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血液透析机和CRRT等设备 血液透析机和C 血液透析中心临床治疗 血液透析机 血液透析机和招标公告(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2026)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就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0625-26105124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1
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
1
批
1、本项目最高限价430万元人民币。2、基本概况:用于血液透析中心临床治疗。3、本项目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允许进口,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4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
3.获取方式:携带报名单位信息(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至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或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715476869@qq.com报名。报名成功后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而提出的质疑将被拒绝。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而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 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86000元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保函等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号:9558851202064655202
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0625-26105124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送达前务必提前联系,以便代理机构做好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反馈投标人;截止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所有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各投标人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4室。联系人:孙荣,联系电话:0571-85860270
3.采购人名称: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 址:嘉兴市三环东路与三环南路交叉口东南角
项目联系人:顾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573-82076067
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人:莫战威、汪飞君、林财、孙翔、陆俊杰
联系电话:0571-85864737,85860235
传真:0571-85860230
电子邮件:715476869@qq.com
5.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附件下载:
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招标文件(发售稿).pdf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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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沙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25-26105124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代建单位,喜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就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0625-26105124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标项标项内容数量单位简要技术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1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1批1、本项目最高限价430万元人民币。2、基本概况:用于血液透析中心临床治疗。3、本项目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允许进口,详见招标文件。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以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1.获取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4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3.获取方式:携带报名单位信息(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至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或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715476869@qq.com报名。报名成功后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而提出的质疑将被拒绝。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而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七、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八、投标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九、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十、开标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十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6000元支付方式:银行汇款、保函等形式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账号:9558851202064655202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0625-26105124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三、其他事项:1.投标文件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送达前务必提前联系,以便代理机构做好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反馈投标人;截止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所有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各投标人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4室。联系人:孙荣,联系电话:0571-858602703.采购人名称: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地址:嘉兴市三环东路与三环南路交叉口东南角项目联系人:顾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3-82076067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联系人:莫战威、汪飞君、林财、孙翔、陆俊杰联系电话:0571-85864737,85860235传真:0571-85860230电子邮件:715476869@qq.com5.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投标报价1、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验收费(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用户使用,达到使用要求及质量标准)、培训费、投标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质保期内保修服务等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一次性包死,合同价不再作调整,除招标范围更改。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或免费等描述)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2、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4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邀请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保函等形式。3、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投标无效。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支票、汇票、本票应当在投标截止日起2个工作日前递交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递交或被银行退票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保函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4投标保证金6、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7、开户银行:杭州市工商银行武林支行8、银行账号:95588512020646552029、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5投标保证金退还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凭“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或投标人另行开具的退投标保证金收据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予以退还。6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715476869@qq.com邮箱),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7投标文件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2、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3、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4、电子文档1份(投标文件加盖红章后的扫描件,用U盘密封递交)。8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须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采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9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投标人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包装和密封。电子版单独密封。10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1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1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3公告媒体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14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5代理服务费由代建人支付16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17其他1、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正本1份,单独递交。格式见第六章。2、采购人和中标人的交易服务收费依据嘉发改物(2018)329号文件《关于规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执行。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建单位和业主单位。2.代理机构:系指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4.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5.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6.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相同。7.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8.“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教材、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9.“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配送、驻场、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0.“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1.“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2.“★”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七)特别说明:1.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八)质疑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则不再接收质疑。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之前。(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答复。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前附表标明的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2、资格证明文件:对应“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各条款,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没有相关证书、文件的,须提供对应要求的书面说明或承诺书),否则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3、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人情况介绍;(4)销售业绩表(格式见第六章);(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如适用)、完整的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适用)、投标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等销售许可文件;(6)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7)配置清单(格式见第六章);(8)技术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则按技术条目顺序集中放置,并对相应内容进行醒目标注)(9)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操作说明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10)技术支持资料(投标产品的彩页、原厂datasheet、检测报告等);(11)供货、安装、调试计划及人员安排;(12)验收方案(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及质量保证措施;(13)质保期后保修、系统升级、配件及配套使用耗材价格表(格式见第六章);(14)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及措施、详细的培训方案、质保内容及期限等);(1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17)其他与评审评分有关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可提供的资料。