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活护理、陪检服务招标公告(南京市第二医院2026)



南京市第二医院(汤山院区)生活护理、陪检服务比选公告
 
我院欲对南京市第二医院(汤山院区)生活护理、陪检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比选,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相关说明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二医院(汤山院区)生活护理、陪检服务
2、项目地点:南京市第二医院汤山院区(康复路1号)
3、项目概况:提供“24小时一对多”(要求1个员工照料一个病房或相邻病房最多4个病员)、“24小时一对二”(要求1个员工照料一个病房中2个病员)和“24小时一对一”服务,供患者及家属自愿选择。
4、项目要求:见附件
二、参与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近三年以来类似业绩;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3月18日起至2026年03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报名地点:汤山院区A楼2层招标采购中心3号办公室
四、报名方式
供应商提交报名相关材料(格式见附件)至汤山分院(康复路1号)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视现场报名为准。接受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纸制报名文件递交后,发送一份PDF格式电子档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njeyzbcg@163.com,邮件名称及PDF文档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命名,邮件中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1、比选项目报名登记表;
2、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近三年以来同类项目合同(非必要仅供参考);
5、授权代表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6、相关资质证书;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网页截图);
以上报名材料(格式见附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邮箱njeyzbcg@163.com。
六、联系方式:
报名科室:南京市第二医院招标采购中心3号办公室(汤山分院A楼2楼)
联系人:招采中心:秦老师 025-85091725   
技术咨询:后勤保障部:袁老师  13951787739 
七、其他事项:
比选单位应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材料递交,若因材料未及时提交或提交不全等因素造成的报名审核未通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比选过程中供应商若存在围标串标情形,一经发现根据医院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比选项目报名登记表.docx
项目要求.docx

南京市第二医院(汤山院区)生活护理、陪检服务报名文件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项目报名表(页码)二、营业执照(页码)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页码)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页码)五、相关业绩……………………………………………………………(页码)六、技术要求文件的响应文件…………………………………(页码)七、社保缴纳证明…....................………………………………(页码)一、南京市第二医院院内比选报名表项目名称生活护理、陪检服务(汤山院区)报名单位信息名 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报名人信息姓 名身 份□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 箱承 诺本单位自愿参与贵院该项目的院内比选活动,保证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并按照贵院有关规定和要求参与院内比选活动,否则贵院有权取消本单位的报名资格。同时,当报名单位较多时,贵院有择优选择邀请供应商的权利,对此表示理解和认可。此外,若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材料未及时提交或提交不全等因素造成的报名审核未通过,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单位:(盖章)签名:其他说明情况二、单位营业执照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盖单位章)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项目名称)投标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名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20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五、相关业绩六、技术要求文件的响应文件七、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要求一、项目内容采购人为规范护理员队伍管理,更好的满足住院患者的生活照护需求,实现对护理员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患者住院期间的满意度和降低风险,拟对护理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公司参与。二、服务方式1、管理形式:由供应商统一招聘、管理及培训员工。2、工作模式: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4小时一对多”(要求1个员工照料一个病房或相邻病房最多4个病员)、“24小时一对二”(要求1个员工照料一个病房中2个病员)和“24小时一对一”服务,供患者及家属自愿选择。