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招标公告(重庆师范大学2026)



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3月19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预算金额:
250,000.00元 (财政资金)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250,000.00元
1

详见附件

最高限价金额总计:25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3月18日 至 2026年3月27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行采家”→“个人中心”→“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在线报名”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获取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标书,只有通过以上流程获取了标书,才能进行后期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登录“行采家”→“个人中心”→“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在线报名”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开始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注:登录“行采家”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
(三)本项目为重庆师范大学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行采家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大家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行采家供应商必看手册)24-3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行采家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1.CA证书的办理流程:下载采购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行采家供应商必看手册)24-3版》-《重庆市政府采购(兼用行采家)全程电子化招标采购CA办理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
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行采家”→“个人中心”→“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大家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统一签章客户端” 安装包,并按照《采购公告附件(行采家供应商必看手册)24-3版》-《【供应商必看】行采家(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行采家全程电子化操作手册-供应商(CA证书解密版)》操作。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3月18日)起三个工作日。
(五)电子响应文件递交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行采家”,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投标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在线递交。
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北京时间9:30:00(以行采家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
(六)磋商相关信息
1.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3月31日北京时间9:30:00
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行采家”→“个人中心”→“电子招投标”→“ 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磋商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源点楼采购与招投标中心101室)参加在线磋商。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参与在线磋商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线下指定磋商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源点楼采购与招投标中心101室。
注:电子招投标系统磋商开始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
(七)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获取、提交投标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3月30日 08: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6年3月31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行采家→ 电子招投标 → 我的投标项目 → 上传投标文件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6年3月31日 09:3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行采家→ 电子招投标 → 开评标大厅 → 进入开标室。 投标人可远程参与开标,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前往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源点楼101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师范大学
采购经办人:肖珍
采购人电话:023-6536271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源点楼206室

九、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行采家供应商必看手册)24-3版.zip
26-00014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发布版.doc
重庆师范大学外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试行).pdf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名称: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磋商项目编号:26-00004采购人:重庆师范大学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2一、竞争性磋商内容2二、资金来源2三、供应商资格要求2四、磋商有关说明2五、磋商保证金4六、其它有关规定5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磋商项目服务需求7一、分包情况7※二、服务内容7※三、服务要求7※四、服务标准9第三篇磋商项目商务需求10※一、服务期、地点及考核方式10※二、报价要求10※三、付款方式10※四、违约责任10※五、其他1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2二、评审方法15三、评审标准15四、无效响应18五、废标条款1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9一、磋商费用1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9三、磋商要求1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1五、成交通知21六、关于质疑21七、签订合同22第六篇采购合同24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5一、经济部分27二、服务部分29三、商务部分32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41.1.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按照重庆师范大学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自主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1.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分包号及分包名称最高限价(万元)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分包1: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250.511.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金额为25万元。1.1.3.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被列入限制参与我校采购活动及不诚信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1.