(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邀请。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投标无效。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支票、汇票、本票应当在投标截止日起2个工作日前递交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递交或被银行退票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保函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6.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及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代理机构凭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或投标人另行开具的退投标保证金收据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予以退还:(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六)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人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采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应按要求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四、开标(一)开标准备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3.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当终止开标并作废标处理。(二)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4.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采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5.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报价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内容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6.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过程。7、开标会议结束。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业主代表1名,负责项目评标工作。(二)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当作废标处理。(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如果投标人报价有明显错误,则以投标人澄清后的价格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依法确定1名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3日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无。第三章评标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二、资格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三、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在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函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不允许进口的产品,投标人提供进口产品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7)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8)投标人应具备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如适用)、完整的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适用)等国家强制销售许可文件提供不齐全的、未提供投标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的;(9)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服务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0)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11)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供应商案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1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1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0)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的。四、评审内容及标准(一)商务、技术部分(50分)序号评审内容最高分值/1质保期: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规定最低年限的,项目整体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1分(不足一年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3客观分2销售业绩: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的所投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销售业绩(须包含血液透析机(单泵),与最终用户签订),每一例业绩得1分。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复3客观分2印件能清楚的辨析设备型号、价格及其他评审因素,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3客观分3技术要求响应符合性:投标人技术需求响应全部满足“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中“三、技术要求”条款的得满分。标注“▲”的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3分;一般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6客观分4投标产品的总体性能: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产品的总体质量性能水平综合评分,包括产品的技术先进程度、技术的成熟稳定性。(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5投标产品的运行、维修成本: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全保、人工保等各种保修方案及价格的合理性,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消耗品或易耗品的使用周期和价格的合理性综合评分。(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6售后服务: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方案的全面性综合评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故障解决、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及售后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7供货、安装、调试方案: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的合理性及全面性综合评分,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程度、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安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8优惠条件:根据投标人是否提供超出招标要求的实质性优惠条件情况综合评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二)价格部分(50分)分析最终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为有效报价。1、报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按下述方法计算:⑴当有效投标人4家及以上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投标单位最终有效报价之和(投标价低于“所有最终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90%”除外)/有效报价单位数(投标价低于“所有最终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90%”的单位数除外)】⑵当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时,评标基准价=(各最终有效投标报价之和)/(有效投标人总数)2、商务报价满分50分:投标总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5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扣0.3分。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由指定专人统一计算)。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一、总则1.1一般规定1.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2供方对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负有全部责任,包括采购的产品及现场服务。1.1.3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标准的优质产品,如果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与本技术规范书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1.1.4如标准、规范与本技术规范书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需方,并经需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1.1.5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需方的选择。1.2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1.2.1本技术规范仅适用于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的设计、制造、检验、校准、装配、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维护和相应的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内的维修等。1.2.2交货进度(1)交货、安装期:接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通知后3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达到条件后1周内完成所有安装及调试(具体以业主指令时间为准)。备品备件随设备同时交货。(2)本交货时间为到达施工现场时间,发货前由供方通知给需方,在得到需方确定的发货时间后发货。(3)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4)合同签订后,供方应在1周内,向需方提供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设备、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供方自制生产计划进度表,并列出详细条目。(5)交货地点: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现场指定点。1.2.3交货时间如有延误,供方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需方说明。1.3技术资料1.3.1一般要求(1)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语言为中文,文本使用Office2003及以上版Word/Excel格式。需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的正式纸质版图纸,和与之对应的AutoCAD2014及以上版本下的所有最终图的CAD磁盘(.DWG格式文件)。(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3)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草签后5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需方确认。(4)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阶段,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阶段。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阶段的具体要求。(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6)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1.3.2设备交付时应至少提供以下原件资料:(1)产品(包括进口产品)正确完整的中文技术手册及使用说明书1份;(2)保修书1份;(3)第三方校准证书;(4)可涵盖产品的相关试验报告一份;(5)出厂检验报告1份;(6)产品合格证1份;(7)装箱清单1份。二、采购内容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是否允许进口最高限价目的地1血液透析机(单泵)38台是430万元嘉兴市南湖区人民医院2CRRT2台是3体重秤1台是4便携式超声诊断仪1台是5腹膜透析机1台是6自动血压计1台否7红外治疗仪1台否8血液灌流机1台否/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三、技术要求序号主要要求投标响应1血液透析机(单泵)1.1适用范围用于成人与儿童慢性肾脏衰竭的血液透析治疗。1.2主要技术规格1.2.1操作界面触控中文彩色显示屏,图形化,一键式引导界面1.2.2分级声光报警系统360º分级声光报警系统;1.2.3电导度监测具有≥3个电导测量模块精确电导度监控1.2.4配制方式满足三种透析液供给方式:小桶浓缩液供给;中央浓缩液供给;联机浓缩干粉自动配液系统;▲1.2.5多种消毒清洗程序支持全自动化学消毒、热消毒、化学热消毒,热消毒温度≥93℃,具备短时热消毒,时间≤30分钟;▲1.2.6支持清洗棒消毒支持清洗棒消毒,消毒脱钙可一次完成;1.2.7空气探测器采用双通道结构超声波探测器,精度≥2μL气泡不能通过;▲1.2.8静脉压监测范围-700mmHg—+750mmHg;▲1.2.9动脉压监测范围-700mmHg—+750mmHg;1.2.10在线血压计和在线清除率监测配备在线透析充分性监测模块(Kt/V),利用电导模块实时测得,非计算式及光学监测,详细说明原理;1.2.11血泵血泵流量:0.20—600ml/min;1.2.12肝素泵具有肝素泵,肝素泵注射流速:0—10ml/小时,调节梯度为0.1ml;1.2.13漏血监测通过光学原理检测,透析液流程最大时的检测精度为<0.35ml/min;1.2.14超滤率超滤率:0—4.0L/小时;1.2.15透析液温度及流量透析液自动加热,透析液温度范围:33-40℃可调,±0.5℃;实时监测及可调,设有超温保护装置,透析液流量:300~800ml/min;1.2.16超滤精度超滤精度≤±1%;1.2.17断电支持时间后备电池保证在断电状态下超30分钟,支持除加热以外的其他功能,包括体外循环监测(动、静脉等压力监测,气泡监测等),不丢失治疗数据;1.2.18软硬件升级可实现软硬件升级,有数字化计算机信息网络接口;▲1.2.19漏液监测具有漏液传感器功能;1.2.20消毒排空率消毒排空率:≥99%;★1.2.21开放数据接口开放数据接口,包含联接医院血透管理软件的联机费用及数据采集盒2CRRT2.1治疗方式可选择的CRRT治疗方式:连续静脉静脉血液滤过(CVVH),连续静脉静脉血液透析(CVVHD),连续静脉静脉血液滤过透析(CVVHDF),缓慢持续超滤(SCUF),血浆分离、置换、吸附(TPE)等;2.2液体平衡秤≥4个,秤称重范围:0-11kg;2.3管路连接管路连接简易,全自动安装泵管,预冲迅速;3体重秤3.1检定分度值检定分度值:100g<200kg>200g3.2折叠椅可折起,放下4便携式超声诊断仪4.1探头规格一体化双探头4.2成像模式具备灰阶模式、B+彩色多普勒、谐波成像5腹膜透析机5.1驱动原理真空压缩泵驱动原理,操作简单,方便携带。