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制造、加工机械和附属设备招标公告(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


基本信息
计划需求部门:
备注:
结算货币:
发布时间:2026-03-12 16:15:36+0800
合同期限:12个月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16 17:00:00
预计授标时间:2026-03-22 16:00:00
联系人:赵禹
联系电话:13332075968
公告:
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土建、机电设备设施2026年维修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现对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建、机电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

项目名称:土建、机电设备设施2026年维修框架协议。
招标内容:土建、机电设备设施维修。
施工地点: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工期要求:协议签订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相关资质及特种设备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 GC2 及以上资质),上述所有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注册资金壹佰万元以上。
投标人须是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踏勘现场及咨询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先在渤化易采上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证件以及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oyu@bcig.cn,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投标人在渤化易采上完成报价招标人收到资格预审文件,视为报名成功。
4、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及清单要求投标。
5、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方。
6、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不退还)。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分别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有效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五、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函。
生产经营资质证件(复印件)
承诺书(包括及时维修、安全施工、施工质量方面)。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2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报价:投标单位以定额基价下浮率作为投标报价。定额基价以最新版《天津市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实时天津工程造价信息中准价及实时市场价格为依据。

   六、评标原则
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 年3月16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仓盛街60号
联系人:赵禹    
联系电话:13332075968   
邮箱 :zhaoyu@bcig.cn        
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

采购文件
土建、机电设备设施2026年维修框架协议招标(2026年).doc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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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目录
送货地点
物料名称
数量
单位
交付时间
物料描述
备注

1
工业制造、加工机械和附属设备
中国/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土建、机电设备设施
1

