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保安服务招标公告(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2026)
项目概况
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1102026CGK00004
项目名称: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746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0,36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3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相关配备标准,晋源区教育体育局为各镇(街)中心校、区直属学校(园)配备专职保安员。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包一):138人 备注:无
标项二 标项名称: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包2 数量: 预算金额(元):36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相关配备标准,晋源区教育体育局为各镇(街)中心校、区直属学校(园)配备专职保安员。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包二):132人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 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6日至2026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太原市桃园二巷73号太原市中小企业局四楼会议室太原市桃园二巷7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景明北路7号
联系方式:0351-6594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桃园二巷73号
联系方式:0351-2738732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王志平、赵鑫、肖炜
电 话:0351-2738732
附件信息:
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最终.docx827.5K
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1102026CGK00004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8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5第五章合同文本3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3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1102026CGK00004项目名称: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7460000最高限价(元):3800000,366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包1数量:预算金额(元):3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相关配备标准,晋源区教育体育局为各镇(街)中心校、区直属学校(园)配备专职保安员。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包一):138人备注:无标项二标项名称: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包2数量:预算金额(元):366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相关配备标准,晋源区教育体育局为各镇(街)中心校、区直属学校(园)配备专职保安员。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包二):132人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包1、2,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6日至2026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8日09:00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太原市桃园二巷73号太原市中小企业局四楼会议室太原市桃园二巷73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代理费收费金额(元):/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景明北路7号联系方式:0351-65940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桃园二巷73号联系方式:0351-2738732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人:王志平、赵鑫、肖炜电话:0351-273873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2代理机构山西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4项目编号1401102026CGK00004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7460000元(其中:包一3,800,000 元;包二3,660,000元)最高限价:7460000 元(其中:包一3,800,000 元;包二3,660,000元)各包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各包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8中标人的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排序,采购人确定9投标人应具备特殊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10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四)基本情况表(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六)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七)投标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八)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九)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十)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十一)联合体协议书(十二)廉洁自律承诺函(十三)投标保证金(十四)本项目特定资格的证明文件(十五)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注:投标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11技术部分(一)报价一览表(二)服务方案(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12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三)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四)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七)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八)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九)创新服务(十)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十一)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13进口产品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不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14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包一: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小写:38000 元)包二: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小写:36000元)2.保证金形式: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3.电汇账户:开户名称:山西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太原南内环街支行帐 号:14001825908050010783行 号:105161005091投标人的保证金汇票、电汇等方式交纳后(基本账户转出),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后四位)。15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1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3)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3份。17文件解密投标人自行登录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8开启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19开启地点太原市桃园二巷73号四层会议室20评审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评审小组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21中标结果公告公示媒体:同招标公告的媒体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2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日起计算)2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24中标服务费的支付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基准价格向成交投标人计取代理服务费,取费基数为成交金额。2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3、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6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7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若有质疑,依法提出。28其它若本项目或者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2.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2.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中标的投标人。