5.2治疗模式多种治疗模式,实现个性化处方。5.3数据传输具备双向数据传输功能。6自动血压计6.1手臂伸入检测功能手臂伸入臂筒时,感知测量开始,启动语音引导;6.2显示屏LCD显示屏;7红外治疗仪7.1光谱范围宽谱远红外;7.2显示及操作方式液晶屏显示,触摸屏操作。8血液灌流机8.1治疗方式适用于血液灌流体外循环的动力提供和安全监测;8.2血液灌流机台车用于放置血液灌流机。注:“三、技术要求”中要求的检测报告在投标时不做强制性提供,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响应承诺(视作满足招标要求)。中标人在设备进场前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给采购人核查,若中标人无法提供则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四、商务要求序号招标要求1付款周期1.11.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扣回,抵作合同款);2.全部设备到达现场指定地点,经业主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查验清单无误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70%】(含预付款)。3.货物组装就位、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签约合同总价的【90%】(含预付款)。4.医院开院且设备试运行二个月经业主确认设备无故障,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原厂质保函原件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注1: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足额发票。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迟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同时,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合同义务的履行。注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13】%;若因国家税务政策文件的调整引的变化的,则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相应调整。1.1注3:合同履行过程,只有采购人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客观原因引起主要设备数量的增减时,才能按投标报价时的综合单价以及实际供货安装数量结算,其余情形均不做调整。2售后服务2.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响应时间≤1小时,配件到达时间不超过48小时,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如确实需要)。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10年的供应。故障最长修复时间在7个工作日之内,7个工作日内无法修复的,卖方应赔偿买方由停机造成的损失。一周内无法修复机器故障,必须提供同等次的备用机器。2.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2.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收费标准,包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2.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3技术支持3.1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并及时提供设备新功能和临床应用的资料。3.2软件终身全免费现场维护、维修、安装。4培训4.1卖方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4.2卖方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4.3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的培训方案中详细说明。5交货期:接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通知后3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达到条件后1周内完成所有安装及调试(具体以业主指令时间为准)。备品备件随设备同时交货。6安装调试6.1安装地点:嘉兴市南湖区人民医院6.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1周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正常运行,如果超出上述期限,卖方负责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设备安装调试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的,每超出1天,卖方赔偿给买方合同总金额的0.5%。当累计赔偿金额到合同总价的5%时,买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卖方必6.2须退还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买方的所有损失。6.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6.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6.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装调试方案和安装调试过程中采购人需配合的内。6.6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2份,维修手册1份。7验收7.1货物生产日期:货物到达买方机房之日前2个月内(国产产品)、6个月内(进口产品)(投标时相关证明文件不做强制性要求,设备进场前须按业主要求提供,若无法体现生产日期,业主有权拒绝货物进场。)7.2验收时间:设备安装调试完成。7.3供货商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供应商必须更换设备。7.4在货物安装后30个工作日内,由于卖方(或其关联公司、委托公司等)的原因,导致设备安装调试未达到投标文件响应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的,每超出1天,卖方须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款。当累计违约款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6%时,买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卖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同时,中标人赔偿采购人合同总价的30%。如果采购人的损失大于该赔偿金,采购人保留继续要求中标人赔偿的权利。7.5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检测、耗材等)由卖方承担,含在投标总价中。8报价方式8.1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人民币价(含货物应缴纳的一切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9质保期★9.1所投产品质保≥2年。10其他10.1若设备有信息系统接口,则全部免费开放及对接。★10.2免费开放设备运行数据信息端口,可与使用科室的追溯软件互联。10.3提供投标设备原厂技术白皮书(投标时不做强制性要求,设备进场前须按业主要求提供(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各一份))注:1.以上设备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如无特别注明的均为制造厂出厂的标准配置。投标人可根据以上所列的技术配置及技术性能要求作为参考选用投标产品,但所选投标产品的技术配置及技术性能应相当于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并满足采购需求,否则将可能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2.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的实地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实地勘测或咨询采购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所有情况完全了解并认同。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本项目中标人进场时,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一期EPC总承包单位及其他相关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如净化工程、装修、智能化等)安装工作,在工程进度及安全生产方面必须服从一期EPC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一期EPC总承包单位应予以配合,为专业工程的实施提供配合和便利条件: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验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等。若投标人需一期EPC总承包单位提供其他配合服务的,自行协商。总承包服务范围以外的工作(如:现场脚手架无法利用或部分区域未搭设脚手架或施工单位全部无法利用总包单位的设备设施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专业分包单位应在踏勘现场后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建设单位将不再支付此类费用。4.本项目包含国家规定需要计量的表、阀,除标配外需另提供备用相应表、阀一套,报价时综合考虑,今后结算不另增加相关费用。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项目名称: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买方(甲方、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代建单位(甲方2、代建人):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卖方(乙方、中标人):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的结果,对本次采购事宜,在互利、平等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工程项目概况及合同标项有关说明工程名称: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工程地点:嘉兴市三环东路与三环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合同标项名称: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承包范围: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校准、装配、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维护和相应的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具体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其他说明:1、质量目标: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需求。二、合同金额签约合同总价(即中标价)为(大写):人民币元(¥元)。其中:不含税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元);税金(大写):人民币元(¥元);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进行编制。乙方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工程特点和乙方的现场踏勘情况以及自身实力和条件,自行报价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今后结算时,中标总价及相应设备(材料、辅料)数量均固定包干,不作调整。3.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设计费、设备制造费、材料费、软件费、管线费、组装就位费(组装就位指对设备材料或系统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将设备材料或系统固定在施工场地内指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材料或系统、工程实现连接;包含组装就位所涉及的所有技术措施及组织措施相关费用)、成品保护费、调试费、税金(关税、增值税等)、国内外运输装卸及运输保险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包含质保期的所有耗材)、特殊工具费、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售后服务费、组装就位水电费、技术培训费(含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费)、检验验收费、政策性文件相关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维保期内如维修配件耗材、验收检测等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计入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本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合同要求报价或是系统必要的组成部分或组装就位所必需的各类辅材辅料,其价格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设备供应及安装过程中的各类辅材费用,乙方在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增加相关费用。乙方应对设备及其他相关内容应在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以满足设备的使用及验收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交深化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对本项目招标范围的项目内容,由中标单位可根据自行设计的图纸、招标文件、后期联系单等要求,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调试验收、包造价、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方式闭口价承包(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除外))。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在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增加相关费用。涉及本项目所有开孔及开孔后的封堵费用由中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内,风险包干,今后不另增加。本项目乙方进场时,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一期EPC总承包单位及其他相关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如净化工程、装修、智能化等)安装工作,在工程进度及安全生产方面必须服从一期EPC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一期EPC总承包单位应予以配合,为专业工程的实施提供配合和便利条件: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验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等。若投标人需一期EPC总承包单位提供其他配合服务的,自行协商。总承包服务范围以外的工作(如:现场脚手架无法利用或部分区域未搭设脚手架或施工单位全部无法利用总包单位的设备设施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专业分包单位应在踏勘现场后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建设单位将不再支付此类费用。