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芍治伤丸及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 丹芍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招标公告(浏阳市骨伤科医院2026)
浏阳市骨伤科医院丹芍治伤丸及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项目第2次公开招标公告
浏阳市骨伤科医院丹芍治伤丸及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项目第2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芍治伤丸及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0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CG-202601220002 项目名称:丹芍治伤丸及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2052000元。 最高限价:2052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丹芍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
服务期两年
2
项
931000
1862000
2
其他服务
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
服务期两年
2
项
95000
190000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 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提供招标文件中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其许可证营业范围须涵盖丸剂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免费获取公开的招标文件。 2、因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的获取及操作: 1)投标人应确认是否已成功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操作,可在下列地址通过投标人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http://123.56.248.190/csgp/registerSupply/toInfoList。查询到信息说明已成功登记,如未查询到信息请在下列地址完成登记操作http://123.56.248.190/csgp/registerSupply/register。为不影响参与电子化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及时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在长沙政府采购网登记过程中如存在疑问可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或服务热线:0731-89575669咨询。 2)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 3)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 4)投标人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CSZF或.CSC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STF)。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操作存在疑问的,可通过:0731-89938899 咨询。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长沙政府采购网及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长沙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2026-04-08 09: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6-04-08 09:00 分。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五、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0 元。 2、缴纳时间:2026-04-08 09:00 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
/
六、公告期限: 2026-03-17 起至 2026-03-24 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浏阳市骨伤科医院
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0731-83531399
地 址:湖南省浏阳市社港镇新光居委会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浏阳市明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日良
电 话:15616466636
地 址:浏阳市庆泰中路浏阳碧桂园欢乐里4栋1705室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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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招标正文--丹芍治伤丸及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第二次).doc
2026 年3 月17 日
长沙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电子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丹芍治伤丸及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LYCG-202601220002采购人:浏阳市骨伤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浏阳市明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3月关键信息一、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情况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无需供应商提供书面申明);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7(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提供招标文件中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其许可证营业范围须涵盖丸剂范围。 说明: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6、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二、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情况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0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1.0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2.0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0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0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0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0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07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3不符合★条款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5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6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取值范围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序号项目权值的取值1价格30.0%2技术44.0%3商务26.0%4其他0%Σ(1+2+3+4)=1100%报价评审序号评审因素权值1投标报价1.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2.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的 65% ,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65%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的 65% ,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65%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65% 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6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0技术评审序号评审因素权值1实施方案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生产计划;②原材料采购与验收;③仓库管理;④配送方案;⑤生产工艺验证与确认;⑥生产周期承诺及应急预案等。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得3分,最高计18分。存在一般缺陷: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每存在一类缺陷扣1.5分。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项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项是指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点、影响因素或未能考虑到不同的视角和情境;“描述不详”指描述不够详细、深入或精准,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遗漏了重要信息,或者未能准确传达核心观点和细节;“错误” 指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或者标书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等。18.02产品质量保证方案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本项目产品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原辅料检验操作规程;②药品质量内控标准;③制作工艺及生产过程质量管控措施;④制剂的质量问题处理措施;⑤成品仓储质量保证措施等。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得2分,最高计10分。存在一般缺陷: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每存在一类缺陷扣1分。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项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项是指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点、影响因素或未能考虑到不同的视角和情境;“描述不详”指描述不够详细、深入或精准,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遗漏了重要信息,或者未能准确传达核心观点和细节;“错误” 指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或者标书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等。10.03保密制度及措施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本项目保密制度及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保密制度;②保密承诺及措施等。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得3分,最高计6分。存在一般缺陷: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每存在一类缺陷扣1分。