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塑料桶招标公告(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2026)



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就高源化工:塑料桶-IBC桶在孚日集团进行竞价采购 ,现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标号:FR-JJ-2026-004307
项目标名:高源化工:塑料桶-IBC桶
物资名称及数量: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参加此项目所要求的相关资质及供货能力。 2、供应商参加我公司招标、竞价、询比价项目即认为对外我公司项目内容予以认可,项目内容为合同的正常组成部分。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项目调整授标、作废、重新投标的,将对责任供应商给与标的价值5%的罚款,询比价项目最终计算罚款金额不足100元的,按照100元进行罚款!招标、竞价项目最终计算罚款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进行罚款! 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布项目要求投标及供货,对于中标后不供货的将给予阶段性停止供货处罚,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我公司将予以退货,并根据相关公司供应商考核制度予以处理(投标前请充分了解项目发起公司供应商考核制度,投标即认为对制度认可);对于供应商供应假货的我公司将采取假一罚十的原则进行处罚;并对因供应不合格物资或假货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将予以索赔。情节严重的将被扣除投标押金(保证金)剔除合格供应商。 5、供应商必须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参加投标,不得相互串标及利用任何手段垄断市场,一经发现将扣除投标押金(保证金)剔除合格供应商。
6、平台管理技术支持:0536-5828087/5828877/13355365667/13346363123   平台故障技术支持:0536-5828132/15806463182   投诉及建议:0536-5828877、5828087  
 

三、投标人须登录孚日集团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务必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四、网上投标方法: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首页“使用帮助”。
五、招标文件发售
售  价:0人民币/份,标书售后不退。
联 系 人:
网上发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6-03-17 09:00,竞价准备时间:2026-03-17 09:00。
七、物理开标地点:按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八、有意者可与孙厚强联系,业务联系电话:电话:0536-1350896-0586 邮箱:  

                                                                                                            
                                                                                                                   2026-03-13 08:01
                                                                                                                                                                                                                                  
                                                                                                 
附件清单:
明细表.xls

附件:
高源化工(IBC桶)竞价文件2026.03.03.doc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税率
最高报价
最小降幅
备注

