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园林绿化电动工具 绿化电动工具 锂电手推式割草机 锂电背负式打草机 铅酸高压手推式打药机 锂电绿篱机 手推式打药机 锂电吹风机招标公告(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
项目信息
项目令号:
采购申请单号:WG-CGXQ-202603015
采购包或标段编号:工程维修事业部各相关区域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采购包或标段名称:
采购类别:货物类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17 14:00:00
计划采购完成时间:
采购单位: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负责人:高娅
联系方式:13716577317
付款方式:
采购需求文件:工程维修事业部各相关区域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项目询比公告WG-CGXQ-202603015.docx
采购需求说明:
备注:
采购明细
物料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配置描述
申请数量
计量单位
到货时间
到货地点
安装要求
保质期年限
备注
绿化电动工具
普通
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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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维修事业部各相关区域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项目询比公告采购文件采购人: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编号:WG-CGXQ-202603015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需求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6第四章合同44第五章附件53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97第七章技术要求99第一章采购需求公告各供应商: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工程维修事业部各相关区域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维修事业部各相关区域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项目。2.项目地点:涉及北京市、上海市。3.项目概况:为工程维修事业部北京、上海地区各项目部采购园林绿化电动工具,涵盖锂电手推式割草机、锂电背负式打草机等多种设备,用于园林绿化养护作业。4.项目控制价:采购预算总价55000元;报价模式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最终结算价格按对应单价乘以实际采购数量,总金额不超过55000元)。5.合同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期12个月。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包含多规格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具体品种、规格详见下表;合同履行期内,按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采购人仅采购下述品种,实际采购数量可核减、不增加,且不另行采购其他品种,相关结算均按实际发生情况执行:项目品类材料名称品名型号配置数量北京智能园工具锂电手推式割草机21寸手推草坪机格力博82LM21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背负式打草机82V割灌机格力博82VG20/HN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铅酸高压手推式打药机铅酸高压手推式打药机160升48V48V1台工具锂电绿篱机82V绿篱机格力博82H26D一电一充(5AH)1台北京实业工具锂电背负式打草机82V割灌机格力博82VG20/HN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铅酸高压手推式打药机手推式打药机160升48V48V1台工具锂电绿篱机82V绿篱机格力博82H26D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吹风机82V吹风机格力博82VC12/B一电一充(5AH)1台北京德胜工具锂电背负式打草机82V割灌机格力博82VG20/HN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20升背负式打药器背负式打药机10A锂电池一电一充(5AH)1台上海信息大厦工具锂电手推式割草机21寸手推草坪机格力博82LM21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绿篱机82V绿篱机格力博82H26D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吹风机82V吹风机格力博82VC12/B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20升背负式打药器手推式打药机10A锂电池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背负式打草机82V割灌机格力博82VG20/HN一电一充(5AH)1台上海418工具锂电绿篱机82V绿篱机格力博82H26D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20升背负式打药器背负式打药机10A锂电池一电一充(5AH)1台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即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所有出资者均须为中国投资者,“中国投资者”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地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需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业绩,近三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往前推三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个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供货相关业绩(如合同关键页需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等);(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递交响应文件。四、采购文件的取得: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7日14时。领取采购文件地点:线上。线上领取具体步骤如下:依据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加强采购管理的有关要求,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国电科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址为www.cetceg.com。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在该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以确保采购项目顺利执行。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17日14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4号楼)。逾期收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六、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4号楼)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北京、上海联系人:孙健电话:133917049148、纸质投标资料快递地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4号楼联系人:杨燕电话:1371657731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对应条款号内容12.1详见采购需求公告的资格要求210.1报价需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税金等。即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和税金等均应包含于报价之中,如有未尽事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12.1响应有效期:90天413采购方式以及采购文件的提交:线上方式采购的需在线上提交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的PDF电子版一份(如线上文件超过上传文件大小限制的,可上传供方资质及报价文件,线下提供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的PDF电子版一份,用U盘存储),快递完整版的纸质版采购文件1份。515.1供应商的全套响应文件请密封标记并提交: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正本。620.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营业执照不合格;(2)不满足合格供应商条件;(3)证明合格供应商资格和业绩的文件严重缺漏;(4)不满足采购文件“*”条款要求;(5)响应文件技术实质性响应不完整,应答出现重大缺漏项;(6)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7)响应文件存在其他重大偏离。720.520.6不适用不适用825.1采购数量增减幅度:(不适用)929履约保证金:不适用(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10投标保证金(如有):供应商须提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金额为:¥0(人民币零元整)本次采购无需缴纳保证金(不超过项目概算的2%)。保证金提交方式应为电汇,或法律法规接受的其他形式。电汇直接汇入以下银行账户(请注明:XX保证金):开户名(全称):开户银行:账号:11文件中“近三年”指采购日往前推3个日历年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系指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的报价方,即供货商、承包/分包商或服务商。1.3“货物、服务、工程”系指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提供的货物、建设的工程或承担的服务、管理及其他类似的承诺义务。1.4“项目”系指所采购事项。2.合格的供应商与货物、服务、工程2.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该供应商的报价:(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并能够提供项目拟采购服务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运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3)按照采购需求公告的规定获得采购文件;(4)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条件。2.2采购人、供应商均应遵守最高道德标准,不得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其参与资格。(1)腐败行为:指提供基于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的行为。