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项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项是指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点、影响因素或未能考虑到不同的视角和情境;“描述不详”指描述不够详细、深入或精准,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遗漏了重要信息,或者未能准确传达核心观点和细节;“错误” 指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或者标书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等。6.04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响应时效;②退换流程;③质量追溯;④整改措施;⑤赔偿机制等。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得2分,最高计10分。存在一般缺陷: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每存在一类缺陷扣1分。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项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项是指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点、影响因素或未能考虑到不同的视角和情境;“描述不详”指描述不够详细、深入或精准,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遗漏了重要信息,或者未能准确传达核心观点和细节;“错误” 指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或者标书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等。10.0商务评审序号评审因素权值1人员配备团队人员具有药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执业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每提供一个人员计2.5分,最高计10分。注: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10.02设备能力具备全自动速控中药制丸机,计2分;具备水冷式粉碎机,计2分;具备颗粒包装机,计2分;具备气相色谱质谱仪,计2分;本项最多计8分。注:以上设备应提供:(1)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和购买发票扫描件;(2)提供设备在投标人现有厂房内的实景照片及铭牌的照片,购买设备型号与对应铭牌的照片一致。(1)和(2)须同时具备,否则不计分。8.03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类似丸剂加工案例的,每提供一个成功案例计2分,最高计8分。注:提供有效期内备案批件或注册批件证明材料,若为代加工制剂还需提供相关合同及委托配制批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计分。成功案例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8.0其他序号评审因素权值★条款汇总序号条款内容1★4、中标人须对制剂生产质量全程负责,确保每一批制剂药品符合既定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及生产数量,生产工艺及质量可控,质量指标符合湖南省药监局备案标准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交货时,须提供制剂药品自检合格报告;协助采购人完成每种制剂的送检相关工作,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实施方案;对委托生产的制剂按规定留样,妥善存档检验报告,配合药监部门的复检工作,对出具的检验报告承担全部责任。因制剂药品生产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责任与损失,由中标人全额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13、中标人须保证使用的包装材料等符合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并提供相应质检报告。投标人设有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等专用区域,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及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进行分区存放,配备温度监控设备。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药品断货,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经济损失。(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号条款未在★条款汇总表中的,请视为无效★号条款。目录关键信息1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须知5投标须知前附表5正文11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3四、投标16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7六、中标信息公布18七、合同签订19八、其他规定20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1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1评标因素及标准23正文30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34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2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3一、封面3二、投标函3三、开标一览表3四、分项价格表4五、商务响应偏离表4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5七、中小企业声明函5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5九、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5十、技术响应偏离表6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8十三、电子开标一览表19十四、资格证明文件封面20十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2十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十七、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24第一章投标邀请浏阳市骨伤科医院对丹芍治伤丸及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采购标段名称:丹芍治伤丸及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LYCG-202601220002采购标段预算:2052000元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2052000元2、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是否为定点项目:否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环保产品□(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是否实施本国产品标准□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提供招标文件中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其许可证营业范围须涵盖丸剂范围。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3、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4-08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04-08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6-03-1717:00至2026-03-2417:00止(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七、疑问及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人:浏阳市骨伤科医院地址:湖南省浏阳市社港镇新光居委会联系人:沈静电话:0731-83531399采购代理机构:浏阳市明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浏阳市庆泰中路浏阳碧桂园欢乐里4栋1705室联系人:范日良邮编:410300电话:15616466636传真:15616466636E-MAIL:/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70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供应商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十.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供应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2、请供应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3、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第二章投标须知1.1.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丹芍治伤丸及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第二次)第2.1款采购人名称:浏阳市骨伤科医院地址:湖南省浏阳市社港镇新光居委会联系人:沈静联系电话:0731-83531399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浏阳市明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浏阳市庆泰中路浏阳碧桂园欢乐里4栋1705室联系人:范日良联系电话:15616466636第2.6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2.7款实施本国产品标准□本采购项目适用,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版)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房屋和构筑物(A01000000),文物和陈列品(A03000000),图书和档案(A04000000),特种动植物(A06000000),农林牧渔业产品(A07030000),矿与矿物(A07040000),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A07050000),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A07060000),无形资产(A08000000)等9类品目(至最末级子品目)对应的货物类产品。本项目适用于本国产品的标的有:/☑本采购项目不适用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第6.1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第6.2款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2026-03-26 17:00前。二、招标文件第8.2款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5项将导致投标无效。第7.4款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6-03-17 17:00至2026-03-24 17:00第9.2款信息公告媒体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第22.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2026-04-08 09:00(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第14.1款投标报价的规定按招标文件报价第14.5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采购预算:2052000(元)如果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052000(元)第16.