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2.7“服务”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投标人承担与货物伴随的相关服务,包括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投标人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2.8“产品缺陷”是指货物在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2.9“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3.3投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则如下: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本次招标不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将该变更时间以发布变更公告及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7.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7.5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不组织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7.6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不召开标前会。7.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文和中文译文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相关附件。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投标人能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技术服务文件。相关附件为政府采购政策性评审认定内容,若不适用,可不提供。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9.1.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9.1.2纸质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纸质投标文件,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并按照要求进行胶装和密封。(2)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特殊情形的开标评标及项目存档使用。(3)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9.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9.3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递交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山西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太原南内环街支行帐号:14001825908050010783行号:105161005091(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9.4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3)投标人要按投标内容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服务、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6)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9.5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时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0.3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表和技术指标响应状况偏离表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0.4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5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6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9.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2.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2.4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内容严格一致;(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2.5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投标文件的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3.3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进行投标,需按已登记包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14.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人签到。(2)投标人需在开标时,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如无法及时对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将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代理机构,作为纸质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5.3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6.2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优惠或折扣(如有)、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投标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6.3开标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17.1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3家及以上明确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17.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7.4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7.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7.6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7.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18.初步评审18.1资格性审查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对资格审查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与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代理机构对资格审查时需征得采购人授权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是否有效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为保证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18.2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评审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1)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8.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投标的澄清19.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19.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9.3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0.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21.确定中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2.评标过程保密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2.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3.重新评审及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4.采购项目废标、终止与处理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4.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4.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项目终止后,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4.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签订合同25.中标通知25.1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的中标确认函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5.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6.签订合同26.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项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27.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或商定从保证金中扣除,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基准价格向成交投标人计取代理服务费,取费基数为成交金额。八、保密和披露28.保密28.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披露29.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0.询问和质疑的线上提交30.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采购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代理机口头提出询问。33.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采购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33.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采购单位”,向采购人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3.4供应商对采购程序进行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代理机构”,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1.询问和质疑的线上答复31.1向“采购单位”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代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31.2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3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终止质疑处理。