(2)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其他供应商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人为地使采购丧失竞争性,使供应商未得到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3.报价费用无论报价及后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本项目报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4.采购文件构成4.1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评审过程及要求、采购人所需货物或服务的要求以及合同条款。采购文件的组成如下:第一章采购需求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合同第五章附件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技术要求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这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5.采购文件的澄清5.1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此书面答复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5.2供应商应对本采购项目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那些需要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准备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6.采购文件的修改6.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的1个日历天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6.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6.3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就有关响应文件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翻译的中文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7.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包括但不限于:(1)响应函;(2)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4)商务和合同条款偏差表;(5)技术参数响应偏差表;(6)报价一览表;(7)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8)本项目拟派人员简历表(如有);(9)技术文件(格式自拟);(10)其他应提供的证明材料。9.响应函格式9.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第五章附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10.报价10.1报价须知报价需包括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费用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全部费用税金等。即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和税金等均应包含于报价之中,如有未尽事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0.2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10.3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响应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1.报价货币11.1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供应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2.报价有效期12.1从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12.2在原报价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电子邮件等。13.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要求,准备规定数目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出现正本与副本内容不符时,以正本为准。13.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供应商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将“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13.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签字人进行签字。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装袋密封,并在封签上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或负责人章。文件袋上应写明:(1)项目名称;(2)供应商名称。14.2各供应商自行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1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15.1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将响应文件送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15.2采购人可以按照供应商须知第六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15.3任何晚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交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5.4如发现任何一供方同时快递其他供方投标文件的,一经发现全部取消投标资格。1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五、响应文件的开启与评审17.响应文件的开启17.1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按照第十六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17.3响应文件开启时,采购人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并记录供应商名称,报价。若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正本不一致以报价一览表为准。17.4采购人将做报价记录,报价记录包括按第17.3条的规定在响应文件开启的全部内容。18.评审过程的保密性18.1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19.响应文件的澄清19.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可以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要求或提出改动价格或对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0.响应文件的初审20.1响应文件开启后,评审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提供所需的报价保函;是否恰当地签署;有无计算错误。20.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所谓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指的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而无任何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项下的服务范围、质量和要求,或指与采购文件有实质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下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或对该重大偏离的修改对提交实质性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将不公平。评审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响应文件的内容本身而不靠外部的证据。20.3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如发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本款所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0.4评审小组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报价,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响应性报价。20.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连同书面承诺将和《响应文件》一起作为评审小组对其进行评审的最终依据。21.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1.1评审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1.2评审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比较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22.评审原则及方法22.1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2.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2.3在评审时将依据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能够满足招标的实质性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商务和技术的要求。不保证供应商的报价最低价成交。22.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极个别情况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两个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被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3)评审小组否决不合格响应文件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实质性响应的有效报价不足三个使得采购明显缺乏竞争力,评审小组决定否决全部报价的。六、授予合同23.授予合同的准则23.1除第二十四条规定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报价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并且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被认定是对买方最为有利的供应商。24.资格后审24.1采购人将审查第一成交候选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24.2授标决定时还将考虑供应商的财务、服务能力在采购期间是否有实质性变化。其基础是审查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审小组认为其他必要的,合适的资料。24.3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响应文件。