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招标公告(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建设局2026)
【龙感湖管理区中心】2026年龙感湖管理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HBLG-202603FJ-001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龙感湖管理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标段(HBLG-202603FJ-001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LG-202603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龙感湖管理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龙感湖管理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标段(标段名称)已由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审批(202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亚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龙感湖管理区
建设项目规模:对城区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建筑面积18.31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含小区房屋主体修缮及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495.92万元
其他: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近五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90万元建筑或市政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0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亚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龙感湖管理区
地址:
黄梅县濯港镇柳埂村105国道西侧
邮编:
435503
邮编:
435500
联系人:
杨胜
联系人:
张樱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电话:
13581260996
电话:
1592670390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3月17日
附件:
03.16招标正文.doc
2026年龙感湖管理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龙感湖管理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BLG-202603FJ-00100100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日期:2026年03月17日目录19第一卷20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21.总则321.1项目概况33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3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33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41.5费用承担341.6保密341.7语言文字341.8计量单位341.9踏勘现场341.10投标预备会351.11分包351.12偏离352.招标文件352.1招标文件的组成362.2招标文件的澄清362.3招标文件的修改362.4招标文件的异议363.投标文件363.1投标文件的组成373.2投标报价373.3投标有效期373.4投标保证金38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83.6备选投标方案383.7投标文件的编制394.投标394.1投标文件的加密394.2投标文件的递交40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05.开标405.1开标时间和地点405.2开标程序405.3开标异议415.4特殊情况的处置416.评标416.1评标委员会416.2评标原则416.3评标416.4评标结果公示426.5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427.合同授予427.1定标方式427.2中标通知427.3履约保证金427.4签订合同438.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438.1重新招标438.2不再招标438.3终止招标439.纪律和监督43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43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3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49.5投诉4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410.1多标段投标4410.2评标办法中的有关系数的取值和评分因素设置4410.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4510.4知识产权4510.5同义词语4510.6解释权4510.7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4510.8招标代理服务费4510.9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46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9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50附录三:政府采购工程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51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52附表二:招标文件文件澄清通知53附表三:招标文件文件修改通知54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55附表五:开标记录表56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57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58附表八:中标通知书59附表九:中标结果通知书60附表十:异议函61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62附表十二:招标控制价明细63附表十三:授权委托书65第三章评标办法65评标办法前附表(办法四)(综合评估法)71评标办法正文部分711.评标方法712.评审标准712.1初步评审标准71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723.评标程序723.1初步评审733.2详细评审73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743.4评标结果75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75A0.总则75A1.基本程序75A2.评标准备75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75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76A2.3熟悉文件资料76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76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77A3初步评审77A3.1形式评审77A3.2资格评审77A3.3响应性评审77A3.4施工组织设计评审77A3.5算术错误修正77A3.6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78A3.7判断投标是否为应当被否决78A3.8澄清、说明或补正78A4.详细评审78A4.1详细评审的程序78A4.2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79A4.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79A4.4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79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79A4.6澄清、说明或补正79A4.7汇总评分(评审)结果79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79A5.1推荐中标候选人80A5.2直接确定中标人80A5.3编制评标报告81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81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81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81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81A6.4评标争议处理81A7.补充条款82附件B:否决投标的条件82B0.总则82B1.否决投标的条件83附件C:清标报告83C0.总则83C1.清标程序83C2.清标内容83C2.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性检查84C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算术错误修正84C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偏差分析85C3.清标报告86附件D: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86D0.总则86D1.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86D2.评审的依据86D3.对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审87D4.澄清、说明或补正87D5.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89附表A-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90附表A-2:评标专家声明书91附表A-3: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适用于非计算机辅助评标)92附表A-3: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适用于计算机辅助评标)93附表A-4:形式评审记录表95附表A-5:资格评审记录表98附表A-6:响应性评审记录表101附表A-7: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合格性)103附表A-8: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104附表A-9: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评分)106附表A-10: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记录表107附表A-11:其他因素评审记录表108附表A-12: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109附表A-13:评标结果汇总表110附表A-13:评标结果汇总表111附表A-14: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表112附表D-1: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113附表C-1:清标报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符合性检查114附表C-2:清标报告-总价措施项目符合性检查115附表C-3:清标报告-其他项目符合性检查116附表C-4:清标报告-规费、税金项目符合性检查117附表C-5:清标报告-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性检查118附表C-6:清标报告-算术错误检查119附表C-7:清标报告-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120附表C-8:清标报告-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1附表C-9:清标报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记录表122附表C-10:清标报告-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价格分析记录表122附表C-11:清标报告-其他项目清单价格分析记录表123附表C-12:清标报告-建设项目总人工费分析记录表124附表C-13:清标报告-单位工程投标报价分析记录表1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8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281.一般约定1281.1词语定义1301.2语言文字1301.3法律130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301.5合同协议书131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311.7联络1311.8转让1311.9严禁贿赂1311.10化石、文物1321.11专利技术132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1322.发包人义务1322.1遵守法律1322.2发出开工通知1322.3提供施工场地132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1322.5组织设计交底1322.6支付合同价款1322.7组织竣工验收1322.8其他义务1333.监理人133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1333.2总监理工程师1333.3监理人员1333.4监理人的指示1343.5商定或确定1344.承包人134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354.2履约担保1354.3分包1354.4联合体1354.5承包人项目经理136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136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136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136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1374.10承包人现场查勘1374.11不利物质条件1375.