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改建提升工程项目检查车 海工 定制检查车招标公告(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内容:
项目编号:FA00000536941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2002000368项目-钱江三桥改建提升工程
检查车(招标编号:ZPMC(WZ)-ZB2026-03-009)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振华重工-2002000368项目-检查车(招标编号:ZPMC(WZ)-ZB2026-03-009)(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检查车 (标的物名称)采购/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02000368 钱江三桥改建提升工程主桥钢结构一标段项目
本次招标物料的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江 景路1号;桥位安装地址—杭州市钱江三桥项目北岸;
申购数量2台套,要求交货期2026-4-30之前送达;
质保期:项目交付后3年,投标前签署相关技术协议要求,技术协议未提交或未通过投标会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与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3.1.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环保体系认证证书;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6)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接;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票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 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1.2 投标人需要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5)近3年承担的成功完成过1座以上最大跨径大于等于400米的 ,钢桥梁检查车制作及现场安装工作(提供合同及完工证明)。同时至少1座检查 车轨道系统的桥位现场安装业绩和1座伸缩检查小车供货及安装业绩。
(6)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4)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市场通用商品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2)。
3.1.3 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预审,参与单位在报名时需按照公告要求递交资格审查资料
R资格后审,参与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递交资格审查资料。 注:报名截止前报名的单位需提交技术协议交招标方设计总工确认,技术协议未提交或未通过投标会被拒绝。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R接受递交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递交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
R参与一个包件投标
£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时间为准,登录“中交招采网”系统(网址:https://zjzcw.icc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按本章第3.1款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提交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及第六章相关规定。
4.2 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者,在接到“中交招采网”系统下载标书的短信通知后,可登录“中交招采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可直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以“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R不举办现场开标
£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注:中交一级集采目录物资必须采用此评标办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标段一:3.5 万元;
投标担保的形式:
R电子保函(受益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帐 号:1001190709016203966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其他:_______
电子保函购买方式详见附件3;投标保证金保函购买方式、附件4:关于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详见附件5: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1 付款条件: 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入库完成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0个工作日内付款,以6个月(不贴息)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质保期36个月。
10.1.2 报价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率:R13% £9% £6% £0%
R其他: 含税到货价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R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a.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合同金额5%(现金)/合同金额10%(保函)
b.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R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帐 号:1001190709016203966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R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_______
11
.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纪委工作机构(党委巡查办公室)
举报电话: 021-31193650
举报邮箱: jwss@zpmc.com
12.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情形认定、惩戒措施等见附件6: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13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3.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3.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4
.其他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
5
.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5室
联 系 人:赵春雷(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zhaochunlei@zpmc.com
电话:021-31192878
联系人: 郭文滨 (设计)
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
电话: 18001962660
邮箱: guowenbin@zpmc.com
2026年 03月16日
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
