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26)



[青海省·省本级][材料设备][交易公告]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分包一[已发公告]

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服务)2026-011号
项目名称: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0.00(元)
标项名称: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分包一;
数量:1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因采购单位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特殊行业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6-03-13 至 2026-03-19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方式: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文件(下载的“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售价:0.0元

四 、响应文件提交:
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https://118.213.59.178:8099/login?cloudid=104)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5597499566
电????话:0971-6136730

电子信箱:qhzfcg@126.com
电子邮件:qhzfcg@126.com

附件:
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招标公告.pdf

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2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服务)2026-011号项目名称: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500000.00(元)最高限价:4500000.00(元)标项名称: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分包一;数量:1预算金额:4500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0日历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其他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因采购单位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特殊行业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6-03-13至2026-03-19上午09:00-11:30和下午13:30-17:30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电子信箱:qhzfcg@126.com方式: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文件(下载的“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电子邮件:qhzfcg@126.com售价:0.0元电 话:15597499566联系人:高老师电 话:0971-6136730联系人:周女士综合写字楼15楼)。四、响应文件提交:地 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https://118.213.59.178:8099/login?cloudid=104)地 址: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标人: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五、公告期限: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2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服务)2026-011号项目名称: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500000.00(元)最高限价:4500000.00(元)标项名称: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分包一;数量:1预算金额:4500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0日历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其他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因采购单位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特殊行业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6-03-13至2026-03-19上午09:00-11:30和下午13:30-17:30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方式: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文件(下载的“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售价: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https://118.213.59.178:8099/login?cloudid=104)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地 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联系人:高老师联系人:周女士电 话:15597499566电 话:0971-6136730电子信箱:qhzfcg@126.com电子邮件:qhzfcg@126.com特别提示:1.该项目报名及网上投标需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操作,具体相关操作事宜请务必提前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部门联系。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审核电话:0971-5115646)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且具备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投标的能力。(技术咨询:王女士,联系电话:0971-8224398)4.为了给投标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已办理注册、获取“安全证书”、电子标书制作等业务的供应商,可加入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咨询QQ群(156765251、235610913、295834281、437762380、809415646)进行技术支持及业务咨询。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应尽早上传投标文件及数据文件。如果电子平台操作遇到困难,或因网上不能如期上传投标文件的,请提前在上班时间及时与技术支持部门联系,到采购中心设置的供应商服务处办理。(技术支持部门联系人及电话:邹先生0971-6105230)(本提示不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服务)2026-011号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单位: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2026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一、说明71.适用范围72.招标方式、合格的投标人73.投标费用7二、招标文件说明74.招标文件的构成75.招标文件的质疑86.招标文件的修改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8.投标报价及币种99.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910.投标有效期911.投标文件构成912.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编制要求10四、网上投标1013.网上投标1014.投标截止日期1015.投标文件的撤回11五、开标1116.开标11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217.资格审查程序1218.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12七、评标程序及方法1219.评标委员会1220.评标工作程序1321.答疑的方式和情形1422.评标办法15八、定标1723.推荐并确定中标供应商1724.中标通知17九、授予合同1725.签订合同18十、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1826.串通投标的情形18十一、废标1927.废标情形19十二、处罚1928.处罚情形19十三、其他20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21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21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3投标文件的组成33附件1:投标函35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6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7附件4:投标人承诺函38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39附件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40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41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2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附件10:报价一览表46附件11:分项报价表47附件12:其他资格证明材料48附件13:服务人员配置承诺49附件14:技术服务及保障措施51附件15: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52附件16:服务相关内容53附件17: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54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55一、投标要求551.投标说明552.报价说明553.重要指标55二、项目概况及技术服务要求561.项目概况56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服务)2026-011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450万元(人民币)。 项目分包个数1个包采购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因采购单位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特殊行业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3月12日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2026年3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止;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式本项目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4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投标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格式须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且目录索引定位到内容。2.投标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3.