3、收费方式:本着患者或家属自愿选择的原则,去陪护公司指定地点缴纳陪护费用。4、收费标准:1)“24小时一对多”(要求1个员工照料最多4个病员),仅限于服务同一病房或相邻病房,最高限价180元/天(包括收取病人的所有费用)。2)“24小时一对二”(要求1个员工照料一个病房中2个病员),按病员生活自理能力与护理等级相结合评估,最高限价220元/天(包括收取病人的所有费用)。3)特需陪护服务“24小时一对一”形式,按病员生活自理能力与护理等级相结合评估,最高限价260元/天(包括收取病人的所有费用)。4)如不满12小时的,按服务价格的70%收取;超过12小时,不满24小时的,按全天收取。5)如遇最低工资标准、市场价格等因素导致的劳动力成本变化,供应商须征得甲方同意后,可相应调整服务费用。5、收取费用开支范围:院方资源占用费、陪护工资、保险、福利、商业、意外险、管理人员成本、公司运作成本、办公费、风险赔偿金、奖励与补贴、公司利润、税费等。6、收费及开票方式:单独设立收费窗口,由陪护公司收费并出具合法票据。患者票据税费必须符合国家法规,不得超出。7、院方资源占用费:应计入报价,缴纳标准由供应商在应答文件中填报。8、人员就餐及住宿方式:医院不负责陪护人员的住宿和就餐,由陪护公司统一安排和管理,上岗陪护人员只能带生活必须用品(如牙刷、牙膏、毛巾、水杯、纸、饭盒、一套更换衣物在病房),其余物品不得滞留在病区均有陪护公司负责统一放置管理,若院方检查中发现杂物或临床投诉将一律作为废物处理并对供应商进行处罚(罚金为当月需交于院方的资源占用费的2倍)。9、项目经理或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工作管理经验5年以上,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培训老师不少于1人,项目经理或培训老师必须具有十年以上临床护理经验的护士或护士长。项目经理或培训老师在本项目服务满意度由院方确定,调整更换任何管理员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院方获得同意后方可执行。若未征得院方同意随意更换,将进行处罚(罚金为当月需交于院方的资源占用费的3倍)。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医院的相关管理制度。公司护理员应在采购人医疗管理、服务范围内为病人提供服务,接受病区管理监督,对我院提出的合理改进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2.供应商对其在采购人医疗服务区域内从事病人陪护服务的护理员,应统一建立档案进行管理,电子档案需报职能管理部门备案,供应商所提供的护理员与采购人没有任何劳动用工和雇佣关系,护理员的收入及工资福利由供应商与护理员协商确定,供应商与护理员之间的争议纠纷与医院无关。3.招聘的护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健康证、资格证、身份证三证齐全。供应商应积极组织护理员参加岗位培训和岗前考核,所有护理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护理员提供服务时应佩戴陪护公司单位统一证件,穿着统一工作服。4.供应商根据需要配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对在医院医疗服务区域内提供护理员服务的护理员和服务内容实行管理。5.供应商在医院范围内开展护理项目管理活动时,其使用的印章、标识、标牌、各种宣传资料不得以医院名义,不得向患者和家属做出与医院有隶属、代理等关系的误导宣传。6.供应商护理员在科室病区护士长指导下开展病人日常生活照料,严禁护理员代替护士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工作。7.护理员与病人或家属发生纠纷,公司必须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并承担纠纷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8.护理员人为损坏医院或病人的物品,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护理员如在照护职责范围内违章、失职,造成病人意外伤害和纠纷,由陪护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及时处理。9.因护理员的工作造成的病人跌伤、走失或其它严重伤害以及陪护自身的伤害、损失等,由陪护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医院不承担连带责任。10.供应商需依法处理好护理员的保险及报酬,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协商,护理员与我院不发生任何人事隶属关系。11、供应商需按国家规定为护理员提供各种保障。同时购买意外险,发生意外伤害以及人身损害等与院方无关。11.护理员不得做与陪护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干扰医疗秩序和影响医院形象的言行,不得收取病人家属护理费之外的费用,不准多收费,凡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陪护公司负责,医院有权要求陪护公司更换或辞退护理员。12.若供应商在工作中违反本协议,出现特别严重问题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影响医院社会形象,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医院有权终止陪护服务协议。13.在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向医院交纳履约保证金。14.医院对供应商护工有权进行业务考核、培训,如达不到相关标准,有权要求陪护公司予以再培训、调换或清退。15.医院每季度对供应商工作质量、服务满意度等进行考核,考核处罚标准参考附件一。16.供应商严格规范员工管理,对医院提出的整改问题及时响应,立行立改,不得无故拖延。17.医院每年度对公司服务及管理质量进行考核,并由科室护士长签字确认。18.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服务情况组织考核,在服务单位考核合格基础上,双方可根据相关法律及文件规定要求下续签合同1年。四、特别要求1、护理员制服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陪护其它成本,由供应商支付。2、严格按照《陪护人员缺陷管理制度》执行。