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招标公告(吉林建筑大学2026)



项目概况                                                                
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学生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2137号-     
项目名称: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学生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72941     
最高限价(元):607294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学生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6072941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学生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工程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5日内完成项目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3: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建筑大学           
地 址:新城大街5088号吉林建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方式:0431-84566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昆山路与兰州街交汇           
联系方式:0431-80765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电 话:0431-80765566  

初审: 孙鑫瑶 
复审: 李志强 
终审: 刘家宝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双盲)】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学生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定稿.docx463.9K

学生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zip60.6M

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清单.PDF904.6K

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学生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2137号采购人:吉林建筑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磋商评审细则..............................................................25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34第六部分图纸.....................................................................35第七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36第八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学生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3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2137号2.项目名称: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学生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4.预算金额:607.2941万元5.最高限价:607.2941万元6.采购需求: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学生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工程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7.项目地点: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吉林建筑大学院内。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5日内完成项目。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2025年6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3.3供应商近年(2022年至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3.4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0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下载;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咨询电话:95763。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投标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8517768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五、开启时间:2026年3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介: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CA锁办理网址:请供应商自行办理CA锁,网址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办理联系方式:95763。3.收到CA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安信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响应文件制作。4.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响应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响应人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建筑大学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联系人:刘家宝联系方式:0431-845660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昆山路与兰州街交汇联系方式:0431-807655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志强电话:0431-807655664.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称:吉林建筑大学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联系人:刘家宝 联系方式:0431-84566058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昆山路与兰州街交汇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方式:0431-807655663项目名称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学生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4采购需求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学生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工程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5项目地点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吉林建筑大学院内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学校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5日内完成项目。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9现场情况具备开工条件10现场踏勘组织踏查现场联系人:张旭鹏 联系电话: 0431-845661062026年03月23日下午13时30分新城大街5088号吉林建筑大学南门集合建筑大学南门)11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3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2025年6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3.3供应商近年(2022年至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3.4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磋商5日前递交地点:各响应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对磋商文件或施工现场方面需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方式(“书面方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本文件下同)加盖公章后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再接收任何问题。联系人:李志强电话:0431-80765566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疑问,则视为其无疑问。16采购人书面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17响应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18响应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19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收款单位名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北方支行账 户:0710 7040 1101 5200 0180 27行 号:314241000435注:1、以保函或现金担保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并将保证金存款凭证、保函担保原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过期不予受理。逾期未递交保证金存款凭证、保函担保原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采购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投标单位。保证金存款凭证、保函担保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如转账等递交保证金的形式备注无法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内容表达清楚可简写)。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20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607.2941万元(其中包含暂列金80000元)。磋商报价(首次报价及最后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无效。21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后90天( 日历天)2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3年至今23响应文件份数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制作的响应文件1份(此响应文件应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4递交文件地点1.地 点: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时,应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5磋商小组的构成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1人,社会专家2人。 磋商小组确定方式:社会专家从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按专业配置要求随机抽取。26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2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和“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编制技术标。如果技术标出现能识别投标人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将否决其投标。