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2026)



余杭区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提升改造工程代建交易公告2026-03-17

余杭区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提升改造工程代建
招标公告
现就余杭区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提升改造工程代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提升改造工程代建
(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7522003001)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项目位于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1575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老教学楼外立面及室内装修改造;2、连廊及主入口广场景观改造;3、屋顶防水翻新;4、行政综合楼、1#教学楼、图书馆、阶梯教室,室内消防设施鉴定改造;5、报告厅改造等。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425万元,暂定建安费概算1580万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或资格条件(满足下列资质其中一个):
1)具有工程咨询资格: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备案专业包括建筑专业,且服务范围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
2)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综合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报名环节,开标前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地在浙江省外的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浙江省住建厅备案的“外省工程代建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
(3)开标会议由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资料需必须提供,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收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开标,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五、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可通过以下网站查看:
杭州市余杭区门户网(http://www.yuhang.gov.cn/)---专题专栏--余杭小额资源---小额交易招标公告栏自行下载
澄清、修改等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该网站进行下载查看。
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时间:2026年3月27日11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办事处(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西三楼330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时间:2026年3月27日11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办事处(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西三楼330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元):不采用。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沈嘉杰
联系电话:15988126319
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067818579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城南路668号通济大厦11楼

日期:2026年3月16日

公告.pdf余杭区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zip

余杭区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提升改造工程代建招标公告现就余杭区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提升改造工程代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提升改造工程代建(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752200300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项目位于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1575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老教学楼外立面及室内装修改造;2、连廊及主入口广场景观改造;3、屋顶防水翻新;4、行政综合楼、1#教学楼、图书馆、阶梯教室,室内消防设施鉴定改造;5、报告厅改造等。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425万元,暂定建安费概算1580万元。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质或资格条件(满足下列资质其中一个):1)具有工程咨询资格: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备案专业包括建筑专业,且服务范围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2)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综合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时间及地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报名环节,开标前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地在浙江省外的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浙江省住建厅备案的“外省工程代建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3)开标会议由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必须提供,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收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开标,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五、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可通过以下网站查看:杭州市余杭区门户网(http://www.yuhang.gov.cn/)---专题专栏--余杭小额资源---小额交易招标公告栏自行下载澄清、修改等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该网站进行下载查看。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时间:2026年3月27日11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办事处(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西三楼330开标室七、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3月27日11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办事处(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西三楼330开标室八、投标保证金(元):不采用。九、联系方式1、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沈嘉杰联系电话:15988126319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3067818579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城南路668号通济大厦11楼日期:2026年3月16日小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招标编号:Y3301100000017522003001项目名称:余杭区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提升改造工程代建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3月备案机关意见:目录前附表………………………………………………………………………41、投标须知………………………………………………………………62、采购需求……………………………………………………………17三、评标标准和方法………………………………………………………20四、合同条款………………………………………………………………25五、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31余杭区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提升改造工程代建招标公告现就余杭区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提升改造工程代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提升改造工程代建(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752200300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项目位于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1575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老教学楼外立面及室内装修改造;2、连廊及主入口广场景观改造;3、屋顶防水翻新;4、行政综合楼、1#教学楼、图书馆、阶梯教室,室内消防设施鉴定改造;5、报告厅改造等。