(见附件一)3、供应商对所属员工在医院工作期间治安及消防安全有监管责任,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供应商公司人员如违反相关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或给我院造成经济损失,供应商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见附件二)五、服务目标1、服务医院为主,达到院方的管理要求。2、病人满意,科室满意,医院放心。3、保证服务质量;减少安全隐患。4、维持员工队伍的稳定,保障员工的基本权利。达到医院、病患、公司及陪护四赢。六、保底资源占用费承诺供应商在应答文件中必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每年向采购人缴纳的资源占用费不少于XX万/年。并承诺每月上交资源占用费同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账面清单,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附件1:陪护人员缺陷管理制度为规范医院专业陪护人员行为,维护良好的病房秩序,提高陪护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患者满意度,经医院多部门讨论后,制定以下陪护人员缺陷管理制度:一、陪护公司应当公示收费标准,在病区及小程序等公示,做到收费公开透明化。对擅自提高收费的护工给予诫勉、罚款、停工、屡教不改的开除等处理。二、陪护公司对陪护人员要进行严格筛选,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应拒绝招收。三、陪护公司应定期组织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随时抽查管理人员工作落实情况,管理人员应定期到科室了解陪护工作情况,及时与科室进行沟通,若管理人员工作落实不到位则由公司进行整改,或进行人员调整。四、陪护人员上岗前应由公司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院感培训、日常行为规范和护理技能,未经培训的人员一律不能上岗。上岗期间随时对技能进行强化培训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患者及科室反映差的人员应限期整改,若到期仍无改善者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公司未执行扣罚保证金500元。五、陪护公司根据科室患者需要统一安排陪护人员工作,陪护人员应当服从医院及公司的安排,不得自行调整及拒绝,不得私自接收患者进行照护,如有违反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公司未执行扣罚保证金500元。六、陪护人员应当遵守医院及科室的规章制度,配合、尊重医务人员,不得离间患方与医方的关系,不得干预医护工作,一经发现此类情况由公司责令该陪护人员退出陪护工作。公司未执行扣罚保证金500元。七、陪护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保持整洁,发现一人不符合要求者,扣公司保证金50元并告知公司限期整改,若到期仍无改善,则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八、陪护人员应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病房,如特殊原因必须离开者,应向护士长或值班护士告知去向及离开时间,离开时间长者,陪护应通知公司主管派其他陪护接替其工作后再离开。凡无故串岗、脱岗30分钟及以内者扣公司保证金50元/次,若脱岗30分钟以上者发现一次扣公司保证金100元,连续3次则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如陪护有特殊情况离开时间长,陪护通知公司主管但公司未及时派其他陪护接替其工作者,发现一次扣公司保证金100元。九、陪护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带家属及小孩上班,违者扣公司保证金20元/次,此情况达到3次及以上者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十、陪护人员在病房内不得聚集高声谈笑、手机外放声音观看视频、聊天等、议论患者病情,不得随意睡在患者床上,不得逗弄患者取乐,一经发现扣公司保证金100元/次,相同情况出现3次及以上者由公司责令其退出陪护工作。十一、陪护人员间不得吵架、打架斗殴等,违者扣公司保证金200元/次,相同情况出现3次及以上者由公司责任其退出陪护工作。十二、陪护人员应爱护公共财物,陪护人员携带必要生活物品于病房中,服从病区护士长及护士管理,维持病房整洁,如有违反则按损坏物品情况进行扣罚。十三、陪护人员不得将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带入医院,不得私自使用电器(包括使用患者私带电器为患者做饭者),不得煮生食,如有违反者扣公司保证金100元/次,相同情况达到2次及以上者由公司责令退出陪护工作。陪护人员不得在病房内吸烟,发现一次扣罚保证金20元。十四、陪护人员不得向患者及家属推销任何产品,更不得强迫患者及家属购买,不得与家属、药商、太平间、殡仪馆等私下勾结,从中谋取利益,一经发现扣公司保证金1000元/次,相同情况达到2次及以上者由公司责令退出陪护工作。十五、陪护人员不得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医院规定及时采核酸、上报行程码等要求,违者一律辞退。十六、每一季度对陪护公司管理人员及陪护按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85分扣公司保证金5000元。以上情况若对医院及科室造成严重损失或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者,由陪护公司及相关陪护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医院有权与陪护公司终止合同。