在此情况下,评审小组将对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供应商的能力做类似的审查。25.授予合同变更采购服务的权利25.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内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予以增减,供应商不得对其单价或其他条款条件做任何改变。26.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或所有报价的权利26.1采购人保留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利,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27.成交通知书27.1在报价有效期期满前,采购人将在中电科采购平台www.cetceg.com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3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签署合同28.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28.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履约保证金29.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署后十五(15)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第29.1款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其相应保证金。在此情况下买方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或重新采购。29.3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成交供应商在整个履行合同过程中无违约行为,则不需支付履约保证金,其履约保证金在服务终验收合格后30天内返还成交供应商(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的,履约保函在服务终验收合格后30天后自然失效)。第四章拟用合同采购项目合同模板(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上海地区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合同买方(甲方):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685585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29号院2号楼101内2层2021室联系人:孙健电话:13391704914电子邮箱:sunj@cetcwuguan.com卖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服务的项目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以下简称电动工具)采购事宜,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二条本合同涉及物业项目,分别由甲方提供物业服务,各项目具体管理的主体以及该主体管理的时间以甲方告知为准。甲方有权就所有项目(合同内指定项目和新承接项目)行使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甲方就所管项目承担管理时间内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责任。乙方就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新承接的项目享有优先合作权,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均优先与乙方合作,签署补充协议。乙方原则上服务于甲方现有指定项目,如甲方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项目或增加服务项目,乙方应根据甲方项目的调整或新增进行服务。第二章合同标的第三条合同标的: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服务项目:北京智能园项目部、北京德胜项目部、北京实业项目部、上海信息科技大厦项目部、上海418项目部。采购费用最终根据各项目实际发生采购数量据实结算。园林绿化电动工具的品名(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价格等信息详见本合同附件1《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供应报价清单》。第四条订购方式:甲方可通过下达订单(订单信息包括: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品名(名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指定收货联系人等信息)方式订购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乙方应于收到订单后1日内进行书面确认,并无条件按甲方订单交付符合甲方要求的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乙方不能以下列因素而拒绝甲方订单:1、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数量较少;2、交付时间紧迫;3、其他人为因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若乙方无法按时交付符合甲方要求的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应在收到甲方订货信息后6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洽商交货日期。订单下达方式:甲方以书面形式通过邮件或微信下达到乙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将以书面形式进行更换,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邮件中进行回复,订单收到并能按时交付。第五条园林绿化电动工具标准:所有提供的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确保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且对环境无污染。此外,供应商还需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工具的保修期限(至少1年)、维修响应时间以及备件供应保障等,以确保采购方在使用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第六条如甲方订购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不在本合同的附件1《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供应报价清单》中,可随时向乙方询价,乙方应给出符合市场价的盖章报价单,报价单不限于名称、规格、单价等,经双方确认后,可向乙方订货,双方签字认可的报价单、交货记录单、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第七条甲乙双方分别指定各个项目负责人负责园林绿化电动工具的接收和验收相关事宜,联系方式见附件4《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联系信息》,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第八条乙方根据甲方各项目采购需求,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质量保障范围与措施、②针对本项目的售后应急服务方案、③不合格货物退换处置方案、④后续服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等。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章交付期限及交货地点第十五条交付期限: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随时供货,具体交付时间以订单为准。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1~2天内安排配送。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需当天紧急配送到货,乙方需无条件接受并按时送达现场。第十六条交货地点:乙方应将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第十七条交付: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到达交货地点后,在甲方指定负责人员及乙方指定负责人员到场的前提下移交,填写附件2《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交货记录单》,并将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完好地卸放在甲方指定存放处并按甲方要求合理摆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延迟送货,乙方应妥善保管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其间产生的费用、损毁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第十八条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卸货后,乙方应交由甲方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由双方代表签署附件3《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验收单》,视为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货物交付。货物完成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及保管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四章包装、运输及保险第十九条乙方应自行承担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包装及运输费用,并按适合于陆运及多次搬运的要求坚固包装和装运,如防潮、防锈、防尘、防碎、防震、防冻及防霉等,以确保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安全完好地抵达交货地点。由于包装不当造成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第二十条乙方应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做好园林绿化电动工具运输准备,包括运输工具的选择、确定:园林绿化电动工具的包装、清点,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将园林绿化电动工具运至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园林绿化电动工具运至交货地点并运卸至指定仓库,其间发生相应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第二十一条乙方承诺其已经对运往交货地点的交通情况和上海、北京相关行政机关关于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要求延长或变更交货期限。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项下之园林绿化电动工具由乙方负责支付从装运地至交货地点并运卸入指定仓库或地点、完成交付前的一切保险费用。该保险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价款内,甲方无需再行支付。第五章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验收第二十三条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卸货后,在甲方指定负责人员及乙方指定负责人员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共同验收,完成初验,检查数量、外观及基础状况,并由双方代表签署附件3《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验收单》。