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架摄像头招标公告(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扎兰屯分中心2026)
一、网上竞价邀请
1.网上竞价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2.供应商报名时间:2026年03月12日 15时25分00秒--2026年03月13日 08时00分00秒
3.供应商竞价时间:2026年03月13日 09时00分00秒--2026年03月13日 11时00分00秒
4.联系人:张丽杰
5.联系电话:15104930138
6.供应商资质要求:(按项目要求填写,若无,请删除该条款项)
根据竞价文件的规定,各供应商报价如下: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1-1
限高架摄像头(明细见采购附件)
1.0000
28,200.00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采购人根据提出的需求以及采购需求清单在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nmg.gcycloud.cn/)、内蒙古自治区限额以下采购信息发布专区(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limit/)上发布网上竞价公告。有意参加该网上竞价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交易执行-网上竞价系统报名,在报价时间内按照网上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竞价。
2.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竞价项目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3.供应商应按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内嵌的报价格式填写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的需求,并严格按照网上竞价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作出明确、实质响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产品的安装费、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另支付安装、人工等费用。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设定轮次的报价。
(二)报价规则。 第二次报价的主体为已作出第一次报价的供应商,且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供应商于第二次报价规定时间内未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三)竞价成交规则。 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最后一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后在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将在 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合同签订
采购单位应按照竞价成交公告确定的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事项,在 30 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确认合同,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合同标的和合同条款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在送货同时或送货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盖章并送达采购单位。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扎兰屯分中心
2026年03月12日
相关附件:
限高架摄像头网上竞价公告.pdf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扎兰屯分中心采购限高架摄像头网上竞价公告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扎兰屯分中心采用网上竞价方式组织采购限高架摄像头,该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扎兰屯分中心一限高架摄像头。2、预算总价约:28200元。3、采购内容:限高架摄像头。4、支付方式:此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财政通过对公帐户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完成货物交付。5、支付时间:按照财政国库实际支付时间为准。6、送达地点: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扎兰屯分中心务大哈气道班。7、服务报价要求:服务报价包含发票等全部价格,供应商报价中标后价格不随市场波动变化,必须按照要求提供货物。8、参加报名报价要求:如供应商报名报价前未详细阅读采购需求和采购明细,随意报价后未按照要求提供货物和履行合同的,将申请列入失信名单。19、扰乱竞价情况:如供应商中标后,不履行合同或未明确明细要求乱竞价等干扰采购流程,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申请列入失信名单。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间要求上传的资料1、上传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上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上传政府采购信用查询报告)。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供应商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网竞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6、上传不合格或者不清晰的供应商将不通过资格审查。三、标准要求1、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服务符合行业标准规定要求。2、成交供应商不得私自更换服务人员,不得擅离职守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明细及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四、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确定采购完成并检验,检验满足服务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2、如供应商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将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或约谈,如仍不改正或不能提供货物要求的将终止委托。23、如供应商未能按要求按时提供合格的货物,对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扎兰屯分中心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对公众出行安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五、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扎兰屯分中心联系人:张丽杰联系电话:15104930138六、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限高架摄像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