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登记“行采家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登录“行采家”→“个人中心”→“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在线报名”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开始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注:登录“行采家”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录“行采家”→“个人中心”→“电子招投标”→在“电子投标在线报名”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流程完成磋商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师范大学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行采家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大家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行采家供应商必看手册)24-3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行采家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下载采购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行采家供应商必看手册)24-3版》-《重庆市政府采购(兼用行采家)全程电子化招标采购CA办理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行采家”→“个人中心”→“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大家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统一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并按照《采购公告附件(行采家供应商必看手册)24-3版》-《【供应商必看】行采家(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行采家全程电子化操作手册-供应商(CA证书解密版)》操作。(四)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3月18日)起三个工作日。(五)磋商文件发售1.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行采家”,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投标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在线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北京时间09:30:00(以行采家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磋商相关信息1.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3月31日北京时间09:30:00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行采家”→“个人中心”→“电子招投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磋商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源点楼采购与招投标中心101室)参加在线磋商。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参与在线磋商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磋商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源点楼采购与招投标中心101室。注:电子招投标系统磋商开始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行采家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行采家供应商必看手册)24-3版》《行采家全程电子化操作手册-供应商(CA证书解密版)》和《重庆政府采购(兼用行采家)全程电子化招标采购CA办理手册》《【供应商必看】行采家(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1.1.5.五、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师范大学账号:123903181010201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沙坪坝支行联行号:308653018075(1)汇款的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磋商项目编号。(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2.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重庆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退回至供应商的来款账户,如遇寒暑假期,退还时间将顺延。(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成交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邮到重庆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办理磋商保证金退款事宜。磋商保证金咨询:张老师,023-65918988。1.1.6.六、其它有关规定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或“重庆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https://cscz.cqnu.edu.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4.超过电子响应递交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收。5.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7.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师范大学联系人:肖珍电话:(023)65362713传真:(023)65362713详细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源点楼采购与招投标中心206室。(二)需求部门:审计处联系人:韩老师电话:023-65910160详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335室。(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客服联系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183107831(节假日)(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工作日)18996084960(工作日)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工作日)1398378746017623094654(节假日)1.2.第二篇磋商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电子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性服务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一般性服务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1.2.1.一、分包情况分包1: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1.2.2.※二、服务内容1.对重庆师范大学校属单位20名(暂定)离任处级领导干部和本年度接受巡察的二级单位的8名(暂定)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主要内容如下:(1)审计期间:审计对象上次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期间截止时间(或任职起始时间)至本次离任之日或本年度单位接受巡察之日的任职期间,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2)审计事项:对处级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学校重大决策,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履行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其经济责任及廉政情况作出评价。具体审计事项依据《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重庆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重师委发〔2021〕68号)第三章规定和采购人年度中心工作确定。2.协助采购人完善内部审计管理系统建设。主要服务内容为完成系统“标准库”模块中的审计事项库和标准问题库建设。1.2.3.※三、服务要求(一)基本要求1.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审计工作,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和问题汇总清单,并须经采购人审核通过。2.供应商应依据《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重庆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重师委发〔2021〕68号)第三章规定和采购人年度中心工作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方案:(1)审计方案须表达清晰、内容完整、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事项覆盖全、时间安排合理、质量控制措施有力、有效。审计事项和审计重点应结合合部门、学院职能职责确定。(2)磋商时仅提供《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重庆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重师委发〔2021〕68号)第三章第十五条、十八条两类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方案,作为评分依据。供应商应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将全部审计方案报送采购人审核。3.现场审计时同步完成采购人内部审计系统的审前分析、审计方案、审计疑点、发现问题、问询记录、取证记录、审计底稿等数据录入,录入结果须经采购人审核通过。4.供应商在审计过程中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审计档案材料,在审计项目结束后按照《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重庆师范大学审计档案工作管理细则》(重师发〔2022〕28号)立卷原则和方法进行归类整理、编目装订、组合成卷、电子扫描,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移交采购人。5.审计组组长由采购人选派,成交供应商派驻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审计工作全程接受采购人的统筹安排、指导和监督,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重大缺陷或者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报告采购人。