料(半成品)如给暂估价按给定的暂估价计算,不给暂估价的参照《滁州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0期)和招标发布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的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进行报价计算,该部分材料价格由投标人按市场合格产品价格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自行报价一次性包干,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编制、密封)23.1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投标文件中资信、技术、商务分开密封或一起密封均可,分开装订或一起装订均可(分标段装订和密封)23.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盖章。4.1.1.24.投标报价24.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25.投标文件的提交: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6.开标26.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26.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2.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26.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26.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相关部门、招标人、投标人等。26.3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26.3.1核验投标人的下列证件,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②诚信投标承诺书;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企业资质证书;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建造师(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⑧企业业绩材料;⑨投标企业提供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10年质保的承诺书,并提供不少于两人的担保,担保人要求社会信用正常,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正经工作,年龄55周岁以下;如评审小组在评审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看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26.4开标程序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主持;②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③经确认无误后,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④评标委员进行资格、技术、商务评审,并依次排序;⑤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7.无效投标文件27.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8.评标28.1评标办法按第二章评标办法中规定执行。28.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标处理:①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②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④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⑤因投标人原因改变或遗漏主要指标或技术要求的;⑥投标报价未按招标人要求的价格及格式填写的;⑦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29.定标29.1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确定29.1.1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确定原则及方法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规定执行。29.2中标公示29.2.1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日历天。六、合同的授予30.合同授予标准30.1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31.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1.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公示结束后30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1.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1.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2.履约保证金(不采用)第三章评标办法4.1.2.一总则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1.1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办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2.评标程序2.1投标文件的初审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工期、质量等实质性内容。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2.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2.3比较与评价2.3.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报价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工程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3、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3.1评标委员完成评标后,应当按商务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报价排序在第一名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3.2、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二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内容评审标准1审查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投标文件,需手持一份现场查询。诚信投标承诺书(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检验投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有效身份证、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投标人自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供不少于3个20万元及以上住宅小区外墙维修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项目结算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金额以结算进而为准),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则另须提供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投标企业提供为本项目提供10年质保的承诺书,并提供不少于两人的担保,担保人要求社会信用正常,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正经工作,年龄55周岁以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担保人的身份证,信用情况查询截图,工作证或工作证明材料检验投标文件注: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提供在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内的的纸质版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需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应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的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的,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示例: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签名示意安徽省住房和城建设厅个人签名签发日期:2013年签名日期:2021年注:(1)“②个人签名”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知情承诺的,该证书无效;(2)“②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①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该证书无效。4.1.(三)技术标(施工方案)评审技术标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4.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1.2响应性评审标准(初步评审)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1工程概况描述是否准确。2主要施工方法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3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 合理、满足施工需要。5劳动力安排计划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6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的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7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9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针对本工程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10工程施工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是否正确11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列明的危大工程清单及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1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4.1.(四)商务标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4.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否则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加盖本单位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并签字,否则否决其投标.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综合单价相一致措施项目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费用与措施项目分析表中费用相一致4.2.2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工程质量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范围及数量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设备暂估价与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4.2.3详细评审标准投标报价及综合单价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改变或遗漏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费用或计算错误等,投标报价表中,各分部分项、费用金额累计不等于总价金额。上述累计投标报价缺漏错总额(高估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错费用)占原投标报价不得高于5%以上(遗漏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未报综合单价的,其报价按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子目的造价、单价进行计算)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措施项目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费用与措施项目分析表中费用相一致商务标评审表注:1.本表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多算投标报价、多报费用不扣减)。2.本表所述累计投标报价缺漏错总额占原投标报价格5%以下者,视为投标人主动让利或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不修正总价,工程结算时亦不予调整。4.2.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最终按投标报价最低原则,推荐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推荐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名,并标明排序。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或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1)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招标文件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价。(2)评标委员会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进行实时查询,并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748号),对中标候选人的关系企业履约能力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评审:(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要求为例,具体项目应根据投标人资质条件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行要求)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不予认可,并将该情形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评标委员会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4.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应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4.4.3.