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4.由于平台系统限制,上传的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得超过100M。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投标文件。因目录格式不准确、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1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投标文件按以下要求分两部分编制。分别为:资格审查部分,包括11.1.1(1)至(9)的内容;符合性审查部分,包括11.1.2(10)至(17)的内容;以上两部分投标文件建立在一个文件中,文件名设定为“***投标单位***项目投标文件”,与数据文件一并上传至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答疑方式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采用电话或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进行,投标人可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开标、评标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进行电话或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采购单位及联系人采购单位: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15597499566集中采购机构及联系人集中采购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971-6136730 网址:www.ccgp-qinghai.gov.cn 其他事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并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青海公采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综合办公楼1楼。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8224398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366035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招标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招标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压缩包电子版文件格式由本文件(word格式)和数据文件(excel格式)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须知(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投标文件格式(相关附件)(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数据文件(excel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1)投标一览表(2)评审对照表(3)评分对照表(如有)4.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招标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线上或线下)向采购人依法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依法予以答复。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3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报价及币种8.l投标总报价必须包括:开展该项目服务所投入产品、耗材、器具、人员服务费、税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须按“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8.2投标函中应注明投标有效期。8.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投标币种为人民币。9.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9.1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9.2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集中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9.3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天。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内容):11.1.1资格审查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承诺函(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1.2符合性审查部分(10)报价一览表(11)分项报价表(12)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3)服务人员配置承诺(14)技术服务及保障措施(15)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6)服务相关内容(17)投标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第12项“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编制要求”格式编制、与数据文件一并上传至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12.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编制要求12.1投标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2.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2.3投标人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四、网上投标13.网上投标13.1投标人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3.2投标人应按所投包报价,填写服务期。13.3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由各投标人网上报价生成。14.投标截止日期14.1若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期,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2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投标人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投标文件的撤回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声明撤回投标文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但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开标16.开标16.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组织开标、评标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为准。16.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6.3开标时,潜在投标人未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价的,视同未参与投标。16.4开标后,投标人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价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报价为准。若拒绝接受,其投标无效。若出现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6.5开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并对开标过程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6.6开标后,投标人可登录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同步查看“开标一览表”及开标情况。16.7开标后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因投标人输入密码错误(10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系统无法解析、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7.资格审查程序17.1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7.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8.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8.1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18.2未按第11.1.1款(1)-(9)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18.3资格性审查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18.4擅自修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七、评标程序及方法19.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2评标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3评标委员会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评标委员会成员责任;(3)对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解答投标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9.4评标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工作和评标结果。19.5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其他因素进行客观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9.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0.评标工作程序20.1进入符合性评标阶段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评标工作,负责审议资格性审查通过的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分。20.2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第11.1.2款(10)-(13)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2)符合性审查部分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3)投标人网上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且不接受网上报价的;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4)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6)服务标准实质性不响应的;(7)服务内容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3按《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0.4在项目评标时,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或同一包)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或推荐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一览表及技术参数”中规定的核心产品),提供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或同一包)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核心产品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或推荐的方式确定,其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1.