材料和工程设备137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37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38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138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38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38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38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38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138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1397.交通运输139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1397.2场内施工道路1397.3场外交通139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139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1397.6水路和航空运输1398.测量放线1398.1施工控制网1408.2施工测量140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140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140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40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140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1419.3治安保卫1419.4环境保护1419.5事故处理14210.进度计划14210.1合同进度计划142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4211.开工和竣工14211.1开工14211.2竣工142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143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43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4311.6工期提前14312.暂停施工143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43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4312.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143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14412.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14413.工程质量14413.1工程质量要求144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44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144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45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4513.6清除不合格工程14514.试验和检验145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614.2现场材料试验14614.3现场工艺试验14615.变更146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4615.2变更权14615.3变更程序147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47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4715.6暂列金额14815.7计日工14815.8暂估价14816.价格调整148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49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15017.计量与支付15017.1计量15117.2预付款15117.3工程进度付款15217.4质量保证金15217.5竣工结算15317.6最终结清15318.竣工验收15318.1竣工验收的含义153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5418.3验收15418.4单位工程验收15518.5施工期运行15518.6试运行15518.7竣工清场15518.8施工队伍的撤离155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55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15619.2缺陷责任15619.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15619.4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15619.5承包人的进入权156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5619.7保修责任15620.保险15620.1工程保险157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15720.3人身意外伤害险15720.4第三者责任险15720.5其他保险157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5821.不可抗力15821.1不可抗力的确认15821.2不可抗力的通知158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5922.违约15922.1承包人违约16022.2发包人违约161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6123.索赔161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162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6223.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16223.4发包人的索赔16224.争议的解决16224.1争议的解决方式16224.2友好解决16324.3争议评审164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651.一般约定1651.1词语定义166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61.5合同协议书166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71.7联络1682.发包人义务1682.3提供施工场地1682.5组织设计交底1682.8其他义务1693.监理人169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1693.3监理人员1693.4监理人的指示1693.6监理人的宽恕1694.承包人169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704.2履约担保1714.3分包1714.5承包人项目经理1714.11不利物质条件1715.材料和工程设备171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72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72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72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72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72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1727.交通运输172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1727.2场内施工道路172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1738.测量放线1738.1施工控制网173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73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1739.3治安保卫1739.4环境保护17310.进度计划17310.1合同进度计划174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7411.开工和竣工174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174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74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7411.6工期提前17512.暂停施工175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75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17513.工程质量175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75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175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75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7513.7质量争议17615.变更176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7615.3变更程序176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76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7715.8暂估价17816.价格调整178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7817.计量与支付17817.1计量17917.2预付款18017.3工程进度付款18117.4质量保证金18117.5竣工结算18217.6最终结清18218.竣工验收182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8218.3验收18218.5施工期运行18218.6试运行18218.7竣工清场18218.8施工队伍的撤离18318.9中间验收183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8319.7保修责任18320.保险18320.1工程保险18420.4第三者责任险18420.5其他保险184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8421.不可抗力18421.1不可抗力的确认184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8424.争议的解决18424.1争议的解决方式18424.3争议评审186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187附件一:合同协议书189附件二:预付款担保格式190附件三:履约担保格式192附件四:支付担保格式194附件五:质量保修书格式196附件六:廉政责任书格式19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8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0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2031.一般约定2031.1词语定义与解释2051.2语言文字2061.3法律2061.4标准和规范206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206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2071.7联络2071.8严禁贿赂2081.9化石、文物2081.10交通运输2091.11知识产权2091.12保密209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2102.发包人2102.1许可或批准2102.2发包人代表2102.3发包人人员210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11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2112.6支付合同价款2112.7组织竣工验收211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2113.承包人211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2123.2项目经理2133.3承包人人员2133.4承包人现场查勘2133.5分包214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2143.7履约担保2153.8联合体2154.监理人215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2154.2监理人员2154.3监理人的指示2164.4商定或确定2165.工程质量2165.1质量要求2165.2质量保证措施2175.3隐蔽工程检查217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2185.5质量争议检测218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2186.1安全文明施工2206.2职业健康2216.3环境保护2217.工期和进度2217.1施工组织设计2217.2施工进度计划2227.3开工2227.4测量放线2227.5工期延误2237.6不利物质条件223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2237.8暂停施工2257.9提前竣工2258.材料与设备225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225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225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226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226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268.6样品227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227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28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2289.