附件二:治安及消防安全要求细则1、供应商应当对其员工在院方工作期间的治安及消防安全进行有效监管,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2、供应商应当对上岗前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及灭火技能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3、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并服从院方的消防及治安管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院方规章制度,如供应商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严重后果或给院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4、供应商开展业务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医疗工作、教学及生活秩序。如供应商行为对医院正常医疗、教学及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院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如供应商拒绝改正、院方有权终止合同。5、供应商应当做好其租用院方的房屋日常管理,避免发生火灾及其责任事故。6、供应商非机动车及机动车在院方区域停放应当遵守院方规定并按相关标准缴纳停车费。7、供应商员工在非火灾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8、供应商员工如发现涉及消防和治安安全的不正常情况,应当立即报告院方保卫部门或业务主管处理。(不正常情况一般指发生火灾或盗窃、打架斗殴、破坏等正在发生或嫌疑违法行为)。五、日常考核及相关要求1、供应商公司要负责处理与服务相关的病人跌倒、投诉、纠纷及赔付,保证服务工作有序规范的稳健运行。2、日常管理:总务处、护理部及病区护士长,按医院需要每年不少于4次满意度测评。3、供应商公司定期进行满意度测评,了解医院各部门的要求,及时调整服务策略。南京市第二医院病人陪护服务项目工作质量考核项目分值质量要求评分标准扣分管理20分1.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检查监督护工工作,驻院管理人员每日必须轮回巡查不低于3次。及时发现未注册黑护工,上报给病区护士长及行政处,与家属沟通并配合院方进行清理。2.根据需求安排合格护工上岗,与患者家属签订聘用护工协议,派工单一式两份,自留备查一份,交给病区护士长一份。3.每月对护工有培训考核、有召开会议。4.收费合理,无违规现象5.做好护工的思想工作,稳定好护工情绪,发现异常动态,应及时处理6.每月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与患者或家属经常沟通,做好投诉记录收集工作,并及时汇总处理7.每月准时发放护工工资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扣0.5分查记录,无不得分,未及时发放工资及乱收费扣10分仪表5分按规定着装,仪表端庄、统一佩戴胸牌;不穿响底鞋拖鞋高跟鞋;不留长指甲;女护工上岗时不准披散头发,男护工不准留长发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扣0.5分病区5分病房整洁,床单整洁干燥平整,无头发、无渣屑,无堆放杂物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扣0.5分患者卫生30分1.患者面部清洁,要求无污垢。2.患者口腔清洁,按病情需要刷牙或清洁口腔,要求口腔无积痰、无食物残渣、口唇口角清洁不干燥,无异味。3.头发整洁,每周清洗或遵医嘱。4.手足清洁无污垢,无存积厚皮,指(趾)甲较短,甲下无污垢。5.皮肤清洁,正常情况夏天每日洗(擦)澡冬天每周洗(擦)澡,按时翻身和拍背,要求无受压痕迹,背部及骨突出部位无压疮。6.会阴清洁,每日清洗。及时为老人倒便盆,脏水等7.及时为患者更换内外衣。1、现场查看,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10分2、护理病人过程中,不尽职发生褥疮扣10分患者管理10分1.知晓患者照护的要求,能及时给予正常的照护2.不发生患者私自离开病区或医院3规范照护服务行为,发生异常,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实地查看,不符合要求扣0.5分,考核护工不知晓照护要求扣2分,因不尽责致坠床、烫伤、走失、跌倒扣10分工作态度10分1.态度和蔼、耐心细致,礼貌待人,责任心强2.不辱骂、不刁难虐待老人,对智障老人要尊重3.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分配,4. 坚守岗位,须外出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实地查看及调查,不符合要求扣1分,发现训斥患者一次扣5分,辱骂、刁难虐待患者一次扣10分罚款10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扣300元行为规范20分1.不准向家属索取钱物与拉关系,不准吃患者的食物。2.不准串科、离岗,聚众闲聊,搬弄是非。3.不准做私活,如织毛衣,玩手机游戏、做饭等4.护工间不准分派性吵架、打架、斗殴、聚众闹事。5.不准在病区内抽烟、喝酒。6.不准随意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不准私自挪用医院的物品,不准损坏与偷窃医院及他人的财产7.不准从事医疗护理操作,如换液体、吸痰等8.不准用微波炉煮生饭生菜,禁止使用电器烧饭、烧菜9.不准在正常上班时间躺下睡觉。10.不准留宿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违反一项视情节轻重扣1-10分吃患者食物一旦发现除扣10分外,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日期:考核人:得分:考核奖罚标准1、如有12345、电话、来访等投诉,,一个月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投诉罚款200元,第三次被投诉罚款400元,执行翻倍式罚款制度。在出院患者医院市场部对满意度回访中投诉(调查属实)一次罚款400元、同一人员投诉两次处罚翻倍或进行辞退,市卫建委第三方满意度回访中出现投诉(调查属实)一次罚款500元。短期内被投诉四次及以上,经查实确是陪护公司服务原因,院方有权中止合同,陪护公司须赔偿给医院造成的所有损失。2、对陪护公司在提供服务期间因过错造成的纠纷和损失,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陪护公司服务期间有违反相关规定,院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陪护人员缺陷管理制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护理、陪检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