但甲方签收并不代表已认可的质量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也不免除乙方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管理的规定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一旦发现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与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品名等有不符之处,甲方有权拒收与甲方要求及合同规定不符的产品,并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重新供货。甲方发现园林绿化电动工具规格、型号、质量、品名、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或减少价款。甲方有权将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送交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合格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乙方承担更换产生的全部费用。第二十四条乙方承诺对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品质负最终责任。电池保修期为1年,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对园林绿化电动工具进行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合同责任。第六章采购费用及结算方式第二十五条采购费用1.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单价详见附件1《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供应报价清单》,乙方确定本合同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单价时,乙方已经考虑并包括了提供园林绿化电动工具的难易程度、交付标准的各个方面要求、分批交付安排、乙方提供园林绿化电动工具所需的维护成本、时间成本、包装成本、原材料及辅料成本、人工成本、市场价格波动、清关费用(如有)、商检费用(如有)、运输费用、装卸费用、仓储费用、退换费用合理损耗、税金、保险费、乙方利润、各项风险及乙方应承担的所有政府税金、费用等全部风险因素。除本合同确定的价格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本合同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无论任何原因(如人工成本、价格上涨等)都不做调增。2.甲、乙双方按照甲方订单、送货单、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对账单、退货单(如有)等据实结算。第二十六条款项支付1.费用结算周期:先采购后付费,据实结算。2.付款的先决条件(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经甲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明细,该结算明细须注明甲方实际收到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品名、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及应扣除质量扣款、罚款、违约金等;(2)乙方已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清楚地注明合同编号、品名、数量、规格、单价及相应的总金额。3.支付方式:在上述付款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费用。任意一项条件未满足,甲方均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4.合同双方税务信息:甲方名称: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1011685585户 名: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木樨地支行账 号:1105 0170 5300 0000 0170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29号院2号楼101内2层2021室联系电话:010-68869861乙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户 名:开户行:账 号:地 址:联系电话:5.甲方向以上账户付款,即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付款义务。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用性承担全部责任,若上述账户信息发生任何变化,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至少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对乙方未能收到或延迟收到任何款项承担责任。第七章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七条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后,甲方有责任按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费用。2.甲方有权对园林绿化电动工具进行验收,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进行索赔。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纠正、警告、处罚及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提出诉讼。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其他客户受到损害、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5.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发现乙方所遗留的问题和责任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解决和赔偿。6.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须提前15日通知乙方,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7.乙方确认,甲方的验收并不视为对乙方提供园林绿化电动工具质量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十八条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合同(含订单)要求交付合格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取得甲方认可后,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采购费用。2.乙方应当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资质、许可,并保证该等资质、许可于合同期限内持续有效。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具备提供服务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上报甲方备案。3.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应及时按照订单送货。若乙方无法按时交货,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洽商交货日期。4.乙方按甲方要求将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送到交货地点,且有甲方指定验收人已签署交货记录及验货单。5.乙方应提供所有园林绿化电动工具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他质量合格证明。6.若为纯进口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乙方应提供园林绿化电动工具进口报关单和原产地证明及检疫报告。7.乙方供货不得高于同一商品其他供应商供货价,甲方有权对价格质疑,乙方有义务对此作出合理解释。甲方如在其他处获知的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价格低于乙方的供货价格,甲方有权按最低价格结算。8.乙方确保其园林绿化电动工具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9.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方。10.甲方每年组织或配合专业第三方进行客户服务满意度调查,如调查结果涉及本合同项下内容的不满意事项,乙方应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且乙方需要积极响应甲方每季度组织的质询工作,提高自身服务质量。11.乙方指定的负责人有权代表乙方签署与人员行为或事项确认、扣款等有关的文件,签署会议纪要,签收有关通知和函件等。如负责人发生变化,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否则因此引起的纠纷及损失由乙方负责。12.乙方有义务约束其人员的行为。乙方承诺任何情况下乙方人员均不会出现以下行为。一旦出现,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公开向甲方道歉:(1)在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及周边、公共场所、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发表与甲方、相关企业有关的不利言论、图片、视频等任何信息;(2)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传递任何不利于甲方或相关企业、人员的言论、图片、视频等。包括但不限于:传单、喷字、穿文化衫、拉横幅、扩音设备等方式;(3)哄闹、静坐、打标语、喊口号、聚众造势;(4)其他可能影响甲方、他人的行为;(5)教唆、授意、委托、雇佣第三方实施上述任何行为。13.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于接触到的甲方及项目范围内其他单位的文件或设备、产品,不得私自查看、复印、拍照或其他处理;乙方人员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项目范围内单位员工的任何信息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区位图、监控分布、员工进出时间等。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合同》,详见《附件6:保密合同》,并确保乙方人员签署保密承诺。14.乙方对乙方雇员、劳务工或代理人的过错给甲方或其他方造成任何损失向甲方或其他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5.乙方承诺其在合同期限内为非外资企业,并签订《非外资企业声明书》。详见附件7:《非外资企业声明书》。16.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对己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责,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员工遭受任何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八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二十九条出现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立即解除本合同:(1)乙方不具备按本合同的供货能力;(2)乙方或其供应园林绿化电动工具的行为未获得相应行政许可(如有);(3)乙方有任何其他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4)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且在甲方书面指出后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的。