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眼科医疗设备招标公告(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2026)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2日上午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92000.00元
最高限价:1892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包最高限价
1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1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包
1120000.00元
1120000.00元
2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2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包
420000.00元
420000.00元
3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3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包
352000.00元
352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采购内容均包含设备的采购、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操作培训、软件升级及质保期内外相关伴随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标段采购需求如下:
1标段:眼用照相机(婴幼儿眼底广域成像系统)1台;
2标段:眼科多波长激光治疗机1台;
3标段:屈光(视力)筛查仪1台、台式裂隙灯1台、电脑非接触眼压计1台、同视机1台、手持眼压计1台。
本次采购设备均为我院开展新生儿眼病普筛及眼科新业务所需。(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标段划分:3个标段;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中标人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4)投标人应按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每天0:00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09时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09时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
2、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938309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96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政和国际商务楼A座10楼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方式:1563791337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方式:15637913375
2026年3月12日
附件:
2包招标正文.doc
3包招标正文.doc
1包招标正文.doc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包)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河南广配OD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六年三月目录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3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3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13七、其他补充事宜13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51、总则221.1招标项目概况221.2资金来源、付款方式241.3交货期、质量要求、交货地点、质保期及履约验收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241.5费用承担251.6保密251.7语言文字251.8计量单位251.9踏勘现场251.10投标预备会251.11分包26不允许。261.12响应和偏差262、招标文件262.1招标文件的组成26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72.3招标文件的异议273、投标文件273.1投标文件的组成273.2投标报价273.3投标有效期273.4投标保证金283.5资格审查资料283.6备选投标方案283.7投标文件的制作284、投标29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条不适用)294.2投标文件的提交29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95、开标295.1开标时间和地点295.2开标规定305.3开标疑义306、资格审查与评标306.1资格审查小组与评标委员会306.2资格审查与评标原则316.3资格审查与评标317、定标及合同授予317.1定标317.2中标结果317.3中标通知317.4履约保证金317.5签订合同328、纪律和监督32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3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2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3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38.5质疑和投诉349、招标代理服务费3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第三章采购需求37一、项目基本情况37二、采购货物清单37第四章合同405、异常低价审查44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4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9附件1:投标函61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3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64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65附件5:开标一览表67附件6:报价明细表68附件6-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69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1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72附件7: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73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74附件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76附件10: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78附件11:项目实施方案79附件12:售后服务计划80附件13: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81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82附件14: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83附件14-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84附件15: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85附件15-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86附件16:其他材料87特别提示1、投标文件制作1.1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投标人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被否决的风险。1.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投标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投标人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3.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开标4.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4.2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唱标。5、开标异常处理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老师0379-63296908代理机构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士15637913375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斤效果的规定。口有无2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无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口有无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投标人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无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9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0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斤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1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12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竟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单位签章)2026年02月02日第一章招标公告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2日上午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892000.00元最高限价:1892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包最高限价1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1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包1120000.00元1120000.00元2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2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包420000.00元420000.00元3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3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包352000.00元352000.00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采购内容均包含设备的采购、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操作培训、软件升级及质保期内外相关伴随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标段采购需求如下:1标段:眼用照相机(婴幼儿眼底广域成像系统)1台;2标段:眼科多波长激光治疗机1台;3标段:屈光(视力)筛查仪1台、台式裂隙灯1台、电脑非接触眼压计1台、同视机1台、手持眼压计1台。本次采购设备均为我院开展新生儿眼病普筛及眼科新业务所需。(详见招标文件)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3标段划分:3个标段;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5.5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中标人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4)投标人应按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每天0:00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09时35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09时35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2、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938309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联系人:马女士联系方式:0379-632969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政和国际商务楼A座10楼联系人:汪女士联系方式:15637913375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汪女士联系方式:156379133752026年3月12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 称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联系人:马女士电话:0379-63296908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政和国际商务楼A座10楼联系人:汪女士联系方式:156379133751.1.4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注: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中标人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1.1.6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1.1.7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3个包。