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425万元,暂定建安费概算1580万元。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质或资格条件(满足下列资质其中一个):1)具有工程咨询资格: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备案专业包括建筑专业,且服务范围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2)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综合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时间及地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报名环节,开标前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地在浙江省外的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浙江省住建厅备案的“外省工程代建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3)开标会议由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必须提供,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收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开标,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五、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可通过以下网站查看:杭州市余杭区门户网(http://www.yuhang.gov.cn/)---专题专栏--余杭小额资源---小额交易招标公告栏自行下载澄清、修改等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该网站进行下载查看。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时间:2026年3月27日11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办事处(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西三楼330开标室七、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3月27日11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办事处(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西三楼330开标室八、投标保证金(元):不采用。九、联系方式1、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沈嘉杰联系电话:15988126319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3067818579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城南路668号通济大厦11楼日期:2026年3月16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余杭区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提升改造工程代建2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3建设地点余杭街道4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①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425万元,暂定建安费概算1580万元。②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依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及项目备案,协助做好项目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审计、工程财务决算,负责代办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报批手续及做好移交工作,同时协助业主办理和协调相关工作等,直至质量责任期结束。③若代建单位中标后不得参加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监理等的投标并确保与参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监理等的投标单位无经营性利益关系。④本项目为建设实施阶段代建项目。5代建工期要求4个月,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包括部分前期手续办理、竣工验收、项目备案、工程结算审计、档案资料整理、缺陷责任期等)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80%,街道资金20%8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或资格条件(满足下列资质其中一个):1)具有工程咨询资格: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备案专业包括建筑专业,且服务范围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2)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综合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投标保证金无12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3提疑截止时间如有疑问请于2026年3月18日16时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14投标文件份数商务资信部分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技术成果部分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如份数有误在开标时将被当场拒绝。15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收件人:招标人(代理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三楼330开标室时间:2026年3月27日11时00分止17开标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三楼330开标室时间:2026年3月27日11时00分18评标标准及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19报价说明本项目代建收费的最高限价:根据《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规定》(余政办[2017]45号)“代建管理费最高限额控制数计算表”建设实施阶段占70%收费标准后的95%(即26.2675万元)。本项目代建收费的风险控制价:根据《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规定》(余政办[2017]45号)“代建管理费最高限额控制数计算表”建设实施阶段占70%收费标准后的85%(即23.5025万元)。(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20其他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进行经济补偿,进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返还。第一章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1、本代建工程概况:1.1总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2425万元,暂定建安费概算1580万元。1.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余杭街道。1.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1575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老教学楼外立面及室内装修改造;2、连廊及主入口广场景观改造;3、屋顶防水翻新;4、行政综合楼、1#教学楼、图书馆、阶梯教室,室内消防设施鉴定改造;5、报告厅改造等。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425万元,暂定建安费概算1580万元。1.4工期:4个月,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包括部分前期手续办理、竣工验收、项目备案、工程结算审计、档案资料整理、缺陷责任期等)2、招标方式: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建设工期,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有关部门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工程代建单位。3、投标人资质和合格条件资质或资格条件(满足下列资质其中一个):1)具有工程咨询资格: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备案专业包括建筑专业,且服务范围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2)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综合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代建工程招标的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依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及项目备案,协助做好项目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审计、工程财务决算,负责代办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报批手续及做好移交工作,同时协助业主办理和协调相关工作等,直至质量责任期结束。5、若代建单位中标后不得参加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监理等的投标并确保与参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监理等的投标单位无经营性利益关系。6、答疑:本项目不组织招标答疑会,如有疑问请在2026年3月18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代理公司。7、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资信标、二部分文件组成。