第三十条本合同因乙方违约而解除的,甲方除有权按约定主张违约责任外,还有权另行确定第三人为本合同规定供应商,若因此产生费用差额,乙方应全额赔偿给甲方。第三十一条乙方有意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申请。如乙方未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或擅自全部或部分停止供货,甲方有权不再支付未付的服务费,并要求乙方支付5万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甲方接到乙方书面终止合同申请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终止,以及终止时间。第三十二条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该方应及时在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商议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第九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三条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该订单费用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有权向乙方继续索赔:乙方逾期达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支付所有未支付之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1万元作为违约金。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第三十四条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园林绿化电动工具残损或规格、质量、数量、性能、品名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或经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处理方式,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该订单费用2%—10%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严重程度确定,乙方不得拒绝):1.退货,乙方将所退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依本合同确定的对应价款全额退还甲方。乙方应负担甲方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甲方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而发生的费用、为追偿货款而发生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为完成采购订单用其他供应商园林绿化电动工具的差价等,以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全部相关费用及损失:2.按照园林绿化电动工具的疵劣和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园林绿化电动工具贬值计价后将贬值部分对应的价款退还甲方。3.调换有缺陷的园林绿化电动工具或其组成部分,所调换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全部约定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交付,同时被更换园林绿化电动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质量保修期应自甲方接受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之日起重新计算。4.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担甲方因行使权利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第三十五条乙方保证所供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甲方权利的瑕疵,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任何权利的指控,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甲方据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向甲方支付l万元-5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严重程度确定,乙方不得拒绝),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三十六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不会导致甲方遭受任何他方或客户的申诉、主张或处罚,否则,乙方应承担罚款及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额退还已收取的采购费用,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第三十七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其他任何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三十八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每违反l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违反3次(含本数)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l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三十九条无论任何原因,乙方人员与甲方、甲方客户发生l次吵架、打架斗殴行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采购费用的2%并可要求乙方立即调换工作人员;乙方发生争吵、打架斗殴事件达3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万元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所有支付之合同款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也均由乙方另行承担。第四十条若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或履行义务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十一条因乙方违约引发纠纷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的支出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甲方为追索本合同权益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律师代理费等。第四十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有权首先从应支付给乙方之费用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扣款及甲方损失等:若不够抵偿,乙方应继续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章通知及不可抗力第四十三条通知1.甲、乙双方之间的通知和通信(以下简称“通知”)应按照合同首页联系方式、以专人递送、快递、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书面形式进行。2.通知应被视为在下列时间送达:(1)以专人递送的,为受送达人签收当日;(2)以快递递送的,为受送达人签收当日,或拒收当日,或自投寄日后第5个工作日(以先到为准);(3)以传真传送的,为在发件人将文件发送至对方的传真机当日为签收日;(4)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为在发送人的电子邮件客户端显示发送成功之时;(5)以微信方式发送的,为在发送人的微信客户端显示发送完成之时;双方可根据本条的约定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其接收通知的联系方式。若一方未按照本条的约定履行通知义务而导致的损失,由该方自行承担。双方同意以合同首页确认的送达地址,作为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第四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2小时内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损失程度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相关资料。第十一章争议解决第四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本合同甲方所在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二章其他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和乙方各持贰份。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第十三章附件第四十八条以下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附件1:《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供应报价清单》附件2:《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交货记录单》附件3:《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验收单》附件4:《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联系信息》附件5:《安全生产合同》附件6:《保密合同》附件7:《非外资企业声明书》(以下无正文)(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甲方: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附件1: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供应报价清单《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供应报价清单》项目品类材料名称品名型号配置单价数量小计北京智能园工具锂电手推式割草机21寸手推草坪机格力博82LM21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背负式打草机82V割灌机格力博82VG20/HN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铅酸高压手推式打药机160升48V48V1台工具锂电绿篱机82V绿篱机格力博82H26D一电一充(5AH)1台北京实业工具锂电背负式打草机82V割灌机格力博82VG20/HN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铅酸高压手推式打药机手推式打药机160升48V48V1台工具锂电绿篱机82V绿篱机格力博82H26D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吹风机82V吹风机格力博82VC12/B一电一充(5AH)1台北京德胜工具锂电背负式打草机82V割灌机格力博82VG20/HN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20升背负式打药器背负式打药机10A锂电池一电一充(5AH)1台上海信息大厦工具锂电手推式割草机21寸手推草坪机格力博82LM21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绿篱机82V绿篱机格力博82H26D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