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6个月后付90%,剩余10%设备款于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1.3.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1.3.2质保期及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要求、考核要求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要求一、二包不低于叁年,三包不低于贰年,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包装和运输:中标公司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运输到医院指定地点。售后服务要求、考核要求:1.每年要求厂家或供应商上门至少2次保养维护设备;2.技术支持及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响应,48小时上门3.每季度至少巡检1次,安装完毕后应有现场使用培训,应有专业售后工程师,培训结束后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参加人员全部掌握。1.3.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1.3.4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1.3.5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召开,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进行。□召开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1分包☑不允许□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质保期及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要求、考核要求;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1.12.3偏差☑允许□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澄清文件(如有)2.2.1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由投标人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提交疑问同步将疑问的电子版(word版和PDF加盖公章版)发送至lylwgczx@126.com,并致电告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3预算控制金额项目预算总控制金额1892000.00元;包1预算控制金额:1120000.00元(包含:眼用照相机(婴幼儿眼底广域成像系统):1120000.00元);包2预算控制金额:420000.00元(包含:眼科多波长激光治疗机1台:420000.00元);包3预算控制金额:352000.00元(包含:屈光(视力)筛查仪1台:80000.00元、台式裂隙灯1台:22000.00元、电脑非接触眼压计1台:100000.00元、同视机1台:80000.00元、手持眼压计1台:70000.00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本项目单项控制金额或总控制金额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注:供应商可投本项目多个标段,允许中多个标段。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服务费、税费、物流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3.3.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3.4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3.5.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3.6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2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企业电子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的地方,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3.7.5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原件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1.1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方式,不提供包封格式。4.2.1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lytf 格式);4.2.5投标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投标人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55。4.2.6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予退还。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录,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5.1.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开启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5.3开标疑义不见面大厅提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专家在开标前从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1.2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和打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排列顺序推荐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如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若评审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7.2中标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履约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函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当面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致电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的80%向代理机构支付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10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最后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包1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眼用照相机(婴幼儿眼底广域成像系统)包2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眼科多波长激光治疗机 包3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电脑非接触眼压计 1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单位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2其他情形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13监督单位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93830914不面向中小企业情况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可不面向中小微企业。15暗标本项目不采用。16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2套纸质版投标文件(务必和投标上传的电子版标书完全一致,1正1副。)封皮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即可,送至代理机构。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价格将均不予扣除。(6)符合本国产品标准政策本包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供应商应根据自身产品情况,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中标人提交的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告。①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提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②涉及混合产品的,额外提交《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明确本国产品成本占比是否达到80%;③未提交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或提交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但不影响其投标资格。评审仅对声明函做形式审查,不额外索要生产记录、成本明细等材料。④价格评审优惠规则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1.6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采购包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交货期、质量要求、交货地点、质保期及履约验收1.3.1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1.3.2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1.3.4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履约验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7)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不允许。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2.4如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投标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5)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税金及各种费用。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制作3.7.1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3.7.2投标人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3.7.4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条不适用)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投标。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2.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2.5投标人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规定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1)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2)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后果自负。5.1.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规定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5.2.2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3开标疑义投标人对开标有疑义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6、资格审查与评标6.1资格审查小组与评标委员会6.1.1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室进行。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资格审查与评标原则资格审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资格审查与评标6.3.1资格审查小组按照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资格审查与评标依据。