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地点:/。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及第四章。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保管、封存规定:/第17.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8.1款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第21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第20款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文件:供应商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四、投标22投标文件的递交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文件递交。第24.1款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不允许分包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6.1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无第26.2款解密时长30分钟六、中标信息公布第31.2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随机抽取的方式。七、合同签订第34.1款履约担保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担保。八、其他规定第38.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170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第39.1款其他规定根据《关于修改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明确事项的通知(三)》长采管[2016]12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附页2-1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页2-2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谢俊峰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84919503;13687320956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唐红英溁湾支行行长89750053;18673166920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颜国恒芙蓉中路支行88665238;13574801920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李 宁天心区支行副行长85114839;13975813058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毅丽臣路支行行长82741897;13808436058长沙银行钟柯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84413595;13875880163邮储银行长沙分行严春燕岳麓支行副行长85579459;13875864330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1.2.正文1.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7本国产品要求详见《******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3.2本章第3.1款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答疑会后,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章第10.1款或第10.2款相应规定办理。6.3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2.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7.2本章第10.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存在差异的,以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4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长沙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7.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8.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8.2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条款数之和)或范围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招标文件的获取9.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9.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登录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不再收取任何招标文件费用。9.3各供应商自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9.4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2.3.三、投标文件11.投标语言11.1除专用术语外,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计量单位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两册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价格表四、商务响应/偏离表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技术部分七、货物说明一览表八、技术响应/偏离表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二、授权委托书十三、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13.2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该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4供应商未将资格证明或商务技术相关文件上传到对应文件册的视同未提交。13.5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证明材料电子件能在电脑上正常阅读、识别和判断。14.投标报价14.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14.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4.3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4.4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此修改应符合本章第22.1款的相关规定。14.5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5.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5.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供应商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6.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17.投标有效期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8.投标保证金18.1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9.投标文件的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19.2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19.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交易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四、投标20.供应商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1.1供应商应使用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认可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21.2供应商应使用长沙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进行系统登录、身份识别、签章、文件加解密等。CA数字证书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21.3供应商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关内容上传或填写到对应的节点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4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签字(含电子签章);21.5电子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供应商应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固化,并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22.投标文件的递交22.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或0731-89938899转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供应商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22.2投标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遇到文件递交问题,请及时咨询。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4.分包24.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可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24.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4.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5.串通投标行为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6.开标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供应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登陆“长沙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26.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26.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4如开标时出现系统、网络等故障,为保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采购人可采取延期开标或延长文件上传、解密时间等措施,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27.资格审查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7.2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内容:本章第3.3款第(4)项规定;(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hunan.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7.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符合本章第3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7.5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27.6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8.