4.本工程施工用水、电由总包单位提供临时水、电接入点。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由乙方与总包单位协商计量,协商后用水、用电所发生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施工用水、电如有缺口,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工期拖延由乙方自行承担,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不另增加费用。乙方应充分考虑停电因素,因停电而造成自发电费用应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增值税税率变化的,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金额变更为原合同不含增值税货物或劳务价格与调整后税率计算税额的合计金额。配电终端箱到设备所需的电线电缆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今后结算不另增加相关费用。三、技术要求及资料1.合同签订后【15】日之内,乙方应提供实施过程需要业主单位配合或提供条件的设备基础图及土建、工艺、电气、自控等相关技术文件。2.乙方应随所供货物提供产品样本、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或说明书、维修手册、服务手册及有关的技术资料一套,并附目录索引。以上资料如非中文的,还应同时附中文版资料一套,并以中文版表达的内容为准。上述资料应包装完好随同相应批次的货物一起交付,其余常规资料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技术资料、图纸和文件:(1)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2)设备安装图、系统原理图、软件产品清单;(3)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或有关手册;(4)易损件清单;(5)备品备件清单;(6)专用工器具、特殊工器具清单;(7)提供所供货物的装箱单;(8)如有进口产品投标的,提供进口产品(含零部件)的进口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原产国官方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2)中国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原件或复印件;3)海关报关单原件或复印件;4)原产国港口发货相关单证原件或复印件;5)国外制造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6)国外制造商提供的进口部件装箱单原件或复印件;7)其他证明文件。(9)乙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3.如果乙方根据本合同应当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文件等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将资料免费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4.乙方承诺在合同质保期内将对设备控制系统等软件提供免费升级。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乙方违反本条保证并导致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遭受损失的,业主单位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业主单位(代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物权保留等产权障碍或瑕疵。如因乙方提供货物存在权属纠纷或担保物权等权利限制或瑕疵而导致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遭受任何损失的,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就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遭受的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六、转让、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项下采购的货物,必须由乙方直接供应;除非得到业主单位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全部或部分转让、分包、转包给第三方供应,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2.如有未经业主单位书面同意的转让、转包和分包行为,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七、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按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进行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技术资料、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产品内同时向甲方交付。如资料不全的,视为乙方未完全履行交付义务。3.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记:(1)收货人(2)产品名称(3)合同号(4)品目号和箱号(5)到达站或到货地点(6)外形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7)毛重、净重(公斤)。4.不包装的金属结构件应将唛头标签系牢在结构件上。5.乙方应根据设备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吊装标记。6.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必须书面通知业主单位,以便业主单位准备接货。7.货物运输至本合同规定的交付地点并经业主单位初步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货物运输风险均由乙方负责。8.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业主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乙方同时必须在货物到达的当天立即通知业主单位货物已送达。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1)收到业主单位(代建单位)书面通知后【】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交货及安装,符合调试条件后【】日历天内完成调试及试运行,具体以配合施工现场进度为准。(2)本项目可能分批次供货安装,具体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时间必须服从业主单位计划及安排,以业主单位通知为准。如需延期交货,由乙方保管不另行收保管费;如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情况,需提前交货的,乙方应极力配合。(3)乙方承诺工期和各节点工作满足合同工期要求。(4)乙方的工作进度符合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的节点工作及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无条件配合协同施工单位进行有关的设备、管线、建筑结构界面等的接口开放和对接、交叉施工、试验验收等,同时确保与所在标段的装修工程同步完成。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交货地点。本合同项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并经检验合格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转移给业主单位。3.交货地点:业主单位指定地点。九、组装就位、调试及验收1.组装就位、调试1.1负责组装就位及调试为本合同服务内容,不再签署其他协议;接到业主单位书面通知后,乙方应按照通知指定日期派员免费赶赴现场负责设备的组装就位及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如未能一次通过验收的,整改产生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1.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委派技术人员参与检查有关设备组装就位部位的施工,如发现可能影响今后设备组装就位情况的,应及时向业主单位反映相关情况,以防止在实际组装就位时出现土建施工不符合设备组装就位要求。如乙方未及时发现相应情况的,则在实际组装就位过程中额外发生的土建返工和设备组装就位工期延误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需要自行预埋相应配件时人员不能及时到位,所引起其他相关工种工期拖延,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2.验收2.1设备到达现场后,乙方应负责设备的开箱检验工作;并通知监理和业主单位到场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业主单位对质量有异议,乙方负责解释及处理,直到符合合同约定为止,同时,业主单位保留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该检验称为初步清点验收,方式如下:2.1.1乙方在将货物运到业主单位指定地点时,业主单位及其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对乙方交付的货物进行初步清点,主要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各方签字后即表示初步验收清点完成,可以进行安装施工,但并不免除任何乙方对交货产品存在质量、制造、设计、性能、零部件的完整性等各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和对业主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2.1.2业主单位及其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初步清点时,若发现存在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方面不合格情况的,业主单位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拒付货款直至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损失。2.2乙方交货前应按合同规定的检验方法,作出全面检测,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说明书中加以说明。2.3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认为的重要部件不论何时(验收时或日后维修时)发现不符投标文件中的型号规格,乙方均将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更换与招标文件相一致的部件并承诺包括安装在内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如乙方拒不更换的,业主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重要部件所在设备的整体价款的200%支付违约金。2.4乙方在交付设备时必须同时需向业主单位移交招投标文件所列的备品备件、维修工具(该备品备件不作为保修期内所使用的维保耗材)。十、质量要求1.质量标准:全部产品的设计、制造质量均应符合最新国家、部委、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建筑安装施工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若不同标准、要求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国家有新标准、技术规范的,则应符合国家所颁布的最新版本的质量和技术要求,乙方不得因新标准的实施而要求增加价款的支付。2.乙方应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明确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措施,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合同和投标约定,并满足我国相关技术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把好各道工序的质量关,并确保本工程采用优质材料、设备。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乙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招标采购内容、技术条件中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4.设备、材料供应4.1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供应。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内、国际相关质量标准,具有合格证和质保书,并需经监理单位审核,业主单位认可。4.2乙方若使用劣质材料、部件、设备施工,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制止使用,甚至责令停工、返工,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经济处罚,无论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发现或制止,由于乙方使用劣质材料设备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5.乙方保证采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为业主单位提供技术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产品。6.乙方保证按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所供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7.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业主单位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8.乙方送货到工地指定地点后,对设备、材料应妥善保管,以保证安装顺利和延长使用寿命。9.设备检验9.1业主单位认为如有必要可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造,或在货物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业主单位的监造和预验收不解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9.2设备到达现场后,乙方应派专员配合业主单位开箱验收。10.设备最终验收所有设备的调试及验收由乙方自行负责,有关费用自理。如业主单位考虑工程的总体进度,对设备验收时间提出要求(经业主单位审核同意),则需根据业主单位的要求调整验收时间。安全未达标的(出现安全事故),将处以合同价2%的处罚,并且业主单位保留索赔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权利。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11.乙方要对其所提供的设备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十一、产品新技术1.乙方提供的硬件和软件产品,无论在设计、制造或应用方面均应该是高质量的产品。乙方不应将那些已经被逐渐淘汰的产品,或者已被具有高技术性能所改进的新版本行将替代的那些产品提供给业主单位。2.交付给业主单位的控制系统设备应在满足标准硬件和软件配置的前提下,提供最新的产品。3.在合同限定的开支和计划以内推迟采购,以便获得经改进后的高性能部件和控制系统软件。4.乙方应采用自身的开发系统进行软件开发。未经授权,不允许设备用于其他的项目或其他的客户。十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十三、货款支付(一)价款支付1.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扣回,抵作合同款);2.全部设备到达现场指定地点,经业主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查验清单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70%】(含预付款)。3.货物组装就位、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签约合同总价的【90%】(含预付款)。4.医院开院且设备试运行二个月经甲方确认设备无故障,乙方向甲方提供原厂质保函原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注1: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足额发票。