6.3.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评标,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7、定标及合同授予7.1定标7.1.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1.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7.2中标结果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同时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7.3中标通知7.3.1中标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7.3.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7.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7.5签订合同7.5.1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8.1.2不得与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评标,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8.1.4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1.5不得接受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1.6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2.1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8.2.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虚假应标,不得恶意低价抢标;8.2.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6不得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中标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3.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8.3.2不得与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3.3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8.3.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8.3.9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8.3.11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8.3.11不得泄露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3.13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8.3.14在参与政府采购评标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1不得接受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4.2不得与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标;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8.4.6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4.7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5质疑和投诉8.5.1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投标人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本次采购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共3个标段。二、采购货物清单包号序号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项控制金额(元)总控制金额(元)11眼用照相机(婴幼儿眼底广域成像系统)台11120000.001120000.0022眼科多波长激光治疗机台1420000.00420000.0031屈光(视力)筛查仪台180000.00352000.002台式裂隙灯台122000.003电脑非接触眼压计台1100000.004同视机台180000.005手持眼压计台170000.00三、技术及服务要求四、包2商务要求:包2眼科多波长激光治疗机(核心产品)序号技术要求1设备主要应用于婴幼儿眼底疾病治疗(如早产儿视网膜病变、视网膜母细胞瘤等治疗)2激光器:半导体激光器3波长:525-810nm4光斑大小:50-500微米,连续可调。5曝光时间:20-2000mS6曝光间隔:50-900mS7瞄准光波长:635nm8激光传输系统:内置式激光传输适配器9电源:单相交流100-230V,50Hz,200VA▲10可升级多波长激光▲11配置头戴检眼镜用于头戴激光治疗12配置清单:1.激光治疗仪1台2.脚踏开关1台3.前置镜20D1个包2眼科多波长激光治疗机(核心产品)序号技术要求1设备主要应用于婴幼儿眼底疾病治疗(如早产儿视网膜病变、视网膜母细胞瘤等治疗)2激光器:半导体激光器3波长:525-810nm4光斑大小:50-500微米,连续可调。5曝光时间:20-2000mS6曝光间隔:50-900mS7瞄准光波长:635nm8激光传输系统:内置式激光传输适配器9电源:单相交流100-230V,50Hz,200VA▲10可升级多波长激光▲11配置头戴检眼镜用于头戴激光治疗12配置清单:1.激光治疗仪1台2.脚踏开关1台3.前置镜20D1个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6个月后付90%,剩余10%设备款于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6、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7、质保期及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要求、考核要求:(一)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要求一、二包不低于叁年,三包不低于贰年,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二)包装和运输:中标公司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运输到医院指定地点。(三)售后服务要求、考核要求:1.每年要求厂家或供应商上门至少2次保养维护设备;2.技术支持及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响应,48小时上门3.每季度至少巡检1次,安装完毕后应有现场使用培训,应有专业售后工程师,培训结束后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参加人员全部掌握。第四章合同双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资料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1、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本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制,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除外。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如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若评审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2、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2.1.1资格审查标准:见第六章。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分标准。2.2.2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第六章。3、资格审查与评标程序3.1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3.1.1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本章第2.1.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十二条规定的。3.1.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各项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评标委员会汇总投标人的各项得分,相加后为投标人最终得分。3.2.4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和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若评审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4、评分标准说明4.1关于价格扣除和评标报价的说明4.1.1价格扣除(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承担的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的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2)符合本国产品标准政策:本包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供应商应根据自身产品情况,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中标人提交的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告。①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提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②涉及混合产品的,额外提交《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明确本国产品成本占比是否达到80%;③未提交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或提交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但不影响其投标资格。评审仅对声明函做形式审查,不额外索要生产记录、成本明细等材料。④价格评审优惠规则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小微企业与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为合并相加扣除(例:100万报价×[1-(10%+20%)]=70万)。注: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5款的规定赋分。若供应商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对因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追责。4.1.2评标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扣除4.2关于节能环保政策的说明4.2.1节能产品:所投货物(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加0.5分(以所投货物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为依据;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4.2.2环境标志产品:所投货物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加0.5分(以所投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为依据;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5、异常低价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5.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5.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5.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6、备注6.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制。投标人应当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6.2各评委按照评标因素对投标人分别进行独立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各项得分。所有分值的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各评标因素得分相加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6.3评分办法中涉及得分的,各种人员证书、业绩合同、获奖荣誉等资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初步条款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资格审查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其他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投标文件签名盖章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签名、盖章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其他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详细条款最低分最高分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经济标评分参数0.030.0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评审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报价)×30。