7.1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书;(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7.2技术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目录;(2)评分响应表;(3)拟投入本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各实施阶段管理人员的配备、人员素质、技术能力、组织机构管理方案等;(4)控制本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档案管理等主要措施及管理目标;(5)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的有关规范管理和具体措施;(6)投标人业绩;(7)投标人荣誉;(8)竣工后的服务承诺;(9)企业财务状况;(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正本__壹_份,副本__肆__份)8.1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应份数的投标文件;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9.1投标人应将技术资信标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商务标密封在另外一个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同时在投标文件上均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包装及密封则作投标无效处理。9.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a.招标编号:;.b.工程名称:;.c.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9.3除了按9.2款所要求的识别标志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0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9.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9.1款、第9.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9.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10、开标10.1招标单位将于2026年3月27日11时00分在余杭街道办事处西三楼330开标室(城南路9号)。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随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书等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以投标无效处理。11、本项目代建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暂定建安费用为1580万元,代建费暂按建安费用为计费基数,代建费的最终支付金额以经审核后的预算价为计费基数,结合《余政办[2017]45号》“代建管理费最高限额控制数计算表”的收费标准,不受工期调整影响。上述项目主要以建设实施阶段为主,包含部分前期手续,因此代建项目管理费按《余政办[2017]45号》“代建管理费最高限额控制数计算表”收费标准的70%计取,本项目最高折扣为95%(即26.2675万元),最低折扣85%(即23.5025万元),凡高于最高折扣或低于最低折扣的商务标作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合同价格不得超出26.2675万元。当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认为缺乏竞争性的,则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计算公式:(1580万元*2.5%*70%)*95%=26.2675万元】12、合同授予标准12.1本工程的代建合同将授予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所确定的中标人;12.2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应与招标人签订代建合同,无故不签或拖延时间,将取消中标资格;中标通知书是代建合同的组成部分;12.3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投标文件的承诺办理后续相关程序和手续,项目确认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代建要求,承担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必须按代建合同规定的期限保质保量全面竣工并通过综合验收。13、履约担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担保第二章代建服务内容和要求1、本项目代建总体要求对项目投资、质量和建设周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组织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及综合验收,完成开办准备工作,提供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后续服务。2、项目管理前期管理内容和要求:a)办理相关需要报批手续;b)协助进行监理、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等的招标工作;c)完成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d)熟悉代建文件内容,审查代建文件的规范性、工艺的先进性和科学性、结构的安全性、施工的可行性和代建强制性标准的适宜性等;e)代表委托人审查各项代建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f)对代建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代建人要及时向委托人反馈,并及时与代建单位进行磋商,寻求解决方法;g)组织代建单位现场代建技术交底;h)审核施工单位对代建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代建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代建单位尽快给予答复;i)验收代建图纸、代建文件和组织施工图审查;j)保管所有代建文件及过程资料,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移交给委托人和档案管理部门;k)对代建的工作质量进行评定。3、建设招标管理服务内容a)协助实施各项招标投标活动。招标具体工作由委托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中介机构完成;b)协助制定、审核评标标准;c)协助开标、评标、决标的组织;d)连同委托人共同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4、施工项目管理服务内容配合委托人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备材料供应合同等工程建设合同,并代表委托人执行上述合同下的委托人权利和义务(付款义务除外),包括:a)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报委托人批准。b)代表委托人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c)代表委托人制定审查施工总体规划,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代建、施工方案等,并提出审核意见。d)审查承建商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采购及使用,负责设备及材料的订货、中间检查、催货、清点验收等工作,并负责联系供货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安装调试等。e)工程进度控制: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政府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批准后完成其调整。f)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代建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g)工程造价控制: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计量及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h)施工安全文明监督:严格遵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法规,按照安全规范作业,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对整个工程安全负责。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i)协调管理:主持建设管理服务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会议,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j)技术档案管理:按国家规定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管理服务报告,审查代建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归档文件,并按余杭区城建档案馆要求做好备案档案的收集和归档指导,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数字化建档,并移交建设单位。k)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建设管理服务记录与信息反馈。按要求编制建设管理服务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建设管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委托人(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本一份)。l)其它相关工作5、提供的信息文件a)定期信息文件根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度向综合管理部门、委托人报送建设管理服务月报,其主要内容为:①施工质量情况;②原材料质量及检验情况;③工程进度情况;④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⑤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⑥工程款支付情况;⑦建设管理服务工程情况;⑧工程建设大事记;⑨其他。