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特种作业制冷运行工种外委培训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2026)


内容:

项目名称:
吉林石化公司培训中心特种作业制冷运行工种外委培训采购公告(公开竞价)

项目概况:
见竞价公告(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竞价公告(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采购文件的获取:
见竞价公告(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项目单位联系人:
郑卓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4326390009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其他:


吉林石化公司培训中心特种作业外委培训采购公告(公开竞价)制冷运行.doc

吉林石化公司培训中心特种作业制冷运行工种外委培训采购公告(公开竞价)(编号:JLSH-2026-JJ-0094)1、采购物资名称要求采购名称培训形式人数最高单价备注特种作业制冷运行工种外委培训复审304人500元/人最终以实际培训人数支付新培91人1300元/人2、参与竞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并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或盖章复印件:1.1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培训范围包含相关专业,明确标注制冷工字样,并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的三证或五证合一原件扫描件;2.资质要求:2.1应在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的安全培训机构,提供在应急管理厅(局)网站上的安全培训机构企业名称及培训范围截图。具备制冷运行工种的培训资质、培训场所、培训教师、培训实操设备等。2.2具备制冷运行工种的培训资质、培训场所、培训教师、培训实操设备等。制冷项目的实操设备与考试点的实操设备相吻合,场地总面积不低于1000㎡,容积率不低于200人同时培训。3.提供法人授权书(详见附件1);4.提供公开竞价报价响应单(详见附件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7.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情况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三、发布公告与公告的澄清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可以在公告截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吉林石化招标中心提出澄清要求,将澄清文件递交吉林石化招标中心。采购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须随时关注暂停或变更公告。四、确定成交人办法1.竞价公告只发布一次。评审小组首先对参与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定,有效资质3家或以上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由评审小组直接推荐成交供应商。有效资质只有1家或2家满足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后,直接转为谈判或协商,按谈判结果推荐成交供应商。谈判成交的供应商需以书面的形式对最终谈判结果进行确认,未按期发送最终报价的成交预选供应商按自动放弃处理。2.公告发布后,无供应商参与的,或有供应商参与,但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无有效供应商的,由采购单位负责寻找满足供货条件的供应商,采取其它方式采购。3.对所有参与的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预选成交供应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序:a、报价低的排序在先;b、报价相同的,应事先确定无倾向性成交原则,可以采取第二轮报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c、就近地区的培训机构排序在先;d、成立年限10年以上的培训机构排序在先;f、培训费用只收取一次,包含补考费及再次培训费用,直至完成取证的培训机构排序在先。4.原则上****第一的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可以顺延与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参照第一名的报价定价,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a、供应商不符合公开竞价规定的资格条件;b、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c、未对公开竞价实质性要求做出有效响应的;d、提供资质等相关资料无效或造假的。6.采购人保留对拟成交供应商现场考察确认其资质和供货能力的权利,如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五、公示结果异议供应商可以在竞价结果公示2个工作日内向吉林石化招标中心提出异议。六、公开竞价无效情形1、没有供应商递交有效公开竞价文件或对公开竞价没有供应商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参与公开竞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违规行为;3、因重大变故,采购单位取消采购项目的。七、供应商违约处理1.一次放弃公开竞价成交资格的暂停交易半年,两次放弃公开竞价成交资格的直接停止该供应商交易资格。2.参与竞价供应商应认真核对公开竞价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竞价采购时间及内容进行报价,截止时间后,竞价供应商不得对所提报内容进行修改。3.公开竞价确定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要求及采购合同内容履行相应供货服务,违约一次,对其进行警告,违约两次,直接中止交易。八、报价递交符合条件供应商按照竞价公告所提出的物资明细及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做出报价及相关承诺。所有竞价文件要密封装订成一册,份数至少两份(由于竞价供应商递交的竞价文件不装订造成的竞价文件丢失,责任由竞价供应商承担)。本次公开竞价只接受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竞价文件,但是需要对竞价文件单独密封,不可以使用快递外包装作为密封包装,由于竞价供应商未单独密封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竞价供应商承担。邮寄报价的,须保证项目联系人在开标前12小时收到竞价文件,否则责任自负。联系人(收件人):郑卓;收件人地址:中国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吉林石化招标中心。联系方式:0432-63900093。开标时间:2026年3月20日13:40。电子邮箱:jh_zhengzhuo@petrochina.com.cn。九、合同文本,报审序号:合同名称:委托培训合同本委托培训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吉林市龙潭区签订:委托方(简称“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住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受托方(简称“乙方”):住所: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称“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培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培训对象、目标及内容1.1培训对象及人数: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以实际培训人数为准。1.2培训目标:为了保证吉林石化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1.3培训内容: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标准》,进行培训。2.培训期限及地点2.1培训期限:自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0日。2.2培训地点:。3.培训方式及要求3.1培训方式及标准:理论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符合安全生产培训基本条件(AQ8011-2023)及特种作业培训学时要求。不能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后保证顺利进行考试,按时发证。3.2培训要求:3.2.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将其培训需求、培训目的、参训人员概况及师资要求准确告知乙方。3.2.2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信息后5日内,根据甲方需求,制定具体培训方案,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师资团队,报甲方最终审核。如有甲方人员担任此次培训讲师,应及时将相关人员信息及培训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将其一并纳入培训方案中。3.2.3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甲方培训需求的相关设备设施,并确保甲方培训期间可正常使用。3.2.4培训期满,按培训方案进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培训人员操作证一并交给甲方。3.2.5培训质量要求:保证培训人员按时持证上岗。3.2.6甲方委派作为培训工作的负责人,与乙方协调、沟通,协助乙方开展培训工作。3.2.7乙方委派作为培训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制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计划。4.