附件3;投标保证金保函购买方式
附件4:关于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
附件5: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
附件6、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税率
单位
1
海工设备及配件
物资名称:定制检查车 26550×2820×2320 JCC-011;SAP询价单:1000050108
13%
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4:关于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pdf
附件2: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doc.pdf
附件3: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pdf
附件5: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pdf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我公司进行的招标工作中,为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公开透明的良好市场环境,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根据《上海振华重工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特将我司在招标工作中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联合惩戒规定、认定标准、惩戒措施、信用修复等内容告知如下:一、惩戒规定:对我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我公司的全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二、认定标准:发生如下情形会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投标时出现IP地址相同,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恶意煽动、牵头组织信访事件的,作为信访人员主体单位,回避、不配合、拒绝解决的。11.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的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三、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名单报送公司监督委员会备案。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四、修复机制1.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愿意接受公司依据《廉洁承诺书》(附件1)和签订业务合同时的《廉洁协议》(附件2)进行经济处罚的,可适当缩减禁入期限,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2.信用修复由我公司各单位提出申请,向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表》(附件3),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可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中撤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附件1:《廉洁承诺书》附件2:《廉洁协议》附件3:《信用修复申请表》附件1廉洁承诺书致: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于承诺人已经或将要作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供应商或者分包商,已经或者将会签订相关项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承揽和分包等类型的合同),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营造健康的商业环境和建立正常商业合作关系,承诺人特此承诺:一、基本原则(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二)严格执行主合同,履行合同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涉及商业秘密和项目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三)发现在履行主合同中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或违反本承诺书行为的,应当及时纠正,并应向公司有关部门举报。二、廉洁义务(一)承诺人保证其人员了解公司有关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及本承诺书的相关规定,并遵照执行。(二)承诺人承诺在商业活动或主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进行下列行为(包括不限于):1.商业贿赂:向公司人员提供各种形式的回扣、佣金、代理费、实物、有价证券、礼券(卡)等有价物品,或组织公司人员旅游、高档宴请或其他可能影响商业活动或主合同公正履行的活动;2.变相提供贿赂:(1)为公司人员在其房屋购置或装修、出国出境旅游、亲属婚丧嫁娶、安排工作等个人事项上提供资金、服务或便利;(2)为公司人员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或支付主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补贴、津贴;(3)为公司人员提供非主合同履行所必须的高档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其他物品;3.行贿及其他:要求公司人员配合或协助进行包含行贿、谋求不正当商业利益在内的各类违法活动;4.利益冲突:在未经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接受或邀请公司人员以其本人或其亲友名义于承诺人或其关联单位处直接或间接参股、任职、兼职、借贷资金或获取其它利益;5.串标围标:在商业活动中进行串标或围标等违规违法行为;6.以欺诈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当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或者利益的行为;7.其他影响商业活动或主合同公正履行的行为;承诺人以其人员或其关联或所属单位(人员)名义实施上述列举行为的,或向公司人员的亲友实施上述列举行为的,视为承诺人的行为。(三)承诺人主动向公司书面申报近五年内聘用公司已离职或退休员工情况,包括该员工姓名、现任职务和工作职责、入职日期等基本信息。(四)对于公司举报承诺人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承诺人应及时组织调查,调查结果应向公司进行反馈。三、廉洁责任(一)如承诺人违反本承诺的,经公司查实,承诺人应在其管理权限内给予其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承诺人每次违反本承诺义务的,承诺人都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若承诺人行贿数额或者给公司照成损失的数额大于10万元,应当按照行贿数额或者公司损失数额支付违约金。公司可视情况,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对承诺人处以临时或永久禁止进入甲方市场的处罚。(三)公司有权从对承诺人任意合同应付款项中予以进行直接扣除。若公司的合同应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承诺人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应当支付相关违约金。(四)如承诺人拒不配合公司开展的调查工作的,或者被证实存在隐瞒信息、提供虚假信息和伪证行为的,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主合同的履行采取暂停支付业务进度款或暂停施工及交货、终止合作、追究经济损失、解除合同并永久禁止承诺人进入甲方市场等措施。承诺人同意,公司对主合同履行采取的上述措施,不承担任何主合同的违约责任,承诺人放弃对公司的任何索赔。四、监督和举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为承诺书的监督部门,并接受承诺人的举报。