b)根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①关于工程优化代建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②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③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④合同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⑤工程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报告。c)建设管理服务过程文件①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②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③项目管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④其他项目管理业务往来文件;⑤质量事故处理文件。6、组织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达到质量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组织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于项目竣工验收后完整地(应符合余杭区住建局及其它相关部门和发放产权证规定要求)移交给建设方;7、在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维修。8、项目代建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代建管理服务规定进行代建服务。9、负责完成本项目建设管理的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10、项目代建人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任何经济利益关系。11、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代建项目相关的招标代理、监理、审计、施工投标等。1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事项必须经委托人审核同意。13、代建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代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代建、施工、监理等承包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14、代建单位应当仔细分析代建要求,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必需的代建变更应当按规定报批。15、代建费的最终结算费用标准:1、最终计费额按以财政出具的预算审核价金额,结合投标人根据《余政办[2017]45号》“代建管理费最高限额控制数计算表”的收费标准的70%进行费率报价计算代建费用(若超过最高限价按最高限价进行结算)。2、支付进度:(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代建项目管理费的10%。(2)项目完成50%,招标人支付代建项目管理费的40%;(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建设各方书面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代建项目管理费的30%;(4)项目竣工审计结算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代建项目管理费合同剩余部分。上述每笔款项支付前,代建人应向委托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6、奖罚授予条款16.1由代建方原因引起的增加工程费用,则由代建单位承担30%的赔偿费用,同时承担代建费5%的违约金。16.2因代建方配置代建人员业务能力差或工作不积极等原因致使前期工作拖延,代建单位应承担代建费5%的违约金,建设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更换前期工作人员并及时跟进工作。16.3因代建方原因致使整个工期拖延,代建单位应承担代建费5%的违约金。16.4因代建方原因质量未达到标准,代建单位应承担代建费5%的违约金。16.5由于代建单位管理工作等原因,影响项目正常使用或有安全等问题的,代建单位应承担代建费5%的违约金。16.6招标人将定期和不定期对本代建方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检查,并且实行考勤制度,代建单位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扣除人民币1万元/人的违约金,代建单位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更换项目班子其他人员的扣除人民币0.5万元/人的违约金。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班组人员的,代建单位必须书面提出申请,并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更换人员业务水平及资格必须与原代建人员一致。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到岗率必须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到岗,项目班子其他人员到岗必须按正常施工日历天数100%,每缺勤一天扣除500元/人。如建设单位认为代建单位相关管理人员不称职的,代建单位须无条件更换。17、本工程代建中标金额为暂定金额,代建费的最终支付金额以财政出具的预算审核价金额为计费基数。18、投标文件格式附后(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9、中标人必须依照国家、省、市及本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工程施工、代建、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投标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办理。20、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应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1.1.1.1.1.21、代建单位根据以下改造专项清单把控施工进度,详见以下清单:改造专项清单改造内容及规模项目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为15753平方米,涉及主体建筑6幢,分别为行政综合楼、南教学楼、北教学楼、阶梯教室、图书馆、传达室。不涉及新增建筑,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提升基础设施:①提升消防设施;②提升弱电设施;③提升供水设施;④提升排水设施;⑤提升电力设施;⑥提升通信设施;⑦提升照明设施;(2)优化校园环境:①建筑外立面整治;②室内改造;③屋顶防水翻新;④道路整治;⑤运动场地改造提升;⑥绿化改造提升;⑦报告厅装修改造;(3)打造校园特色:①学校门头打造;②标识标牌宣传栏打造;③围墙形象提升余杭区余杭街道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提升改造工程改造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值建设内容备注1建筑改造提升㎡157531.1其 中行政综合楼㎡4664建筑立面改造、室内改造、屋顶防水翻新暑期完成1.2南教学楼㎡4430建筑立面改造、室内改造、屋顶防水翻新暑期完成1.3北教学楼㎡2407建筑立面改造、室内改造、屋顶防水翻新暑期完成1.4阶梯教室㎡1473建筑立面改造、室内改造、屋顶防水翻新暑期完成1.5图书馆㎡1736建筑立面改造、屋顶防水翻新暑期完成1.6传达室㎡70建筑立面改造暑期完成1.7连廊㎡973内部改造、增加雨棚暑期完成1.8室内照明个200教学楼走廊灯、连廊灯换新暑期完成1.9报告厅精装修项延后完成2室外附属及绿化3.1其 中大门形象提升改造项1入口大门结合校园特色进行提升暑期完成3.2标识标牌宣传栏打造项1暑期完成3.3入口广场改造提升项1结合校园特色进行提升暑期完成3.5室外绿化景观㎡21882合理布局绿化,绿化补种暑期完成3消防设施改造3.2室内消防设施项1完善校内消防系统暑期完成1.1.1.1.2.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二)资信技术评审(三)商务评审(四)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四)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五)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三、资信技术评审(一)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标部分进行初步评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到位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同一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7、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工期、保修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9、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资信技术标进行详细评审。其中资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附件1资信部分评分细则统一进行打分,得出各投标人的资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附件2技术部分评分细则独立打分后取所有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技术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附件1资信部分评分细则(满分25分)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分值范围一、企业综合实力(5分)投标人同时通过ISO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内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的得5分,缺一项扣1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5二、企业类似工程业绩(9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独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政府或国有投资的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代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投标人必须承担建设管理或项目管理或代建内容)的业绩,有1个得3分。