注: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本标段(包)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进行价格扣除。技术标评分参数0.040.0技术要求响应程度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对“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完全满足的得40分。技术要求中,标▲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在40分基础上扣5分,其余一般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扣3分,扣完为止。注:(1)加▲的技术参数需提供相关中文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如下:第三方机构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使用说明书或所投产品公开发行的带技术要求的宣传彩页,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供。(技术白皮书不作为技术支持材料,所提供证明材料需体现加▲项的参数内容。)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的偏差说明处填写“符合”,但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并未找到该条款“符合”的依据,此条款可按负偏离进行打分。(一般技术参数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标注加▲技术参数支持材料及其他所需提供证明材料的页码,否则因此导致评委无法判断偏离情况的,后果供应商自负。0.03.0质保期在满足本项目质保期要求的前提下,投标单位每延长一年质保期得1分,最多得3分。(包3所投所有设备均需延长可得分)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0.02.0节能环保政策(1)节能产品:所投货物(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加1分(以所投货物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为依据;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否则不得分)。(2)环境标志产品:所投货物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加1分(以所投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为依据;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否则不得分)综合标评分参数0.04.0安装、调试方案根据项目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备货情况、供货方案、安装、调试、供货产品介绍等编制内容,由评委横向比较打分。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内容详实,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有较具体的实施方案,内容较详实,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方案较完备,内容一般,基本满足需求得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0.03.0供货产品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所供货物的来源、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由评委横向比较打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合理且切实可行的得3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基本合理的得2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一般得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0.03.0应急方案在遇到紧急情况的应急方案,(合理性、完善性及快速响应等)内容全面、切实可行、服务清晰得3分;内容较全面、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得2分;内容不完整、描述简略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04.0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团队、巡检服务和故障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保障措施等)全面、详尽、符合项目特点,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较全面、详尽、能够满足项目要求得2分;不全面、不详尽、或者保障措施欠充分、欠可靠、欠有效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03.0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内容详实具体,培训时长充分且高效、人数充足,满足项目实施得3分;有较具体的培训方案,内容较详实,培训时长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人数基本满足项目实施得2分;培训方案欠完备,内容一般,培训时长及人数基本满足需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0.02.0其他实质性优惠条件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内容: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完善程度非常全面准确得2分;内容较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完善程度较欠缺得1分;内容科学、合理、针对性及完善程度较差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业绩信誉0.06.0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所投核心产品业绩的,每有一项的得1.5分,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注:1.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2.该业绩可为供应商的或生产厂家或其他代理商提供的业绩。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1:投标函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的招标公告,我方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否则,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我方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4、我方承诺除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5、我方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6、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7、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8、如果我方的行为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我方同意不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0、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1、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方如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或者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罚。12、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将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要求的有效书面证明资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14、我方决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依规处罚。15、本此招标若废标,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如果我方同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则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相关规定,并无异议。1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函件往来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信箱: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日期:本投标人承诺:以上地址等信息为邮寄函件的真实有效准确信息,收件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如我方对往来函件拒收,邮寄方可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投标人承担。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标段(包)(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特此声明。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日期: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2、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投标人身份证明材料)、信用承诺函等。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承诺函(内容不得修改),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5: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分包编号:项目名称:标题 内容投标总报价供应商名称包号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及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要求、考核要求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附件6: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制造商是否属于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生产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注:1.除投标产品按上表规定格式列示外,投标人可根据本企业投标情况,在上表列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运输费和保险费等。2.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3.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附件6-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说明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要求提供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或内容不全的,将不予认可。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作为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4、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相关证明资料附后。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投标人应按招标货物清单中所列标的名称逐一列明所属行业。如多个标的名称属于同一个行业且为同一制造商的,可合并到一条中列明,但必须将可合并的标的名称全部列明,不得进行省略或简写。未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认可。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企业电子章):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附件7: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参数投标产品偏差描述结论技术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制造商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品实际技术参数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逐条逐项表述说明投标响应情况。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不同时,应逐条逐项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的后果。3、投标人应结合所投产品说明或描述其实际技术参数和性能。