乙方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合同义务的履行。注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13】%;若因国家税务政策文件的调整引的变化的,则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相应调整。注3:合同履行过程,只有甲方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客观原因引起主要设备数量的增减时,才能按投标报价时的综合单价以及实际供货安装数量结算,其余情形均不做调整。(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综合单价不作变更。如有无价材料须经业主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批准可进行变更;由此引起的费用调整由乙方重新组价上报,以业主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定为准。(三)货物移交以前的保护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十四、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其所供应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就同一类产品存在数个标准的,以最高最严格的标准为准),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或因质量瑕疵而导致的安全隐患,且为未经使用的全新货物。2.质保期:即免费维保期(含工时费、零部件费以及其他需要的各种费用),免费维保期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为【】个月(具体以乙方投标承诺为准,但不得少于上述期限)。3.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保养、检修,应为业主单位提供24小时的免费服务,由于非业主单位原因发生的故障或损坏,乙方免费提供维修和备件直至货物性能、状态等达到正常标准,可以正常安全使用为止。如无法修复,业主单位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由业主单位退还乙方所供货物、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乙方应承担该货物质量不符导致业主单位产生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等费用)以及由此给业主单位造成的损失。4.质保期结束的30日前,乙方负责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和维护,并由业主单位验收认可。业主单位验收认可并不免除乙方对于验收认可后发生的但尚在质保期限内的货物故障或损坏的维修、退换货义务。5.若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伪劣货物或者假冒货物或者欺诈业主单位(代建单位),使得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遭受损失,乙方应向业主单位(代建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业主单位(代建单位)可依法寻求其他法律救济。6.乙方应在货物使用现场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以满足质保期内货物维修保障服务的需要。7.在质保期内,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维修人员应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并连续进行维修,直到货物恢复正常。修复部分的质保期自修复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8.一般故障修复响应时间:修复时间不超过4小时;若超过24小时未修复,业主单位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后续修复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9.重大故障修复时间响应时间:修复时间不超过48小时,若超过72小时未修复,业主单位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后续修复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10.技术服务10.1乙方须免费对业主单位的技术、操作人员进行培训。10.2乙方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产品5年以上的维修经验。10.3乙方应为业主单位免费提供设备技术服务。十六、违约责任16.1合同约定工期节点(含过程节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5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乙方总工期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的,按照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16.2乙方交付的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主要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的,应按照要求更换、重做、修理,每发生一次退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累计发生2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所有损失。因此造成交货逾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1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所有损失。16.3乙方接受甲方对供货期调整的要求,具体方式为:甲方提前十五天发出有甲方代表签发的书面通知,乙方进行书面确认后即可执行,对此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6.4合同期内,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且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或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拒不配合,影响本合同目的实现的或者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所有损失。16.5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使用于本工程,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16.6未经甲方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价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16.7本合同中所有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未及时支付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16.8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提供货物/服务质量等问题导致业主单位、代建单位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偿。16.9人员要求乙方班子组的应保持相对稳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工程量完成之日止,不得擅自变更和撤离,下列情形除外:①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②非本单位原因工程项目延期开工或停工时间达六个月以上的;③因人员离职不在本单位执业的。④因人员刑拘、死亡的。16.9.1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十七、未尽事宜说明本合同协议书未尽事宜及说明,以招标文件等其他有效文件为准。十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官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90天以上,几方单位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协商无法就继续延期履行合同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互不承担赔偿或违约责任。十九、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业主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审理。二十、合同组成文件包含下列内容,且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补充文件、询标纪要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尽管有前述解释顺序,关于货物质量的要求,各方确认以要求最为严格、标准最高的内容作为本合同项下认定依据。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起生效,至乙方交付全部货物就位、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经验收合格,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质保服务等内容以后终止。2.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执行;未达成补充协议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本项目用电、用水的计量由乙方自行与总包项目承包人协商解决,费用按实际发生用量与总包项目承包人自行结算,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费和支付。4.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其他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5.乙方进场后应完全接受业主单位对本项目施工的统一管理。其中,本项目的施工工序、特殊工艺要求及施工进度必须与总包项目衔接一致,不能影响总体工期及进度。6.乙方进场后应服从业主单位和监理人的监督和管理,同时符合业主单位的管理和要求,直至合同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7.本合同一式【】份,业主单位【】份,乙方【】份,代建单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单位(盖章):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代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314000邮政编码:314000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附件1安全协议业主单位(全称):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代建单位(全称):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卖方(全称):(一)安全协议为在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履行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代建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卖方,特此签订安全协议:一、业主单位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卖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2、有权要求卖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职责,有权要求卖方配备并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和器材,并对卖方履行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卖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3、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卖方事故进行上报。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施工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5、在施工前,做好相关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交底工作,向卖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6、发生事故后积极参与(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二、卖方权利和义务1、在日常作业中,对业主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2、有权按协议要求业主单位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3、发生严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意识。5、建立健全安全与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具体健康安全环境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涉及特种作业、下井下池作业时,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对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6、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与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与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有效的资格证书。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卖方必须承担管理责任。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卖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8、作业现场存在交叉作业时,除按安全交底的要求执行外,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的调度。9、所有施工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10、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和环保技术措施,项目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环保标志牌。11、卖方必须按照本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2、卖方必须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在业主单位生产设施上施工作业中发现(出现)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时,应及时报告业主单位。13、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参与)抢险,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发生重、特大事故应立即向业主单位报告。14、卖方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向业主单位提交工作方案,经业主单位同意并经业主单位进行相关的安全交底后,方可开始工作。项目完成后,卖方必须向业主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报告,经检查同意后恢复现场。15、卖方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定期接受业主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遵守业主单位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三、违约责任1、如因卖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2、如因卖方违约造成环境污染事件,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四、本协议作为采购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项目质量保修期满。