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9.评标29.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0.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采购人应暂停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1.2.6.六、中标信息公布3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2.供应商询问及质疑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2.3本章第32.2款所称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4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2.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2.6质疑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供应商。32.8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2.9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2.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2.11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1.2.7.七、合同签订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3.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3.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4.履约担保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担保。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8.八、其他规定36.政府采购政策36.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36.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6.3价格评审优惠:支持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支持实施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的相关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6.4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36.6符合本章第36.1款、第36.2款、第36.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3)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格式)。(4)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6)实施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按《******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国产品成本比例承诺函》(格式),《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复印件)。36.7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投标须知前附表】附页2-2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37.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7.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7.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8.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及服务费38.1招标代理委托内容:(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38.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供应商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1.3.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款评标因素和标准见附页3-1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第5.8款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时,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5.9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第5.2款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评审优惠①小微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优惠,其中货物、服务类项目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给予3%-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不重复享受政策;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给予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③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且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可给予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④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仅有一个标的且在适用范围内时,应对供应商所投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有多个标的时,供应商所投本国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且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的,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80%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上述两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附页3-11.4.评标因素及标准条款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法定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含社保证明)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信用记录查询情况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无需供应商提供书面申明);其他说明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特定资格条件(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提供招标文件中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其许可证营业范围须涵盖丸剂范围。条款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性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是否超过负最高项数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投标报价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不符合★条款不符合★条款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号评分点名称分数评审标准2.2.1报价评审投标报价30.01.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2.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的 65% ,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65%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的 65% ,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65%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65% 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6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技术评审实施方案18.0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生产计划;②原材料采购与验收;③仓库管理;④配送方案;⑤生产工艺验证与确认;⑥生产周期承诺及应急预案等。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得3分,最高计18分。存在一般缺陷: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每存在一类缺陷扣1.5分。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项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项是指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点、影响因素或未能考虑到不同的视角和情境;“描述不详”指描述不够详细、深入或精准,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遗漏了重要信息,或者未能准确传达核心观点和细节;“错误” 指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或者标书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等。产品质量保证方案10.0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本项目产品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原辅料检验操作规程;②药品质量内控标准;③制作工艺及生产过程质量管控措施;④制剂的质量问题处理措施;⑤成品仓储质量保证措施等。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得2分,最高计10分。存在一般缺陷: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每存在一类缺陷扣1分。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项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项是指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点、影响因素或未能考虑到不同的视角和情境;“描述不详”指描述不够详细、深入或精准,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遗漏了重要信息,或者未能准确传达核心观点和细节;“错误” 指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或者标书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等。保密制度及措施6.0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本项目保密制度及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保密制度;②保密承诺及措施等。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得3分,最高计6分。存在一般缺陷: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每存在一类缺陷扣1分。