TMP-0002776
IBC桶
1000L

1
13%
0
1
见竞价文件

孚日集团高源化工(IBC桶)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2026年03月03日1、概述1)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服务要求,并未对一切服务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规范书的优质服务。2)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方式对本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我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本服务协议的要求。3)在签订合同之后,到合同到期之日,我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方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确定。4)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如果本招标文件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及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及时书面通知我方进行解决。5)本招标文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资料文件、商务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并且一切资料均作为保密资料,双方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对方资料给第三方。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进行招标,招标要求如下: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IBC桶1000L个1170出口危包证,一票制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IBC桶1000L个1170出口危包证,一票制1、技术要求:按国家GB/T19161-2016验收1.1、规格:1000L1.2外观:镀锌管框架,镀锌钢管的强度不低于马钢250或安钢250,内胆用料的质量不低于盘锦580,DN50的粗丝球阀,透气盖,塑料袋包装。1.3重量:实际质量与出口危包证书标注的重量±1KG1.4报价时上传技术质量说明:1、外框架镀锌钢管型号、强度、生产单位名称2、内胆所用材料型号、生产单位名称3、阀门的型号、生产单位名称4、透气盖的透气方式、生产单位名称1.5提供危险品出口危包证书,收到中标通知3天内性能单到达高源化工,最晚和货物同时到。2、计量方式:以需方实际收货数为准。3、运输方式及交货期:供方负责运输至需方仓库,一切费用供方承担。需方负责卸车。4、费用及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电汇.货到发票到60个工作日内或货款50万以外付款,其中货款的10万元作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业务终止60个工作日且双方无争议后一次性无息返还。5、供货周期:竞价完成后20天内根据需方生产要求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下双方协商提前或延期。6、开标时间:按招标网公布时间投标。三、招标方式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本次招标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报单价(含13%税及运费),最低报价中标,竞价过程中因供货商操作错误造成竞价中断的每次罚款1000元,如不交罚款将关闭其账户。本次招标项目所设计的合同内容条款如下:(以下条款中我方作为甲方,投标方作为乙方,请仔细阅读)第1条 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1.2.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1.3.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1.4.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30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第2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1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必须在约定的供货周期内完成接收货物或双方协商约定,不可抗拒原因(战争、地震、台风、供电、主要设备故障等)除外,每延期1天将根据剩余货物总价值的1%赔偿乙方,没有质量纠纷的前提下按照标书约定日期付款,否则,每延期1天将根据剩余货款总额的1%赔偿乙方。2.2乙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发货或者货物质量不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不可抗拒原因(战争、地震、台风、供电、主要设备故障等)除外。每延期1天将根据剩余货物总价值的1%赔偿甲方,如果给甲方生产造成损失,评估后由乙方向甲方做出赔偿。在招标过程中、合同签订、供货、货款全部支付之前,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及其他不诚信的,在价格锁定期内不执行投标价格的、不按期交货的,取消投标资格,按标的物总额的5%进行处罚,停止支付货款包赔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并扣除保证金。本合同中所规定的甲方损失范围包括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的生产损失、人身伤害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相关部门的罚款、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以及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第3条 一般性条款3.1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有新约定,双方另立合同。3.2告知方式:书面、邮件、招标信息公布。3.3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4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全费等)全部由败诉方承担。 3.5合同的修改:3.5.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3.5.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6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3.7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3.8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3.9送达: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视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一方依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向相对方送达文件,自文件交付邮政EMS邮寄之日起第3日视为送达。前述地址适用于争议解决过程中各种法律文书的送达。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2、招(竞)标商务要求1、投标保证金要求:1.1.1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投标方需在投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账备注:投标及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确认到账后,方可参与本次招标,业务存续有货款未支付可免交,如有违规从货款中扣除。打款资料见文件最下方。1.2.2招标结束后,中标方需要根据本次招标要求与我方签订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确认无违约前提下,自合同履约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方保证金。1.3.3招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确定投标过程中无违约行为,无息退还未中标方保证金。1.4.4在未得到招标方同意的情况下,中标方不履行投标结果,将扣罚中标方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服务商资格。2、投标及中标方式:孚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多轮次竞价的方式进行招标,最低价中标,招标价格自招标之日起执行。3、供应商报单价价格。4、以上条款参加竞价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如有违约我司有权扣罚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供货资格并追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5、决标方式:招标结束后,将招标结果报招标委员会领导批准后执行。6、未中标供货商的保证金如无违规行为在7个工作日内退回。7、平台管理技术支持:0536-582808713355365667平台故障技术支持:0536-582813215806463182投诉及建议:0536-5828087、5828077、5821099董事长信箱:http://email.sunvim.com/8、商务:孙后强13508960586技术:张杰13583638807买受人买受人(章):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 高密市祥和街(西2066号)电话:0536-2321191传 真:0536-2321191开户银行: 农行高密市支行账 号:15 4530 0104 0001 588邮政编码:261500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孚日集团所有。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税率
最高报价
最小降幅
备注