如果完全复制粘贴本招标文件《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之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或者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的后果。4、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投标人响应具体内容偏差说明1交货期2交货地点3质量要求4合同履行期限5质保期及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要求、考核要求6投标有效期7付款方式………投标人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商务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逐条逐项表述说明投标响应情况。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不同时,应逐条逐项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的后果。3、投标人应结合所投产品说明或描述其实际技术参数和性能。如果完全复制粘贴本招标文件《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之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或者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的后果。4、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附件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制造商规格型号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制造商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注: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上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本表,未按此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或填写本表的,评审时不予认可、不予加分。2、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3、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4、相关证明资料附后。附:1、投标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应明显标画出对应的产品型号)2、投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明显标画出对应的产品型号)附件10: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附件11: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填报。如本项目为暗标,则投标人需要严格按照暗标规则填报,具体的暗标规则详见:https://lyggzyjy.ly.gov.cn/bszn/005002/005002001/20240725/be3be1b7-8ffc-4ee1-aa3f-f82f3b5cc33b.html。附件12:售后服务计划售后服务计划1、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质保期,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应急问题解决时间等。2、售后维修单位名称、地点、联系方式。3、售后维修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情况。4、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5、为本次招标项目所提供的其他相关免费物品或服务。6、提供原厂标准的易损件、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届满后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7、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服务承诺。投标人(企业电子章):附件13: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填报。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附件14: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序号证书(证件)名称持证单位(人)发证机构发证日期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注:1.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2.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附件14-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附件15: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甲方)名称合同金额(元)签订时间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注:1.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2.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附件15-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附件16:其他材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包)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河南广配OD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六年三月目录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3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3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13七、其他补充事宜13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51、总则221.1招标项目概况221.2资金来源、付款方式241.3交货期、质量要求、交货地点、质保期及履约验收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241.5费用承担251.6保密251.7语言文字251.8计量单位251.9踏勘现场251.10投标预备会251.11分包26不允许。261.12响应和偏差262、招标文件262.1招标文件的组成26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72.3招标文件的异议273、投标文件273.1投标文件的组成273.2投标报价273.3投标有效期273.4投标保证金283.5资格审查资料283.6备选投标方案283.7投标文件的制作284、投标29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条不适用)294.2投标文件的提交29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95、开标295.1开标时间和地点295.2开标规定305.3开标疑义306、资格审查与评标306.1资格审查小组与评标委员会306.2资格审查与评标原则316.3资格审查与评标317、定标及合同授予317.1定标317.2中标结果317.3中标通知317.4履约保证金317.5签订合同328、纪律和监督32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3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2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3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38.5质疑和投诉349、招标代理服务费3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第三章采购需求37一、项目基本情况37二、采购货物清单37第四章合同425、异常低价审查46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4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1附件1:投标函63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5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66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67附件5:开标一览表69附件6:报价明细表70附件6-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71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3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74附件7: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75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76附件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78附件10: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80附件11:项目实施方案81附件12:售后服务计划82附件13: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8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84附件14: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85附件14-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86附件15: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87附件15-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88附件16:其他材料89特别提示1、投标文件制作1.1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投标人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被否决的风险。1.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投标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投标人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3.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开标4.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4.2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唱标。5、开标异常处理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老师0379-63296908代理机构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士15637913375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斤效果的规定。口有无2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无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口有无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投标人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无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9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0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斤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1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12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竟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单位签章)2026年02月02日第一章招标公告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2日上午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892000.00元最高限价:1892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包最高限价1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1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包1120000.00元1120000.00元2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2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包420000.00元420000.00元3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3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包352000.00元352000.00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采购内容均包含设备的采购、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操作培训、软件升级及质保期内外相关伴随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标段采购需求如下:1标段:眼用照相机(婴幼儿眼底广域成像系统)1台;2标段:眼科多波长激光治疗机1台;3标段:屈光(视力)筛查仪1台、台式裂隙灯1台、电脑非接触眼压计1台、同视机1台、手持眼压计1台。