试验与检验228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2289.2取样228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2299.4现场工艺试验22910.变更22910.1变更的范围22910.2变更权22910.3变更程序23010.4变更估价230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230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23010.7暂估价23210.8暂列金额23210.9计日工23211.价格调整232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234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234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23412.1合同价格形式23512.2预付款23512.3计量23612.4工程进度款支付23812.5支付账户23813.验收和工程试车238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23813.2竣工验收24013.3工程试车241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24113.5施工期运行24113.6竣工退场24214.竣工结算24214.1竣工结算申请24214.2竣工结算审核24214.3甩项竣工协议24214.4最终结清24315.缺陷责任与保修24315.1工程保修的原则24315.2缺陷责任期24415.3质量保证金24515.4保修24516.违约24516.1发包人违约24716.2承包人违约248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24817.不可抗力24817.1不可抗力的确认24817.2不可抗力的通知248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249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24918.保险24918.1工程保险24918.2工伤保险25018.3其他保险25018.4持续保险25018.5保险凭证250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25018.7通知义务25019.索赔25019.1承包人的索赔251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25119.3发包人的索赔251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25119.5提出索赔的期限25120.争议解决25120.1和解25220.2调解25220.3争议评审25220.4仲裁或诉讼252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25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531.一般约定2531.1词语定义2531.3法律2531.4标准和规范254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254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2541.7联络2551.10交通运输2551.11知识产权256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2562.发包人2562.2发包人代表256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56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2573.承包人257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2573.2项目经理2583.3承包人人员2583.5分包259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2593.7履约担保2594.监理人259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2594.2监理人员2594.4商定或确定2605.工程质量2605.1质量要求2605.3隐蔽工程检查260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2606.1安全文明施工2607.工期和进度2607.1施工组织设计2617.2施工进度计划2617.3开工2617.4测量放线2617.5工期延误2617.6不利物质条件261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2627.9提前竣工的奖励2628.材料与设备262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2628.6样品262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629.试验与检验262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2629.4现场工艺试验26210.变更26210.1变更的范围26310.4变更估价263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26310.7暂估价26310.8暂列金额26311.价格调整263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264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26412.1合同价格形式26412.2预付款26512.3计量26512.4工程进度款支付26613.验收和工程试车266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26613.2竣工验收26613.3工程试车26713.6竣工退场26714.竣工结算26714.1竣工结算申请26714.2竣工结算审核26714.4最终结清267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6715.2缺陷责任期26715.3质量保证金26815.4保修26816.违约26816.1发包人违约26916.2承包人违约26917.不可抗力26917.1不可抗力的确认269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26918.保险26918.1工程保险27018.3其他保险27018.7通知义务27020.争议解决27020.3争议评审27020.4仲裁或诉讼271附件274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274二、质量保修期274三、缺陷责任期274四、质量保修责任275五、保修费用275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275。282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282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282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282四、代偿的安排282五、保证责任的解除283六、免责条款283七、争议解决283八、保函的生效287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871、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2882、投标报价说明2903、其他说明293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2944.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2954.2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2964.3投标总价封面2974.4投标总价扉页2984.5总说明表2994.6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3004.7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3014.8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3034.9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3044.10综合单价分析表3054.1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3064.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3074.12-1暂列金额明细表3084.12-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3094.12-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3104.12-4计日工表3114.12-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3124.13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3134.14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3144.15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3154.16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316第二卷317第六章图纸3171.图纸目录3182.图纸319第三卷320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20第一节一般要求3201.工程说明3212.承包范围3223.工期要求3224.质量要求3235.适用规范和标准3236.安全文明施工3327.治安保卫333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3339.样品和材料代换335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33511.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33712.试验和检验33713.计日工33814.计量与支付340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34116.其他要求342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342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3422.特殊技术要求343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343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344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346第四卷34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48目录349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49(一)投标函350(二)投标函附录351(二)投标函附录35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54三、投标保证金355四、联合体协议书357五、拟分包计划表358五、分包意向协议书360六、中小企业声明函361七、项目管理机构361(一)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362(二)项目经理简历表363(三)承诺书364(四)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365八、资格审查资料365(一)投标人基本情况365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661-2关联单位情况说明3671-3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3681-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及简历表3691-5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370(二)近3年财务状况3702-1近3年财务状况表3712-2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格式)372(三)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3723-1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3733-2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744-1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汇总表3754-2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376(五)企业信誉情况3765-1企业信誉声明3785-2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3795-3近5年投标人工程获奖情况表3805-4近5年项目经理工程获奖情况表3815-5近5年项目经理获表彰情况表382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8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封面384投标总价扉页385十、施工组织设计387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388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389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390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391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392附表六:临时用地表393十一、其他材料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026年龙感湖管理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龙感湖管理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标段(标段名称)HBLG-202603FJ-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LG-202603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龙感湖管理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龙感湖管理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标段(标段名称)已由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审批(202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亚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龙感湖管理区