2027-01-01 00:00:00

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建、机电设备设施2026年维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现对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建、机电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1.项目名称:土建、机电设备设施2026年维修框架协议。2.招标内容:土建、机电设备设施维修。3.施工地点: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4.工期要求:协议签订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相关资质及特种设备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上述所有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3.注册资金壹佰万元以上。4.投标人须是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踏勘现场及咨询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先在渤化易采上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证件以及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oyu@bcig.cn,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3、投标人在渤化易采上完成报价招标人收到资格预审文件,视为报名成功。4、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及清单要求投标。5、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方。6、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不退还)。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分别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有效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五、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函。2.生产经营资质证件(复印件)3.承诺书(包括及时维修、安全施工、施工质量方面)。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2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投标报价:投标单位以定额基价下浮率作为投标报价。定额基价以最新版《天津市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实时天津工程造价信息中准价及实时市场价格为依据。六、评标原则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八、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仓盛街60号联系人:赵禹联系电话:13332075968邮箱:zhaoyu@bcig.cn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3月12日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___________项目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函致: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土建、机电设备设施2026年维修框架协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结算计算方式”的条件下,愿意以定额基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并保证工程施工,工期、质量、安全等完全响应建设单位要求。报价如下:(1)定额基价下浮率为(大写):百分之(小写%)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营业执照及生产经营资质证件承诺书致: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_______________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2026年维保工作合作框架协议甲方: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甲方合同编号: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仓盛街60号乙方:乙方合同编号: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维保工作进行意向合作达成以下约定:1、合作内容、范围1、甲方指定乙方为其在生产经营期间维保工作合作伙伴。2、甲方根据维保实际需求,与乙方签订相应的商务、技术协议。3、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针对甲方的工作内容,由甲方与乙方按照本框架协议约定内容,可再另行确认工作内容清单。4、合作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交流与共同发展关于双方公司层面的交流和共同发展等合作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并约定如下: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协议工作内容有关的技术咨询、培训和服务。2、建立双方对接管理人的协调机制。甲方可直接致电乙方或乙方的对接管理人,确保全方位合作顺利进行。乙方可提前在工作筹划阶段介入,协助甲方技术及方案的确定。在时效、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完全配合和协助甲方。乙方对接人:职务:联系方式:3、工作要求1、乙方必须具备相关工作内容的技术能力,工作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2、如需要,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应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3、按照双方书面确认的工作方案进行工作。4、甲方部分设备为专有设备,为保障该类设备的正常维修使用需联系专业厂商进行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如该类设备超出附件1范围的甲方应另行书面通知乙方,并给乙方留出合理的准备时间。4、协议价款1、双方工作内容的报价清单及附件,为甲乙双方确定完成工作内容的定价依据,甲乙双方按照乙方实际工作内容进行结算。在乙方报送最终价款金额时,应以最新版《天津市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实时天津工程造价信息中准价及实时市场价格为基础下浮%2、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施工通知后进行现场踏勘,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竣工后编制工程量确认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根据工程量确认单编制工程结算书,由甲方委托具有咨询的审计公司出具最终结算审计书,咨询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依据结算审计书签订结算补充协议书。5、工作地点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6、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按照协议价款履行付款义务,指派专人为现场代表,负责工作质量、进度监督检查。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合作内容,指派专人为现场代表,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提供专业性意见指导。7、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可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8、其他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甲乙双方针对工作内容另行签订合同的,如签订合同内容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以签订日期在后的约定内容为准。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5、双方授权代表或联系人个人无改变合同内容的权力。签订日期:年月日(由盖章在后的一方填写)甲方:乙方:邮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外发包安全环保协议书甲方: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乙方:业务名称:2026年维保工作实施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仓盛街60号业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明确业务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预防环境污染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相关方安全环保管理办法》,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一、承包方基本情况(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法定资质证照:(三)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二、甲方权利与责任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环保保卫工作,对乙方违章作业,有行使教育、处罚、停工权,对屡次严重违章,教育处罚无效的,有权建议公司联系方按合同规定终止其合同。(一)收集、查验乙方具备安全环保基本条件的资质证件、管理资料,为其提供的设备、设施、器材、场地、建(构)筑物等,符合法定基本条件。(二)向乙方进行安全环保交底,组织乙方进行安全环保条件确认。(三)划定乙方安全环保责任区域范围,包括现场作业范围,采取必要的隔离、封闭措施,协调落实交叉作业、毗邻区域安全环保统一指挥、监护、应急、管理职责和措施。(四)进行乙方入厂(场)教育培训、告知,传达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办理入厂(场)手续。(五)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监督乙方遵守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作业规程,落实政府主管部门指令、履行合同约定等情况,及时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参与、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乙方事故、事件,根据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汇编附件8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上报、处理。(六)审查与甲方有关的施工、作业、变更方案,监督特殊作业审批、备案等事宜。(七)组织识别与乙方合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环保风险,持续改进和完善管理措施,组织采取避险措施。(八)以预留乙方部分实际结算费用方式,收缴乙方安全环保保卫抵押金乙方实际结算费用的5%元,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绩效考核评价。三、乙方权利与责任(一)向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具备安全环保基本条件的资质证件、管理资料,提交相关方安全环保承诺书。