TMP-0002776
IBC桶
1000L

1
13%
0
1
见竞价文件

孚日集团高源化工(IBC桶)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2026年03月03日1、概述1)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服务要求,并未对一切服务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规范书的优质服务。2)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方式对本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我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本服务协议的要求。3)在签订合同之后,到合同到期之日,我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方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确定。4)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如果本招标文件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及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及时书面通知我方进行解决。5)本招标文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资料文件、商务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并且一切资料均作为保密资料,双方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对方资料给第三方。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进行招标,招标要求如下: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IBC桶1000L个1170出口危包证,一票制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IBC桶1000L个1170出口危包证,一票制1、技术要求:按国家GB/T19161-2016验收1.1、规格:1000L1.2外观:镀锌管框架,镀锌钢管的强度不低于马钢250或安钢250,内胆用料的质量不低于盘锦580,DN50的粗丝球阀,透气盖,塑料袋包装。1.3重量:实际质量与出口危包证书标注的重量±1KG1.4报价时上传技术质量说明:1、外框架镀锌钢管型号、强度、生产单位名称2、内胆所用材料型号、生产单位名称3、阀门的型号、生产单位名称4、透气盖的透气方式、生产单位名称1.5提供危险品出口危包证书,收到中标通知3天内性能单到达高源化工,最晚和货物同时到。2、计量方式:以需方实际收货数为准。3、运输方式及交货期:供方负责运输至需方仓库,一切费用供方承担。需方负责卸车。4、费用及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电汇.货到发票到60个工作日内或货款50万以外付款,其中货款的10万元作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业务终止60个工作日且双方无争议后一次性无息返还。5、供货周期:竞价完成后20天内根据需方生产要求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下双方协商提前或延期。6、开标时间:按招标网公布时间投标。三、招标方式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本次招标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报单价(含13%税及运费),最低报价中标,竞价过程中因供货商操作错误造成竞价中断的每次罚款1000元,如不交罚款将关闭其账户。本次招标项目所设计的合同内容条款如下:(以下条款中我方作为甲方,投标方作为乙方,请仔细阅读)第1条 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1.2.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1.3.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1.4.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30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第2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1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必须在约定的供货周期内完成接收货物或双方协商约定,不可抗拒原因(战争、地震、台风、供电、主要设备故障等)除外,每延期1天将根据剩余货物总价值的1%赔偿乙方,没有质量纠纷的前提下按照标书约定日期付款,否则,每延期1天将根据剩余货款总额的1%赔偿乙方。2.2乙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发货或者货物质量不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不可抗拒原因(战争、地震、台风、供电、主要设备故障等)除外。每延期1天将根据剩余货物总价值的1%赔偿甲方,如果给甲方生产造成损失,评估后由乙方向甲方做出赔偿。在招标过程中、合同签订、供货、货款全部支付之前,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及其他不诚信的,在价格锁定期内不执行投标价格的、不按期交货的,取消投标资格,按标的物总额的5%进行处罚,停止支付货款包赔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并扣除保证金。本合同中所规定的甲方损失范围包括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的生产损失、人身伤害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相关部门的罚款、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以及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第3条 一般性条款3.1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有新约定,双方另立合同。3.2告知方式:书面、邮件、招标信息公布。3.3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4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全费等)全部由败诉方承担。 3.5合同的修改:3.5.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3.5.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6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3.7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3.8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3.9送达: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视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一方依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向相对方送达文件,自文件交付邮政EMS邮寄之日起第3日视为送达。前述地址适用于争议解决过程中各种法律文书的送达。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2、招(竞)标商务要求1、投标保证金要求:1.1.1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投标方需在投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账备注:投标及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确认到账后,方可参与本次招标,业务存续有货款未支付可免交,如有违规从货款中扣除。打款资料见文件最下方。1.2.2招标结束后,中标方需要根据本次招标要求与我方签订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确认无违约前提下,自合同履约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方保证金。1.3.3招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确定投标过程中无违约行为,无息退还未中标方保证金。1.4.4在未得到招标方同意的情况下,中标方不履行投标结果,将扣罚中标方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服务商资格。2、投标及中标方式:孚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多轮次竞价的方式进行招标,最低价中标,招标价格自招标之日起执行。3、供应商报单价价格。4、以上条款参加竞价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如有违约我司有权扣罚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供货资格并追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5、决标方式:招标结束后,将招标结果报招标委员会领导批准后执行。6、未中标供货商的保证金如无违规行为在7个工作日内退回。7、平台管理技术支持:0536-582808713355365667平台故障技术支持:0536-582813215806463182投诉及建议:0536-5828087、5828077、5821099董事长信箱:http://email.sunvim.com/8、商务:孙后强13508960586技术:张杰13583638807买受人买受人(章):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 高密市祥和街(西2066号)电话:0536-2321191传 真:0536-2321191开户银行: 农行高密市支行账 号:15 4530 0104 0001 588邮政编码:261500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孚日集团所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料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