业主单位(盖章):嘉兴市南湖区卫代建单位(盖章):生健康局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314000邮政编码:314000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附件13廉政协议业主单位(全称):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代建单位(全称):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卖方(全称):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规定,特签订廉政协议。第一条业主单位、卖方双方约定:(一)业主单位、卖方双方应共同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业主单位主管部门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经济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项目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业主单位、卖方双方应认真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三)业主单位、卖方双方的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四)业主单位、卖方双方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五)业主单位、卖方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廉政监督,建立健全廉政制度,认真严肃查处本方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六)业主单位、卖方双方如发现对方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或直接向对方法人代表、纪检监察部门及检察机关如实反映情况。第二条卖方的廉政责任(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单位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二)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业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支付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名义为业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任何应由业主单位个人支付的费用。(四)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业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等。(五)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业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六)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业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各类休闲娱乐等活动。(七)卖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办事,不得与其他单位互相串通,损害业主单位利益。第三条违约责任(一)卖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上级党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业主单位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卖方贿赂业主单位人员的,被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业主单位有权终止项目合同,由此造成业主单位的损失以及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第四条本协议作为采购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项目质量保修期满。业主单位(盖章):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代建单位(盖章):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314000邮政编码:314000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人:附件.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采购需求响应表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一对应如实填写响应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上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就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编号:0625-26105124、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标项标项内容数量单位简要技术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1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1批1、本项目最高限价430万元人民币。2、基本概况:用于血液透析中心临床治疗。3、本项目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允许进口,详见招标文件。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以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1.获取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3.获取方式:携带报名单位信息(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至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或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715476869aqq.com报名。报名成功后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而提出的质疑将被拒绝。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而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七、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八、投标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九、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十、开标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十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6000元支付方式:银行汇款、保函等形式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账号:9558851202064655202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0625-26105124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三、其他事项:1.投标文件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送达前务必提前联系,以便代理机构做好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反馈投标人:截止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所有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各投标人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4室,联系人,孙,系电话:0571-858602703.采购人名称:嘉兴市南湖区卫牛健康局(业)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一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地址:嘉兴市环东路环南路交叉口东南角项目联系人:顾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3-82076067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联系人:莫战威、汪飞君、林财、孙翔、陆俊杰联系电话:0571-85864737,85860235传真:0571-85860230电子邮件:715476869@qq.com5.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业主单位(盖章):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代建单位(盖章):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12日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沙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25-26105124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代建单位,喜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就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0625-26105124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标项标项内容数量单位简要技术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1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1批1、本项目最高限价430万元人民币。2、基本概况:用于血液透析中心临床治疗。3、本项目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允许进口,详见招标文件。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以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1.获取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4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3.获取方式:携带报名单位信息(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至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或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715476869@qq.com报名。报名成功后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而提出的质疑将被拒绝。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而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七、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八、投标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九、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十、开标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十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6000元支付方式:银行汇款、保函等形式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账号:9558851202064655202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0625-26105124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三、其他事项:1.投标文件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送达前务必提前联系,以便代理机构做好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反馈投标人;截止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所有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各投标人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4室。联系人:孙荣,联系电话:0571-858602703.采购人名称: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地址:嘉兴市三环东路与三环南路交叉口东南角项目联系人:顾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3-82076067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联系人:莫战威、汪飞君、林财、孙翔、陆俊杰联系电话:0571-85864737,85860235传真:0571-85860230电子邮件:715476869@qq.com5.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投标报价1、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验收费(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用户使用,达到使用要求及质量标准)、培训费、投标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质保期内保修服务等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一次性包死,合同价不再作调整,除招标范围更改。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或免费等描述)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2、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4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邀请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保函等形式。3、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投标无效。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支票、汇票、本票应当在投标截止日起2个工作日前递交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递交或被银行退票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保函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4投标保证金6、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7、开户银行:杭州市工商银行武林支行8、银行账号:95588512020646552029、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5投标保证金退还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凭“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或投标人另行开具的退投标保证金收据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予以退还。6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715476869@qq.com邮箱),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7投标文件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2、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3、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4、电子文档1份(投标文件加盖红章后的扫描件,用U盘密封递交)。