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项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项是指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点、影响因素或未能考虑到不同的视角和情境;“描述不详”指描述不够详细、深入或精准,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遗漏了重要信息,或者未能准确传达核心观点和细节;“错误” 指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或者标书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等。售后服务方案10.0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响应时效;②退换流程;③质量追溯;④整改措施;⑤赔偿机制等。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得2分,最高计10分。存在一般缺陷: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但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每存在一类缺陷扣1分。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项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项是指凭空编造、与本项目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点、影响因素或未能考虑到不同的视角和情境;“描述不详”指描述不够详细、深入或精准,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遗漏了重要信息,或者未能准确传达核心观点和细节;“错误” 指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或者标书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无关、逻辑错误,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等。2.2.3商务评审人员配备10.0团队人员具有药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执业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每提供一个人员计2.5分,最高计10分。注: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设备能力8.0具备全自动速控中药制丸机,计2分;具备水冷式粉碎机,计2分;具备颗粒包装机,计2分;具备气相色谱质谱仪,计2分;本项最多计8分。注:以上设备应提供:(1)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和购买发票扫描件;(2)提供设备在投标人现有厂房内的实景照片及铭牌的照片,购买设备型号与对应铭牌的照片一致。(1)和(2)须同时具备,否则不计分。业绩8.0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类似丸剂加工案例的,每提供一个成功案例计2分,最高计8分。注:提供有效期内备案批件或注册批件证明材料,若为代加工制剂还需提供相关合同及委托配制批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计分。成功案例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1.5.正文1.评标方法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正文部分总则第3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3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等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4.澄清有关问题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可采用电子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供应商的报价存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的情形的(具体比例或要求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其中,属于《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中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5.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4.2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3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报价权重分5.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5.5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5.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9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1.2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1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至中标公告发布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2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0.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0.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丹芍治伤丸及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第二次)二、采购预算及清单:205.2万元(2年,102.6万元/年)序号药品名称预算控制价(1年)年预估使用量单位加工服务单价1丹芍治伤丸93.1万元1960000包1包(8克)0.475元/包2二参治伤丸9.5万元200000包1包(8克)注:按批次验收付款,每批次结算总价=中标综合单价×实际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三、服务内容:丹芍治伤丸,每包8克。包括包装材料、运费、加工费、检验费、验收合格至交付等。二参治伤丸,每包8克。包括包装材料、运费、加工费、检验费、验收合格至交付等。四、技术参数要求:(一)项目技术及需求1、采购人负责向中标人提供制剂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及包装要求。中标人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依据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备案标准完成制剂生产。2、中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制剂生产场地(厂房车间)、配套生产设备及专业生产人员,负责包装材料的采购,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制剂处方、生产工艺生产合格的药品。每批次药品须根据采购人的生产计划及相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加工(中标人应具备该制剂工艺所需的全部生产能力及设备),完成药品包装及检验工作(每批次按规定数量取样,进行质量标准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后,将检验合格后的药品交给采购人。3、中标人应建立健全相关剂型制剂生产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对生产全过程的生产管理、卫生管理以及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完整记录,制定各环节人工疏漏防范措施,接受采购人专业人员的定期监督检查。★4、中标人须对制剂生产质量全程负责,确保每一批制剂药品符合既定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及生产数量,生产工艺及质量可控,质量指标符合湖南省药监局备案标准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交货时,须提供制剂药品自检合格报告;协助采购人完成每种制剂的送检相关工作,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实施方案;对委托生产的制剂按规定留样,妥善存档检验报告,配合药监部门的复检工作,对出具的检验报告承担全部责任。因制剂药品生产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责任与损失,由中标人全额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原料供应商送达的原料,如中标人(委托制剂生产加工企业)对其质量提出质疑,应将该原料送上级具备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确认存在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由原料供应商承担;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6、中标人每生产一批次制剂设定唯一批号(一批号最大生产量≤25万包),成品按“每大包20小包,每小包8g”的规格包装。中标人需对每批次成品进行留样观察,留样数量应至少满足按质量标准完成两次全检的需求;成品留样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详细记录留样观察结果,并每年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留样观察报告。7、产品在中标人生产、贮存环节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8、合同履行期间,若中标人受到药监部门药品质量不良通报或处罚,或采购人发现中标人隐瞒其药品质量不良记录,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突发情况应急措施,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如遇突发疫情、生产场地需封闭消毒或有工作人员因密接需要隔离等情况,中标人应启动应急预案,保证采购人院内制剂的正常供应及配送。10、中标人须严格遵守保密协定,制剂处方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泄露与制剂相关的任何信息,不得利用相关研发数据、生产数据及结果发表论著、申请专利或获取和成果;对采购人所有的医疗机构制剂保密信息及其相关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制剂批件、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检测报告、样品、技术文档、操作手册、涉密业务函、制剂内、外包装和说明书设计样版等书面、电子数据和其他形式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经核实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泄密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11、若中标人提供的制剂成品存在争议,由采购人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权威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经鉴定制剂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经济损失。12、采购人有权对委托生产制剂的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中标人应予以配合。★13、中标人须保证使用的包装材料等符合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并提供相应质检报告。投标人设有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等专用区域,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及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进行分区存放,配备温度监控设备。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药品断货,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经济损失。(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4、制剂内、外包装样式须严格按照按采购人提供的样式执行,且内、外包装质量不低于采购人规定的质量标准。15、中标人应妥善保存所有生产原始资料及质检记录,采购人有权随时查阅复核,中标人应予以配合。