建设规模:对城区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建筑面积18.31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含小区房屋主体修缮及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等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城区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建筑面积18.31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含小区房屋主体修缮及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等工程。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28
合同估算价:495.9168411万元
2.3其他: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90万元建筑或市政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加入到投标文件,《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已作为附件上传到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亚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龙感湖管理区
地址:
黄梅县濯港镇柳埂村105国道西侧
邮编:
435503
邮编:
435500
联系人:
杨胜
联系人:
张樱
电话:
13581260996
电话:
1592670390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3月17日
备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建设局
地 址:龙感湖管理区
联 系 人:杨胜
电 话:13581260996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湖北亚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梅县濯港镇柳埂村105国道西侧
联 系 人:张樱
电 话:15926703909
电子邮件:250102716@qq.com
1.1.4
项目名称
2026年龙感湖管理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龙感湖管理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标段(标段名称)
1.1.5
建设地点
龙感湖管理区
1.1.6
设计人
江西天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1.7
监理人
/
1.1.8
代建人
/
1.2.1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3.1
招标范围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7月28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4
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的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部分预留的工作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对符合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投标人(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政府采购工程价格评审优惠”),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本章附录一
财务要求:见本章附录一
业绩要求:见本章附录一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要求一致
信誉要求:见本章附录一
项目经理资格:见本章附录一
其他要求:见本章附录一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1.4.3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召开投标预备会之日/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2
偏 离
☑不允许,不允许偏离的范围:
/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等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1.2(1)
本工程的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清包工工程、甲供工程的建设工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1.2(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总价为:4959168.411元
详见本须知附表十二:“招标控制价明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等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提交
□提交,
1. 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 金额:0元。
3. 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4. 递交方式及要求:
(1)采用现金方式
1)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
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其他要求:/。
2)基本账户信息将以投标人办理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注册登记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方法及其它要求:/。
(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
1)投标人须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按系统引导的程序申请电子保函或保单。
2)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查询保函或保单是否申请成功,开具成功后可下载电子保函或保单。电子保函或保单应载明: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等信息,检查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栏目中。
3)开标后,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比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电子保函或保单情况;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以直接在投标文件中查验电子保函或保单。
3.4.3
退还投标保证金
及利息
1 .采用现金方式
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计息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之日至退还的前一日
退还办法:/
2. 采用电子保函或保单方式,不产生利息,电子保函或保单到期后自动失效。
3.5.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近五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90万元建筑或市政工程类业绩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4
是否采用“技术暗标”
采用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4-15 09:00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
退还安排:
5.1.2
组织开标地点
龙感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电子开标厅
5.2.1(5)
解密时间
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总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6.4
评标结果公示媒介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www.hbbidcloud.com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www.hbggzyfwpt.cn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3-5家不排序定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的数量少于或等于10家时,定标候选人数量不宜超过3家,有效投标人的数量大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
7.3.1
履约保证金
☑不提交□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选择银行保函/
□选择保证保险/
□选择其他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9.5
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建设局
地 址:龙感湖管理区
电 话:0713-3954398
传 真:/
邮政编码:435503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名 称: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财政局
地 址:龙感湖管理区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435503
公共资源交易
综合监管机构
名 称:龙感湖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龙感湖管理区
电 话:0713-3956669
传 真:/
邮政编码:435503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10.2.1
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
E的取值:1%
10.2.2
不平衡报价系数、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H的取值:80%
10.2.3
期望合理价系数
D的取值:/
10.2.4
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
P的取值:/
10.2.5
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
Q的取值:/
10.3
中标后须提交的
纸质投标文件
份数:肆份,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10.4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7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
10.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招标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
支付标准:按2011年国家发改委534号文规定收取(具体以代理协议价格为准);
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现金或转账;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10.9
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政采贷”业务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
“政采贷”业务申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农民工工资保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前按照黄政办发【2017】56号文件的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预储金。
2.本项目所用的混凝土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得在施工现场自行搅拌。
3.中标人的确定方法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对评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定标候选人因异议或投诉并查实被取消定标候选人资格时,若有效定标候选人不少于3家的,不再递补,招标人继续定标。除评标委员会作出具备竞争性情形外,若有效定标候选人少于 3 家的,从投标报价、技术标和商务标均评审合格,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补足至 3 家,对于递补的定标候选人应在龙感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不少于 3日。