最多9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复制件加盖公章)0-9三、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能力(12分)1、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承接过政府或国有投资的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代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必须含建设管理(或项目管理或代建)】的业绩, 有一个2 分,最高得 2 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复制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中需有一项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0-22、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得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2025年12-2026年2月份)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个人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打印件,否则不得分)0-23、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0-14、承诺到位率(到位率按22天/月计算):≥90%得2分,≥80%且<90%得1分, <80%不得分。0-2其他代建管理人员情况1、其他代建人员是否符合本工程基本要求(见下表),符合基本要求的得3分,每少1人扣1分;具体要求见其他代建管理人员要求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2025年12-2026年2月份)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个人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打印件,否则不得分)0-32、其他代建管理人员在其岗位负责的相关内容实施阶段到位率承诺均达到100%的(每月不少于 22 日历天)得1分,100%(不含)以下不得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2025年12-2026年2月份)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个人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打印件,否则不得分)0-12、其他代建管理人员基本要求表:序号工程咨询岗位技术职称要求执业资格要求专业要求数量要求(人)备 注一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壹级)房屋建筑或土建1根据招标公告要求二项目管理岗位1项目管理负责人中级工程师--建筑相关12项目管理专职人员中级工程师--建筑相关1三工程造价岗位1工程造价管理——注册造价工程师房建专业12资料员——省监理员——1注:本表所列专业岗位等要求为招标人提出的最低配备要求,可按工程实际需要增加。但项目实施时应实际到位的。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重复兼任。附件2技术部分评分细则(满分25分)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分值范围一、大纲整体情况 (2分)大纲总体策划方案及管理方案0-2二、组织体系及人员职责、分工(2分)投入项目资源配置合理性(如相关硬件软件、检测仪器和工具等);人员专业配置是否能满足工程的需要,人员分工是否科学、合理等。0-2三、项目建设管理(10分)控制本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档案管理主要措施、详细的工作流程、管理目标0-10四、项目前期审批及保修期管理(5分)项目前期审批及建成后保修期项目管理0-5五、本次项目工作的关键点、难点分析(3分)分析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0-3六、相关项目建设建议(3)建议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0-3注:以上内容缺项的得0分。四、商务评审(一)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标部分进行初步评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同一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5、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工期、保修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7、投标函中招标人、工程名称等关键内容错误或大写报价无法进行宣读的;8、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二)详细评审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标部分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2.1、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不少于三家时(大于或等于三家):评标委员会对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总和÷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个数得出平均值(保留到元,四舍五入),以一次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2.2、不高于最高限价、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时:评标基准价=风险控制价。3、评标基准价确定后,无论投标人数量如何变化,评标基准价将保持不变。4、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5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以此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标部分得分;不为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5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1×100;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5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2×100。五、推荐中标候选人1、各投标单位总分=资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标部分得分;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如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先由投标人按投标文件送达顺序抽顺序号和对应球号,再由招标人抽中签号。3、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2.第四章合同条款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公章):代建单位(公章):备案单位(公章):20年月日第一部分协议书项目名称:委托人:代建人:本项目委托代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公开招投标产生确定的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及《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杭州市、余杭区相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工程建安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暂按:二、代建方式和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1、代建方式:。2、代建工作范围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依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及项目备案,协助做好项目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审计、工程财务决算,负责代办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报批手续及做好移交工作,同时协助业主办理和协调相关工作等,直至质量责任期结束。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工程建安投资:暂定元人民币。完成施工工期要求:代建管理期限:从签订合同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工程质量目标:最低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按投标承诺。安全文明目标:按投标承诺。四、代建费建安费用暂定为万元为基数,暂定代建费为人民币,中标折扣按代建管理费最高限额控制数计算表”建设实施阶段占70%收费标准后的%计取,代建费的最终支付金额以财政出具的预算审核价金额为计费基数乘以中标折扣,按实结算,不受工期调整的影响。合同金额其包括但不限于:1、代建人缴纳的所有代建管理税费2、代建人为完成上述工作范围及委托方批准的相关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力物力费用;3、代建人因此而发生的所有通讯、交通、邮寄、快递、纸张、复印、传真、装订、现场办公场地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家具、文件柜、空调等)、仪器设备及工具、人员的食宿;4、代建人为完成代建服务内容而产生的内外协调费及为本项目支出的调研咨询等费用(因项目建设需要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的规费、第三方检测检验等由委托方承担)。五、合同文件组成: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询标纪要)等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初步代建审查批复文件7、国家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进行解释。