31.4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属于采购人答复的,采购人应当将质疑答复结果告知被质疑供应商,将质疑答复内容和重新确定的采购结果函告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按照采购人的意见发布结果变更公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属于代理机构答复的,代理机构编制变更公告,经采购人确认后发布结果变更公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违约处罚32.违约处罚32.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2.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投标文件初审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要求(如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审查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有效性、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9其他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符合性评审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商务资信对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对照本文件要求对响应有效期、合同履约期限、地点、履约保证金(如有)、服务要求等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2报价要求对投标人提供报价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提供报价未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2.报价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报价内容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预算金额等情形的,响应无效;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3技术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4其它其它符合性审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说明: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审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3.特别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和符合性检查的内容。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2.1.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1.1.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2.1.1.2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1.1.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1.1.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1.2.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招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1.2.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1.2.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1.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1.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要求:监狱企业参加招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1.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2.1.4.1投标人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1.4.2投标人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2.1.4.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三、评标办法及细则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将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具体量化,并赋予相对权重分值,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投标人的方法。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2.评分标准及细则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1商务投标人业绩(15分)投标人近三年内每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以合同为准)(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3月至今);注:(1)合同复印件包含: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2)类似项目业绩仅指投标人的保安服务项目业绩,即类似项目业绩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0~15人员配备(15)1.提供用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5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保安员证、有效联系方式、劳动合同,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认定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全面、无效的均不得分。2.人员配置中每有一名高级保安员证件的计2.5分,最高计5分。3.人员配置中每有一名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的计2.5分,最高计5分。0~152技术服务工作目标及管理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工作目标(3分)、管理方案(3分)进行综合评审。每项3分,满分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项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最多扣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内容与项目特点无关 、与采购项目服务质量无关、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0~6机构设立、运行流程、管理计划(9分)根据投标人机构设立(3分)、运行流程(3分)、管理计划(3分)进行综合评审。每项3分,满分9分,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项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最多扣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内容与项目特点无关 、与采购项目服务质量无关、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0~9保安员培训及管理(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3分)、方式(3分)、目标(3分)进行综合评审。每项3分,满分9分,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项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最多扣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内容与项目特点无关 、与采购项目服务质量无关、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0~9管理工作必须的物资装备计划情况(6分)包括安保器械(1分)、工具(1分)、通讯(1分)、治安装备(1分)、反恐装备(1分)及办公设备(1分)等进行综合评审。每项1分,满分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1分;每项存在缺陷扣0.5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内容与项目特点无关 、与采购项目服务质量无关、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0~6管理规章制度(6分)包括单位内部岗位责任制(2分)、管理运作制度(2分)和管理人员考核制度(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制度内容进行评审。每项2分,满分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项存在缺陷扣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内容与项目特点无关 、与采购项目服务质量无关、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0~6应对反恐、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方案(8分)恐怖事件风险识别(2分)、恐怖事件应对方案(2分);突发事件风险识别(2分)、方案(2分)包括从防暴恐、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火灾、地震、其他不可抗力等防范能力与方案进行评审。每项2分,满分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项存在缺陷扣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内容与项目特点无关 、与采购项目服务质量无关、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0~8学校组织活动保障方案(4分)对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1分)、考试(1分)、比赛(1分)、培训(1分)等安全保卫配合工作及安全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每项1分,满分4分,每有一项缺失扣1分;每项存在缺陷扣0.5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内容与项目特点无关 、与采购项目服务质量无关、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0~4档案制度(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制度完善、全面、健全等进行评审。档案制度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每存在一项缺陷扣1分,最多扣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内容与项目特点无关 、与采购项目服务质量无关、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0~3提供针对本项目各项管理指标的承诺(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人员安排、人员工资、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要求的承诺进行评审。