16、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近三年无药监部门抽不检合记录等。(二)综合要求1、中标人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各岗位管理制度,明确设置制剂室、药检室及质量管理部门,清晰界定各部门与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并配备数量充足、素质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2、制剂室、药检室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大专及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2)拥有与岗位匹配的管理实践经验;(3)具备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的能力;(4)两人不得互相兼任。3、从事制剂配制操作及药检工作的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4、中标人本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和生产实践经验;其中至少配备1名药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5、中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相应设备(含制剂生产、质量检验相关设备),且设备性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三)药品配送要求中标人负责将产品运输至采购人指定成品库的全部过程,包括装卸车、现场搬运等工作,承担配送运输费用和运输安全责任,对运输过程中成品的数量和质量负责,具有真实完整的配送记录。具体要求如下:1、包装:符合国家药品包装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2、出库: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库;3、运输:运输过程应遵守药品运输相关规定,满足药品存放条件;4、交接验货:双方当面查验药品外观无损坏、无污染,数量准确无误。5、签收:双方在药品交接明细单上签字确认,完成交付。(四)质量管理规范1、投标人具有生产质量管理体系。2、投标人设有售后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响应并处理医生、药师、患者咨询及投诉。3、投标人生产投料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对原材料现场取样与检查,予以积极配合。(五)交付时间要求采购人取得制剂委托配制备案批准证明文件后,分批向中标人下达生产计划,生产周期自采购人原材料送达之日起计算,中标人应在45天内完成该批次产品的生产、检验及交付工作。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生产周期的,中标人应提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说明,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延长;无故逾期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经济损失。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依法批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配制和检验,全程符合GMP管理等相关要求。(六)其他服务1、协助采购人开展产品生产工艺改进及质量控制标准提升工作。2、协助采购方完成合作期限内制剂的年度报告备案、委托生产备案和再注册工作。五、商务参数1、目标及要求:中标人应按制剂相关法规要求及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完成药品生产、检验及交付工作。2、验收标准和方式2.1.验收依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合同约定的内容及产品备案标准执行,验收结果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2.2.质量争议处理:若采购人复核后认为中标人提供的质检报告与自检报告结论不一致时,应将该批次产品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经检测产品不合格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批次原材料总金额的105%;连续两次复核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损失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2.3.验收方式1)验收主体:采购人为项目的验收主体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乙方:□是☑否是否邀请专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2)履约验收时间: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1)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每批次产品到货后成立验收小组。(2)验收小组由采购部门牵头,联合需求部门及相关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3)验收时间:中标人按每批次生产计划约定的数量、时间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后,向采购人发起验收申请。(4)验收方式:按付款方式进行分期(次)/分项验收。(5)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5)履约验收的内容:技术履约验收内容:中标人应确保每批产品均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生产、检验及贮存,符合验收标准,并时确认满足以下要求:(1)该批制剂药品及其生产符合药品注册批准要求及采购人规定;(2)生产和质量控制文件齐全完整;(3)按相关规定完成了各类检验、验证工作;(4)按规定进行了质量自检或现场检查;(5)所有必要的检查和检验均已完成,生产条件受控,生产记录完整规范;(6)产品配送前,所有变更或偏差均按程序完成调查及处理;(7)其它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均处于可控范围。服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6)交货履约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包装外观、数量、票据、批号、有效期、生产信息、质检报告、自检报告等。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人在中标人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剂药品验收,验收标准为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注册标准、采购人经药监部门备案的质量标准(协议有效期内备案质量标准发生变化的,按新备案标准执行)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若发现质量问题,采购人应在收到制剂药品之日起15日内通知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制剂药品进行飞行检查,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期间若对产品质量存在疑义,采购人有权暂扣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量无异议后再行支付。2.4交付要求:中标人完成产品生产且检验合格后,应将制剂药品直接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通过快递物流方式配送。中标人负责全部运输过程(包括装卸车、现场搬运),承担运输费用和运输安全责任,对运输过程中成品的数量和质量负责,建立真实完整的配送记录。3、结算方法3.1.付款人:浏阳市骨伤科医院。3.2.付款方式:按批次验收付款,每批次结算总价=中标综合单价×实际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清该批委托生产的全部费用。3.3.本项目采用费用全包干方式,中标单价包含包括包装材料、运费、加工费、检验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合同履约期限内,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相关责任。六、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本项目年预估使用量*中标单价)的百分之十。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合同类型:买卖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浏阳市骨伤科医院采购人地址:湖南省浏阳市社港镇新光居委会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丹芍治伤丸及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第二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详见采购需求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2.人员配置要求按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配置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按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配置4.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配置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详见采购实施计划1.收款账户: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开户银行收款人银行账号:暂不填写2.付款方式:分期序号付款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XX日支付合同总金额XX%是否为履约验收期1按批次验收付款,每批次结算总价=中标综合单价×实际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清该批委托生产的全部费用。100%是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的发票,凭使用科室及设备部、总务部签字确认的维保验收单,每季度支付一次维保费用。验收合格方可付款。3.预付款保函:□是☑否{自行编辑}4.国库集中支付□、双控账户支付□、自行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贰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履约验收方案1)验收主体:浏阳市骨伤科医院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否是否邀请专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1)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每批次产品到货后成立验收小组。(2)验收小组由采购部门牵头,联合需求部门及相关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3)验收时间:中标人按每批次生产计划约定的数量、时间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后,向采购人发起验收申请。(4)验收方式:按付款方式进行分期(次)/分项验收。(5)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5)履约验收的内容:技术履约验收内容:中标人应确保每批产品均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生产、检验及贮存,符合验收标准,并时确认满足以下要求:(1)该批制剂药品及其生产符合药品注册批准要求及采购人规定;(2)生产和质量控制文件齐全完整;(3)按相关规定完成了各类检验、验证工作;(4)按规定进行了质量自检或现场检查;(5)所有必要的检查和检验均已完成,生产条件受控,生产记录完整规范;(6)产品配送前,所有变更或偏差均按程序完成调查及处理;(7)其它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均处于可控范围。服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6)履约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包装外观、数量、票据、批号、有效期、生产信息、质检报告、自检报告等。