28计价方式和合同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总价合同29合同备案管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2 日内,将扫描件交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指 定的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付款方式付款条件: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完毕 ;付款比例: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0% 。31质保期合同内所有内容保修2年。质保金履约保证金到期后自动转为质保金32验收条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验收。33履约担保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34中标公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结果公示的情况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工作日。35采购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格的2%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收取。36投标货币投标货币:人民币。3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磋商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38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内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3%的加分。 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39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40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内非标记*符号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3%的加分。 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价格 /%。4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型或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符合规定的小 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及格式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2对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查询截止时点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网站查询记录作为招投标存档备案材料的组成部分进行留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查询截止时点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记录将作为评委评标的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43其他要求1、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认定标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2、如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对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开标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44质疑质疑应当在投标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人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1.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人质疑函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同一程序采购环节递交的质疑函,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函格式应遵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查询网站及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人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联系部门:招标部 (2)联系电话:0431-80765566(3)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昆山路与兰州街交汇中标人须执行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注意事项: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中标单位进场施工时,需自行与项目区域内相关各责任单位(如电力、通信公司等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以保证工程所在地居民的供水、供电、网络通信等正常生活需要,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3、如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对招标文件、开标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4、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5、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列入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将供应商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上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7、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岗履职。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施工单位必须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一、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所有投标文件内容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二、投标文件中反映供应商资格审查的图片、扫描件、文字描述等,必须清晰可见。其中所有证书和执照必须为原件扫描。三、若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无法解密而对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评价的,采购人可以拒绝该供应商投标。四、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五、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磋商文件为准。(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合同履行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本次磋商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采购项目的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磋商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细则;(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2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2.3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2.2.4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商务部分)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及磋商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磋商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其他材料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暗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磋商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磋商函中的磋商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报价次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3.3响应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单位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单位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响应有效期、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4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分开包装,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及密封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电子U盘、磋商报价函,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密封章,在封套上分别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或“磋商报价函”字样。4.1.3未按本章第4.1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磋商5.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磋商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会议纪律;(2)公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采购人、主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评审办法及磋商工作时间安排;(6)会议结束。6.评审6.1磋商小组6.1.1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审工作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评审工作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工作依据。6.3.1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6.3.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3.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6.3.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7.2成交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工作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工作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工作。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工作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和投诉9.5.1质疑9.5.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9.5.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9.5.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1.4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9.5.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函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9.5.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9.5.1.7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9.5.1.8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9.5.2投诉9.5.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市(或区)财政局提起投诉。9.5.2.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10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10.