培训费用及结算方式4.1本合同不含税培训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税率为%,税额为元;含税培训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执行税率也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合同的不含税培训费用保持不变,含税培训费用随之进行调整。为免疑义,上述培训费用为双方根据本协议签订时甲方预计的参训人数对培训费用进行的预估,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参训人数有调整,双方应据此对培训费用作出相应调整。4.2前述培训费用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培训服务所得的全部报酬,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4.3培训费用的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培训费用以下列第【4.3.1】款约定的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交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4.3.1一次性支付:培训工作结束,乙方将考试成绩和培训人员个人相关培训证书交给甲方后15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培训费用。4.3.2分期支付:4.3.2.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含税培训费用的%,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4.3.2.2(按照进度支付):/。4.3.2.3培训工作结束,乙方将考试/考核成绩和培训人员个人鉴定及相关培训记录、培训证书交给甲方后日内,支付含税培训费用的%,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4.4如本合同采用现金方式支付,乙方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开户行:账号:4.5开具发票所需甲方信息:纳税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税务登记号:91220201717174219W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驻吉化支行开户行账号:08022118292000228704.6其他约定:/。5.双方权利义务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1审查乙方根据甲方培训需求编制的培训方案,对培训方案提出修改要求。5.1.2核查乙方的师资配备,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5.1.3不定期检查培训工作质量,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及时改进。5.1.4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事项等方面要求。5.1.5要求培训人员遵守乙方培训的管理规定。5.1.6配合乙方进行有关本合同的审计工作(如需)。5.1.7其他约定:/。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2.1制定培训方案,配备培训设施,提供培训场地,并安排符合培训目标和要求的师资力量,确保培训质量。5.2.2对培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纪律管理、考勤管理,并将该情况定期向甲方汇报,对违反培训管理规定的人员,有权提出警告,情形严重的,有权建议甲方终止该人员参加培训。5.2.3为培训人员办理进入培训场所的相关手续。5.2.4定期向甲方报告培训的进展情况。5.2.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转委托。5.2.6配合甲方进行有关本合同的审计工作(如需)。5.3其他约定:/。6.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培训期间,乙方应对培训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行管理。对非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培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不承担责任。若因乙方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培训人员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7.保密7.1双方同意,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其他商业、技术、管理及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人员名单、技术需求等(合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7.2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1)在从对方获得前,已经掌握且对方不反对使用或披露的信息;(2)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外;(3)一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4)依一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7.3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履行完毕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7.4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终止后_1_年。8.违约责任8.1甲方违约责任8.1.1甲方迟延支付培训费用的,每迟延一日,应当承担含税培训费用0.1%的违约金。8.1.2培训人员违反培训纪律和相关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8.1.3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培训的,除应支付乙方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8.1.4其他约定:/。8.2乙方违约责任8.2.1未按约定制定培训方案、配备培训设施、提供培训场地、安排符合培训目标和要求的师资力量或为培训人员办理进入培训场所的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实现培训目的,应当承担含税培训费用5%的违约金;8.2.2培训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除按甲方要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外,还应当承担含税培训费用5%的违约金。8.2.3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设施老旧未及时维护、培训场地安全管理缺失等)造成培训人员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及相关第三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8.2.4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含税培训费用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9.合同变更和解除9.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用书面形式。9.2除法律另有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9.2.1乙方无法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师资团队、培训场地、培训设施等条件,甲方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收到整改通知后3日仍未整改完毕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9.2.2培训内容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9.2.3给甲方培训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拒不赔偿的。9.2.4乙方擅自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培训工作转委托给第三方的。9.2.5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9.2.6其他约定:/。9.3除法律另有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9.3.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培训费用超过应付金额20%以上,经乙方书面催告后30日内仍未支付的;9.3.2培训人员给乙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9.3.3培训人员拒不接受乙方管理,甲方不予协调解决的;9.3.4其他约定:/。10.诚信合规10.1双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经营活动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10.2乙方(包括其关联方、代理商、供应商、服务商等,下同)声明,已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的直接母公司和/或最终母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npc.com.cn/cnpc/index.shtml)上阅知《中国石油诚信合规手册》内容,并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遵守该手册阐明的诚信合规原则。10.3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或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不得为下述目的向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款项和报酬:(1)影响国家工作人员以职务身份作出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国家工作人员对政府机构开展的工作施加其影响;(3)诱使或奖励国家工作人员做出不当行为或发挥不当作用。