8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须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采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9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投标人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包装和密封。电子版单独密封。10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1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1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3公告媒体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14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5代理服务费由代建人支付16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17其他1、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正本1份,单独递交。格式见第六章。2、采购人和中标人的交易服务收费依据嘉发改物(2018)329号文件《关于规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执行。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建单位和业主单位。2.代理机构:系指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4.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5.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6.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相同。7.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8.“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教材、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9.“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配送、驻场、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0.“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1.“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2.“★”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七)特别说明:1.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八)质疑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则不再接收质疑。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之前。(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答复。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前附表标明的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2、资格证明文件:对应“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各条款,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没有相关证书、文件的,须提供对应要求的书面说明或承诺书),否则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3、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人情况介绍;(4)销售业绩表(格式见第六章);(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如适用)、完整的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适用)、投标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等销售许可文件;(6)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7)配置清单(格式见第六章);(8)技术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则按技术条目顺序集中放置,并对相应内容进行醒目标注)(9)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操作说明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10)技术支持资料(投标产品的彩页、原厂datasheet、检测报告等);(11)供货、安装、调试计划及人员安排;(12)验收方案(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及质量保证措施;(13)质保期后保修、系统升级、配件及配套使用耗材价格表(格式见第六章);(14)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及措施、详细的培训方案、质保内容及期限等);(1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17)其他与评审评分有关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可提供的资料。(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邀请。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投标无效。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支票、汇票、本票应当在投标截止日起2个工作日前递交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递交或被银行退票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保函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6.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及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代理机构凭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或投标人另行开具的退投标保证金收据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予以退还:(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六)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人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采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应按要求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四、开标(一)开标准备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3.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当终止开标并作废标处理。(二)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4.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采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5.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报价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内容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6.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过程。7、开标会议结束。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业主代表1名,负责项目评标工作。(二)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当作废标处理。(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如果投标人报价有明显错误,则以投标人澄清后的价格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依法确定1名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3日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无。第三章评标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二、资格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三、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在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函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不允许进口的产品,投标人提供进口产品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7)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8)投标人应具备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如适用)、完整的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适用)等国家强制销售许可文件提供不齐全的、未提供投标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的;(9)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服务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0)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11)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供应商案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1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1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0)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的。四、评审内容及标准(一)商务、技术部分(50分)序号评审内容最高分值/1质保期: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规定最低年限的,项目整体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1分(不足一年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3客观分2销售业绩: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的所投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销售业绩(须包含血液透析机(单泵),与最终用户签订),每一例业绩得1分。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复3客观分2印件能清楚的辨析设备型号、价格及其他评审因素,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3客观分3技术要求响应符合性:投标人技术需求响应全部满足“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中“三、技术要求”条款的得满分。标注“▲”的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3分;一般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6客观分4投标产品的总体性能: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产品的总体质量性能水平综合评分,包括产品的技术先进程度、技术的成熟稳定性。(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5投标产品的运行、维修成本: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全保、人工保等各种保修方案及价格的合理性,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消耗品或易耗品的使用周期和价格的合理性综合评分。(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6售后服务: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方案的全面性综合评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故障解决、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及售后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7供货、安装、调试方案: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的合理性及全面性综合评分,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程度、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安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8优惠条件:根据投标人是否提供超出招标要求的实质性优惠条件情况综合评分。(评分范围:3,2,1,0)3主观分(二)价格部分(50分)分析最终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为有效报价。1、报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按下述方法计算:⑴当有效投标人4家及以上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投标单位最终有效报价之和(投标价低于“所有最终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90%”除外)/有效报价单位数(投标价低于“所有最终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90%”的单位数除外)】⑵当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时,评标基准价=(各最终有效投标报价之和)/(有效投标人总数)2、商务报价满分50分:投标总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5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扣0.3分。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由指定专人统一计算)。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一、总则1.1一般规定1.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2供方对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负有全部责任,包括采购的产品及现场服务。1.1.3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标准的优质产品,如果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与本技术规范书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1.1.4如标准、规范与本技术规范书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需方,并经需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1.1.5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需方的选择。