吹风机82V吹风机格力博82VC12/B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20升背负式打药器手推式打药机10A锂电池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背负式打草机82V割灌机格力博82VG20/HN一电一充(5AH)1台上海418工具锂电绿篱机82V绿篱机格力博82H26D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20升背负式打药器背负式打药机10A锂电池一电一充(5AH)1台合计注:最终结算以双方签字认可的报价单、交货记录单、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附件2: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交货记录单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交货记录单序号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数量备注123456789交货人确认签字:接货人确认签字:附件3: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验收单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验收单供货单位验货单位到货日期验货地点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验收意见:发货方(公章):发货方负责人(签章):验货方负责人(签章):验收人员签字:验收日期:附件4: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联系信息各项目收货联系信息序号项目部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收货地址注:以上项目为暂时指定服务范围,如甲方新承接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服务范围并签订补充协议,以甲方发出通知为准。附件5: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根据双方签订的《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合同》,乙方为甲方提供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服务,为明确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签订安全合同如下:服务场所:中电(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管物业项目。一、乙方应根据提供服务特点及其专业向甲方询问安全状况及安全注意事项;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告知乙方辖区物业项目情况,尤其是安全状况及其特点,提醒乙方安全注意事项,有权利要求乙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二、甲方在合理的限度内有义务授权相关人员协助乙方工作,但甲方及甲方授权人员不承担乙方工作中发生的任何失职责任和赔偿;三、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支持、配合乙方员工履行职责,尊重和保护乙方员工的合法利益;四、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工作有监督、检查、指导的权利;五、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各项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乙方员工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触电、烧伤、摔伤、烫伤等人身伤害,由乙方负全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六、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北京市政府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有效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管理并保证甲方工作的所有乙方人员应同时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七、乙方负责服务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制定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合同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应急预案;八、乙方应根据本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合同的特点、性质、规模,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专职安全员,并编制安全施工办法,制定、组织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服务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反安全制度、办法的行为,并查获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乙方人员进行整改;十、乙方确保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十一、乙方员工应具备从事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合同中约定服务工作的从业资格(包括教育相关资格证书;有健康证明;经相关部门备案;无犯罪记录;经过专业培训等),并且自身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中规定不得从事此项服务工作的情形;十二、乙方须与员工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负责为员工办理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十三、乙方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由于乙方对员工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属下员工违法犯罪案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甲方要求消除对甲方物业服务形象的不良影响;十四、由于乙方管理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治安事件、消防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于乙方管理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治安事件或消防事故,给甲方或其客户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十五、乙方员工在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设备损坏、环境污染及未遂事故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付;十六、甲乙双方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嬉笑打闹、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严禁酒后上岗;十七、乙方负责甲方所提供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包括防暑降温,取暖御寒,以及个人交通、车辆、治安等安全防范;十八、如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合同中约定甲方为乙方员工提供住宿,乙方负责宿舍的安全管理,严防用电、用火、吸烟等消防安全隐患;严防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留宿外人、酗酒滋事、骚扰邻里等治安隐患;严防卫生不洁、疾病传播等人身健康隐患。因管理失控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视情节轻重,甲方追究乙方管理甚至刑事责任;十九、如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合同中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室或宿舍,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员工不得带亲戚、朋友和老乡等在值班室、集体宿舍就餐或住宿;二十、乙方须服从甲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的统一安排,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宣传、消防演习等活动,按照安全职责做好安全生产落实工作;二十一、乙方员工在组织的社会抢险行动中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二十二、乙方对不具备安全工作条件的服务现场(或环境),有要求改善安全条件的权利,事前未提出的,视为工作条件符合安全性要求;二十三、辖区内发现有犯罪嫌疑行为、危险事故,如能制止,乙方应采取安全可靠措施予以制止,如预计危险严重,无法制止,乙方应迅速报警,报告甲方管理人员,并跟踪嫌疑人或监控现场,与警方保持联系;二十四、乙方因履行本园林绿化电动工具合同约定职责和义务而发生的费用由己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二十五、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的安全管理,须实现下列指标:l.刑事案件:0起;2.死亡事故:0起;3.重伤事故:0起;4.火灾事故:0起;5.治安事件:0起。二十六、如甲方或其顾客生命受到威胁,乙方员工挺身而出,勇敢护卫,消除威胁。自身安全由此受到损害,甲方视情况可对乙方员工进行慰问;二十七、甲方要求乙方从事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乙方人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二十八、如本合同不能满足实际服务要求,其他约定条款由项目部制定,并作为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合同附件,与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二十九、传染疫情发生时期,乙方应根据防疫法规、政策要求管控派驻员工,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遵守买方防疫规定和要求,确保“不携带传染病毒、不传染他人、不被他人传染”。三十、本合同为《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合同》附件,有效期与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合同约定的有效期相同。附件6:保密合同保密合同鉴于,甲、乙双方于【2026】年【】月签订的【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合同】(简称“主合同”),乙方为甲方在管物业项目提供【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服务,服务过程中,乙方可能接触甲方或甲方服务客户的保密信息。因此,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自愿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保密信息范围1.保密信息是指(1)不宜为公众知悉,能够带来经济效益和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的技术、研发成果、重大决策、经营信息等;(2)被采取保密措施的任何信息、资料;(3)法律法规、规章或行政部门认定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2.上述保密信息的载体上无论是否注册“秘密”等字样,以纸质或以电子形式,有形还是无形,均属于保密信息,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3.