六、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委托人承诺,遵守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八、代建人承诺,遵守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九、签订时间:合同于年月日签订10、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杭州余杭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中标单位一旦确认后,应积极整理本项目相关资料并办理关于本项目的相关手续。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以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⑴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⑵代建人向委托人提交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十三、本合同一式十二份,贰正拾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壹正六副、代建人执壹正叁副,备案单位副本壹份。委托人:(签章)代建人:(签章)备案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经办人: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第一条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附加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代建的工程,即**项目。(2)“委托人”是指代表政府出资人委托代建任务,并对代建项目相关各方行使综合监管职能的一方。(3)“委托人代表”是指委托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4)“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即项目代建人。(5)“项目管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6)“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7)“正常工作”是指两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的代建工作。(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在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10)“日(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的24:00时。(11)“专业工作单位”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代建、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代建人”是指委托人委托工程代建并具备相应工程代建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理人”受委托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承包人”是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第二条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及《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杭州市、余杭区相关文件。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第四条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人提供的图纸、文件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第二章代建范围和代建工作内容代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依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及项目备案,协助做好项目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审计、工程财务决算,负责代办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报批手续及做好移交工作,同时协助业主办理和协调相关工作等,直至质量责任期结束。工作内容所有对外手续的办理,代建人均须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合同工作内容:上述代建业务范围内涉及工程的专业服务单位的招标采购、代建、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办理项目的权属登记、档案资料归档管理、质量保修责任等项目管理承包。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建设管理服务档案资料。1、办理项目未完成的前期手续;2、施工全过程管理: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备材料供应合同等工程相关合同,并代表委托人执行上述合同的业主权利和义务(付款义务除外),包括:2.1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报委托人批准。2.2代表委托人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2.3代表委托人制定审查施工总体规划,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代建、施工方案等,并提出审核意见。2.4审查承建商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采购及使用,负责设备及材料的订货、中间检查、催货、清点验收等工作,并负责联系供货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安装调试等。2.5工程进度控制: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批准后完成其调整。2.6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代建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2.7工程造价控制: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月度投资计划。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计量及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2.8工程变更: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根据变更相关文件,按要求组织上报代建、施工联系单签证并确保做好总额控制。2.9施工安全文明监督:严格遵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法规,按照安全规范作业,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对整个工程安全负责。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2.10协调管理:主持建设管理服务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会议,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负责相关村委、村民监督组成员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2.11技术档案管理:按国家、省、市、区规定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管理服务报告,审查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督促各单位整理归档文件。2.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建设管理服务记录与信息反馈。按要求编制建设管理服务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建设管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委托人(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一份)。3、协助组织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在工作中应回避有利益关系的单位;负责有关项目建设合同的洽谈、签订以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4、代表委托人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管理。参与签署的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按项目进度要求上报年度投资建代建划,按工程的进度,依据相关合同,提出资金支付意见,经委托人认可报街道办事处审批,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同时协助委托人建立施工单位资金监管账户,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审批,保证项目建设资金合理使用,监督、管理、规范施工单位行为。5、工程质量保修期的项目代建服务,在完成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督促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直至保修期结束,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代建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施工单位处理保修、返修事宜并责成该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费用,并及时妥善处理好因施工质量等引起的各类投诉。6、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项目管理工作。7、代建人不得承揽本项目的勘察、代建、监理、施工及招标代理任务。8、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完成竣工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工作,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9、负责为委托人办理相关产权物权证及负责入住开办准备工作。第三章合同各方的权利委托人权利第一条委托人对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享有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与合同、成本控制以及变更等事项。