(二)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安全环保保卫抵押金。(三)接受甲方入厂(场)教育培训、告知,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指挥、监督。所雇员工的身体状况应能适应所从事的工作,实际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能按照要求独自完成安全教育答卷,并能够识别现场各种警示标识,必须对所雇员工进行有关施工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合格后,主动接受甲方的入厂(场)教育,经甲方教育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四)从业人员具备法定上岗资格,并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体劳动保护用品、用具,自带设备、机具符合法定使用条件,按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有效。施工作业项目开工前,必须根据作业内容为员工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防护眼镜(面罩)、防酸碱连体服等),并且确保个体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可靠(不过期、不损坏、不变形)。乙方雇员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内容采取必要的防尘、防毒、防噪声、防电离辐射等措施,正确穿(佩)戴(带)相应的个体劳动保护用品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如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于相关作业的人员)进行相关的施工作业;(五)实行网格化、责任目标管理,与甲方工作作业区域采取封闭隔离措施,对责任区域内所有安全环保事宜和相关后果全部负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无条件赔偿。(六)定期分析评估风险,制定安全环保工作计划、技术保障措施(方案)、应急预案。(七)按规定履行特殊作业审批备案程序,制定、落实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监护措施。(八)污染物排放达标,一般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置依法合规,管理资料及时存档、备查、更新。(九)配合甲方监督、考核、评价,隐患、问题整改“五到位”,根据甲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汇编附件8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及时、妥善处置和向甲方报告事故、事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配合应急救援,保护现场。协助事故调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十)乙方要按照甲方制定的安全环保管理方针、目标、理念开展工作。必须安全及文明施工,对危及安全的施工作业,甲方有权命令乙方暂停施工作业,待乙方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因素后才能恢复施工,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十一)乙方应组织其所有员工学习本协议内容,学习本协议要求的相关规章制度,在施工作业中严格执行本协议及相关规章制度。四、其他约定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与经济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相关方安全环保承诺书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我公司就2026年度维保项目与贵公司签订了安全环保协议书,为切实保障协议正常履行,我公司向贵公司做出以下承诺:一、不发生安全生产、环保事故事件,无违法违规曝光、行政处罚,无较大影响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无假借资质承揽业务或违规承租、转租、转包、分包、返包业务等行为。二、具备法定生产经营条件,履行主体责任、合同约定,遵守贵公司制度,完成“三同时”事项,行政许可合规,及时、如实提供资料,足额缴纳安全环保保卫抵押金。三、安全环保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合规,制度、规程、措施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制和网格化、目标管理执行到位。四、电气、设备、装置、器具,安全环保设施、器材、仪表、连锁、报警、标志,作业现场可视化,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危化品、特殊作业、危险性较大工程、变更管理合规。五、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考核、隐患排查治理、费用投入管理,应急组织体系构建、物资配备、演练及评估合规。六、废水、废气、噪声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固废危废处置、排污许可管理、污染源环保监测、环境信息公开合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七、按时完成上级及贵公司的指令、部署,信息、报告准确、及时,安全环保“双基”管理合规。承诺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廉政合同甲方: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仓盛街60号通信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仓盛街60号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通信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就项目签署《工业品买卖合同》(甲方合同编号:)(以下称“项目合同”),为进一步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和廉洁从业意识,有效防止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并自觉接受监督。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二)甲、乙双方业务活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甲方有关物资管理、采购招标、建设项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若发现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对方有及时提醒纠正的权利和义务;若情形严重,对方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或司法机关举报的权利。第二条甲方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和收受乙方提供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将应由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友(包括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下同)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支付或报销。(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故意刁难乙方,不得违反规定批拨、结算相关费用。(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提供的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不得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出国、旅游、婚丧嫁娶以及为其亲友上学或工作安排等提供方便。(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其亲友从事与双方所签项目合同相关的经营活动。(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向乙方推荐劳务、服务、供应商、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七)除上述各禁止事项外,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其他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和要求。第三条乙方责任(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与甲方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友提供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二)乙方应当严格履行项目合同及与项目合同有关合同的约定,不得有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结算相关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违规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高档办公用品等。(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友行贿,包括但不限于赠送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以不合理低价出售房屋、车辆等贵重物品,或以租、借等方式供其使用,以及通过赌博等形式进行利益输送。(五)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友之间不得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并在合作期间主动避免产生这种利害关系。(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友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违规向甲方支付劳务费、介绍费等。(七)甲方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及其有关人员如有违反本合同条款,一经查实,按照管理权限,对违规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二)甲、乙双方人员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按相关规定予以经济赔偿等。(三)甲方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可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取消中标资格、暂停业务往来、终止业务关系、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等措施。第五条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及甲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专项工程计划与实施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及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中涉及和规定的有关项目,都要签订本合同。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一同签署。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甲方纪委监察室一份。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阅读并同意以上全部条款内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制造、加工机械和附属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