(2)定标委员会定标法(票决数量法定标)。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设计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标段监理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标段代建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性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的计税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人将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总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明细应随招标文件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招标控制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鄂建文[2013]39号《关于执行(GB50584-2013)等9项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办[2018]27号《关于发布等8项定额的通知》、鄂建办〔2019〕93号《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的规定进行编制,具体内容依据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说明。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4)联合体协议书;(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适用于非政府采购工程);(5)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6)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施工组织设计;(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按本章第2.1.2(1)目约定的计税方法计税。未按约定的计税方法计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2.2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本章第2.1.2(1)目、第2.1.2(3)目的规定编制,可按本章第2.4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异议的答复仍持有异议,可按本章第9.5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总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4.3招标人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计息标准和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本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的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该中标候选人被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均为“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中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扫描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符合《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应用软件数据交换规范》和《关于增加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接口内容的通知》(鄂建标函[2018]6号)的要求,采用XML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中只能包含一个XML或HBTB文件,多个专业分别编制时,应汇总合并为一个XML或HBTB文件导入。(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BSTF)和一份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HBSTF)。(7)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3.7.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无标识“技术暗标”时,则“施工组织设计”按本章第3.7.3项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封面设置要求: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组织设计”字样,文字为黑色二号宋体,可加粗;(2)目录、正文标题(包括章、节、条、款、项)、正文要求: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文字为黑色小四号宋体,标题可加粗;(3)图表要求:图表应尽可能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A3规格白色底色。图表中的文字采用黑色,字体、字号不限;(4)页眉和页脚(包括页码)设置要求:不允许出现页眉,且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字体为五号宋体,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5)任何情况下,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4.3.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5.1.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4)开标后招标人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5)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6)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7)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姓名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8)开标结束。5.2.2在本章第5.2.1(5)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5.4特殊情况的处置5.4.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5.4.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5.4.3“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将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6.5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规定的媒介发布中标结果公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文件版本为准)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开标时投标函中大写投标总价应为签约合同价。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如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以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为签约合同价。7.4.4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合同文件备案。8.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3终止招标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出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招标控制价)、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3.2.2项、第5.3款、第6.4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或《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多标段投标多标段投标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评标办法中的有关系数的取值和评分因素设置10.2.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E的取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不平衡报价系数”以及评标办法附件D“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中“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H的取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3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期望合理价系数”D的取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适用于办法八)10.2.4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P的取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5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Q的取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另行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知识产权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同义词语本招标文件的同义词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解释权有关招标文件的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缴费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026年龙感湖管理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龙感湖管理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标段(标段名称)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条件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
1. 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2. 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45万元。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90万元建筑或市政工程的业绩。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项目
经理
资格
项目
经理
具备建筑或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人
其他
要求
项目
管理
机构
其他
主要
人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1人
施工管理
持有土建施工或市政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质量管理
持有土建施工或市政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安全管理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人
材料员
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资料员
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项目管理机构
主要人员
1.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本项目中相互兼职。
2. 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必须满足本工程的施工需要
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政府采购
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允许 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备注:1.“类似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在建设规模、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准确、简洁的工程特征指标予以定义(如房屋建筑工程使用面积、高度、跨度、其他工程特征指标定义,市政工程使用跨度、长度、截面面积、合同金额、其他工程特征指标定义,或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其他配套文件规定的工程业绩标准结合招标项目实际的工程特征指标定义),且方便投标人使用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证实。“类似项目”的定义中不含“近5年”“近3年”等时间限制条件。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一般而言,在有正常的预付款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下,承包人仍需要投入合同总价/T的10-15%左右的流动资金用于项目周转性生产。招标人宜根据项目情况合理设置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数额。T=(标段)计划工期(年)=(标段)计划工期(日历天)/365。当T<1,T取1。3.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4.招标人在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时,可按上述表格只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关键岗位和人员数量,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可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管理的需要自行配置;招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相应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中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设置岗位,提出人员数量要求。其中安全管理的人员数量应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十三条的规定设置。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八大员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可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四个子专业。5.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6.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建设工程。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包括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明确预留的工作和金额。招标人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招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可以独立参加投标,无须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或进行合同分包。该类项目因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小微企业、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评标优惠。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序号