评标程序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再进行技术标评审,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先开一标段,再开二标段)4.5.3.1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1)阅读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项目情况材料。(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4.6.3.2技术标评审详见技术标评审表。4.7.3.3商务标评审详见商务标评审表。4.8.3.4推荐中标候选人资信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后,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4.9.4.评审内容4.10.4.1技术标评审4.1.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技术标评审表。4.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技术标评审表。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结论采用合格制。其中6-9中有一项不合格的,或其他项中有三项及以上不合格的,技术标即为不合格。对否定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技术标评标记录上。4.11.4.2商务标评审只有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4.2.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4.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2.3详细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4.2.3.1投标报价清标:(1)清标是指通过对需要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2)清标的内容和步骤:①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偏差。②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③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细微偏差的情形。④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过低等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原因的摘录。4.2.4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中标价原则上以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价格低的为中标价。投标人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12.5.无效投标条款5.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5.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经评审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5.2.1技术标评审(1)评标委员会依据《技术标评审表》进行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无效投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依据《技术标评审表》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结论采用合格制。其中6-9中有一项不合格的,或其他项中有三项及以上不合格的,技术标即为不合格;对否定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技术标评标记录上。5.2.2商务标评审(1)评标委员会依据《商务标评审表》进行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无效投标处理;(2)商务标详细评审标准中有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审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3其他无效投标情况:(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按第四章“评标方法”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视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以及实质上不响应,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10)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11)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1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按照投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4.14.7.评分标准7.1商务标评分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4.15.8.评审结果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其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7)经评审的价格比较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8.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4.16.9.其他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1(全称):发包人2(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4.16.0.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4.16.0.2.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16.0.3.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4.16.0.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4.16.0.5.五、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4.16.0.6.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4.16.0.7.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16.0.8.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4.16.0.9.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4.16.0.10.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4.16.0.11.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4.16.0.12.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4.16.0.13.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三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因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要通用条款,请签订施工合同时,一并打印出来。)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专用条款(格式))。4.16.0.14.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见施工图纸并现场确定。1.1.3.9永久占地包括:见施工图纸。1.1.3.10临时占地包括:现场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及省、市发布的有关文件。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备国内现行适用的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现行规范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招标文件;(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份;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监理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人员证书(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项目部任命文、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监理要求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监理要求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监理要求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的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场内交通设施和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发包人不另支付费用,场内交通边界现场确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自行踏勘,自行解决。1.10.2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该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具体调整方式见下款。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承包人拒绝实施因此产生变化的施工内容或范围,将被视为违约,发包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约处罚。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计算。结算工程量减少0-100%或增加15%以内部分,执行中标单价;超出15%以外部分,结算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投标让利幅度计算,组价明显错误的予以纠正;缺漏项目单价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原则重新组价×投标让利幅度(上述投标让利幅度为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其中中标价和最高投标限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相应税金),但预估增加造价达5万元时,中标人(承包人)应在施工前提出,并履行滁州市经开区变更程序,否则,不予认可。结算价格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核价为准。技术措施费调整:因承包人改变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措施费不予调整。因工程量清单错误必须改变原来施工技术措施,造成价格变动的,按实调整,变更组价原则同上。组织措施费调整:按实调整。4.16.0.15.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上述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发包范围,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自筹资金(维修基金),不需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4.16.0.16.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相关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竣工报告、项目质检资料、结算资料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相关要求执行,且不少于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形式。(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工程竣工半年(含)内完成竣工结算的;②无合同纠纷等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出现群访及时处理;③质量无缺陷,及时整改到位,处理及时;④施工现场服从调度或工程进度不超过合同工期或按合同期限按时移交的;⑤遵守发包人处相关规定;⑥月工程量进度及时完成;⑦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并及时归档的。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承包人对建造师的授权范围如下:由承包人明确授权范围。关于建造师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2天,施工现场其他管理人员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5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建造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签订本合同前提供,资格审查时已提供的,不再重复提供。建造师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按规定在岗履责的,对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处以元/人·天的违约金,对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外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处以元/人·天的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建造师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并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变更行为管理的通知》及滁州市其他相关规定要求,除①因重病或重伤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②辞职的;③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的;④无能力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⑤被责令停止职业资格的;⑥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⑦死亡的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其中,亡故的需提供***门开具的死亡证明;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出国、辞职等原因提出变更的,除需提供相关证明外,须缴纳万元违约金,否则不得变更。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配备的同等条件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批准,除亡故、重大疾病、出国、辞职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其中,亡故的需提供***门开具的死亡证明;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出国、辞职等原因提出变更的,除需提供相关证明外,须缴纳5万元违约金,否则不得变更。