第二条委托人有权对项目变更进行核准。第三条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的审核权。第四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和监管,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享有本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权,可随时派员检查工程管理的所有情况,并有权对代建人的工程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第五条委托人有权变更代建工程或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未能履行代建合同,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或减少建设规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第六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代建人员。第七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进行定期考核,代建人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违约处罚直至解除委托代建合同.代建人权利第一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1.1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组织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负责有关合同的洽谈和签订以及监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1.2管理各类承包、供货、服务合同,按合同规定处置相关问题,审核、签证工程进度报表。1.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并按进度向委托人提交支付计划。1.4根据余杭区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调整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签证工程变更。1.5负责管理验收后的缺陷整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项目代建服务,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督促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直至保修期结束,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代建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施工单位处理保修、返修事宜并责成该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并及时妥善处理好因施工质量等引起的各类投诉。1.6负责项目各参与方的组织、监督、管理和协调,促使参与方严格履行合同的义务。1.7按相关合同约定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具有检查、监督、处罚权,对工程建设中使用材料具有检验权。第二条代建人完成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后,应得到合同规定的代建费。第四章合同各方的义务与责任委托人义务与责任第一条委托人负责协调代建人与代建项目有关的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第二条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委托人、代建人两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确保一次验收合格。第三条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和建设标准等,参与项目代建审查、对项目变更的合理性提出建议。第四条应参与代建人进行的工程分包人、材料设备招标等工作、并对上述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和决策。第五条派驻工地的人员发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问题,须通过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向代建人发出整改指令。委托人的指令、通知除特殊情况,须以书面形式由委托人代表签字后交给代建人,代建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第六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七条按合同约定支付各项工程款及代建费用。代建人义务与责任第一条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条全面履行本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的有关要求和承诺,并接受委托人的评估和考核。第三条在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编制用于本工程《工程代建规划》及其实施细则并交委托方审核后组织实施。代建人应保持在每月5日前向委托人提供截止上月25日(简称“月进度报告截止日”)的有关进展及本合同项下服务实际完成情况的月进度报告(简称“月进度报告”)。3.1月进度报告及其他汇报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3.1.1月进度报告截止日前已完成的项目进度(含下月进度计划),进行的工作和相应的付款情况;3.1.2材料和设备的交付情况及检验与验收结果;3.1.3设备及项目建设的质量情况,如存在质量问题则应包括相应的改进措施及处理方法;3.1.4施工安全情况及重大事故的处理情况;3.1.5代建变更及其他项目变更情况;3.1.6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情况;3.1.7工程建设大事记及建设管理服务情况;3.1.8其他资料;3.1.9不定期的报告;3.2根据代建管理服务的进展情况,按委托人的要求,不定期向委托方提交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3.2.1关于工程优化代建、变更或施工进展的情况及建议;3.2.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3.2.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3.2.4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3.3工程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建设管理服务报告。3.4建设管理服务过程报告:3.4.1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3.4.2项目管理协调会议纪要;3.4.3其他项目代建业务往来文件;3.4.4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文件;3.4.5审核各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代建、专项方案。第四条对工程投资进行全面管理,确保本项目工程总投资控制在财政审核完成的工程投资概算额范围内,全面实现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要求目标。第五条接受委托人对项目代建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第六条在签订代建合同前,应按约定向委托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第七条在项目建成后,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委托方要求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第八条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代建人向委托人移交符合归档要求的基建竣工资料、经审计确认后的工程结算资料及其他财务资料。第九条项目管理和工期控制9.1代建人必须按委托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委托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9.2代建人的服务期为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同时项目整体保修期结束。9.3代建人必须按照各合同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竣工,非委托人原因,代建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代建人应承担违约责任。9.4工程质量标准9.4.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9.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9.4.3代建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委托人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协助的管理责任。9.4.4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代建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负责办理相关承包人、设备供应商与委托人签订质量保修书。9.5安全施工9.5.1代建人应做好本项目安全施工的相关管理工作,督促、教育、培训等相关施工方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并落实到位。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应立即通知委托方,由委托方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项目代建服务期间内由代建人行使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9.5.2在代建服务期内,代建人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代建人自行承担。9.6采购9.6.1对本项目的代建、施工单位、材料及设备采购,代建人应将采购计划事先报委托方批准,由双方组成联合采购小组,负责供方调查、招投标等过程,对于重大的采购项目,委托人具有最终决策权。9.6.2代建人督促承包人负责设备及材料的订货、中间检查、催货、清点验收等工作,并负责联系供货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安装调试指导。