本次采购设备均为我院开展新生儿眼病普筛及眼科新业务所需。(详见招标文件)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3标段划分:3个标段;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5.5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中标人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4)投标人应按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每天0:00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09时35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09时35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2、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938309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联系人:马女士联系方式:0379-632969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政和国际商务楼A座10楼联系人:汪女士联系方式:15637913375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汪女士联系方式:156379133752026年3月12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 称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联系人:马女士电话:0379-63296908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广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东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政和国际商务楼A座10楼联系人:汪女士联系方式:156379133751.1.4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注: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中标人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1.1.6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7号1.1.7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3个包。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6个月后付90%,剩余10%设备款于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1.3.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1.3.2质保期及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要求、考核要求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要求一、二包不低于叁年,三包不低于贰年,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包装和运输:中标公司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运输到医院指定地点。售后服务要求、考核要求:1.每年要求厂家或供应商上门至少2次保养维护设备;2.技术支持及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响应,48小时上门3.每季度至少巡检1次,安装完毕后应有现场使用培训,应有专业售后工程师,培训结束后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参加人员全部掌握。1.3.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1.3.4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1.3.5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召开,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进行。□召开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1分包☑不允许□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质保期及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要求、考核要求;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1.12.3偏差☑允许□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澄清文件(如有)2.2.1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由投标人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提交疑问同步将疑问的电子版(word版和PDF加盖公章版)发送至lylwgczx@126.com,并致电告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3预算控制金额项目预算总控制金额1892000.00元;包1预算控制金额:1120000.00元(包含:眼用照相机(婴幼儿眼底广域成像系统):1120000.00元);包2预算控制金额:420000.00元(包含:眼科多波长激光治疗机1台:420000.00元);包3预算控制金额:352000.00元(包含:屈光(视力)筛查仪1台:80000.00元、台式裂隙灯1台:22000.00元、电脑非接触眼压计1台:100000.00元、同视机1台:80000.00元、手持眼压计1台:70000.00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本项目单项控制金额或总控制金额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注:供应商可投本项目多个标段,允许中多个标段。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服务费、税费、物流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3.3.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3.4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3.5.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3.6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2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企业电子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的地方,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3.7.5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原件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1.1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方式,不提供包封格式。4.2.1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lytf 格式);4.2.5投标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投标人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55。4.2.6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予退还。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录,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5.1.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开启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5.3开标疑义不见面大厅提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专家在开标前从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1.2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和打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排列顺序推荐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如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若评审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7.2中标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履约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函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当面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致电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的80%向代理机构支付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10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最后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包1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眼用照相机(婴幼儿眼底广域成像系统)包2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眼科多波长激光治疗机 包3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电脑非接触眼压计 1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单位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2其他情形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13监督单位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93830914不面向中小企业情况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可不面向中小微企业。15暗标本项目不采用。16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2套纸质版投标文件(务必和投标上传的电子版标书完全一致,1正1副。)封皮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即可,送至代理机构。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价格将均不予扣除。(6)符合本国产品标准政策本包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供应商应根据自身产品情况,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中标人提交的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告。①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提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②涉及混合产品的,额外提交《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承诺函》,明确本国产品成本占比是否达到80%;③未提交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或提交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但不影响其投标资格。评审仅对声明函做形式审查,不额外索要生产记录、成本明细等材料。④价格评审优惠规则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1.6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采购包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交货期、质量要求、交货地点、质保期及履约验收1.3.1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1.3.2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1.3.4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履约验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7)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眼科医疗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