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承销商服务招标公告(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
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PT-XM-GKZB-FW-202603-0039
项目名称: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本项目发行综合费用不超过实际募集金额的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最多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③组成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1-9条资格条件。④若存在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情形的,则其投标文件均做无效处理,同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录 → 投标系统 → 选择报名项目 → 录入报名信息 → 我参与的项目 → 选择报名项目进入 → 采购文件获取 → 查看 → 下载 → 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 → 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
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23:59:59。(不低于5个工作日)
注:
①投标人(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采购平台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投标人(供应商)报名时无须使用数字证书,入驻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使用数字证书签章,请投标人(供应商)及时办理;
③投标人(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
3、开标时间:2026年4月14日9:30(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如有)
(一)投标保证的收取
1、交纳金额:100000元。
2、投标人须在2026年4月13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
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
4、备注时仅备注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数字,不得有任何文字、空格或其他字符。交易单号数字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二)投标保证的退还
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电话:0833-2112056);(2)采购平台-注册及 CA 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 CA 申请。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028-85570890
CA 及签章服务:通过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查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
联系方式:0833-244221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833-2410403
附件下载
公告或邀请内容.pdf
1-招标文件(产投公司债)2.28定稿 挂网件.pdf
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GPT-XM-GKZB-FW-202603-0039项目名称: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本项目发行综合费用不超过实际募集金额的2‰/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基础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殊要求: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最多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③组成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1-9条资格条件。④若存在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情形的,则其投标文件均做无效处理,同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录→投标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录入报名信息→我参与的项目→选择报名项目进入→采购文件获取→查看→下载→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23:59:59。(不低于5个工作日)注:①投标人(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采购平台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②投标人(供应商)报名时无须使用数字证书,入驻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使用数字证书签章,请投标人(供应商)及时办理;③投标人(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9:3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3、开标时间:2026年4月14日9:30(北京时间)。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如有)(一)投标保证的收取1、交纳金额:100000元。2、投标人须在2026年4月13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4、备注时仅备注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数字,不得有任何文字、空格或其他字符。交易单号数字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二)投标保证的退还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电话:0833-2112056);(2)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4、采购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8-85570890CA及签章服务:通过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查询。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联系方式:0833-244221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三楼联系方式:0833-2410403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PT-XM-GKZB-FW-202603-0039)招标文件采购人: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投标人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评标方法第八章采购合同(样稿)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对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项目编号:CGPT-XM-GKZB-FW-202603-0039。二、项目名称: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发行综合费用不超过实际募集金额的2‰/年。四、采购项目简介: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发行公司债,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负责确定并组建发行工作团队,并组织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的报批工作,确保在交易所完成注册,并完成后续发行。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9、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最多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③组成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1-9条资格条件。④若存在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情形的,则其投标文件均做无效处理,同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一)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录→投标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录入报名信息→我参与的项目→选择报名项目进入→采购文件获取→查看→下载→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二)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参与《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项目的供应商请注意,若已在同一项目的首次招标中购买过zbid招标源文件,当该项目进行第二次招标时,平台不再重复收费。供应商只需重新获取本次采购的zbid招标源文件,即完成本次报名。(三)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23:59:59。(不低于5个工作日)注: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报名方式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9:30(北京时间)。(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开标时间:2026年4月14日9:30(北京时间)。(四)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次公开招标邀请投标人的方式: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九、联系方式采购人: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0833-2442215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三楼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833-2410403电子邮箱:18775069@qq.com十、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2、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共2条挂服务电话:028-85570890CA及签章服务:通过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查询。十一、开评标阶段供应商操作参考示意图:第一步:登录采购平台后,点击“投标系统”;投标人首页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入口投标系统开标系统企业信息库在线编制第二步:点击“我参与的项目”,进入对应项目;我参与的项目项目名称进行中E已完成20241113保证金测试001-cs02采购项目号:CGPT-XM-JZXIP-HW-202411-0035村名称:保证金0002采购人:测试企业贰111采购内春:货物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创建时间:2024-11-132020:14进入20241113保证金测试001-cs01采购项目号:CGPT-XM-JZXTP-HW-202411-0034标段名称:测保证金货物0001采购人:测企业111采购内资:货物采购方式:意争性谈判创建时间:2024-11-1320:0155进入第三步:点击“开评标阶段”,方可查看等。三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山20241113保证金测试00.-保证金测试0002信息告知投标阶段序号告知标题澄清及修改文件投标在线编制投标文件递交开评标阶段开标大厅评审澄清信息告知在线谈判多轮报价定标阶段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本项目发行综合费用不超过实际募集金额的2‰/年。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本项目发行综合费用不超过实际募集金额的2‰/年。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2.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进行处罚。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进行处罚。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5.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特别提醒:请供应商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如认为自己的报价可能大幅度低于其他有效报价的,请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以备评审所需。4失信投标人管理(实质性要求)(一)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自行查询以招标文件公告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二)其他失信行为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进行惩戒。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注:投标人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中标公告中标公告将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的收取(实质性要求)1、交纳金额:100000元。2、投标人须在2026年4月13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4、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交易单号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6投标保证金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1、投标保证金交纳操作说明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ils.html?businessId=fb625cc3-f624-40f6-a480-5814567129ab&activeId=6。