变更后的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配备的同等条件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组织对上述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对未按投标文件配备或经考核不合格要求更换人员的,承包人7日内必须整改调整到位。对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处以元/人·天的违约金,对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外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处以元/人·天的违约金。28日内未整改调整到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提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和人员进行“黑名单”处罚。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组织对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对未按投标文件配备或经考核不合格要求更换人员的,承包人7日内必须整改调整到位。对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处以元/人·天的违约金,对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外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处以元/人·天的违约金。28日内未整改调整到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提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和人员进行“黑名单”处罚。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未按规定在岗履责的,对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处以元/人·天的违约金,对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外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处以元/人·天的违约金。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照未按规定在岗履责进行处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1)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办理移交手续之日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办理移交手续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7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不提供。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权;工程质量的监督权;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确认权;工程施工进度、安全的检查、监督权、发包人授权的处罚权;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权;向承包人提出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建议权;发包人和承包人间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注册建造师及有关人员的建议权;分包单位资质及能力的审查权;等等。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办公场所由承包人提供和承担,生活场所由监理人自行解决和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施工方案;(2)索赔事项等;4.16.0.17.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5.3隐蔽工程检查5.3.1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6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3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6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5.3.3项〔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3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6小时。4.16.0.18.6.工期和进度6.1施工组织设计6.1.1(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本工程需按照总进度计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发包人审批后作为进度考核和进度款支付的依据。6.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提供标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6.2施工进度计划6.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应提供修改,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措施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6.3开工6.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当事人应按约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6.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6.4测量放线6.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6.5工期延误6.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6.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元/天处以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业主单位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1)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费用自理);(2)发包人根据本项目总体施工计划对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目标确定之后,承包人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本合同内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如果在工程实施某个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的实际进度滞后该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目标7天以上,并无法确保该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目标的完成或承包人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无法按交工期交工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3天后,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3)对严重拖延工期,经发包人多次督促,承包人拒不执行的,发包人可中止施工合同,并和承包人进行清算。同时按原中标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原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详见补充条款。6.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6.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无;(2)无;(3)无;4.16.0.19.7.材料与设备7.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7.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保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照材料设备总价款的1.3%计取,支付给承包人,纳入项目结算,但超出施工合理损耗之外部分,不计保管费,且材料设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6样品7.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招标文件。7.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4.16.0.20.8.试验与检验8.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8.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招标文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招标文件。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招标文件。8.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监理人指示。4.16.0.21.9.变更9.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范围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9.4变更估价9.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不予调整技术措施费调整:因承包人改变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措施费不予调整。组织措施费调整:不予调整。9.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人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第10.4款〔变更估价〕约定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由发包人根据合同价格降低额或工程经济效益提高承担,结合项目考勤、质量、安全、进度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9.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清单控制价。9.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由发包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9.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询价或共同招标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9.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总暂列金万元。4.16.0.22.10.价格调整10.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价格一次性包干,中标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4.16.0.23.11.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1.1合同价格形式1、总价合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考虑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调整。结算价=合同价-暂列金额×1.09±合理工程索赔。11.2预付款11.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11.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中标人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保函须使用见索即付型)或其他担保措施。11.3计量11.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关专业工程量计算规则。11.3.2单价合同的计量(不采用)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1.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1.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采用。11.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采用。11.4工程进度款支付11.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详见支付方式。11.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发包人统一内容格式。11.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详见支付方式。(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采用。(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采用。11.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跟踪审计人员审核时间除外。(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在政府资金调度会批准且发票送达一周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采用。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97%,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注:工程质保期限为十年。②如承包人最终不能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竣工支付工程款时,将按照未能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扣减工程进度款,直至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并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相关损失。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需将施工场地内所有临时设施清理出场,项目周边场地清理干净,以及恢复因施工造成的各种设施损坏。④根据滁规建管办字〔2023〕3号文件《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与审核费用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工程造价审减率超过5%时,施工单位承担审减率超出5%以上的核减额的5%,项目结算付款单位根据审计结果从工程待结价款中扣除或以违约金形式缴纳至招标人处。关于付款周期的其他约定:/。其他约定:①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价款应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②发包人应将进度款中相应的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转入承包人在银行开立的专户,督促承包人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当及时支付建筑务工人员工资,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专用账户。