答疑的方式和情形21.1答疑方式: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答疑方式”。21.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答疑期间,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投标资料做出评审意见:(1)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4)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5)评标委员会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22.评标办法2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技术服务及保障措施、服务评价及类似业绩。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中小企业承接的服务(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9),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2.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评审项目内容满分 分值评审标准投标报价 15 分报价分15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值(15%)×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服务方案及质量保障45分服务需求10服务需求中标“▲”的内容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服务保障5提供与开展本项目服务内容有关的证书(包含但不限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种得1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方案10提供详细完整的服务方案,要求全面理解服务背景,对服务需求理解深入全面,包含以下内容:①整体绿化;②环境保洁;③维修维护;④秩序维护;⑤日常巡检。以上内容需点对点针对本项目需求拟订。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全面、具体、详实、切实可行物业服务方案,完全满足的每一项得2分;虽提供了相关方案,但未完整响应、表述不清或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每一项只得1分;方案无法实施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管理制度10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含:①岗位责任制度;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③安全作业制度;④物业用品管理制度;⑤人员培训及岗位考核制度。以上内容每一项需针对本项目需求拟订相应制度。符合采购单位实际服务需求,并同时承诺在服务期间完全服从采购单位要求,制度内容完整、详实,贴合服务需求,每一项得2分;制度内容简单,不能完全符合采购单位实际服务需求的,每一项得1分;相关制度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物资装备10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完整的物资装备计划及相关物料。包含但不限于:提供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固定资产、清洁工具、易耗设备等设备、用具、耗材等内容。拟投入工具齐全、设备先进、配备合理,耗材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0分;拟投入工具、设备配备合理,耗材种类、数量充足,基本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5分;拟投入工具设备陈旧、配备不合理,耗材种类不全,数量不足,无法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不得分。项目管理人员20分项目管理人员20项目管理人员满足服务需求 《服务人员配置表》中要求的,得20分,每有1人服务要求不完全满足扣5分,扣完为止,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评价及类似业绩20分服务评价10提供自2023年以来的完成年度物业项目评价及服务满意度综合评价(满意或优秀)(以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为准)。提供5项以上(含5项)的,得10分;提供5项以下的,每提供1项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类似业绩情况10提供自2023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5项以上(含5项)的,得10分;提供5项以下的,每提供1项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八、定标23.推荐并确定中标供应商23.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人名单,并编写评标报告。采购人从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3.2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中标通知24.1集中采购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束后,供应商可自行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查询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如有疑问,可致电0971-6150216。24.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授予合同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5.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若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25.3中标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25.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5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5.6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5.7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5.8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5.9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十、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26.串通投标的情形26.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十一、废标27.废标情形2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正常推进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废标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废标公告。十二、处罚28.处罚情形2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投标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6)未按照招、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10)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8.2出现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十三、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合同编号:2026-(服务)-011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单位(甲方):(盖章)中标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青政采公招(服务)2026-011号)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的项目采购合同: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7.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针对该项目所投入的人员及有关内容数量及单位金额备注12…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开展该项目服务所投入产品、耗材、器具、人员服务费、税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服务、实施时间:;服务、实施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和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具体验收由甲乙双方商定。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5.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付款比例等事项在签订合同时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履约保证金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若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需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与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商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六、违约责任: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汇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的组成(一)资格审查部分1.投标函……………………………………………………………(附件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4.投标人承诺函……………………………………………………(附件4)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5)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7)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8)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9)(二)符合性审查部分1.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10)2.分项报价表………………………………………………………(附件1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2)4.服务人员配置承诺………………………………………………(附件13)5.技术服务及保障措施……………………………………………(附件14)6.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5)7.