甲方及甲方所服务客户(简称“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乙方均承担保密义务。4.依据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或政府命令等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乙方应充分且及时地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尽可能地减少甲方因该等披露而可能遭受的损失,且仅限于在必要的范围内披露。第二条保密义务1.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经手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应做好妥善保管并及时交给甲方,不得随意移动、翻阅、记录、拍摄等,不得刺探与其无关的保密信息。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分区管理的规定,未经甲方及甲方客户批准,不得出入专有区域。3.乙方因提供主合同约定服务进入专有区域时,未经准许不得携带、使用电子设备,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录音或复印、保存、带走任何书面文件及物品;不得将涉密或限制进入场所或区域以及甲方客户有关的信息告知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区域分布、设备分布、人员特征、访客信息等。4.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在任何场所谈论秘密,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网络、存入U盘、网盘、微信传输、QQ传输等。5.乙方不得允许(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出借、赠予、出租、转让等方式处理秘密的行为)、放任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秘密;若发现秘密可能泄露或有可能泄露,应当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负责人。6.出于保守秘密考虑,乙方应严格筛选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员工,确保无任何刑事犯罪、行政处罚记录,无赌博、吸毒、嗜酒等不良嗜好。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适宜的乙方员工。7.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乙方员工应向甲方出具保密承诺书,并遵守甲方及甲方客户的保密制度和要求。第三条保密期限保密期限为永久。第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因此遭受客户或第三方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责,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款、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3.乙方员工违反保密承诺书,或违反乙方在本合同下的保密义务,或因乙方员工行为(包括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造成保密信息泄露,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形式确认不得进行任何变更及修改。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目的。3.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主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保密承诺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密承诺书本人受【】指派于【2026】年【】月【】日开始到【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管项目】(简称“该项目”)提供【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服务。鉴于,本人提供服务时可能接触到的【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或其客户相关信息,现本人郑重承诺:1.不随意移动、翻阅、记录、拍摄、拿走任何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信息。2.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及专有区域(指该项目内非公共区域)使用人的分区管理规定。除因提供服务并经物业公司及专有区域使用人批准外,不出入专有区域。3.经批准进入专有区域时,未经准许不携带、使用电子设备,不私自拍照、录像、录音或复印、保存、带走任何文件及物品;不将专有区域内任何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区域分布、设备分布、人员信息、访客信息、听到或看到的全部情况等。4.不在任何场所谈论、打听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物业公司及其客户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网络、存入U盘、网盘、微信传输、QQ传输等。5.若发现物业公司或其客户文件、资料可能泄漏或有泄漏可能时,将及时向物业公司进行报告。6.自愿遵守物业公司及其客户与保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7.如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主动将记载有物业公司及其客户有关的所有资料向物业公司指定的人员进行移交,资料的移交必须有书面记录,以及负责人和接收人签名;移交后,本人仍对该资料的内容负有同等的保密义务。8.本人离开本项目或离职后,将继续严格执行本承诺书内容。9.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个人原因造成物业公司、其客户信息泄露,给物业公司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遭受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成本、罚款等),本人自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涉嫌刑事犯罪的,同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特此承诺!承诺人:年月日附件7:非外资企业声明书非外资企业声明书致: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我司:的注册地址为:;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我司对有关事项作声明如下:企业股东均为国内股东,我司为非外资企业。特此声明。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经办人(签章):日期:第5章附件附件1响应函响应函致: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邀请(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正本1份及对应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工程的报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2.一旦我方成交,保证按规定的交货期/服务期/工期内完成并提供相应的服务。3.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5.本报价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6.我方承诺,我方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目的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同时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报价费用。8.我方承诺不将项目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9.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3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重要提示:依据电科资产风险防控要求,采购人将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核查,供应商须在附件2资质证明文件中提交:1.供应商实缴资金证明(实缴资金须大于0)2.供应商社保缴纳人员数量证明(参保人数须大于1人)3.供应商高管人员身份证信息(含法人)4.采购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如有)如核查通过,将向第一成交候选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核查未通过,采购人将对后一位成交候选人进行上述核查,如三位成交候选人均未通过核查,采购人将组织重新采购。附件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询比价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手签章或方章(人名章):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附件3-2供方企业主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3资格承诺书资格承诺书致: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维修事业部各相关区域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项目,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1)我公司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即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出资者均须为中国投资者,“中国投资者”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地区;(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3)我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4)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业绩,近三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往前推三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个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供货相关业绩,(如合同关键页需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等);(5)我公司不以联合体形式递交响应文件承诺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承诺日期:3-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截图附件4商务和合同条款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的响应响应/正偏离/负偏离说明1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全部响应无偏离注:1.投标人仅需对照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说明偏离情况。2.