公司监督部门:纪委工作机构(党委巡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A座28楼电话&邮箱:021-31193650、jwss@zpmc.com承诺人:时间:附件2:《廉洁协议》廉洁协议甲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已经或将要签订相关项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承揽和分包等类型的合同),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营造健康的商业环境和建立正常商业合作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具体项目合同附件执行。一、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二)严格执行主合同,履行合同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涉及商业秘密和主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三)发现对方在履行主合同中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有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向其所在单位有关部门举报。二、甲方责任(一)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本企业有关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二)严禁甲方人员在商业活动或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包括不限于):1.商业贿赂:收受或向乙方及乙方人员主动索要各种形式的回扣、佣金、代理费、实物、有价证券、礼券(卡)等有价物品,接受或参与乙方及乙方人员提供的旅游、高档宴请或其他可能影响商业活动或主合同公正履行的活动;2.变相收受贿赂:(1)接受乙方或乙方人员为其房屋购置或装修、出国出境旅游、亲属婚丧嫁娶、安排工作等个人事项上提供资金、服务或便利;(2)在乙方处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或领取主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补贴、津贴;(3)收受或向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索要非主合同履行所必须的高档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其他物品;3.行贿及其他:要求乙方或乙方人员配合或协助进行包含行贿、谋求不正当商业利益在内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4.利益冲突:未经甲方批准,以本人或其亲友名义于乙方或其关联单位处直接或间接参股、任职、兼职、借贷资金或获取其它利益;5.串标围标:在甲方业务范围内,甲方员工授意乙方配合进行串标或围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委托或授意其亲友实施上述列举行为的,视为甲方人员的行为。(三)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并应及时组织调查,调查结果中可公开部分应向乙方进行反馈。三、乙方责任(一)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并遵照执行。(二)严禁乙方人员在商业活动或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包括不限于):1.商业贿赂:向甲方人员提供各种形式的回扣、佣金、代理费、实物、有价证券、礼券(卡)等有价物品,或组织甲方人员旅游、高档宴请或其他可能影响商业活动或主合同公正履行的活动;2.变相提供贿赂:(1)为甲方人员在其房屋购置或装修、出国出境旅游、亲属婚丧嫁娶、安排工作等个人事项上提供资金、服务或便利;(2)为甲方人员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或支付主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补贴、津贴;(3)为甲方人员提供非主合同履行所必须的高档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其他物品;3.行贿及其他:要求甲方人员配合或协助进行包含行贿、谋求不正当商业利益在内的各类违法活动;4.利益冲突:在未经甲方批准的情况下,接受或邀请甲方人员以其本人或其亲友名义于乙方或其关联单位处直接或间接参股、任职、兼职、借贷资金或获取其它利益;5.串标围标:在商业活动中进行串标或围标等违规违法行为;6.以欺诈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当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或者利益的行为;7.其他影响商业活动或主合同公正履行的行为;乙方以乙方人员或其关联或所属单位(人员)名义实施上述列举行为的,或向甲方人员的亲友实施上述列举行为的,视为乙方的行为。(三)乙方应主动向甲方书面申报近五年内聘用甲方已离职或退休员工情况,包括该员工姓名、现任职务和工作职责、入职日期等基本信息。(四)对于甲方举报乙方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乙方应及时组织调查,调查结果应向甲方进行反馈。四、违约责任(一)如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相关约定,经甲方查实并符合相关处理规定的,甲方应在其管理权限内给予甲方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如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相关约定的,视为乙方违约,经甲方查实,乙方应在其管理权限内给予乙方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乙方人员每次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都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若乙方行贿数额或者给甲方照成损失的数额大于10万元,应当按照行贿数额或者甲方损失数额支付违约金。甲方可视乙方违约情况,协调甲方相关部门对乙方处以临时或永久禁止进入甲方市场的处罚。(三)根据本条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从对乙方任意合同应付款项中予以进行直接扣除。若甲方的合同应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应当支付相关违约金。(四)如乙方拒不配合甲方针对本协议开展的调查工作的,或者被证实存在隐瞒信息、提供虚假信息和伪证行为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主合同的履行采取暂停支付业务进度款或暂停施工及交货、终止合作、追究经济损失、解除合同并永久禁止乙方进入甲方市场等措施。乙方同意,甲方对主合同履行采取的上述措施,不承担任何主合同的违约责任,乙方放弃对甲方的任何索赔。五、监督和举报甲乙双方的相关职能部门为本协议履行的监督部门,并接受任何一方对违反本协议情况的举报。甲方监督部门:纪委工作机构(党委巡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A座28楼电话&邮箱:021-31191531、jwss@zpmc.com乙方监督部门:地址:电话&邮箱:六、其他(一)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事项,仍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本协议约定与主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二)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同意本协议的效力溯及于主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3:信用修复申请表申请部门/单位名称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市场主体名称惩戒类别和期限惩戒起始时间市场主体联系人联系方式整改情形及效果描述(可另附页)审批意见申请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公司归口管理部门签字(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建提升工程项目检查车 海工 定制检查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