服务相关内容……………………………………………………(附件16)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7)(投标文件封面)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采购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服务)2026-011号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投标单位:年月日附件1:投标函投标函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我们收到青政采公招(服务)2026-011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时的,将承担法律后果。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4: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贵方年月日青政采公招(服务)2026-011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针对本项目,我方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7.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有效),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指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可自定)。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按标的内容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声明无效。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公司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公司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公司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文件封面)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部分)采购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服务)2026-011号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投标单位:年月日附件10: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单位名称: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备注大写:小写: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投标总报价包括开展该项目服务所投入产品、耗材、器具、人员服务费、税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服务期限”是指具体的服务实施期限。4.除在投标文件中编制此表以外,投标人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中进行网上报价,网上报价应和此表报价一致,否则以网上报价为准,不接受者投标无效5.投标总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6.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开标过程,查看开标结果并在报价一览表上进行电子签署。若投标人不进行相关签署,将被视为其对报价一览表中所载内容无异议。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1: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投标单位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针对该项目所投入的人员及有关内容数量及单位金额备注1服务所投入人员2服务所投入设备设施3服务所投入消耗品4…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2: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提供商的相关资质、相关认证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附件13:服务人员配置承诺服务人员配置承诺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投标时须提供:1.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见附表)。2.承诺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的人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承诺为本项目投入的“其他人员”人数及其他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服务人员配置表”中“其他人员”要求(格式自拟)。附表: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内容学历从事本专业时间职务相关经验1项目名称及规模完成年月在该项目中任何职23…技术职称(资质证书)备注注:根据采购需求,随本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职业资格/资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相关人员专业与本项目无关或职业人员资格证上的工作单位非投标单位(工作单位变动,资格证正在变更中的,需提供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的不计入有效范围。附件14:技术服务及保障措施技术服务及保障措施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管理制度及物资装备。附件15: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合同标的、使用功能、服务类型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盖章签字页)的扫描(或复印)件。附件16:服务相关内容服务相关内容1.提供与开展本项目服务内容有关的证书。2.按照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的服务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和年度满意度评价证明(以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为准)。3.按照评审标准及服务要求,提供管理人员详细信息。管理人员汇总表项目管理人员总数(*人)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工作1234567…注:要求在表格后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社保缴纳凭证、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工作人员专业与本项目无关的不计入有效范围。附件17: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1供应商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包括开展该项目服务所投入产品、耗材、器具、人员服务费、税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1.3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1.4服务时间、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服务。2.报价说明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预算。否则,投标无效。3.重要指标3.1招标文件在项目概况及技术服务要求中列出了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投标人必须对技术服务要求中各项服务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提供的每一项技术指标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3.2“服务要求”中若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二、项目概况及技术服务要求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1.2服务内容:该项目共1个包,主要为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提供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院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1.2.1保洁管理服务(1)教学楼(1、2、3号)、综合实训楼(1、2、3号)、动物科学实训楼、实训中心、培训楼、行政楼及图书馆、学生宿舍楼(1、2、3、4、5号)、教师周转房(1、2号)、职校教学楼、职校实验楼等;楼内公共区域(含门厅、公共自习室、阶梯教室7间、多媒体教室4间、会议室、报告厅2间、公共洗漱间、培训楼45间客房、职工之家、公共阳台、楼梯、通道以及架空层、公共浴室等)地面、墙面(含门、门框、窗框、窗台、玻璃、消防柜箱、指示牌、扶手、栏杆等)、顶面(含照明灯、电线桥架等)的保洁及消杀服务,窗帘、床品及门帘清洁,楼宇外立面、屋顶、楼宇外围指定区域的维护及清理服务;(2)校园环境(道路、人行道、周边道路以及排水沟、绿地、配套建筑外围、停车场所、运动场、体育场、小游园等)的保洁及消杀服务;(3)所有生活垃圾分类及清运服务,清运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026年垃圾清运合同已由学院签订,费用为70000元/年);(4)学院牧场动物产生粪污垃圾等清运,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2.2绿化服务(1)负责校区的绿化工作,具体包括树木的浇水、施肥、除草、冬季防护、树枝修剪、清理绿化垃圾、病虫害防治;苗木整形、草坪修剪,苗木、花草、绿地的移植补栽、水系的日常养护、冬季防火、学生劳动教育绿化工具的借用等;(2)规范绿化养护操作管理,确保绿化养护成效;(3)购置草籽种子、树苗、肥料、农药、绿化工具,并承担绿化垃圾外运;(4)配合学院绿化项目的实施。1.2.3秩序管理服务(1)学院大门岗,教学、办公楼宇岗,校园交通、消防安防监控室等24小时秩序管理服务;(2)校园内24小时巡逻秩序管理服务;(3)学院大型活动及考试安保服务。1.2.4客服服务中心(1)客服中心24小时接待服务;(2)重大活动保障服务。1.2.5设施设备维保服务(1)建筑物及构筑物日常巡检与维保服务;(2)设施设备运行管理与日常维保服务。1.2.6宿舍管理服务(1)宿舍门岗安全管理服务;(2)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宿舍环境卫生管理服务;(4)宿舍资产管理、功能室管理;(5)宿舍钥匙管理服务;(6)宿舍各类文件通知宣传工作,标识标志的张贴,并对宿舍内各类违规张贴的文宣、标识标志进行清理;(7)宿舍报修登记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跟进,做好学生的日常接待及解释引导工作;(8)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合学院宿舍管理相关活动的开展,并定期有针对性开展宿舍住宿师生的便民服务项目;(9)协助校方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0)宿舍迎新登记、各类节假日离校登记、毕业生离校财产检查等工作;(11)协助校方做好宿舍文化打造和建设工作;(12)其他临时性的宿舍相关工作。1.2.7洗浴中心管理服务每日冲洗地面、清理下水道,保持无杂物、无污渍;定期使用消毒剂(如海兰精、来苏水)进行全面消毒;定期检查设备状态,及时维修或更换老旧部件,确保正常使用;浴室楼顶储水水箱、给水泵、温控系统等设备设施定期巡检维修,确保正常使用;供货方应根据市场调研,提出建议收费标准,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按此标准执行收费,供货方财务须单独核算洗浴中心水电暖等能耗费用,按学院向能源公司交纳的标准上缴至学院财务。1.2.8特殊时段物业保障服务(1)按照学院需求,针对学院迎新、大型活动、寒暑假等做好人员调配和活动保障;(2)承诺服从学院安排。采购标的经采购人确认属于物业管理行业。1.3坐落位置: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由西宁市湟源县与西宁市城北区两个校区组成,主要校区位于西宁市湟源县西大街13号(只在特定情况下对西宁市城北区校区进行物业服务)。1.4面积:宗地面积合计174577.26㎡,其中湟源170577.26㎡、城北4000㎡;建筑面积合计134264.62㎡,其中湟源县124026.62㎡、城北区10238㎡;绿化面积为29115.03㎡。2.