9.6.3对设备及材料质保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责成承包人要求相关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承担产品质量保修责任。9.7工程变更9.7.1工程变更应严格按照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调整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9.7.2代建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代建图纸或施工组织代建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代建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委托人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9.7.3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以及经济签证变更,代建人依据合同文件以及实际情况,在监理单位签署意见的条件下,无论同意与否作出判断,报委托人决定。9.7.4经委托人批准的工程代建变更,代建人组织上报施工联系单签证。9.8竣工验收9.8.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代建人应在15日内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督促承包人做好对完工产品的成品保护工作。9.8.2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承包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如未能一次验收合格,则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验收合格后代建人督促各承包人30天内向委托人移交工程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并在90天内将项目交付委托人使用。9.8.3代建人应负责组织完成项目建筑面积的实测工作,并取得经区房管局确认的建筑面积测绘成果。9.8.4代建人应根据各职能部门对施工图的审批意见,做好相关落实工作,并完成人防、消防、环保、水保、交警、绿化、规划等各项验收工作,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意见书)。9.8.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竣工备案表后办理交付手续。9.8.6由委托人确定一家物业单位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参加小区竣工综合验收。9.9竣工结算9.9.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委托方认可,承包人递交经监理、代建人审核后的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代建人向委托人递交竣工结算审查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代建项目竣工前项目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参照余杭区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9.9.2委托人、代建人、监理人等各方应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审核承包人的结算资料,防止高估冒算。如出现核减率超高的项目,审计费根据余杭区政府项目投资调整办法规定执行。第五章代建人代建费第一条代建费1.1代建人完成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后,应得到合同规定的代建费,管理费费率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固定不变,亦不受工程投资及工期调整的影响。1.2代建费用按余政办〔2017〕45号《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规定》代建管理费最高限额控制数计算表”建设实施阶段占70%收费标准后的%执行,最终以以经财政审核过的预算审核金额为计算基数。第二条代建费支付(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代建项目管理费的10%。(2)项目完成50%,招标人支付代建项目管理费的40%;(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建设各方书面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代建项目管理费的30%;(4)项目竣工审计结算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代建项目管理费合同剩余部分。上述每笔款项支付前,代建人应向委托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第六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人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人可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在暂停一个月后,代建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三条代建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四条当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在取得其他各方同意后,经各方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六条代建人与委托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决结,代建人履行项目保修期责任收到代建费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第七章争议、索赔和免责第一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约定如下:提交工程所地起诉。第二条合同各方有权就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第三条因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时,合同各方通过协商解决。第八章双方其他约定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代建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被代建工程的一切相关事务,签署上述代建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代建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兹委托(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为我单位参加(招标人及工程名称)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身份证一并出示)委托人:(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年月日(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书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代建项目管理费费率按《余政办[2017]45号》“代建管理费最高限额控制数计算表”建设实施阶段占70%收费标准的%计取即元,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代建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所引起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代建工作,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和相关资料,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和相关资料。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前附表”第9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他任何投标约束。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评分响应表项目编号: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页码1详见技资信术文件第几页2……注:评分对应表主要用于作为专家评分的一个参考及查阅依据。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投标工程名称:职务姓名职称上岗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代建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管理年限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作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代建。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代建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简要描述项目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日项目负责人实施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简要描述项目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日代建项目评价意见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盖章)代建服务时间反馈人姓名联系方式代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序号建设单位评价内容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1对代建人员服务态度和工作进度、效率的评价2对代建人员表达、协调、沟通能力的评价3对代建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的评价4实际达到的目标、效果的评价综合评价主要问题表述:注:1、代建项目评价意见表不满意的不得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提升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