对于本表未列出的内容,视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附件5技术参数响应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投标文件的响应响应/正偏离/负偏离说明1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全部响应无偏离注:1.投标人仅需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说明偏离情况。对于本表未列出的内容,视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附件6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单位: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品类材料名称品名型号配置单价(元)数量小计(元)北京智能园工具锂电手推式割草机21寸手推草坪机格力博82LM21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背负式打草机82V割灌机格力博82VG20/HN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铅酸高压手推式打药机手推式打药机160升48V48V1台工具锂电绿篱机82V绿篱机格力博82H26D一电一充(5AH)1台北京实业工具锂电背负式打草机82V割灌机格力博82VG20/HN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铅酸高压手推式打药机手推式打药机160升48V48V1台工具锂电绿篱机82V绿篱机格力博82H26D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吹风机82V吹风机格力博82VC12/B一电一充(5AH)1台北京德胜工具锂电背负式打草机82V割灌机格力博82VG20/HN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20升背负式打药器背负式打药机10A锂电池1台上海信息大厦工具锂电手推式割草机21寸手推草坪机格力博82LM21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绿篱机82V绿篱机格力博82H26D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吹风机82V吹风机格力博82VC12/B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20升背负式打药器手推式打药机10A锂电池1台工具锂电背负式打草机82V割灌机格力博82VG20/HN一电一充(5AH)1台上海418工具锂电绿篱机82V绿篱机格力博82H26D一电一充(5AH)1台工具锂电20升背负式打药器背负式打药机10A锂电池1台合计(元)备注说明:(1)报价形式: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最终结算价格按对应单价乘以实际采购数量计算,全年总价不得超出项目控制价55000元。(2)报价包含范围:报价已全面涵盖产品生产成本、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质量检测费、税金及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费用,采购人除本报价外,无需支付其他任何款项。(3)报价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擅自调整报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5)单价固定:本合同电动工具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无论人工成本、市场价格波动等任何原因,均不做调增。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7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近三年(2023年3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园林绿化电动工具供货相关业绩)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内容合同额(万元)注:1、此表需附类似业绩的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2.近三年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8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承诺等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方案附件9保密承诺书保密承诺书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中电科(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维修事业部各相关区域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采购项目,我方特作如下保密承诺:不论采购项目是否成交,对因上述项目我方所获取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复印或扫描等)进行复制;同时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有关人员在使用上述信息、资料文件时进行登记备案;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如我方成交,在后续的合同期间及其结束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保证不将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用于发表和公布,或对外泄露。一旦发现或有举报我方人员出现泄密或其他违规行为,经证实后我方除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予以相应处理外,完全接受招标的处理意见,并负责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承诺人(公司名称):日期:年月日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为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本项目采购评审工作,特制定本评审标准和方法。一、评审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本次评审以价格为最高权重,来确定推荐供应商的基本顺序,价格,低者优先。二、评审程序1.组建评审小组评审活动将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组建,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外聘的评审专家组成。2.评审分为:资格和符合性审核、商务审核和技术审核。3.根据《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如需要,进行必要的评审澄清。4.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三、评审标准和方法1.资格和符合性审核:审查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2.商务审核:审核《响应文件》是否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并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均将被拒绝。3.技术审核:对《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逐项进行审核。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详细技术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价格评审:本次采购报价以单价报价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必要的评审澄清:对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一般条款,供应商响应有异议、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评审小组根据商务和技术均能实质性响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如报价相同,将进一步核查供应商的历史业绩,重点考察与本次采购规模、技术要求及服务内容相似的项目经验。供应商需提供相关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客户验收报告、服务评价等有效证明材料,业绩数量较多者优先推荐为成交候选人。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1)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被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2)评审小组否决不合格响应文件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实质性响应的有效报价不足三个使得采购明显缺乏竞争力,评审小组决定否决全部报价的。第7章技术要求本次采购共计1个包,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仅对包内部分内容响应。评审、授予合同以包为单位。一、产品技术标准1.园林绿化电动工具需符合国家现行的《园林机械安全要求》《电动工具安全标准》等质量标准及环保要求,确保使用过程安全可靠、对环境无污染。2.电动工具核心部件(电机、电池、齿轮箱等)需为原厂正品,性能参数与标注一致:(1)锂电类工具电池容量需满足配置标准(如5AH),续航能力不低于同类型产品行业平均水平,充电时间不超过8小时;(2)打药机压力输出稳定,满足园林绿化作业需求,无漏液、泄压等问题;(3)机身材质须具备防腐蚀、耐磨损特性,适应户外作业环境。3.工具外观无破损、划痕、变形等瑕疵,零部件安装牢固,操作按钮、开关灵敏有效,运行时无异常噪声、抖动。4.供应商需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若为纯进口电动工具,还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原产地证明及检疫报告。二、供货及服务技术要求1.供货响应: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天内安排配送,如有特殊要求需紧急配送的,需当天送达现场;当月送货时间晚于约定时间2次(含2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送货金额10%的违约金。2.安装与调试:供应商需提供免费的现场安装指导及工具调试服务,确保工具能正常投入使用,并向采购人操作人员讲解基本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3.售后服务:(1)工具保修期限至少1年(电池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的故障,供应商需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服务;(2)建立售后服务快速响应机制,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特殊情况可协商延长,但最长不超过72小时);(3)确保备件供应保障,保修期内及期满后3年内,能及时提供维修所需的原厂零部件。4.技术方案要求:(1)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产品备货方案、②配送计划、③现场管理制度、④质量保障措施、⑤应急处理措施等;(2)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质量保障范围与措施、②针对本项目的售后应急服务方案、③不合格货物退换处置方案、④后续服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等。5.其他要求:配送的电动工具不符合现场使用要求或技术标准的,供应商需无条件进行更换,更换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园林绿化电动工具 绿化电动工具 锂电手推式割草机 锂电背负式打草机 铅酸高压手推式打药机 锂电绿篱机 手推式打药机 锂电吹风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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