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二)中小企业的认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三)中小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四)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享受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五)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应当对符合本章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六)合同分包要求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法律责任供应商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0.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二)监狱企业的认定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三)监狱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监狱企业支持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认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五)法律责任供应商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0.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一)政策依据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品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详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填写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相关信息,并在相应表格后提供对应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属于强制采购品目的,实行强制采购。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具有强制采购认证证书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中,填写所投产品获得的、有效的认证证书相关信息,并提供对应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强制采购品目的,实行优先采购。供应商应当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中,填写所投产品获得的、有效的认证证书相关信息并提供对应的认证证书扫描件,优先采购的具体办法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2011年6月18日印发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2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就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信息,以及市场供给和产业发展状况,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提供基础。未设定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采购人要综合考虑技术、成本效益、促进竞争等因素,按照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设置采购包。采购人可以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约定期限内的运营、维护、升级,专用耗材,处置报废等费用进行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应当在约定期限内以不高于其报价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专用耗材或者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价格、技术、商务等因素的分值和权重。采购人应当重点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耗材使用量大的复印、打印、实验、医疗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管理。对于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人应当要求供应商严格落实相关开放性、兼容性标准和规范要求,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在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向相关服务对象收取费用。2、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1)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3)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压实评审专家的责任。财政部门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对异常低价开展审查的,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3、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采购人应当落实履约验收责任,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对报价触发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后仍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要重点关注其履约承诺、实际履约情况等。对可以分期实施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期考核、分期验收、分期支付,及时掌握供应商履约进展。如供应商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法予以处理;如供应商不履行合同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导致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各部门、各地区要充分认识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指导,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完善采购文件标准文本、增设交易系统功能、加强履约担保、加大违约责任追究力度等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本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26年1月14日第三部分磋商评审细则(1)符合性审查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授权委托书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交授权委托书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5日内完成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供应商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标段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总价表必须经有资格的注册造价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如不是本单位造价师编制,则须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须提供供应商与造价咨询单位签署的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同一单位的注册造价师在本招标项目中不能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否则按废标处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其他要求其他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资格性审查2.2.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标书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内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 响应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注:(1)吉林省内供应商启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子系统-证书查询(http://cxpt.jlsjsxxw.com/AqscxkzDefault.aspx)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资质等级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标书内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财务要求供应商近年(2022年至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标书内附审计报告及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响应文件内上述(1)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 承诺书;(2)响应文件内有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期间查询打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2025年6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响应文件内附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应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内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响应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允许大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三)磋商综合详细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磋商报价:30分项目管理机构:5分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60分其他因素:5分2磋商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得分磋商报价30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30项目管理机构5分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或担任大、中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响应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其他主要人员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配置(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的配备情况、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每有1人加0.5分,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内附相应人员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注:相应资格信息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除外)。3其他因素5分优惠条件根据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及其可实现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每有1条实质性内容得1分,最高得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3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提出的服务承诺及其可实现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每有1条实质性内容得1分,最高得2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2施工组织设计60分(暗标部分)整体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制定相应的整体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项目概况;2、工作内容;3、总体服务目标;4、总体服务方案;5、总体服务措施。对以上五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陷或不足的方案得3分,方案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5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缺失,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混乱或原理错误。