本项目各项内容齐全得3分,存在缺陷扣1.5分,与采购需求无关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内容与项目特点无关 、与采购项目服务质量无关、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0~3本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及安全要求(6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3分)、安全保障措施(3分)进行评审。每项3分,满分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项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最多扣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内容与项目特点无关 、与采购项目服务质量无关、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0~63报价价格部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0~10第4章商务、技术要求采购需求一、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二、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单位: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2、项目名称: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包,同一供应商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报价,但是只能中一个包,评审顺序按标包顺序进行。供应商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4、预算金额:人民币746万元(其中:包一3,800,000元;包二3,66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746万元(其中:包一3,800,000元;包二3,660,000元)5、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9号)文件精神,太原市晋源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2150元,中标人需保障保安人员月工资不低于2150元(人民币)。6、采购说明: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相关配备标准,晋源区教育体育局为各镇(街)中心校、区直属学校(园)配备专职保安员。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保安服务进行购买服务,采取第三方委派形式,教育体育局与派驻保安系用工关系,派驻保安与中标单位系用人关系。派驻保安为劳务派遣合同工,合同期限根据岗位具体设定。(一)晋源区教育体育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驻保安由中标单位委派,按各镇(街)中心校、区直属学校(园)岗位需求进行招聘和派遣,选拔合格人员由中标单位派遣到全区各镇(街)中心校、区直属学校(园)工作。(二)中标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建立个人工作档案,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按月发放服务人员工资等事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派驻保安需符合各镇(街)中心校、区直属学校(园)的用人标准,个人信息需真实可靠。(三)中标单位负责派驻保安的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进行执业培训等。(四)各镇(街)中心校、区直属学校(园)有权对派驻保安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和处罚;对工作不称职的人员,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限期更换;有权对违反服务合同相关条款的服务人员进行清退。(五)保安员在工作执勤期间,因突发疾病死亡或重伤、残疾、因个人过失或违法犯罪行为对学校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保安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六)中标单位应全力配合、积极支持各镇(街)中心校、区直属学校(园)相关工作。(七)及时处理恐怖或突发事件;(八)对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考试、比赛、培训等承担相应安全保卫配合工作。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晋源区教育体育局按实际派驻保安人数向中标单位支付保安服务费,付费方式为一月一付。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单位要求。三、技术要求(一)保安人员配备情况表2026年保安人员配备计划表包号学校名称2026计划保安人数包一义井中心校3晋源中心校52罗城中心校5金胜中心校7实验中学20实验二小5实验三小8实验四小3实验五小4实验六小6实验八小3春芽幼儿园3一电学校3青少年活动中心2晋泉幼儿园3实验幼儿园3实验小学8合计2026138包号学校名称2026计划保安人数包二晋祠中心校39姚村中心校35第十小学校5长兴南街学校9康兴路学校4第七小学6第十一小学(山大附小)3第十小学万科校区3长兴南街学校保利校区6山大附中晋源校区22合计2026132(二)服务要求(岗位职责与要求)1、门岗岗位职责1.1严格验证、检查制度,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物资擅自进入责任区,维护责任区内的治安秩序;1.2负责监视出入人员和物品的进出情况,对危险品和可疑人员的进入要进行控制和报告;1.3引导来访人员按规定的路线和区域到达指定位置,防止无关和闲杂人员的进入,劝阻破坏和污染环境和卫生的行为;1.4坚守岗位,警惕性要强,认真做好岗位周围监视、检查等各项工作,预防管区内发生刑事案;1.5维护值勤范围内的工作、生活和卫生秩序;2、巡逻岗岗位职责2.1认真记录巡视中所发现的问题,遇重要情况应急时汇报上级或越级汇报。2.2每次巡逻后,汇总巡视查出的问题,便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解决。2.3认真做好巡视记录,在巡视过程中,重点对用电室、消防室、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重要位置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发现问题按流程进行上报和处置。2.4维护项目内公共区域内的治安秩序,发现可疑人和物及时上报,并监视其行为,监控物品所放地。2.5巡视过程中严禁串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指导、检查固定岗位不得脱岗、离岗。3、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3.1对进出岗位不服从验证、检查的人员和车辆或强行进入时,应耐心进行劝说,劝说无效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尽量控制、限制人员和车辆动向,同时报告队长和学校,由队长或学校值班领导进行处理;3.2如发生突发事件,值勤人员要迅速报告保卫部门值班领导,以便快速向上级领导报告和处置;3.3当发生群体性冲突事件时,值勤队员应迅速报告保卫部门及队长,并迅速封闭,密切注意闹事者的动向,保证值勤岗位和驻勤单位财产的安全。3.4当遇有疯傻、醉汉闯入岗位时,要耐心进行说服和劝阻,让其离开责任区,如劝阻无效时,应采取措施稳定情况,并及时通知保卫部门或派出所,并疏散围观群众,值勤人员要冷静沉着,加强防范。3.5当遇有内部发生盜窃或抢劫事件时,立即报警,立即封闭大门和进出通道,严格履行验证手续,对身份不明者暂不予以放行,对携带物品的可疑人员要扣押待查,严防可疑人和物混出大门。3.6如发生治安事故和自然灾害时,值勤人员应立即报警,在保卫部门的指挥下展开各项下作。4、保安人员素质标准4.1所派出人员思想进步,道德品质好,具有较强的遵纪守法意识。4.2所派出人员忠于职守,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够严格履行保安人员的义务。4.3所派出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各类情况的处置原则和方法。4.4所派出人员态度端正、礼貌待人,能够热情周到地提供各项安全保卫服务。4.5所派出人员仪容仪表端庄、着装整洁得体,行为举止规范,自觉融入到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中。5、保安服务人员素质要求5.1政治素质严格按照保安管理条例,做到入职前信息比对,保安岗前要经过专业培训,要持保安证上岗,保安人员的着装及器械佩戴规范。5.2身体素质5.2.1年龄在18-55岁之间,其中年龄在18-45岁之间的不得少于30%,派驻保安人员须具有保安证,并全部投保意外伤害保险;5.2.2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楚;5.2.3举止大方、谈吐良好;5.2.4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体重无明显超重、体检合格。5.2.5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思想品德好,无纹身、无吸毒和酗酒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5.2.6对安全保障工作有一定了解。5.3文化素质5.3.1初中(含)以上学历;5.3.2语言表达流畅,表达能力强;5.3.3文字书写通顺;5.3.4知法懂法,严守秩序维护从业规范。5.4、业务技能素质5.4.1具有高度的警惕性及防卫能力;5.4.2善于应变、能灵活处理各种突发事件;5.4.3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和判断是非的能力。5.5思想素质5.5.1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勇于奉献;5.5.2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5.5.3思维敏捷、反应迅速、勇于面对挑战;5.5.4意志坚强,具有一定的自我控制能力。6.保安考核校园专职保安实行月考核制度。由学校分管安全负责人根据保安在校日常执勤情况给予检查评定,每月底汇总评定情况(校长签字)。每月5日前,各镇(街)中心校、区直属学校(园)将上月汇总评定情况(学校盖章)交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根据考核细则进行奖惩。成立督查大队,联合公安局治安大队、教育体育局安全科不定期对所有学校安保情况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如发现保安队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立即进行通报并作出相应处理。6.1保安人员在履职中,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保安公司应及时予以教育、处罚,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学校、教育体育局;对无法胜任上岗的保安服务人员,教育体育局、学校有权要求保安公司更换人员。6.2保安岗位考核办法6.2.1不着装上岗,罚款10元;6.2.2缺岗一次,罚款20元;6.2.3上下学高峰时段没有在校门口着装站立,罚款10元;6.2.4校门口摊担、车辆无序,阻碍进出通道而不作为,罚款10元;6.2.5校外车辆未经询问、登记进出校园,罚款5元;6.2.6无放行单或领导同意放出违禁或大件载货车辆一次,罚款10元;6.2.7对突发情况不采取措施、不接听夜间呼叫,每次罚款10元;6.2.8非经批准放任营运车辆进入校园一次,罚款10元;6.2.9未及时进行交通管制、按时开关路灯,罚款10元;6.2.10校门口、值班室卫生状况差,每次罚款5元。6.2.11对于不称职的保安员及时调整。7.服务标准及要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守护,门卫值守、上下学及课间秩序维护、安全隐患巡查等。