具体服务要求2.1保洁服务要求2.1.1楼内公共区域服务要求楼内公共区域(含门厅、公共自习室、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报告厅、职工之家、公共洗漱间、公共阳台、楼梯、通道以及架空层、公共浴室等)地面、墙面(含门、门框、窗框、窗台、玻璃、消防柜箱、指示牌、扶手、栏杆等)、顶面(含照明灯、电线桥架等)无污迹、水迹、尘迹,保持光洁明亮,窗帘及门帘干净无损坏、无污迹。楼宇入口及大厅的门窗(玻璃、窗框、窗台、门把手)无手印、无污渍,保持光洁明亮。地面、地脚线、指示牌、不锈钢材质栏杆、垃圾桶等无污迹、水迹、尘迹,保持光洁明亮。所有楼宇大厅入口均须有整洁、完好的防滑垫、防滑提示牌。灯饰、通风口、空调风口、楼道及天花顶无蛛丝、无污尘。2.1.2楼道保洁服务要求指示牌、悬挂牌光洁明亮,保持消防通道无杂物。地面、墙面、消防器材、果皮箱、垃圾筒无污渍、无痰渍、无尘迹。天花吊顶、送排风口无蜘蛛网和灰尘污渍。门把手、镜子无水渍、无印迹,明亮照人。(1)楼道保洁频次序号项目保洁方式保洁频次1指示牌、悬挂牌擦拭每周1次2地面、楼道台阶清扫根据卫生程度,每日不低于2次的全面保洁尘推点拖及时巡回保洁保持地面干净3墙砖、墙面抹净每月1次4灯饰、开关抹净每周1次5消防器材抹净每周1次6垃圾桶、果皮箱、茶渣桶清收每日1次抺净每日1次7天花吊顶、防火门除尘每月1次8低处通风口抹净每月1次9门把、镜子抹净每日1次10不锈钢门抹净每月1次11护栏、通道扶手抹净每日1次12楼内管道除尘每月1次13楼层过道蜘蛛网清扫及时2.1.3卫生间保洁服务要求(1)地面、墙面、门、窗、玻璃镜面、隔板无灰尘污渍和其它杂物,小便器、冲洗阀、冲水箱、水龙头、坐厕、洗手盆无污溃、无积水、无垢、无臭,瓷器光洁明亮。厕所小便器内需搁置除臭剂,确保厕所无异味。保持下水管道水流畅通。卫生间需放置纸篓、垃圾桶、小便池芳香球、小垃圾袋、大垃圾袋。部分楼宇需放置卷纸,洗手液,免洗消毒凝胶,抽纸。(2)楼宇卫生间保洁频次序号项目保洁方式保洁频次1地面清扫根据卫生程度,每日不低于2次尘推点拖2墙面除尘每月1次3门、窗抹净每周1次4玻璃镜面抹净及时5隔板、冲洗阀门、水龙头、冲水箱抹净每周1次6小便器、坐厕、洗手盆抹净巡回保洁7废物箱(垃圾桶)清理每日2次8下水管道清理每周1次9灯饰抹净每月1次10天花板或蜘蛛网清扫及时2.1.4多媒体教室、功能厅、会议室、接待间、办公楼保洁服务要求(1)教学楼(1、2、3号)、综合实训楼(1、2、3号)、动物科学实训楼、实训中心、培训楼、行政楼及图书馆、职校教学楼、职校实验楼;培训楼阶梯教室、实训楼阶梯教室、实训楼4个多媒体教室、新综合实训楼4个阶梯教室、新综合实训楼2个报告厅、职校阶梯教室、公共自习室、培训楼客房45间、职工之家等;(2)地面无尘迹,桌椅、沙发、家具、电器干净无尘,门窗无印迹、灰尘,垃圾桶清理干净,绿化盆栽器皿、叶面干净,门帘、窗帘无损坏、无污迹,床品无损坏无污迹;(3)功能房(会议室、报告厅、贵宾室、阶梯教室、客房)、办公楼保洁频次序号项目保洁方式保洁频次1地面拖拭随时保洁除尘随时保洁2功能房门帘、窗帘专业清洗每学期1次(学校根据情况,可临时安排增加次数)3桌椅、沙发抹净随时保洁4门窗抹净每日1次5家具、电器设施抹净每日1次6物品整理清理每日1次7垃圾桶清收抹净根据需要随时清收,不冒装每日1次8客房床品更换、清洗、消杀根据入住人员实际情况及时更换并按照标准清洗消杀2.1.5室外保洁服务要求(1)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烟头、无明显污渍油迹、室外人行道及广场无青苔,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2)室外设施无明显灰尘污渍及不良张贴物,及时清理服务范围区内未经批准及张贴期限外的各类张贴物。(3)人行道无杂物、杂草、枯枝树叶(绿化带以外区域)。(4)灯饰、栏杆、指示牌、塑像、雕塑等无污渍、水迹及明显灰尘。(5)喷泉广场无明显漂浮物,垃圾清运及时,物品摆放整齐。(6)垃圾桶无明显灰尘污渍,不过满,及时倾倒。(7)阴沟、沙井、天台无明显杂物,无杂草,雨水口保持畅通,保障不得有积水。(8)校园内宣传报栏、橱窗内外的清洁清理。(9)雨水边沟及时清理。(11)结合校园实际情况做好垃圾分类的运行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办法。(12)须自行配备保洁所需的清洁设备、基础耗材(清洁用具、耗材、清洁剂等)。(13)道路及外围保洁频次序号项目保洁方式保洁频次1地面(含各类球场、操场、体育场、实习牧场等)清扫根据卫生程度,每日不低于2次并巡回保洁2室外设施抹净每周1次3绿化区人行道清扫每日2次4灯饰、栏杆、指标牌、报栏、橱窗内外、塑(雕)像等抹净每周1次(雨后等特殊情况须及时处理)5小垃圾桶、果皮箱清收每日不低于2次,及时做好巡回清收。抹净每日1次6天台、屋面清理每季度清理1次7沙井、污水井、雨水边沟、阴沟等排水设施清理每年2次对校区内的排水设施进行集中清理,确保排水畅通,防止雨季校园内出现积水8南、北校区人行、车行道路清扫根据卫生程度,每日不低于2次并巡回保洁9各类张贴物清除小广告及时清除,其余每周1次10各类喷绘、写真等广告物撤除按学院要求进行11垃圾清运清扫、清运配合垃圾转运人员及时将服务场地内的7个大型垃圾箱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厂;每日至少一次垃圾清运,同时安排专人随时清收、整理,做到“随满随清”,保证垃圾清运彻底、不堆放。12路沿杂草,青苔清除及时清理13花台立面、平面清除每周1次(雨后等特殊情况须及时处理)14景观喷泉及周边清理及清洗及时清理景观水池水面杂物2.1.6学生宿舍楼保洁服务要求(1)楼宇入口及大厅:门窗(玻璃、窗框、窗台、门把手)无手印、无污渍,保持光洁明亮。地面、地脚线、指示牌、楼梯栏杆、垃圾桶等无污迹、水迹、尘迹,保持光洁明亮。所有楼宇大厅入口均须有整洁、完好的防滑垫、防滑提示牌。灯饰、通风口、楼道及天花顶无蛛丝、无污尘。(2)楼道保洁:指示牌、悬挂牌光洁明亮,保持消防通道无杂物。地面、墙面、消防器材、垃圾筒无污渍、无痰渍、无尘迹。天花吊顶、送排风口无蜘蛛网和灰尘污渍。门把手、镜子无水渍、无印迹,明亮照人。(3)楼道保洁频次:序号项目保洁方式保洁频次1指示牌、悬挂牌擦拭每周1次2地面清扫根据卫生程度,每日不低于2次的全面保洁尘推点拖及时巡回保洁保持地面干净3墙砖、墙面抹净每月1次4灯饰、开关抹净每周1次5消防器材抹净每周1次6垃圾桶、果皮箱、茶渣桶清收每日2次抺净每日1次7天花吊顶、防火门除尘每月1次8低处通风口抹净每月1次9门把、镜子抹净每日1次10宿舍大门抹净每月1次11护栏、通道扶手抹净每日1次12楼内管道除尘每月1次13开放阳台清扫每月1次14楼层过道蜘蛛网清扫及时15开水器抹净每日1次16洗衣房清扫+点拖每日1次(4)卫生间保洁:地面、墙面、门、窗、玻璃镜面、隔板无灰尘污渍和其它杂物,小便器、冲洗阀、冲水箱、水龙头、坐厕、洗手盆无污溃、无积水、无垢、无臭,瓷器光洁明亮。厕所小便器内需搁置除臭剂,确保厕所无异味。保持下水管道水流畅通。卫生间需放置纸篓、垃圾桶、小便池芳香球、小垃圾袋、大垃圾袋。部分楼宇需放置卷纸,洗手液,免洗消毒凝胶。(5)卫生间保洁频次:序号项目保洁方式保洁频次1地面清扫根据卫生程度,每日不低于2次尘推点拖2墙面除尘每月1次3门、窗抹净每周1次4玻璃镜面抹净每日1次5隔板、冲洗阀门、水龙头、冲水箱抹净每周1次6小便器、坐厕、洗手池抹净巡回保洁7废物箱(垃圾桶)清理每日2次8下水管道清理每周1次9灯饰抹净每月1次10天花板或蜘蛛网清扫及时2.1.7功能房学习区保洁服务要求(1)地面无尘迹,桌椅、沙发、家具、电器干净无尘,门窗无印迹、灰尘,垃圾桶清理干净,绿化盆栽器皿、叶面干净。(2)功能房(自习室、学习区)保洁频次序号项目保洁方式保洁频次1地面拖拭每日1次除尘每日1次2桌椅、沙发抹净每日1次3门窗抹净每日1次4家具、电器设施抹净每日1次5物品整理清理每日1次6垃圾桶清收抹净每日1次2.2防疫消杀服务要求(1)在学院指定部门(医保中心)的专业指导下,进行卫生防疫消杀消毒工作,做到无滋生源,定期对服务范围和垃圾场站进行消杀消毒。防护用品、消杀工具和药物由供应商提供(此处的卫生防疫消杀消毒专指疫情期间的消杀消毒及日常出现的传染病防疫消杀消毒,其他消杀为日常消杀),需建立消杀台账详记录作业时间、区域、药品名称及剂量、作业人员,按月进行归档。(2)消杀、消毒服务频次序号项目消杀消毒方式消杀消毒频次1日常消杀、除“四害”喷洒、投放每周至少一次2传染病防疫消毒喷洒、擦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防疫要求执行3学院临时指定的消杀、消毒喷洒、擦拭、投放根据学院实际工作需求,及时开展除“四害”、消杀消毒工作2.3绿化服务要求(1)花草树木正常,剪修及时,无枯枝死叉及虫害现象;(2)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3)草坪:生长茂盛,颜色正常、生长期绿草如茵,不枯黄,无秃露空缺,覆盖率95%以上;基本无杂草,无病虫害;每年按时集中割除枯黄草坪并清运;(4)绿化区:无垃圾、堆物、堆料及其它侵占物;保持无杂草和绿化垃圾;按时栽种应季地被花卉;(5)景观小品维护: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布置花坛、花箱、花架等相应景观小品设施,并每日对景观小品进行清理维护,发现清除枯萎、病害花草及时补种,发现小品设施损坏及时维修;(6)修剪砍伐:及时清理掉落枝条、病害枝条、影响行人、行车或楼宇安全的枝干,保证每年一次集中修剪行道树,确保师生通行;及时砍伐病树、死树,并做到按需补种及绿化垃圾清运;(7)病虫害防治: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治,确保病株、虫害现象不成灾,保证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消杀。如因管理或用药不当造成苗木损伤、枯死,应及时补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8)抗旱、抗涝:旱季及新补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保持植物良好长势,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雨季等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9)重大节日保障:开学迎新、校庆国庆、贵宾来访、学生主管部门检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加强养护,确保校园绿化;(10)文明作业要求:绿化养护人员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养护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学院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甲方指定的地点,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绿化垃圾及时清理外运;(11)绿化服务达到《青海省城镇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办法》一类地区三级养护标准。(12)配合学院绿化项目实施,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绿化任务和工作。2.4秩序管理服务要求2.4.1大门岗(1)学院大门岗24小时值守,工作日8:00-18:00行礼仪岗,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人员、车辆的登记记录。(2)对出入学院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车辆进出有序、道路畅通。(3)对大件物品搬出校园进行登记核实。(4)对来校可疑人员或校门突发事件立即制止和报警,并上报学院保卫部。(5)指引校园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确保校园交通秩序。(6)南北院及职校门卫值班室配置保安11名及以上,值班期间须着全国统一制式保安员服装,佩戴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识,做到着装整齐、标识齐全,不得私自改装、混搭服装。(7)值班室需按11名及以上执勤保安满额标准配备防暴头盔、防刺背心、橡胶警棍、自卫喷雾器等个人防卫器械,达到一人一套要求;每处值班室固定配备安全钢叉(约束叉)2套;同时按需足额配备通讯及应急设备(其中对讲机不少于11台,配备备用电池及充电设备;每处值班室配备固定电话1-2部、应急医药箱1个,按执勤岗配备执法记录仪、强光手电筒、消防应急器材等。)(8)所有器械需在值班室设置专用存放架,张贴器械名称及使用说明,保安人员需熟练掌握各类器械的操作方法和应急适用规范。建立每日检查、每周维护、每日盘点制度,对损坏、过期的器械及时更换补充,严禁私自外借、挪用防卫器械,器械使用后及时归位并做好使用记录。(9)校园重大活动需全员上岗执勤、维护安全秩序。(10)完成保卫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2.4.2各楼宇值班岗服务要求(1)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负责楼宇的治安、消防、巡楼,维护楼宇正常秩序。(2)负责每日定时巡查楼内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发现故障立即报修。(3)对校园大型活动等安全秩序进行安全保障。2.4.3巡逻岗服务要求(1)巡逻岗配置4名保安,维持南北校区安保,不定时巡逻,每日不少于12次。(2)按规定路线和时段对教学区、宿舍区、院内道路、操场、围墙周边等区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确保无死角。(3)对巡逻中发现的校园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介入,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保卫部。(4)对校园乱贴广告、破坏公物、违规停车等行为进行处置。(5)对校园大型活动等安全秩序进行安全保障。(6)值班期间须着全国统一制式保安员服装,佩戴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识,做到着装整齐、标识齐全,不得私自改装、混搭服装。