预留工作内容名称
预留工作
合同估算价
(万元)
预留合同估算价占比(%)
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及预留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2.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3.预留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附录三:政府采购工程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 序号
适合工作内容名称
适合工作
合同估算价
(万元)
适合工作合同估算价占比(%)
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果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招标人宜明确适合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或适合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价及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以供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时参考。2.适合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附表二:招标文件文件澄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表三内容合并发出。附表三:招标文件文件修改通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修改时,适用本格式。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编号: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文件是否加密
附表五: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投标人
代表
联系电话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招标控制价总价(元)
开标过程需记录的其他事项
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将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澄清”菜单提交给本评标委员会。1、......2、............(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八: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招标编号:(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随附的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果有),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备注:行政主管部门对中标通知书有备案管理程序的,从其规定。附表九: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十:异议函异议函编号:(招标人名称):我方已研究(看到)你方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1.……2.……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要求招标人解释的,适用本格式。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异议答复函编号:(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你方提出的有关(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十二:招标控制价明细招标控制价明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5.1.6款规定:“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应公布的资料为:1.招标控制价封面;2.招标控制价封面扉页;3.工程计价总说明;4.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5.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6.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9.其它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暂列金额明细表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4)计日工表10.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11.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附:招标控制价明细备注:1.“招标控制价明细”与“招标控制价文件”相比,缺少“综合单价分析表”。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控制价明细”随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一起发布,供投标人查询。2.“招标控制价文件”是指招标人根据本章投标人须知第2.1.2项的规定,采用符合《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应用软件数据交换规范》和《关于增加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接口内容的通知》(鄂建标函[2018]6号)要求的计价软件编制的完整的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应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控制价备案”菜单上传完整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后缀名为.HBKJ),以方便在评标阶段与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对比和偏差分析。附表十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办法四)(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5)目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多标段投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
“技术暗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5)目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后审﹚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投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 应 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标准、质量奖项必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质量奖项,不能以质量奖项代替质量标准)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要求是指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现金、支票方式提交的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即投标人汇款凭证的账户号与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账户号一致)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算术错误修正
1) 投标人接受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
2) 修正后的报价与投标报价相比偏差率不超过±1%
投标价格
1)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价一致
2)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不大于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总价
3)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不大于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总价
4)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顺序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顺序一致;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3)暂列金额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
4)专业工程暂估价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
5)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单价并计入综合单价;
6)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
7)计税方法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未填报的项目不超过三项,或不超过三项未填报的项目的费用合计(按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费用合计计算)不超过其投标总报价(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如有)的±1%
3.2.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3.5分)
投标报价: 73.5分
施工组织设计: 16分
项目管理机构: 6分
其他评分因素: 8分
2.2.2
(1)
评标价确定方法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的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暂列金额+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
2.2.2
(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E%,作为评标基准价。
E: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范围为1-3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E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1项。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标准分
评分标准
2.2.4
(1)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70分
F=7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3 (评标价>基准价时)
F=7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2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F≥0。
不平衡报价扣分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暂列金额+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低于(不含)〔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 H% 的,视为不平衡报价,每发现一项,扣5分,该项计分公式为:
K =k1 + k2 + … + kn
其中:K为扣分合计;
k为单次扣分分值;
n为扣分次数;
H为不平衡报价系数。H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2项。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如有算术性错误修正,以修正后的单位工程投标报价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M = F – K 其中:M≥0。
政府采购工程
价格评审优惠
对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1.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其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P%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即S= M×(1+P%)
P:为小微企业报价优惠系数,范围为3-5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P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4项。
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如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时在其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Q%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即S= M×(1+Q%)
Q:为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系数,范围为1-2的整数,由招标人确定。Q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5项。