10.4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的规定,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行事,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给予另一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回扣;资助出国、房屋装修;免费提供通讯和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报销或承担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费用;给予就业机会等非财产性利益;(2)擅自与另一方工作人员就培训费用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3)一方以任何形式向一方索要赞助、回扣,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收受交通和通讯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4)接受另一方提供的房屋装修或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另一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5)一方参加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婚丧嫁娶等活动;(6)在另一方报销任何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另一方纪检监察部门报告。10.5因履行本合同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其部分工作分包的,乙方应确保第三方与其承担同等合规义务。如第三方未履行该等义务,就其违约行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10.6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前述合规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开展合规教育培训,落实违规责任追究;(2)确保在其账簿和记录中准确地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交易,以便真实反映所涉及的业务活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__5__日内,乙方应提供相应书面材料,证明其已采取相关措施。10.7如一方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规方整改,违规方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整改。因违规方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违规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费用、罚金和罚款等,并保证另一方免责;同时,另一方有权视违规方违规程度同时或单独采取不同救济措施,包括要求违规方停止违规行为、要求违规方支付本合同培训费用20%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等;违规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另一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0.8其他约定:/。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瘟疫、流行性疾病、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11.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3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1.3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11.4在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遵守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第11.2条和第11.3条)的前提下,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为避免疑问,由于任何一方过错引起的损失除外)。11.5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30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12.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其进行解释。12.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开始后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___/__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3)提交双方共同上级协调解决。12.3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双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13.通知13.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13.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2)(乙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13.3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13.4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仲裁庭送达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13.5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14.合同效力及其他约定14.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经双方盖章后方为有效。该等修改、补充及变更的书面协议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附件一《廉洁从业公约》甲方:_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乙方:十、代理服务费收取1.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收费基准费率参照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53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差额递减累进方式计算,并按照基准费率的50%收取代理服务费(四舍五入取整至百位)(劳务用工项目除外)。其中框架采购项目,以概算金额为计算基准,按照基准费率的50%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物资类项目费率服务类项目费率工程类项目费率100万元以下部分1.500%1.500%1.000%100-500万元部分1.100%0.800%0.700%500-1000万元部分0.800%0.450%0.550%1000-5000万元部分0.500%0.250%0.350%5000-10000万元部分0.250%0.100%0.200%1-5亿元0.050%0.050%0.050%中标物资类项目费率服务类项目费率工程类项目费率100万元以下部分1.500%1.500%1.000%100-500万元部分1.100%0.800%0.700%500-1000万元部分0.800%0.450%0.550%1000-5000万元部分0.500%0.250%0.350%5000-10000万元部分0.250%0.100%0.200%1-5亿元0.050%0.050%0.050%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按照固定金额收取,标准如下:(1)成交金额为5万元及以下项目,不收取服务费;(2)成交金额为5万元(不含)-10万元的项目,每个项目收取500元服务费。2.成交人最迟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无故未按上述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人支付成功后请将支付回执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吉林石化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jh_zhengzhuo@petrochina.com.cn),请备注项目编号及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姓名,并电话通知。3.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收款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驻吉化公司支行账户名:吉化集团有限公司账号:0802211809000000163行号:1022420004244.举例:某成交供应商最终成交金额为6500万元,则应支付服务费为:100*1.5%+(500-100)*1.1%+(1000-500)*0.8%+(5000-1000)*0.5%+(6500-5000)*0.25%=33.65万元*50%=16.83万元(四舍五入,取整至百元)。1.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此处写吉林石化公司采购物资名称、公告号)的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3.附件2公开竞价报价响应单(公告编号:)1.报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含税总金额(元)备注        总价大写:2.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公告编号为所采购物资的各项要求,我公司所提交的全部资质证件和其它文件均真实有效。一旦成交,我公司将按贵公司要求履行合同义务。3.其它说明:按复审截至时间要求,按时培训,按时发证。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种作业制冷运行工种外委培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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