1.2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1.2.1本技术规范仅适用于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的设计、制造、检验、校准、装配、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维护和相应的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内的维修等。1.2.2交货进度(1)交货、安装期:接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通知后3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达到条件后1周内完成所有安装及调试(具体以业主指令时间为准)。备品备件随设备同时交货。(2)本交货时间为到达施工现场时间,发货前由供方通知给需方,在得到需方确定的发货时间后发货。(3)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4)合同签订后,供方应在1周内,向需方提供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设备、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供方自制生产计划进度表,并列出详细条目。(5)交货地点: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现场指定点。1.2.3交货时间如有延误,供方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需方说明。1.3技术资料1.3.1一般要求(1)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语言为中文,文本使用Office2003及以上版Word/Excel格式。需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的正式纸质版图纸,和与之对应的AutoCAD2014及以上版本下的所有最终图的CAD磁盘(.DWG格式文件)。(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3)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草签后5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需方确认。(4)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阶段,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阶段。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阶段的具体要求。(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6)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1.3.2设备交付时应至少提供以下原件资料:(1)产品(包括进口产品)正确完整的中文技术手册及使用说明书1份;(2)保修书1份;(3)第三方校准证书;(4)可涵盖产品的相关试验报告一份;(5)出厂检验报告1份;(6)产品合格证1份;(7)装箱清单1份。二、采购内容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是否允许进口最高限价目的地1血液透析机(单泵)38台是430万元嘉兴市南湖区人民医院2CRRT2台是3体重秤1台是4便携式超声诊断仪1台是5腹膜透析机1台是6自动血压计1台否7红外治疗仪1台否8血液灌流机1台否/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三、技术要求序号主要要求投标响应1血液透析机(单泵)1.1适用范围用于成人与儿童慢性肾脏衰竭的血液透析治疗。1.2主要技术规格1.2.1操作界面触控中文彩色显示屏,图形化,一键式引导界面1.2.2分级声光报警系统360º分级声光报警系统;1.2.3电导度监测具有≥3个电导测量模块精确电导度监控1.2.4配制方式满足三种透析液供给方式:小桶浓缩液供给;中央浓缩液供给;联机浓缩干粉自动配液系统;▲1.2.5多种消毒清洗程序支持全自动化学消毒、热消毒、化学热消毒,热消毒温度≥93℃,具备短时热消毒,时间≤30分钟;▲1.2.6支持清洗棒消毒支持清洗棒消毒,消毒脱钙可一次完成;1.2.7空气探测器采用双通道结构超声波探测器,精度≥2μL气泡不能通过;▲1.2.8静脉压监测范围-700mmHg—+750mmHg;▲1.2.9动脉压监测范围-700mmHg—+750mmHg;1.2.10在线血压计和在线清除率监测配备在线透析充分性监测模块(Kt/V),利用电导模块实时测得,非计算式及光学监测,详细说明原理;1.2.11血泵血泵流量:0.20—600ml/min;1.2.12肝素泵具有肝素泵,肝素泵注射流速:0—10ml/小时,调节梯度为0.1ml;1.2.13漏血监测通过光学原理检测,透析液流程最大时的检测精度为<0.35ml/min;1.2.14超滤率超滤率:0—4.0L/小时;1.2.15透析液温度及流量透析液自动加热,透析液温度范围:33-40℃可调,±0.5℃;实时监测及可调,设有超温保护装置,透析液流量:300~800ml/min;1.2.16超滤精度超滤精度≤±1%;1.2.17断电支持时间后备电池保证在断电状态下超30分钟,支持除加热以外的其他功能,包括体外循环监测(动、静脉等压力监测,气泡监测等),不丢失治疗数据;1.2.18软硬件升级可实现软硬件升级,有数字化计算机信息网络接口;▲1.2.19漏液监测具有漏液传感器功能;1.2.20消毒排空率消毒排空率:≥99%;★1.2.21开放数据接口开放数据接口,包含联接医院血透管理软件的联机费用及数据采集盒2CRRT2.1治疗方式可选择的CRRT治疗方式:连续静脉静脉血液滤过(CVVH),连续静脉静脉血液透析(CVVHD),连续静脉静脉血液滤过透析(CVVHDF),缓慢持续超滤(SCUF),血浆分离、置换、吸附(TPE)等;2.2液体平衡秤≥4个,秤称重范围:0-11kg;2.3管路连接管路连接简易,全自动安装泵管,预冲迅速;3体重秤3.1检定分度值检定分度值:100g<200kg>200g3.2折叠椅可折起,放下4便携式超声诊断仪4.1探头规格一体化双探头4.2成像模式具备灰阶模式、B+彩色多普勒、谐波成像5腹膜透析机5.1驱动原理真空压缩泵驱动原理,操作简单,方便携带。5.2治疗模式多种治疗模式,实现个性化处方。5.3数据传输具备双向数据传输功能。6自动血压计6.1手臂伸入检测功能手臂伸入臂筒时,感知测量开始,启动语音引导;6.2显示屏LCD显示屏;7红外治疗仪7.1光谱范围宽谱远红外;7.2显示及操作方式液晶屏显示,触摸屏操作。8血液灌流机8.1治疗方式适用于血液灌流体外循环的动力提供和安全监测;8.2血液灌流机台车用于放置血液灌流机。注:“三、技术要求”中要求的检测报告在投标时不做强制性提供,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响应承诺(视作满足招标要求)。中标人在设备进场前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给采购人核查,若中标人无法提供则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四、商务要求序号招标要求1付款周期1.11.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扣回,抵作合同款);2.全部设备到达现场指定地点,经业主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查验清单无误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70%】(含预付款)。3.货物组装就位、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签约合同总价的【90%】(含预付款)。4.医院开院且设备试运行二个月经业主确认设备无故障,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原厂质保函原件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注1: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足额发票。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迟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同时,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合同义务的履行。注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13】%;若因国家税务政策文件的调整引的变化的,则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相应调整。1.1注3:合同履行过程,只有采购人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客观原因引起主要设备数量的增减时,才能按投标报价时的综合单价以及实际供货安装数量结算,其余情形均不做调整。2售后服务2.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响应时间≤1小时,配件到达时间不超过48小时,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如确实需要)。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10年的供应。故障最长修复时间在7个工作日之内,7个工作日内无法修复的,卖方应赔偿买方由停机造成的损失。一周内无法修复机器故障,必须提供同等次的备用机器。2.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2.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收费标准,包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2.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3技术支持3.1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并及时提供设备新功能和临床应用的资料。3.2软件终身全免费现场维护、维修、安装。4培训4.1卖方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4.2卖方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4.3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的培训方案中详细说明。5交货期:接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通知后3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达到条件后1周内完成所有安装及调试(具体以业主指令时间为准)。备品备件随设备同时交货。6安装调试6.1安装地点:嘉兴市南湖区人民医院6.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1周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正常运行,如果超出上述期限,卖方负责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设备安装调试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的,每超出1天,卖方赔偿给买方合同总金额的0.5%。当累计赔偿金额到合同总价的5%时,买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卖方必6.2须退还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买方的所有损失。6.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6.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6.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装调试方案和安装调试过程中采购人需配合的内。6.6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2份,维修手册1份。7验收7.1货物生产日期:货物到达买方机房之日前2个月内(国产产品)、6个月内(进口产品)(投标时相关证明文件不做强制性要求,设备进场前须按业主要求提供,若无法体现生产日期,业主有权拒绝货物进场。)7.2验收时间:设备安装调试完成。7.3供货商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供应商必须更换设备。7.4在货物安装后30个工作日内,由于卖方(或其关联公司、委托公司等)的原因,导致设备安装调试未达到投标文件响应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的,每超出1天,卖方须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款。当累计违约款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6%时,买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卖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同时,中标人赔偿采购人合同总价的30%。如果采购人的损失大于该赔偿金,采购人保留继续要求中标人赔偿的权利。7.5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检测、耗材等)由卖方承担,含在投标总价中。8报价方式8.1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人民币价(含货物应缴纳的一切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9质保期★9.1所投产品质保≥2年。10其他10.1若设备有信息系统接口,则全部免费开放及对接。★10.2免费开放设备运行数据信息端口,可与使用科室的追溯软件互联。10.3提供投标设备原厂技术白皮书(投标时不做强制性要求,设备进场前须按业主要求提供(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各一份))注:1.以上设备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如无特别注明的均为制造厂出厂的标准配置。投标人可根据以上所列的技术配置及技术性能要求作为参考选用投标产品,但所选投标产品的技术配置及技术性能应相当于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并满足采购需求,否则将可能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2.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的实地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实地勘测或咨询采购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所有情况完全了解并认同。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本项目中标人进场时,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一期EPC总承包单位及其他相关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如净化工程、装修、智能化等)安装工作,在工程进度及安全生产方面必须服从一期EPC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一期EPC总承包单位应予以配合,为专业工程的实施提供配合和便利条件: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验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等。若投标人需一期EPC总承包单位提供其他配合服务的,自行协商。总承包服务范围以外的工作(如:现场脚手架无法利用或部分区域未搭设脚手架或施工单位全部无法利用总包单位的设备设施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专业分包单位应在踏勘现场后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建设单位将不再支付此类费用。4.本项目包含国家规定需要计量的表、阀,除标配外需另提供备用相应表、阀一套,报价时综合考虑,今后结算不另增加相关费用。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项目名称: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RRT等设备采购买方(甲方、业主单位):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代建单位(甲方2、代建人):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卖方(乙方、中标人):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南湖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血液透析机(单泵)和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血液透析机和CRRT等设备 血液透析机和C 血液透析中心临床治疗 血液透析机 血液透析机和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