15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制定相应的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服务质量控制内容;2、服务质量控制方法;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以上三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陷或不足的方案得3分,方案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9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缺失,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混乱或原理错误。9进度计划及工作安排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制定相应的进度计划及工作安排,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工作进度安排计划;2、关键时间节点安排情况;3、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对以上三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陷或不足的方案得3分,方案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9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缺失,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混乱或原理错误。9组织协调及保证措施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制定相应的组织协调及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组织协调内容;2.组织协调方法;3.组织协调保证措施。对以上三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陷或不足的方案得3分,方案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9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缺失,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混乱或原理错误。9安全保证措施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安全管理体系;2、安全防范方案;3、安全防范措施。对以上三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陷或不足的方案得3分,方案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9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缺失,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混乱或原理错误。9突发情况应急预案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制定相应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2.注意事项及相关记录措施;3.应急事件响应措施;对以上三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陷或不足的方案得3分,方案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9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编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缺失,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混乱或原理错误。9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审标准2.1符合性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资格性评审标准2.2.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3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3.1分值构成(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磋商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3.2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3.3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工作程序3.1初步评审(符合、资格性评审)3.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只有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超过3家(包含3家)时,此次投标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否则视为具有竞争性投标单位不足3家,应当重新招标。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响应文件的澄清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3.3确定最终采购需求方案磋商小组可以与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修订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3.4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3.4.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5详细评审3.5.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3.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3.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3供应商得分=A十B十C十D。3.5.4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4评审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一)工程量清单说明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采购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如有)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成交)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3、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作为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二)报价说明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3、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三)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部分图纸(另册或无)第七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第八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评审方式双盲评审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两部分,并分开制作技术标(暗标)格式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节技术标书(暗标部分)无效投标情形投标人未按“暗标”要求编制技术标,或其技术标中泄露了身份信息,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一部分(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商务部分)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目录一、磋商函、磋商函附录及磋商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四、磋商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其他材料一、磋商函、磋商函附录及磋商报价函(一)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磋商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磋商函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随本磋商函提交的磋商函附录是本磋商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同本磋商函,包括磋商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二)磋商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项目经理2工 期3响应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4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5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6质保期7履约保证金8保修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9付款方式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11……备注: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磋商报价函(首次)投标单位 施工企业等级 磋商报价 元质量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优惠条件有/无服务承诺有/无备注1、本表只做唱标时使用,但本表的一切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2、以政采云系统生成的首次报价表为准3、磋商报价为一览表所列工程项目报价的总和。4、优惠条件、服务承诺两项,详细内容必须在投标书中载明,如内容较多,本表只填写“有”“无”即可。5、磋商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四位。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四、财务状况供应商近年(2022年至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注: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磋商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2、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的编制格式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同类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且需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同类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岗位人员,应按评标办法中要求附相应人员职称证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岗位名称姓 名年 龄性 别毕业学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附3:承诺书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八、其他材料8.1服务承诺和优惠条件。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8.2供应商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承诺,在参与(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以及如果中标的后续工作中,我方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1)强揽工程:以黑恶势力承包工程;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等。(2)恶意竞标:以黑恶势力用明显低于建安成本价格中标;利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及威胁手段等方式骗取中标;以黑恶势力使得工程的实际造价远远高于中标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3)扰乱工程招投标活动:以黑恶势力在评标现场聚众闹事、寻衅滋事,冲击评标现场,打砸破坏评标现场办公设施;用威胁等手段恐吓评标专家、工作人员等行为;捏造事实、恶意投诉、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4)其他任何涉黑涉恶的行为。我方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存在上述情形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我方承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1、此表为《磋商文件》附件。