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人在中标人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完成制剂药品验收,验收标准为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注册标准、采购人经药监部门备案的质量标准(协议有效期内备案质量标准发生变化的,按新备案标准执行)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若发现质量问题,采购人应在收到制剂药品之日起15日内通知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制剂药品进行飞行检查,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期间若对产品质量存在疑义,采购人有权暂扣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量无异议后再行支付。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向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委托生产的各项事宜,但乙方应无偿配合申报的相关事宜。2、向乙方提供医院的相关资质及委托加工产品的资质等证明文件(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复印件、制剂生产批件复印件、产品处方、说明书等资料)。3、向乙方提供委托加工产品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有权派质检员、工艺员对乙方委托产品的生产过程及质量进行指导监督。4、甲方对委托加工产品组方的合理性、临床疗效和安全性负责。5、甲方须提前15天向乙方下达书面的产品生产指令。6、甲方负责委托加工产品药材的采购。7、甲方收到乙方生产的产品后,应及时验收,非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不得退货,且应配备质量授权人负责产品的临床使用放行。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配合甲方向省局申报委托生产,无偿提供各项必需资料和做好工艺验证、稳定性试验及补充申请等各项技术材料。2、负责委托加工产品药材原料全检验和包装材料的采购和检验。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制剂内、外包装样式进行包装材料的采购。4、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甲方的工艺要求进行加工生产,确保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要求,经乙方质量授权人批准才能出库放行。5、接受甲方及药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现场质量审查。6、乙方负责委托产品的生产和产品检验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7、乙方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由于原辅材料、生产过程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非产品质量问题采购人不得退货。如因乙方原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索或被处罚,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罚金等所有经济损失。8、乙方负责每批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取样,按照甲方的质量标准检验,并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批检验报告书。加工生产记录、检验和发运记录及样品暂由乙方负责保存,保证甲方能够随时调阅和检查,成品质量由乙方负责。离产品有效期前一个月时,所有资料及样品交于甲方,乙方不得再保留。9、对甲方提供的一切技术资料保密,不得传于第三者,不得自行销售采购人委托加工的产品,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产生总金额30%的违约金。10、甲方下达计划后,生产周期自采购人原材料送达之日起计算,中标人应在45天内完成该批次产品的生产、检验及交付工作。11、乙方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研发甲方制剂或以甲方制剂的组方为基础方进行加减而开发。若发现有如此行为,视为侵权将永久追查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3.双方应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损失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主张权利产生的差旅费、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等。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书面确认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仅在物业服务费的限度内承担责任。5.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采取整改措施后仍不能达到就甲方要求的,则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赔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承担未履行部分5%的违约金。2.服务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由于甲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如有,可自行添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目录一、封面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价格表五、商务响应偏离表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九、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十、技术响应偏离表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三、电子开标一览表十四、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十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十七、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十八、其他材料一、封面长沙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日期:二、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价格表四、商务响应/偏离表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技术部分七、货物说明一览表八、技术响应/偏离表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二、授权委托书十三、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三、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投标价格服务期单价(元)总价(元)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小写: 大写: 备注:备注:(1)应按照第二章第14.1款的要求报价。(2)供应商的价格折扣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四、分项价格表1、分项报价表说明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否则,分项报价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供应商自已承担。2、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5…………合计报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五、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响应/偏离说明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_日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备注: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36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资料,填写相关数据。附页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___年___月___日附页5-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丹芍治伤丸及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第二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商为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运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九、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标段号服务名称服务单位服务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备 注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十、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及内容投标文件章节条款号及内容响应/偏离说明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_日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四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三、电子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标段编号:项目名称:标题 内容 十四、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长沙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日期:十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十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询问、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七、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填写须知1、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附页1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等)附页1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页13-3其他说明附页13-4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附页1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2、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本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非公司性质单位无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页1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备注:提供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丹芍治伤丸及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第二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商为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运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附页13-3其他说明附页13-4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丹芍治伤丸及二参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 丹芍治伤丸委托加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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