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S= M×(1+P%) 或S= M×(1+Q%)
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多于9家时,评标委员会选择投标报价得分高的前9名的有效投标进行后续详细评审,其他有效投标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2.2.4
(2)
施工组织
设计评分
标 准
工程概况
1分
描述准确、清晰 1分
描述基本准确 0.9-0.8分
描述不准确 0分
施工部署
1分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1分
合理、可行 0.9-0.8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分
施工进度计划
2分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2-1.9分
合理、可行、 1.8-1.6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 1.5-1.4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0分
施工准备与
资源配置计划
2分
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 2-1.9分
内容完备,可行 1.8-1.6分
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 1.5-1.4分
不可行 0分
主要施工方案
5分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5-4.6分
合理、可行 4.5-4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 3.9-3.5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2分
现场布置合理 2-1.9分
现场布置可行 1.8-1.6分
现场布置基本可行 1.5-1.4分
现场布置不可行 0分
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3分
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 3-2.8分
内容完备,可行 2.7-2.4分
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 2.3-2.1分
不可行 0分
2.2.4
(3)
项目管理
机构评分
标 准
项目经理
资格与业绩
职称
1分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 1分
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 0.8分
其他 0分
类似项目业绩
1分
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 1分
技术负责人
资格与业绩
职称
1分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 1分
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 0.8分
其他 0分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1分
10年及以上 1分
5年-9年 0.8分
4年-2年 0.6分
不足2年 0分
其他主要人员
2分
人员配备合理,满足需要 2分
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需要 1.6分
人员配备不合理 0分
2.2.4
(4)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5分
近5年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2分
近5年有2个类似项目业绩 3.5分
近5年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 5分
认证体系
3分
具有有效的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具有有效的ISO14001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具有有效的ISO45001或OHSAS18001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备注:1.采用资格后审时,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E宜取1或2的整数,避免投标人报价过低。2.根据《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适用于办法一、二、三、四、五、六、七)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并按有效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有效评标价相等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适用于办法八)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办法五、六、七、八)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办法一、二、三、四)(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1)评标价确定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期望合理价的确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办法八)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办法一、二、三、四)(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等情形。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①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投标的。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者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偏差率((修正后的价格-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0%)在±1%以上的,或者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招标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1.5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3.2.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报价评审,确人有效评标价。(适用于办法八)3.2.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4投标人得分=A+B+C+D。3.2.5各投标人最终得分的确定办法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问题澄清的通知,以及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澄清”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适用于办法一、二、三、四、五、六、七)或按照有效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适用于办法八)推荐中标候选人。3.4.2招标文件允许多标段投标、多标段中标的,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执行,对某些标段由此产生的空缺由排序在后的投标人依次替补。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A-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使用附表A-2签署评标专家声明书。声明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保证遵守有关评标管理规定以及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A2.2.1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如招标人指定的评标委员会主任是招标人的代表,则该成员应当具备招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熟悉招标项目的情况。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A2.2.2评标委员会主任除履行自己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标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2)提醒招标人做好评标准备工作,包括提供所需的评标基础资料,(3)汇总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质询并对投标人的答复进行评审;(4)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5)查验评标用表格和评标记录的完整性及有效性;(6)组织对评标结论进行复核确认;(7)组织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A2.2.3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1)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2)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3)开标记录表;(4)招标控制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5)评标表格;(6)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使用附表A-3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发出投标文件澄清通知。《投标文件澄清通知》采用投标人须知附表六所提供的格式。A2.5.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投标文件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澄清”菜单提交投标文件的澄清和相关资料(如有)。《投标文件的澄清》采用投标人须知附表七所提供的格式。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A-4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使用附表A-5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A-6记录评审结果。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总价(投标人投标价格是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经投标人确认的算术错误修正后的价格不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总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A3.4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合格性评审,并使用附表A-7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办法五、六、七、八)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者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偏差在±1%以上的,或者修正后的投标价格超过招标控制价总价的(如有),其投标应当被否决。算术错误修正用清标报告附表C-8、附表C-9记录评审结果。A3.6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1.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D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应当被否决。并使用附表D-1记录评审结果A3.7判断投标是否为应当被否决A3.7.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应当被否决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第3.1.3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前附表中集中列示。并使用附表A-14记录评审结果。A3.7.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的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前附表和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的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章前附表和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7.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前附表和正文部分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应当被否决。A3.8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投标文件澄清通知》及《投标文件的澄清》采用投标人须知附表六与投标人须知附表七所提供的格式,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澄清”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4)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5)汇总评分结果。A4.2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A4.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投标人的“评标价”。A4.2.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2.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期望合理价。(适用于办法八)A4.2.4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A4.2.5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使用附表A-8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A。