6.供应商应充分发挥自身在审计领域的专业优势完成内部审计系统建设的服务内容,服务成果应科学、标准、规范,符合采购人实际需要,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7.审计中知晓的采购人(或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除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可向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上级主管部门及采购人(或被审计单位)同意的第三方披露外,严禁擅自使用审计资料和审计结果,严禁对外泄露。8.服务结束时,应当将送审资料交还采购人。9.在审计期间应严格执行“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审计纪律。10.在审计期间,审计人员食宿、交通、安全责任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二)现场审计时间要求离任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场审计不少于15个日历日;接受巡察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学校巡察工作安排同步开展,上下半年各一次,每次现场审计不少于10个日历日。(三)审计团队要求1.审计团队人员(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其他审计人员审计团队其他人员不少于4人。(3)内审系统建设人员至少1名,熟悉审计业务、信息化能力强,可以由审计团队人员兼任。(4)实际到位的审计团队人员必须与响应文件所列示人员一致(包括人员姓名和人员数量)。因特殊情况发生人员变动的,成交供应商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变更。2.审计团队人员证明材料(1)供应商需提供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联系电话,以及供应商为对应人员在2026年1月至2026年2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资质证书编号。3.人员到位履职要求(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审计团队人员不得更换、减少。(2)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审计团队人员在现场审计期间必须驻场工作,采购人有权对审计团队人员进行考勤管理。1.2.4.※四、服务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审计,审计结果与采购人达成一致意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通过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外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对供应商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须达到合格及以上。1.3.第三篇磋商项目商务需求1.3.1“※”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电子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3.2.※一、服务期、地点及考核方式(一)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二)服务地点服务地点: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指定地点(三)考核方式1.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成果须通过采购人自主验收。2.采购人将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外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对供应商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1.3.3.※二、报价要求1.本项目按20名离任处级领导干部和本年度单位接受巡察二级单位的8名处级领导干部预估数量进行报价。2.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完成的完整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差旅、食宿、交通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耗材或软件购买(制造)费、资料费、培训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3.服务费用结算方式:按实际接受审计的处级领导干部实际人数据实结算,服务费用=审计综合费用单价报价(元/人)×实际审计人数。1.3.4.※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2.待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据实结算并支付本项目费用。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价款前,供应商应先将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发票提交给采购人。3.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及合同内容退还履约保证金。1.3.5.※四、违约责任(一)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下列违约行为之一,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任何服务费,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根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情况向成交供应商进行索赔:1.逾期30日历日仍不能按时完成服务内容并提交正式服务成果;2.所供服务不符合采购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服务标准;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供应商擅自更换或减少服务团队人员;4.审计团队人员无故缺勤累计达30个工作日;5.工作质量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二)工作质量考核结果为合格,但是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成交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服务费的30%支付违约金。所产生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缴纳,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及应付合同款中予以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三)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1.3.6.※五、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3.7.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磋商。在视频在线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视频在线磋商。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保证金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第四篇“※”标注部分。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格式文档当中)。(五)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磋商小组的磋商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磋商”按钮,参与视频在线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在二次报价环节,可以点击“报价附件”按钮→“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书面承诺电子文件的上传。(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货物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澄清内容”填写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的最终单价(货物类)。若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相关承诺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相关承诺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二次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1.供应商参与报价轮次由磋商小组决定,以上报价流程仅作为报价轮次(包含首轮初始报价)为二次的情况,若有多轮报价情况,供应商多轮报价流程可参考以上报价流程往复操作即可。2.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技术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1.3.8.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1.3.9.三、评审标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评标,具体细则如下: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1磋商报价(20%)2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服务部分(审计方案)(30%)30分根据提供的审计方案进行评审:1.审计流程应表达清晰、内容完整、规范合理、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能够体现审计工作效率,根据方案进行评审。方案无瑕疵得5分;方案有1处瑕疵得4分;方案有2处瑕疵得2分;方案有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2.