(7)执勤保安满额标准配备防暴头盔、防刺背心、橡胶警棍、自卫喷雾器等个人防卫器械,达到一人一套要求;按需足额配备通讯及应急设备(其中对讲机不少于2台,配备备用电池及充电设备;按执勤岗配备强光手电筒、执法记录仪、消防应急器材等。)(8)校园重大活动需全员上岗执勤、维护安全秩序。2.4.4安防控制室服务要求(1)1号、2号、3号教学楼、新1号、3号教学楼、行政楼、实训楼、动科实训大楼、老职校教学楼及实训楼、图书馆等11处设置安防值班室,配置值班人员共计22名,各楼由2名值班人员24小时倒班值守。(2)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发现故障要立即处理,有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好记录。(3)熟悉报警和摄像头的布局、设置,熟练操作监控设备,不间断观察监视屏幕状况,接到报警或图像有可疑情况要仔细观察,及时跟踪,并通知巡逻人员到场观察,落实情况后及时处理,有重大问题应立即通知上级领导,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和报警。(4)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监控录像和查阅录像资料,如需查阅需填写《查阅录像申请表》,经保卫部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查阅。(5)监控室属学院重点保密部门,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对因公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严格登记。严守机密,不对外泄露监控范围、效果和设备状况、设备缺陷等机密。(6)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对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要详细记录,接班时应对设备和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做好交接班工作。(7)校园重大活动需全员上岗执勤、维护安全秩序。(8)完成保卫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2.4.5消防控制室服务要求▲(1)2处消防控制室共配置8名及以上消防值班人员,每班至少2人值班值守。(2)消防监控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严禁脱岗、睡岗,保证各类系统正常使用,有故障及时上报。(3))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发生火灾报警时,应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前往现场核实处置。(4))当值人员应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5)配合消防维保单位开展校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6)值班期间统一着印学校标识藏青色值班服,佩戴工牌与值班臂章,严禁混穿便衣、披衣敞怀、挽卷服装等。(7)足额配备防滑绝缘鞋、安全帽、反光标识等,每人至少1具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及强光手电,器械定点存放、定期检查。交接班核对着装与器械状态,纳入值班记录。(8)各值班室至少配置1部外线直拨电话、1部消防专用电话、一台手持扩音器,每人1台对讲机且配备备用电池及充电设备,2.5客服服务中心服务要求2.5.124小时值班室服务(1)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准确接听投诉、报修电话,受理有关咨询、充值缴费、报修、会议安排、求助、建议、问询、等事项,协调各部门派工,并分类登记、汇总处理结果。(2)负责来客来访登记与接待。(3)填报工作日记,解答服务单位的提问,并做好相关记录。(4)做好公共钥匙的保管并按规定发放,同时做好文字交接记录。2.5.2物业档案管理(1)物业接管时,建立所有原始记录资料。包括工程图纸档案、设备档案、设备运行保养记录等。(2)每月整理报修记录、投诉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客户满意度记录、人事档案、质量记录、管理制度等资料。(3)物业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做到“七时”。(4)建立物业标准化图、档、卡、册、表。(5)项目合同期满后,按采购人要求移交全部档案。2.5.3物业钥匙管理服务(1)按工作需要将钥匙分为专管匙和个人分管匙;(2)专管匙设立钥匙柜,按不同功能贴上标签,由当值人员负责管理;(3)个人分管钥匙在员工离职时清点归还。(4)专业钥匙专人管理,有关人员使用钥匙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填写《钥匙使用登记表》方可使用。2.5.4重大活动保障(1)为学院重大活动提供保洁、场地布置、应急维修、家具设备及物资搬运、能源保障、全过程服务、咨询等服务工作。根据保洁和设施设备服务要求及标准提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学院要求提供人力,保障家具设备及物资搬运、咨询等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2)为学院会议提供会场内外保洁、协助布置会场、能源保障、设备调试与操控、茶水服务及会后收尾清场、会议后茶杯茶具及用品清洗、消毒工作。(3)春节、元旦、国庆、校庆、开学、迎新等须配合学院完成节日灯饰或氛围布置,所需材料由学院提供,供应商免费提供劳务服务。(4)服务范围外的其他项目,供应商接受学院合理安排,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单独核价,相应费用在学院其他费用中列支。2.6维保服务要求2.6.1建筑物及构筑物日常巡检与小修建筑物、构筑物及校舍养护服务标准项目巡查周期运行标准路面养护及时禁入标识及路障完好,无不合理荷载进入限制区域。排水管道每月1次,大、暴雨预报及时巡查对屋面、连廊、伸缩缝等排水管道疏通,确保排水畅通。散水、散水沟每月2次清掏散水明沟、暗沟,确保无积水和污渍,边脚整齐无缺口。窨井口、雨水口每月2次及时对窨井口、雨水口清理、过滤网修复,确保排水畅通。室内外地面、铺贴的磁砖(地板砖)及时完好无损,破损的磁砖(地板砖)及时维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危,离所在楼层地面3米以上修复由学院处理。墙、窗台面及时及时检查室内外墙砖(墙裙)空鼓脱落、缺损,保持墙、窗台面的清洁工作,无污渍、无脚印,及时对墙面损坏部分进行粉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维修。所在楼层地面3米以上修复由学院处理。吊顶及时加强巡查,发现损坏、漏水、渗水须做好警示并及时处理。门窗、玻璃、窗帘等及时加强巡查,发现损坏门窗及玻璃须做好警示并及时处理。屋顶及天沟每月1次及时对屋顶及天沟进行清扫,确保所有屋面排水畅通。防雷设施雷雨季节每月1次保证设施完好,防雷功能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委托防雷专业部门处理,由供应商负责取得年度防雷检测证书。行道石板(砖)、路沿石、树圈石及时发现损坏及时维修。雨、污水管网及时及时巡查,发现问题由供应商进行清掏、疏浚(室外检查井至各排水端口堵塞由供应商负责)。标示标牌及时室外公共部分更换处理(指示性、安全性)。墙屋面及伸缩缝漏水每半月临时应急处理保证影响可控,报学院集中维修处理。栏杆的日常维修维护及时加强巡查,发现损坏须做好警示并及时处理。室内外晾晒杆架日常维修维护及时加强巡查,发现损坏,做好警示并及时处理。办公家具、宿舍家具、教学和会议桌椅日常维修维护及时加强巡查,发现损坏,做好警示并及时维修。室外景观桌椅、垃圾箱及时加强巡查,发现损坏,做好警示并及时维修。(1)路面养护:协助学院进行道路通行标准规划、标识和设置路障,禁止不合理荷载。(2)进入限制区域:及时发现路面(广场、车行道、人行道、景观道)损坏情况,及时维修处理。地上雨、污水管网(井)等设施设备养护:做好地基基础和管井的日常巡查,配合学院检查不合理荷载的产生;加强雨水管、污水管网(井)的检测、养护,及时报告损坏情况并进行修复,确保各类排水沟及管网畅通,各类井盖完好无损,避免出现安全隐患。(3)楼宇地面养护:保持室内外地面、铺贴的磁砖(地板砖)完好,对楼内公共地面损坏的防潮地面漆,墙地砖损坏的及时修复,离所在楼层地面3米以上修复由学院单独核价,仍由供应商组织处理。(4)墙台面和吊顶养护:及时检查内墙砖(墙裙)空鼓脱落、缺损。保持墙台面的清洁工作,无污渍、无脚印,及时对墙面损坏部分进行粉补,离所在楼层地面3米以上修复由学院单独核价,仍由供应商组织处理。(5)门窗、玻璃、窗帘养护:加强巡查,发现门窗、玻璃、窗帘损坏,做好警示并及时更换修复。工作内容通常包括把手、合页、锁具、百叶、安全卡、滑轮、胶条、毛条、玻璃碎裂、窗户外框周边渗漏等修复或更换等。(6)设置限制性进入区域:根据物业管理行规和学院资产管理要求,设置并标识限制性进入区域,严禁超负荷物品进入。(7)施工秩序管理:学院委托的校舍维修及其他任何单位进入供应商管理的责任区域施工,均应先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并交纳施工保证金后方可施工,不履行主动报备的单位,供应商不提供施工水电的接口;其他施工单位不经过供应商备案而私自搭接水电的,供应商要在日常巡查中及时制止。施工结束并清理、清扫施工现场后,方予退还施工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在保证金中扣减,不够扣减的交由学院从工程费用中扣除。(8)加强建筑物外立面日常巡视,在明显部位张贴防坠物警示标识,及时发现并消除高空坠物安全隐患。(9)加强对化粪池和隔油池的日常巡查,发现堵塞或损坏及时进行清掏疏浚。(10)负责室内外晾晒杆架日常维修维护。(11)负责校舍所有临边栏杆及防护围网的日常维修维护,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排危。成批次除锈、刷漆及单幅整体更换由学院处理。(12)负责室外桌椅(铁艺、木质或石质)及垃圾箱日常巡检,建立巡检制度,填写《家具检查记录表》,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处理。根据师生日常报修情况,及时响应维修,每学期开学前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处理。每学年对毕业生宿舍家具进行一次专项全面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对质保期内的家具维修,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供应单位上门维修或提供备用件应急维修。家具维修工作内容通常包括课桌椅支架损坏,螺丝缺失,讲台损坏,办公家具的锁具、合页、滑轨损坏,会议家具的桌椅扶手损坏、写字板损坏、桌椅支架损坏,宿舍成套家具的爬梯、栏杆、床位固定卡、锁具、合页、滑轨、支架损坏等修复或更换。(13)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房屋装饰装修完好。加强对房屋本体的修缮管理,保持建筑物及周围环境达到相关标准,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14)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对属于供应商维修范围内的工作,及时组织维修。以上未列举,但本次招标范围内在其他章节有提及应该由供应商维修维护的或日常运行中发生的在供应商能力范围内的应该由供应商维修维护的,仍由供应商维修。(15)不属于供应商维修范围内的事项,若学院委托给供应商组织实施的,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学院的安排,学院单独核价,相应费用在学院其他费用中列支。供应商自身维修力量不能处理的,供应商可另行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16)以上不属于供应商维修所使用的材料,由学院提供,供应商向学院领取,办理出库手续。供应商须将损坏更换的材料或配件交还学院,原则上新旧材料要能一一对应。▲(17)建筑物及构筑物养护维修费用5000元(含5000元)以下单次小型基建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不属于供应商维修范围内的维修,若学院委托给供应商组织实施的,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学院的安排,学院单独核价,相应费用在学院其他费用中列支。供应商自身维修力量不能处理的,供应商可另行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2.6.2设施设备运行管理与维护维修服务要求(1)供电设施①▲负责各低压配电室、楼宇内强电井及进出线路、照明灯具、空调、风扇、配电箱等用电设备的管理和日常维修维护,全员须持证上岗,其中高压电工不得少于2人,工作人员应熟悉服务范围内供电线路分布及走向。②及时对服务范围内的照明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灯泡明亮,灯罩无尘、灯具安装到位、无松动,无大面积锈蚀;照明灯具完好率不低于95%;路灯杆每年除锈刷漆一次。③强电井管理。建立服务范围内电井分布标示图,标识清晰,强电井要求全部上锁,检修完成后及时上锁。④照明线路损坏应及时维修(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灯具更换及时。