第5章合同文本以采购人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保安服务内容乙方接受甲方聘用派出保安员担任为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各镇(街)中心校、区直属学校(园)提供保安服务。保安员的配置保安聘用要求严格执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和中小学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且满足采购人要求。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晋源区教育体育局按实际派驻保安人数向中标单位支付保安服务费,付费方式为一月一付。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并根据项目服务性质、岗位服务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对保安员进行岗位培训与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2.乙方队员在上班时间脱岗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酿成人员事故及甲方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保安员工作中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应予赔偿。3.甲方有审核乙方提交的执勤方案和执勤制度的权利;有要求乙方修改执勤方案和执勤制度的权利。4.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生活条件。5.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6.甲方可以对保安人员进行单位规章制度的教育。7.甲方不得指派保安员从事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得指派保安员从事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工作,由此造成人员伤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8.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及甲方确认的保安员人数,难以保证安全防范的,有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改进意见应认真研究解决。2.乙方有拒绝承担合同范围以外的职责任务的权利。有拒绝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职责任务的权利。3.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安全、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4.乙方负责对保安员进行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岗前培训。加强对保安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5.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不称职的保安员。6.如保安人员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乙方负责及时安排人员替补,并承担由于缺勤时造成的相关责任。7.乙方定期向甲方进行回访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8.乙方应对全部保安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四、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1.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2.本合同期限届满终止。3.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缴清合同履行期的服务费。五、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乙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因甲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5.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的,则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向守约方支付1%的违约金。乙方在工作时间由于监管不力导致社会闲散人员进入现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六、争议的解决在合同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七、其它事项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4.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太原市晋源区教育体育局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为参考文本,最终合同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封面格式)(正/副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封面格式目录商务部分投标函……技术部分报价一览表……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商务部分(一)投标函(格式)(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日历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条件响应程度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承诺若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内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开标后撤回投标的;(5)在评标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6)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无效。(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 名电 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本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资质证书企业简介(可另附)备注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五)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并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六)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七)投标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九)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十)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序号使用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备注备注:投标人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十一)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投标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廉洁自律承诺函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函(采购人):为维护本次招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投标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投标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参与投标采购活动、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投标采购活动,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投标采购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投标采购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三)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十四)本项目特定资格的证明文件(十五)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1、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填此表者,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自行添加行)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一)报价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货币:人民币/元报价合同履约期限质量标准备注大写: 小写: 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1、技术、服务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填此表者,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自行添加行)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文化程度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联系方式职称执业资格个人工作经历简介:主要业绩介绍:获奖情况介绍:后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拟投入人员一览表保安人员情况表包号:序号姓名年龄保安证书是否为退伍军人是否为警校毕业生12345....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4、其他技术材料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三)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序号软件名称开发商注册商标版本号备注(四)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认证证书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七)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八)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不涉及,可不提供)附:符合标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9)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第包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投标人投标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十)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十一)政府采购其他政策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