A4.2.5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标准,使用附表A-13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审结果。(适用于办法八)A4.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9记录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结果,施工组织设计的得分记录为B。(适用于办法一、二、三、四)A4.4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10记录对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分结果,项目管理机构的得分记录为C。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其他因素(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并使用附表A-11记录对其他因素的评分结果,其他因素的得分记录为D。A4.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投标文件澄清通知》及《投标文件的澄清》采用投标人须知附表七与投标人须知附表八所提供的格式,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澄清”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A4.7汇总评分(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附表A-12的格式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按照附表A-13的格式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适用于办法一、二、三、四、五、六、七)评标委员会应按照附表A-13的格式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审结果,并按有效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适用于办法八)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适用于办法一、二、三、四、五、六、七)或按有效评标价由低到高的次序排列(适用于办法八),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允许多标段投标、多标段中标的,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执行,对某些标段由此产生的空缺由排序在后的投标人依次替补。(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否决有关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适用于办法一、二、三、四、五、六、七)或按有效评标价由低到高的次序(适用于办法八)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并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2.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适用于办法一、二、三、四、五、六、七)或按有效评标价由低到高的次序排列(适用于办法八),并依法确定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被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项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则评标委员会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的形式评审在初步评审阶段完成;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只进行合格性审查的,也应在初步评审阶段完成。所有被否决的投标,在上述评审完成后再公开其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被否决的投标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如果施工组织设计是详细评审阶段的评审内容,电子交易平台应采取措施,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因素的评审完成后,再公开相应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4评标争议处理A6.4.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A6.4.2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A6.4.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在评标报告中做出书面说明。A7.补充条款……附件B:否决投标的条件否决投标的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的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的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本章前附表和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否决投标的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B1.1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3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附件C:清标报告清标报告C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准备和初步评审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C1.清标程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阶段,不存在应当否决的情形的投标应当进入清标程序。清标程序包括:C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性检查C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算术错误修正C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合理性分析C2.清标内容评标委员会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符合性检查、算术错误修正,对其报价进行合理性分析,并形成清标报告。清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C2.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性检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性检查主要是检查各投标人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规范性。并用使用附表C-1至附表C-6记录检查结果。C2.1.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符合性检查:即检查各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是否存在项目编码错误、项目名称错误、项目特征描述错误、计量单位错误、工程量错误,是否存在未填报的项目、是否存多填报的项目,已标价清单中相应材料、设备材料设备与材料(工程设备)暂估或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单价是否一致。C2.1.2总价措施项目符合性检查:即检查各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措施项目是否存在项目编码错误、项目名称错误、计算基础错误、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费率是否存在错误。C2.1.3其他项目符合性检查即检查各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是否存在项目名称错误、金额错误。包括:检查暂列金是否存在项目名称错误、计量单位错误、暂定金额错误、是否存在未填报的项目、是否存多填报的项目。检查材料(工程设备)暂估是否存在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错误、计量单位错误、数量错误、暂估单价错误、是否存在未填报的项目、是否存多填报的项目。检查专业工程暂估是否存在工程名称错误、工程内容错误、暂估金额错误,是否存在未填报的项目、是否存多填报的项目。检查计日工是否存在项目名称错误、暂定数量错误,是否存在未填报的项目、是否存多填报的项目。检查总承包服务费是否存工程名称错误、项目价值错误、服务内容错误、计算基础错误、在是否存在未填报的项目、是否存多填报的项目。C2.1.4规费、税金项目符合性检查即检查各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规费、税金项目是否存在项目名称错误、计税方法错误、计算基础错误、计算基数错误、费率(%)错误。(税金定义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3.1.8项,下同)C2.1.5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性检查即检查各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是否存在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错误、单位错误、数量错误、单价错误。C2.1.6算术错误检查即检查各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中是否存在算术错误,并标示错误类型。C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算术错误和错误类型进行逐项分析,根据本章第3.1.3项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按附表C-7、C-8的格式记录分析和修正结果。并按修正后的价格修正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并计算其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应按本章第A2.5款的澄清程序和第A3.5款的要求通知投标人书面确认。C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偏差分析根据本章第A3.5款完成各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算术错误修正后,以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基础,对各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偏差分析。并用使用附表C-9至附表C-13记录结果。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价格分析记录表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对比,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10%以上或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房建、安装、仿古、桥梁、隧道20%;装饰、园林25%以上;市政(不含桥梁、隧道)、单独土石方、绿化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35%以上);或者主要材料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10%以上或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25%以上,其中钢材、沥青、砼或水泥材料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10%以上,予以记录。综合单价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小于等于0;或者所报的主要材料消耗量低于工程量清单实体量的,予以记录。2)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价格分析记录表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的总价措施项目费与招标控制价相应单位工程的总价措施项目费对比,其总价措施项目费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总价措施项目费20%以上或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总价措施项目费40%以上,予以记录。3)其他项目清单价格分析记录表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其他项目清单中计日工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小于等于0,予以记录。4)建设项目总人工费分析记录表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建设项目的总人工费与招标控制价的总人工费对比,其总人工费高于招标控制价总人工费15%以上或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总人工费30%以上,予以记录。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分析记录表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工程的投标报价合价与招标控制价相应单位工程的合价对比,其单位工程的投标报价合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单位工程的合价的,予以记录。C3.清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本附件第C2.2款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形成的清标成果文件为清标报告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和本章评标办法的规定,结合清标成果完成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清标报告是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附件D: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D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D1.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C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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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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