制定符合被审计单位及负责人特点的审计内容,要求内容全面、完整,根据方案进行评审。方案无瑕疵得5分;方案有1处瑕疵得4分;方案有2处瑕疵得2分;方案有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3.根据项目情况列出本次审计的重点内容,要求审计重点准确、突出,根据方案进行评审。方案无瑕疵得5分;方案有1处瑕疵得4分;方案有2处瑕疵得2分;方案有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4.建立与本项目相关的评价体系,要求评价体系科学规范、综合全面、客观公正、定量与定性结合,根据方案进行评审。方案无瑕疵得5分;方案有1处瑕疵得4分;方案有2处瑕疵得2分;方案有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5.建立全面、系统、严密和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措施,要求管理目标明确,质量管理层级责任清晰,质量考核体系健全,根据方案进行评审。方案无瑕疵得5分;方案有1处瑕疵得4分;方案有2处瑕疵得2分;方案有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6.时间安排合理,能高效完成审计任务,提供有效的阶段性分析报告和管理建议书,根据方案进行评审。根据方案进行评审。方案无瑕疵得5分;方案有1处瑕疵得4分;方案有2处瑕疵得2分;方案有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任一情形:(1)方案内容缺项或内容表述不完整;(2)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或无连贯性;(3)内容存在逻辑漏洞或常识错误;(4)内容存在缺乏科学性之处;(5)内容存在不合理之处;(6)方案缺乏对本项目的针对性。(方案中任一处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为一处瑕疵)3商务部分(50%)供应商实力(20分)1.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行政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15分。未提供或不满足的得0分。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行政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并获得满意或优秀良好信誉,提供1个证明文件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或不满足的得0分。需同时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合同期内甲方满意度证明文件。审计团队水平(20分)1.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主持过高校或高校内设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历,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具有主持过其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历,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本项最高得8分。未提供或不满足的得0分。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主持高校(或高校内设部门)或其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甲方(委托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注:合同复印件或甲方证明材料中须能证明本项目负责人主持工作)2.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审计团队人员在配备1名注册会计师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注册会计师得2分,满分4分。需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资质证书编号。3.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审计团队人员,每有1人参与过2个及以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历的,得2分,满分8分。供应商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甲方(委托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注:合同复印件或甲方证明材料中须能证明审计团队人员参与该项目审计工作)工作质量考核结果承诺(10分)供应商承诺其工作质量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外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得10分。未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得0分。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1.3.10.四、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视频在线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十一)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十二)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十三)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的。1.3.11.五、废标条款磋商小组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4.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4.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供应商须知、磋商项目服务需求、磋商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2.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5.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4.3.三、磋商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1.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行采家全程电子化操作手册-供应商(CA证书解密版)》手册第六篇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3.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二)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私下接触评委、围标、串标、干扰评标、提供虚假信息等)谋取成交及其他违法行为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6供应商恶意或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行采家全程电子化操作手册-供应商(CA证书解密版)》第七篇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于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现场递交(例如:磋商开始时间为上午9:30,现场原件递交开始时间为上午9:00)。相关原件递交地点同线下指定磋商地点一致。(六)电子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及参与人员证明原件1.参与磋商人员要求: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2.参与人员证明原件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准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磋商环节开始时表明本人身份是否符合供应商磋商代表的身份要求。(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九)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不缴纳交易服务费。1.4.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成交供应商的确认1.1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2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2.成交供应商的变更2.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1.4.5.五、成交通知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或“重庆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https://cscz.cqnu.edu.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2.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4.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1.4.6.六、关于质疑(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磋商项目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行采家,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行采家”→“个人中心”→“电子招投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4.7.七、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成交供应商逾期不签或不按采购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合同,采购人视为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1.5.第六篇采购合同重庆市采购合同(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6.