2、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二、投标保证的退还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于签订承销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如本项目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债券发行不成功,采购人将扣除履约保证金。8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采购结果等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投标人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上述内容以外的内容以及开评标过程、评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投标人询问、质疑、投诉应当按照《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咨询电话:0833-24414729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发布后,由中标供应商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中标通知书。10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10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11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12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费按固定金额20万元收取。费用在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代理机构。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不含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中标通知书。2、账户信息:登录→投标系统→中标(招标结果)通知书→查看→支付信息。3、成交供应商在对公转账交纳时,务必在备注栏准确填写支付信息中自动生成的交易编码。交易编码若出现未填、漏填或错填情况,系统将无法匹配对应项目,造成交费失败。缴费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可通过交费信息页面的“缴纳流水”栏目,查询确认交费是否成功。交费成功后,方可查看成交通知书。4、成交供应商在成功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须将转账回单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8775069@qq.com,以便后续请款开票等事项。特别事项说明: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代收取,代理机构与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项目资金代收代退委托书》,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代理机构的请款要求进行划转,发票由代理公司出具。13关于本招标文件说明(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如果出现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且无澄清或更正公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确定。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3本项目根据《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2.有关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市属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投标人”是指具备相应生产、销售等资质,能够提供市属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所需的物资、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3“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完成签到、在线投标文件解密等活动、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2.4“电子评标”是指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3.合格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3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2)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6.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产品要求、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6.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4投标人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次公开招标采购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投标人须自行对照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0.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0.3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针对综合评分明细表所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作为本项实质性要求的审查内容。10.4评分表中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涉及外文的,需提供原版证书复印件,并公证翻译为中文,未公证翻译的视为无效材料,作不得分处理。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2.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13.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1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2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4.3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4.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4.5投标人应对本条款作全面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六章,严格执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6.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16.2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16.4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持已签订的合同原件1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16.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之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三)中标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四)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五)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六)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七)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7.投标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7.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18.1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编制子系统,使用该系统编制投标文件。18.2投标人应按照该系统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18.3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逐页电子签章和加密。18.4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加密提交。19.2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提交。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20.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0.3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20.4投标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0.5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开标和中标21.开标及开标程序21.1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流标处理。21.2开标前准备工作: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投标人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参与开标。21.3解密投标文件①授权解密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自动解密程序。②未授权解密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1.4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3.中标通知书23.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3.2投标人被确认中标人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日内采取邮寄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23.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5中标公告发出后,代理机构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中标通知书。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0.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1.1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1.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32.合同备案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将采购合同上传至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备案。33.履行合同33.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验收34.1符合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4.2符合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的要求;34.3符合本项目合同约定;34.4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后再次验收,若再不达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后续采购价款不予支付。35.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七、投标纪律要求36.投标人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6.1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中标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人的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36.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6.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涉及本项目的质疑期限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1、报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合格投标人对开评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开评标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合格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二)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采购结果的确认等内容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招标文件中上述内容以外的内容以及开评标过程、评标结果等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三)投标人的质疑函须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交,不接受电话等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四)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签署。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五)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1、质疑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因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质疑,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的投标人权利失效和其他损失。九、其他37.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9.