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中央改善办学条件专项材料编制招标公告(华中师范大学2026)
华中师范大学逸夫国际会议中心申报中央改善办学条件专项材料编制
项目采购
公告
项目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逸夫国际会议中心申报中央改善办学条件专项材料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学校给定的方式(详见公告正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23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SCFC14-20260049
2.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逸夫国际会议中心申报中央改善办学条件专项材料编制
3.采购方式:
快速采购
4.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元
5.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技术指标、服务及售后要求等
):
华中师范大学逸夫国际会议中心申报中央改善办学条件专项材料编制,包含但不限于可研、初步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消防、暖通、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外管网及配套工程)及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的图纸深度应达到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深度要求,协助采购人完成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配合完成采购人办理与设计成果相关的报审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
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二级建筑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6楼经济技术办
2.获取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至
2026年03月17日
3.联系人:
童老师
4.联系方式:
027-67868109
请务必在项目获取文件截止前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09:30:00
(北京时间)
2.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6楼经济技术办
五、开启
及评审
1.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09:30:00
(北京时间)
2.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6楼经济技术办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童老师
联系方式:
027-67868109
2026年03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申报中央改善办学条件专项材料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