③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款结算发票。④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部分按规定汇入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承包人必须按滁州市相关规定合法用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如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负面影响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现场所有用工人员须有劳动合同,并将有关合同及工资发放资料进行档案管理(现场留复印件),并抄报发包人备案。如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施工班组的矛盾对发包人进行上访行为,按元/次处以违约金,并直接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如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施工班组的矛盾对市政府进行上访行为,按元/次处以违约金,并直接从当期工程款款中扣除。⑤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针对环保、禁噪、防尘、防护等措施,必须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要求。施工单位违反规定或经检查达不到规定和要求,造成本项目受到相关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将对施工单位作如下处理:即第一次被相关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处以元的违约金,并对其进行约谈;第二次被相关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处以元的违约金,并限制其半年内在开发区管委会及所有下属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第三次被相关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处以元的违约金,并限制其一年内在开发区管委会及所有下属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11.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发包人统一内容格式。(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发包人统一内容格式。11.4.7农民工工资管理(待合同签署后开户并填写)(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账号:;(2)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元(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乘建筑面积);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元。(工资性工程款除月工期)(3)发包人在监理人签发开工报告前,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转入承包人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开工后第一个月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起,分月扣回工资性工程预付款。(4)发包人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5)承包人每月25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6)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12.验收和工程试车12.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2.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3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6小时。12.2竣工验收12.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整体工程完工后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2.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承包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在30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管养单位。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期限按时移交的,暂停工程款支付,发包人可动用质保金,用于工程质量整改,同时限制承包人一年内不得参与发包人处项目投标。12.3工程试车12.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2.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如需进行投料试车的,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投料试车。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投料试车合格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料试车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不合格的,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6竣工退场12.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合格后,7天内退场。13.竣工结算13.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承包人须于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结算资料上报,特殊情况,经发包人批准的可以延长。在发包人下达书面通知后承包人拒不配合的,发包人有权按已有资料或按已付款委托跟踪审计单位办理结算。1、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发包人统一内容格式。13.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结算款支付证书。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13.4最终结清13.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3.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天内完成支付。13.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3.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款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3.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结算总价款5%的工程款。14.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不采用。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履行保修义务的,缺陷责任期满经复查不合格的,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质量缺陷较多,多次催促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的,发包人可动用质保金,用于工程质量整改,同时限制承包人一年内不得参与发包人项目投标。。14.4保修14.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14.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自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起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由发包人另行安排队伍进行修整,由此产生的费用将在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扣除。事后出现漏水、漏电等情况,承包人应在12小时内修复。15.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5.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对工期造成影响的可顺延工期。(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追加与被取消的工作造价相当的额外工作做为补偿。(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补足或更换材料、工程设备;对工期造成延误的可以顺延;增加承包人成本的可予以补偿。(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可顺延工期。(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对工期造成影响的可顺延工期。(7)其他:无。15.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5.2承包人违约15.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补充条款。15.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补充条款。15.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补充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不承担费用。16.不可抗力16.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保险17.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17.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17.4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发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18.争议解决18.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18.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8.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8.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滁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补充条款5.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具体详见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以及现行的有关规范、行业标准。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企业资质证书;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建造师(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⑦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⑧业绩证明材料;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投标人:(盖章)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年月日②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企业名称)或(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没有下列情形: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10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10项情形)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在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情形。如有,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内的,接受中标无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外的,保证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7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接受中标无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十二、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十三、如我公司中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部分按规定汇入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十四、我公司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不是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中标无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二(技术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文件二:技术标目录(1)施工组织设计;(2)技术标评审所需其他材料。(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三(商务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文件三:商务标目录①投标函;②工程量清单报价书;③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5.16.1.(1)投标函致:(招标人)1、根据你方招标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大写)人民币,(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建造师为本工程项目经理,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项目。5、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6、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传真:日期:年月日5.16.2.(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①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1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第八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泰鑫现代城西区外墙维修工程 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招标人:泰鑫现代城西区业主委员会联系人:蒋主任联系电话:13035037766  (单位盖章)2026年3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左强 电 话:18655024368 (单位盖章)2026年3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墙维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