2、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放响应文件里提供8.3项目班子到岗履职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与投标的项目,投标项目班子主要人员分别为:项目经理:(本人签字)技术负责人:(本人签字)施工员:(本人签字)质量员:(本人签字)安全员:(本人签字)我单位承诺:以上项目班子成员承诺均为本人签字,若中标,保证按上述人员依法进场履职(不可抗力除外),否则,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若非本人签字或未依法进场履职,违规(失信)单位及人员愿意接受一年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处罚;失信人员停止一年执业资格;单位及个人记不良记录一次,并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8.4其他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如果有,提供)序号品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证书编号证书到期日期发证机构1      2      3      4      5      ...注:1.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列入投标截止日前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3.供应商应在本表后提供表内所列认证证书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如果有,提供)序号品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证书编号证书到期日期发证机构1      2      3      4      5      ...注:1.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列入投标截止日前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3.供应商应在本表后提供表内所列认证证书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最后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备注:1、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进行最后报价。2、供应商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皮有注册造价师签字并盖专用章(首次及最后报价)。.....3、如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一致,最后报价则不需再提供完整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暗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一)施工组织设计中纳入“暗标”部分的内容:(1)整体服务方案(2)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3)进度计划及工作安排(4)组织协调及保证措施(5)安全保证措施(6)突发情况应急预案(二)暗标的编制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仅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不可缺少。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临时用地表2.排版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及能体现投标人的其他提示性内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和项目组织机构框架图不得放在技术标里。(2)标准A4型纸的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及表格标题),不允许设置目录。技术标书内容统一要求使用黑色四号宋体字,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左对齐,不得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加黑、空行、空白页。文字及附表表格不得加以任何修饰,页边距上距2.5cm,其余均为2cm。首行缩进2个字符,各字符间不得有空格。不设置页眉、页脚、页码、边框。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允许出现倾斜、下划线、颜色突出特效文字及图片等标记,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无段落缩进、增加间距设置;除招标文件中给定的图表格式,其余所有技术文件内容都采用文字表述。注:投标人技术部分未按照上述规定编制的,则技术部分(暗标)不合格,技术部分不得分。(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吉林省开展“双盲”评审投标人暗标部分排版(样版)”要求进行编制。吉林省开展“双盲”评审投标人暗标部分排版(样版)附件+告开展“双育”评审投标人暗标部分排版(样版)暗标部分版面颜色具体内容纸张大小标题字体颜色正文字体颜色图表内字体颜色暗标要求标准A4纸张标题字体颜色为黑色正文字体颜色为黑色图表内字体颜色为黑色具体事例字体要求表格线颜色封面文本颜色标题字体标题字号正文字体正文字号所有文字表格线颜色为黑色封面文本颜色要求为黑色宋体四号宋体四号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不允许标题字体加粗不允许标题字体倾斜不允许标题字体下划线不允许标题字体涂色不允许图表内文字字体加粗不允许图表内文字字体倾斜不允许图表内文字字体涂色不允许图表内文字字体下划线不允许正文字体倾斜不允许正文字体下划线不允许正文字体涂色不允许正文字体加粗排版要求符号页边距全部用中文标点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左边距2厘米右边距2厘米上边距2.5厘米下边距2厘米目录正文内容不允许设置目录首行缩进2个字符。各字符间不得有空格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统一为左对齐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无段落缩进、增加间距设置其他不温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签,徼标、人员名称等内容(三)技术暗标格式(投标文件中按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部分的要求制作):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生产能力额定功率(KW)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 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 数用 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临时用地表用 途面 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封—1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扉—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工程名称:1号公寓电气工程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第1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整个项目1030404017001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1-1APal3.规格:符合设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12030404017002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1-2APal3.规格:符合设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13030404017003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1-1APa263.规格:符合设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54|030404017004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1-2APa23.规格:符合设~6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5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工程名称:1号公寓电气工程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第2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莅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5030404017005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1-1APb13.规格:符合设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16030404017006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1-2APb13.规格:符合设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17030404017007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1-3APb13.规格:符合设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18030404017008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1-1APb23.规格:符合设6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5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工程名称:1号公寓电气工程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第3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莅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9030404017009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1-2APb2~63.规格:符合设4.安装方式:明计要求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510030404017010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1-3APb26计要求3.规格:符合设|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511030411001001配管1.名称:电气配2.材质:镀锌钢管管3.规格:SC1004.配置形式:暗配m6.512030411001002配管1.名称:电气配管2.材质:镀锌钢管3.规格:SC40配4.配置形式:暗m1013030411001003配管1.名称:电气配管2.材质:镀锌钢管3.规格:SC324.配置形式:暗配m20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工程名称:1号公寓电气工程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第4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莅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14030411001004配管1.名称:电气配管2.材质:镀锌钢管3.规格:SC20配4.配置形式:暗m17015030413003001打洞(孔)1.名称:穿墙体或楼板开孔2.规格:DN1003.施工完毕进行防火封堵,及墙面破坏修复等。个1316030413003002打洞(孔)1.名称:穿墙体或楼板开孔2.规格:DN403.施工完毕进行防火封堵,及墙面破坏修复等。个3517030413003003打洞(孔)1.名称:穿墙体或楼板开孔2.规格:DN323.施工完毕进行防火封堵,及墙面破坏修复等。个6418030413003004打洞(孔)1.名称:穿墙体或楼板开孔2.规格:DN203.施工完毕进行防火封堵,及墙面破坏修复等。个48619030411003001桥架1.名称:电缆桥架2.型号:槽式3.规格:800*4004.材质:钢质5.含接地带等m3.6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工程名称:1号公寓电气工程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第5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莅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20030411003002桥架1.名称:电缆桥2.型号:槽式架3.规格:400*1004.材质:钢质5.含接地带等m821030411003003桥架1.名称:电缆桥架2.型号:槽式3.规格:300*1004.材质:钢质5.含接地带等m59.722030411003004桥架1.名称:电缆桥架2.型号:槽式3.规格:200*1004.材质:钢质5.含接地带等m516.123030411003005桥架1.名称:电缆桥架2.型号:槽式3.规格:100*1004.材质:钢质5.含接地带等m742.624030413001001铁构件1.名称:桥架支架2.材质:吊筋及角钢3.规格:含抗震支架、及刷漆等kg1171.2725030411002001线槽1.名称:塑料线2.材质:PVC阻槽燃B1级3.规格:PVC50*25m282626030411001005配管1.名称:电气配2.材质:金属软管管3.