⑤楼宇内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学院提前(临时停电及时)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告知使用人。⑥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⑦熟练掌握服务范围内智能用电控制系统的操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⑧突发停电反应时间为15分钟内到达停电现场进行处理及检修(报修),并及时向学院报备。⑨建立健全备用电源的巡查、养护制度,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备用电源需求。⑩建立健全低压电气设备运行维保制度,做好日常维护工作。(2)给排水设施①负责管护区域内各种冷热水供应和雨水、污水排放设施的运行。②建立管护区域内给水设备系统的养护和维修制度,确保给水设备、管道、阀门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③积极协助学院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并配合学院进行节水宣传。④在接到限水、停水通知后及时告知物业使用人。⑤每月对责任区域内给排水管道进行养护和清掏,定期巡查,检查排水管道和阀门等是否有生锈和渗漏等现象,及时排除或报修相应隐患。⑥每月对室外排水沟渠、给排水管网(井)进行检查、清扫,清除淤泥和杂物,确保排水系统通畅,汛期室外排水管网(井)、道路无积水、房屋无积水浸泡发生,配电房旁集水坑、电梯集水坑无积水浸泡发生(不含道路施工、地面沉降引起的堵塞)。⑦每月对所有管道井内肉眼可见部分的杂物、垃圾、树根等进行清理。⑧制定险情应急处理措施,如遇事故发生,维修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到达,30分钟内开始实施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和长时间停水现象发生。⑨熟悉服务范围内给排水管网,配合学院建立相应的管网图。⑩熟练掌握服务范围内加压泵房各种控制设备的操作,确保加压泵正常使用,建立健全加压泵房各项管理的规章制度,每日做好巡查和记录。具有排除对加压系统设备一般故障的能力,发现无法维修的,联系专业维保单位上门维修。(3)质保期内的设施维修供应商负责通知施工方(或供应商),并督促施工方(或供应商)及时维修,核查维修效果并如实做好维修记录(保质期以学院与施工方或供应商合同约定以及相应设施设备的行业规定为准)。学院负责将施工方(或供应商)保修期有关资料复印件移交供应商。供应商将维修记录表(含施工方或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反馈学院作为学院考核施工方(或供应商)的依据。(4)质保期外的设施维修供应商负责以下约定的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主要维修内容包含如下:①所有室内外的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设施。②高低压配电室相关供电设施设备、控制装置、线路等。③所有室内外的水龙头、卫生间的冲水阀、淋浴软管、淋浴喷头、地面以上的各类阀门、其它给排水、卫生洁具及附属设施。④消防设施中安全指示牌和应急照明设施用电检查及更换。⑤校内各类围护栏(网)及其附属物维修更换、修复。⑥各类空调、换气扇的日常巡检、维修。⑦以上未列举,但本次招标范围内在其他章节有提及应该由供应商维修维护的设备设施或日常运行中发生的在供应商能力范围内的应该由供应商维修维护的设备设施,仍由供应商维修保养。▲⑧设施设备维修时更换单项单次单个主要配件价值1000元以上的,不属于供应商的维修范围;比如某一次维修,需要更换2个主要配件,总价1800元,但单个主要配件少于1000元,仍由供应商负责维修;若此时供应商故意将其中1个主要配件价格确定为高于1000元,学院核实后情况不属实,则学院将在当期应支付的物业费中按供应商所报价格双倍扣回。⑨不属于供应商维修范围内设备设施,若学院委托给供应商组织实施的,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学院的安排,学院单独核价,相应费用在学院其他费用中列支。供应商自身维修力量不能处理的,供应商可另行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⑩金额1000元(含1000元)以上受学院委托供应商进行各项维修,所使用的材料,由学院提供,供应商向学院领取,办理出库手续。供应商须将损坏更换的材料或配件交还学院,原则上新旧材料要能一一对应。⑪供应商中标后,现有设备学院同供应商办理移交手续并形成档案,待服务期满后供应商应按移交档案将设备移交至学院,缺失或损坏供应商应做赔偿或补偿。设施设备运行管理与维护维修服务内容与要求设施名称运行管理与维护维修内容运行管理与维护维修标准设施设备巡查内容:低压配电室及配电间(含灭火器)、温控器、空压机房、电井、楼层配电箱及线路、主支接线端子、电梯集水口、热水供热机组、各型断路器及开关(控制柜)、仪表、化粪池、隔油池、水池、地下管廊及设备、箱式变压器、室内外配电箱、室内外落地配电柜、景观水池(喷泉等)内设施设备等。每天巡查3次。安全可靠,运行正常,操作灵活,反应灵敏,接触良好,环境整洁,控制、显示准确;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不属于供应商维护的专项设备报告学院相关部门处理。日常维护:低压配电室及配电间(含灭火器)、变压器、开关柜、电缆等所有配电设备设施、空压机房、电井、热水供热系统、楼层配电箱及线路、二次供水房及其内部设备的日常清洁、校检、记录等。每天按规定执行,并做好详细记录,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不属于供应商维护的专项设备报告学院相关部门处理。▲协助学院对另行委托的维保单位,如空压机、楼宇内热水器、电梯、锅炉、消防联动和报警系统、安防系统进维保的监督工作(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整体费用中,由供应商承担,另行委托维保期满后由供应商询价或其他方式确定维保单位并支付相关费用,同时向采购方提供相关资料)。供应商应全程跟踪学院另行委托的专业维保单位的维保过程,了解系统运行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维保单位排除故障的情况,接受专业维保单位的培训和交底,结合以上工作,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安全用电。供应商留存一份各特种设备(系统)的检测报告。给排水、强弱电系统公共卫生间供水巡查维护内容:管道固定、表面锈蚀、接头泄漏、堵塞情况、安装到位、阀门失灵、冻裂等,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每天巡查1次。确保安装可靠、安全、无泄漏,表面无明显锈蚀、穿孔隐患,供水通畅;安装到位,无跑、冒、滴、漏现象,开启灵活,供水通畅。加压泵电控柜巡查维护内容:安全可靠、接触情况、线路铺排、反应动作灵敏度、可靠度。每天巡查3次(特殊情况及时巡查)。确保安全,接触良好,接头无变色,线路整洁,反应灵敏,动作可靠。加压泵巡查维护内容:安全、绝缘情况、压力表等。每天巡查3次。安全可靠,绝缘良好,压力正常,无泄漏。地漏巡查维护内容:排水情况。每周巡查1次。无缺损,安全可靠,排水通畅,基座完整、无塌陷。地下雨、污排水、强弱电管网(井)巡查维护内容:所有雨污排水情况和安全隐患。每周巡查1次,管廊、检查井、下水井等区域不能有积水。管道完整无破损,排水通畅,需开挖的维修由学院处理。强电系统巡查维护内容:校内所有低压配电室及楼内所有配电间整个供电系统运行和安全隐患排查维护。每天巡查1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巡查记录台账。弱电系统巡查维护内容:所有弱电间、电话线路及网线的规范整理。每周巡查1次。发现故障或接报修后,及时处理。家具内容:家具的日常维修确保完好,负责临时拆、装及搬运,保证家具完整性。完好,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综合管廊巡查维护内容:校内所有综合管廊的巡查维护、防止冻裂处置措施,包括水、电、暖管网的巡查维护。每天进行一次巡查,做好巡查维护记录。各楼宇、供暖设备设施巡查维护内容:做好日差巡查、维护、防冻,出现故障及时修复。每日巡查3次。做好日常巡检和维护,出现故障及时修复,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每学期开学前半个月进行1次全面维护,确保开学时正常运行。室内及公共区域照明维修巡查维护内容:确保室内及公共区域照明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及时修复。及时维修,每学期期末、开学前各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室外公共区域照明巡查、维修巡查维护内容:确保校内公共区域(含路灯、景观灯、高杆灯、草坪灯等)照明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及时修复。及时维修,每学期期末、开学前各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节能管理1.对校内室内、室外照明、景观灯进行巡查。每日巡查1次,发现无人时及时关掉用电设备。2.对校内室内、室外给水主、支管进行巡查。每周巡查1次,发现渗漏现象及时修复。3.每年寒、暑假学院无学生上课时,及时关闭各种用电设备。每年寒暑假放假后进行。4.协助学院全面清理校区能耗数据,通过对水电等能耗数据的分析,查找能源使用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年度节能减耗工作计划。2.7宿舍管理服务要求(≥10人)(1)严格执行学生宿舍人员进出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学生宿舍楼的守护和人员的进出登记、管理工作。对非本楼栋住宿人员尤其是外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来访出入登记;禁止非公务异性人员进入宿舍;禁止非本宿舍人员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宿舍楼栋;严禁外来推销、促销人员和商贩进入宿舍;开关门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学院规定,对时间段外进出的学生实行提前报备登记确认制度。对住宿师生的贵重物品必须建档登记,严格按照学院规定对进出宿舍的物资进行检查和登记。(2)宿舍管理人员需熟练掌握宿舍楼宇基本信息和住宿人员基本信息,并形成完善的纸质管理档案。纸质档案与系统登记、实际住宿必须一致,且须定期进行三项比对,确保住宿信息的准确无误。宿管人员需掌握基本的电脑操作常识,能熟练使用学院的各类宿舍管理在线系统、人脸识别闸机、监控系统、应急疏散系统,确保每名员工熟练掌握结合智慧安防设备的安全巡查及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并在系统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报修维护;学院也将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供应商需确保员工满足岗位技能需求。(3)严格遵守学院学生宿舍钥匙管理相关规定。学院按照学生宿舍现有床位数提供学生寝室钥匙,由供应商负责为报到新生及复学的学生发放,供应商需督促学生办理休、退学及毕业离校手续时的钥匙核验回收并妥善保管,供应商不得直接向学生收取钥匙的押金。学院单独提供的巡检备用钥匙一般情况不得随意借给学生,特殊情况按照学院的规定详细登记后方可借用,并在规定的时间里索还;如因工作需要使用钥匙进入无人学生寝室,原则上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4)负责做好学生宿舍的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及时对宿舍内各类公共房间及设施进行例行保洁、消杀、灭四害工作,负责做好对学生寝室内卫生情况的每周一次定期全覆盖检查,督促提醒住宿学生维护良好的住宿环境,达到学院规范化要求。除日常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供应商需按照学院要求按时做好每年度的毕业生寝室离校后清理工作,并组织专人对毕业生房间进行家具及水电设施等专项维修和清理,配合学院组织的暑期毕业生房间粉刷或家具更换工作。在暑假维修单位完成开荒清洁后,供应商负责按照学院的要求做好新生寝室的入住精细清洁。(5)负责宿舍区域内各类文件通知、标识标志的张贴、宣传工作,并加强专项巡查,对宿舍内各类违规张贴的小广告等各类宣传片进行清理,确保宿舍区域内不得出现宗教、违法、反动宣传品。(6)负责接待学生的报事报修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跟进,做好学生的日常接待及解释引导工作;利用智慧平台系统对学生的维修报修及时转办,对学生提出的紧急报修,需及时联系相关人员紧急处理。对学生反映的应急性紧急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并及时赶往现场妥善处置,各类报事报修必须及时完成对应的纸质记录备查。(7)协助学院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宿舍管理的各类文档登记,并按时归档。每栋宿舍楼设置便民服务点并全时提供的各类服务,并定期有针对性开展宿舍住宿师生的便民服务项目。配合学院宿舍管理相关活动的开展,并及时收集和反馈学生提交的各类意见,不断提升宿舍服务管理水平。针对校内留学生宿舍、健康观察区等特殊区域,按照学院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无条件做好人员配置、各类保障服务工作及与管理相关的物资准备,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之中。