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序号审查项目合格条件备注1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授权投标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投标人授权委托证明材料及被授权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4提供2024年以来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具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第一页等),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的相关承诺)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须为原件加盖公章)5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证明材料(银行缴款证明或税收机关、社保机关盖章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相关承诺)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须为原件加盖公章)6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有效原件加盖公章7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8联合体协议书(如涉及)注:联合体投标的,本章1-7条审查项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有效原件加盖公章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充足材料以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经审查任意一项不合格做无效处理。2、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3、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第四章投标人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序号审查项目通过条件1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有效期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技术、服务应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采购合同主要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注:如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二)采购包数:共一包。(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发行综合费用不超过实际募集金额的2‰/年。(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五)项目概述: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发行公司债,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负责确定并组建发行工作团队,并组织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的报批工作,确保在交易所完成注册,并完成后续发行。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一)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发行公司债,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负责确定并组建发行工作团队,并组织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的报批工作,确保在交易所完成注册,并完成后续发行。(二)发行主体: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主体评级:AA+(四)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标人进场后,根据采购人财务状况进行调整)。三、拟发行债券要求(实质性要求)1、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2、票面年利率:预估4%/年(最终以实际发行利率为准);3、债券募集用途:结合采购人的实际用款需求和交易所关于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要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基金出资、项目投资和置换存量债务等;4、发行计划:由采购人根据资金需求,分批注册,分期发行;注:以上拟发行要求为预期要求,具体期限、利率等情况结合评级情况、担保情况、发债规模、发行期限、市场利率变化和市场资金面充足性而变化。四、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1、为采购人提供债券发行的咨询服务;2、核查采购人运营状况,调查采购人是否符合发债要求,包括公司运营资质、历史沿革、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和财务状况等;3、负责主导编制全套发行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评级报告等),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负责与审批机构的全程沟通,直至取得注册文件。4、提出切实可行的发行方案,包括债券发行方案、资产整合方案、增信方案、支撑发债的项目方案及时间承诺、综合成本控制方案等;5、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的申报资料工作(因国家金融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审批机构审核政策变化或采购人原因(需采购人书面确认)导致延迟除外),否则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如扣减综合费用、中断业务关系、禁止后期合作等;6、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即发行期结束后,未售出的债券均由中标人(及其组建的承销团)按发行价全额购入;7、由中标人确定并组织审计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相关费用在发行综合费用中列支;8、债券发行后,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完成后续信息披露、付息兑付、投资人关系维护等工作,直至债券本息全部清偿完毕;9、担保方式: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五、保密要求(实质性要求)(一)履行保密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不私自对外泄露。(二)除下列情况外,中标人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采购人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行业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六、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服务期限:承销合同中约定(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于签订承销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如本项目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债券发行不成功,采购人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四)付款方式:发行成功后采购人按相关规定支付,具体事项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承销合同中约定。(五)验收要求1.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2.符合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要求;3.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后再次验收,若再不达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后续采购价款不予支付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六)报价说明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服务内容的综合最终报价,即包干价。包括投标人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费、编制费、差旅费、保险、税费、验收、资料制作、成果提交、后期服务、利润、承销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中介机构费用与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等项目实施全过程所有相关费用,不得拆分报价。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违约责任:如因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八)其他未尽事项:以承销合同为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注: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将以下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文件合并制作成一个投标文件文档按要求上传系统。项目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年月日目录请投标人自行编制……一、投标函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XXX”项目(项目编号: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XXX(姓名)代表我方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总投标价见《开标一览表》。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承销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要求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本项目的服务期限:承销合同中约定。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七、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八、我方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服务内容的综合最终报价,即包干价。包括投标人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费、编制费、差旅费、保险、税费、验收、资料制作、成果提交、后期服务、利润、承销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中介机构费用与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等项目实施全过程所有相关费用,不得拆分报价。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九、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中标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十、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标的物,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我方承诺接受追加,且追加的标的物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与原承销合同保持一致。十一、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通讯方式:地址:XXX,邮编:XXX电话:XXX,传真:XXX二、承诺函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9、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最多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③组成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1-9条资格条件。④若存在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情形的,则其投标文件均做无效处理,同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七、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XXX(填写“有”或“没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XXX(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其他失信行为。八、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X(填写“具有”或“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注: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应答事项事实,评审组可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XXX(公司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项目编号:XXX)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XXX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职务:XXX被授权人签字:XXX联系电话:XXX职务: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提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人的,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适用)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六、联合体协议书(如涉及)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及包号)公开招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由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按“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七、其他材料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相关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债主承销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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