规格:DN20m145.8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工程名称:1号公寓电气工程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第6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莅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27030408001001电力电缆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WDZB1-YJY-3*43.材质:铜芯4.敷设方式、部位:室内5.电压等级(kV):1KVm21117.228030408001002电力电缆-甲供1.名称:电力电缆(电缆甲供)2.型号:WDZB1-YJY-5*163.材质:铜芯位:室内4.敷设方式、部5.电压等级(kv):1KVm496.829030408001003电力电缆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WDZB1-YJY-4*25+1*163.材质:铜芯4.敷设方式、部位:室内5.电压等级(kv):1KVm595.7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工程名称:1号公寓电气工程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第7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莅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30030408001004电力电缆-甲供1.名称:电力电缆(电缆甲供)2.型号:WDZB1-YJY-4*35+1*163.材质:铜芯4.敷设方式、部位:室内5.电压等级(kv):1KVm228.6331030408006001电力电缆头1.名称:电缆终端头2.型号:16mm23.电压等级(kV):1KV个2232030408006002电力电缆头1.名称:电缆终端头2.型号:25mm23.电压等级(kV:1KV个2833030408006003电力电缆头1.名称:电缆终端头2.型号:35mm23.电压等级(kV:1KV个1034030414002001送配电装置系统1.名称:输配电装置系统调试1KV2.电压等级(kV)系统535|030409001001接地极1.名称:接地极2.材质:镀锌钢管3.规格:SC50*254.土质:普通土00根636030409002001接地母线1.名称:室内接2.材质:镀锌扁地母线钢3.规格:40*4m134.8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工程名称:1号公寓电气工程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第8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莅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37030409002002接地母线1.名称:室外接2.材质:镀锌扁地母线钢3.规格:40*4m29.638030409008001测试板等电位端子箱、1.名称:总等电位箱2.规格:距地0.3m台239030414011001接地装置1.名称:接地系统测试2.含接地网、接地极调试系统140010802003001钢质防火门1.名称:更换钢质防火门2.门框或扇外围尺寸:1000*22003.门框、扇材质:钢质4.含防火门洞口封堵及恢复,符合设计要求樘24103B001棚面拆除及恢复1.吊顶棚面保护性拆除,含吊顶、灯具、监控、喷淋头、消防报警设施等施工完毕后利旧恢复,如有损坏施工理恢复;方自行按原样处项14203B002配电间内原有设施拆除1.配电间内原有设施拆除2.水槽、水池、永管等拆除项1分部分项合计措施项目43031301017001脚手架搭拆项1单价措施合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工程名称:1号公寓电气工程第1页共1页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1031302001001安全文明施工费2031302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3031302003001非夜间施工增加费4031302004001材料二次搬运费5031302005001冬季施工增加费6031302005002雨季施工增加费703B001施工临时保护费8031302006001已完工程保护费903B002工程越冬维护费10103B003其他措施费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第1页共1页工程名称:1号公寓电气工程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2-1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3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5提前竣工(赶工)费6优质优价奖励合计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工程名称:1号公寓电气工程第1页共1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合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1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工程名称:1号公寓电气工程第1页共1页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计算费率(%)金额(元)1税金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费合计+总合计价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清单9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表—13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工程名称:1号公寓电气工程第1页共1页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风险系数(%)基准单价(元)投标单价(元)发承包人确认单价(元)备注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2.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表-2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工程名称:2号公寓电气工程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第1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整个项目1030404017001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2-1APal3.规格:符合设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12030404017002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2-2APal3.规格:符合设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13030404017003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2-1APa263.规格:符合设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54|030404017004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2-2APa23.规格:符合设~6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5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工程名称:2号公寓电气工程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第2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莅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5030404017005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2-1APb13.规格:符合设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16030404017006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2-2APb13.规格:符合设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17030404017007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2-3APb13.规格:符合设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18030404017008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2-1APb23.规格:符合设6计要求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5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工程名称:2号公寓电气工程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第3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莅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9030404017009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2-2APb2~63.规格:符合设4.安装方式:明计要求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510030404017010配电箱1.名称:配电箱2.型号:2-3APb26计要求3.规格:符合设|4.安装方式:明挂5.含无端子接线及压接线端子等,并接地连接台511030411001001配管1.名称:电气配2.材质:镀锌钢管管3.规格:SC1004.配置形式:暗配m6.512030411001002配管1.名称:电气配管2.材质:镀锌钢管3.规格:SC40配4.配置形式:暗m1013030411001003配管1.名称:电气配管2.材质:镀锌钢管3.规格:SC324.配置形式:暗配m20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工程名称:2号公寓电气工程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第4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莅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14030411001004配管1.名称:电气配管2.材质:镀锌钢管3.规格:SC20配4.配置形式:暗m17015030413003001打洞(孔)1.名称:穿墙体或楼板开孔2.规格:DN1003.施工完毕进行防火封堵,及墙面破坏修复等。个1316030413003002打洞(孔)1.名称:穿墙体或楼板开孔2.规格:DN403.施工完毕进行防火封堵,及墙面破坏修复等。个3517030413003003打洞(孔)1.名称:穿墙体或楼板开孔2.规格:DN323.施工完毕进行防火封堵,及墙面破坏修复等。个6418030413003004打洞(孔)1.名称:穿墙体或楼板开孔2.规格:DN203.施工完毕进行防火封堵,及墙面破坏修复等。个48619030411003001桥架1.名称:电缆桥架2.型号:槽式3.规格:800*4004.材质:钢质5.含接地带等m3.6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工程名称:2号公寓电气工程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第5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莅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20030411003002桥架1.名称:电缆桥2.型号:槽式架3.规格:400*1004.材质:钢质5.含接地带等m821030411003003桥架1.名称:电缆桥架2.型号:槽式3.规格:300*1004.材质:钢质5.含接地带等m59.722030411003004桥架1.名称:电缆桥架2.型号:槽式3.规格:200*1004.材质:钢质5.含接地带等m516.123030411003005桥架1.名称:电缆桥架2.型号:槽式3.规格:100*1004.材质:钢质5.含接地带等m742.624030413001001铁构件1.名称:桥架支架2.材质:吊筋及角钢3.规格:含抗震支架、及刷漆等kg1171.2725030411002001线槽1.名称:塑料线2.材质:PVC阻槽燃B1级3.规格:PVC50*25m282626030411001005配管1.名称:电气配2.材质:金属软管管3.规格:DN20m145.8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吉林建筑大学公寓内空调安装线工程名称:2号公寓电气工程路改造及配电改造项目电气工程第6页共8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莅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27030408001001电力电缆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WDZB1-YJY-3*43.材质:铜芯4.敷设方式、部位:室内5.电压等级(kV):1KVm21117.228030408001002电力电缆-甲供1.名称:电力电缆(电缆甲供)2.型号:WDZB1-YJY-5*163.材质:铜芯位:室内4.敷设方式、部5.电压等级(kv):1KVm496.829030408001003电力电缆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WDZB1-YJY-4*25+1*163.材质:铜芯4.敷设方式、部位:室内5.电压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调安装线路改造及配电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