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磋商项目名称:磋商项目编号:竞价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二〇二六年X月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服务部分资料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商务部分资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注:上述格式具体要求材料详见本页后各项明细1.6.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重庆师范大学: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磋商项目的竞争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磋商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人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磋商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6.21.6.31.6.4.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磋商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磋商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一)其他服务部分资料1.6.5.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磋商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磋商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二)其他商务部分资料1.6.6.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重庆师范大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重庆师范大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重庆师范大学:(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承诺函致重庆师范大学:(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未被列入限制参与贵校采购活动及不诚信供应商名单;2.如经采购人核查后,存在上述情况,我方承诺同意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如有要求)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重庆师范大学外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为加强学校外部审计工作质量管控,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项目质量,根据国家内部审计法规、内部审计准则及学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重庆师范大学内部审计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工作质量评价。第二条评价原则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以审计合同、国家内部审计准则及学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为依据,对事务所工作的全过程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考评。第二章评价体系第三条评价组织第四条审计处成立质量评价小组,负责对结项项目的事务所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分。第五条评价方式第六条采取项目结项评价。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评价小组根据事务所在项目中的实际表现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外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价表》(见附件),对事务所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分。第七条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一、履约情况(20分)二级指标分值评价要点负面扣分(二级指标分值扣完为止)人员履约101.到岗履职审计团队人员与合同承诺一致,变更经过审计处书面同意。2.审计团队人员驻场期间接受审计处考勤管理,驻场时间达到合同约定。1.经同意后更换项目负责人扣5分,更换其他审计人员,每人次扣3分。2.驻场时间未达合同约定,每人每少1天扣0.5分。时间履约101.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开展服务工作。2.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阶段性服务工作。3.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交审计成果文件。1.进场每延迟1天(无正当理由)扣1分。2.未按时完成阶段性服务工作,每项服务每延迟1天(无正当理由)扣1分。3.成果文件每延迟1天(无正当理由)扣1分。—1—二、审计项目质量(50分)二级指标分值评价要点负面扣分(二级指标分值扣完为止)审计方案101.方案编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2.方案经过审计处审核同意。审计方案经审计处审核不合格,第2次退回扣2分,第3次退回扣5分,第4次及以上退回扣10分。作业流程151.审计方案执行到位。2.审计程序规范。3.与被审计单位或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充分的沟通。4.向审计处及时报告重大问题。1.审计事项存在重大遗漏,每项扣5分;2.发生重大程序失误,每项扣5分。3.未进行认真、充分的沟通导致被审计单位或相关人员不认同审计结果,每次扣5分。4.重大问题未及时报告,每次扣5分。审计底稿101.底稿内容完整、要素齐全。2.底稿编制规范,索引清晰,便于复核。3.底稿与审计结论之间存在清晰逻辑关系。底稿经审计处审核不合格,退回1次扣2分,退回2次扣5分,退回3次及以上扣10分。审计证据101.证据充分、可靠,足以支持审计结论。2.证据来源合法,手续完备。3.问题定性准确,有明确法规依据。1.证据不充分,每项扣2分。2.证据来源不可靠或手续不完备,每份扣1分。3.问题定性无依据或依据错误,每项扣2分。4.问题定性失误,一般问题每项扣2分,重大问题每项扣10分。成果文件51.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文字准确。2.评价客观公正。3.建议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成果文件经审计处审核不合格,退回1次扣1分,退回2次扣3分,退回3次及以上扣5分。三、审计人员职业行为(20分)二级指标分值评价要点负面扣分(二级指标分值扣完为止)专业胜任能力101.审计人员具备从事高校内部审计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2.审计人员按要求参加审计处组织的审计工作例会。1.发生审计人员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被审计处要求更换的情形,每次扣5分。2.无故缺席审计工作例会,每人次扣0.5分。职业道德51.审计人员能够保持诚信正直。2.审计人员能够遵循客观性原则。3.审计人员严格保守实施审计业务时所获取的信息秘密,履行保密义务。1.审计人员发生违背诚信正直要求的行为,扣5分。2.发生审计人员客观性受损,影响其公正地作出审计职业判断的情形,扣5分。3.审计人员发生泄密行为,扣5分。配合度31.全程接受审计处统筹安排、监督指导和业务审核。2.及时响应审计处合理工作要求。1.拒不配合审计处的监督、审核工作,每次扣1分。2.对审计处的合理工作要求推诿、拖延,每次扣1分。服务满意度21.工作态度良好,沟通方式得当。2.期间无有效投诉或纠纷。1.被审计单位不良反映经核实,每次扣1分。2.引发投诉或纠纷造成不良影响,扣2分。四、审计档案(10分)二级指标分值评价要点负面扣分(二级指标分值扣完为止)档案规范51.按审计准则要求整理、装订、组卷。2.归档资料齐全。3.电子扫描件与纸质档案一致。档案经审计处审核不合格,退回1次扣1分,退回2次扣3分,退回3次及以上扣5分。归档及时51.按时移交审计档案。2.档案交接手续齐全。1.未按时移交档案,每延迟1天扣0.5分。2.交接手续不齐全,扣1分。3.档案丢失或损毁,扣5分。第三章评价结果运用第八条等级评定第九条根据总分确定评价等级:第十条优秀:85分及以上;第十一条良好:75分至85分(不含);第十二条合格:60分至75分(不含);第十三条不合格:60分以下。第十四条结果挂钩第十五条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审计处有权依据合同条款拒付审计费用,并由事务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评价结果为“合格”但未达到合同约定评价等级的项目,审计处有权依据合同条款酌情扣减审计费用,并由事务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报请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暂停其承接学校审计项目资格。第十六条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事务所,审计处出具书面评价结果,作为事务所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业绩证明。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3—附件重庆师范大学外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价表项目名称:事务所:审计类型: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工程管理审计其他评价人: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评价日期:________序号评价维度二级指标分值得分扣分说明一履约情况(20分)人员履约10时间履约10二审计项目质量(50分)审计方案10作业流程15审计底稿10审计证据10成果文件5三审计人员职业行为(20分)专业胜任能力10职业道德5配合度3服务满意度2四审计档案(10分)档案规范5归档及时5合计100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评价等级: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5(不含))合格(60—75(不含))不合格(70分以下)—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