(8)负责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每日例行巡楼巡查,利用巡更点打卡等方式确保巡楼的全覆盖,并做好巡楼情况相应的纸质记录。所有员工能熟练使用学院的消防、安防、广播等各类设施设备,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做好人员疏散和安全保障等各类工作。协助学院做好宿舍安全运行、消防安全等相关宣传宣讲工作,帮助住宿师生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9)协助学院相关部门和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掌握住宿师生思想动态,并就异常情况及时建立重点关注跟进机制。当学生行为出现异常时,积极作为,及时上报学院相关部门和值班人员,并做好应急情况妥善处置。(10)特殊时期学院设置的隔离区一切事务的处理,按学院的要求确保人员、物品、消杀等工作到位。宿舍服务标准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来访人员控制管理坚持会客登记制度。要求对外来人员核实身份、记录清楚、明确目的、控制时间,未经允许的人员一律不得让其进入宿舍区内,尤其不允许推销人员进入宿舍区。2宿舍值班室24小时值守值班室必须实行24小时值守,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离岗或在值班时睡觉;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和异性进入宿舍必须严格控制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做好相关记录;领导、老师到访和学生上下课高峰期进出时段(半小时),均需值班人员做好接待和站立式迎送工作;对外来参观团体,经相关部门准许后方可进入,在做好责任区域的情况介绍(严禁泄密)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工作,并事后做好工作记录。3宿舍巡查制度加强宿舍楼栋及寝室的安全巡查。分时段分楼层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做到查完有记录,每周将巡查记录汇总后报学院有关部门;对于在该时段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严重程度追究巡查人员的责任。4学生入住档案的管理建立完整的学生宿舍入住档案,严格履行学生寝室调换审批手续,坚决杜绝学生私自调换寝室。及时更新数据,每月按时按量进行定期检查和回访。5学生寝室钥匙管理备用钥匙严格保管,以便在紧急状态下满足师生借用的要求,严禁一次借出一串钥匙。借用时严格凭证登记(包括维修人员),记录清楚、标识完整。严格遵守钥匙管理相关规定,一般情况钥匙不借给学生,特殊情况按照学院的规定详细登记后方可借用,并在规定的时间里索还;如因工作需要使用钥匙进入无人学生寝室,原则上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6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加强日常保养,完好率达到95%以上,负责宿舍区域内各类文件通知、标识标志的张贴、宣传工作,并加强专项巡查,对宿舍内各类违规张贴的小广告等各类宣传片进行清理,确保宿舍区域内不得出现宗教、违法、反动宣传品。每层放置至少一台开水器,并每天多次其进行保洁,确保开水器外观干净卫生,无水渍印迹;同时每天至少两次对开水器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及时维修维护,确保开水器正常使用。7公共区域及毕业生房间的保洁实行24小时保洁,随时随地保持地面的干净、整洁,负责公共用房(活动室)的保洁管理。负责做好学生宿舍的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及时对宿舍内各类公共房间及设施进行例行保洁、消杀、灭四害工作,负责做好对学生寝室内卫生情况的每周一次定期全覆盖检查,督促提醒住宿学生维护良好的住宿环境;达到学院规范化要求。按照学院要求按时做好每年度的毕业生寝室离校后清理工作,并组织专人对毕业生房间进行家具及水电设施等专项维修和清理,配合学院组织的暑期毕业生房间粉刷或家具更换工作。在暑假维修单位完成开荒清洁后,供应商负责按照学院的要求做好新生寝室的入住精细清洁。8大件及贵重物品出入管理对于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必须进行严格的盘查和建档登记。核实持有人的身份,明确物品出入的理由,登记清楚,并完善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进出登记记录及开具出门条。9基本信息掌握宿舍管理人员需熟练掌握宿舍楼宇基本信息和住宿人员基本信息,并形成完善的纸质管理档案。纸质档案与系统登记、实际住宿必须一致,且需定期进行三项比对,确保住宿信息的准确无误。宿管人员需掌握基本的电脑操作常识,能熟练使用学院的各类宿舍管理在线系统;学院也将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供应商需确保员工满足岗位技能需求。确保空置的房源随时处于备用状态,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不得私自使用。10室内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对于自然使用中出现的设施设备故障,在得到报修后,及时登记,并联系维修,按学院规定未得到维修的,必须有客观的理由,并及时向学生说明情况。负责接待学生的报事报修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跟进,做好学生的日常接待及解释引导工作;对学生的维修报修及时转办,对学生提出的紧急报修,需及时联系相关人员紧急处理。对学生反映的应急性紧急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并及时赶往现场妥善处置,各类报事报修必须及时完成各类纸质记录备查。11学生退房的管理学生退房时必须主动进行房屋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12应急处理对醉酒、打架、送医、火灾等事件进行妥善处理,严格执行宿舍应急处理预案,遇到突发事件或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第一时间报学院相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的发现安全隐患,并上报处理,不能发生恶劣群体性事件。13学生思想教育协助学院相关部门和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掌握住宿师生思想动态,并就异常情况及时建立重点关注跟进机制。当学生行为出现异常时,积极作为,及时上报学院相关部门和值班人员,并做好应急情况妥善处置。14安全管理每月查处、收缴违章电器、传单等,高度重视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每日例行巡楼巡查,利用巡更点打卡等方式确保巡楼的全覆盖,并做好巡楼情况相应的纸质记录。所有员工能熟练使用学院的消防、安防、广播等各类设施设备,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做好人员疏散和安全保障等各类工作。协助学院做好宿舍安全运行、消防安全等相关宣传宣讲工作,帮助住宿师生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15学生工作能够与学生沟通,入寝宣传教育,及时反应学生的问题及意见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实际问题。16管理科学规范熟练使用后勤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17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宿舍管理的各类文档登记,并按时归档。继续完善学生宿舍内现有的便民服务点提供的各类服务,并定期有针对性开展宿舍住宿师生的便民服务项目。配合学院宿舍管理相关活动的开展,并及时收集和反馈学生提交的各类意见,不断提升宿舍服务管理水平。上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并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完成每天巡楼要求,结合监控视频画面,不定时查看楼栋实时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每周定时检查学生寝室卫生并做好记录,汇总前、后十名寝室名单进行重点关注,完成落后寝室的帮扶整改。2.8教学服务要求(1)教学楼宇大门前实行上午第一节课前20分钟的站立服务,管理和督促师生进入教学楼,阻止着装不规范及携带食品的师生进入;阻止社会人员进入教学楼,维护好教学秩序。(2)完成公共教室及楼层每周一次大扫除,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全面卫生保洁工作,每天多次巡回保洁以及特殊需要的清扫工作。(3)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教室巡查,加强教学结束后对多媒体设备、电灯、风扇、空调等的巡查和能源管理;及时关闭电灯、换气扇、空调等通用设备电源;对未关闭的多媒体设备及时通知。(4)协助学院进行考场布置等工作。(5)根据教学安排,按时开关教学楼大门、教室门、灯,开关教室门时要负责教室内设备设施、教学用具等的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情况。(6)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所有教室进行全面检查、消毒保洁;寒暑假前对教室、实验室等进行安全检查;完成课桌椅、窗帘、门窗锁等的维修工作;(7)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行消毒工作。对教学区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检查,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上报。每天多次对教学区域中的开水器进行保洁,确保开水器外观干净卫生,无水渍印迹;同时每天至少两次对开水器进行检查,确保开水器正常使用。3.服务人员配置要求3.1服务人员配置表岗位人数性别年龄基本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项目负责人1不限≤451、本科(含)及以上学历;2、具有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相关证书;3、具备3年及以上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全局工作统筹10小时管理人员内外围保洁绿化主管1不限≤501、专科(含)及以上学历;2、具有清洁管理师资格证书。监管、督促、落实全院内外围绿化保洁工作10小时秩序维护主管1男≤501、专科(含)及以上学历;2、具有保安员证。监管、督促、落实全院消防、门岗工作10小时宿舍主管1不限≤451、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2、具有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相关证书。监管、督促、落实宿舍管理及卫生工作10小时工程主管1男≤451、具备本科学历;2、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资格证书;3、持有高压电工作业项目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安排、监管全院水电暖及零星维修事项24小时其他人员其他人员楼宇保洁21女≤50具有健康证。10小时门岗11男≤501、具有保安员证;2、具备初中(含)以上学历。24小时巡逻6男≤501、具有保安员证;2、具备初中(含)以上学历。日常校园巡视及楼宇巡视,同时负有水电暖异常情况报告及关闭门窗等职责24小时消控8女≤501、高中(含)以上学历;2、消防设施操作员证。24小时外围保洁10不限≤50具有健康证。10小时绿化4不限≤50具有健康证。10小时宿舍楼值班员9女≤501、高中(含)以上学历;2、具有健康证。24小时宿舍楼保洁员10女≤50具有健康证24小时维修员7男≤551、持有电梯修理(T)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电工,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3、水暖工,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4、综合维修人员:具备多工种维修能力,持有与维修内容对应的有效资格证书(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24小时客服1女≤351、专科(含)及以上学历;2、具有计算机二级等级证书。10小时水质化验员1女≤501、高中(含)以上学历;2、具有锅炉水处理(G3)证。8小时锅炉工8男≤50持有“锅炉操作工”中级工证书同时具备司炉证(G1 或 G2)或锅炉水处理证(G3)。24小时洗浴中心2一男一女≤50具有健康证。10小时合计103人3.2人员其他要求3.2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要求★3.2.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全满足项目负责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